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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2508-33*开通会员可解锁*-27234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稿)
项目名称:
新增
12000 吨/年精油分离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5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9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1
六、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3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新增
12000 吨/年精油分离项目
项目代码
2508-33*开通会员可解锁*-272340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
**
联系方式
188********
建设地点
浙江 省(自治区) 杭州 市 建德 县(区)建德经济开发区(高
新区块)五马洲片区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地理坐标
(
119 度 27 分 43.112 秒, 29 度 31 分 28.273 秒)
国名经济
行业类别
C2663 林产化学
产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44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
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
混合、分装的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部门
(选填)
建德市经济和信
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文号
(选填)
2508-33*开通会员可解锁*-272340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
m2)
3236.9
总投资(万元)
3250
环保投资(万元)
250
环保投资占比(
%)
7.69
施工工期
12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
行)》的专项设置原则,本项目需设置环境风险专章,无需设置大
气、地表水、生态和海洋专项,具体对比分析见表
1-1。
此外,根据技术指南,本项目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拟建
地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保护区,不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
2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
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注
1、
二噁英、苯并
[a]芘、氰化物、氯
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
空气保护目标
注
2 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
物、二噁英、苯并
[a]芘、氰化物、
氯气等;本项目厂界距离新安江风
景名胜区约
785 米,项目拟建地厂
界
500 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
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因此无
需设置大气专章。
地表
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
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不涉及。
环境
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
储量超过临界量
注
3 的建设项目
根据表
4.8.3-2 分析,本项目涉及的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
储量超过临界量。需设置专项。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
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
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
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不涉及。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
建设项目
不涉及。
注
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
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注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
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注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
录
B、附录 C。
规划情况
《建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
《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转型提升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转型提升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浙
环函〔
2022〕193号)
3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
一、《建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符合性分析
对照《建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中的“三区三线”图,项
目拟建地位于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位于国空
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高新园板块,依托现有厂房,工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位于城
镇开发边界线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故本项目符合《建
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的“三区三线”要求。
二、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转型提升规划及符合性分析
1、规划基本情况
(
1)规划范围
《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转型提升规划》总面积为
23.46 平方公里(其
中马目片区
8.707 平方公里、五马洲片区 7.6384 平方公里、南峰片区 3.3146 平方公
里、
大洋组团
2.3497 平方公里、洋溪创智创新中心 0.3808 平方公里、杭橡组团 1.0375
平方公里)。
其中,马目
--南峰产业片区(马目、五马洲、南峰):北、西面至马目路和马
目北路,南至山脚,东至白章线;
大洋组团:东至兰溪江,南至大洋化工厂界、北至山脚(含建德市旭阳新型墙
材有限公司周边区域),西至白章线;
洋溪创新中心:北至杭长高速、东至朗索路、南至沪瑞线、万奇太宝路和规划
支路,西至新化东路;
杭橡组团:北至中策建德厂界,东至下北线,后山坪村道,南至胡村村道,西
至中策建德厂界(含红利建材厂区)
(包括一心三片两组团,洋溪创智创新中心、马
目产业片区、五马洲产业片区、南峰片区、杭橡组团、大洋组团
)。
(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
2020~2025 年。
(
3)产业发展目标
根据发展条件和目标,产业发展以智慧创新为目标,以科技、生态、文化为支
撑,形成以科技研发为核心,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医药、新能源为主导的园区;
以现有医药、化工为基础,在污染物、环境风险不增加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产业链
提高产品附加值,立足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链强链补链,鼓励化工企业向化药转型,
4
助力形成杭州市医药产业链闭环,发展合成类的原料药、创新药以及创新药的中间
体,打造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积极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在
区域化工行业污染物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鼓励企业引进污染量小、附加值高项目,
对现有项目实施腾笼换鸟;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研创新中心以及智慧制造中
心,将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建设成为产业优势明显,高品质科技产业区块。
(
4)园区产业
在现状产业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建德市以及更高层面的产业发展导向趋势,提
出整合后的开发区以新兴产业为主导、科技创新为支撑的“
1+4” 产业体系,突出
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各产业体现差别化指引政策。
“
1”为“创新+”产业发展模式 ,以“创新”为支撑,“创新+”为理念,以
洋溪创智创新中心为核心、各片区为延伸和应用,积极引入科技研发新兴产业,突
破传统产业发展的瓶颈,关注技术升级和研发设计,战略培育新材料、高端装备制
造、医药、化工等产业,推动科研创新对新兴产业的提升引导作用,不断提升高新
技术园区产业发展水平。
“
4”为四大主导产业 ,分别为新材料,医药、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
其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医药化工产业和功能性新材料产业三大高新技术产业;新
能源为结合目前碳循环、碳中和政策,积极打造新能源储能和设备的开发。
(
5)产业空间布局
根据现状产业特征及规划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三区两组团” 的产业空
间布局。
“一心”:即洋溪创智创新中心(洋溪创智创新中心:位于原城东科技工业园
核心片区,以万奇太宝路为轴心,规划范围
0.3808 平方公里),利用现有产业基础,
转型升级为高新技术产业园的研发板块,作为产业园转型升级的桥头堡和引领。
“三区”:①马目产业片区:规划面积约
8.707 平方公里,强化“高新产业、
新材料、产业配套”三大功能,以现有化工企业转型升级为主,重点发展有机硅单
体和有机硅下游等化工新材料,原料药、中间体、化学药品制剂等医药制造,香料
香精等专用精细化学品、绿色农药等终端化工制品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集群发
展。②五马洲产业片区:规划面积约
7.6672 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新能源和储能、有
机胺、有机硅下游等化工新材料,原料药、中间体、化学药品制剂等医药制造,香
精香料、电子化学品和功能性染(颜)料、高效绿色表面活性剂等专用精细化学品
5
等产业。③南峰产城融合片区: 规划面积约
3.3146 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先进制造
业、智能电器等产业,兼顾发展居住和旅游功能,着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
展,着力打造建德市产业融合发展的主平台。
“两组团”:①杭橡组团:规划面积约
1.0375 平方公里,引导橡胶产业向绿色
环保安全智能的方向进行转型升级,同时结合互联网、物联网、实现智慧物流配套
服务功能。②大洋组团:规划面积约
2.3497 平方公里,依托现有精细化工产业基础
设施,优化区域布局调整,搬迁集聚入园,重点发展有机胺、无卤阻燃剂等化工新
材料、新一代量子点显示材料、电子化学品、高效绿色表面活性剂及功能高分子新
材料、氟化工、无机化工等专用精细化学品,兽药及预混剂等产业。
(
6)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规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大气标准,规划毗邻区域(一、二类缓
冲区)控制点达到一级大气标准;烟控区覆盖率达
100%;汽车尾气达标率为 100%。
加强区域水体的综合整治,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重视区域初期雨水的收集
处理问题,确保区域水体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和提高水环境风险控制能力。
规划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
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率
达
100%,综合利用率达 95%以上;有毒有害废弃物均处理至无害化程度。
(
7)水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规划
规划区实行三级防范措施,第一级要求进入区的各企业在装置区的周边设置围
堰,防止消防水流入市政管道;第二级要求规划区各厂区设置污水事故池,用以收
集厂区的消防废水和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水;第三级园区(马目
-南峰-大洋)片区设
置园区污水应急管网及应急池,在企业发生事故时产生污水外溢时全部切换到园区
事故应该池内(根据开发区企业的分布情况,建设清下水应急保障系统,其中马目
片区和五马洲片区各建设一套应急保障系统;大洋片区的新化化工和大洋生物各自
单独建设应急保障系统)。事故发生时产生的污水进入应急池收集后待处理达标后
排放。各厂区排水口设在线监测系统,以防止超标污水外泄。
2、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规划马目
--南峰产业片区中的五马洲片区,属于“一心三区两组团”
的“三区”范围,属于“三区”中的五马洲产业片区,属于化工用地范围,符合园
区规划空间布局。本项目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造,属于园区四大主导产业之一,项
目建设有助于园区发展香料香精等专用精细化学品产业,符合产业空间布局。
6
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
图 1-1 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园)规划图
三、《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转型提升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
1、规划环评基本情况
《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转型提升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22 年 6
月
1 日通过专家小组审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出具审查意见(浙
环函〔
2022〕193 号)。具体内容如下:
(
1)清单对照
本项目和规划环评清单对照情况见表
1-2~表 1-7(摘选和本项目相关)。
(
2)建设项目环评简化内容
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主体
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
业发展规划、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及其它相关规划的环境符合性分析可直接引用规
划环评结论。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自然环境概况可适当简化,区域污染源调查根
据现状情况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项目环评可引用规划环评中符合时效要求的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内容,环境质量(特征污染物除外)和生态
环境调查与评价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若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可有效依托污水处
理厂且无新增特征污染物时,在分析依托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可行性的基础上可适当
简化营运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7
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予以简化:免予开
展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的一次公示,相关应当公开的内容纳入环境影
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的公开内容中一并公开。
建设项目环评简化建议见表
1-8。
表
1-8 建设项目环评简化建议
序号
报告评价内容
简化要求
1
总则
不简化
2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不简化
3
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
简化
4
清洁生产
不简化
5
区域自然、社会环境概况
简化
6
区域环境 质量现状调查 与
评价
可引用已有有效监测成果
7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不简化
8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不简化,若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可有效依托污水处理厂且无新
增特征污染物时,在分析依托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可行性的基
础上可适当简化营运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9
环境风险评价
不简化
10
环保措施可行性
不简化
11
总量控制
不简化
12
公众参与
适当简化,一次公示
1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简化
14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不简化
15
结论
不简化
(
3)总结论
推进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转型提升规划的开发建设和整合提升,是进
一步引导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
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推动园区内产业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本次规划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与有关产业政策、文件、规划等总体上是相符的,后
期应进一步加强与建德市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的衔接,优化规划布局与结构,完善
污水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采取积极有效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确保区域环
境质量达到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同时应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体系建设。
在此基础上,从总体上分析,区域环境承载力和环境安全能够支撑开发区的建设发
展。
8
表
1-2 生态空间清单对照
序
号
工业区内的
规划区块
生态空间名称及
编号
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
管控要求
本项目对照情况
5-2 五马洲片区
建德市建德高新产
业园重点管控单元ZH33018
220020
空间布局约束:执行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总体准入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
构,逐步提高区域产业准入条件。优化完善
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
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
造。
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
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
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
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与修复。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
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
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
项目属于现有化工企业内的改建项
目,拟建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园
区产业导向,符合空间布局及用地
要求。
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可通过区域
化工行业替代平衡,拟建项目严格
实施雨污分流,工艺废水架空,项
目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等
级,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渗。
项目建设位于厂区现有用地内,无
新增用地,可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
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生态空间清单要
求。
9
规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
表
1-3 现有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对照(摘选)
序号 类别
存在问题
整改方案
本项目对照情况
3
污染
治理
根据对现有企业污水排放审批
情况统计汇总,区域审批废水量
超过区域集中污水处理站实际
处理规模,但从实际区域污水纳
管率和运行情况,目前区域工业
企业纳管率
100%,污水处理站
还有一定余量。
根据本次提升整治规划要
求,对已批未建高排水项目
进行转型;化工项目在原审
批总量的基础上逐步削减。
符合。本项目新增
COD 和
氨氮总量可通过区域化工行
业内替代平衡,排放量在区
域总量管控限值内。
4
能耗
水耗
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仍
然以煤炭型能源为主,
2019 年
单位
GDP 能耗降低 0.03%,单
位
GDP 电耗降低 0.53%,单位
工业增加值能耗增加
0.78%,工
业增加值能耗量有所上升。
2019
年园区规模以上企业用水总量696.57 万吨,万元增加值水耗
73.85 吨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加大对企业创新和技术革新
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采用节
能节水设备;提升污水处理
能力,提高中水回用率;建
议管委会积极推动实施
“亩
产效益
”综合评价,加快腾笼
换鸟工程实施。
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
能耗为
0.362 吨标准煤/万
元,万元增加值水耗
3.15 吨
/万元,均处于较低水平。
6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风
险
水环境保护要求高,水环境风险
大;环境应急预案尚未完成修编
加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
设,设置污水应急管道确保
建德市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
司达标排放,严控水环境敏
感污染物入园;按照《行政
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推荐方法》定期开展区域环
境风险评估,及时修编风险
应急预案。
符合。本项目自身将实现和
园区、市区的风险应急联动,
并在项目建设前及时修编企
业应急预案。对照规划环评
中提到的《有毒有害水污染
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
品名录》、《中国严格限制
的有毒化学品名录》,本项
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水污染物
或优先控制化学品。
表
1-4 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对照(摘选)
控制因子
总量(吨)
符合性
水污染物总量
管控限值
化学需氧量
现状审批排放量
412.9
符合。本项目建设新增
COD、
VOCs 和氨氮总量可通过区域化工行业内替代平衡,排放量
在总量管控限值内。
总量管控限值
277.71
削减量
135.19
氨氮
现状审批排放量
47.21
总量管控限值
27.77
削减量
19.44
大气污染物总量
管控限值
二氧化硫
现状审批排放量
932.082
总量管控限值
346.455
削减量
585.627
氮氧化物
现状审批排放量
1040.86
总量管控限值
604.113
10
削减量
436.747
VOCS
现状审批排放量
2377.18
总量管控限值
2335.2
削减量
41.98
危险废物管控
现状排放量
3.51 万吨
符合。区域处理能力满足。
总量管控限值
4.78 万吨
削减量
-1.27 万吨
表
1-5 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清单对照
类别
规划内容
优化调整建议
符合性
规 划 产
业布局
马目片区和五马洲片区以工业
功能为主,重点发展有机硅新
材料产业,配套发展高新技术
服务业,适度发展精细化工、
高分子材料和医药化工等,并
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加快产业
转型升级。
应按照总量控制原则,严格限制精细化工和医化
等涉及水环境敏感物质的企业数量,对化工项目
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不得增加区域化工行业污
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企 业 为 现 有 化 工 企
业,本项目建设新增
总量可通过区域化工
行业内替代平衡。
以工业功能为主,通过技术改
造等手段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适度发展精细化工和医药化
工、光学设备、复合材料、无
机化工、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
产业。
大洋组团禁止新引进化工企业,现有企业按照总
量控制原则加强项目准入管控,原则上仅允许现
有企业提升改造和县域企业空间布局优化搬迁
入园,总量指标应在建德市范围内同行业削减替
代,同时关注环境风险较大的物质,确保环境风
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并定期开展评估。
建议以有机合成(
M3)车间(含危化品储罐区)
边缘为起点至少设置
500m 风险防护隔离带,将
风险源与主要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点进行隔离。
本项目位于五马洲片
区,不在大洋组团。
项目周边
500m 内无
居住区、文化区和农
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
的区域敏感点。
11
表
1-6 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摘选)
序号
所 属
区块
区块
用地规划图
分类
行业清单
工艺清单
产品清单
符合性
5-2
五 马
洲 片
区
建 德 市
建 德 高
新 产 业
园 重 点
管 控 单
元ZH33018220020
禁 止 准 入
类产业
新建部分三类工业项目,包括
111、纺织品
制造(有染整工段的);
112、皮革、毛皮、
羽毛(绒)制品(仅含制革、毛皮鞣制);113、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
114、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
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
其他石油制品;
115、煤化工(含煤炭液化、
气化);
116、炼焦、煤炭热解、电石;117、
染料、颜料、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118、肥料制造(单纯混合和分装的化学肥料外的,副产肥料除外);
121、化学纤维制造
(除单纯纺丝外的);
122、生物质纤维素乙
醇生产;
123、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
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及翻新(轮胎制造;
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
125、水泥制造;126、
玻璃及玻璃制品中的平板玻璃制造(其中采
用浮法生产工艺的除外);
127、耐火材料及
其制品(仅石棉制品);
128、石墨及其他非
金属矿物制品(仅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129、炼铁、球团、烧结;130、炼钢;131、铁合金制造;
134、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有电
镀工艺的)
(不包括现有或已规划未建的电
镀
);135、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等重污染行业项目。
新 建 甲 基
单体、氯甲
烷合成、氯
硅 烷 合 成
及 以 上 工
段 有 机 硅
项目
本 项 目 属
于 林 产 化
学 产 品 制
造,不属于
禁止、限制
准 入 类 产
业。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不 属 于
禁止、限制
准 入 类 工
艺清单。
限 制 准 入
类产业
/
使 用 溶 剂
型 挥 发 性
12
序号
所 属
区块
区块
用地规划图
分类
行业清单
工艺清单
产品清单
符合性
物 料 大 于10 吨/年工业 涂 装 项
目、涉及酸
洗 金 属 制
品(电镀园
区除外);
表
1-7 环境标准清单(摘选)
序号
类别
主要内容
1
空
间
准
入
标
准
5-2 五马洲产业片区
建德 市建德 高新产
业园重点管控单元
ZH33018220020
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执行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提高区域产业准入条件。优
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
分流。
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
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建议
M3 工业企业生产装置与居民区之间设置 500 米防护带。
禁止准入产业:
新建部分三类工业项目,包括
111、纺织品制造(有染整工段的);112、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仅含制革、毛皮
鞣制);
113、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114、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
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
