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晶洲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玻璃基板 TGV工艺装备研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报批稿)
发布时间:
2025-11-28
发布于
浙江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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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报批稿)

项目名称:湖州晶洲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玻璃基板TGV 工艺装备研发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湖州晶洲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5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2502-33*开通会员可解锁*-618304

建设项目名称

湖州晶洲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玻璃基板

TGV 工艺

装备研发项目

建设项目类别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7320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盖章)

湖州晶洲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3MAEBUNJT76

法定代表人(签章)

蒋新

主要负责人(签字)

周进吉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

胡磊

二、编制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盖章)

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162022

三、编制人员情况

1.编制主持人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

信用编号

签字

施晓亮

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73

BH007192

2.主要编制人员

姓名

主要编写内容

信用编号

签字

施晓亮

全文统稿校对

BH007192

注:该表由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自动生成

目录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 . . . . . . . . . . . 43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6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6

六、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8

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9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单位:

t/a. . . . . . . . . . . . . . . . . . . . . 99

附图

1: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图

附图

2: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3:项目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

附图

4:项目监测点位图

附图

5:项目与湖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叠图

附图

6:项目总平布置图

附件

1:项目备案赋码表

附件

2:营业执照

附件

3:租赁协议

附件

4:主要原辅材料 MSDS 资料

附件

5:废水设计方案论证意见

附件

6:晶洲废水排放备忘录及纳管协议

附件

7:专家意见及修改清单

附件

8:评估意见

附件

9:整改通知书

附件

10:属地四联单和环保承诺书

— 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湖州晶洲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玻璃基板

TGV 工艺装备研发项目

项目代码

2502-33*开通会员可解锁*-618304

建设单位联系人

周经理

联系方式

137****7633

建设地点

浙江省(自治区)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县(区)旧馆乡(街道)湖浔大道

6547 号(具体地址)

地理坐标

120 度 14 分 34.692 秒,30 度 49 分 21.140 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

7320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研究和试验发展:

98、专业

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中的其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部门(选填)

南浔区发展和改

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文号(选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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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12000

环保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占比(

%)

1.67

施工工期

24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已下发整改通知,目前处于停建状态

用地(用海)

面积(

m2)

租赁建筑面积

4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详见表

1-1。

1-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类别

设置原则

设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二噁

英、苯并

[a]芘、氰化物、氯气且

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

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

污染物排放,因此无需

开展大气专项评价。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

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

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短期内本项目废水纳管

排入旧馆污水处理厂,

待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

建成投产后则纳管排入

该设施,不开展地表水

专项评价。

地下水

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

本项目不涉及特殊地下

— 2 —

泉水、

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

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

水资源保护区,不开展

地下水专项评价。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

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

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

超过临界量,不开展环

境风险专项评价。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

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

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

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不开展

生态专项评价。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

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不开展

海洋专项评价。

土壤

/

不开展

/

不开展

规划情况

《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

究院)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

2024

8月21日取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批复(浙环函[2024]321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规划范围

根据《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深化整合提升工作方案》,浙江南浔

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区域总面积约

78平方公里,从区块上分为A区块、

B区块和C区块。*开通会员可解锁*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州

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

划》,对上述整合提升区域的主要发展范围进行了规划,本次规划的

A区块、B区块、C区块总的规划面积约69.38平方公里。

A区块:包括南浔开发区核心区块(A-1)、旧馆区块(A-2)。

其中开发区核心区块(

A-1)东至与江浙界线-南林路-风顺路-南浔大

道,南至頔塘

-新安路-联谊路-湖浔大道-痒马路,西至迁西路-华新木

-丁泾塘,北至申苏浙皖高速公路,规划总面积约41.06平方公里;

旧馆区块(

A-2)东至旧馆大道富钢集团,西至织菱公路,南至湖浔

大道,北至頔塘,规划总面积约

4.99平方公里。

— 3 —

B区块:包括双林区块(B-1)、和孚重兆区块(B-2)。其中双

林区块(

B-1)东至与振兴路-申嘉湖高速公路-湖盐公路,南至镇南路,

西至环城西路,北至申嘉湖高速公路

-双林塘,规划总面积约9.31平方

公里;和孚重兆区块(

B-2)东至龙翔染整、精奥新材东侧河流,南

至申嘉湖航道复线、重兆

-石淙公路,西至双福漾、诸家湾村西侧河流,

北至褚家湾进村公路,规划总面积约

1.81平方公里,其中和孚化工集

中区总面积约

0.71平方公里,东至龙翔染整、精奥新材东侧河流,南

至申嘉湖航道复线、重兆

-石淙公路,西至双福漾,北至陆家山、映美、

得盛印染等。

C区块:包括和孚陶家墩区块(C-1)和龙头山区块(C-2)、菱

湖区块(

C-3)。其中和孚北区块,即陶家墩区块(C-1),东至现状

河流,南至星光路东段

-220Kv高压廊道,西至菱湖塘,北至荣恒石化

-尤夫路西段-高压天然气廊道-镇界,规划总面积约2.64平方公里;和

孚南区块,即龙头山区块(

C-2),东、南至现状河流,西至环山路-

龙头山

-龙头山路,北至湖盐公路,规划总面积约0.69平方公里;菱湖

区块(

C-3)东至老龙溪港,南至金家漾、西至湖山大道,北至和孚

镇界,规划总面积约

8.88平方公里,其中菱湖化工园区范围北至菁菱

公路、南至白荡漾、工业南路、西至青山闸下河、东至工业东路,总

用地面积

108.81公顷。

本项目所在区块位置详见图

1-1。

— 4 —

1-1 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区位图

2、规划期限

由于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开发时序,规划环评将

2021-2025

年定为规划近期,

2026-2035年定为远期。

3、规划功能定位

结合开发区、旧馆、双林、和孚、菱湖等工业平台整合提升,加

快工业经济转型和产业功能创新,积极推进高端装备、绿色家居、金

属新材、现代纺织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化发展,将南浔开发区打造成规

模大、产业配套完整、创新能力强,产城融合较好的现代化生态型产

业新区,以及各具特色的工业组团。

各区块功能定位见下表:

1-2 各个区块规划功能定位

区块名称

规划功能定位

A区

A-1:南浔

开发区核

心区块

规划依托现有产业,形成以电梯、电机、绿色家居等传统产

业,和以光电通信、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先进装备为主

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生活居住以及公共服务配套,打造

产城融合的城市综合功能区。

A-2:旧馆 以绿色家居为主导,坚持强链固链和延链补链相结合,引进

项目所在地

— 5 —

区块

一批品牌企业、龙头企业,重点以智能家居(高端定制)、

新材料和汽车零配件等产业为主导,打造南浔旧馆高质量发

展的重量级工业产业集群。

B区

B-1:双林

区块

确立以智能装备、新材料两大主导产业为核心,配以六大产

业集群及完备的配套产业布局,打造全省一流的工业园区。

B-2:和孚

重兆区块

在现有产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与优势,积极引入清洁

能源、新材料等高附加值产业,打造重兆临港工业区,规划

确定该工业区的职能定位为:以清洁能源为主导的化工产业

基地。

C区

C-1:和孚

陶家墩区

规划依托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结合现有产业和区位交通优势,

积极引入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打造纺织与装备产业

园,确定该工业区的职能定位为:以高端纺织和装备制造为

主导的新兴产业集聚基地。

C-2:和孚

龙头山区

规划在现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挖潜存量空间,

引导绿色发展,确定该工业区的职能定位为:以尤夫高新纤

维为主导的传统产业集中区。

C-3:菱湖

区块

区级先进制造业平台和辐射长三角的冷链物流中心;以精细

化工和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兴纺织和新材料为主导

产业,有序腾退高能耗、高污染风险型企业,引导现代绿色

智造型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本项目所在区块用地布局详见图

1-2。

1-2 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

本项目位于

A-2:旧馆区块,主要进行特色化玻璃基先进封装工

艺及生产设备研发,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2012)修订版》,属

于第三产业(服务业),与该区块规划功能定位无矛盾冲突,符合湖

项目所在地

— 6 —

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

根据《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摘录规划环评主要成果如下:

本项目所在区块生态空间管控要求详见表

1-3,总量管控要求见

1-4。本项目所在区块环境准入要求详见表 1-5。

1-3 本项目所在区块生态空间管控要求

工业区

内的规

划区块

生态空间名称及编

管控要求

旧馆区

块(

A-2)

大部分

用地

产业集聚重点管控

单元(

A-2)-4-1

除从管控单元周边迁入的三类企业外,禁止

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现有三

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或提升改造。实施污染

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

1-4 本项目所在区块总量管控要求

区块

旧馆区块

A-2

指标

规划期

现状排放量 规划排放量

增减量

COD

(t/a)

近期

54.25

38.544

-15.706

远期

54.25

35.916

-18.334

氨氮

(t/a)

近期

11.526

1.927

-9.599

远期

11.526

1.796

-9.73

SO2

(t/a)

近期

58.408

52.73

-5.678

远期

58.408

53.058

-5.35

NOX

(t/a)

近期

138.626

126.469

-12.157

远期

138.626

129.681

-8.945

烟(粉)尘

(t/a)

近期

202.502

204.266

1.764

远期

202.502

255.633

53.131

VOCs

(t/a)

近期

26.255

30.0365

3.782

远期

26.255

44.986

18.731

危废产生量

(万 t/a)

近期

1.266

1.32

0.054

远期

1.266

1.447

0.181

1-5 本项目所在区块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禁止和限制准入类)

区块

旧馆区块(

A-2)大部分用地

— 7 —

生态空间名

称及编号

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A-2)-4-1

分类

禁止准入产业

限制准入产

总体要求

禁止实施部

分二类工业

项目

电气机械和

器材制造业

38

行业清单

①除从管控

单元周边迁

入的三类企

业外,禁止新

建、扩建三类

工业项目(除

浙环函

[2021]64 号

规定的绿色

数码喷印外)

②除战略性

新兴产业项

目外,禁止新

增排放含氮

磷生产废水

的工业项目

③生产、使

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

型涂料、油

墨和胶黏剂

的项目

/

/

工艺清单

/

/

限制新建涉

VOCs 规模

以下企业

产品清单

/

禁止新建铅

酸蓄电池制

造项目

/

制定依据

三线一单;浙环函

[2021]64 号;太湖流

域管理要求;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

达标规划;湖州市空气质量改善

“十四

”规划

不符合区域

功能定位

三线一单、湖

州市大气环

境质量限期

达标规划

本项目主要进行特色化玻璃基先进封装工艺及生产设备研发,根

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2012)修订版》,属于第三产业(服务业),

非工业生产项目,对照生态空间清单,符合其管控要求;企业属于非

工业排污单位,相关污染物排放量无总量控制要求;对照环境准入条

件清单(禁止和限制准入类),也不属于禁止或限制准入类项目。因

此,本项目建设总体上符合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

— 8 —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

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

经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年版)》浙

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具体见表

1-6。

1-6 与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负面清单

项目情况

1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

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

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

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

经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港口

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

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

国土空间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

究执行。

本项目不涉及。

2

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

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

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

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

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

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

为。

禁止在

I 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

项目。

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

定。

本项目不涉及。

3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

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

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的 岸 线 和 河 段 范 围

内。

4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

建设项目。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

关管理机构界定。

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

5

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

— 9 —

(一)禁止挖沙、采矿;

(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

设项目;

(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

(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

(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

(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

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

(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

(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

污、放生;

(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

动。

国家湿地公园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

界定。

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

6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本项目不涉及。

7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

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

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

以外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长江岸

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

体规划》划定的岸线

保护区、保留区内。

8

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

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

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全国重

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

划》划定的河段保护

区、保留区内。

9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

扩大排污口。

本项目不涉及。

10

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

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11

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

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

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

除外。

本项目不涉及。

12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

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

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

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

本项目属于特色化玻

璃基先进封装工艺及

生产设备研发,不属

于高污染项目。

13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

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14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

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

— 10 —

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

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

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

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

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

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

止的落后产能项目。

15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

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

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

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

本项目不属于有国家

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

过 剩 产 能 行 业 的 项

目。

16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

目。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

高排放项目。

17

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

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

本项目不涉及。

2、与南浔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

意见》(浙政办发

[2022]70号),对照旧馆街道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旧馆区块集中建设区内,不涉及生

态保护红线范围,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1-3 三区三线图

2)环境质量底线

①水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

2024年湖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全市地表水水

项目所在地

— 11 —

质总体为优。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类别符合Ⅰ类、Ⅱ类、Ⅲ

类标准的比例分别为

2.5%、64.6%、32.9%;满足功能要求监测断面比

例为

100%,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评价为优,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稳

中有升,Ⅱ类以上水质断面比例上升

3.8个百分点。

短期内本项目废水纳管排入旧馆污水处理厂,待菱和工业污水处

理厂建成投产后则纳管排入该设施,废水排放量较小,不会对其带来

较大的处置压力;此外,企业废水按照太湖流域直排标准限值进行处

理工艺设计,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可以满足达标纳管要求,也不会

对其正常运行带来冲击。综上,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直排入周边水体,

对附近地表水体影响很小,不会造成现状水环境质量恶化,可满足水

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②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

2024年湖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

质量超过国家二级标准,超标指标为

O3,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本项目各类废气均得到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有

限,随着

“五气共治”等区域环境质量提升行动的持续推进,区域整体

环境空气质量将在近年来出现波动超标的基础上继续改善直至达标,

可满足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③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废水稳定达标纳管,固

废实现环境零排放,能够满足湖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确定的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使用电能为主,不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能够满足能源

利用要求;且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不会超出上游水厂供水

能力上限,因此不会突破区域的水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利用现有存

量工业用地进行研发,不会突破区域土地资源利用上限。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南浔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属于湖

— 12 —

州市南浔区旧馆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ZH33050320007),经对

照该环境管控单元空间布局引导、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

资源开发效率等要求,本项目符合环境管控准入要求。详见表

1-7。

综上,本项目建设可满足南浔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要求。

1-7 本项目所在区块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

动态更新方案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生态环

境准入

清单

空间布

局引导

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

目,但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

项目进行淘汰或提升改造。

加强

“两高”项目源头防控。

综合条件较好的重点行业

率先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

造。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

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

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

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

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

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

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

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

管控标准。重点行业按照规

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

放评价。

本项目为特色

化玻璃基先进

封装工艺及生

产设备研发,

根据《三次产

业 划 分 规 定

2012)修订

版》,属于第

三产业(服务

业),非工业

生产项目,与

周边居住区设

置 有 防 护 绿

地、生活绿地

等隔离带。

符合

污染物

排放管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推

进工业集聚区

“零直排区”

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

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

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

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本项目严格实

施污染物总量

控制制度。厂

区实施雨污分

流,废水收集

预处理后达标

纳管。

符合

环境风

险防控

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

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

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

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

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

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

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

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

本项目不属于

需严格控制环

境风险的行业

项目,所用化

学品均按照有

关安全管理规

范进行贮存和

使用,并强化

符合

— 13 —

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

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严格

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

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

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

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

等活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

环境风险。

落实风险防控

体系。

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

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

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

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

标杆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

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

能源利用效率。

本项目强化清

洁生产,部分

废水实施中水

回用,有效提

升资源利用效

率。

符合

3、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年本)》,本项目特色化玻

璃基先进封装工艺及生产设备研发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

此外,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本项目也不属

于禁止准入类项目。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4、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

