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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顺宏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机制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麻塘苗族瑶族乡联民村地处绥宁县西北边陲,现状建设有两家楠竹加工厂,竹屑、竹块、竹节等生产废料因交通问题积压如山,亟需解决,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再生利用楠竹加工厂废料,同时响应大力发展楠竹产业的政策,绥宁县顺宏碳素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绥宁县麻塘乡联民村13组(原联民中学高里旧址)建设“年产3000吨机制炭项目”,利用竹屑、竹块等边角料等作为主要原料,配置粉碎机、制棒机、炭化窑、传输带等生产设备。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绥宁县顺宏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 侯红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819号万坤图商业广场1幢3单元15层3-1512、3-1513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微信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应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绥宁县顺宏碳素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