115、煤化工(含煤炭液化、气化);116、炼焦、煤炭热解、电石;117、染料、颜
料、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118、肥料制造(单纯混合和分装的化学肥料外的,副产肥料除外);121、化学纤维制
造(除单纯纺丝外的);
122、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123、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及翻新
(轮胎制造;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
125、水泥制造;126、玻璃及玻璃制品中的平板玻璃制造(其中采用浮法生产工艺
的除外);
127、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仅石棉制品);12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仅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
129、炼铁、球团、烧结;130、炼钢;131、铁合金制造;134、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有电镀工艺的)(不包括现有或已规划未建的电镀
);135、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等重污染行业项目。
13
序号
类别
主要内容
禁止工艺:新建甲基单体、氯甲烷合成、氯硅烷合成及以上工段有机硅项目。
限制准入产业:
1、使用溶剂型挥发性物料大于 10 吨/年工业涂装项目、涉及酸洗金属制品(电镀园区除外)
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废气
(
1)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2)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
3)依托的规划区内燃煤电厂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01/T 0250—2018);燃煤锅炉执行
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
“十四五”规划中要求;
(
4)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废气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颗粒物、二
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200、300 毫克/立方米)
(
5)生物制药行业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相应标准;橡胶行业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中相应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行业废气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3/2015-2016);电镀(含电镀工段)行业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900-2008)中相应标准;石油化学
行业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中相应标准;合成树脂行业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31572-2015)中相应标准;无机化学行业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相应标准;
工业涂装工序执行(
DB33/2146-2018)《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气执行《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废水
(
1)规划区企业无行业标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
限值》
(DB33/887-2013)中的相应排放限值)三级标准排入污水处理厂;建德市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建德城市污水处理
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大洋组团新建污水处理厂(5000t/d)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电镀污水处理站污水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3/2260-2020)中相应标准;合成树脂企业水污染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 1、
表
3 标准;生物制药行业执行《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中相应标准;橡胶行业执行《橡胶制品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中相应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行业废水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21904-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废水执行《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
杂环类农药行业执行《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523-2008);石油化学行业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31571-2015)中相应标准;合成树脂行业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
14
序号
类别
主要内容
标准;无机化学行业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中相应标准。
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二级、三级标准
固废
(
1)固体废物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
(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3)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
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19)或《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3
环 境
质 量
管 控
标准
污染物排放
总量管控限值
大气污染物:
SO2(吨)
管控限制
346.455 NOx(吨)
管控限
制
604.113
VOCs(吨)
管控
限制
2335.2
水污染物:
CODcr(吨)
管控限制
395.83
NH3-N(吨)
管控限
制
47.5
危 险 废 物
(万吨)
管控
限制
4.35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二级标准、HJ2.2-2018 中的附录 D、非甲烷总烃执行 2.0mg/m3
水环境: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Ⅱ、III 类水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T14848-2017)中的 III 类水质标准;
声环境: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相应标准:居住区执行 2 类区域标准,工业区执行 3 类区域标
准,交通干线两侧执行
4a 类区域标准;
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36600-2018)中的二级标准。
4
行 业
准 入
标准
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浙环发
[2016]12 号)、《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
订)》(浙环发
[2016]12 号)、《浙江省农药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浙环发[2016]12 号);
行业准入条件
《挥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环发
[2014]177 号)、《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 号)。
符合性分析:综合前文分析,本项目符合空间布局要求,不属于禁止、限制行业,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相关
VOCs 污染防治技术政
策。
15
规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
2、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转型提升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
位于五马洲片区的化工区块,属于现有化工企业内的改建项目,拟建地属于工业用
地,本项目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符合园区空间布局;本项
目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工艺废水架空,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影
响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渗。项目建设位于厂区现
有用地内,可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新增污染物可通过区域化工行业内替
代平衡。因此,项目符合规划环评生态空间清单及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要求。
项目厂界
500m 内无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敏感点,
符合规划环评现有问题整改及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要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造,对照规划环评环境准
入清单,本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准入行业,符合规划环评环境准入清单。
对照《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国严格限制
的有毒化学品名录》,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或优先控制化学品。
综上,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六张清单”要求和其他相关要求。
四、“两江一湖”新安江
-泷江分区规划
1、规划基本概况
“新安江
——泷江分区”为《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简称
《“两江一湖”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一个分区。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0]
函规字
233 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则上同意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新安
江
-泷江分区“三线”(核心景区范围线、风景名胜区范围线和外围保护地带范围线)
的划定方案。
最终划定的风景名胜分区范围:新安江水库
——新安江——三江口(双塔凌云)
——泷江、绿荷塘林区——灵栖洞——人牙洞、大慈岩——新叶村、葫芦瀑布群——玄武岩地貌区、胥溪等处,风景区范围线的东西两端分别与建德——桐庐、建
德
——淳安行政区划界线重合。风景区范围总面积为 232.41 平方千米。
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外围保护地带范围总面积为
351.64 平方千米。具体
划定详见规划总图。外围保护地带的范围内,应该禁止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存在,从
景观角度考虑,也应杜绝与风景区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存在,禁止一切
16
对风景区内部格局、交通、视线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设活动。
规划年限:规划期限为
2013~2025 年,其中规划近期 2013~2018 年;完成所有
沿水系岸线的保护及风景优化,沿江景观整治,以及三江口一带的整治和建设工作。
规划远期
2019~2025 年;完成剩余的规划实施工作,重点维护风景游赏空间环境及
生态保全,风景区进入良性运营状态。
规划对风景区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三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即核心景区。保护区范围包括千岛湖景区中的沿湖地带、灵栖洞、
绿荷塘楠木林、新安江大坝、大慈岩、新叶古民居、南峰塔、北峰塔、五加皮酒厂、
三江口至下游的泷江水面及两岸山林及至葫芦瀑布的山谷空间。总面积
71.97 平方
千米。一级保护区内可以安置必需的步行游览道路和相关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无
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严格控制机动车交通,除必要的生产、生活、维护
及安全防护需求,原则上机动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此区。
二级保护区范围包括千岛湖外围山林、新安江流域区块、玉泉寺与方腊点将台
周边山林、建德人牙洞、公曹水库至灵栖洞绿荷塘的大面积山林、泷江流域外围山
体及葫芦瀑布柱状节理。范围内多为山林、水体,以及农业用地,总面积
142.30 平
方千米。二级保护区内可以安排少量旅宿,但必须限制与风景游览无关的建设,应
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
三级保护区是将以上保护区以外的风景名胜区用地划入三级保护区。主要有新
安江岭后区块、黄饶区块、梅城镇区、三都区块、葫芦瀑布以内的部分山谷地,以
及灵栖洞、大慈岩、新叶等附近的农村居民点及农用地,总面积
18.14 平方千米。
三级保护区内,应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并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新安江
-泷江分区规划意见:沿江地区保留的城镇、开发区、建筑物、基础设施
要按规划要求进行选址定点,并在功能布局与外形设计中考虑到风景区的特殊需
求。
2、符合性分析
项目拟建地选址为企业现有厂房,为已取得规划用地许可的土地,符合“两江
一湖”新安江
-泷江分区规划,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及规划环评
要求。根据位置对照(详见图
1-2)项目不在“两江一湖规划”风景区及其外围保
护地带范围之内,项目周边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核心区。本项目严格实施雨污分流,
工艺废水架空,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
17
标。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污染物排放对风景区的影响可接受,符
合“两江一湖”新安江
-泷江分区规划相关要求。
但项目厂界距新安江风景区
785 米,距新安江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分界线仅约
20 米距离,因此企业必须严格控制环境风险,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
施,确保项目对风景区的环境风险可控。
图
1-2 本项目厂区和风景名胜区位置图
18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一、《建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位于建德高新产业
园重点管控单元(
ZH33018220020)的建德高新产业园,属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
单元。本项目建设与该管控单元的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8。
表
1-8 本项目与《建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
ZH33018220020 建德市建德高新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
对照
空间布
局引导
执行产业集聚区重点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进一
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提高区域产业准入条
件。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
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项目属于现有化工企业内的改建项目,
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符合园区五马洲片
区产业导向,符合空间布局及用地要求。
污染物
排放管
控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
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
污分流。
项目实施后新增
COD、氨氮、VOCs 可
通过区域化工企业内平衡替代,拟建项
目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工艺废水架空。
环境风
险防控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合理规划居住
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
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渗。项目
建设于厂区现有厂房内,无新增用地,
企业周边环境能够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
求。
资源开
发
推进重点排放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提高资源能源利
用效率。
本次项目采用区域集中供热,清洁水平
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符合资源开发效
率要求。
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建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建德市
建德高新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的要求。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拟建地位于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五马洲片区格林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造,为改建项目。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杭州市发改委关于修订印发<
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2024 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
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未列入禁止准入清单。
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
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建德高新技术
产业园),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德等
6 家省级经济开发区深化整
合提升工作方案的复函》(浙政办函【
2014】19 号),建德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
的核心区块包括建德经济开发区、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浙江省建德经济开发区
19
属于
“杭州市长江经济带合规园区名录(初步名单)”中的合规园区。本项目不涉
及“环境保护综合目录(
2021 年版)”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另外,根据《浙江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开发区(园区)名单(
2021 年版)的通知》(浙
政办发
[2021]27 号),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已列入浙江省开发区(园区)名单,
属于合规园区,故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相关要求。
因此,判定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
准入负面清单
”约束,现分析如下。
①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三区三线”国土空间规划,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
红线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区域。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环境质量区域收集数据,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均能满足相应的环
境功能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在确保三废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大气污染物排放对
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可接受,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污
水排放浓度可满足相关标准限值;本项目新增
COD、氨氮和 VOCs 总量通过区域
化工行业平衡替代。新增设备的噪声源强较小,采取防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
标;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对地下水和土壤影响可控;本项目各类固废经本报告提
出的各项处理措施处理后,可符合环保要求,实现固废零排放。
因此,本项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
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③资源利用上限
本项目依托格林生物现有精馏车间,不占用区域土地资源;能源使用主要为
水和电,用量较小,不会对区域供水和供电造成压力。因此,本项目不触及资源
利用上线。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20
本项目位于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五马洲片区,对照《建德市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及规划环评,本项目未列入负面清单。
综上,本项目能够符合
“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
四、《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符合性
分析
2021 年 5 月 31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
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
[2021]45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本项目属于化工行业。本项目与该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情况见表
1-9。
由表
1-9 可知,本项目符合该指导意见要求。
表
1-9 本项目与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
导意见
符合性分析
结论
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
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
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
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
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
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
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依法不予审批。
本项目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
造
,属于改建项目,位于建
德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区
块)五马洲片区内,满足重
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
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建德经济开发区(高
新区块)转型提升规划
评环境
准入条件。本项目布设在依
法合规设立并已经完成规
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
符合
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
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
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大气污染防
治重点区域
(以下称重点区域)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
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
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
项目实施后新增
COD、氨氮、
VOCs 可通过区域化工行业平衡替代,
本项目由建业热电
有限公司
集中供热,不涉及
煤炭消费。
符合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基层“两高”项目环评审批程
序、审批结果的监督与评估,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调
整上收。对炼油、乙烯、钢铁、焦化、煤化工、燃煤发电、
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环境影响
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类别,不得以改革试点名义随意下
放环评审批权限或降低审批要求。
本项目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
造,
不属于两高项目。
符合
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
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本项目供热由建业热电有限
公司
集中供热,不涉及超低
符合
21
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国家
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
足超低排放要求。鼓励使用清洁燃料,重点区域建设项目
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鼓励重点区域高炉
-转炉长流
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
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
排放要求。
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各级生态环境
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积极推进“两高”项目环评开展试
点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
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在
环评工作中,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
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
制最优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探索实施减污降碳
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
本项目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
造
,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
名录需编制报告表,依据浙
环函
[2021]179 号文件,无
需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
符合
五、《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
办法》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公布了
2023 年浙江省化工园区复核认
定
(第一批),杭州市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为合规化工园区,本项目在化工园区的位
置见图
1-3。对照《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
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
符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
办法》的通知》的要求,见表
1-10。
表
1-10 符合性分析
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
符合性分析
结论
化工园区应当依据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制定并落实适应
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产业
“禁限控”目录和化工项目入园
标准,建立入园项目评估(评审)制度。
本项目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
属于已经入园化工项目,符合园
区产业准入。
符合
化工重点监控点的管理应满足《浙江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评
价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材料〔
2021〕207 号)要求,
项目管理参照化工园区内企业执行,可在不新增供地的情
况下实施化工项目新建、改建、扩建,优化产品结构,提
升工艺技术水平。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六部门公布了
2023 年浙江省化
工园区复核认定
(第一批)》,杭
州市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为合规
化工园区,本项目位于合规化工
园区,不属于化工重点监控点。
符合
22