经对照《浙江省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本项目

符合综合治理方案的相关要求,详见表

1-8。

1-8 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类别 内容

判断依据

本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推动

产业

结构

整,

助力

绿色

发展

严格

环境

准入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

VOCs 排放量区域削

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

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

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

本 项 目 新 增

VOCs 排 放 量 严格执行区域削减

替代规定。

符合

大力

推进

绿色

大力

推进

VOCs

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

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

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见附件

1),制定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

本项目为特色化

玻璃基先进封装

工艺及生产设备

研 发 , 不 在 低

符合

— 14 —

产,

强化

源头

控制

含量

原辅

材料

的源

头替

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

“可替尽替、

应代尽代

”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

材料的项目。加快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研

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

广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到 2025 年,

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

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VOCs 含 量 原 辅材料源头替代指

导目录内。

严格

生产

环节

制,

减少

过程

泄漏

严格

控制

无组

织排

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

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

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

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

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

0.3 米/秒。

本项目废气密闭

集气收集,保持

微负压状态,采

用局部集气罩的

废气控制风速满

足要求。

符合

升级

改造

治理

施,

实施

高效

治理

建设

适宜

高效

的治

理设

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

造,应结合排放

VOCs 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

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

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

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

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

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石化行业的

VOCs 综合

去除效率达到

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

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

VOCs 综合去除效率

达到

60%以上。

本项目有机废气

收集后经活性炭

吸附处理,装置

符合技术要求,

并按要求足量添

加、定期更换活

性炭。

符合

深化

园区

集群

废气

治,

提升

治理

水平

加大

企业

集群

治理

优化企业集群布局,积极推动企业集群入园区

或小微企业园。

本项目位于湖州

市南浔经济开发

区旧馆区块。

符合

5、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的符

合性

本项目异味主要由有机废气产生,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要求及符合

性分析见表

1-9。经对照分析,本项目总体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

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

1-9 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的符合

— 15 —

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企业依据自身情况、行业特征、

现有技术,对涉异味的原辅材料

开展源头替代,采用低挥发性、

异味影响较低的物料,从源头上

减少自身异味排放。

本项目涉及异味 原料主

要为各类溶剂,为研发必

需原料,暂时无法替代。

原料自储存至排 放均为

密闭环境。经处理后可达

标排放,对环境 影响较

小。

企业优先对储存、运输、生产设

施等异味产生单元进行密闭,封

闭不必要的开口。由于生产工艺

需求及安全因素无法密闭的,可

采用局部集气措施,确保废气收

集风量最小化、处理效果最优

化。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废气循

环化利用实现异味气体

“减风增

”。对异味影响较大的污水处

理系统实施加盖或密闭措施,使

用合理的废气管网设计,密闭区

域实现微负压,确保异味气体不

外泄。

本项目涉及异味 原料主

要为各类溶剂,原料自储

存至排放均为密闭环境。

使用合理的废气 管网设

计,密闭区域实 现微负

压,主要有机废气经活性

炭吸附处理。

企业实现异味气体

“分质分类”治

理。氨、硫化氢、酸雾等无机废

气采用吸收等工艺处理,水溶性

有机废气采用氧化吸收、吸附等

工艺处理,非水溶性有机废气采

用冷凝、吸附、燃烧等工艺处理,

实现废气末端治理水平进一步

提升。

企业可实现异味气体

“分

质分类

”治理。酸雾等无

机废气采用碱液 喷淋吸

收等工艺处理,主要有机

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

可实现废气末端 治理水

平有效提升。

企业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有效

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设施工作

状态,吸收类治理设施需定期更

换循环液并添加药剂,吸附类治

理设施需定期更换或再生吸附

剂,燃烧类治理设施需设定有效

的氧化温度和停留时间,确保设

施运行效果。重点企业运用在线

项目投产后企业 对废气

治理设施按规定 要求运

行管理。

— 16 —

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智慧化手

段管理废气治理设施。

企业合理设置异味气体排气筒

的位置、高度等参数,降低异味

对周边区域影响。

企业异味气体排 气筒设

置于车间屋顶,排放高度

合理设置,有利于废气扩

散,经分析,恶臭异味对

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企业设置专业环保管理人员,并

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对产

生异味的重点环节加强管理,按

HJ 944、HJ 861 的要求建立台

账。

项目投产后按规 定要求

设置专业环保管理人员,

建立完善的环保 管理制

度,对产生异味的重点环

节 加 强 管 理 , 按 照

HJ

944、HJ 861 的要求建立台账。

VO

Cs企

VOCs 企业为异味管控重点,

其中各行业的重点管控环节见

3。涉 VOCs 企业符合《浙江

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

技术指南》要求,污水处理设施

中异味产生单元实施加盖或密

闭措施,针对异味气体特征进行

分质分类处理,对臭气浓度较高

的处理尾气可增加深度除臭设

施。废气应急排放旁路按规定配

置治理设施,非正常工况废气排

放满足标准要求。

本项目涉

VOCs 管控环节

与措施符合《浙江省挥发

性有机物污染防 治可行

技术指南》要求。

涉酸洗工序企业为异味管控重

点。企业优化生产工艺,使用酸

雾抑制剂减少酸雾产生。对酸洗

工序优先采用区域全密闭的收

集方式,或采用集气罩、吹吸罩

兼全密闭的收集方式,确保密闭

空间保持微负压,提高废气收集

效率。治理设施需与生产设备

“同启同停”,所收集的酸雾采用化学吸收等工艺处理,安装药剂

自动添加装置,确保吸收液定期

更换。涉酸洗工序企业管控措施

详见附录

D 中表 D.14。

本项目湿法刻蚀 工艺类

似于酸洗工序。采用密闭

设备进行废气收集,确保

密闭空间保持微负压。治

理设施与研发设备

“同启

同停

”,酸雾废气采用碱

液喷淋吸收等工艺处理,

安装药剂自动添加装置,

确保吸收液定期更换。

6、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符合性

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要求及符合性分析见表

1-10。经对照分析,本

项目总体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要求。

— 17 —

1-10 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

条款

内容

项目情况

符合

第八

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

圾场;已经设置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

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项目不在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范围,废

水纳管排放,不单

独设置排污口。

符合

第二

十八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

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

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

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

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

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

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

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

依法关闭。

在太湖流域新设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

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

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

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

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企业属于非工业排

污单位,相关污染

物排放量无总量控

制要求;项目厂区

将设置规范化排污

口,项目废水纳管

排放。项目为特色

化玻璃基先进封装

工艺及生产设备研

发,不属于条款所

列造纸、制革等禁

止设置项目;项目

采取先进的设备和

技 术 工 艺 进 行 研

发,符合清洁生产

要求。

符合

第二

十九

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

河道,自河口

1 万米上溯至 5 万米河道

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

内,禁止下列行为:

1)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

2)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

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3)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第三

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

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

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

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

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

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

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

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

2)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 18 —

3)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

4)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5)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

6)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7、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浔区,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属于太湖流域,

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最新文件要求:《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

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

[2022]959

号)中规定

“除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

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为特色化玻璃基

先进封装工艺及生产设备研发,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2012)修

订版》,属于第三产业(服务业),非工业类建设项目,同时对照《战

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2018)》,也属于“9.1.1研发服务”中的“7320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除海洋工程设备、新材料、生物技术、新能源、

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研发以外的其他工程技术研发

”,是战略

性新兴产业,符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准入要求。

8、与《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符合性

与本项目相关的条款摘录如下:

第九条大运河遗产保护区划由遗产区、缓冲区组成。遗产区是指

对大运河遗产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缓冲区是指

遗产区外为保护大运河遗产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和视廊景观,对建

设活动加以限制的区域。

第十条遗产区内不得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但是,遗产区内确需进行下列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一)大运河遗产保护有关的工程建设、景观维护、环境整治,

历史文化街区整治;

(二)防洪排涝工程和水文水质、气象监测设施建设;

(三)航道和港口、跨河桥梁和隧道、水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 19 —

(四)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的其他工程建设。

在遗产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避开

大运河水利工程遗存相关古迹、遗址,并采取对大运河遗产影响最小

的施工工艺。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第十一条缓冲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不得破坏

大运河遗产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和视廊景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建设

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工程建设。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缓冲区内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时,应当限制

土地开发利用强度,相关控制指标应当符合大运河遗产保护要求。

第十二条遗产区和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时,建设单位应当同时提交该项

目的遗产影响评价材料。

第十三条已有的不符合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和

设施,相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逐步拆除、外

迁或者整改;其中,属于危害大运河遗产安全或者污染大运河遗产环

境的建设项目和设施,应当依法限期拆除、外迁或者整改。依法应当

给予补偿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遗产区和缓冲区内的河道清淤疏浚、设施维护、居民住

宅维修和树木种植等活动,应当符合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的要求,并

报所在地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禁止在遗产区和缓冲区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填堵、围圈、覆盖大运河遗产河道水域;

(二)涂污、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拆除大运河遗产保护标识标志、

界桩界标;

(三)破坏、侵占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监测设施;

(四)其他破坏或者妨碍大运河遗产保护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大运河主河道两岸各两千米范围划定为核心监控区。

— 20 —

遗产区、缓冲区以外的核心监控区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生态环

境保护、国土空间管控等要求,并与大运河遗产及其历史风貌相适应。

遗产区、缓冲区以外的核心监控区的开发利用,实行负面清单管

理制度。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自然资源、生态

环境、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文物等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

府批准后实施。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旧馆区块湖浔大道

6547号,京

杭运河位于本项目南侧约

19.3km处,本项目附近北侧约1km处的頔塘

则属于京杭运河的支流,因此本项目不在遗产保护地带中的遗产区和

缓冲区,也不属于核心监控区范围。

9、与《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的符

合性

根据《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

“本负

面清单适用于遗产区、缓冲区以外的核心监控区。核心监控区范围为

京杭大运河浙江段和浙东运河主河道两岸起始线至同岸终止线距离

2000米,具体边界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依据《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

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划定。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旧馆区块湖浔大道

6547号,京

杭运河位于本项目南侧约

19.3km处,本项目附近北侧约1km处的頔塘

则属于京杭运河的支流,因此本项目不在核心监控区范围,不涉及《浙

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

10、与《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的符合性

遗产保护内容:

大运河(湖州段)长度为

83.75公里,其中江南运河43.9公里,頔

塘运河(包含頔塘故道、湖州市河)

40.05公里。大运河(湖州段)遗

产共计

31处(项)。其中,大运河水利工程遗产16处,大运河聚落遗

4处,其它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6处,大运河生态与景观环境2处,

大运河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

3项。

— 21 —

本次规划范围及周边涉及的大运河(湖州段)遗产内容有:

大运河水利工程遗产

——支线运河頔塘和内河頔塘故道;大运河

聚落遗产

——南浔镇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范围:

本段支线运河頔塘保护范围:按现有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划定的

保护范围划为重点保护区,现行保护区划未涉及的頔塘段则在南、北

两岸总体上都按河堤堤身和背水坡脚起向外

10米划定生态环境区。

頔塘湖州至南浔段保护范围:东至旧馆碑亭以东

100米处,南至

南堤岸以南

20米处,西至晟舍塘桥桥心以西100米处,北至北堤岸以

20米处(不足20米、与国道重合部分以与国道交接处为界),划定

保护圈,包括此范围内航道、堤岸、古桥、河埠及水下设施。頔塘湖

州至南浔段建设控制地带:南、北各至保护范围红线外

20米(不足20

米、与与国道重合部分以与国道交接处为界),东、西各至距保护范

围红线外

1公里处,划定控制圈。

頔塘南浔段保护范围:东至分水墩,南至南堤岸以南

10米处,西

至南浔大桥,北至北堤岸以北

10米处,划定保护圈,包括此范围内航

道、堤岸、古桥、河埠及水下设施。 頔塘南浔段建设控制地带:南、

北各至保护范围红线外

20米处,东、西各至距保护范围红线外100米

处,划定控制圈。

南浔镇历史文化街区:面积

168公顷,根据保护规划划定的保护

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来划定大运河城镇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的外缘

线就是大运河城镇保护区的界限。

在用水利工程遗产保护要求:

对湖州段在用的水利工程遗产正河江南运河、支线运河頔塘、人

工引河太湖溇港、城河頔塘故道、湖州城市河等水利工程设施和航运

工程设施。规划提出下列保护要求:

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

1)在大运河河道保护带内禁止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

程建筑物。禁止围湖造田、围垦河流或填堵占用水域。

— 22 —

2)在大运河河道保护带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

括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疏浚河道的各类水工程和跨河、穿河、

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涵洞、管路、缆线、取水口、

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及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

对发生在重点保护区中的,要求建设单位在申报时和批准前征得文物

主管部门的同意;没有文物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书的,有关部门不

得予以立项。

4)河道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符合国家

和省、市规定的防洪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

运畅通。

5)河道整治规划、航道整治规划和大运河两岸的城市规划,

应当符合遗产保护要求,并应征得文物主管部门的同意。

6)交通部门进行航道整治、城市规划区内城建部门进行河道

护岸建设及维护、水利部门进行河道整治,应当符合遗产保护要求,

并事先征得文物主管部门同意。

大运河聚落遗产保护区保护控制要求:

1)突出保护大运河聚落遗产的整体风貌。

2)重点保护对大运河聚落产生重要影响的水工设施以及与大

运河相关的重要历史遗存。

3)加强大运河聚落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4)加强大运河聚落内新建建筑的风貌控制。大运河聚落内的

新建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等应与周围传统风貌相协调。

严格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基本农田,严禁占用;保护自然生态

景观,对于城市发展建设确实需要占用的地段,应按程序审批,审批

前应征得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的同意。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旧馆区块湖浔大道

6547号,厂

区距离北侧支线运河頔塘约

1km,不涉及頔塘湖州至南浔段、頔塘南

浔段、南浔镇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范围,符合《大运河(湖州段)遗

产保护规划》要求。详见图

1-4。

— 23 —

1-4 与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叠图

11、与《湖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符合性

管控河道:

大运河(湖州段)分为运河主河道和拓展河道。其中,运河主河

道为頔塘故道,长度约

1.6公里;拓展河道为江南运河(中线),长度

43.9公里。管控涉及主河道杭州塘(河道位于杭州市,其核心监控

区辐射湖州境内)。

核心监控区范围界定:

核心监控区为頔塘故道、杭州塘北岸起始线至同岸终止线距离约

2000米范围,总面积约22平方公里。

拓展河道监控区范围界定:

拓展河道监控区为江南运河(中线)两岸起始线至同岸终止线距

离约

1000米范围,总面积约86平方公里。

滨河生态空间范围界定:

原则上除城镇建成区外,頔塘故道、杭州塘等主河道两岸起始线

至同岸终止线距离约

1000米内的范围为滨河生态空间。对于自然条件

良好、生态功能突出的河湖滨岸重点区域,滨河生态空间范围可不限

1000米。

原则上除城镇建成区外,江南运河(中线)等拓展河道两岸起始

本项目

— 24 —

线至同岸终止线距离约

300米内的范围为滨河生态空间。对于自然条

件良好、生态功能突出的河湖滨岸重点区域,滨河生态空间范围可不

限于

300米。

管控分区类型:

核心监控区和拓展河道监控区均分为历史文化空间、生态保护空

间、城镇建设空间、村庄建设空间、其他农林空间五类管控分区。

历史文化空间是指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受专门立法或专项保

护规划保护的区域,主要包括:

1)世界文化遗产:包括頔塘故道1.6公里遗产河道和南浔镇历

史文化街区。其中,頔塘故道遗产区为頔塘故道岸线外扩

5米区域及

南浔镇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区,总面积

0.92平方公里。缓冲区北界

为頔塘现状河道北侧边界,东侧自苏浙省界至宜园旧址东侧

150米起

至便民路南

20米至马家港河至浔溪中学东侧至南市河东侧300米至南

市河东侧

150米,西界自西市河长湖申航道入口起至永安街西侧20米

至适园新村至适园路北

50米至嘉业路西20米,南界自人瑞路南80米起

至南市河西

150 米至百老桥河苏露桥河,缓冲区总面积1.26平方公里。

2)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南浔张氏旧宅建筑群、嘉业

堂藏书楼及小莲庄、张静江旧宅、丝业会馆、頔塘故道(古建筑)、

丝商建筑(刘氏梯号)

6 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具体界线以依

法公布的区划图为准。

3)其他文物保护内容:包括历史文化名城1处、历史文化名镇

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6项、文物保护点

27项、历史建筑76处。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依据经批准的保护

规划划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以相关部门公布的保护范围为准。

生态保护空间是指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的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

红线)与生态控制区。规划核心监控区及拓展河道监控区范围内不涉

及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控制区是生态保护区(生态保

护红线)以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

开发建设的自然区域,具体范围以涉及乡镇(街道)经批复的国土空

— 25 —

间总体规划为准。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旧馆区块湖浔大道

6547号,距

离北侧頔塘约

1km,不在核心监控区和拓展河道监控区范围内,不涉

及历史文化空间和生态保护空间,符合《湖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

土空间管控细则》要求。

12、与《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环发[2025]6

号)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特色化玻璃基先进封装工艺及生产设备研发,属于电子

行业涉及电镀工序,经部分摘录《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中相关要求后对照分析,本项目总体符合该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相关

要求,详见表

1-9。

1-9 与《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

分类

各项意见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

准入

要求

项目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新(迁)、

扩建项目应布设在产业园区,并符

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专业电镀项

目原则上均应进入电镀园区。

本 项 目 为 新 建 项

目,选址位于湖州

市南浔经济开发区

旧馆区块,符合规

划环评要求。

符合

工艺

与装

新建、扩建项目原则上应使用自动

化生产线。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

工艺装置应设立气体收集系统和

集中净化处理装置。鼓励对电镀生

产线进行封闭,在不影响生产操作

的情况下应尽可能设置全密闭或

半密闭式集气罩。

本项目采用自动化

研发线,电镀设备

采用整体密闭,产

生的废气经收集进

入相应废气治理设

施处理后通过至少

15m 高 排 气 筒 排放。

符合

应采用电镀过程全自动控制的高

效低耗连续式节能电镀装备,有车

间排放口废水计量装置。项目应采

用工业废水回用、多级逆流清洗、

反喷淋清洗、废水的分质分级利用

等清洗水减量化技术,并配套相应

的节水装置及槽液回收装置。禁

止采用单级漂洗或直接冲洗等落

后工艺。每次清洗取水量应达到电

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中的国

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本项目采用自动控

制 的 节 能 电 镀 设

备,设置研发用水

计量装置和车间排

放 口 废 水 计 量 装

置。采用溢流式喷

淋冲洗等节水装置

及槽液回收装置。

基本符合

— 26 —

鼓励采用无铅电镀、三价铬电镀等

清洁生产技术。鼓励电镀企业采用

含镍废水现场处理及回收设备、电

镀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回用技术等

先进适用环保装备技术。资源综合

利用指标应满足锌利用率

≥85%、

铜利用率

≥90%、镍利用率≥95%、

装饰铬利用率

≥60%、硬铬利用率

≥90%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含铅

或三价铬电镀。采

取含镍废水现场处

理技术。本项目涉

及电镀研发,不适

用于重金属资源综

合利用指标。

符合

污染

防治

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车间内严格落实防腐、防渗、

防混措施,实施干湿区分离。车间

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废水

管道应架空敷设或明沟明管铺设。

含氰废水、含六价铬废水、含配位

化合物废水等应分别采用与其水

质特征和处理要求相适应的处理

工艺进行处理。总铬、六价铬、总

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等一

类重金属因子应在车间或生产设

施排放口达标。

全厂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初期雨

水收集池。鼓励雨水排放口安装在

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园区数字化

管理平台或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

管平台联网。

项目排放的废水污染物应符合《电

镀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

DB

33/2260-2020)等要求。其中,多层镀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应满足

≤200(升/平方米镀件镀层)标准要求。

本项目电镀废水分

类收集、分质处理

后达标纳管。设置

标准化排污口。重

金属污染物排放满

足相应排放标准要

求。单位产品废水

排放量

69.3L/m2 满

≤200(L/m2 镀件

镀层)标准要求。

符合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应进行分类收集,经净化处理

后排放。鼓励电镀企业通过改进生

产工艺、添加气雾抑制剂等措施减

少废气产生。含氰化物工艺的局部

通风设施应单独设置,含六价铬工

艺的局部通风设施宜单独设置。产

生酸雾的液面宜采用低毒

/无毒酸

雾抑制剂,限制使用浓硝酸进行退

镀。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应排

入相应含氰废水、含六价铬废水或

电镀产生的废气经

净化处理后高空排

放,排放指标能够

满足《电镀污染物

排 放 标 准 》

GB21900-2008)

5 中的大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要求。

本 项 目 挂 具 全 包

裹,不涉及退镀。

符合

— 27 —

者电镀混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并

使其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应符合《电

镀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

GB

21900-2008)等要求。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

原则,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规范

处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液(电

镀液、退镀液)、废渣(阳极泥、

过滤残渣、滤芯等)、废水处理污

泥等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

险废物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利

用处置。

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和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

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等要求。

本 项目 根 据

“资源

化、减量化、无害

”的原则,对固废

进行分类收集、规

范储存、安全处置。

各固废均能做到妥

善处置。镀槽废液、

废渣及涉重污泥等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质单位进行无害化

处置。

符合

(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存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原

