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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小凌河水生态环境修复提升项目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小凌河水生态环境修复提升项目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锦州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锦州市高新区小凌河部分河道。
2.3 项目规模:
2.4 招标范围:(1)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概算文件编制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踏查、配合概算评审等)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
提交但不局限于以下成果文件:(1)设计说明书(2)基础资料汇编(3)方案设计文件(4)初步设计文件(5)工程概算
(2)勘察: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工作内容及出具所需全部成果文件,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报告。
2.5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服务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6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 2 家(含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请将网上领取文件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开标时以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投标保证金1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
5.3递交方法:(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6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晟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C区44-5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辽宁隆晟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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