图 1-3 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园)规划图
六、《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2021 年 8 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
息化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
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
案的通知。本项目与该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11。
由表
1-11 可知,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要求。
表
1-11 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项目
具体要求
符合性分析
结论
(一)推动
产业结构
调整,助力
绿色发展
1.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
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
高
VOCs 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 VOCs
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
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
VOCs 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
力度,从源头减少涉
VOCs 污染物产生。
本项目属于林产化学产品
制造,不属于园区限制、禁
止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
准入清单,不涉及《国家鼓
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
替代品目录》相关内容。项
目
VOCs 通过焚烧处理后排
放量不大,对周边环境的影
响可接受。
符合
23
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
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
VOCs 排放量
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
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
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
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 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
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 排放量实行 2 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
复等量削减。
本项目符合《建德市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要求,建德属于环境质量达
标区,新增
VOCs 可通过区
域削减化工行业削减替代。
符合
(二)大力
推进绿色
生产,强化
源头控制
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
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
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
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
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
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
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
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
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
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
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
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
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
水平。
本项目废液类固废可厂内自
行处置。本项目装备可实现
密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
生产技术。
符合
(三)严格
生产环节
控制,减少
过程泄漏
4.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
VOCs 物料
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
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
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
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
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对
VOCs 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
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
项目物料输送以管道输送为
主,废气密闭收集焚烧处理,
车间保持微负压,按照相关
规范要求设置集气设施。
符合
7.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开展
LDAR
工作;其他企业载有气态、液态
VOCs 物料设备与管线组
件密封点大于等于
2000 个的,应开展 LDAR 工作。开展
LDAR 企业 3 家以上或辖区内开展 LDAR 企业密封点数量合计
1 万个以上的县(市、区)应开展 LDAR 数字化管理,
到
2022 年, 15 个县(市、区)实现 LDAR 数字化管理;
到
2025 年,相关重点县(市、区)全面实现 LDAR 数字
化管理。
生产运行后将按规定做好
LDAR 监测,减少动静密封
点泄漏。
符合
24
8.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石化、化工等企业
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
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尽可能不在
O3 污染高发时段(4 月下旬—6 月上旬和 8 月
下旬
—9 月,下同)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
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
VOCs 排放;确实不
能调整的,应加强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
的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产生的 VOCs 应收集处理,确
保满足安全生产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
定期检修减少非正常工况发
生。
符合
(四)升级
改造治理
设施,实施
高效治理
9.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
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
VOCs 产生特征、生产工
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
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
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
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
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
VOCs 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
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采用焚烧处理工艺,为目前
处理
VOCs 最为先进和彻底
的废气治理技术。
符合
10.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
启后停
”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
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
产设备停止、残留
VOCs 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
设施。
VOCs 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
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
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
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日常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
理。按照规定进行台账记录
及日常检查,确保污染治理
设施稳定运行。
VOCs 治理设
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应停
止生产。
符合
七、《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浙美丽办
[2022]26 号)符合性
分析
2022 年 12 月,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
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本项目与该行动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12。
由表
1-12 可知,本项目符合《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浙
美丽办
[2022]26 号)要求。
表
1-12 与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
具体要求
符合性分析
结论
(一)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行动。各县(市、区)生态 环
境部门组织开展企业挥发性有机物(
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
涉及使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技术的废气治理设施,以
及非水溶性
VOCs 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治理技术的设施,逐
本项目废气采用焚烧处理工艺,
为目前处理
VOCs 最为先进和彻
底的废气治理技术。
符合
25
一登记入册,
2022 年 12 月底前报所在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各地要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普遍采用低效设施治理
VOCs 废气
的突出问题,对照《浙江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 治技
术指南》要求,加快推进升级改造。
2023 年 8 月底前,重点城市
基本完成
VOCs 治理低效设施升级改造;2023 年底前,全省完
成升级改造。
2024 年 6 月底前,各地组织开展低温等离子、光氧
化、光催化等低效设施升级改造情况
“回头看”,各地建立 VOCs
治理低效设施(恶臭异味治理除外)动态清理机制,各市生态环
境部门定期开展抽查,发现一例、整改一例。
(四)化工园区绿色发展行动。加强化工园区治理监管,规
范园区及周边大气环境监测站点建设,以园区环境空气质量和企
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为核心指标,开展全省化工园区大气环
境管理等级评价和晾晒。各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化工园区管理机
构,组织炼油与石油化工企业逐一对照大气污染防治绩 效 A 级
标准,按照“一年启动、三年完成、五年一流”的原则,制定实
施提级改造工作计划,2023 年 3 月底前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推
动煤制氮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化工企业对 照大气污
染防治绩效 B 级及以上标准,持续提升工艺装备和污染物排放
控制,逐步改进运输方式。加强化工园区储罐、装卸、敞开液面
等环节无组织排放管控以及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加强非正
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化工企业每年 3 月底前向当生态环境部
门和化工园区管理机构报告开停车、检维修计划安排,突发或临
时任务及时上报,必要时可实施驻场监管。企业集中、排污量大
的化工园区,可组织开展高活性 VOCs 特征污染物的网格化分析
及重点企业 VOCs 源谱分析,加强高活性 VOCs 组分物质减排。
企业生产运行后将按规定做好
LDAR 监测,减少动静密封点泄漏。定期检修减少非正常工况发
生。
符合
(八)污染源强化监管行动。涉 VOCs 和氮氧化物排放的重
点排污单位依据排污许可等管理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2023 年 8 月底前,重点城市推动一批废气
排放量大、VOCs 排放浓度高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到 2025
年,全省污染源 VOCs 在线监测网络取得明显提升。加强废气治
理设施旁路监管,2023 年 3 月底前,各地生态环境部 门组织开
展备案旁路管理“回头看”,依法查处违规设置非应急类旁路行
为。推动将用电监控模块作为废气治理设施的必备组件,2023 年
8 月底前,重点城市全面推动涉气排污单位安装用电监管模块,
到 2025 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废气收集治理用电监管网络。
企业依据排污许可等管理要求
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
主管部门联网。
符合
八、《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
2021 年 5 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了《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
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本项目与该规划符合性见表
1-13。
由表
1-13 可知,本项目符合该规划相关要求。
26
表
1-13 与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
具体要求
符合性分析
结论
1、着力优化生产布局。加强重点用能地区结构调整。以产业绿色低碳高效转型为重点,着力提升地区产业发展能级。杭州要严
格控制化纤、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产能,适度布局大数据中心、
5G
网络等新基建项目。宁波、舟山要严格控制石化、钢铁、化工等
产能规模,推动高能耗工序外移,缓解对化石能源的高依赖性。
绍兴、湖州、嘉兴、温州要严格控制纺织印染、化纤、塑料制品
等制造业产能,采用先进生产技术,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大
幅提升单位增加值能效水平。金华、衢州要着力控制水泥、钢铁、
造纸等行业产能,推动高耗能生产工序外移,有效减少能源消耗。
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杭州市建德
市,本项目不属于化纤、水泥高
耗能行业产业。
符合
2. 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能源“双控”、碳达峰碳中和的强约束倒逼和引导产业全面绿色转型,坚决遏制地方“两高”
项目盲目发展。建立能源“双控”与重大发展规划、重大产业平
台规划、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计划和产业发展
政策联动机制。研究制订严格控制地方新上“两高”项目的实施
意见,对在建、拟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开展分类处置,将已建
“两高”项目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强化对“两
高”项目的闭环化管理。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四个一律”,
对地方谋划新上的石化、化纤、水泥、钢铁和数据中心等高耗能
行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提高工业项目准入性标准,将“十四五”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效控制标准降至
0.52 吨标准煤/万元,对超过
标准的新上工业项目,严格落实产能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
用能权交易等政策。强化对年综合能耗
5000 吨标准煤以上高耗
能项目的节能审查管理。
本项目属于化工项目,单位工业
增加值综合能耗为
0.362 吨标准
煤
/万元,低于 0.52 吨标准煤/万
元。
根据浙经信投资
[2022]53 号,化
工行业暂缓实施产能置换政策,
故本项目新增产能无需替换。
符合。
九、《杭州市
2024 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攻坚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
对照《杭州市
2024 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攻坚行动方案》(杭大气办〔2024〕
3 号)中相关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了符合性分析,具体符合性情况见表 1-14。根
据对照分析,本项目基本符合该文件要求。
表
1-14《杭州市 2024 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攻坚行动方案》(摘录)
类别
《杭州市
2024 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攻坚行动方案》
符合性情况
源头优化产业结
构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新改扩建
“两高一低”项目严格落实“十项准入要
求
”,一般应达到大气污染防治绩效 A 级(引领性)
水平、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新建项目应对照《工业
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的能效标杆
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
达到标杆水平。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
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新改扩
符合。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根据前文分
析,项目能够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
策,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所
在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项目实
施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相关要求落实,项目已按要求开展节能审
查。本项目新增
VOCs 总量可通过区域化
工行业替代平衡,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
27
建项目优先生产、使用非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
剂、清洗剂等产品和原辅材料,一般应不得人为添
加卤代烃物质。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有助于
实现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
标等实现,能够满足
“十项准入要求”。本项目属
于林产化学产品制造,该行业未列入《重污染
天气重点行业应急 减 排 措 施 制定 技 术 指
南(
2020 年修订版)》。
大力推进制造业
绿色升级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
和《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
2024 版)》,
加快推进高效节能装备制造、先进交通装备制造、
节能降碳改造、重点工业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温
室气体控制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依法依规淘汰
落后产能,推动涉气行业生产、用能设备更新,
进一步提高要求,加快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
和装备。
符合。经对照分析,本项目符合《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绿色
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
2024 版)》等要
求。
优化能源结构
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
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
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等量或减量
替代措施。
符合。本项目不属于用煤项目,项目采取
集中供热。
禁止建设企业自备燃煤锅炉,新建容量在
10 蒸吨
小时及以下工业锅炉一般应优先选用蓄热式电
加热锅炉、冷凝式燃气锅炉。
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
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一般应采用清洁低碳能源。
十、《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符合性分析
对照《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摘录),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详见表
1-15。
表
1-15 符合性分析
内容
条例要求(摘录)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第四章
建 设
第二十二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各项建设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名胜区
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选址、布局及其造型、风格、色调、高度、体量等,应
当与周围景物和环境相协调,并避免对主要景观造成观赏障碍和游览线路阻
断。
第二十三条 风景名胜区内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内不
得新建、扩建宾馆、酒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其他与风景名胜
资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已经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照规
划要求逐步迁出。
第二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
施。
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不得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集中贮存、
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不得建设垃圾填埋场。
第二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内应当严格控制新建住宅。风景名胜区内农村居民申
请新建住宅的,应当在规划确定的居住区内依法建设。
本项目建设位于风景
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
地带之外。
28
风景名胜区内规划确定需要拆除的已建住宅,不得翻建、改建、扩建,但可
以进行修缮。无法通过修缮保障使用安全的,应当在规划确定的居住区内优
先安排住宅建设。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通过资金扶持、居住条件改善等措施引导居民迁入
规划确定的居住区。
第二十六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
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规划、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
手续。
第二十七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依照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
规划条例》的规定需要取得选址意见书的,选址意见书由省人民政府建设主
管部门核发。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前,应当征求建设项
目所在地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
风景名胜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依照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的规定不需要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
规划条件或者核定规划要求前,应当将拟提出的规划条件或者拟核定的规划
要求报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依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需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选址
方案的索道、缆车等重大建设工程,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本条前两
款规定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者核准规划条件、规划要求前,应当将选址方案报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第二十八条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编制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城乡规划
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的程序,依据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办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风景名胜区内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编制范围外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城乡规
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报省
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第二十九条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编制范围内的临时建设,应当严格控制。确
需临时建设的,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的城市、
镇规划区内临时建设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条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内容的变更、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
实、房屋用途变更管理、临时建筑用途管理等依照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
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保 护
第三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
居民和游览者应当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景物、水体、植被、野生动物和各项
设施。
第三十二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各项管
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
传统民居、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资源、特殊地质地貌等重要景观进行调查、
鉴定和登记,建立档案,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根据现状监测,区域
环境可满足相应环境
质量标准。同时本项
目废气通过各项处理
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排
放,对风景名胜区及
其外围保护地带的影
响轻微;项目排水纳
29
第三十三条 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行为:
(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
活动;
(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三)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四)乱扔垃圾;
(五)在明令禁止的区域游泳、游玩、攀爬;
(六)在核心景区和其他景区违反规定饲养家畜家禽;
(七)其他破坏景观、危害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或者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的,应当提
出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方案和措施,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省人民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或者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的,不得破坏周围景物、
水体、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
第三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江河、湖海、瀑布、溪流等水体应当严格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风景名胜区内的江河、湖海、瀑布、溪流等水体倾倒
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或者其他废物,不得新建排污口。