辅材料、产品及废渣的场所,应采

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废水处理工程中的收集、处理建

(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应根据接触

介质的化学性质采取防腐、防渗、

防漏和监测措施,避免污染厂区土

壤和地下水环境。

严格控制新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

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

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

管控措施。

本项目存放涉及有

毒有害物质的原辅

材料、产品及废渣

的场所采取防水、

防渗漏、防流失的

措施。废水处理工

程中的收集、处理

建(构)筑物和附

属设施采取防腐、

防渗、防漏和监测

措施。

符合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

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

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

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要

求。

本项目厂区平面布

置合理,优先选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和 工

艺,采取减振、隔

声、消声等措施有

效控制噪声污染。

符合

环境

风险

应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

措施,严控项目环境风险。按规定

本项目按要求编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基本符合

— 28 —

防范

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要求,并设置事故应急池,防止事

故废水外溢。

预案并备案。

总量

控制

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主要为化学需

氧量、氨氮、重点重金属、氮氧化

物、颗粒物,还应关注总氮等污染

因子。

项目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

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

标准的因子,原则上其对应的国家

实施排放总量管控的重点污染物

实行区域等量削减。项目所在区

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

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因

子,其对应的主要污染物须进行区

2 倍削减。二氧化氮超标的,对

应削减氮氧化物;细颗粒物超标

的,对应削减氮氧化物、颗粒物;

臭氧超标的,对应削减氮氧化物。

实 施 环 杭 州 湾 区 域 沿 海 城 市 新

(改、扩)建涉氮建设项目总氮等

量和减量替代制度,未完成入海河

流总氮考核目标的流域,实行总氮

1.2 倍减量替代。

纳入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

域的新、改、扩建电镀行业建设项

目应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减量替代”原则,减量替代比例不低于

1.2:1;其他区域遵循“等量替

”原则。总量来源应优先选择同

一重点行业内企业削减的重点重

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企业属于非工业排

污单位,相关污染

物排放量无总量控

制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全国

重金属污染防控重

点区域,也不涉及

铅汞镉铬砷等重点

重 金 属 污 染 物 排

放。

符合

13、与《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的意见》的符合性

经对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的意见》中相关条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

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可不开展新污染物评价工作。

14、与《浙江省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提效行动工作方案》

的符合性

— 29 —

经摘录与本项目相关的重点任务,本项目符合该工作方案的相关

要求,详见表

1-10。

1-10 与《浙江省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提效行动工作方案》

符合性分析

分类

重点任务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补齐

污水

处理

设施

短板

对存在运行效率低、运行负荷率超

100%、平均进水 BOD 浓度低于

100mg/L 等情况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制定“一厂一策”推动整改。

系统谋划推进污水处理能力提升

和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2025 年底前

完成

11 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

放改造,

2027 年底前新扩建城镇污

水处理厂

40 座以上、新增污水处

理能力

170 万吨/日,因地制宜推

进再生水设施建设,实现既有城镇

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

A 以上清洁

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短期纳

管的旧馆污水处理

厂属于城镇污水处

理厂,已完成清洁

排放改造,执行一

A 以上清洁排放

标准。

符合

制定

重点

行业

废水

排放

标准

组织排摸调研纺织工业、重点化工

行业,梳理我省相关行业现行执行

排放标准及废水排放现状,加快制

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25

年底前出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

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2026 年底前出

台纺织染整、重点化工行业废水地

方排放标准。

已出台工业企业废

水氮、磷污染物间

接排放标准、城镇

污水处理厂主要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地方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

符合

推进

工业

废水

处理

设施

建设

全面梳理我省工业废水处理能力

现状,推进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

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化

工园区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和

配套管网建设改造,

2024 年底前修

订《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

办法》,完成

10 座化工园区专业

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2027

年底前实现全省化工园区配套建

成专业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

管网。

属地政府正加快推

进本项目废水远期

纳管的菱和工业污

水处理厂和配套的

管网建设。

符合

推进

工业

废水

分质

加快推进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

处理,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

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

管控,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

本项目为特色化玻

璃基先进封装工艺

及生产设备研发,

根据《三次产业划

符合

— 30 —

处理

染、原料药制造(有工业废水处理

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

药制造企业除外)等工业企业排放

含重金属、难生化降解废水、高盐

废水的,不得排入城镇污水集中收

集处理设施。探索推进排污、排水

许可联合审批改革,加强批后监

管。

2025 年 4 月底前,各地分析辖

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和纳

管工业企业废水情况,评估企业工

业废水是否符合纳管规定、污水处

理厂现有工艺是否满足处理需求

等,制定本地分质处理工作推进计

划,限期落实整改任务,限期退出

不符合纳管要求的工业废水,力争

实现应分尽分。

分规定(

2012)修

订版》,属于第三

产业(服务业),

非工业企业,废水

短期纳管排入旧馆

污水处理厂,远期

纳管排入菱和工业

污水处理厂。

15、与《湖州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特色化玻璃基先进封装工艺及生产设备研发,属于电子

行业涉及电镀工序,经部分摘录《湖州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

方案》中相关要求后对照分析,本项目总体符合该工作方案的相关要

求,详见表

1-11。

1-11 与《湖州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分类

整治任务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严格

项目

准入

审批

落实《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

导意见(修订)》(浙环发〔

2016〕

12 号)关于新建、改扩建电镀企业选址必须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要

求。新建电镀企业必须建在依法合

规设立、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

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要求。引导电镀企业通过

合并、重组等方式,整合优势技术

和市场资源,实现做优做强。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选址位于湖州市南浔

经 济 开 发 区 旧 馆 区

块,符合规划环评、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主体功能区规划、国

土空间规划要求。

符合

推进

污染

工艺

淘汰

大力推广无氰、无磷、低毒、低能

耗的清洁工艺,鼓励企业采用三价

铬和无铬钝化。严格落实氰化物

镀锌、六价铬钝化、电镀锡铅合金

等高污染工艺审核备案要求,无特

殊理由的予以强制淘汰。强化镀槽

本项目不涉及氰化镀

锌、六价铬钝化、电

镀锡铅合金等高污染

工艺,主要涉及低毒、

低能耗的镀铜、镀镍

清洁工艺。

符合

— 31 —

总容积和镀种调整情况排查,发生

重大变动的全部重新报批,引导企

业开展老旧装备更新并进行节能

化、智能化改造。

分类

分质

收集

废水

严格实施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

处理,对于前处理含氰、铬、镍等

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必须与其他

废水分类单独收集,分质预处理达

标后再进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严

禁混合收集并与厂区其他不含一

类污染物废水混合处理。严格落实

雨污分流,针对可能受污染的区块

设置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分流收集的初期雨水也应和其他

不含一类污染物废水一起进行处

理,达标后排放或纳入集中式污水

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

应实现明渠套明管或架空敷设等

明管化改造,推荐采用管廊架空的

方式。最终废水须纳入管网后进入

污水处理厂,不允许以清运等方式

收集处理。

本项目研发产生的废

水分类收集、分质处

理。含铜、含镍废水

分类单独收集,分质

预处理达标。生产废

水输送管道实现明渠

套明管。最终废水纳

管排入污水处理厂。

符合

强化

废气

收集

治理

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优先考虑电镀

生产线全封闭,对生产车间整体负

压收集处理;对于采用输送链不

具备全封闭条件的,可采取半封闭

措施,但电镀生产线进、出口处须

保持微负压。禁止采用单一槽边侧

吸风或生产线上方悬空集气罩等

低效收集措施。按照相关废气设计

规范,合理设置喷淋塔和风机参

数,保障电镀酸、碱性废气在吸收

塔内停留时间充足而被有效吸收。

优化废气处理工艺,对难以采用吸

收法处理的酸性废气(如硝酸酸洗

产生的氮氧化物),应采用氧化(如

投加次氯酸钠)或还原(如投加尿

素)吸收工艺。采用酸、碱液喷淋

工艺的,还应配置自动在线

pH 监

测与药物投加系统,确保吸收液维

持相应的

pH 值。

本项目研发线电镀工

序全封闭,对产生废

气负压收集处理后采

用碱液喷淋工艺,配

置自动在线

pH 监测

与药物投加系统。

符合

严格

工业

根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的原则,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规

本项目对各类固废进

行分类收集、规范储

符合

— 32 —

固废

管理

范储存、安全处置。电镀企业须严

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9-2020 )和 《危险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7-2023)有关规定建设一

般工业固废和危废贮存场所,做好

防雨淋、防扬尘、防渗漏等防护措

施,规范树立标识标牌。对镀槽废

液、废渣及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固废

分类收集与分区存放,完善地面导

流沟及墙角墙面防渗措施。落实

“浙固码”使用,在厂区出入口、

危废贮存区、产废区等区域安装符

合参数要求的视频监控。

存、安全处置。按规

定建设一般工业固废

和危废贮存场所并做

好三防措施。在厂区

出入口、危废贮存区、

产废区等区域安装符

合参数要求的视频监

控。

强化

风险

防控

能力

企业按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含环境风险评估、应急资

源调查等)编制

/修编,并向当地

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根据风险防控

需要设置固定拦截设施或备有足

够的拦截应急物资,防止废水外

溢。雨水排放口、清下水排口等所

有可能外溢事故废水的外排口,原

则上均须安装手自一体(自动)闸

阀且可以实现远程控制,日常保持

常闭状态。参照《电镀废水治理工

程技术规范》(

HJ2002-2010),

电镀企业需建有能容纳

12-24h 的

废水量的事故应急池,并配套建设

连接污水处理单元的管线、泵和应

急电源等,没有条件的应配套临时

传输措施。非事故状态下事故应急

池应处于空置状态。企业厂界外围

雨水管网、水渠等通往河道的排口

处,建设截流闸阀及必要的附属

设施(雨水井或截污池),没有条

件建设闸阀的排口应配备堵漏气

囊或沙包等堵漏装备。因地制宜在

管网、水渠附近布设可用于应急回

抽专用管线、回抽泵等设施。

企业后续将按要求开

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编制并向当地生

态环境部门备案。配

置足够的拦截应急物

资 , 建 有 能 容 纳

12-24h 电镀废水量的事故应急罐且非事故

状 态 下 处 于 空 置 状

态。

符合

提升

企业

厂容

厂貌

指导企业合理划分电镀车间功能

区布局,做好车间干湿分离,

“湿

”托盘铺设网格板,原则上生产

线投影面积占车间面积比例小于

企业电镀区域干湿分

离,

“湿区”托盘铺设

网格板,电镀生产线

投影面积约

33.2m2,

符合

— 33 —

30%。防止跑冒滴漏,严禁露天堆放固体废物及电镀件。

占研发车间面积比例

1.9%,小于 30%。

16、与《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各项环评审批原

则的符合性

1)湖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建设可满足湖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

更新方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2)达标排放原则

本项目废气、废水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

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则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

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达标排放原则要求。

3)总量控制原则

本项目企业属于非工业排污单位,相关污染物排放量无总量控制

要求。

4)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年本)》和《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等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5)四性五不批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682 号)“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 1-12。

1-12 “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湖州市

南浔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

划环评要求;符合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要

求;环保措施合理,污染物可稳定达标

排放。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

本项目环境影响预测根据相关指南要

— 34 —

的可靠性

求进行分析,选用的模式和方法均满足

可靠性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根据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可满足本项目需要,

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

学性

根据

“六、结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结论科学。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

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

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

相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

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

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

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

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管理要求

本项目废水稳定达标纳管,对周边水体

环境无影响;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有利于环境质量的

改善;因此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满

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

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

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

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

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

态破坏

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确保污

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采

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

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

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新建项目,不涉及此条内容。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

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

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

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

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环评报告采用的基础资料数据均采用

项目方实际建设内容申报,环境监测数

据均由正规资质单位监测取得。根据多

次审核,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遗漏,环境

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

综上,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年本)》、《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号)“四性五不批”等要求,本项目不属于

限制或禁止准入类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及

“四性

五不批

”要求。

— 35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

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

苏州晶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011 年成立于苏州常熟,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为平

板显示、光伏、半导体等行业的提供高精密清洗、湿法刻蚀、光阻剥离、显影等高端湿制程

设备。并同步延伸绿色化、智能化业务。平板显示领域,晶洲为前端主制程湿法设备唯一国

产供货商,光伏领域晶洲处于第一梯队,半导体领域晶洲正在积极布局诸如玻璃基板刻蚀、

电镀等高端先进湿法设备。

玻璃基板主要用来取代原先的硅

/有机物基板和中介层,可应用于面板、IC 等泛半导体

领域。在目前的

2.5D 封装中,以较为主流的台积电的 CoWoS 封装为例,是先将半导体芯片

CPU、GPU、存储器等)通过 ChiponWafer(CoW)的封装制程一起连接至中介层(Interposer)

上,再通过

WaferonSubstrate(WoS)的封装制程将硅中介层连接至底层基板上;其中,中

介层(

interposer)一般选用硅(COWOS-S)、有机物(COWOS-R)或者是硅和有机物的

结合(

COWOS-L)。

玻璃材质的引入可以取代原先的硅中介层和有机基板。玻璃基板直接利用玻璃中介层

GlassInterposer)实现芯片之间、芯片与外部的互联,利用玻璃材质成本低、电学性能好、

翘曲低等优点来克服有机物材质和硅材质的缺陷,来实现更稳定、更高效的连接以及降低生

产成本,有望为

2.5D/3D 封装带来全新的范式改变。

基于先进封装工艺发展形势,公司在浙江南浔成立了湖州晶洲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半导体玻璃基板

TGV 工艺装备研发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将形成特色化玻璃基先进封装工

艺研发及成果转化平台,不断推出新工艺技术,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促进上下游产

业链及整个电子行业封装技术路线的快速发展。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州晶洲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玻璃基板

TGV 工艺装备研发项目

建设单位:湖州晶洲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湖浔大道

6547 号

建设内容:租用湖州市立潮工贸有限公司

4000 平方米,购置清洗刻蚀设备、AOI 检测

— 36 —

设备、

PVD 沉积设备等设备,形成半导体玻璃基板 TGV 工艺装备研发基地。研发产品不出

售,一般作为样品提供给客户。研发方案详见表

2.1-1。

劳动定员:

30 人

工作制度:单班制,每班

8 小时。年工作天数 250 天。

2.1-1 本项目研发方案和涉电镀规模

研发方案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研发产能

玻璃基板

尺寸

510mm×515mm×(0.1-1.5)mm

9000m2/a

涉电镀规模

镀种

镀层厚度(

μm)

每平米工件电镀面积(

m2/m2) 电镀面积 m2/a

沉积量(

m3/a)

平均沉积厚度约

10

2(整面区域双面镀一次)

18000

0.18

平均沉积厚度约

2

0.5(部分区域双面镀一次)

4500

0.009

合计

2.5

2250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本项目属于“四十五、研究

和试验发展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

除外)

”,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另根据《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

实施方案》,本项目属于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内涉及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不纳入改革

范畴,不降低环评等级,按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审批。

另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权划分的通知》

(湖环发

[2025]3 号),本项目属于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涉电镀工艺的建设项目,由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

此外,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

对于研发类项目未作规定,可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3、项目组成

本项目工程组成情况见表

2.1-2。

2.1-2 本项目工程组成

工程类别

工程内容

主体

工程

车间

租用面积

4000m2,位于厂区四号厂房东侧。分为研发车间、实验室等,本项目

各类湿法设备布置于研发车间,电镀线架空设计。详见附图总平布置。

— 37 —

辅助

工程

给水系统

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本项目研发需采用电子级纯水(

EDI)。制备过程

主要为新鲜水和部分回用水经活性炭过滤、

UF 超滤膜处理后完成预处理,

再经两级

RO 装置制成初级纯水,通过 EDI 模组(电除盐原理,是由阴阳电

极板、离子交换树脂、离子交换膜等组成)处理得到超纯水,终端出水设置

二 级 抛 光 混 床 和 过 滤 来 保 证 系 统 出 水 水 质 能 够 满 足 电 阻

≥18us.cm ,

TOC≤5ppb,DO≤25ppb 等指标要求,纯水产率设计为 70%。设计纯水产水能力约

50m3/h,可以满足本项目纯水使用需求。

排水系统

厂区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附近河道,研发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

供配电系统

依托租用厂区变配电网络,同时在车间布置配电柜及电缆,可以满足研发需要。

动力系统

压缩空气、氮气接入车间管路系统供气。

环保

工程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研发废水中电镀含铜废水经氧化混凝沉淀处理、电镀

含镍废水经氧化混凝沉淀

+离子树脂吸附处理后达标纳管;含氟废水经混凝沉

淀后与有机、其他清洗、废气喷淋等废水一起经混凝沉淀处理后达标纳管;反

冲洗浓水直接纳管。

废气处理

有机废气经过滤除雾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DA001 高空排放;酸性废气

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

DA002(碱性废气仅含少量异味,收集后通过 DA002 合

并排放)高空排放。

固废暂存

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库设于车间内,详见附图总平布置,建筑面积分别

100m2 和 50m2,各类固废分类分区统一存放,合法处置。

环境风险

设置

70m3 事故应急罐。

储运工程

化学品仓库设于车间内,详见附图总平布置,建筑面积约为

100m2。

总图布置

本项目车间从西往东依次布置研发车间、参观廊道和实验室,并在实验室北侧

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和危化品库,在研发车间北侧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

存库。总体布局突出研发目的,设置较为合理。

4、主要设备清单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2.1-3。

2.1-3 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

5、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

2.1-4。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附件 MSDS。

2.1-4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汇总

本项目所使用正性光阻、

PSPI 胶等都属于光刻胶,根据《电子工业工程术语标准(征

求意见稿)》,光刻胶是利用光照反应后不同的溶解度,将掩膜版图形转移至衬底上图形的

转移介质,又称为光致抗蚀剂,从本项目实际研发内容分析,光刻胶主要不是像普通胶粘剂

一样起到粘接贴合的作用,而是将设计好的线路图形,通过曝光等工序完整且精确地复制到

玻璃基板上,属于材料粘接时应用的特殊功能性表面处理剂(参考其他同样使用光刻胶的电

— 38 —

子行业企业苏州市新诚氏通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G、军工通讯射频薄膜混合集成电路

2000 万只及薄膜陶瓷元器件 4000 万只项目及宁波泰睿思微电子有限公司年产 60000 片晶圆

级封测

TSV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判定,光刻胶划入特殊功能性表面处理剂范畴)。根

据《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 33372-2020),对其使用不作限制要求。

此外,本项目属于特色化玻璃基先进封装工艺及生产设备研发,根据《清洗剂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GB 38508-2020),对玻璃洗剂等半导体(含集成电路)用清洗剂使

用也不作限制要求。

2、

工艺流程和产

2.2.1 工程分析

1、研发工艺

本项目研发各工序皆为自动化作业,仅不同工序间转接为人工操作;同时各类设备作业

时保持密闭化以确保废气、废水有效收集。工艺流程详见图

2.2-1。

— 39 —

排污环节

2、三废产生情况

本项目主要污染源包括:

废气:涂胶、剥膜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电镀、铜钛

/通孔刻蚀等工序产生的酸性废

气;显影等工序产生的碱性废气等。

废水:实验、刻蚀、电镀、设备等各类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反冲

洗浓水;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等。

固废:湿法刻蚀工序产生的废刻蚀液;溅射、贴膜等工序产生的废靶材、废胶膜、废阳

极板、研发废品等废边角料;涂胶、剥膜等工序产生的废有机溶剂;含铜、含镍废水处理设

施产生的废槽液、污泥等涉重废物;曝光等工序所用紫外灯管破损、失效后替换下来的废灯

管;一般原料拆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涉溶剂等物料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瓶

/桶;纯

水制备产生的废过滤材料等;过滤除湿更换产生的废过滤棉;活性炭周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

炭;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

/废油桶;废水处理产生的废离子树脂;员工生活产生的生

活垃圾。

本项目研发工艺流程中产污节点汇总详见表

2.2-6。主要污染物产生及去向情况见表

2.2-7。

2.2-6 本项目研发工艺流程中产污节点汇总

序号

相关工序

产生废气

产生废水

产生固废

1

清洗

/

W1

/

2

激光诱导

/

/

/

3

通孔刻蚀

碱洗

碱性废气

G1

W2

废刻蚀液

S1

酸洗

酸性废气

G2

W3

废刻蚀液

S1

4

溅射沉积

/

/

废边角料

S2

5

贴膜

/

/

废边角料

S2

6

曝光

/

/

/

7

显影清洗

碱性废气

G3

W4

废有机溶剂

S3

8

电镀铜

酸性废气

G4

W5

涉重废物

S4

9

剥膜

有机废气

G5

W6

废有机溶剂

S3

10

铜钛刻蚀

酸性废气

G6

W7

废刻蚀液

S1

11

研磨清洗

酸性废气

G7

W8

/

— 40 —

12

涂胶烘烤

有机废气

G8

/

/

13

链式清洗

酸洗

酸性废气

G9

W9

/

碱洗

碱性废气

G10

W10

/

14

电镀镍

酸性废气

G11

W11

涉重废物

S4

2.2-7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去向情况

污染源类型

排放源

收集编号

主要污染物

去向

废气

TA001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G5、G7、危废

暂存库废气

非甲烷总烃

DA001

TA002 酸性废气处理设施

G2、G4、G6、

G8、G9、G11

氟化物、氯化氢、氮氧

化物、乙酸、硫酸雾

DA002

碱性废气收集设施

G1、G3、G10

异味

废水

基板清洗废水

W1

pH、SS

厂区综合废水

处理设施

通孔碱洗废水

W2

pH、SS

厂区综合废水

处理设施

显影清洗废水

W4

pH、氨氮、总氮、SS

厂区综合废水

处理设施

镀铜清洗废水

W5

pH、铜、SS

车间镀铜废水

处理设施

剥膜清洗废水

W6

pH、COD、SS

有机废水处理

设施

+厂区综

合废水处理设

刻蚀清洗废水

W7

pH、铜、氨氮、总磷、

总氮、

SS

厂区综合废水

处理设施

研磨清洗废水

W8

pH、铜、氨氮、总磷、

总氮、

SS

厂区综合废水

处理设施

链式碱洗废水

W10

pH、SS

厂区综合废水

处理设施

镀镍清洗废水

W11

pH、镍、SS

车间镀镍废水

处理设施

实验室清洗废水

W12

pH、SS

厂区综合废水

处理设施

设备清洗废水

W13

pH、SS

厂区综合废水

处理设施

通孔酸洗废水、链式酸洗废

水、废气喷淋废水

W3、W9、W14 pH、COD、氟化物、SS

含氟废水处理

设施

+厂区综

合废水处理设

— 41 —

反冲洗浓水

W15

SS、盐分

直接纳管

生活污水

W16

COD、氨氮

化粪池处理后

纳管

固体废物

废刻蚀液

S1

铜、钛、废酸碱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废边角料

S2

废靶材、废胶膜、废阳

极板等

综合利用

废有机溶剂

S3

废显影液、剥膜液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涉重废物

S4

废槽液、污泥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废灯管

S5

破损、失效的灯管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一般废包装材料

S6

木框、塑料膜

/袋

综合利用

废包装瓶

/桶

S7

废酸、废溶剂容器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纯水制备固废

S8

RO 膜、滤芯等

综合利用

废活性炭

S9

吸附有机废气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废机油

S10

废油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废油桶

S11

废油桶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废离子树脂

S12

吸附镍等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废过滤棉

S13

吸附水雾杂质等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生活垃圾

S14

纸张、残渣等

环卫部门定期

清运

3、主要物料平衡

根据本项目物料使用和三废产生量估算,较敏感的铜、镍、

VOCs、氟、氮等物料平衡

详见表

2.2-8。水平衡见图 2.2-2。

2.2-8 本项目主要物料平衡表 单位:kg/a

2.2.2 污染源强汇总

— 42 —

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

2.2-9。

2.2-9 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单位:t/a

种类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排放量

备注

废气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

4.396

0.675

/

氮氧化物

0.005

0.005

废水

废水量(吨

/年)

15596

15596

纳管排入旧馆污水处理厂

COD

1.560

0.624

氨氮

0.546

0.031

固废

废刻蚀液

10

0

危废委托具备处理资质的单位

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

废边角料

5

0

废有机溶剂

7.5

0

涉重废物

61

0

废灯管

0.1

0

废包装材料

60

0

废包装瓶

/桶

15

0

纯水制备固废

2

0

废活性炭

28.528

0

废机油

1

0

废油桶

0.1

0

废过滤棉

2

0

废离子树脂

3

0

生活垃圾

7.5

0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注:本项目氨氮排放量根据旧馆和菱和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取大值

2mg/L 计,下同。

3、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租用湖州市立潮工贸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研发。不涉及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

问题。

— 43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湖浔大道

6547 号,根据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

量功能区划,项目区域属于环境空气功能二类区。根据《

2024 年湖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本项目所在地

2024 年基本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见表 3.1-1。

3.1-1 2024 年湖州市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ug/m3)

标准值

ug/m3)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6

60

10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8.5

40

71.25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47.2

70

67.4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1.8

35

90.86

达标

CO

95 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900

4000

22.5

达标

O3

90 百分位数 8h 平均质量浓度

167

160

104.38

超标

从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现状

SO2、NO2、CO、PM10、PM2.5 浓度能够达到《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O3 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限值,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O3 超标主要是夏季受区域持续高温影响时,臭氧极易在本地迅速生成积累产生污染。

此外,湖州市

O3 浓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东北方向的苏州、上海地区和东南方向的嘉兴市部

分地区的跨界传输影响。

2)区域减排计划和初步成果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关于印发<

湖州市空气质量改善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湖发改规划[2021]219 号),为持续改善“十四五”

时期湖州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

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聚焦

PM2.5 和 O3 协同控制,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调整优化,继续加强

工业污染、机动车船污染和城乡面源污染治理,注重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

— 44 —

打好

“美丽提标争先战”,推动湖州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向示范地迈进,推进

现代化滨湖花园城市的高水平建设,以实现到

2025 年, 湖州市 PM2.5 浓度稳定控制在 25

微克

/立方米以内,力争达到 23 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 90%以上,力争达到 92%;

O3 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浓度达到省下达要求;基本消除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区县空

气质量全部达标,全面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

此外,根据《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预计到

2025 年南浔区大气环境质

量将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为了能达到上述目标,《湖

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分解

7 个方面 44 项任务,其中主要工作任务有:

①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深入推进高污染燃

料设施淘汰,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②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严格产业准入,优化产业布局,淘汰高污染落后产能,全面整治

“散乱污”企业,全面发展循

环低碳经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③深化工业烟气治理,加强工业

VOCs 污染整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实施燃煤电厂深度治理,全面提升锅炉烟气排放标准,提升重点行业废气治理水平,开展工

业炉窑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全面推进重点园区废气治理,强化工业

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工业企业臭气异味综合整治;

④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构建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积极推广新能源汽

车,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加强机动车排放控制,持续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深化柴油车尾

气排放治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监管,加强船舶污染排放监管,加强油品质量升

级与监管;

⑤强化城市烟尘治理,减少生活废气排放,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管理,强化道路扬尘治理,

加强堆场扬尘治理,控制装修及服务业废气污染,加强臭气异味及综合整治;

⑥控制农村废气污染,加强矿山粉尘防治,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推进绿化碳

汇工程,加强矿山粉尘防治;

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提升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

实施季节性污染排放调控,建设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随着上述工作的持续推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必将会进一步得到改善。

— 45 —

3)特征污染物现状

为进一步了解项目拟建地周边环境空气中本项目排放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

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引用湖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浙江航兴绿色建材科技有限公

G1 点位的监测数据(报告编号:HJ232898),该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东北侧约 1.4km(具

体点位详见附图

4,下同),监测时间为 2023.09.30~2023.10.06。

此外,本项目特征污染物氟化物引用《浙江硅石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套半导体配

套石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对浙江硅石新能源有限公司东侧

G2 点位的监测数据(报告

编号

J2212017),该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东侧约 900m,监测时间为 2022.12.17~2022.12.19。

特征因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表

3.1-2。

3.1-2 特征因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小时浓度值范围

(mg/m3)

日均浓度值范

(mg/m3)

小时浓度占

标率

(%)

日均浓度占

标率

(%)

最大超标

倍数

浙江航兴绿色建材科

技有限公司

G1

非甲烷总烃

0.33~0.72

/

16.5~36

/

0

硅石新能源东侧点位

G2

氟化物

0.0044~0.0049 0.0034~0.0037

22~24.5

48.6~52.8

0

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氟化物可以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总体区域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环境

根据《

2024 年湖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 年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县控以

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类别符合Ⅰ类、Ⅱ类、Ⅲ类标准的比例分别为

2.5%、64.6%、32.9%;

满足功能要求监测断面比例为

100%,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评价为优,与上年相比,水质状

况稳中有升,Ⅱ类以上水质断面比例上升

3.8 个百分点。

为了解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引用湖州新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浙江航兴绿

色 建 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侧 頔 塘 上 游

500m 及 下 游 1000m 的 监 测 数 据 ( 报 告 编 号 :

ZJXC2022111001),具体监测数据汇总结果见表 3.1-3。

3.1-3 頔塘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除 pH 值外,均为 mg/L

检测项

W1 頔塘上游 500m

W2 頔塘下游 1000m

评价标

达标情

2022.11.16 2022.11.17

2022.11.18 2022.11.16 2022.11.17 2022.11.18

pH 值

7.0~7.1

7.0~7.1

7.0~7.1

7.0

7.1

7.1

6~9

达标

— 46 —

DO

8.1~8.2

7.9~8.0

7.8

8.2

8.0~8.1

7.8~7.9

≥5

达标

石油类

≤0.01

≤0.01

≤0.01

≤0.01

≤0.01

≤0.01

≤0.05

达标

氨氮

0.361~0.376 0.4~0.407

0.39~0.397 0.466~0.485 0.472~0.498 0.459~0.472

≤1

达标

总磷

0.140~0.143 0.134~0.135 0.127~0.132 0.147~0.15 0.162~0.165 0.173~0.175

≤0.2

达标

CODCr

10~11

10

10

9~10

9~10

9

≤20

达标

CODMn 3.47~3.51

3.48~3.53

3.61~3.7

3.96~4.01

4.05~4.1

4.33~4.39

≤6

达标

BOD5

3.3~3.5

3.4~3.6

3.5~3.6

3.1~3.2

3.2~3.5

3.2~3.3

≤4

达标

根据上表监测数据分析,本项目最终纳污水体頔塘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总体而言,区域内地表水质现状较好。

3、声环境

根据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调查,本项目拟建地周边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可不进行

声环境质量现状检测。

4、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房车间地面都将进行硬化和防腐防渗处理,生产均在室内进行,所产生的废水

经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周边地下水造成污染,不存在地

下水污染途径,因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现状调查。

5、土壤环境

本项目厂房车间地面都将进行硬化和防腐防渗处理,生产均在室内进行,固废暂存间等

重点区域均按照规范和标准要求严格落实防腐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周边土壤造成污

染,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因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试行)》,本项目不开展土壤现状调查。

6、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浙江南浔经济技术开发区旧馆区块内,租用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

道湖浔大道

6547 号的湖州市立潮工贸有限公司厂房,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可不开展生

态现状调查。

7、电磁辐射

— 47 —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

等电磁辐射类项目,不开展电磁辐射监测与评价。

2、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

500m 范围内主要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详见表 3.2-1,周边无规划保护目标,

主要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分布见图

3.2-1。

3.2-1 本项目所在区域周边主要环境敏感区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相对厂区

方位

距厂界最近

距离

(m)

距车间最近

距离

(m)

备注

大气环境

光明村

SW

~160

~180

行政村,约

1000 余人

王家田村

S

~200

~380

光明村下辖自然村,大部分已拆

迁,剩余约

2 户

声环境

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

本项目租赁产业园用地,周边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48 —

3.2-1 本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示意图

— 49 —

3、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

1、废气

本项目工艺废气中氮氧化物(铜钛刻蚀工序产生)、氟化物(通孔刻蚀

/链式酸洗工序

产生)、非甲烷总烃(乙酸产生和排放量很小,归入

NMHC 统一表征)执行《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氯化氢、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执

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中表 5 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

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中表 6 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 2 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

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中表 A.1 限值。详见表 3.3-1~3.3-2,与排污许可

的衔接见表

3.3-3。

3.3-1 废气有组织排放标准

排气筒编号

污染物

排放限值

(mg/m3)

最高允排速率

(kg/h)

无组织监

(mg/m3)

选用标准

15m

20m

DA001/DA002

非甲烷

总烃

120

10

17

4.0

GB16297-1996

DA002

氟化物

9

0.10

0.17

0.02

DA002

氮氧化

240

0.77

1.3

0.12

DA002

硫酸雾

30

/

/

1.2

GB21900-2008/GB16297-1996

氯化氢

30

/

/

0.2

基准排气量,

m3/m2(镀件镀层)

其他镀种(镀铜、镍等)

37.3

DA001/DA002

臭气浓

6000(无量

纲)

/

/

20(无量

纲)

GB14554-93

注:本项目排气筒如不能满足高出周围

200 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 m 以上,则非甲烷总烃应按其高度对应的

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

50%执行;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应按表列排放浓度限值的 50%执

行。

3.3-2 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标准

项目

排放限值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非甲烷总烃

6

1h 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任意一次平均浓度值

3.3-3 废气相关工序及排放口标准一览

— 50 —

排放口编

污染物产

生工序

污染因子

应执行标准

最终取值

1

DA001

研发:涂

胶、剥膜工

非甲烷总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

2 新污染源的二级标

准限值

排放浓度

mg/m3

120

排放速率

kg/h

17(20m)

臭气浓度

(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中表

2 标准限值

6000

2

DA002

研发:铜钛

刻蚀工序

非甲烷总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

2 新污染源的二级标

准限值

排放浓度

mg/m3

120

排放速率

kg/h

17(20m)

氮氧化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

2 新污染源的二级标

准限值

排放浓度

mg/m3

240

排放速率

kg/h

1.3(20m)

研发:通孔

刻蚀

/链式

酸洗工序

氟化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

2 新污染源的二级标

准限值

排放浓度

mg/m3

9

排放速率

kg/h

0.17(20m)

研发:电镀

工序

硫酸雾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中表 5 排放限值 mg/m3

30

氯化氢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中表 5 排放限值 mg/m3

30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中表

2 标准限值(无量纲)

6000

2、废水

本项目研发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纳管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短期送旧馆污水处理厂统一处

理,待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后则纳管排入该设施。废水纳管主要执行《电子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31-2020)中的表 1~表 2 标准,部分指标执行与污水处理厂协商

排放限值。本项目废水总镍纳管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260-2020)中表 1

太湖流域间接排放限值,总铜纳管承诺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260-2020)

中表

1 太湖流域直接排放限值。旧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要求,其中 CODCr、总氮、氨氮、总磷执行《城镇

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中的表 1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

— 51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要求,其中 CODCr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

DB33/2169-2018)中的表 1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总氮、

氨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中的表 2

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见表

3.3-4,与排污许可的衔接见表 3.3-5。

3.3-4 废水污染物纳管及排放标准 单位:除 pH 外,其余为 mg/L

项目

纳管标准

尾水外排标准

短期旧馆

远期菱和

旧馆

菱和

pH

6~9

6~9

6~9

6~9

CODCr

≤500

≤500

≤40

≤40

氨氮

≤35

≤35

≤2(4)*

≤1.5(3)*

总磷

≤3

≤8

≤0.3

≤0.3

悬浮物

≤200

≤300

≤10

≤10

石油类

≤20

≤20

≤1

≤1

总氮

≤40

≤60

≤12(15)*

≤10(12)*

TOC

≤200

≤200

/

/

氟化物

≤20

≤20

/

/

LAS

≤5

≤20

≤0.5

≤0.5

硫化物

≤1.0

≤1.0

≤1.0

不得检出

总铜

≤0.3

≤0.3

≤0.5

≤0.5

≤0.1(车间排放) ≤0.1(车间排放)

≤0.05

≤0.05

封装载板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5m3/m2

5m3/m2

/

/

电镀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250L/m2 镀件镀层 250L/m2 镀件镀层

/

/

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

3.3-5 废水相关工序及排放口纳管标准一览

排放口

编号

污染物

产生工

污染因

纳管执行标准

最终取

参照纳管执

行标准

承诺执

行更严

限值

短期旧馆

1

DW001

(总排

口)

研发:清

洗工序

pH

《电子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

准》

/

6~9(无

量纲)

/

/

CODCr

/

500

/

/

— 52 —

GB39731-20

20)中的表 1

间接排放限值

mg/L

氨氮

《工业企业

废水氮、磷污

染物间接排

放限值》

DB33/887-

2013)表 1 其

他企业间接

排放限值

35

/

/

总磷

/

8

协商限值

3

悬浮物

/

400

协商限值

200

石油类

/

20

/

/

总氮

/

70

协商限值

40

TOC

/

200

/

/

氟化物

/

20

/

/

LAS

/

20

协商限值

5

硫化物

/

1

/

/

研发:铜

钛刻蚀

/

电镀铜

清洗工

总铜

《电子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39731-20

20)中的表 1

间接排放限值

mg/L

《电镀水污

染物排放标

准》

DB33/2260

-2020)中表 1

太湖流域间

接排放限值

1.5

《电镀水污

染物排放标

准》

DB33/226

0-2020)中表

1 太湖流域

直接排放限

0.3

研发:电

镀镍清

洗工序

《电子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39731-20

20)中的表 1

间接排放限值

mg/L

《电镀水污

染物排放标

准》

DB33/2260

-2020)中表 1

太湖流域间

接排放限值

0.1

/

/

研发:清

洗工序

封装载

板单位

产品基

准排水

《电子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39731-20

20)中的表 2

单位产品基准

/

5

/

/

— 53 —

排水量

m3/m2

2

DW002

(车间

排放

口)