第三十六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林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风景名胜区
规划的要求抚育管理,不得擅自采伐;确需采伐的,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
机构审核,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风景名胜区内严格限制采集标本、野生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确需采集的,
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
续。
第三十七条 风景名胜区内文物古迹的保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风景名胜区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应当依法严格保护,保
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以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第三十八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
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设置、张贴户外商业广告的;
(二)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的;
(三)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
(四)引入外来生物的;
(五)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 建立风景名胜区管理信息系统,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资源保
护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向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报送风景名胜区规
划实施和资源保护情况。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每年还应当向国
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报送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情况。
入区域污水管网,不
直排周边水域,不会
影响新安江水环境功
能区类别。
十一、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德市化工产业发展正负面清单(试行)
的通知
2025 年 9 月 1 日,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建德市化工产业发展正负面
30
清单(试行)的通知,文中明确正面清单重点发展高端精细化工产业、新材料和
生物医药为特色的产业基地。具体化工产业发展正面清单包括依托国际香料香精、
格林生物、新化化工等企业,推动日用品、化妆品、食品、洗涤、香皂、烟草及
其他众多领域用香料香精产业发展。
本项目属于格林生物现有精馏车间改扩建项目,属于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属
于建德市化工产业发展正面清单内产业。
十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
682 号令):
第九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
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
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
关法定规划;
“(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
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
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
出有效防治措施;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
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本次报告对上述内容进行分析,具体见表
1-16。
表
1-16
建设项目“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符合性分析
四
性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位于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五马洲片区格林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建设符合《建德市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排放标
31
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分
析,在切实落实本项目提出的各项废水、废气、固废等治理措施
的基础上,区域环境质量可以维持在现有等级,项目造成的环境
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
目建设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建设
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满足环境可行性要求。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
本环评通过预测分析,并根据项目设计产能、原辅料消耗、生产
工艺和产污环节、治理措施等开展“三废”产生和排放量环境影
响分析,项目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具有可靠性。
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
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废
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评价过程参照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等进行,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
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
五
不
批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
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定规划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符
合《建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国土空间规
划等规划要求。因此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
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
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根据杭州市环境质量公报和区域环境现状数据,本项目拟建区环
境空气、地表水均能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废气经过治理
后达标排放,不降低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固废无害化处置不外排;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以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环
境的影响;本项目新增
COD、氨氮和 VOCs 排放总量可通过区
域化工行业削减替代,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因此,本项目的实施
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
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
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
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
到达标排放。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
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已针对现有工程提出整改要求及建议。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
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
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
论不明确、不合理。
本环评报告采用的基础资料数据均采用项目方实际建设申报内
容,环境监测数据均由正规资质单位监测取得,内容不存在缺陷、
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
32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2.1 企业概况及项目来源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格林生物”)成立于 1999 年,原名为杭州格
林香料化学有限公司,
2011 年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搬迁至现厂址杭州市建德高新技术
产业园五马洲区块,公司占地面积
380 亩,是一家从事高级檀香、格林酮等日用及食
用香料产品生产企业。
格林生物连续
5 年被评为信用等级 AAA 级企业。是“国家火炬重点高新技术企
业”、“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杭州市创新型
试点企业”,并建有“格林合成香料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级农业科技
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和“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承担了三项国家火炬计划,
14
项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其中
8 项省级新产品已完成试制并通过验收。公司产品曾获
得过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杭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
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一等奖一项。公司的重要产品和中间体龙脑烯醛,是松
节油深加工项目产品,被国家科技部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
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日用及食用香料产品的需
求快速增长。企业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公司持续良好发展的需要,拟投资
3250 万元,利用格林生物现有精馏车间,新建高塔精馏设备等组织生产精馏项目,该项目已获得建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
2508-33*开通会员可解锁*-272340),
备案行业为企业整体所属行业,为香料、香精制造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按第 1 号修改单修订),本项目
产品所属行业为“
C2663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
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4 专
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 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项目”,需要编制报
告表。
表
2.1-1 本项目判定情况一览表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44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农
药制造
263;涂料、油墨、
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
合成材料制造
265;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
266;炸药、火
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267
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
物料分离、物理提纯、混合、
分装的)
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
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
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
/
33
根据《关于发布
<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 年
本)
>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年第 8 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24 年本)>的
通知(浙环发〔
2024〕67 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生态环境部和浙江省生态
环境厅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列入由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和备案目
录。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有关事宜的通知》
(杭环发
[2025]4 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审批权限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
关规定,本项目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此,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
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
司在现场踏勘、现场调研及资料收集等基础上,根据有关环保法规、环评技术导则等
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查。
2.2 项目概况2.2.1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新增 12000 吨/年精油分离项目;
(
2)建设单位: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建设性质:改建;
(
4)项目总投资:3250 万元
(
5)建设地点:杭州市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五马洲片区格林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6)劳动定员和生产组织: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8 人,设计年工作时间 7200h;
(
7)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本项目利用格林生物现有精馏车间,新增 2 套高塔
精馏设备、
2 套精馏釜,配套建设原料储罐、中间储罐及成品储罐等,形成年产 12000
吨精油分离的生产能力(精油均外购)。
本项目精馏产品方案见表
2.2.1-1。不同级别α-蒎烯质量标准见表 2.2.1-2。本项目
实施后精馏车间产能变化情况见表
2.2.1-3。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品方案见表 2.2.1-4。
34
表
2.2.1-1
本项目精馏产品方案
(单位:
t/a)
序号
产品名称
产能
/吨
规格
备注
质量标准
1 α蒎烯(无旋光度要求) 5644
95%
林产化学产品
α
-蒎烯(LY/T 1183-2014)
2
β蒎烯
2735
95%
β蒎烯(
LY/T 1182-2014)
3
重松节油
1621
90%
重松节油(
GB/T 31756-2015)
4
普通级左旋α
-蒎烯
500
96%
α
-蒎烯(LY/T 1183-2014)
5
普通级右旋α
-蒎烯
500
96%
α
-蒎烯(LY/T 1183-2014)
6
优级左旋α
-蒎烯
500
98%
α
-蒎烯(LY/T 1183-2014)
7
优级右旋α
-蒎烯
500
98%
α
-蒎烯(LY/T 1183-2014)
合计
/吨
12000
/
/
/
表
2.2.1-2 不同级别α-蒎烯标准(LY/T 1183-2014)一览表
项目
级别
优级
合格
外观
透明、无杂质、无悬浮物
透明、无杂质、无悬浮物
颜色(铂钴颜色单位)
30
30
相对密度
0.855~0.865
0.855~0.865
折光指数
1.4640~1.4680
1.4640~1.4680
酸值
/(mg/g)
≤
0.20
0.50
水分的体积分数
/%
≤
0.10
0.10
蒸发残留物的质量分数
/% ≤
1.0
1.0
溶混度
符合
符合
α
-蒎烯含量(色谱法)/%
≥
97.0
95.0
表
2.2.1-3 本项目实施后精馏车间产能变化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现有产量(
t/a) 本项目产品产量(t/a)
本项目实施后产品产量
(
t/a)
1
甲基柏木醚
380
/
380
2
调香柏木油
100
/
100
3
柏木油特
100
/
100
4
柏木脑
100
/
100
5
α-柏木烯(75%)
200
/
200
6
二甲基庚醇
550
/
550
7
青香醛
690
/
690
8
海金醇
350
/
350
9
70%柏木脑
80
/
80
10
肉桂酸甲酯
240
/
240
11
香柚腈
400
/
400
12
环氧蒎烷
150
/
150
13
檀香
194
80
/
80
14
4-甲基-4-戊烯-2-醇(MPE)
70
/
70
35
15
黑檀醇
65
/
65
16
异戊酸酯
30
/
30
17
氧化芳樟醇
125
/
125
18
二氢香豆素
105
/
105
19
菠萝醚
40
/
40
20
1-(2,6,6-三甲基-3-环己烯
基)
-乙基酮(TRMK)
270
/
270
21
二氢乙位紫罗酮
20
/
20
22
茴香基丙酮
(PCS)
15
/
15
23
艾伦檀香
70
/
70
24
环氧柏木烷
70
/
70
25
超级琥珀
30
/
30
26
天然覆盆子酮
30
/
30
27
八氢香豆素
50
/
50
28
龙脑烯醛
850
/
850
29
乙酸柏木酯
100
/
100
30
檀香
196
30
/
30
31
新铃兰醛
200
/
200
32
柑青醛
220
/
220
33
环柑青醛
80
/
80
34
甲位格林酮
260
/
260
35
乙位格林酮
200
/
200
36
丁位格林酮
180
/
180
37
突厥烯酮
160
/
160
38
新洋茉莉醛
300
/
300
39
王朝酮
250
/
250
40
苯乙醇
40
/
40
41
2-辛醇
40
/
40
42
1,3-丁二醇
40
/
40
43
3-羟基丁酸乙酯
40
/
40
44
叶醇
100
/
100
45
α蒎烯
/
5644
5644
46
β蒎烯
/
2735
2735
47
重松节油
/
1621
1621
48
普通级左旋α
-蒎烯
/
500
500
49
普通级右旋α
-蒎烯
/
500
500
50
优级左旋α
-蒎烯
/
500
500
51
优级右旋α
-蒎烯
/
500
500
小计
7500
12000
19500
36
表
2.2.1-4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现有产品产量
(
t/a)
本项目产品产量
(
t/a)
本项目实施后产品产
量(
t/a)
1
松木油系列
甲基雪松醚(
MCE)
380
/
380
2
甲基雪松酮(
MCK)
1060
/
1060
3
乙酸柏木酯(
CAC)
220
/
220
4
环氧柏木烷(
HX)
80
/
80
5
调香柏木油
100
/
100
6
柏木油特
100
/
100
7
柏木脑
100
/
100
8
70%柏木脑
80
/
80
9
α-柏木烯(75%)
200
/
200
10
胡椒醛系列
新洋茉莉醛(
HBQ)
305
/
305
11
胡椒基丙酮(
HBT)
5
/
5
12
松节油系列
龙脑烯醛(
DC)
1320
/
1320
13
檀香
210(SSW)
280
/
280
14
檀香
208(SDC)
950
/
950
15
多檀醇(
MGT)
210
/
210
16
黑檀醇
165
/
165
17
檀香
196
45
/
45
18
α蒎烯
/
5644
5644
19
β蒎烯
/
2735
2735
20
重松节油
/
1340
1340
21
普通级左旋α-蒎烯
/
500
500
22
普通级右旋α-蒎烯
/
500
500
23
优级左旋α-蒎烯
/
500
500
24
优级右旋α-蒎烯
/
500
500
25
格林酮系列
甲位格林酮(
GLA)
310
/
310
26
乙位格林酮(
GLB)
225
/
225
27
丁位格林酮(
GLD)
570
/
570
28
1-(2,6,6-三甲基-3-环己烯
基)
-乙基酮(TRMK)
320
/
320
29
突厥烯酮(
OM)
165
/
165
30
其他
二氢香豆素(
DHC)
230
/
230
31
菠萝酯(
ACP)
500
/
500
32
二甲基庚醇(
HOH)
600
/
600
33
二氢乙位紫罗兰酮(
DBI)
50
/
50
34
氧化芳樟醇(
LO)
150
/
150
35
菠萝醚(
APA)
97
/
97
37
36
甲基癸烯醇(
MDO)
16
/
16
37
异戊酸酯(
IPA)
60
/
60
38
达美酮
40
/
40
39
甲基戊烯醇(
4-甲基-4-戊
烯
-2-醇)(MPE)
70
/
70
40
天然覆盆子酮
38
/
38
41
海金醇(波洁洪醛)
450
/
450
42
青香醛
740
/
740
43
牡丹腈(香柚腈)
800
/
800
44
肉桂酸甲酯
240
/
240
45
茴香基丙酮
15
/
15
46
檀香
194
80
100
180
47
环氧蒎烷
150
/
150
48
艾伦檀香
70
/
70
49
超级琥珀
36
/
36
50
八氢香豆素
50
/
50
51
新铃兰醛
200
/
200
52
柑青醛
220
/
220
53
环柑青醛
80
/
80
54
王朝酮
250
/
250
55
苯乙醇
40
/
40
56
2-辛醇
40
/
40
57
1,3-丁二醇
40
/
40
58
3-羟基丁酸乙酯
40
/
40
59
叶醇
100
/
100
60
小计
12682
12000
24682
61
联产品
磷酸二氢钾
1202.8
/
1202.8
62
醋酸钠
5591.2
/
5591.2
63
七水硫酸镁
597.5
/
597.5
64
六水氯化镁
454.34
/
454.34
2.2.2 项目组成
本项目工程组成见表
2.2.2-1。
表
2.2.2-1 本项目工程组成情况
序号
单元名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一
主体生产装置
1
精馏车间
依托现有精馏车间空余位置建设本项目。本项目新增两套高塔装置进
行连续精馏、两套精馏塔
/釜装置进行间歇精馏。不涉及拆除现有设
依托
/新建
38
备。
二
储运工程
1
储罐
本项目改造
4000 吨装置罐区、精制车间装置罐区和松节油罐区北面
罐区,新建部分储罐并依托松节油罐区,储罐情况详见表
2.2.2-2。
依托
/新建
2
仓库
现有三个甲类仓库,位于精馏车间东侧,仓库面积均为
726m2。
依托
三
公用工程
1
给水
生产工艺水由建德自来水公司提供,生产系统冷却水来建德建业热电
有限公司。
依托
2
排水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及公用工程废水收集后经厂内综
合废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依托
3
循环水站
依托精馏车间
1 套 900m3/h 循环水系统
依托
4
空压
依托现有
1 台 55KW 螺杆式空压机组和 1 台 45KW 螺杆式空压机组;
一备一用。
依托
5
冷冻
依托现有
800kw 冷水机组
依托
7
氮气
依托现有
1 个 30m3 液氮储罐,汽化量约 600m3/h
依托
8
供热
本项目集中供热,由建业热电有限公司供应蒸汽
依托
9
供电
本项目依托现有一台
1600KV 变压器
依托
四
环保工程
1
污水处理站
依托现有
1 座 700t/d 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水解酸化+厌氧+生化
+A/O+芬顿氧化” 等处理工艺经处理后达标纳管,最终排入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
依托
2
废气处理设施
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本项目废气接入
RTO 焚烧处置,RTO 设计
风量
30000m3/h。
依托
新建一套吸收装置,当废气治理设施异常或检修时,做为废水站废气
的应急处理排放。
新建
3
固废暂存间
依托现有气液焚烧炉及危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位于厂区东北角,面
积约
500m2。
依托
4
事故应急
依托现有
3500m3 事故应急池
依托
表
2.2.2-2 本项目储罐一览表
序号
位置
类别
存储物料
规格
数量
储罐类型
备注
1
松节油
罐区
原料罐
松节油粗品
900m3,碳钢材质
1
内浮顶罐
利旧
2
产品罐
α-蒎烯
(无旋光要求)
900m3,碳钢材质
1
内浮顶罐
利旧
3
产品罐
β-蒎烯
900m3,碳钢材质
1
内浮顶罐
利旧
4
/
备用罐
900m3,碳钢材质
1
内浮顶罐
利旧
1
松节油
罐区北
面罐区
中间产品罐
左旋α
-蒎烯
50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2
中间产品罐
右旋α
-蒎烯
50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3
产品罐
普通级左旋α
-蒎烯 50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4
产品罐
普通级右旋
α-蒎烯
50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39
5
产品罐
优级左旋
α-蒎烯
50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6
产品罐
优级右旋α
-蒎烯
50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7
产品罐
重松节油
50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8
产品罐
重松节油
50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9
产品罐
重松节油
50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1
4000
吨装置
罐区
产品罐
重松节油
20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2
产品罐
重松节油
20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3
产品罐
重松节油
20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4
原料罐
左旋
α-蒎烯
12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5
原料罐
右旋
α-蒎烯
12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6
产品罐
普通左旋α
-蒎烯
12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7
产品罐
普通右旋α
-蒎烯
12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8
产品罐
优级左旋α
-蒎烯
12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9
产品罐
优级右旋α
-蒎烯
15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10
中间罐
松节油、β
-蒎烯混
合物
15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11
中间罐
松节油、β
-蒎烯混
合物
15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1
精制车
间装置
罐区
产品罐
α蒎烯
20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2
产品罐
α蒎烯
20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3
产品罐
β蒎烯
20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4
原料罐
松节油粗品
15m3,不锈钢材质
1
固定顶罐
新建
2.2.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涉密,删除
2.2.4 主要生产设备及产能说明
2.2.4.1 主要生产设备
涉密,删除
2.2.4.2 产能匹配性
本项目精馏车间产能匹配性分析见表
2.2.4-2~2.2.4-3,生产线在设计负荷内,基
本合理。
表
2.2.4-2 连续精馏产能匹配性分析
生产线
编号
原料
产品
产量(
t/a)
生产时间
(
h)
达产年生产
时间(
h)
设计年生产
时间(
h)
负荷
率
1#、2#
高塔
左旋松节油
α
-蒎烯(无旋光度要求) 5467
4950
6000
7200
83%
左旋α
-蒎烯
1050
β
-蒎烯
2188
40
重松节油
1296
右旋松节油
α
-蒎烯(无旋光度要求)
177
1050
右旋α
-蒎烯
1050
β
-蒎烯
547
重松节油
325
表
2.2.4-3 间歇精馏产能匹配性分析
生产线
编号
产品
产量
(
t/a)
单批次产
量(
t/批)
产品年生产
批次(批)
单批生产
时间(
h)
达产年生产
时间(
h)
设计年生产
时间(
h)
负荷
率
3#精馏
塔
/釜
普通级左旋α
-蒎烯 500
4.167
120
48
5760
7200
80%
优级左旋α
-蒎烯
500
4.167
4#精馏
塔
/釜
普通级右旋α蒎烯
500
4.167
120
48
5760
7200
80%
优级右旋α蒎烯
500
4.167
2.2.5 公用工程
(
1)给水
本项目所需生活、生产用水均来自建德市马南高新技术产业园马目区块现有自来
水管网。
(
2)排水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及公用工程废水收集后经厂区内综合废水站处
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本项目废水依托格林生物新建的
700m3/d 废水站,采用“气浮+水解酸化+厌氧+
生化
+A/O+芬顿氧化” 等处理工艺。
(
3)供电
本项目供电依托厂区内现有一台
1600KV 变压器。
(
4)供热
本项目集中供热,由建业热电有限公司供应蒸汽
(
5)空压
本项目依托依托现有
1 台 55KW 螺杆式空压机组和 1 台 45KW 螺杆式空压机组;
一备一用。
2.2.6 总平布置
本项目位于格林生物现有厂区内,依托现有精馏车间组织生产,厂区平面布置见
附图
1。
41
2.2.7 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五马洲片区,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现有厂区内,周边环境现状见图
2.2.7-1。
图
2.2.7-1
本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概况
42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2.3 工程分析2.3.1 精馏项目工程分析
2.3.1.1 生产工艺流程
涉密,删除
2.3.1.2 物料平衡
涉密,删除
2.4 本项目产污环节汇总
本项目产污环节汇总见表
2.4-1。本项目精馏产品均采用中间罐储存,不涉及
桶装;本项目不涉及包装桶回收过程。
表
2.4-1 本项目产污环节汇总
类别
产污节点
主要污染物
废气
精馏工艺过程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
车间精馏釜置换过程
VOCs、臭气浓度等
储罐呼吸过程
VOCs
污水站
VOCs、H2S、NH3、臭气浓度等
废水
精馏设备清洗、检修
CODCr
循环水站排污水
CODCr
地面保洁
CODCr
生活污水
CODCr、氨氮
初期雨水
CODCr
废气吸收装置
CODCr、氨氮
固废
尾气冷凝
冷凝液
污水站
浮油、污泥
原料包装
含危化品废包装
设备维修
废机油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2.6 水平衡
本项目水平衡具体见图
2.6-1。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水平衡见图 2.6-2。
43
图
2.6-1
本项目水平衡
(单位:
t/a)
44
图
2.6-2
全厂水平衡
(单位:
t/a)
45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2.7 现有项目审批及建设情况
格林生物现有项目审批、建设及验收情况见表
2.7-1。
表
2.7-1 格林生物现有项目环评审批及建设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情况文号
环保验收情况文号
建设情况
1
年产
6 千吨香料( 高级檀香、格林酮等) 异
地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后评价
报告
杭环函
[2009]136 号
杭环验
[2012]32
号
已建成投产
2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辅助设施建
设项目
建环许批
[2011]A006 号
建环管
[2012]101 号
已建成投产
3 环保治理设施优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环许批
[2012]B362 号
建环验(梅)
[2014]B002 号
已建成投产
4
废水( 残液) 资源化处理循环经济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
杭环函
[2013]37
号
杭环验
[2015]10
号
已建成投产
5 新建应急用天然气蒸汽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
建环许批
[2015]B302 号
2019.8 完成自主验
收,固废由杭州市生
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验收, 建环验(梅)
(2019)B015 号
已建成,但基
本未使用
6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00t/a 气液焚
烧炉及
30000m3/h 蓄热式焚烧炉建设项目
杭环建批
(2019)A022 号
2021.9.10 完成
自主验收
已建成投产
7
年产
5182 吨高级香料改造升级项目
杭环函〔
2020〕
28 号
2021.9.10 完成
一阶段性自主验收
2022.11.23 完成二阶
段自主验收;
阶段性投产
注
1
8
新增年产
3500 吨高级香料项目及企业研究
院建设项目
杭环建批
[2020]A005 号
2022.6.30 完成
自主验收
已建成投产
9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
700t/d 污水
处理站项目
杭环建批
[2021]B109 号
2025.7.22 完成自出
验收
已建成投产
10
新增年产
4000 吨高级香料项目
杭环建批
[2023]085 号
2025.7.22 完成自主
验收
已建成投产
注
1:龙脑烯醛连续化车间及部分储罐等建设内容暂未实施, 其余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
设施运行正常。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杭州格林香料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是一家从事高级檀香、格林酮等日用及食用香料产品生产企业。
①企业原厂址位于建德市洋溪街道,后由于原址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2008
46
年,企业决定整体搬迁至建德市梅城镇马目
—南峰高新技术产业园梅城镇五马洲区
块。该搬迁技改项目《杭州格林香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6 千吨香料(高级檀香、格
林酮等)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09 年 12 月通过杭州市环境保护
局审批(杭环函
[2009]136 号)。公司于 2011 年 3 月完成股份制改造更名为格林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8 月该搬迁项目通过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杭环验
[2012]32 号),正式投入生产。
②《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1 年 9 月经建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建环许批[2011]A006 号),2012 年 12
月通过建德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保验收(建环管
[2012]101 号)。
③
2012 年 10 月,企业在原有环保治理设施基础上建设了污水处理二级生化优
化工程、车间甲苯吸附回收装置、工艺废气
RTO 焚烧工程等环保设施,进一步优
化了环保治理设施,该技改项目《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治理设施优化技
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2 年 12 月经建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建环许批
[2012]B362 号),2014 年 3 月取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建环验(梅)[2014]B002 号)。
④
2013 年,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在原有厂区范围内实
施了废水(残液)资源化处理循环经济项目,该项目《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废水(残液)资源化处理循环经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3 年 2 月通过杭州
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杭环函
[2013]37 号),2015 年 5 月取得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意见(杭环验
[2015]10 号)。
⑤
2015 年 12 月,因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集中供热存在不稳定因素,企
业新建
1 台应急用 12t/h 燃气锅炉,该项目《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应急
用天然气蒸汽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5 年 12 月通过建德市环境保护
局审批(建环许批
[2015]B302 号),2019.8 完成自主验收,固废由杭州市生态环境
局建德分局完成验收
(建环验(梅)(2019)B015 号),但该锅炉除验收时使用,其余
时间基本未使用。
2022 年该锅炉未使用。
⑥
2019 年,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响应“十三五”我省 VOCs 治理要
求及应对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日趋严峻的形式,拟建设更为先进的
RTO 设施及气液
焚烧炉设施,该项目《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00t/a 气液焚烧炉及 30000m3/h
蓄热式焚烧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9 年 11 月通过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
47
德分局审批(杭环建批
(2019)A022 号),2021 年 9 月 10 日完成自主验收,目前正
常运行。
⑦
2020 年,企业为适应市场要求及企业的长期发展,决定对现有的产品产能
结构进行调整,淘汰替换部分产品,革新部分产品的落后工艺并新增部分生产设备。
为此《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182 吨高级香料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于
2020 年 3 月得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杭环函〔2020〕28 号),2021
年
9 月 10 日完成(先行)自主验收,2023 年 12 月 1 日 完成(二阶段)自主验收,
目前正常运行。项目内的龙脑烯醛连续化车间及部分储罐等建设内容暂未实施,其
余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⑧
2020 年,格林生物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自主研发高端香料
香精产品,拟在现有产品基础上衍生精馏产品及部分新型香料精馏产品,并建设企
业研究院项目做为小试研发,以及为高级香料香精产品的扩大市场化、拟建设《格
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3500 吨高级香料项目及企业研究院建设项目》,
该项目环评于
2020 年 5 月得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审批(杭环建批〔2020〕
A005 号),2022 年 6 月 30 日完成自主验收,目前正常运行。
⑨《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
700t/d 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于
2021 年 12 月经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审批通过(杭环建批[2021]B109 号),
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投入试生产,2025 年 7 月 22 日完成自主验收,目前正常运行。
○
10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4000 吨高级香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于
2023 年 11 月经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审批通过(杭环建批[2023]085
号),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投入试生产,2025 年 7 月 22 日完成自主验收,目前正
常运行。
2.8 格林生物已建成项目污染源调查
本次环评以
2024 年为基准年来调查格林生物已建工程实际生产情况和产排污
情况。
2024 年,新增年产 4000 吨高级香料项目未投入试运行,因此该项目做为在
建源进行调查。
2.8.1 现有工程组成
格林生物现有工程组成情况见表
2.8.1-1。项目生产区主要分为三个分厂及精馏
48
车间,一厂主要以产品合成工序为主,附带丁位格林酮精馏;二厂以各产品精馏为
主,附带甲基雪松酮(
MCK)合成工序;三厂合成和精馏均有,并有专门的加氢
车间。三个分厂车间区域相对独立,储罐区各厂独立配置,详见总平图(附图
1)。
管理方面,各分厂各有厂长,厂长负责生产及安全环保管理,并向分管副总经
理负责。其余分厂外的公用工程均依托全厂,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管理。厂区工作
时间实行三班
24 小时制生产,年工作天数 300 天。
环保设施方面,各车间独立设有废气喷淋系统,废气经各车间预处理后进入全
厂废气总管;废水、固废等均依托全厂处置系统。
企业现有储罐设置情况见表
2.8.1-2,现有桶装物料储存情况见表 2.8.1-3。
表
2.8.1-1 格林生物现有工程组成表
类别
名称
内容
生产
装置
区
一厂
E 车间
合成:天然覆盆子酮、超级琥珀、多檀醇、黑檀醇、乙位格林酮中间体,
达美酮、甲位
/乙位格林酮、甲基癸烯醇、突厥烯酮、TRMK;
精馏:丁位格林酮中间体、香柚腈;结晶:天然覆盆子酮、超级琥珀;
G 车间
合成:丁位格林酮格氏反应、异构化反应;
精馏:丁位格林酮;
D 车间
合成:香柚腈、丁位格林酮、甲位
/乙位格林酮、突厥烯酮、TRMK 中
间体、天然覆盆子酮;
精馏:丁位格林酮中间体;
二厂
M 车间
合成:檀香
210、突厥烯酮中间体,MCK;
精馏:天然覆盆子酮、突厥烯酮中间体,
MCK、丁位格林酮;
S 车间
合成:黑檀醇中间体;
精馏:檀香
210、多檀醇、甲基癸烯醇、黑檀醇、甲位/乙位格林酮、檀
香
208、TRMK 中间体,环氧雪松烷、多檀醇、菠萝酯、乙酸雪松酯、
檀香
210、二氢乙位紫罗兰酮、氧化芳樟醇、海金醇、胡椒基丙酮、檀
香
208、二氢香豆素、二甲基庚醇、突厥烯酮、甲位/乙位格林酮、龙脑
烯醛、甲基癸烯醇、黑檀醇、青香醛、丁位格林酮、菠萝醚;
三厂
L 车间
合成:檀香
196、檀香 208、异戊酸酯、甲位格林酮中间体,檀香 208、
多檀醇、黑檀醇、青香醛、龙脑烯醛;
精馏:檀香
196 及其中间体;
T 车间
合成:多檀醇、香柚腈、新洋茉莉醛、甲基癸烯醇、超级琥珀中间体、
龙脑烯醛、环氧雪松烷、氧化芳樟醇、乙酸雪松酯、异戊酸酯;
精馏:新洋茉莉醛中间体、新洋茉莉醛、异戊酸酯;
H 车间
合成:天然覆盆子酮中间体、胡椒基丙酮、新洋茉莉醛、檀香
210、檀
香
196、二氢香豆素、二氢乙位紫罗兰酮;
49
精馏车间
精馏:甲基雪松醚、调香柏木油、柏木油特、柏木脑、
α-柏木烯、二甲
基庚醇、青香醛、海金醇、
70%柏木脑、肉桂酸甲酯、香柚腈、环氧蒎
烷、檀香
194、4-甲基-4-戊烯-2-醇(MPE)、黑檀醇、异戊酸酯、氧化
芳樟醇、二氢香豆素、菠萝醚、
1-(2,2,6-三甲基-3-环己烯基)-乙基酮
(
TRMK)、二氢乙位紫罗酮、茴香基丙酮、艾伦檀香、乙酸雪松酯、
环氧雪松烷、龙脑烯醛、檀香
196、新洋茉莉醛、丁位格林酮、甲位格
林酮、乙位格林酮、突厥烯酮、天然覆盆子酮、超级琥珀、八氢香豆素、
新铃兰醛、柑青醛、环柑青醛、王朝酮、苯乙醇、
2-辛醇、1,3-丁二醇、
3-羟基丁酸乙酯、叶醇
高盐废水预处
理精制车间
联产镁盐生产
废水资源化处
理车间
联产醋酸钠和磷酸二氢钾生产
公用
及辅
助工
程
成品包装
成品灌(包)装车间,位于厂区北偏东(西侧中部)
贮运及罐区
储罐情况详见表
2.8.1-2,化学品库及仓库情况详见表 2.8.1-3
给水系统
生活用水、生产工艺水来自建德自来水公司,生产系统冷却水水源由建
德建业热电有限公司
循环水系统
设计循环水量
6000m3/h,实际循环量约 3100 m3/h
供热
集中供热,来自建业热电
制冷
2 台+5℃螺杆冷水机组,单机制冷量 500kw,一用一备;2 台-10℃螺杆乙二醇机组,单机制冷量
680kw;1 台-10℃螺杆乙二醇机组,单机
制冷量
565kw;1 台-15℃螺杆乙二醇机组,单机制冷量 1160kw。
空压站
3 台 432Nm3/h AG720A-37 型 螺 杆 空 气 压 缩 机 ; 一 台 408Nm3/hVS730A-37 型螺杆空气压缩机
氮气
2 套 150Nm3/h 液氮气化装置
环保
工程
废气处置
工艺及车间储罐
废气
工艺废气经冷凝、洗涤预处理后进入
RTO 焚烧;
储罐废气经洗涤预处理后进入
RTO 焚烧;含卤代
烃废气经三级冷凝回收
+喷淋吸收后进入 VAR 焚
烧;小试实验室含氢废气经喷淋塔处理。
含氢废气
尾气经冷冻液冷凝、喷淋吸附后排放。
污水站废气
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洗涤预处理后进入
RTO 焚烧
废水处置
污水
雨污分流。污水管道架空敷设。
综合废水处理站
1 套,设计处理能力 700m3/d,采
用
“隔油+气浮+水解酸化+厌氧+A/O+芬顿氧化”
等处理工艺经处理后达标纳管,最终排入厂区北侧
的建德市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雨水
厂区设置
1 个雨水排放口,厂区雨水收集后由北侧
雨水排放口排入园区雨水管网进入新安江。
雨水排放口连通事故应急池和外排口,在事故情况
可将事故废水排入事故应急池。
固废处置
已建设专门的危废仓库,面积为
500m2,地面经过水泥硬化,防雨、防
渗、防漏,并设置了收集沟和收集池、危险固废标示牌。
50
事故应急
事故应急池容积为
3500m3,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经切换可纳入事故应
急池,后期雨水经切换后排放。
表
2.8.1-2 格林生物现有储罐情况一览表
储存
位置
序号
储存物料
材质
类型
规格
数量
备注
一厂
储罐
区
1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400×4000,20m3
1
冰醋酸
2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400×4000,20m3
2
甲基四氢呋喃
3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400×4000,20m3
1
二甲苯
4
中间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400×4000,20m3
2
回收甲基四氢呋喃、
甲苯
5
中间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400×4500,22m3
1
回收甲苯
6
中间品贮罐
搪瓷
固定顶罐
Φ2000×4400,20m3
1
硝基丙烷
7
中间品储罐 玻璃钢 固定顶罐
Φ2500×6300,33m3
1
CTMK 粗品
8
原料储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400×4500,22m3
1
异丙叉丙酮
9
原料储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400×4000,20m3
1
异丙叉丙酮
10 副产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3400×6000,55m3
1
CTMK 釜液
二厂
储罐
区
1
中间品储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3250×5250,44m3
3
回收杉木烯、
MCP
2
中间品储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800×6525,40m3
1
回收川烯
3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3400×6000,55m3
1
醋酐
4
原料贮罐
碳钢
固定顶罐
Φ2600×6525,28m3
1
50%KOH
5
中间品储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3400×6000,55m3
1
MCK 粗品
6
副产品储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3000×5500,40m3
1
J 碱水
7
副产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4400×7000,106m3
1
ACP 分层水
8
原料贮罐
聚丙烯 固定顶罐
Φ2500×4600,22m3
1
50%硫酸
9
中间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800×5000,33m3
1
ACP 回收 ALC
10 副产品贮罐 玻璃钢 固定顶罐
Φ4200×7500,100m3
2
铝盐水、镁盐水
11 副产品贮罐 玻璃钢 固定顶罐
Φ3000×8000,55m3
1
镁盐水
12 中间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600×6200,28m3
2
MCKOD、SDC 回收
IBN
13 中间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500×4600,22m3
1
BBT 回用碱水
三厂
储罐
区
1
副产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4500×8000,122m3
1
醋酸钠溶液
2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800×6000,35m3
1
30%NaOH
3
中间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3000×7000,44m3
1
回收甲苯
4
中间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600×6525,28m3
1
未回收
SP 粗品
5
中间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3400×6000,55m3
1
DC 成品
6
中间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600×6525,28m3
1
DC 粗品
7
副产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600×6000,32m3
1
醋酸钠溶液
8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800×4500,28m3
1
SX
9
中间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3400×6000,50m3
3
回收甲苯、
SDC 回收
IBN
51
10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3000×7000,44m3
1
醋酐
11 中间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600×6330,28m3
1
SP 成品
12 中间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800×6000,32m3
1
未回收
SP 粗品
13 中间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400×6050,22m3
1
SP 粗品
14 中间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600×8740,28m3
1
DDQ 粗品
15
原料贮罐
碳钢
固定顶罐
Φ2600×8740,37m3
1
正丁醛
松节
油罐
区
1
原料储罐
碳钢
内浮顶罐
500m3
1
醋酐
2
原料储罐
碳钢
内浮顶罐
500m3
1
回收醋酐
3
原料储罐
碳钢
内浮顶罐
900m3
1
松节油
4
原料储罐
碳钢
内浮顶罐
900m3
1
松节油
5
原料储罐
碳钢
内浮顶罐
900m3
1
蒎烯
6
原料储罐
碳钢
内浮顶罐
900m3
1
蒎烯
7
备用储罐
碳钢
内浮顶罐
900m3
1
备用
8
备用储罐
碳钢
内浮顶罐
900m3
1
备用
精馏
车间
储罐
区
1
原料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200×3400×10,15m3
1
柏木烯
2
原料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200×3400×10,15m3
1
甲基柏木醚粗品
3
原料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200×3400×10,15m3
1
环氧蒎烷粗品
4
原料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200×3400×10,15m3
1
肉桂酸甲酯粗品
5
原料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200×3400×10,15m3
1
海金醇粗品
6
成品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200×3400×10,15m3
1
甲基柏木醚
7
成品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200×3400×10,15m3
1
环氧蒎烷
8
成品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200×3400×10,15m3
1
肉桂酸甲酯
9
成品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200×3400×10,15m3
1
海金醇
10
成品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200×3400×10,15m3
1
二甲基庚醇
11
成品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200×3400×10,15m3
1
青香醛
12
成品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2200×3400×10,15m3
1
香柚腈
废水
资源
化处
理储
罐区
1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3000×4500,32m3
4
回收醋酸、混酸罐、
30%液碱罐、废钾罐
2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5000×5200,100m3
1
50%氢氧化钾
3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3000×3600,25m3
1
二钾母液
4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4000×4500,56m3
1
醋酸钠母液
5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罐
Φ3000×4300,30m3
1
醋酸钠熟料罐
液化
烃罐
区
1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压力罐
30m³
1
氯甲烷
2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压力罐
30m³
1
氯甲烷
3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压力罐
20m³
1
乙醛
4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压力罐
20m³
1
乙醛
5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压力罐
35m³
1
间戊二烯
6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压力罐
35m³
1
间戊二烯
7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压力罐
35m³
1
间戊二烯
8
中间品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40m³
1
回收间戊二烯
52
包装
仓库
1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25m3
1
多檀醇
2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25m3
1
海金醇
3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25m3
1
海金醇
4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25m3
1
菠萝酯
5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25m3
1
菠萝酯
6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25m3
1
菠萝酯
7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25m3
1
菠萝酯
8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15m3
1
多檀醇
9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15m3
1
多檀醇
10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15m3
1
香柚腈
11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15m3
1
黑檀醇
12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15m3
1
檀香
208
13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30m3
1
檀香
210
14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35m3
1
香柚腈
15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40m3
1
龙脑烯醛
16
原料贮罐
不锈钢
固定顶
50m3
1
檀香
208
表
2.8.1-3 格林生物现有仓库情况一览表
名称
危险化学品库
原料仓库
中间品库
成品品库
空桶堆场
面积
715*2 m2
2750 m2
715 m2
1640 m2
3400 m2
堆放物料
甲类原料
过碳酸钠
五氧化二磷
催化剂
乙类和丙类原料
乙类和丙类
中间体
成品
空桶
堆放容量
450 吨
800 吨
350 吨
850 吨
1500 个
包装方式
桶装、袋装
桶装、移动罐
桶装、移动罐
桶、塑料
IBC
空桶、空移
动槽
年使用量或周
转量
5500 吨
5000 吨
3000 吨
5500 吨
6000 个
平均周转周期
60 天
60 天
60 天
60 天
90 天
2.8.2 现有项目产品方案2.8.2.1 现有产品方案及生产情况
格林生物已建成项目生产情况见表
2.8.2-1。由表可知,企业主产品 2024 年产
量未超过审批规模;联产醋酸钠为公司废水资源化利用而产生,从各产品工艺路线
中回收醋酸和醋酸钠,进一步精制后得到醋酸钠,由于回收醋酸钠的收率高,导致
醋酸钠产量偏高,但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同时,本项目收
集了
2025 年 1~11 月醋酸钠产量,为 5604 吨,未超过审批规模。
53
表
2.8.2-1 格林生物已建成产品生产情况
产品类别
序号
系列产品
审批规模
2024 年产量
香精香料产品
1
松节油系列
3570
3017.46
2
柏木油系列
2320
1398.23
3
全合成系列
6792
1990.56
4
合计
12682
6406.25
联产产品
1
磷酸二氢钾
1202.8
874
2
醋酸钠
6330.94
6655 注1
3
镁盐
1051.84
0
注
1:根据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182 吨高级香料改造提
升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咨询报告》,由于部分产品生产工艺调整,联产产品醋酸钠(三水)产能
6330.94t/a。联
产醋酸钠为公司废水资源化利用而产生,产量略超规模,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2.8.2.2 联产产品情况
企业现有工程生产
3 种联产产品,分别为磷酸二氢钾、醋酸钠和镁盐,均为
2020 年报批项目《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182 吨高级香料改造升级项目》
的审批内容,且通过了企业自主验收,手续上完备。
企业按照原环评要求对联产产品进行质量管理,详见表
2.8.2-2,对联产产品进
行抽检质量检定,且有稳定的销售去向。磷酸二氢钾销售至建德市瑞鑫化工有限公
司,用于污水处理调节剂。三水醋酸钠销售至至杭州舒乐化工有限公司,用于生产
印染助剂,印染定色剂的原料及工业污水处理中提供碳源。销售合同及检测报告见
附件。
表
2.8.2-2 联产产品质量控制标准
联产产品名称
质量规格
(ω/%≥)
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含量指标
磷酸二氢钾
98
总有机碳(以
TOC 计)/ppm
≤200
三水醋酸钠
58(醋酸钠)
/
/
镁盐
七水硫酸镁
98
总有机碳(以
TOC 计)/ppm
≤200
六水氯化镁
44.5(氯化镁)
总有机碳(以
TOC 计)/ppm
≤200
2.8.3 主要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涉密,删除
2.8.4 现有生产工艺
涉密,删除
54
2.8.5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2.8.5.1 废气
格林生物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有:
(
1)生产工艺过程、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过程、有机液体装卸过程、冷
却塔及循环水系统、采样过程、包装车间灌装过程、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等产生的
VOCs 类污染物,VOCs 种类主要有间戊二烯、醋酐、丁醛、甲醇、醋酸、甲苯、二甲苯、氯甲烷、各类香精香料产品及中间体(以非甲烷总烃计)等。
(
2)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无机类废气污染物,主要有 HCl、硫酸雾等。
(
3)废气治理设施气液焚烧炉及蓄热式焚烧炉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主要有
SO2、NOx、CO、HCl、HBr、二噁英和 NH3 等。
(
4)污水站产生的恶臭类气体,主要为 NH3 和 H2S、VOCs。
(