研发:电

镀镍清

洗工序

《电子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39731-20

20)中的表 1

间接排放限值

mg/L

《电镀水污

染物排放标

准》

DB33/2260

-2020)中表 1

太湖流域间

接排放限值

0.1

/

/

研发:电

镀清洗

工序

电镀单

位产品

基准排

水量

《电镀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21900-20

08)中表 3 单位产品基准排

水量

L/m2镀件

镀层

/

250

/

/

远期菱和

1

DW001

(总排

口)

研发:清

洗工序

pH

《电子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39731-20

20)中的表 1

间接排放限值

mg/L

/

6~9(无

量纲)

/

/

CODCr

/

500

/

/

氨氮

《工业企业

废水氮、磷污

染物间接排

放限值》

DB33/887-

2013)表 1 其

他企业间接

排放限值

35

/

/

总磷

/

8

/

/

悬浮物

/

400

协商限值

300

石油类

/

20

/

/

总氮

/

70

协商限值

60

TOC

/

200

/

/

氟化物

/

20

/

/

LAS

/

20

/

/

硫化物

/

1

/

/

— 54 —

研发:铜

钛刻蚀

/

电镀铜

清洗工

总铜

《电子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39731-20

20)中的表 1

间接排放限值

mg/L

《电镀水污

染物排放标

准》

DB33/2260

-2020)中表 1

太湖流域间

接排放限值

1.5

《电镀水污

染物排放标

准》

DB33/226

0-2020)中表

1 太湖流域

直接排放限

0.3

研发:电

镀镍清

洗工序

《电子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39731-20

20)中的表 1

间接排放限值

mg/L

《电镀水污

染物排放标

准》

DB33/2260

-2020)中表 1

太湖流域间

接排放限值

0.1

/

/

研发:清

洗工序

封装载

板单位

产品基

准排水

《电子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39731-20

20)中的表 2

单位产品基准

排水量

m3/m2

/

5

/

/

2

DW002

(车间

排放

口)

研发:电

镀镍清

洗工序

《电子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39731-20

20)中的表 1

间接排放限值

mg/L

《电镀水污

染物排放标

准》

DB33/2260

-2020)中表 1

太湖流域间

接排放限值

0.1

《电镀水污

染物排放标

准》

DB33/226

0-2020)中表

1 太湖流域

直接排放限

/

研发:电

镀清洗

工序

电镀单

位产品

基准排

水量

《电镀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21900-20

08)中表 3 单位产品基准排

水量

L/m2镀件

镀层

/

250

/

/

3、噪声

本项目拟建地位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区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 55 —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执行《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工

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其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

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4、

总量控制指标

1、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

“九五”以来重点推

行的环境管理政策,实践证明它是现阶段我国控制环境污染的进一步加剧、推行可持续发展

战略、改善环境质量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 号),

确定

“十三五”各地区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

物(

NOx)和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进行控制。本项目排放

污染物中,建议纳入区域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

CODCr)、氨氮(NH3-N)

和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

VOCs)。

2、总量控制目标

本项目为特色化玻璃基先进封装工艺及生产设备研发,非工业类建设项目。根据《浙江

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

[2012]10 号)和《浙江省排污

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浙政办发

[2023]18 号),企业属于非工业排污单位,相关污

染物排放量无总量控制要求,不纳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

— 56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租用湖州市立潮工贸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研发试验,施工期仅为新增设备的安装调

试,基本不涉及土建施工,产生的污染主要是设备安装时发出的噪声,产生的噪声多为瞬时

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该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2、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1 运营期废气污染源强、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源强

本项目主要有涂胶、剥膜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电镀、铜钛

/通孔刻蚀等工序产生的酸

性废气;显影等工序产生的碱性废气等。

1)碱性废气

本项目显影等工序涉及氢氧化纳、四甲基氢氧化铵使用,会有少量碱性废气(主要是异

味)挥发产生,因其浓度较低,挥发产生量较小,考虑收集后并入

DA002 排放,本次环评不

作定量分析。

2)酸性废气

酸性废气主要在电镀、铜钛

/通孔刻蚀槽内以自由液面液体的挥发产生,其产生量的大小

与研发规模、作业条件(温度、湿度、通风状况等)、作业面积等有关,其中铜钛刻蚀产生

的酸性废气挥发量参照《环境统计手册》中经验公式计算,相关公式和反应方程如下:

铜钛

/通孔刻蚀酸性废气:Gz=M(0.000352+0.000786V)P×F

Gz——液体的挥发量,kg/h;

M——液体的分子量;

— 57 —

V——蒸发液体表面上的空气流速,m/s,根据废气工程设计取 0.3;

P——相应于液体温度和浓度下的空气中的蒸气分压力,mmHg;

F——液体蒸发的表面积,m2。

电镀产生的酸性废气挥发量根据根据《污染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

HJ984-2018)中

产污系数法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D=Gs×A×t×10-6

式中,

D——核算时段内污染物产生量,t;

Gs——单位镀槽液面面积单位时间大气污染物产生量,g/(m2*h);

A——镀槽液面面积,m2;

t——核算时段内污染物产生时间,h。

酸性废气经碱液喷淋

TA002 处理后通过 DA002 排放。根据本项目酸液等清洗槽数量、

尺寸及相关反应核算的废气源强详见表

4.2.1-1~4.2.1-3。

4.2.1-1 本项目铜钛/通孔刻蚀/链式酸洗酸性废气源强

污染物

工作温度℃

刻蚀

/酸洗槽数量

表面积

m2

PmmHg

Gkg/h

产生量

t/a

氮氧化物

20

1

1.41×1.34

0.015

/

/

1

0.6×1.34

0.015

/

/

1

1×0.9

0.015

/

/

1

1.1×1.1

0.015

/

/

小计

4

4.8034

0.015

0.00267

0.005

氟化物

20

1

0.98×0.38

0.0375

/

/

1

1×0.7

0.0375

/

/

小计

2

1.0724

0.0375

0.00045

0.001

乙酸

铜钛刻蚀液中乙酸添加后浓度约

5%,其挥发量较少,取 10%计。

0.009

0.018

4.2.1-2 单位镀槽液面面积单位时间废气污染物产生系数取值表

序号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g/m2*h)

适用范围

备注

1

氯化氢

0.4~15.8

弱酸洗(不加热,质量百分浓度

5%~8%),

室温高、含量高时取上限,不添加酸雾抑

制剂。

电镀铜时需适量添加,

调配后盐酸质量百分浓

度约

0.02%<5%。产生

源强取下限

0.4。

2

硫酸雾

可忽略

室温下含硫酸的溶液中镀铜、镀锡、镀锌、 电镀铜、铜刻蚀和研磨

— 58 —

镀镉,弱硫酸酸洗。

清洗作业中硫酸浓度较

低,约

0.5~15%,硫酸

雾产生量可忽略不计。

4.2.1-3 本项目铜钛/通孔刻蚀/研磨清洗/电镀酸性废气源强汇总

污染物

产生源强

g/m2*h

槽体数量

表面积

m2

产生速率

kg/h

产生量

t/a

氮氧化物

/

4

4.8034

0.00267

0.005

乙酸

/

/

/

0.009

0.018

氯化氢

0.4

3

0.9765

0.00039

很小,可忽略不计

氟化物

/

2

1.0724

0.00045

很小,可忽略不计

硫酸雾

/

/

/

/

可忽略不计

3)有机废气

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产生于涂胶、剥膜等工序。

①涂胶工序

在光刻胶涂布和烘烤过程中有机溶剂全部挥发,根据光刻胶原料用量(光刻胶

2.5t/a+PSPI

2.5t/a)及其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详见原辅材料表 2.1-4,此处不再细列),计算可知光

刻胶中总

VOCs 产生量约 4t/a(2kg/h),经过滤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DA001 排

放。

②剥膜工序

剥膜采用有机溶液去胶膜,主要利用剥膜液(

5t/a,VOCs 占比约 37.8%)浸泡使不需要

的光刻胶膜膨胀后去除,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参考同类型项目实际工程经验(剥膜工

序可根据实际工况需要加热至

30℃,因此其 VOCs 挥发相较前述铜钛刻蚀中乙酸挥发要略大)

估算

VOCs 挥发量占溶剂总量约 20%,则 VOCs 产生量约 0.378t/a(0.189kg/h),经过滤除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DA001 排放。剩余携胶废液作危废处置。

合计有机废气产生源强详见表

4.2.1-4。

4.2.1-4 本项目有机废气产生情况

污染因子

废气产生速率

kg/h

废气产生量

t/a

涂胶烘烤

VOCs

2

4

剥膜

VOCs

0.189

0.378

合计

2.189

4.378

4)危废库废气

本项目易产生挥发废气的有机废液、刻蚀废液、废槽液等采用密闭容器桶装暂存,其密

— 59 —

闭性较好,其无组织挥发可忽略不计;其他危废如废活性炭、废机油、污泥等也都采用密闭

桶装或袋装暂存,挥发废气产生量很小,因此本次环评不进行定量分析。考虑到该股废气可

能存在一定异味,经过滤除雾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DA001 排放。

5)废气处理设施

根据本项目各类设备收集风管内径和集气风速,相关废气处理设施测算风量、设计风量、

处理效率情况分别见表

4.2.1-5~4.2.1-6。主要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4.2.1-7。

4.2.1-5 废气处理设施风量测算

废气风量测算

工艺

涉及槽体

风管内径

mm

集气风速

m/s

单管风量

m3/h

风管数量 设备数量

小计

m3/h

合计

m3/h

玻璃清洗

酸洗槽

200

9

1017.4

2

1

2034.7

酸性

11475.8

通孔酸刻蚀

酸洗槽

200

9

1017.4

1

1

1017.4

铜钛刻蚀

湿法刻蚀槽

160

9

651.1

1

2

1302.2

CMP

研磨清洗槽

200

9

1017.4

1

1

1017.4

链式酸洗

酸洗槽

200

9

1017.4

1

1

1017.4

电镀铜

润洗

+镀铜槽

200

9

1017.4

3

1

3052.1

电镀镍

镀镍槽

200

9

1017.4

2

1

2034.7

通孔碱刻蚀

碱洗槽

200

9

1017.4

5

1

5086.8

碱性

7406.4

显影

显影槽

160

9

651.1

1

2

1302.2

链式碱洗

碱洗槽

200

9

1017.4

1

1

1017.4

剥膜

剥膜槽

180

9

824.1

1

2

1648.1

有机

11435.2

200

9

1017.4

1

2

2034.7

光刻

涂胶烘烤装置

200

9

1017.4

2

1

2034.7

其他

铜钛刻蚀烘干

180

9

824.1

1

2

1648.1

200

9

1017.4

1

2

2034.7

CMP 烘干

200

9

1017.4

1

1

1017.4

危废库

200

9

1017.4

1

1

1017.4

4.2.1-6 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参数

设施名称

(废气来源)

研发线测算风量

m3/h

设计收集风量

m3/h

设计处理工艺(效率)

排气筒

TA001 有机废气处

理设施

11435.2

12000(考虑系统盘管一定

比例风量损失补偿后得出

设计风量,下同)

过滤除雾

+二级活性炭吸附

(吸附效率以

85%计)

DA001

20m

— 60 —

TA002 酸性废气处

理设施

11475.8

12000

碱喷淋(氮氧化物、乙酸产生

浓度已能达标,去除效率忽略

不计,氯化氢、硫酸雾、氟化

物产生量很小,可忽略不计)

DA002

20m

碱性废气收集设施

7406.4

8000

/

4.2.1-7 主要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废气污染物

产生量

处理效率

%

排放量

kg/h

t/a

浓度

mg/m3

kg/h

t/a

浓度

mg/m3

DA001

非甲烷总烃

2.189

4.378

182.4

85

0.328

0.657

27.4

臭气浓度(无量纲)

/

/

800

70

/

/

240

DA002

氮氧化物

0.00267

0.005

0.3

0

0.00267

0.005

0.3

乙酸(以非甲烷总

烃计)

0.009

0.018

0.8

0

0.009

0.018

0.8

氯化氢

/

忽略不计

/

/

/

忽略不计

/

硫酸雾

/

忽略不计

/

/

/

忽略不计

/

氟化物

/

忽略不计

/

/

/

忽略不计

/

6)非正常工况

非正常工况考虑由于活性炭更换不及时,导致有机废气吸收效果下降,污染物排放量增

加的情况。相关非正常工况下频次、持续时间及排放情况详见表

4.2.1-8。

4.2.1-8 本项目污染源非正常排放核算表

污染源

非正常排放原

污染物

非正常排

放浓度

/

mg/m3)

非正常排

放速率

/

kg/h)

单次

持续

时间

/h

年发

生频

/次

应对措施

有机废气

活性炭更换不

及时

非甲烷

总烃

182.4

2.189

2

1

加强废气处理设

施巡检频次。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特征污染物

本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量详见废气源强分析。正常工况下,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后废气排放的氟化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乙酸、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均可做

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非正常工况下,有组织废气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较正常运行时大大增加,废气排放将对

周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企业应重点落实研发设备和车间厂房的密闭措施,并加

— 61 —

强废气的密闭化、管道化收集;日常运营过程中,强化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更换

吸附材料,确保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切实降低废气非正常工况发生频率。

2)恶臭污染物

本项目酸性、碱性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因此恶臭污染物主要是有机废气排气筒可能

排放的臭气异味。

日本环境卫生中心在

80 年代初根据过去十多年积累起来的数据总结出了生产行业的种

类、恶臭防治设备、产生恶臭的生产工艺种类和规模等与总恶臭排放强度(

TOER)、恶臭

到达距离和范围、恶臭排放有效高度之间的经验准则,人们习惯地称之为

TOER 经验准则。

该准则在恶臭影响、恶臭预测评价中经常采用,但并不是严格的恶臭防护距离。根据该经验

准则,恶臭的影响距离可以用恶臭散发率源强大致判断,即官能测定无量纲臭气浓度和臭气

排放量

(m3/min)乘积来判断,具体见表 4.2.1-9。从中可知,恶臭影响范围和恶臭散发率源强

大小有关,即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度)有关。

4.2.1-9 TOER 与恶臭污染的关系

TOER

发生恶臭污染的情况

影响范围

<104

一般不发生污染

105~106

一般发生在内部或小型污染

一般影响在

500m 以内,最大距离 1000m

107~108

可引发中小型污染

影响范围

1000m 以内,最大距离 2~4km

109~1010

可引起大规模的环境污染

影响范围

2~3km,最大距离 10km

1011~1012

极为严重的污染源

影响范围

4~6km,最大距离几十 km

测算本项目有机废气中臭气浓度和排放强度数据详见表

4.2.1-10。

4.2.1-10 本项目恶臭排放强度数据

类别

总风量

m3/min

臭气浓度(无量纲)

TOER

有机废气

200

240

4.8×104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总恶臭排放强度

TOER 在 104 数量级,其恶臭影响范围一般较小,

另通过日本

OER 预测软件进行预测可知,在恶臭异味废气排放过程中,随着距离的增加臭

气浓度逐渐被稀释,扩散到厂区厂界时,其臭气浓度已被稀释较低(

<20),类比其他同类

型企业厂区厂界浓度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待扩散至周边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处时,其环境

影响已经很小,基本可忽略不计。

本项目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信息见表

4.2.1-11,监测要求(监测点位、监测因子、

— 62 —

监测频次)详见

4.2.7 节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4.2.1-11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废气

类别

污染物种类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放口信息

编号

名称

治理工艺

经度

纬度

参数

排放口

编号

类别

有机

废气

非甲烷总烃、

异味

TA001

过滤除雾

+

二级活性炭

吸附

120.238

898°

30.8248

69°

20 米,内径 0.6米,温度

20℃

DA001

一般

排放

酸碱

废气

氮氧化物、氟

化物、硫酸

雾、氯化氢、

乙酸(以非甲

烷总烃计)

TA002

碱喷淋

120.238

908°

30.8248

46°

20 米,内径 0.8米,温度

20℃

DA002

一般

排放

3、废气防治措施

1)酸碱废气治理措施

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

HJ1031-2019)中附录 B“表 B.1 电

子工业排污单位废气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

”,电镀、湿法刻蚀等单元产生的氮氧化物、氟化物、

硫酸雾、氯化氢等污染物治理的可行技术为

“碱液喷淋洗涤吸收法”。 本项目电镀、铜钛刻蚀

等工序产生的氮氧化物、乙酸、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等是普通酸性废气,拟新增

1 套酸

性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量为

12000m3/h,采用碱喷淋的方式进行处理,为《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

HJ1031-2019)中推荐的可行技术。

废气在进入废气喷淋洗涤塔后,与喷淋循环液进行接触反应,循环液成分主要为碱液(一

定浓度碳酸钠或氢氧化钠溶液)。碱液经喷淋系统喷洒而下,与废气中的酸性气体发生中和

反应从而起到净化效果,废气喷淋液通过

PLC 自动加药控制,废气喷淋废水定期排入污水处

理站。

酸性废气(碱性废气仅含少量异味,设计风量为

8000m3/h,收集后通过 DA002 合并排

放)处理设施流程图详见

4.2-1。因酸性废气与碱性废气汇合后排放,后续需针对酸性废气和

碱性废气单独进行监测以验证各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 63 —

4.2-1 本项目酸性(碱性)废气处理设施流程图

2)有机废气治理措施

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

HJ1031-2019)中附录 B“表 B.1 电

子工业排污单位废气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

”,光刻、涂胶、剥离等单元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污

染物治理的可行技术为

“活性炭吸附法,燃烧法,浓缩+燃烧法”。本项目使用的溶剂物料中

VOCs 产生量不大,拟新增 1 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总风量为 12000m3/h,采用过滤除雾

+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1031-2019)