5)应急用天然气蒸汽锅炉产生的 SO2 和 NOx,2024 年未投入使用,实际未
排放。
各类废气治理措施见
2.8.6 小节。
本次环评根据
2024 年实际生产负荷、原辅料消耗、装备水平以及废气收集、
治理措施情况,核算了各类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并折算了达产工况排放量,
具体见表
2.8.5-1。
表
2.8.5-1 格林生物现有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t/a)
来源
污染物种类
排放形式
2024 年排放量
达产工况排放量
生产工艺过程
醋酐
有组织
1.280
1.309
无组织
2.561
2.619
小计
3.841
3.928
丁醛
有组织
0.333
0.333
无组织
0.666
0.666
小计
1
1
冰醋酸
有组织
0.049
0.049
无组织
0.098
0.098
小计
0.146
0.146
仲丁醇
有组织
0.187
0.187
无组织
0.373
0.373
小计
0.56
0.56
丁酮
有组织
0.144
0.158
无组织
0.287
0.316
小计
0.431
0.474
55
二甲苯
有组织
0.015
0.015
无组织
0.03
0.03
小计
0.045
0.045
氯甲烷
有组织
0.166
0.166
无组织
0.331
0.331
小计
0.497
0.497
甲基四氢呋喃
有组织
0.622
0.622
无组织
1.63
1.630
小计
2.252
2.252
乙醛
有组织
0.067
0.067
无组织
0.134
0.134
小计
0.201
0.201
甲苯
有组织
0.072
0.100
无组织
0.145
0.201
小计
0.217
0.301
正丙醛
有组织
0
0.012
无组织
0
0.025
小计
0
0.037
甲醇
有组织
0.004
0.14
无组织
0.008
0.293
小计
0.012
0.433
间戊二烯
有组织
0.375
0.375
无组织
0.751
0.751
小计
1.126
1.126
乙醇
有组织
0.003
0.003
无组织
0.006
0.006
小计
0.008
0.008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
1.852
8.064
无组织
4.702
20.475
小计
6.554
28.539
叔丁醇
有组织
0
0.114
无组织
0
少量
小计
0
0.114
乙酸乙酯
有组织
0
0.013
无组织
0
0.035
小计
0
0.048
2,2-二甲氧基丙
烷
有组织
0
0.013
无组织
0
0.034
56
小计
0
0.047
环己酮
有组织
0
0.0002
无组织
0
0.0008
小计
0
0.001
苯乙腈
有组织
0
0.0006
无组织
0
0.0016
小计
0
0.002
VOCs
有组织
5.169
11.7408
无组织
11.722
28.0194
小计
16.891
39.7602
HCl
有组织
0
0.003
无组织
0
0.006
小计
0
0.009
硫酸雾
有组织
0.001
0.001
无组织
0.003
0.003
小计
0.004
0.004
有机液体储存与
调和挥发
醋酐
有组织
0.051
0.051
甲苯
有组织
0.002
0.002
间戊二烯
有组织
0.436
0.436
甲醇
有组织
0.01
0.01
甲基四氢呋喃
有组织
0.001
0.001
乙醇
有组织
0.002
0.002
乙醛
有组织
0.174
0.174
醋酸
有组织
0.002
0.002
二甲苯
有组织
0.001
0.001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
0.131
0.131
VOCs
有组织
0.81
0.81
废水收集及处理
过程
VOCs
有组织
1.578
1.787
无组织
3.68
4.171
小计
5.258
5.958
冷却塔、循环水
系统
VOCs
无组织
8.825
17.08
采样过程
VOCs
无组织
0.3
0.3
包装车间灌装
VOCs
有组织
0.06
0.06
其他设备动静密
封点泄漏
VOCs
无组织
2
2
57
气液焚烧炉
SO2
有组织
0.682
2.592
NOx
有组织
9.921
13.824
烟尘
有组织
0.099
2.592
CO
有组织
0.617
22.46
HCl
有组织
0.100
1.728
HBr
有组织
0.006
0.128
NH3
有组织
0.183
2.246
二噁英类
有组织
0.006g/a
0.017g/a
蓄热式焚烧炉
SO2
有组织
0.029
0.029
NOx
有组织
4.761
11.88
污水站
NH3
有组织
0.031
0.031
无组织
0.032
0.032
小计
0.063
0.063
H2S
有组织
0.0015
0.0015
无组织
0.0015
0.0015
小计
0.003
0.003
天然气锅炉
SO2
有组织
0
0.2
NOx
有组织
0
0.908
合计
SO2
有组织
0.711
2.821
NOx
有组织
14.682
26.6125
烟尘
有组织
0.099
2.592
二噁英类
有组织
0.006g/a
0.017g/a
CO
有组织
0.617
22.46
HBr
有组织
0.006
0.128
HCl
有组织
0.100
1.731
无组织
0.000
0.006
小计
0.100
1.737
硫酸雾
有组织
0.001
0.001
无组织
0.003
0.003
小计
0.004
0.004
NH3
有组织
0.214
2.277
无组织
0.032
0.032
小计
0.246
2.309
H2S
有组织
0.0015
0.0015
无组织
0.0015
0.0015
小计
0.003
0.003
醋酐
有组织
1.331
1.360
无组织
2.561
2.619
58
小计
3.892
3.979
丁醛
有组织
0.333
0.333
无组织
0.666
0.666
小计
1
1
冰醋酸
有组织
0.051
0.051
无组织
0.098
0.098
小计
0.148
0.148
仲丁醇
有组织
0.187
0.187
无组织
0.373
0.373
小计
0.56
0.56
丁酮
有组织
0.144
0.158
无组织
0.287
0.316
小计
0.431
0.474
二甲苯
有组织
0.016
0.016
无组织
0.03
0.03
小计
0.046
0.046
氯甲烷
有组织
0.166
0.166
无组织
0.331
0.331
小计
0.497
0.497
甲基四氢呋喃
有组织
0.623
0.623
无组织
1.630
1.63
小计
2.253
2.253
乙醛
有组织
0.241
0.241
无组织
0.134
0.134
小计
0.375
0.375
甲苯
有组织
0.074
0.102
无组织
0.145
0.201
小计
0.219
0.303
正丙醛
有组织
0
0.012
无组织
0
0.025
小计
0
0.037
甲醇
有组织
0.014
0.150
无组织
0.008
0.293
小计
0.022
0.443
间戊二烯
有组织
0.811
0.811
无组织
0.751
0.751
小计
1.562
1.562
乙醇
有组织
0.005
0.005
无组织
0.006
0.006
59
小计
0.01
0.01
叔丁醇
有组织
0
0.114
无组织
0
少量
小计
0
0.114
乙酸乙酯
有组织
0
0.013
无组织
0
0.035
小计
0
0.048
2,2-二甲氧基丙
烷
有组织
0
0.013
无组织
0
0.034
小计
0
0.047
环己酮
有组织
0
0.0002
无组织
0
0.0008
小计
0
0.001
苯乙腈
有组织
0
0.0006
无组织
0
0.0016
小计
0
0.002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
1.983
8.195
无组织
4.702
20.475
小计
6.685
28.67
VOCs
有组织
7.617
14.398
无组织
26.527
51.5704
小计
34.144
65.968
注:企业厂区采样过程均为密闭式采样,采样瓶与管线不完全密闭。
2.8.5.2 废水
格林生物已建项目现有废水主要为: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水,车间设备
清洗及地面冲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循环系统定期更换废水,初期
雨水,生活污水等。
根据在线流量统计数据及企业统计台帐,
2024 年各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2.8.5-2~2.8.5-3。
2024 年,企业新建污水站投入试运行,需进行污水站试验,该部分水纳入污
水站处理后排放,该部分水量未核算过总量指标,因此
2024 年废水实际排放量偏
大。
由表可知,格林生物
2024 年 COD、氨氮实际外排量为 7.290t/a、0.020t/a,小
于企业现有排污总量。
60
表
2.8.5-2 格林生物现有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t/a)
废水
2024 年废
水量
t/a
污染物浓度
(mg/L)
去向
CODcr
氨氮
总磷
甲苯
二甲苯
石油类
AOX
高浓
废水
工艺废水
7126
~20000
~100
~40
~1400
~200
~200
~20
污水站
高浓废
水进口
研发废水
200
~10000
~100
/
~20
/
/
/
蒸汽喷射泵废水
28301
~5000
/
/
/
/
/
/
设备清洗、检修废
水
5800
~2000
~5
~5
~20
~10
~10
~5
低浓
废水
废气喷淋废水
11750
~2000
/
~2
~10
~5
~5
~2
污水站
初期雨水
17103
~200
/
/
/
/
/
/
污水站
循环水站排污水
18720
~80
/
/
/
/
/
/
污水站
湿法洗涤废水
2088
~80
/
/
/
/
/
/
污水站
余热锅炉排污水
5040
~80
/
/
/
/
/
/
污水站
锅炉制水反冲水
8600
~100
/
/
/
/
/
/
污水站
车间地面清洗水
10380
~300
/
/
/
/
/
/
污水站
冷却系统排水
620
~80
/
/
/
/
/
/
污水站
真空泵废水
1255
~2000
/
/
/
/
/
/
污水站
副产蒸出水
10309
~50
/
/
/
/
/
/
污水站
生活污水
8708
~350
~35
/
/
/
/
/
污水站
合计
高浓度废水
41427
~7500
~20
~7.0
~230
~35
~35
~4.0
/
低浓度废水
94573
~650
~4
~0.2
~2
~1
~1
~0.2
/
小计
136000
~2500
~10
~2
~65
~10
~10
~1.2
/
污水站试验废水
57329
排水合计
193329
表
2.8.5-3 格林生物现有废水排放源强(t/a)
类别
废水实际排放量(
t/a)
水量
CODCr
氨氮
2024 年废水排放源强
193329
7.290
0.020
企业现有排污权量
/
8.096
0.810
注:
2024 年废水实际 CODCr、氨氮排放量根据水量*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废水排放浓度
核算。
2.8.5.3 固废
根据调查,格林生物现有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精馏残渣、残液、废水站污
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油渣以及危化品包装材料等。
根据企业提供的固废台账、固废核查报告及实际调查情况,
2024 年,格林生
物固废产生情况见表
2.8.5-4。
61
表
2.8.5-4 格林生物现有固废产生情况(t/a)
固废名称
类别
固废代码
2024 年
产生量
达产产
生量
2024 年
处置量
处置去向
污水站污泥
危险废物
900-210-08 491.045
500.0 487.97
杭州杭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浙
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催化剂
危险废物
900-041-49
13.08
36.0
13.08
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危化品废包装 危险废物
900-041-49 76.5955
90.0
76.4
光大绿保固废处置(温岭)有限公司、
浦江三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杭
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杂盐
注
4
危险废物
900-041-49
0
200
0
/
滤渣
注
4
危险废物
900-041-49
0
477.08
0
/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900-041-49 165.033
180.0 170.27
浙江超科环保有限公司、光大绿保固
废处置(温岭)有限公司
焚烧炉灰渣
危险废物
772-003-18
12.97
25.0
12.97
杭州杭新固体废物有限公司
精馏残渣
危险废物
900-013-11 350.06
3435.65
350.06
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光大
绿保固废处置(温岭)有限公司
精馏残液
危险废物
900-013-11 2693.087
3434.12
焚烧炉自行焚烧
废有机溶剂
危险废物
900-013-11 97.468
100.0
废油(乳化液)危险废物
900-007-09 53.837
65.0
废矿物油
危险废物
900-249-08
1.6
20.0
轻馏分
危险废物
900-013-11 344.058
550.0
实验室废液
危险废物
900-047-49
1.77
4.50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900-002-S64
72.6
77.4
72.6
环卫清运
合计
危险废物
4300.70 5683.23
/
一般固废
72.6
77.4
/
注
1:前馏分、精馏残液的产生量与工艺条件(温度、真空度等)、粗品品质有关,其产生量
具有波动性。
注
2:生产活动过程中,零星产生的消漏零件、过期原料、沾染化学品的材料按危险废物委托
有资质单位处置。
注
3:生产设备产生的废钢材、废塑料、废橡胶、废木板和公用设备上的钢制件、塑料制件、
橡胶制件等,没有沾染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按一般固废处置;若沾染了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
做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注
4:含盐废水及铝盐废水原审批直接进入老污水站处理,由于新污水站对于高盐废水的耐受
力及运行稳定性不足,
2025 年将部分含盐废水进行浓缩,产生杂盐及滤渣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故
2024 年杂盐、滤渣未产生。
2.8.5.4 汇总
格林生物现有已建成项目污染源汇总见表
2.8.5-5。
62
表
2.8.5-5 格林生物现有项目污染物产生情况(t/a)
种类
污染物名称
2024 年排放量
达产工况排放量
废气
SO2
0.711
2.821
NOx
14.682
26.6125
烟尘
0.099
2.592
二噁英类
0.006g/a
0.017g/a
CO
0.617
22.460
HBr
0.006
0.128
HCl
0.100
1.737
硫酸雾
0.004
0.004
NH3
0.246
2.309
H2S
0.003
0.003
醋酐
3.892
3.979
丁醛
1.000
1.000
冰醋酸
0.148
0.148
仲丁醇
0.560
0.560
丁酮
0.431
0.474
二甲苯
0.046
0.046
氯甲烷
0.497
0.497
甲基四氢呋喃
2.253
2.253
乙醛
0.375
0.375
甲苯
0.219
0.303
正丙醛
0.0
0.037
甲醇
0.022
0.443
间戊二烯
1.562
1.562
乙醇
0.01
0.010
丙酮
少量
少量
叔丁醇
0.0
0.114
乙酸乙酯
0.0
0.048
2,2-二甲氧基丙烷
0.0
0.047
环己酮
0.0
0.001
苯乙腈
0.0
0.002
非甲烷总烃
6.685
28.670
VOCs
34.144
65.968
废水
废水量
136000 注1
136280
CODCr(排环境量)
6.800 注1
6.814
NH3-N(排环境量)
0.680
0.682
固废
注
2
危险废物
4300.70
5683.23
一般固废
72.600
77.400
注
1:2024 年企业新污水站投入试运行需进行试验,试验废水纳管排放,该部分水量未核算总
量指标,因此不计入废水排污量中。
63
注
2:固废为产生量
2.8.6 环保设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2.8.6.1 废气处理设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处理设施
格林生物现有工程各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气,按照分类处理的设计思路,收集后
经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格林生物废气分类收集况见表
2.8.6-1。
表
2.8.6-1 格林生物废气分类收集情况一览表
废气类型
主要废气污染物
产生位置
不含卤代烃、不含氢工艺废气
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
甲醇、醋酐、间戊二烯、臭
气浓度等
一厂
D、G 车间工艺废
气及储罐废气
二厂
M、S 车间工艺废
气及储罐废气
三厂
L、T 车间工艺废
气及储罐废气
精馏车间
工艺废气
小试实验室
不含氢工艺废气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VOCs
污水站
所有废气
臭气浓度
包装车间
含卤代烃、不含氢工艺废气
氯甲烷等含卤代烃废气
一厂
E 车间工艺废气
含氢工艺废气
1
氢气、非甲烷总烃等
三厂
H 车间加氢工艺
废气
含氢工艺废气
2
氢气、非甲烷总烃等
小试实验室
研发实验室废气
甲醇、乙醇、非甲烷总烃等
研发实验室
危废仓库废气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危废暂存库
锅炉废气
SO2、NOx
天然气锅炉
注
1
注
1:天然气锅炉基本不使用。
格林 生物 各类废 气处 置情况 见表
2.8.6-2。全厂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见图
2.8.6-1。
表
2.8.6-2 格林生物废气处置情况一览表
废气类型
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处理后去向
排气筒
编号
预处理措施
末端处理工艺
不含卤代烃、不
含氢工艺废气
工艺过程等产
生点位
负压收集
+三级冷
凝回收
+喷淋塔
喷淋
+RTO
25m 排气筒
排放
DA001
桶装物料投料
集气罩收集
包装车间
/
污水站
/
64
含卤代烃、不含
氢工艺废气
三级冷凝
+碱喷淋
VAR
35 米排气
筒排放
DA002
含氢工艺废气
1
一级深冷
水喷淋
15 米排气
筒排放
DA003
含氢工艺废气
2
/
冷凝
+水喷淋
15 米排气
筒排放
DA004
研发实验室废气
/
活性炭吸附
+
喷淋
15 米排气
筒排放
DA005
危废仓库废气
/
碱喷淋
15 米排气
筒排放
DA006
图
2.8.6-1 全厂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2、达标排放情况
本次环评收集了
2024 年废气委托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见表 2.8.6-3~表 2.8.6-4。
本次环评收集了
2024 年 5 月 RTO 和气液焚烧炉排放口二噁英的委托监测报告,监
测结果见表
2.8.6-5。本次环评还收集了 2024 年 1~12 月 RTO 和气液焚烧炉在线监
测数据,具体见表
2.8.6-6。本报告收集了 2025 年验收监测数据,具体见表 2.8.6-7。
由监测结果可知,各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以
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污染物检测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表
2.8.6-3 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废气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
监测位置
监测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值
达标
执行标准
65
时间
情况
RTO 废气
排放口
DA001
11.25~
11.26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
mg/m3)
<3~8
550
达标
GB16297-
1996
排放速率(
kg/h)
4.2×10-2~0.238
9.6
达标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mg/m3)
5~6
2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140~0.179
2.8
达标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
mg/m3)
12.0~12.4
12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336~0.381
35
达标
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1.4~1.9
12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4.30×10-2~
5.32×10-2
14.4
达标
甲醇
排放浓度(
mg/m3)
<2
19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80×10-2~
3.07×10-2
18.8
达标
乙醛
排放浓度(
mg/m3)
<0.74
125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1.04×10-2~
1.14×10-2
0.19
达标
苯
排放浓度(
mg/m3)
0.055
12
达标
甲苯
排放浓度(
mg/m3) <0.003~0.013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4.20×10-5~
3.87×10-4
11.6
达标
二甲苯
排放浓度(
mg/m3)
<0.007
7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9.80×10-5~
1.07×10-4
3.8
达标
臭气浓度
无量纲
151~173
6000
达标
GB14554-
93
气液焚烧
炉废气排
放
口
DA002
11.25~
11.26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
mg/m3)
<3
100
达标
GB18484-
2020
排放速率(
kg/h)
1.8×10-2
/
/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mg/m3)
136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1.63
/
/
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1.7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04×10-2
/
/
一氧化碳
排放浓度(
mg/m3)
9
1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108
/
/
氯化氢
排放浓度(
mg/m3)
0.8
6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9.6×10-3
/
/
氟化氢
排放浓度(
mg/m3)
0.99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1.19×10-2
/
/
总汞
排放浓度(
mg/m3)
<0.004
0.05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4×10-5
/
/
铅
排放浓度(
mg/m3)
<0.0002
0.5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1.2×10-6
/
/
砷
排放浓度(
mg/m3)
<0.0002
0.5
达标
66
排放速率(
kg/h)
1.2×10-6
/
/
镉
排放浓度(
mg/m3)
<0.000006
0.05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6×10-8
/
/
铬
排放浓度(
mg/m3)
0.000343
0.5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4.12×10-6
/
/
铊
排放浓度(
mg/m3)
<0.000006
0.05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60×10-8
/
/
锡、锑、铜、
锰、镍、钴
排放浓度(
mg/m3)
0.0033
2.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96×10-5
/
/
氨
排放浓度(
mg/m3)
1.54
/
/
GB14554-
93
排放速率(
kg/h)
1.85×10-2
27
达标
臭气浓度
无量纲
173
15000
达标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
mg/m3)
8.8
120
达标
GB16297-
1996
排放速率(
kg/h)
0.106
76.5
达标
乙醛
排放浓度(
mg/m3)
<0.74
125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4.44×10-3
0.395
达标
苯
排放浓度(
mg/m3)
0.302
12
达标
甲苯
排放浓度(
mg/m3)
0.032
40
达标
对
/间二甲苯
排放浓度(
mg/m3)
<0.007
70
达标
邻二甲苯
排放浓度(
mg/m3)
<0.003
达标
含氢废气
排放口
DA003
9.2~9.3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
mg/m3)
104~114
120
达标
GB16297-
1996
排放速率(
kg/h)
1.41×10-2~
1.55×10-2
10
达标
含氢废气
排放口
DA004
9.2~9.3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
mg/m3)
7.08~7.49
120
达标
GB16297-
1996
研发实验
室废气排
放口
DA005
9.2~9.3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
mg/m3)
4.37~4.59
120
达标
GB16297-
1996
排放速率(
kg/h)
0.184~0.195
10
达标
危废仓库
废气排放
口
DA006
8.26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
mg/m3)
24.0~25.8
120
达标
GB16297-
1996
排放速率(
kg/h)
9.79×10-2~0.105
10
达标
表
2.8.6-4 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mg/m3)
监测项目
监测日期
检测结果
监测值
标准值
达标情况
执行标准
非甲烷总烃
11.25~11.26
0.73~2.03
4.0
达标
GB13297-1996
氯化氢
0.07~0.13
0.20
达标
氟化物
0.0022~0.0078
0.02
达标
颗粒物
0.084~0.190
1.0
达标
硫化氢
0.009~0.028
0.06
达标
GB14554-93
67
氨
0.06~0.17
1.5
达标
臭气浓度(无量纲)
<10
20
达标
表
2.8.6-5 二噁英监测数据一览表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值
达标情况
RTO 排放口 DA001
二噁英类排放浓度(
ng TEQ/m3)
0.0014
/
/
气液焚烧炉排放
DA002
二噁英类排放浓度(
ng TEQ/m3)
0.039
0.5
达标
表
2.8.6-6 在线监测数据一览表
监测位置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
值
达标
情况
RTO 排放口
DA001
2024.1.1~
2024.12.31
平均烟气流量(
m3/h)注1
23435
/
/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
mg/m3) 0.01~99.04
120
达标
气液焚烧炉
排放口
DA002
2024.1.1~
2024.12.31
平均烟气流量(
m3/h)注2
12335
/
/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
mg/m3) 0.01~37.41
100
达标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mg/m3) 0.07~240.32
300
达标
烟尘
排放浓度(
mg/m3) 0.01~28.64
30
达标
一氧化碳
排放浓度(
mg/m3) 0.25~85.16
100
达标
氯化氢
排放浓度(
mg/m3) 0.11~12.75
60
达标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
mg/m3) 0.022~43.095
120
达标
注
1:企业现有工艺均为间歇性生产,各工段产汽及浓度不一,由于生产的调控过程导致 RTO
气量变化。另
RTO 前端设有浓度检测装置,现场根据浓度检测进行生产控制,当检测浓度报警超
限,引发连锁,切断
RTO 入口,增加安全及环保风险。
注
2:气液焚烧炉根据既定程序进行自动控制,在调整废液投加量时,风机联动根据配风比自
动调整,导致流量会相应变化。现场实际操作会根据废液配置及排放数据不定时进行废液投加量调
整。
68
表
2.8.6-7 RTO 进出口监测结果汇总表
监测日期
采样地点
标干烟气流
量
(m3/h)
监测项目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标准浓度
(mg/m3)
标准速
率
(kg/h)
达标
情况
1
2
3
均值
*开通会员可解锁*
RTO 焚烧炉进口 G1
24398
甲苯
0.300
0.311
0.307
0.306
7.47×10-3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858
甲醇
313
271
274
286
6.82
/
/
/
非甲烷总烃
399
383
450
411
9.81
/
/
/
丙烯醛
<
0.01
<
0.01
<
0.01
<
0.01
<
2.39×10-4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RTO 焚烧炉进口 G1
23962
甲苯
0.316
0.329
0.307
0.317
7.60×10-3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835
甲醇
239
207
251
232
5.53
/
/
/
非甲烷总烃
460
440
378
426
10.2
/
/
/
丙烯醛
<
0.01
<
0.01
<
0.01
<
0.01
<
2.38×10-4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RTO 焚烧炉出口 G2
25068
甲苯
0.261
0.166
0.258
0.228
5.72×10-3
40
11.6
达标
24759
颗粒物
4.8
4.7
4.5
4.7
0.116
120
14.45
达标
24528
二氧化硫
<
3
<
3
<
3
<
3
<
0.074
550
9.65
达标
氮氧化物
<
3
<
3
<
3
<
3
<
0.074
240
2.85
达标
24680
氨
0.35
0.43
0.29
0.36
8.88×10-3
/
14.35
达标
硫化氢
0.03
0.03
0.03
0.03
7.40×10-4
/
0.94
达标
/
臭气浓度
(无量纲)
85
72
72
85
/
4000
/
达标
*开通会员可解锁*
24908
甲醇
<
2
<
2
<
2
<
2
<
0.050
190
18.8
达标
非甲烷总烃
1.95
2.04
2.06
2.02
0.050
120
35
达标
丙烯醛
<
0.01
<
0.01
<
0.01
<
0.01
<
2.49×10-4
16
1.01
达标
*开通会员可解锁*
RTO 焚烧炉出口 G2
24711
甲苯
0.220
0.218
0.203
0.214
5.29×10-3
40
11.6
达标
24523
颗粒物
4.4
4.5
4.2
4.4
0.108
120
14.45
达标
24711
二氧化硫
<
3
<
3
<
3
<
3
<
0.074
550
9.65
达标
氮氧化物
<
3
<
3
<
3
<
3
<
0.074
240
2.85
达标
69
监测日期
采样地点
标干烟气流
量
(m3/h)
监测项目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标准浓度
(mg/m3)
标准速
率
(kg/h)
达标
情况
1
2
3
均值
24343
氨
0.42
0.33
0.34
0.36
8.76×10-3
/
14.35
达标
硫化氢
0.03
0.02
0.03
0.03
7.30×10-4
/
0.94
达标
/
臭气浓度
(无量纲)
85
85
72
85
/
4000
/
达标
*开通会员可解锁*
24187
甲醇
<
2
<
2
<
2
<
2
<
0.048
190
18.8
达标
非甲烷总烃
2.45
2.08
2.23
2.25
0.054
120
35
达标
丙烯醛
<
0.01
<
0.01
<
0.01
<
0.01
<
2.42×10-4
16
1.01
达标
70
2.8.6.2 废水处理设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处理设施
(
1)老污水站
格林生物老污水站设计处理水量为
500m3/d 计,其中:高浓度工艺废水水量
为
200m3/d 设计,混合后 COD 浓度不高于 13000mg/L,含盐量不高于 9000mg/L;
低浓度废水与经预处理的高浓度工艺废水在配水池内混合后,综合废水控制