中推荐的可行技术。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流程图详见

4.2-2。

4.2-2 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流程图

3)废气达标排放可行性分析

根据表

4.2.1-7 测算,本项目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

度等指标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完全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4.2.2 运营期废水污染源强、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源强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实验、刻蚀、电镀、挂具退镀、设备等各类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

纯水制备产生的反冲洗浓水;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等。

1)清洗废水

根据本项目废水处理设计方案,主要清洗废水产排源强(本项目研发用排水系统相对封

闭,水的流转实现管道化和密闭化,液面与空气接触较少,其用水量和排水量基本相同,因

此蒸发等损耗可忽略不计)测算见表

4.2.2-1。

— 64 —

2、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2-1 本项目主要清洗废水产排源强测算

工艺 序号

工序

纯水清洗(

L/min)

单台设备(

L/min)

设备

数量

汇总(

t/d)

进水量

前段清洗排

后段清洗排

清洗段废

水量

回用量 总用水量 废水量

回用量

总用水量

回用量

废水量

实验

1

实验清洗

1.5

/

/

1.5

0

/

/

/

/

0.72

0

0.72

研发线

2

玻璃来料清洗

3

/

3

3

0

3

3

0

1

1.44

0

1.44

3

玻璃刻蚀清洗

5.25

2.5

2.75

5.25

0

5.25

5.25

0

1

2.52

0

2.52

4

显影清洗

9

/

9

9

0

9

9

0

2

8.64

0

8.64

5

镀铜清洗

9.25

2.75

6.5

9.25

0

9.25

9.25

0

1

4.44

0

4.44

6

刻蚀清洗

9

/

9

9

0

9

9

0

2

8.64

0

8.64

7

剥膜清洗

9

/

9

9

0

9

9

0

2

8.64

0

8.64

8

研磨清洗

3.5

/

3.5

3.5

0

3.5

3.5

0

1

1.68

0

1.68

9

链式清洗机

4.5

2.25

2.25

4.5

0

4.5

4.5

0

1

2.16

0

2.16

10

镀镍清洗

3.75

/

3.75

3.75

0

3.75

3.75

0

1

1.8

0

1.8

11

设备清洗

3.75

/

/

3.75

0

/

/

/

/

1.8

0

1.8

合计

42.48

0

42.48

— 65 —

2、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废气喷淋废水

废气喷淋废水产生于酸性废气喷淋系统的废气处理过程,其主要含

pH、COD、SS 和盐

分等,浓度较高时定期排放(一般

10 天左右),每次排放量约 5t/次,合计 125t/a。

3)反冲洗浓水

反冲洗水和浓水主要产生于纯水制备预处理系统反渗透(

RO)过程,水质除含一定量杂

质外其余污染物含量不大,本项目设计纯水制备率约

70%,则反冲洗水和浓水产生比例约为

原水的

30%,产生量约 18.21t/d(4551t/a)。

4)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厂内员工日常生活,其主要含

pH、CODCr、总磷和氨氮。根据新增

员工人数和每人每天

50L 用水量计,其生活用水用量约为 1.5t/d(375t/a),产污系数取 80%,

废水产生量约为

1.2t/d(300t/a)。

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去向汇总见表

4.2.2-2。

4.2.2-2 本项目废水产排源强汇总

产生工序

收集编号

产生量

t/d

主要污染物

去向

排放量

t/d

实验

实验清洗

W12

0.72

pH、SS500~600

厂区综合废水处理

设施

0.72

研发

线

玻璃来料清洗

W1

1.44

pH4~6、

SS500~600

厂区综合废水处理

设施

1.44

玻璃刻蚀碱洗

W2

1.2

pH9~11、

SS500~600

厂区综合废水处理

设施

1.2

玻璃刻蚀酸洗

W3

1.32

pH4~6、

SS500~600、

F-1000~1200

含氟废水处理设施

+

厂区综合废水处理

设施

1.32

显影清洗

W4

8.64

pH9~11、氨氮

20~30、总氮

30~50、

SS500~600

厂区综合废水处理

设施

8.64

镀铜清洗

W5

4.44

pH3~5、铜

100~200、

SS300~500

车间废水处理设施

4.44

剥膜清洗

W6

8.64

pH9~11、

COD200~300、

SS300~500

有机废水处理设施

+

厂区综合废水处理

设施

8.64

刻蚀清洗

W7

8.64

pH3~5、铜

厂区综合废水处理

8.64

— 66 —

50~100、

SS300~500、磷

10~20、氨氮20~30、总氮

30~50

设施

研磨清洗

W8

1.68

pH3~5、铜

50~100、

SS300~500、磷

10~20、氨氮20~30、总氮

30~50

厂区综合废水处理

设施

1.68

链式酸洗

W9

1.08

pH4~6、

SS500~600、

F-1000~1200

含氟废水处理设施

+

厂区综合废水处理

设施

1.08

链式碱洗

W10

1.08

pH9~11、

SS500~600

厂区综合废水处理

设施

1.08

镀镍清洗

W11

1.8

pH3~5、镍

400~500、

SS300~500

车间废水处理设施

1.8

设备清洗

W13

1.8

pH、SS500~600

厂区综合废水处理

设施

1.8

废气喷淋

W14

0.5

pH9~11、

COD200~300、

SS500~600、

F-5~10

含氟废水处理设施

+

厂区综合废水处理

设施

0.5

纯水制备

W15

18.21

SS50~80、盐分

直接纳管

18.21

生活

W16

1.2

COD200~300、

氨氮

20~30

化粪池后纳管

1.2

总计

62.39

15596t/a)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纳管可行性

经核算,本项目产生的纳管废水排放量约为

15596t/a,短期由旧馆污水处理厂(即湖州

南浔城投旧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湖州南浔城投旧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旧馆镇三桥村旧馆路北侧、织旧路东侧,占地

面积为

22165 平方米,该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建成运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水提升泵房、

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反应池、初沉池、水解酸化

-A2/O-MBR 池、消毒渠、污泥贮池、脱水

— 67 —

机房、风机配电房、综合楼、门卫及废气处理设施等。工程的总规模为

2.5 万 m3/d,其中现

状建成

1.5 万 m3/d,尾水排入北侧頔塘,2020 年 7 月投入运行,目前实际日处理量约 5000m3/d。

该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原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根据湖环发

[2023]7 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城镇污水

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32169-2018)的通知》的要求,湖州南浔城投旧馆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自

2023 年 6 月 起 执 行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33/2169-2018)中的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

本次环评收集了该污水处理厂

2025 年 5 月的在线监测数据,具体见表 4.2.2-4。监测结

果表明,其废水能够满足稳定达标排放要求。

4.2.2-4 旧馆污水处理厂 2025 年 5 月在线监测数据

检测时间

pH

CODCr(mg/L)

NH3-N(mg/L)

总磷(

mg/L)

总氮(

mg/L)

2025/5/23

7.37

5.49

0.0777

0.1516

4.961

2025/5/22

7.34

6.53

0.0746

0.1457

6.491

2025/5/21

7.27

7.16

0.0769

0.1398

5.091

2025/5/20

7.29

8.23

0.0778

0.1211

4.101

2025/5/19

7.17

7.95

0.0711

0.1561

3.779

2025/5/18

7.31

7.76

0.0738

0.1506

3.907

2025/5/17

7.24

8.05

0.0734

0.1228

4.714

标准值

6~9

40

2(4)

0.3

12(15)

从处理能力方面,本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量约

62.39t/d,未超过该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

能力,仅占其剩余处理能力约

0.624%,在空间上具有较好的衔接性;在达标纳管方面,本项

目废水经综合和车间污水站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浓度都不高(铜、镍等重金属

满足

DB33 中太湖流域直排标准要求),完全可以满足污水处理厂纳管浓度要求,也不会对

其纳管水质带来冲击;此外,本项目主要进行特色化玻璃基先进封装工艺及生产设备研发,

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2012)修订版》,属于第三产业(服务业),非工业生产项目,

对照《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发改环资

[2022]1932

号),经预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短期可以排入下游城镇污水处理厂。总体上本项目排放的废水

不会对旧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产生影响,废水纳管是可行的。

此外,周边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管网正在建设中,根据建设计划,菱和工业

— 68 —

污水处理厂将在

2025 年底实现投产运行,旧馆至菱和的配套污水管网预计于 2026 年底建成,

纳管时间上可充分衔接,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采用“中、细格栅

+调节池(事故池)

+水解酸化池+水解沉淀池+AAO-AO 复合生物膜生物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三相催化

氧化反应器

+稳定池+磁混凝高效沉淀池+转盘滤池+二次提升泵房+活性焦吸附塔+次氯酸钠

消毒”处理工艺,一期工程设计废水处理规模为

1.5 万 m3/d,进水行业设计涵盖电镀、化工、

印染、制药等,本项目废水纳管标准完全能够满足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管控标准要求,

可以做到达标纳管;本项目废水排放量约

62.39t/d,仅占其一期设计规模约 0.416%,菱和工

业污水处理厂也能够满足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需求。

综上,短期内本项目废水纳管排入旧馆污水处理厂,待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

管网建成后则纳管排入该设施,两处污水处理厂都可以满足本项目实际运营废水处理需求,

企业废水排放不会对其带来较大的处置压力;此外,企业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可以满

足两处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也不会对其正常运行带来冲击。总体上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

两处污水处理厂的影响很小,废水纳管计划是可行的。

2)对纳污水体影响

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废水纳管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就近排

入附近水体,污水处理厂尾水

CODCr、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城镇

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

废水纳管排放和雨水外排对纳污水体的影响可忽略不计。

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排放口、自查表等见表

4.2.2-5~4.2.2-8。

监测要求(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详见

4.2.7 节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4.2.2-5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污染物

种类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

设置是

否符合

要求

排放口

类型

污染治

理设施

编号

污染

治理

设施

名称

污染

治理

设施

工艺

1

pH、

CODCr、NH3-N、

SS

间断排

放,排放

期间流量

稳定

TW001

厂区

综合

处理

设施

混凝

沉淀

+

过滤

DW001

是

否

企业总

— 69 —

水)

2

pH、

氟化物

间断排

放,排放

期间流量

稳定

TW002

含氟

废水

处理

设施

二级

混凝

沉淀

3

pH、

CODCr、NH3-N、

总磷

间断排

放,排放

期间流量

不稳定且

无规律,

但不属于

冲击型排

/

/

化粪

4

pH、铜

间断排

放,排放

期间流量

稳定

TW003

含铜

废水

处理

设施

混凝

沉淀

5

pH、镍

间断排

放,排放

期间流量

稳定

TW004

车间

处理

设施

氧化

混凝

沉淀

+

离子

树脂

DW002

是

否

车间处

理 设 施

排口

4.2.2-6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

放量

(万

t/a)

排放

去向

排放

规律

间接

排放

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

物种

国家或地

方污染物

排放标准

浓度限值

/(mg/L)

1

DW001

120.2388

03°

30.8253

95°

1.4036

旧馆

污水

处理

/菱

和工

业污

水处

理厂

间断

排放

/

旧馆

污水

处理

/菱

和工

业污

水处

理厂

CODCr

40

NH3-N

旧馆

2(菱

1.5)

总铜

0.5

2

DW002

120.2388

74°

30.8251

83°

0.156

间断

排放

/

总镍

0.05

— 70 —

4.2.2-7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

排放口编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名称

浓度限值

/(mg/L)

1

DW001

CODCr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31-2020)

500

NH3-N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

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35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260-2020)

0.3

2

DW002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260-2020)

0.1

4.2.2-8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新建项目)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

/(mg/L) 日排放量/(kg/d) 年排放量/(t/a)

1

DW001/DW002

CODCr

40

2.495

0.624

NH3-N

旧馆

2(菱和 1.5)

0.125

0.031

铜(纳管)

0.3

0.00133

0.333kg/a

镍(纳管)

0.1

0.00018

0.045kg/a

全厂排放口合计

CODCr

0.624

NH3-N

0.031

铜(纳管)

0.333kg/a

镍(纳管)

0.045kg/a

3、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有

2 套废水处理设施,分别是厂区综合处理设施(包括有机废水和含氟废水

处理设施)和车间废水处理设施。企业应在本项目废水治理方案基础上细化废水分质预处理

要求,持续优化厂区废水处理。

1)厂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包括有机废水和含氟废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厂区综合废水(包括有机废水和含氟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详见图

4.2.2-1。

综合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将废气喷淋废水、实验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与有机清洗废

水和经二级混凝沉淀预处理后的含氟清洗废水一起汇入调节混合池,通过泵至

pH 调节池,

后在反应、凝聚槽中投加

PAC、PAM 等药剂,然后将处理水通过高低液位差排入斜管沉淀池

沉淀,污泥至浓缩池压滤后合法处置,剩余尾水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车间含铜镍尾

水 等 废 水 一 起 达 标 纳 管 排 放 。 参 考 《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技 术 规 范 电 子 工 业 》

— 71 —

HJ1031-2019)中附录 B“表 B.2 电子工业排污单位废水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综合废水的

可行技术为

“生化法;中和调节法”,本项目综合废水经中和后混凝沉淀处理,属于《排污许

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

HJ1031-2019)中推荐的可行技术。

4.2.2-1 本项目厂区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含氟废水处理设施)流程图

2)车间处理设施

根据废水处理设计方案,本项目含铜废水通过混凝沉淀,含镍废水通过氧化混凝沉淀

+

离子树脂吸附(详见图

4.2.2-2)以完成重金属的去除,达到第一类污染物车间达标及满足太

湖 流 域 直 排 标 准 设 计 的 目 的 。 参 考 《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技 术 规 范 电 子 工 业 》

HJ1031-2019)中附录 B“表 B.2 电子工业排污单位废水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含重金属废

水的可行技术为

“化学还原法,电解法,化学沉淀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本项目含重

金属废水经混凝沉淀或氧化混凝沉淀

+离子树脂吸附处理(本项目离子树脂吸附规模较小,

设计不进行离子树脂再生,只对离子树脂定期更换,不产生离子交换废水),属于《排污许

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

HJ1031-2019)中推荐的可行技术。

混凝沉淀法是借助加入的次氯酸钠破络,

PAC、PAM 中的 Al3+,Mg2+,Mn2+等离子,并

将废水调到适当的

pH,使其水解形成氢氧化物胶体,这些氢氧化物胶体能把铜、镍及其它杂

质吸附在表面,在水中电解质的作用下,氢氧化物胶体相互碰撞凝聚,并将其表面吸附物(需

去除的重金属)包裹在凝聚体内,形成绒状凝胶下沉,达到去除的目的。

同时在氧化混凝沉淀的基础上增加离子树脂吸附过滤措施,进一步确保第一类污染物镍

在车间排放口达标排放及满足太湖流域直排标准要求。

— 72 —

4.2.2-2 本项目车间处理设施流程图

本项目全厂废水处理流程详见图

4.2.2-3。

4.2.2-3 本项目全厂废水处理流程图

4、废水达标排放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研发线工序及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与中芯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较为类似

(该公司中芯绍兴

MEMS 和功率器件芯片制造及封装测试生产基地项目已完成阶段性竣工

环保验收,现状

15.6 万片/年 8 英寸线宽 180 纳米特色工艺集成电路芯片,生产规模大于本

项目研发规模;其生产工艺为主流的光刻、显影、电镀、清洗等,原辅料涉及光刻胶、显影

液、电镀液等,与本项目较为相似;含重金属废水采用混凝沉淀

/离子交换等组合工艺,与本

项目废水处理工艺思路基本一致),总体具备较强的可比性。因此类比中芯集成电路制造(绍

— 73 —

兴)有限公司阶段性验收监测数据并计算本项目相关排水量数据,详见表

4.2.2-9。

4.2.2-9 类比废水监测结果和相关数据 单位:除 pH 外 mg/L

采样点位

pH

CODCr

氟化物

NH3-N

总氮

总磷

车间出口

/

/

/

/

/

/

/

未检出

废水总排口

7.73~7.77

60~69

5.0~6.89

11.1~15.6 49.2~60.7

0.51~0.57

未检出

未检出

纳管标准

6~9

500

20

35

70

8

1.5

0.3

设计标准

6~9

500

20

35

70

8

0.3

0.1

项目

实际排水量

封装载板基准排水量

本项目

1.733m3/m2

5m3/m2

项目

实际排水量

电镀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本项目

69.3L/m2

250L/m2 镀件镀层

由上表类比可知,本项目车间及综合废水总排口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以做到达标纳

管且重金属因子可满足设计标准要求。另经测算,本项目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

1.733m3/m2 低

于封装载板基准排水量

5m3/m2 的要求,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 69.3L/m2 低于电镀单位产品基

准排水量

250L/m2 镀件镀层的要求。

5、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要求

本项目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按规范要求设立明显的图形标志牌。同时严格按照要

求设置雨水排放口。原则上一个厂区只允许设置一个雨水口,如确需设置两个及两个以上雨

水口,建议配置与雨水口同数量的截流设施和相应泵机,纳入废水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并设立

明显的图形标志牌。

4.2.3 运营期固废污染源强、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固废污染源强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湿法刻蚀工序产生的废刻蚀液;溅射、贴膜等工序产生的废靶材、废

胶膜、废阳极板、研发废品等废边角料;涂胶、剥膜等工序产生的废有机溶剂;含铜、含镍

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槽液、污泥等涉重废物;曝光等工序所用紫外灯管破损、失效后替换

下来的废灯管;一般原料拆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涉溶剂等物料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

/桶;纯水制备产生的废过滤材料等;过滤除湿更换产生的废过滤棉;活性炭周期更换产生

的废活性炭;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

/废油桶;废水处理产生的废离子树脂;员工生活产

生的生活垃圾。

— 74 —

鉴于环境影响评价为预评价形式,各类固废产生情况为估算,实际废物产生环节、种类、

数量、性质等仍存有一定程度不确定性,因此建议企业投产后应根据研发实际,对照《国家

危险废物名录》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

环发

[2019]2 号)要求进行进一步分析,如有必要可开展固废核查,并以核查结论作为固废管

理依据。

1)废刻蚀液

本项目在铜钛金属刻蚀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刻蚀废液。估算其产生量约

10t/a,属于危险

废物,经收集后密闭桶装暂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废边角料

本项目在溅射、贴膜等工序中会有少量的废靶材、废胶膜、废阳极板、研发废品等产生,

估算其产生量约

5t/a,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综合利用。

3)废有机溶剂

本项目在涂胶、剥膜等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溶剂废液,估算其产生量约

7.5t/a,属于

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密闭桶装暂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涉重废物

本项目镀铜、镍槽液需过滤回用,会产生一定量涉重槽液、槽渣,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估