COD
浓度在
5000mg/L 以下,含盐量 3000mg/L 以下。
污水站采用生化和物化处理相结合的工艺路线,污水站工艺流程图见 图
2.8.6-2。
图
2.8.6-2 老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
(
2)新污水站
格林生物新污水站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投入试运行,2025 年 7 月 22 日通过企
业自主验收。新污水站设计处理总水量为
700t/d。高浓度工艺废水水量 350t/d,其
中酸性废水
150t/d,碱性废水 200t/d,混合后 COD 浓度不高于 15000mg/L,含盐量
不高于
9000mg/L。低浓度废水设计水量 350t/d,混合后 COD 浓度不高于 4000mg/L。
低浓废水和高浓度废水经预新污水站正式运行后,老污水站停止使用。污水站采用
71
生化和物化处理相结合的工艺路线,污水站工艺流程图见图
2.8.6-3。工艺流程简述
如下:
高浓度废水分为酸性废水和碱性废水,首先酸性废水和碱性废水经中和沉淀后
进入高浓度废水池,低浓废水经低浓度废水池收集,再根据高浓度废水和低浓度废
水水质,确定进入综合调节池高浓度废水的量和低浓度废水的量。
确定好各自进入综合调节池的水量后,再通过中控系统将高浓度废水均匀提升
送至高温隔油池破乳除去大部分油类物质,出水再经高浓气浮池进一步去除剩余油
类污染物和大部分悬浮物后,自流至综合调节池;低浓度废水均匀提升送至低浓气
浮池预处理后,自流至综合调节池。
经精确配比之后综合废水由泵均匀提升至综合气浮池截留残存的少量油类污
染物后自流至水解酸化池,初步水解酸化去除废水部分生物毒性,同时在水解酸化
池中设置循环布水装置,提高水解酸化池水质的稳定性,经水解酸化处理后的水再
进入初沉池处理后,然后进入厌氧配水池,控制废水温度在
35℃左右、pH 在 6.8-7.2
之间,再用泵提升至
IC 厌氧塔,经厌氧微生物的分解转化作用,降解废水中大部
分有机物。厌氧塔出水自流至一级生化系统,一级生化系统采用高污泥浓度、低溶
解氧水平的微氧生化工艺,适应多污染物复杂水质的废水有效降解,同时在一级生
化池内设置温度在线检测、换热系统和消泡系统,通过自控系统确保一级生化系统
和后续生化系统温度在
20℃~35℃。一级生化池出水自流至二级 A/O 生化,在去除
废水中剩余有机物的同时,通过硝化反硝化作用脱除废水中的氨氮和总氮,
A/O 池
出水经二沉池沉降分离,污泥大部分回流至前端以及生化池,上清液则经芬顿氧化
池处理后,再经终沉池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和总磷,然后送入清水池缓存,达标纳
管排放或送至中水回用系统深度处理。
隔油池、高浓气浮池、低浓气浮池和综合气浮池的污油在油水分离器中进一步
分离,水相回到高浓废水池循环处理,油相则委外处置或送至锅炉焚烧。二沉池、
终沉池的的污泥首先经污泥浓缩池初步浓缩除去大部分游离水,然后再送入污泥脱
水机,高效压滤脱除污泥中的水分,形成的泥饼后外运处置,污泥浓缩池和污泥
脱水机脱出的水分回流至前端的综合调节池,避免二次污染。终沉池前安装有活
性炭加药系统,在异常情况下启动,吸附有机污染物及异味等。
IC 厌氧塔配备有
应急火炬,用于在沼气产量异常或设备检修时,安全燃烧多余沼气,防止气体积
聚引发爆炸或环境污染,同时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72
企业各类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建德
市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建德市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对园区企业管
理采取阶梯收费,要求企业尽量满足
COD≤200mg/L、氨氮≤25 mg/L 的纳管要求,
该纳管要求作为管理依据,并不作为执法依据,执法要求仍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执行。
污水站出水指标根据建德市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的纳管要求进行设计,满足
COD≤200mg/L、氨氮≤25 mg/L。
图
2.8.6-3 新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
73
2、达标排放情况
本次环评收集了
2024 年 3 月 4 日废水排放口及雨水排放口主要污染物委托监
测报告,监测结果见表
2.8.6-7。本次环评收集了 2025 年 8 月《格林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新建
700t/d 污水处理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污水站监测
结果见表
2.8.6-8。本次环评收集了 2024 年 1~12 月废水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具体
见表
2.8.6-9。
由监测结果可知,废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的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相
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表
2.8.6-7 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采样点位
监测项目
单位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废水排放口
甲苯
mg/L
<0.0014
0.5
达标
对
/间二甲苯
mg/L
<0.0022
1.0
达标
邻二甲苯
mg/L
<0.0014
1.0
达标
二甲苯
mg/L
<0.0022
1.0
达标
氨氮
mg/L
0.333~0.370
35.0
达标
锌
mg/L
0.112~0.123
5.0
达标
可吸附有机卤素
(
AOX)
mg/L
0.119~0.137
8.0
达标
pH
/
8.2
6~9
达标
化学需氧量
mg/L
126~150
500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35.2~41.5
300
达标
悬浮物
mg/L
8~10
400
达标
石油类
mg/L
0.22~0.25
20
达标
总磷
mg/L
2.81~3.05
8
达标
雨水排放口
pH
无量纲
7.8
6~9
达标
化学需氧量
mg/L
6~8
50
达标
氨氮
mg/L
0.078~0.093
/
/
总磷
mg/L
0.02~0.03
/
/
表
2.8.6-9 废水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一览表
监测位置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值
达标情况
废水排放口
2024.1.1~
2024.12.31
pH
7.76~8.94
6~9
达标
化学需氧量(
mg/L)
109.92~318.07
500
达标
氨氮(
mg/L)
0.01~11.88
35
达标
74
表
2.8.6-8 新污水站验收监测结果一览表
点位名称
监测时间
pH
SS
化学需
氧量
五日生化需
氧量
氨氮
总磷
Cl-
甲苯
邻二甲
苯
间、对二
甲苯
石油
类
色度
总氮
锌
监测
时间
AOX
单位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ug/L
ug/L
ug/L
mg/L
倍
mg/L mg/L
ug/L
污水站调节
池
6.11
第一次
7.8
(23.6℃)
61
8630
1380
20.6
7.73
754
3800
994
1790
/
/
/
/
7.1
106
第二次
7.9
(23.1℃)
67
7710
1750
22.8
7.65
792
4440
1180
2120
/
/
/
/
132
第三次
7.8
(23.5℃)
66
7980
1360
28.3
7.33
743
3970
1040
1870
/
/
/
/
98
第四次
7.9
(23.4℃)
53
7380
1370
30.6
7.28
764
3520
894
1600
/
/
/
/
220
6.12
第一次
7.8
(22.2℃)
72
7550
1310
23.8
6.84
626
4620
925
1630
/
/
/
/
7.2
65
第二次
7.7
(22.6℃)
76
8670
1770
22.2
7.18
769
4820
978
1710
/
/
/
/
183
第三次
7.8
(22.5℃)
74
7050
1760
27.6
7.35
674
4530
891
1550
/
/
/
/
146
第四次
7.8
(23.1℃)
76
7180
1620
23.3
7.26
562
4360
852
1480
/
/
/
/
145
平均值
7.8
68
7769
1540
24.9
7.33
710
4258
969
1719
/
/
/
/
137
全厂污水总
排口
6.11
第一次
7.8
(19.2℃)
24
192
28.8
2.71
2.11
371
30.8
26.7
56.0
1.56
70
21.1
<0.05
7.1
67
第二次
7.8
(19.0℃)
25
154
32.3
3.1
1.98
456
10.2
8.0
18.6
1.56
70
22.4
<0.05
75
第三次
7.9
(19.5℃)
26
177
30.5
2.17
2.01
443
6.3
4.7
10.7
1.07
70
24.6
<0.05
63
75
点位名称
监测时间
pH
SS
化学需
氧量
五日生化需
氧量
氨氮
总磷
Cl-
甲苯
邻二甲
苯
间、对二
甲苯
石油
类
色度
总氮
锌
监测
时间
AOX
单位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ug/L
ug/L
ug/L
mg/L
倍
mg/L mg/L
ug/L
第四次
7.8
(19.1℃)
21
199
29.7
1.40
1.98
443
5.0
3.5
8.6
1.60
70
26
<0.05
94
6.12
第一次
7.8
(18.9℃)
14
178
28.7
2.17
2.27
451
32.0
17.6
35.6
2.11
70
25.3
<0.05
7.2
95
第二次
7.8
(18.7℃)
12
198
31.0
1.1
2.29
524
11.5
7.1
15.6
2.10
70
25.6
<0.05
85
第三次
7.8
(18.6℃)
11
161
29.7
1.86
1.75
524
7.2
4.7
10.1
2.10
70
28.8
0.52
84
第四次
7.8
(18.6℃)
8
185
26.8
1.25
2.13
338
5.0
3.9
7.7
3.29
70
25.2
0.11
78
平均值
7.8
18
181
29.7
1.97
2.07
444
13.5
9.5
20.4
1.92
70
24.9
0.12
80
标准值
6-9
50
500
300
35
5
/
200
600
600
10
80
40
5
800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76
2.8.6.3 固废污染防治配套工程
企业现有危废暂存库
1 间,面积约 500m2;已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要求建设。
根据现场调查,企业现有危废库已做地面硬化和防渗防漏处理,满足防风、防雨、
防晒、防渗漏要求,并设置了渗滤液导流沟和收集池(
2m3),具体情况见表 2.8.6-10。
表
2.8.6-10 企业现有危废暂存场所设置情况
名称
危废仓库
面积
/容积
一间,
500m2
存放物料
污泥、废包装、精馏残渣、残渣、废活性炭等
可存放数量
600~700 吨
包装方式
吨袋、吨桶
周转周期
约
15 天
企业废液贮存区设有
2 个全容积 103m3 废液罐、2 个 10m3 调配罐。废液贮存
区西侧设有
1 个 40m3 储罐。
企业现有气液焚烧装置规模量为处理液体
13.3t/d,年运行时间 300d,日运行
时间
24h,即危废焚烧总处理能力 4000t/a,废气处理量为 4.32×107Nm3/a。
进入气液焚烧炉的废液要求
:
(1)粘稠废液或常温下易凝固废液通过保温移动罐拉至废液罐区,并用保温机械
泵转运进配液罐,预先调配至流动性较好状态
;
(2)废液中各元素限值(ω):水≤10%、盐分≤8%、卤素≤5%。因企业废液中基本不
含硫、氮,因此不对其做要求。
气液焚烧炉严格控制氧化室内的温度在
1100℃充分燃烧,停留时间超过 2 秒,
以保证废物的充分燃烧;燃烧室出口烟气进入余热锅炉,降温到
500℃左右后进入
77
急冷装置,能在
1 秒内将烟气冷却到 200℃以下,避开 200~500℃二噁英再合成区
间,大大降低二噁英的再合成。
气液焚烧炉出口烟气量
24000Nm3/h。危险废物焚烧炉烟气治理在燃烧室和余
热锅炉之间的过渡烟道上设置了
SNCR 脱硝装置,使尿素中的(NH2)+基与 NOx 发
生还原反应;在急冷塔基础上采用湿法脱酸洗涤装置,烟气经急冷塔后用湿法脱酸
装置去除酸性物质和烟尘,然后用活性炭吸附进一步去除有机废气,处理后的烟气
经最后通过
35m 高的烟囱排入大气。
2024 年气液焚烧炉共计焚烧废液 3434.12 吨,小于原验收核定的焚烧量。企业
其余危险废物委托杭州杭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光大绿保固废处置(温岭)有限公司、浙江超科环保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妥
善处置。
2.8.6.4 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情况
企业现有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风机、泵组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等。
本次环评收集了
2024 年 9 月 2 日~3 日企业厂界噪声委托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见表
2.8.6-11。
由监测结果可知,格林生物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表
2.8.6-11 厂界噪声监测数据一览表 (单位:dB(A))
测点编号
测点位置
等效声级
Leq(dB(A))
2024.9.2~9.3
昼间
夜间
1#
厂界东侧
59
47
2#
厂界南侧
60
50
3#
厂界西侧
60
53
4#
厂界北侧
58
51
标准限值
65
55
2.9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照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
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
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
为重大变动。企业现有项目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分析情况见表
2.9-1。经对照分析,现有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78
表
2.9-1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对照分析表
序号
重大变动清单内容
本次变动情况
是否涉及
重大变动
1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未变化
不涉及
2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30%及以上的。
企业主产品
2024 年产量未超过
审批规模;联产产品醋酸钠产量
略超过审批规模
5%。
不涉及
3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
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
量
不涉及
4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
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
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氨氧化物、可吸
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
物为氨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
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
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
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建德属于环境质量达标区,现有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不涉及
5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
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未变化
不涉及
6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
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
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
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
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
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现有产品品种、生产工艺未变
化,主要原辅材料种类未变化,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不涉及
7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
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未变化
不涉及
8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
6 条中所列情
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
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
增加
10%及以上的。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变化
不涉及
9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
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
重的。
未变化
不涉及
10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
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
10%及以上
的。
未变化
不涉及
11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
境影响加重的。
未变化
不涉及
12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
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
未变化
不涉及
79
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
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2.10 格林生物在建项目污染源调查
2024 年,格林生物未投入运行的项目有《新增年产 4000 吨高级香料项目》(以
下简称“香料项目”)。
对于该项目本评价主要引用验收报告相关内容。
香料项目组成情况见表
2.10.1-1。香料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源强见表 2.10.1-2。
表
2.10.1-1 香料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单元名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
主体生产装置
1
精馏车间
依托现有精馏车间组织生产。通过新增或依托现有生产线,实现新增
4000
吨
/年高级香料精馏的生产能力。
二
储运工程
1
储罐
新增
5 个 50m3 原料罐,其余原料、成品罐依托现有
2
仓库
项目新建三个甲类仓库,位于精馏车间东侧,仓库面积均为
726m2。
3
产品包装
依托现有
三
公用工程
1
依托现有
四
环保工程
1
依托现有
表
2.10.1-2 香料项目污染源汇总
种类
污染物
排放量(
t/a)
废水
废水量
25640
CODCr(排环境量)
1.282
氨氮(排环境量)
0.128
废气
甲苯
0.028
甲醇
0.051
异丙醇
0.024
苯乙酮
0.002
苯乙醇
0.007
丙烯醛
0.014
非甲烷总烃
3.244
VOCs
4.547
固废
危险废物(产生量)
869.76
80
2.11 格林生物现有污染源汇总
格林生物现有污染源汇总见表
2.11-1。
表
2.11-1 格林生物现有污染源汇总(t/a)
种类
污染物名称
已建成项目排放量
在建项目排放量
合计
废气
SO2
2.821
/
2.821
NOx
26.6125
/
26.6125
烟尘
2.592
/
2.592
二噁英类
0.017g/a
/
0.017g/a
CO
22.460
/
22.460
HBr
0.128
/
0.128
HCl
1.737
/
1.737
硫酸雾
0.004
/
0.004
NH3
2.309
/
2.309
H2S
0.003
/
0.003
醋酐
3.979
/
3.979
丁醛
1.000
/
1.000
冰醋酸
0.148
/
0.148
仲丁醇
0.560
/
0.560
丁酮
0.474
/
0.474
二甲苯
0.046
/
0.046
氯甲烷
0.497
/
0.497
甲基四氢呋喃
2.253
/
2.253
乙醛
0.375
/
0.375
甲苯
0.303
0.028
0.331
正丙醛
0.037
/
0.037
甲醇
0.443
0.051
0.494
间戊二烯
1.562
/
1.562
乙醇
0.010
/
0.010
叔丁醇
0.114
/
0.114
乙酸乙酯
0.048
/
0.048
2,2-二甲氧基丙烷
0.047
/
0.047
环己酮
0.001
/
0.001
苯乙腈
0.002
/
0.002
异丙醇
/
0.024
0.024
苯乙酮
/
0.002
0.002
苯乙醇
/
0.007
0.007
丙烯醛
/
0.014
0.014
非甲烷总烃
28.670
3.244
31.914
VOCs
65.968
4.547
70.515
废水
废水量
136280
25640
161920
CODCr(排环境量)
6.814
1.282
8.096
NH3-N(排环境量)
0.682
0.128
0.810
81
固废
危险废物
5683.23
869.76
6552.99
一般固废
77.40
0
77.400
注:固废为产生量
2.12 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格林生物目前已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75203U001V,
严格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
了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建设有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了标
志牌;已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了原始
监测记录;已建立有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并如实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
台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2.13 现有企业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根据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情况,从进一步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水平、提升环境保
护绩效的角度出发,本次环评对格林生物提出如下要求与建议:
(
1)要求企业严控污水排放量,同时要求企业切实维护好生产线配套的废气
废水治理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2)企业应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项台账完整,监测规范,应急完备,
设施正常,减少非正常和事故工况发生。
(
3)建议企业加强对联产产品的质量管控和监测频次,后续需按照管理部门
要求落实相关管控要求。
82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3.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1 环境空气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及
500 米范围环境空气均属于二类
功能区,常规大气污染因子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
标准。环境质量标准见表
3.1.1-1。
表
3.1.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选用标准
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PM10(μg/Nm3)
/
/
50
150
40
70
GB3095-2012
PM2.5(μg/Nm3)
/
/
35
75
15
35
SO2(μg/Nm3)
150
500
50
150
20
60
NO2(μg/Nm3)
200
200
80
80
40
40
CO(mg/m3)
10
10
4
4
/
/
O3(μg/Nm3)
160
200
100
160
/
/
TSP(μg/Nm3)
/
/
120
300
80
200
非甲烷总烃
(
mg/m3)
2.0
/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详解》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判断项目所在地区
域是否达标,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
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次评价选取数据相对完整的
2024 年作
为评价基准年,并通过引用
2024 年建德市监测楼大气自动监测数据以评价本项目
周边基本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建德市监测大楼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统计
结果可知,建德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
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为达标区,具体见表
3.1.1-2。
表
3.1.1-2 2024 年建德市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监测结果
点位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
(
μg/m3)
现状浓度
/
(
μg/m3)
最大浓度占标
率
/%
达标
情况
建德市
监测大
楼
SO2
年平均
60
5
8.3
达标
第
98 百分位日平均
150
7
4.7
达标
NO2
年平均
40
21
52.5
达标
第
98 百分位日平均
80
43
53.8
达标
PM10
年平均
70
39
55.7
达标
83
第
95 百分位日平均
150
83
55.3
达标
PM2.5
年平均
35
24
68.6
达标
第
95 百分位日平均
75
54
72.0
达标
CO
第
95 百分位日平均
4.0(mg/m3)
1.0(mg/m3)
25.0
达标
O3
第
90 百分位 8h 平均
160
132
82.5
达标
3、其他污染物监测结果及评价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特征污染物质量现状,本环评采集了区域环境
空气特征污染物质量监测数据,各监测项目及频次见表
3.1.1-5,监测点位分布图见
图
3.1.1-1,监测结果统计见表 3.1.1-6。
表
3.1.1-5 各监测项目的监测时间及频次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时段
监测频次
相对厂址方位
备注
1#
下横坑村
非甲烷总烃
2023.4.7~202
3.4.13
监测
7 天,每天
4 次,每次至少45min 采样时间
SW
(
3.8km)
引自《浙江赛立成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原料药项目(一期)环
境影响评价》
图
3.1.1-1 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分布图
表
3.1.1-6 各监测点特征因子监测结果汇总表
测点
污染物
取值类型
监测浓度范围
/
(
mg/m3)
评价标准
/
(
mg/m3)
最大浓度
占标率
/%
超标率
/%
达标
情况
1#
非甲烷总烃
小时值
0.80-0.98
2.0
49.0
0.0
达标
由监测结果可知,非甲烷总烃特征因子均能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区域
环境质量较好。
84
3.1.2 地表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15)》,项目北侧新安江编
号“钱塘
160~钱塘 161”,“钱塘 160”属Ⅱ类工业、农业用水区,执行《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厂(建德市
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排污口位于新安江编号“钱塘
161”,属Ⅲ类水质景观娱
乐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相关指
标的标准限值见表
3.1.2-1。
表
3.1.2-1
地表水质量标准(单位:除
pH 外,均为 mg/L)
项目名称
Ⅱ类
Ⅲ类
水温
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
≤1,周平均最大温降≤2
pH
6~9
DO
≥6
≥5
高锰酸盐指数
≤4
≤6
化学需氧量
≤15
≤20
BOD5
≤3
≤4
氨氮
≤0.5
≤1.0
总磷
≤0.1(湖、库 0.025)
≤0.2(湖、库 0.05)
石油类
≤0.05
≤0.05
硫化物
≤0.1
≤0.2
挥发酚
≤0.002
≤0.005
2、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为了解本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浙江赛立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原料药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监测数据,监测内容如下:
(
1)监测项目
水温、
pH、DO、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
硫化物、挥发酚类、氟化物、
LAS、氰化物、汞、铅、镉、六价铬、铜、锌、砷。
(
2)监测断面
共设
3 个监测断面,1、马目大桥;2#十里埠特大桥;3#新安江二、三类水体
交接断面。
(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
2024 年 11 月 12 日~2024 年 11 月 14 日。
监测频次:每天
1 次
85
(
4)监测分析方法和监测仪器
按国家有关标准和环保部颁布的《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有关规定
执行。质量保证措施按《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执行。
(
5)监测结果
具体监测结果见表
3.1.2-2。
本次评价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浙江省水功
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1#、2#地表水体为Ⅱ类水体;3#地表水体为Ⅱ、III
类水体交接断面,故评价标准均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
表
1 中的Ⅱ类水质标准。
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各地表水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总体而言,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较好。
86
表
3.1.2-2 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单位:除 pH 外,其余均为 mg/L)
点位
名称
采样
点位
日期
pH
水温
DO
CODCr
氨氮
TP
CODMn
BOD5
石油类
硫化物
挥发酚
无量纲
℃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1#
马目
大桥
2024.11.12
7.6
19.6
7.43
6
<
0.025
0.08
2.1
2
<
0.01
<
0.01
<
0.0003
2024.11.13
8