算产生量约

20t/a,镀铜、镍废水在处理过程中会在沉淀池产生涉重金属污泥,类比同类工程

项目,污泥产生量以废水产生量的

0.1%计,同时考虑本项目采用隔膜压滤机进行脱水,污泥

含水率以

70%计,则涉重污泥产生量约 5.2t/a,其他综合废水产生的污泥(涉铜钛刻蚀废水

处理,含铜)同样以废水产生量的

0.1%和含水率 70%计,则其他污泥产生量约 35.8t/a,合计

涉重废物

61t/a,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袋装暂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废灯管

本项目曝光等工序会产生破损、失效后替换下来的含汞废灯管,估算其产生量约

0.1t/a,

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袋装暂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使用的普通原辅材料,其外包装属于一般固废,估算其产生量约为

60t/a,经收集

后综合利用。

7)废包装瓶/桶

— 75 —

本项目光刻胶、显影液、清洗液等主要原辅料采用桶装(其中少量吨桶由厂家回收利用,

其暂存参照危废管理,不作固废统计)或者瓶装储存,根据测算,各类废化学原料容器产生

量约为

1.5 万个/年,单个包装容器重量平均按 1kg 计,则废包装瓶/桶产生量约 15t/a,属于

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8)纯水制备固废

本项目在纯水制备会使用

UF 膜、RO 反渗透膜、滤芯等材料。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过

滤材料不断被污染,为保证水质和设备要求,需定期进行更换,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估算

UF

膜、

RO 反渗透膜、滤芯等过滤材料产生量约 2t/a,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综合利用。

9)废活性炭

本项目废活性炭来自

TA001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在有机废气吸附过程中,为保持活性炭

的吸附性能,活性炭需定期更换,更换周期根据使用频率确定。根据《浙江省分散吸附

-集中

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要求,本项目活性炭应使用颗

粒碳,碘值不低于

800mg/g 或四氯化碳吸附率不低于 60%;一次性装填量按照指南要求进行。

本项目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率按照

15%计,理论需吸附处理的废气约为 3.721t/a,则所

需活性炭最少约

24.807t/a;另根据本项目涉及废气处理设施中活性炭一次性填装量(1.5t)

和更换频次(

4 次/年)估算废活性炭的产生量约为 9.721t/a,两者相较取其较大值,则本项

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

28.528t/a,属于危险废物,更换收集后袋装暂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并委

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0)废机油

本项目机械设备在维护等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估算废机油

产生量约

1t/a,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桶装暂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1)废油桶

本项目废油桶产生量约为

0.1t/a,因其沾染了油类有害物质,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

桶装暂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2)废离子树脂

本项目镀镍废水末端处理采用离子树脂吸附,会产生一定量的废离子树脂,估算其产生

量约为

3t/a,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密闭袋装暂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置。

— 76 —

13)废过滤棉

本项目有机废气需经过滤棉过滤除雾后再进行活性炭吸附处理,定期更换后会产生一定

量废过滤介质,估算产生量约为

2t/a,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合法处置。

14)生活垃圾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30 人,生活垃圾以 1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 7.5t/a,经收

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

[2009]76 号)附件

1 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本次环评对项目产生的固废情况进行判定及汇总,其固废产生情况

汇总见表

4.2.3-1。

4.2.3-1 固废产生情况一览表

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预测产生量

t/a

废刻蚀液

铜钛金属刻蚀

铜、废酸

10

废边角料

溅射、贴膜等

废靶材、废胶膜、废阳极板等

5

废有机溶剂

涂胶、剥膜等

废有机溶剂

7.5

涉重废物

电镀及废水处理

涉重槽液、槽渣、污泥

61

废灯管

曝光等

含汞

0.1

废包装材料

一般原料拆包

木框、塑料膜

/袋

60

废包装瓶

/桶

溶剂使用

废酸、废溶剂容器

15

纯水制备固废

纯水制备

废膜、滤芯

2

废活性炭

活性炭吸附

吸附有机废气

28.528

废机油

机械设备维护

废油

1

废油桶

机械设备维护

沾染废油

0.1

废离子树脂

废水处理

沾染重金属等杂质

3

废过滤棉

废气处理

水雾杂质等

2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纸张、残渣等

7.5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34330-2017)的规定对上述副产物的属性进行判

定,具体见表

4.2.3-2。

4.2.3-2 固废属性判定表

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

固体废物

废刻蚀液

铜钛金属刻蚀

铜、废酸

— 77 —

废边角料

溅射、贴膜等

废靶材、废胶膜、废阳极板等

废有机溶剂

涂胶、剥膜等

废有机溶剂

涉重废物

电镀及废水处理

涉重槽液、槽渣、污泥

废灯管

曝光等

含汞

废包装材料

一般原料拆包

木框、塑料膜

/袋

废包装瓶

/桶

溶剂使用

废酸、废溶剂容器

纯水制备固废

纯水制备

废膜、滤芯

废活性炭

活性炭吸附

吸附有机废气

废机油

机械设备维护

废油

废油桶

机械设备维护

沾染废油

废离子树脂

废水处理

沾染重金属等杂质

废过滤棉

废气处理

水雾杂质等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纸张、残渣等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和《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判定本项目的

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及其类别代码,判定结果见表

4.2.3-3。

4.2.3-3 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是否属于

危险废物

废物类别

废刻蚀液

铜钛金属刻蚀

398-051-22

废边角料

溅射、贴膜等

900-003-S17(一般固废代码)

废有机溶剂

涂胶、剥膜等

900-404-06

涉重废物

电镀及废水处理

336-054-17/336-062-17/336-063-17

废灯管

曝光等

900-023-29

废包装材料

一般原料拆包

900-099-S17(一般固废代码)

废包装瓶

/桶

溶剂使用

900-041-49

纯水制备固废

纯水制备

900-009-S59(一般固废代码)

废活性炭

活性炭吸附

900-039-49

废机油

机械设备维护

900-249-08

废油桶

机械设备维护

900-041-49

废离子树脂

废水处理

900-015-13

废过滤棉

废气处理

900-041-49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各类危废委托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委托相关

— 78 —

厂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所有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固废暂存仓库,

满足相关暂存处置规范要求。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见表

4.2.3-4。

4.2.3-4 本项目固废属性及产生情况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属性

固废代码

产生量

t/a

废刻蚀液

铜钛金属刻蚀

危废

398-051-22

10

废边角料

溅射、贴膜等

一般固废

900-003-S17

5

废有机溶剂

涂胶、剥膜等

危废

900-404-06

7.5

涉重废物

电镀及废水处理

危废

336-054-17/336-062-17/336-063-17

61

废灯管

曝光等

危废

900-023-29

0.1

废包装材料

一般原料拆包

一般固废

900-099-S17

60

废包装瓶

/桶

溶剂使用

危废

900-041-49

15

纯水制备固废

纯水制备

一般固废

900-009-S59

2

废活性炭

活性炭吸附

危废

900-039-49

28.528

废机油

机械设备维护

危废

900-249-08

1

废油桶

机械设备维护

危废

900-041-49

0.1

废离子树脂

废水处理

危废

900-015-13

3

废过滤棉

废气处理

危废

900-041-49

2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

/

7.5

2、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发

[2001]199 号《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技术政策的总原则是危险废

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即首先通过清洁生产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在无法减量化的情

况下优先进行废物资源化利用,最终对不可利用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这也是我国处置一般

固体废物的基本原则。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产生环节、名称、属性、物理性状、环境危险特性、年度产生量、

贮存方式、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等详见

4.2.3 节运营期固废污染源强分析。所有固废分类收

集、暂存于相应暂存场所,满足相关暂存处置规范要求。

1)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本项目新建

100m2 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

求做好防雨、防渗、悬挂标识标牌等措施。此外,本项目厂区危险废物最大日暂存量约

10t,

估算需占用堆放面积

10m2,堆放高度按平均 1m 计,则需占用堆放体积约 10m3,厂区危废

— 79 —

暂存库最大库容约

200m3,利用率以 50%计,能够满足本项目危废暂存需要。详见表 4.2.3-5。

建议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优化危废暂存场所建设,确保其容积、暂存标准等符合环境管理

需要。

4.2.3-5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

贮存

场所

(设施)

名称

危险废物

名称

危险废物代码

面积

m2)

贮存

方式

贮存

能力

m3

1

危废

暂存

废有机溶剂

900-404-06

100

桶装

200

2

废灯管

900-023-29

袋装

3

废刻蚀液

398-051-22

桶装

4

废包装瓶

/

900-041-49

桶装

/

瓶装

5

废活性炭

900-039-49

袋装

6

废机油

900-249-08

桶装

7

废油桶

900-041-49

桶装

8

涉重废物

336-054-17/336-062-17/336-063-17

袋装

9

废过滤棉

900-041-49

袋装

10

废离子树脂

900-015-13

袋装

2)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新建约

50m2 一般固废暂存库,主要用于存放一般包装物、废木盘等一般固废,

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应注意对一般固废的收集和储运,做好固废的分类及暂存工作。一般固废

场所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执行,采用库房、

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其贮存过程需满足

了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综上,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固废储存场所(设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均不大。

3、固废防治措施

固废应有固定的专门存放场地,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严禁

乱堆乱放,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要求。日常

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危险固废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 80 —

危险废物在收集、运输与贮存方面的有关要求如下:

1)危险废物的收集

危险废物要根据其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应

根据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老化,能有效防止渗漏、扩散。装有危

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质量、成分、特性以及发

生泄漏、扩散、污染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装置可以是钢桶、钢罐或塑料制品,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要有符合要求的包装容器、运输工具、收集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

②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应在醒目位置贴有危险废物标签,在收集场所醒目的地方设置危险

废物警告标识。

③危险废物标签应表明下述信息:主要化学成分或商品名称、数量、物理形态、危险类

别、安全措施以及危险废物产生车间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发生泄漏、扩散、污

染事故时的应急措施(注明紧急电话)。

④液体和半固体的危险废物应使用密闭防渗漏的容器盛装,固态危险废物应采用防扬散

的包装或容器盛装。

⑤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或下列方式分类分别包装:易燃性液体,易燃性固体,可燃性液体,

腐蚀性物质(酸、碱等),特殊毒性物质,氧化物,有机过氧物。

2)危险废物的运输

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

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弃物。对运输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

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禁止混合运输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

性处置危险废物。直接从事运输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

事该项工作,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

并向当地环保局报告;各级环保部门应当进行检查。

①运输过程的要求

-运输过程中要防渗漏、防溢出、防扬散,不得超载。有发生抛锚、撞车、翻车事故的应

急措施。运输工具表面按标准设计危险废物标识。标识的信息包括:主要化学成分或商品名

称、数量、物理形态、危险类别、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

— 81 —

-运输工具上要配备应急工具、药剂和其他辅助材料。运输工具不能人货混装,未经消除

污染的容器和工具,不能装载其他物品,也不能载人。

-从事运输活动的单位,应配备专人操作,工作人员接受专业培训。熟悉转移联单的操作

方法。熟悉所收集废物的特性和事故应急方案,知道如何报警。

-运输过程中司机或押车人员必须持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事故应急方案中,应针对事故地点的不同环境(河流、旱地、水田、湖泊、山区、城市)

等情况定出不同的应急措施。

-司机和押运人员携带身份证、驾驶执照、上岗证、运输车辆准运证编号。运输车辆上配

备应急工具、药剂和其他辅助材料的情况。

②中转、装卸的要求

-卸装区的工作人员应有适当的人体防护设备,如手套、工作服、眼镜、呼吸罩等。装卸

剧毒废物应配备特殊的防护设备。工作人员应熟悉废物的特性。

-卸装区应有适当的消防设备,有消防水笼头。这些设备应有明确的指示标志。卸装区内

应装置互锁警示灯及无关人员进入的障碍。危险废物卸装区应设置围墙,液态废物卸装区内

应设置收集槽和缓冲罐。

3)危险废物的贮存

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若不能及时进行回收利用或进行处理处置的,其产生单位必须建设

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贮存,并设立危险废物的标准,或委托具有专门危险废物贮存

设施的单位进行贮存,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贮存废物单位需拥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禁止将危险废物以任何形式转移给无相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转移到非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中。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应

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报警

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

②基础防渗层为黏土层,其厚度应达

1m 以上,渗透系数应小于 10-7cm/s;基础防渗层可

用厚度

2mm 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和其他人工防渗材料组成,渗透系数应小于 10-10cm/s。

③必须要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及气体导出口;用于存放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地方,

还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地面无裂隙。

— 82 —

④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堆放区必须有隔离间隔断。衬层上需建有渗滤液收集系统、径流疏

导系统、雨水收集池,渗漏液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暂存与处置,一般固废按照《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

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依托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另外,企

业研发过程中重点做好厂区内固废临时贮存措施,特别是研发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用专用容器存放危险废物,不得与

生活垃圾混放,并置于有防渗漏、防腐蚀处理的专门堆放场所内,堆放场所要做好防风、防

雨、防晒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发生;堆放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按照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

23 号)的相关规定,

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综上所述,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实现零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2.4 运营期噪声污染源强、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噪声源强

本项目室内车间研发设备噪声级不大,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室内外的各类废水泵机、废气

风机等。对主要噪声源的降噪措施以

“隔声减振为主,吸声为辅”为原则,在设备选型上首先

选择低噪声设备(如排风机选择低噪音风机等),其次采用距离隔声、降噪以确保厂界噪声

达标。本项目室内和室外主要典型性噪声源强见表

4.2.4-1 和 4.2.4-2。

4.2.4-1 本项目技改后主要室内噪声源强情况

声源名称

声源

源强

声源控

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

距室内边

界最近距

/m

室内边

界声级

/dB

运行

时段

建筑

物插

入损

/dB

建筑物外噪声

声功

率级

dB

X

Y

Z

声压

/dB

建筑

物外

距离

1

引风机

1

80

厂房、门

窗隔声

50

2

2.5

1

80

昼间

20

60

1

2

引风机

2

80

72

10

2.5

1

80

昼间

20

60

1

3

泵机

1

75

65

45

0.5

8

66

昼间

20

46

1

4

泵机

2

75

65

50

0.5

8

66

昼间

20

46

1

5

泵机

3

75

63

48

0.5

10

65

昼间

20

45

1

6

泵机

4

75

66

52

0.5

7

66.5

昼间

20

46.5

1

7

泵机

5

75

68

43

0.5

5

68

昼间

20

48

1

8

泵机

6

75

68

48

0.5

5

68

昼间

20

48

1

9

空压机

85

65

47

0.5

8

76

昼间

20

56

1

注:选取厂区厂界西南角为坐标原点,下同。建筑物插入损失已包括公式需要削减的

6dB。

— 83 —

4.2.4-2 本项目室外主要典型性噪声源强情况

序号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m

声压级

/距声源距离)/

dB(A)/m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

时段

X

Y

Z

1

排风机

1

/

45

30

15

80/1

距离隔声、减震

稳定

声源

2

排风机

2

/

45

35

15

80/1

距离隔声、减震

稳定

声源

3

排风机

3

/

50

35

15

78/1

距离隔声、减震

稳定

声源

4

泵机

1

/

45

33

15

75/1

距离隔声、减震

稳定

声源

5

泵机

2

/

45

37

15

75/1

距离隔声、减震

稳定

声源

2、声环境影响分析

厂界噪声预测见表

4.2.4-3。

4.2.4-3 正常工况时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dB(A)

预测点

位置

贡献值

昼间(

dB)

1#

厂界东

57.8

2#

厂界南

50.8

3#

厂界西

46

4#

厂界北

43.2

经预测可知,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总体来看,本项目各类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各类

厂区设施等遮挡物的阻断,各种介质的吸收与反射等物理作用而逐渐减弱,考虑到本项目厂

界周边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经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厂界达标排放的要求,对

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研发设备噪声级不大,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室内外各类废水泵机、废气风机等。

根据本项目情况,为使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达标,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对泵机等类的噪声设备可装隔声罩。根据调查研究,1 毫米厚度钢板隔声量在 10dB,

建议采用

1 毫米以上的钢板做隔声罩。此外,为减少隔声罩与罩壁产生共振与吻合效应,在

— 84 —

罩壁内应粘衬簿橡胶层,以增加阻尼效果。

2)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采取适当消音

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较大型泵机类设备还应加装防振垫片,减少振动引起的噪声。

3)加强研发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

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在工程设计、设备选型、管线设计、隔声消声设计时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

制设计规范》(

GB/T50087-2013)的要求进行,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要求。

4.2.5 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地下水、土壤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及污染途径

本项目研发车间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无遗留环境污染问题,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良好,

在做好污水站、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库等防腐防渗的前提下,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及

土壤造成污染。

2、防控措施

1)废水收集管道采用明沟套明管敷设,污水管网采用高密度聚乙烯材料管,管路要

全防护、管道接口熔融连接、无渗漏,以达到有效防止污水渗漏的目的。

2)实验室、研发车间、危化品仓库、污水站等铺设防腐防渗地坪,有效防止废水和

渗滤液下渗。

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做好防腐、防渗、防泄漏、防雨、防风措施,并在内部设置导

流沟、废液收集池或收集托盘。

本项目防渗区域划分及防渗要求见表

4.2.5-1,重点防渗区防渗图见图 4.2.5-1。

4.2.5-1 本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要求

分区类别

功能区域

防渗要求

重点防渗区

实验室、研发车间、危化品仓库等

对各环节要进行特殊防渗处理。基础等效黏土防

渗层

Mb≥6.0m,K≤1.0×10-7cm/s,或参照 GB18598

执行。

污水站、危废暂存间

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他

人工材料,渗透系数

≤10-10cm/s

一般防渗区

其他车间区域

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 K≤10-7cm/s,

或参照

GB16889 执行。

— 85 —

4.2.5-1 本项目厂区分区防渗图

3、跟踪监测要求

本项目车间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实验室、研发车间、危化品仓库、污水站、危废暂存

库等将进一步铺设防腐防渗地坪,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根据生态环境

部相关回复要求,在已硬化地面可不进行破坏性采样监测。

— 86 —

4.2.6 运营期环境风险分析

4.2.6.1 风险调查

1、风险源调查

建设项目风险源调查范围包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和分布情况、研发工艺特点等。本项目

风险识别范围主要为厂区实验室、研发车间、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库、污水站、废气处理

设施等。

本项目涉及到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酸、碱、有机溶剂、镀液等。涉及的危险物质的分

布情况见表

4.2.6-1。

4.2.6-1 风险识别范围

识别范围

内容

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

车间

主体工程

实验室、研发车间等

酸、碱、有机溶剂、镀液等

储运工程

化学品仓库

环保工程

危废仓库、污水站、废气处理系统等

危废、废水、废气

2、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本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情况详见表

3.2-1 和图 3.2-1。

4.2.6.2 评价等级判定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

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

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

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

C.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

q1,q2,. .,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 .,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本项目

Q 值确定见表 4.2.6-2。

4.2.6-2 本项目危险物质暂存和在线情况

— 87 —

序号

物质名称

最大存在总量(储存量

+

在线量,

t)

临界量(

t)

比值

1

硫酸

0.189

10

0.0189

2

盐酸(折纯

≥37%)

0.025

7.5

0.0033

3

硝酸

0.06

7.5

0.008

4

醋酸(乙酸)

0.018

10

0.0018

5

磷酸

0.021

10

0.0021

6

氢氟酸

0.018

1

0.018

7

铜(以离子计)

0.0065

0.25

0.026

8

0.029

0.25

0.116

9

机油

1

2500

0.0004

10

COD 浓度大于 10000mg/L 的

有机废液

3

10

0.3

11

危废

7

50

0.14

总计

0.6345

综上,本项目的

Q 值为 0.6345<1,判定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

4.2.6.3 环境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的内容主要为物质危险性识别、研发系统危险性识别以及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

的途径识别。

1、物质危险性识别

物质危险性识别,包括主要原辅材料、污染物等。根据调查,本项目危险物质识别表见

4.2.6-3。

4.2.6-3 本项目危险物质识别表

序号

名称

类别

危险特性

存储位置

1

硫酸、盐酸、硝酸、醋

酸、磷酸、氢氟酸等

原辅料

毒性物质

危险化学品库

/研发车间

2

危废

污染物

毒性物质

危废暂存库

2、研发系统危险性识别

本次事故风险评价不考虑工程外部事故风险因素(如地震、雷电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

人为蓄意破坏等)。

1)研发过程环境风险辨识

— 88 —

①大气污染事故风险

研发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泄漏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容易造成物料泄漏。另外尾气处理设施因

设备故障也会造成大量非正常排放,将造成环境空气污染。

本项目涉及的有机溶剂等易燃物质一旦发生泄漏有可能会造成火灾事故,一旦浓度达到

爆炸极限,遇明火即造成爆炸事故,从而可能对周边研发设施造成破坏性影响,并造成二次

污染事件。

②水污染事故风险

酸、碱、有机溶剂、镀液有可能混入雨水系统,从而影响周边区域地表水水质。

2)物料贮存过程环境风险辨识

本项目桶装液体物料(如酸、碱、有机溶剂、镀液等)储存在化学品仓库内,若仓库内

储存的物料物质性质相抵触时,可能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

3)运输过程环境风险辨识

本项目原材料涉及酸、碱、有机溶剂、镀液等危险化学品,运输、搬运原料过程如发生

碰撞、侧翻等,易发生泄漏事故,形成较为严重的大气、水体以及土壤环境污染。

4)公用工程环境风险辨识

主要为尾气处理系统失效(主要为人为原因)造成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或污水站操作不

当超负荷运行致废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固废暂存、转运过程风险主要为危废暂存间不符合安全条件,如出现混存、超量储存、

夏天仓库温度过高,通风设施不良,电气设施防爆等级不足,都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可能

引发大气、土壤及地下水二次污染;其次,在转运过程中,因包装桶破损、搬运过程中未做

好防静电设施等,可能会引发泄漏、火灾事故,引起大气、土壤及地下水二次污染。

5)伴生/次生环境风险辨识

最危险的伴生

/次生污染事故为泄漏导致爆炸,且由于爆炸事故对临近的设施造成连锁

爆炸破坏,此类事故需要根据安全评价结果确保消防距离达标。

其次的事故类型主要为泄漏发生后,由于应急预案不到位或未落实,造成泄漏物料流失

到雨水系统,从而污染内河水质。

3、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识别

火灾、爆炸和毒物泄漏等事故下,毒物向环境转移的可能途径和危害分析见表

4.2.6-4。

— 89 —

4.2.6-4 事故毒物向环境转移可能途径和危害

事故过程

毒物向环境转移途径

危害受体

环境危害

热辐射

大气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危害

物质燃烧产物

大气扩散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慢性危害

毒物挥发

大气扩散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慢性危害

伴生

/次生产物

大气扩散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慢性危害

事故消防水

水体输运、地下水扩散

地表水、地下水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事故固废

土壤

地下水、生态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冲击波

大气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危害

抛射物

大气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危害

毒物挥发

大气扩散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慢性危害

事故消防水

水体输运、地下水扩散

地表水、地下水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事故固废

土壤

地下水、生态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毒物挥发

大气扩散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慢性危害

事故喷淋水

水体输运、地下水扩散

地表水、地下水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事故固废

土壤

地下水、生态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4、风险识别结果

综上,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见表

4.2.6-5。

4.2.6-5 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

危险单

主要危险物质

环境风险类型

环境影响途径

可能受影响的环

境敏感目标

1

研发车

酸、碱、有机溶

剂、镀液等

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

灾、爆炸

大气、水体运输、地

下水扩散、土壤

大气环境,地表、

地下水环境

2

危化品

仓库

酸、碱、有机溶

剂、镀液等

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

灾、爆炸

大气、水体运输、地

下水扩散、土壤

大气环境,地表、

地下水环境

3

废气处

理装置

酸雾、

VOCs

污染物超标排放

大气

大气环境

4

污水站

COD、氨氮、重

金属

污染物超标排放

水体运输

地表水环境

5

危废仓

各类危废

有毒有害物料泄漏

地下水污染、火灾、爆炸

大气、水体运输、地

下水扩散、土壤

大气环境,地表、

地下水环境

4.2.6.4 环境风险分析

— 90 —

1、大气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酸、碱、有机、镀液等溶剂均采用桶装,容量较小,在研发或储运过程中若

出现破损、倾翻而发生泄漏事故,破损后泄漏量较少,能及时发现并进行清理,对周边大气

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酸、碱、有机、镀液等溶剂在研发或储运过程中若出现破损、倾翻而发生泄

漏事故,其中的物料有可能泄漏至车间和厂区,正常情况下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同时,本项目废水稳定达标纳管,不外排附近内河水体,发生事故泄漏至周边内河水体

的风险概率较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也很小。废水处理站事故情景下将及时停产,通过泵将

可能泄漏的事故废水打入事故应急罐暂存,待污水站恢复正常运行后再将事故废水缓慢均匀

注入相应设施处理后达标纳管。

此外,本项目地处平原丘陵区域,发生暴雨洪涝灾害的概率较小,在区域排涝防控系统

保障的前提下,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风险相对可控。

因本项目为租用厂房进行研发实验,厂区内空地已铺设大量管线,无法深挖设置事故应

急池,考虑在车间南侧设置事故应急罐以应对可能的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电镀工序,原拟

设置可容纳

12~24h 电镀废水量(约 9.36~18.72m3)的事故应急罐,后考虑该容积偏小,拟以

日工作时长

8h 计,设置可容纳 8h 研发废水量的事故应急罐,计算其容积最少需约 61.2m3,

本项目拟设置

70m3 事故应急罐一座并配套事故废水切断阀等装置,则能够满足环境风险事

故应急需要。

3、土壤、地下水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酸、碱、有机、镀液等溶剂在研发或储运过程中若出现破损、倾翻而发生泄

漏事故,其中的物料有可能泄漏至车间和厂区。在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如在污水站、危化

品仓库、危废暂存库地面等敷设防渗漏材料,对原料桶定期检、巡查等情况下,则本项目物

料泄漏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2.6.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要求

环境风险管理目标是采用最低合理可行原则管控环境风险。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

与社会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对环境风险进行有效的

预防、监控、响应。

— 91 —

一、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质,需建立从采购、储存、领

用到废弃的全流程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贮存地点、设施和贮存量需符合国家规定。具体要

求如下:

1)定期巡查以识别可能的环境风险,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和过去、现在、

未来三种时态。对于识别出的风险,可采用是非判断法(如是否违法超标)等方法进行评价,

确定需要优先管控的重要环境风险。

2)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并明确设备环保负责人和具体操作人员。

通过持续的岗位培训,确保每一位研发人员都了解设备和工艺风险所在并掌握正确的操作流

程,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3)研发活动,特别是探索性实验,可能存在潜在的未知风险。要求企业 EHS 管理具

备更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鼓励研发人员在实验设计阶段就引入

EHS 评估。

4)在产品和工艺开发的源头,就应提前考虑如何减少废水、废气、废渣的产生,从

工艺源头解决本质安全问题。

5)对本项目重点环保设施如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也需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

排查治理,确保这些设施本身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严格遵守有关危化品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

2、研发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研发过程中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诱发因素很多,其中人为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艺设计上存在缺陷;

2)设备质量差、或因无判废标准(或因不执行判废标准)而过度超时,超负荷运转;

3)管理或指挥失误;

4)违章操作。

因此对研发过程中突发性污染事故的防治对策除了应科学合理的进行危险单元合理布

局之外,还应加强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处置的技能,学习紧急救援的知识。

“预防为

主、安全第一

”是减少污染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的重要保障。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 92 —

1)严格把好设备质量关

1)厂房内设备布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的规范、规定,设备之间保证足够的安

全间距,并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

2)采用技术先进和安全可靠的设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车间内设置必要的事故应急

物资和设施;

3)设备、容器、管道等均采用可靠的密闭技术,确保储存、转移、输送过程都在密闭

的情况下进行,防止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料的泄漏;

4)按有关规范在厂房内划分不同等级区域。危险区内安装的电器设备应按相应的区域

等级采用防爆级,所有的电器设备均应接地;

5)对爆炸、火灾危害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物体采取工业静电防范措施。

2)提高认识,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检查

企业各级人员应提高对研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故的警觉和认识。建议设立安全

与环保科,并由企业领导直接管理。安全环保科主要负责检查和监督全厂的安全生产和环保

设施的正常运转情况。对安全和环保应建立严格的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开列

出潜在危险的工艺、原料、设备等清单,严格执行定期巡检、设备检验和报废制度。

3、环保设施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

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

[2022]143 号),本项目酸雾、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等设施属于重点

环保处理设施,应严格落实重点环保设施委托有相应资质(建设部门核发的综合、行业专项

设计资质)单位设计、施工,日常落实安全检查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

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并纳入安全评价范围。

4、浙安委[2024]20 号文要求

根据省安委会印发的《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浙安

[2024]20 号),建议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本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自

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二、应急预案要求

企业应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

[2015]4

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021 年第三次修正)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

— 93 —

应急预案并备案。日常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

善应急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防止影响扩散。

4.2.6.6 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综上,企业应加强管理,坚决杜绝各类风险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及

时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照相应要求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在此基础上,本次环评认为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本项目涉及环境风险内容汇总见表

4.2.6-6。

4.2.6-6 本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项目名称

湖州晶洲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玻璃基板

TGV 工艺装备研发项目

所在厂区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湖浔大道

6547 号

地理坐标

经度

120 度 14 分 34.692 秒

纬度

30 度 49 分 21.140 秒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危险物质主要是酸、碱、有机溶剂、镀液等,其均为桶装密闭贮存在化学品仓

库内,属于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化学品,在研发过程中存在潜在环境风险。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

1、大气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酸、碱、有机、镀液等溶剂均采用桶装,容量较小,在研发或储运

过程中若出现破损、倾翻而发生泄漏事故,破损后泄漏量较少,能及时发现并

进行清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酸、碱、有机、镀液等溶剂在研发或储运过程中若出现破损、倾翻

而发生泄漏事故,其中的物料有可能泄漏至车间和厂区,正常情况下对地表水

环境影响较小。

同时,本项目废水稳定达标纳管,不外排附近内河水体,发生事故泄漏至周边

内河水体的风险概率较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也很小。废水处理站事故情景下

将及时停产,通过泵将可能泄漏的事故废水打入事故应急罐暂存,待污水站恢

复正常运行后再将事故废水缓慢均匀注入相应设施处理后达标纳管。

此外,本项目地处平原丘陵区域,发生暴雨洪涝灾害的概率较小,在区域排涝

防控系统保障的前提下,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风险相对可控。

3、土壤、地下水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酸、碱、有机、镀液等溶剂在研发或储运过程中若出现破损、倾翻

而发生泄漏事故,其中的物料有可能泄漏至车间和厂区。在做好相应的防范措

施,如在污水站、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库地面等敷设防渗漏材料,对原料桶

— 94 —

定期检、巡查等情况下,则本项目物料泄漏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在贮存、研发、环保设施设计施工等过程加强

风险防范,及时编制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根据风险应急预案

中的具体要求自上而下建立事故应急体系,设置必要应急设施及物资,定期进

行应急演练并存档备查,使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最大程度降低环境

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综上,企业应加强管理,坚决杜绝各类风险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及时编制备案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依照相应要求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在此基础上,本次环评认为项目环境

风险总体可控。

4.2.7 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应于投产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和竣工环保

“三同时”验收,并在营

运期做好相关污染源监测工作。

营运期的常规监测主要是对项目的污染源进行监测。为掌握项目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

况,要求定期对厂区三废治理设施进行监测,同时做好监测数据的归档工作。对于企业暂时

无监测能力的事项建议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

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

HJ1253-20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

HJ985-2018)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

HJ1031-2019),厂区实施后自行监测计划见表 4.2.7-1~4.2.7-3。

4.2.7-1 废水监测计划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执行标准

废水总排放

DW001

流量、总铜

在线监测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260-2020)

pH、化学需氧量、总氮、SS、氟化物、石油类、总有机碳、

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 次/月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31-2020)

氨氮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

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车间排放口

DW002

流量、总镍

在线监测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260-2020)

雨水排放口

pH、化学需氧量、铜、镍、

SS

排放口有流动水时

按日监测,若监测一

年无异常,可放宽至

每季度监测一次

/

— 95 —

4.2.7-2 废气监测计划

有组织污染源

/

监控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有机废气

DA001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酸碱废气

DA002

氟化物、氮氧化物、

非甲烷总烃

1 次/半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硫酸雾、氯化氢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厂区内车间外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

厂界四周

氟化物、硫酸雾、氯

化氢、氮氧化物、非

甲烷总烃

1 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4.2.7-3 噪声监测计划

污染源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执行标准

噪声

厂界四周

昼夜等效

A 声级

1 次/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

4.2.8 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

1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0 万元,占总投资额约 1.67%。建设项目

环保投资一览见表

4.2.8-1。

4.2.8-1 本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污染物

治理措施

环保投资

(万元)

运行费用

(万元)

废气

废气收集管道、风机、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吸收装置等

30

10

废水

废水收集系统、中水回用设施、厂区综合及车间废水处理设施等

125

20

噪声

各种隔声、减震措施

10

/

固废

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等

10

10

风险

事故应急罐和其他应急物资

5

/

其他

防腐防渗措施、应急物资等

20

5

合计

/

200

45

— 96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

(编号、

名称

)/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

过滤除雾

+二级活

性炭吸附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97-1996)/《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DA002

氟化物、氮氧化物、

硫酸雾、氯化氢、非

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碱喷淋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97-1996)/《电

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地表水环境

DW001

pH、化学需氧量、氨

氮、总氮、

SS、铜、

镍、氟化物、石油类、

总有机碳、总磷、阴

离子表面活性剂

二级混凝沉淀(含

氟清洗废水)

+混凝

沉淀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39731-2020)/《工

业企业废水氮、磷污

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电

镀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33/2260-2020)

DW002

氧化混凝沉淀

+离

子树脂吸附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

DB33/2260-2020)

声环境

厂界

噪声

厂房隔声、绿化隔

声降噪、距离衰减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固废应有固定的专门存放场地,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严禁

乱堆乱放,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危险固废处置应执行报

— 97 —

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

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

“可视化”原则,

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

“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

成的地下水污染。

2、末端控制: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

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

集起来,集中送至危废暂存库;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

渗区防渗措施有区别的防渗原则。

3、应急响应: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

水污染,并进行治理修复。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应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各类设施的维护、检查,杜

绝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及时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依照要求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企业应加强车间日常管理,提高装置的运行稳定性和设备密闭性。

2、持续优化提升有机废气、酸碱废气等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效率,有效减少相关污染物

排放。

3、企业应秉承清洁生产原则,在经济技术可行,环境合理的情况下进一步推广先进工

艺,全过程控制以减少污染物产生量,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4、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酸性废气处理设施等属于重点环保处理设施,要求建设

单位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

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

[2022]143 号)要求严格落实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并依据浙

安委

[2024]20 号文建议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本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自

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98 —

六、结论

湖州晶洲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玻璃基板

TGV 工艺装备研发项目符合环评以及国家、

省市产业政策要求,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湖州市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浙江省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

合治理总体方案等要求,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过滤除雾

+二级活性炭吸附、酸性废气采取碱

液喷淋等业界成熟技术,涉镍等重金属废水在车间即采取氧化混凝沉淀

+离子树脂吸附等一系列

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清洁生产工艺,各类固废分类暂存,合法处置,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

国家相应排放标准,本项目对周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环境风

险相对可控。

综上,本次环评认为,在全面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竣工环保

“三

同时

”验收及相关环保管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

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研发规模、工艺、设备方案、车间布局等得出,如建设

单位在本项目环评获批后实施过程中存在《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所述变动,须按照相

关环保要求重新报批。

— 99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单位:

t/a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

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

(固体废物产

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

/

/

/

0.675

/

0.675

0.675

氮氧化物

/

/

/

0.005

/

0.005

0.005

废水

废水量

/

/

/

15596

/

15596

15596

化学需氧量

/

/

/

0.624

/

0.624

0.624

氨氮

/

/

/

0.031

/

0.031

0.031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废 边 角 料

/

/

/

5

/

5

5

废 包 装 材 料

/

/

/

60

/

60

60

纯 水 制 备 固 废

/

/

/

2

/

2

2

危险废物

废有机溶剂

/

/

/

7.5

/

7.5

7.5

废灯管

/

/

/

0.1

/

0.1

0.1

废刻蚀液

/

/

/

10

/

10

10

废包装瓶

/桶

/

/

/

15

/

15

15

废活性炭

/

/

/

28.528

/

28.528

28.528

废机油

/

/

/

1

/

1

1

— 100 —

废油桶

/

/

/

0.1

/

0.1

0.1

涉重废物

/

/

/

61

/

61

61

废过滤棉

/

/

/

2

/

2

2

废离子树脂

/

/

/

3

/

3

3

注:⑥

=①+③+④-⑤;⑦=⑥-①;()内数值为纳管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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