19.6
7.28
6
<
0.025
0.09
2
1.9
<
0.01
<
0.01
<
0.0003
2024.11.14
8
20.1
7.31
6
<
0.025
0.08
2.1
1.9
<
0.01
<
0.01
<
0.0003
平均值
7.6~8.0
19.6~20.1
7.34
6
<
0.025
0.08
2.1
1.9
<
0.01
<
0.01
<
0.0003
Ⅱ类达标值≤
6~9
/
≥6
15
0.5
0.1
4
3
0.05
0.1
0.002
达标情况
达标
/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点位
名称
采样点位
日期
汞
砷
铅
镉
铜
六价铬
锌
LAS
氰化物
氟化物
μg/L
μg/L
μg/L
μ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1#
马目
大桥
2024.11.12
<
0.04
0.9
<
1
<
0.1
<
0.04
<
0.004
<
0.009
<
0.05
<
0.004
0.24
2024.11.13
<
0.04
0.8
<
1
<
0.1
<
0.04
<
0.004
<
0.009
<
0.05
<
0.004
0.22
2024.11.14
<
0.04
1
<
1
<
0.1
<
0.04
<
0.004
0.031
<
0.05
<
0.004
0.2
平均值
<
0.04
0.9
<
1
<
0.1
<
0.04
<
0.004
0.013
<
0.05
<
0.004
0.22
Ⅱ类达标值≤
0.05
50
10
5
1000
0.05
1
0.2
0.05
1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点位
名称
采样
点位
日期
pH
水温
DO
CODCr
氨氮
TP
CODMn
BOD5
石油类
硫化物
挥发酚
无量纲
℃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2#
十里埠大
桥
2024.11.12
7.4
19.5
7.63
7
<
0.025
0.06
1.8
1.6
<
0.01
<
0.01
<
0.0003
2024.11.13
7.7
19.7
7.59
6
<
0.025
0.08
1.6
1.5
<
0.01
<
0.01
<
0.0003
2024.11.14
7.6
21.4
7.69
6
<
0.025
0.07
1.6
1.5
<
0.01
<
0.01
<
0.0003
平均值
7.4~7.7
19.5~21.4
7.64
6.33
<
0.025
0.07
1.7
1.5
<
0.01
<
0.01
<
0.0003
Ⅱ类达标值≤
6~9
/
≥6
15
0.5
0.1
4
3
0.05
0.1
0.002
达标情况
达标
/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点位
名称
采样点位
日期
汞
砷
铅
镉
铜
六价铬
锌
LAS
氰化物
氟化物
μg/L
μg/L
μg/L
μ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87
2#
十里埠大
桥
2024.11.12
<
0.04
0.8
<
1
<
0.1
<
0.04
<
0.004
<
0.009
<
0.05
<
0.004
0.28
2024.11.13
<
0.04
0.8
<
1
<
0.1
<
0.04
<
0.004
<
0.009
<
0.05
<
0.004
0.25
2024.11.14
<
0.04
1.1
<
1
<
0.1
<
0.04
<
0.004
<
0.009
<
0.05
<
0.004
0.29
平均值
<
0.04
0.9
<
1
<
0.1
<
0.04
<
0.004
<
0.009
<
0.05
<
0.004
0.27
Ⅱ类达标值≤
0.05
50
10
5
1000
0.05
1
0.2
0.05
1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点位
名称
采样
点位
日期
pH
水温
DO
CODCr
氨氮
TP
CODMn
BOD5
石油类
硫化物
挥发酚
无量纲
℃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3#
新安江二
三类水体
交接断面
2024.11.12
7.3
20.3
7.6
7
<
0.025
0.08
1.9
1.3
<
0.01
<
0.01
<
0.0003
2024.11.13
7.4
19.9
7.56
7
<
0.025
0.07
1.8
1.6
<
0.01
<
0.01
<
0.0003
2024.11.14
7.4
21
7.72
7
<
0.025
0.06
1.9
1.6
<
0.01
<
0.01
<
0.0003
平均值
7.3~7.4
19.9~21.0
7.63
7
<
0.025
0.07
1.9
1.5
<
0.01
<
0.01
<
0.0003
Ⅱ类达标值≤
6~9
/
≥6
15
0.5
0.1
4
3
0.05
0.1
0.002
达标情况
达标
/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点位
名称
采样点位
日期
汞
砷
铅
镉
铜
六价铬
锌
LAS
氰化物
氟化物
μg/L
μg/L
μg/L
μ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3#
新安江二
三类水体
交接断面
2024.11.12
<
0.04
0.8
<
1
<
0.1
<
0.04
<
0.004
<
0.009
<
0.05
<
0.004
0.32
2024.11.13
<
0.04
1
<
1
<
0.1
<
0.04
<
0.004
<
0.009
<
0.05
<
0.004
0.28
2024.11.14
<
0.04
0.9
<
1
<
0.1
<
0.04
<
0.004
<
0.009
<
0.05
<
0.004
0.26
平均值
<
0.04
0.9
<
1
<
0.1
<
0.04
<
0.004
<
0.009
<
0.05
<
0.004
0.29
Ⅱ类达标值≤
0.05
50
10
5
1000
0.05
1
0.2
0.05
1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88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3.1.3 声环境
1、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拟建地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
即昼间
65 dB、夜间 55 dB。
2、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拟建地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未开展声环境质量
现状监测。
3.1.4 生态环境
本项目拟于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五马洲片区,格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涉及区域新增用地,且不新增河道取水,故本次评价不进行生
态现状调查。
3.1.5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
射类项目,故不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3.1.6 地下水
1、地下水质量标准
区域地下水尚未划分功能区,参照使用功能进行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2017)中的 III 类标准。有关标准值见表 3.1.6-1。
表
3.1.6-1 地下水质量标准 (单位:除 pH、色度外,均为 mg/L)
项目
Ⅲ类标准
项目
Ⅲ类标准
pH
6.5~8.5
亚硝酸盐
(以 N 计)
≤1.00
色(铂钴色度单位)
≤15
浑浊度
/NTU
≤3.0
耗氧量(
CODMn 法,以 O2 计)
≤3.0
硝酸盐
(以 N 计)
≤20.0
总硬度
≤450
氯化物
≤250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总氰化物
≤0.05
氨氮(以
N 计)
≤0.50
挥发酚
≤0.002
硫酸盐
≤250
六价铬
≤0.05
铅
≤0.01
砷
≤0.01
汞
≤0.001
氟化物
≤1.0
镉
≤0.005
铁
≤0.3
锰
≤0.1
铜
≤1.0
89
碘化物
≤0.08
硫化物
≤0.02
锌
≤1.00
铝
≤0.20
钠
≤200
硒
≤0.0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3
总大肠菌群(
MPN/L)
≤30
细菌总数(
CFU/ml)
≤100
苯(μ
g/L)
≤10
甲苯(μ
g/L)
≤700
三氯甲烷(μ
g/L)
≤60
四氯化碳(μ
g/L)
≤2.0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本次环评收集了企业
2024 年 5 月 16 日
地下水委托监测报告,选取了在废气废液处置区附近及对照点办公楼附近取样监测
结果(
ZJADT2*开通会员可解锁*-1),具体见表 3.1.6-2。由监测结果可知,厂址地下水
各污染物指标均能满足
III 类标准。
表
3.1.6-2 地下水水质因子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L)
检测项目
废气废液处置区
对照点
(办公区域)
III 类标准
达标情况
pH(无量纲)
7.3
5.8
6.5~8.5
达标
色度(以倍计)
<5
<5
≤15
达标
总硬度
134
107
≤450
达标
臭和味(无量纲)
无
无
无
/
肉眼可见物(无量纲)
无
无
无
/
氨氮
0.45
<0.02
≤0.50
达标
硝酸盐氮
1.3
0.2
≤20.0
达标
亚硝酸盐氮
0.917
0.001
≤1.00
达标
挥发酚
<0.0003
<0.0003
≤0.002
达标
氰化物
<0.002
<0.002
≤0.05
达标
氟化物
0.25
0.14
≤1.0
达标
碘化物
<0.05
<0.05
≤0.08
达标
氯化物(以氯离子计)
15
10
≤250
达标
硫酸盐(以硫酸根离子计)
<5.00
<5.00
≤250
达标
硫化物
<0.003
<0.003
≤0.02
达标
铅
<2.5×10-3
<2.5×10-3
≤0.01
达标
镉
<5×10-4
<5×10-4
≤0.005
达标
汞
<1×10-4
<1×10-4
≤0.001
达标
砷
<1×10-3
<1×10-3
≤0.01
达标
铁
<0.01
<0.01
≤0.3
达标
锰
0.09
0.09
≤0.10
达标
铜
<0.04
<0.04
≤1.00
达标
锌
0.853
0.908
≤1.00
达标
90
铝
<0.009
<0.009
≤0.20
达标
钠
17.3
9.92
≤200
达标
硒
0.0024
0.0064
≤0.01
达标
六价铬
<0.004
<0.004
≤0.05
达标
高锰酸盐指数
2.73
1.11
≤3.0
达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50
<0.050
≤0.3
达标
溶解性固体总量
275
181
≤1000
达标
苯(μ
g/L)
<1.4
<1.4
≤10.0
达标
甲苯(μ
g/L)
<1.4
<1.4
≤700
达标
二氯甲烷(μ
g/L)
<1.0
<1.0
≤60
达标
四氯化碳(μ
g/L)
<1.5
<1.5
≤2.0
达标
3.1.7 土壤
1、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建设用地的规划用途,本项目拟建地土壤污染风险适用《土壤环境质量建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
值和管控值,见表
3.1.7-1。
表
3.1.7-1
GB36600-2018 标准(单位:mg/kg)
序号
污染物项目
CAS 编号
筛选值
管制值
第一类
用地
第二类
用地
第一类
用地
第二类
用地
重金属和无机物
1
砷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①
60①
120
140
2
镉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
65
47
172
3
铬(六价)
1*开通会员可解锁*
3.0
5.7
30
78
4
铜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00
18000
8000
36000
5
铅
*开通会员可解锁*
400
800
800
2500
6
汞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38
33
82
7
镍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
900
600
2000
挥发性有机物
8
四氯化碳
56-23-5
0.9
2.8
9
36
9
氯仿
67-66-3
0.3
0.9
5
10
10
氯甲烷
74-87-3
12
37
21
120
11
1,1-二氯乙烷
75-34-3
3
9
20
100
12
1,2-二氯乙烷
107-06-2
0.52
5
6
21
13
1,1-二氯乙烯
75-35-4
12
66
40
200
14
顺
-1,2-二氯乙烯
156-59-2
66
596
200
2000
15
反
-1,2-二氯乙烯
156-60-5
10
54
31
163
16
二氯甲烷
75-09-2
94
616
300
2000
91
17
1,2-二氯丙烷
78-87-5
1
5
5
47
18
1,1,1,2-四氯乙烷
630-20-6
2.6
10
26
100
19
1,1,2,2-四氯乙烷
79-34-5
1.6
6.8
14
50
20
四氯乙烯
127-18-4
11
53
34
183
21
1,1,1-三氯乙烷
71-55-6
701
840
840
840
22
1,1,2-三氯乙烷
79-00-5
0.6
2.8
5
15
23
三氯乙烯
79-01-6
0.7
2.8
7
20
24
1,2,3-三氯丙烷
96-18-4
0.05
0.5
0.5
5
25
氯乙烯
75-01-4
0.12
0.43
1.2
4.3
26
苯
71-43-2
1
4
10
40
27
氯苯
108-90-7
68
270
200
1000
28
1,2-二氯苯
95-50-1
560
560
560
560
29
1,4-二氯苯
106-46-7
5.6
20
56
200
30
乙苯
100-41-4
7.2
28
72
280
31
苯乙烯
100-42-5
1290
1290
1290
1290
32
甲苯
108-88-3
1200
1200
1200
1200
33
间二甲苯
+对二甲苯
108-38-3,
106-42-3
163
570
500
570
34
邻二甲苯
95-47-6
222
640
640
640
半挥发性有机物
35
硝基苯
98-95-3
34
76
190
760
36
苯胺
62-53-3
92
260
211
663
37
2-氯酚
95-57-8
250
2256
500
4500
38
苯并
[a]蒽
56-55-3
5.5
15
55
151
39
苯并
[a]芘
50-32-8
0.55
1.5
5.5
15
40
苯并
[b]荧蒽
205-99-2
5.5
15
55
151
41
苯并
[k]荧蒽
207-08-9
55
151
550
1500
42
䓛
218-01-9
490
1293
4900
12900
43
二苯并
[a,h]蒽
53-70-3
0.55
1.5
5.5
15
44
茚并
[1,2,3-cd]芘
193-39-5
5.5
15
55
151
45
萘
91-20-3
25
70
255
700
46
二噁英类(总毒性当量)
/
1×10-5
4×10-5
1×10-4
4×10-4
47
石油烃(
C10~C40)
/
826
4500
5000
9000
注:①具体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等于或者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水平的,不纳入污染
地块管理。
2、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本次环评收集了企业
2024 年 5 月 16 日土
壤委托监测报告,选取了在废气废液处置区附近及对照点办公楼附近取表层样样监
测结果(
ZJADT2*开通会员可解锁*-1),具体见表 3.1.7-2。由监测结果可知,土壤测点
92
的各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忽略。
表
3.1.7-2 土壤监测结果一览表
分析物
废气废液处置
区
对照点(办公区域) 评价标准(
mg/kg) 是否达标
采样深度
0~0.2m
0~0.2m
/
/
样品性状
棕色沙土
棕色砂土
/
/
砷
4.85
2.91
60
达标
镉
0.09
0.09
65
达标
六价铬
<0.5
<0.5
5.7
达标
铜
22
13
18000
达标
铅
19.3
20.8
800
达标
汞
0.008
0.019
38
达标
镍
31
14
900
达标
四氯化碳(
μg/kg)
<1.3
<1.3
2.8
达标
氯仿(
μg/kg)
<1.1
<1.1
0.9
达标
氯甲烷(
μg/kg)
<1.0
<1.0
37
达标
1.1-二氯乙烷(μg/kg)
<1.2
<1.2
9
达标
1,2-二氯乙烷(μg/kg)
<1.3
<1.3
5
达标
1,1-二氯乙烯(μg/kg)
<1.0
<1.0
66
达标
顺
-1,2-二氯乙烯(μg/kg)
<1.3
<1.3
596
达标
反
-1,2-二氯乙烯(μg/kg)
<1.4
<1.4
54
达标
二氯甲烷(
μg/kg)
<1.5
<1.5
616
达标
1,2-二氯丙烷(μg/kg)
<1.1
<1.1
5
达标
1,1,1,2-四氯乙烷(μg/kg)
<1.2
<1.2
10
达标
1,1,2,2-四氯乙烷(μg/kg)
<1.2
<1.2
6.8
达标
四氯乙烯(
μg/kg)
<1.4
<1.4
53
达标
1,1,1-三氯乙烷(μg/kg)
<1.3
<1.3
840
达标
1,1,2-三氯乙烷(μg/kg)
<1.2
<1.2
2.8
达标
三氯乙烯(
μg/kg)
<1.2
<1.2
2.8
达标
1,2,3-三氯丙烷(μg/kg)
<1.2
<1.2
0.5
达标
氯乙烯(
μg/kg)
<1.0
<1.0
0.43
达标
苯(
μg/kg)
<1.9
<1.9
4
达标
氯苯(
μg/kg)
<1.2
<1.2
270
达标
1,2-二氯苯(μg/kg)
<1.5
<1.5
560
达标
1,4-二氯苯(μg/kg)
<1.5
<1.5
20
达标
乙苯(
μg/kg)
<1.2
<1.2
28
达标
苯乙烯(
μg/kg)
<1.1
<1.1
1290
达标
甲苯(
μg/kg)
<1.3
<1.3
1200
达标
间二甲苯
+对二甲苯(μg/kg)
<1.2
<1.2
570
达标
邻二甲苯(
μg/kg)
<1.2
<1.2
640
达标
93
硝基苯
<0.09
<0.09
76
达标
苯胺
<0.06
<0.06
260
达标
2-氯酚
<0.06
<0.06
2256
达标
苯并
[a]蒽
<0.1
<0.1
15
达标
苯并
[a]芘
<0.1
<0.1
1.5
达标
苯并
[b]荧蒽
<0.2
<0.2
15
达标
苯并
[k]荧蒽
<0.1
<0.1
151
达标
䓛
<0.1
<0.1
1293
达标
二苯并
[a,h]蒽
<0.1
<0.1
1.5
达标
茚并
[1,2,3-cd]芘
<0.1
<0.1
15
达标
萘
<0.09
<0.09
70
达标
石油烃
43
31
4500
达标
94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3.2 环境保护目标
依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如下:
(
1)大气环境:项目拟建地厂界距离新安江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约 20
米,距离新安江风景名胜区约
785 米。项目拟建地厂界 500 米范围内无以居住区、
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敏感点。
大气评价范围图见图
3.2-1。
图
3.2-1 大气评价范围图
(
2)声环境:项目拟建地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
3)地下水环境:项目拟建地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
4)生态环境:
本项目拟建于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五马洲片区、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涉及区域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95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3.3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1 废气
本项目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
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见表 3.3.1-1。
本项目废液送入企业气液焚烧炉焚烧处置,气液焚烧炉污染物排放执行《危险
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生产运行参数和烟气含氧量控制要
求见表
3.3.1-2,污染物排放限制见表 3.3.1-3。
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中 A.1 特别排放限值,见表 3.3.1-4。
表
3.3.1-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
度(
mg/m3)
排气筒高
度(
m)
最高允许排放
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
mg/m3)
监控点
浓度
非甲烷总烃
120
25
35
周界外浓度最
高点
4.0
臭气浓度(无量纲)
/
25
6000
厂界
20
表
3.3.1-2 气液焚烧炉生产运行参数和烟气含氧量控制要求
指标
焚烧炉高
温指标段
温度(℃)
烟气停
留时间
(
s)
烟气含氧
量(干烟
气,烟囱取
样口)
烟气
CO 浓度(mg/m3)
燃烧效
率
焚毁去除
率
热灼
减率
一小时
均值
24 小时均值
或日均值
限值
≥
1100
≥
2.0
6~15%
≤
100
≤
80
≥
99.9%
≥
99.99%
<
5%
表
3.3.1-3 气液焚烧炉污染控制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限值
取值时间
1
颗粒物
30
1 小时均值
20
24 小时均值或日均值
2
一氧化碳(
CO)
100
1 小时均值
80
24 小时均值或日均值
3
氮氧化物(
NOx)
300
1 小时均值
250
24 小时均值或日均值
4
二氧化硫(
SO2)
100
1 小时均值
80
24 小时均值或日均值
5
氯化氢
60
1 小时均值
50
24 小时均值或日均值
6
二噁英类(
ng TEQ/Nm3)
0.5
测定均值
96
表
3.3.1-4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制(
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NMHC
6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3.2 废水
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
准后纳管,由建德市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后尾水执行《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标准值见
表
3.3.2-1。
表
3.3.2-1 污水排放标准单位:除 pH 外,mg/L
类别
pH
COD BOD5
SS
氨氮
TP
Cu
Zn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6-9
500
300
400
35①
8①
2
5
GB19818-2002 一级 A 标准
6-9
50
10
10
5(8)② 0.5
0.5
1.0
* 注 : ① 氨 氮 、 总 磷 执 行 浙 江 省 地 标 《 工 业 企 业 废 水 氮 、 磷 污 染 物 间 接 排 放 限 值 》
(
DB33/887-2013);②NH3-N ≤ 5mg/L(每年的一~三月及十二月按≤8mg/L 计)。
本项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严禁废水直接排入雨排口,厂区目前
定期对后期雨水进行检测。雨水排放口的
COD 浓度执行浙政发〔2011〕107 号文
中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即
COD 浓度不得高于 50 毫克/升或不高于进水浓度 20 毫
克
/升。
3.3.3 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3.3.4 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34330-2017),危
险废物分类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固废贮存:《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控制标准》(
GB18599-2020)中明确,“采用库房、包装工具
(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
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收集、
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危险废物储存执
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97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3.4 总量控制指标3.4.1 污染物总量控制
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对区域环境污染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其目的在于
使区域环境质量满足于社会和经济发展对环境功能的要求。根据污染物的毒害性、
排放量和管理可控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环发
[2014]197 号)文确定了 4 项总量控制指标,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
需氧量和氨氮。另结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1]33 号)、《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
(环办环评〔
2020〕36 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浙发改
规划
[2021]204 号)等文件,确定本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CODCr、NH3-N 和 VOCs。
3.4.2 总量平衡方案
(
1)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
根据测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见表
3.4.2-1。
表
3.4.2-1
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
类型
污染物
排放量
总量控制建议值
废水
废水量
万
m3/a
3.575
3.575
CODCr
t/a
1.788
1.788
氨氮
t/a
0.179
0.179
废气
VOCs
t/a
8.476
8.476
(
2)总量平衡方案
本项目总量平衡方案见表
3.4.2-2。
格林生物新增
VOCs、CODCr 和氨氮总量通过区域化工行业削减替代,削减替
代比例为
1:1,区域 VOCs、CODCr 和氨氮削减量分别为 8.476 t/a、1.788t/a 和
0.179t/a 。
表
3.4.2-2
本项目总量平衡方案
项
目
废水量
CODCr
NH3-N
SO2
NOx
烟粉尘
VOCS
(
t/a)
(
t/a)
(
t/a)
(
t/a)
(
t/a)
(
t/a)
(
t/a)
企业现有总量
161920
8.096
0.810
2.821
26.613
2.592
70.515
本项目新增量
35752
1.788
0.179
0
0
0
8.476
以新带老削减量
0
0
0
0
0
0
0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总量
197672
9.884
0.989
2.821
26.613
2.592
78.991
98
本项目实施后增减量
35752
1.788
0.179
0
0
0
8.476
企业现有排污权量
/
8.096
0.810
2.821
26.613
2.592
70.515
本项目需区域替代量
/
1.788
0.179
0
0
0
8.476
区域削减比例
/
1:1
1:1
/
/
/
1:1
本项目区域需削减量
/
1.788
0.179
/
/
/
8.476
本项目实施后富余总量
/
/
/
/
/
/
/
99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4.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拟建地位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五马洲片区,浙江格林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厂房已建设完毕,不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本项目施工
期主要是设备安装,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环评不进行施工期对环境
的影响的分析。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4.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4.2.1 废气源强
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过程精馏废气、车间
精馏釜置换过程废气、包装过程废气、储罐呼吸废气以及污水站废气等。
(
1)精馏废气
生产工艺过程精馏废气产生情况详见物料平衡表
2.3.1-1~2.3.1-3。
(
2)产品包装废气
本项目产品均为储罐贮存,槽车运输、无桶装物料灌装产品,产品包装废气在
储罐废气中一并考虑。
(
3)储罐废气
①大呼吸废气:
LW =4.188×10-7 MPKNKc×VL
式中:
Lw-化工产品储罐的年呼吸量,m3/a;
M-储罐内产品蒸汽分子量;
P-大量液体状态下,真实的蒸气压力,Pa;
VL-溶剂送入储罐量,m3/a;
KN-周转因子,若周转次数 K 小于 36,取 1;若 K 小 220,则 KN=11.467
×K-0.7026,若 K 大于 220,KN≈0.26;
KC-产品因子(石油原油 0.65,其他有机液体 1.0);
100
②小呼吸废气:
式中:
Ly-储罐的年挥发量;
M-储罐内产品蒸汽分子量;
P-大量液体状态下,真实的蒸气压力,Pa;
D-储罐直径,m;
H-平均蒸气空间高度(或罐高度);
T-每日大气温度变化的年平均值;
Fp—涂层系数(1~1.5,铅漆 1.39,白漆 1.02);
C-用于小直径罐的调节因子(直径在 0~9m 之间,C=1-0.0123×(D-9)2,
罐径大于
9,C 为 1),按照 C=1-0.0123×(D-9)2 计算;
KC-产品因子(石油原油 0.65,其他有机液体 1.0);
罐区污染物主要是储罐的大小呼吸废气。
其中大呼吸废气罐区的储罐配置气相平衡管,在原物料卸车时,利用气相平衡
管连通槽罐车和储罐,将卸料排出的气体返回到槽车做平衡,实现密闭操作;卸料
使用的连接软管在卸料吹扫后,利用堵头封闭管口,避免废气排放。因此,罐区大
呼吸气仅考虑少量无组织排放。
小呼吸废气:储罐安装合适的呼吸阀,利用呼吸阀的工作压力(一般为
-50~100
mbarg)来平衡因存储温度日常变化而引起的罐内压力变化,隔绝储罐和外界的气
相交换;呼吸阀后通过集气管网将罐内超压呼出的气体收集后经最终进入焚烧炉。
具体排放情况见表
4.2.5-1。
表
4.2.5-1 罐区呼吸废气排放情况
位置
类别
存储物料
大呼吸
小呼吸
无组织排放
t/a
产生量
t/a
有组织排放
t/a
无组织排
放
t/a
小计
t/a
松节油罐区
原料罐
松节油粗品
0.365
/
/
/
0.365
产品罐
α-蒎烯
0.168
/
/
/
0.168
产品罐
β-蒎烯
0.083
/
/
/
0.083
松节油罐区 中间产品罐
左旋
α-蒎烯
0.03
0.002
5.40E-05
2.00E-04
0.030
101
北面罐区
中间产品罐
右旋
α-蒎烯
0.03
0.002
5.40E-05
2.00E-04
0.030
产品罐
普通级左旋
α-蒎烯
0.015
0.002
5.40E-05
2.00E-04
0.015
产品罐
普通级右旋
α-蒎烯
0.015
0.002
5.40E-05
2.00E-04
0.015
产品罐
优级左旋
α-蒎烯
0.015
0.002
5.40E-05
2.00E-04
0.015
产品罐
优级右旋
α-蒎烯
0.015
0.002
5.40E-05
2.00E-04
0.015
产品罐
重松节油
0.049
0.002
5.40E-05
2.00E-04
0.049
产品罐
重松节油
0.049
0.002
5.40E-05
2.00E-04
0.049
产品罐
重松节油
0.049
0.002
5.40E-05
2.00E-04
0.049
合计
0.882
0.018
0.0005
0.0018
0.885
注
1:4000 吨装置罐区和精制车间装置罐区产生废气量较小,本项目不做定量分析。
注
2:松节油罐区为依托现有储罐,小呼吸基本无新增,大呼吸由于周转量的变化有所增加。
(
4)污水站废气
项目考虑新增废水处理量导致污水站废气的新增
VOCs、NH3 等。VOCs 排放
系数参照《石化行业
VOCs 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环办〔2015〕104 号)中废水
处理厂
-废水处理设施 A 中 VOCs 的排放系数 0.005kg/m3,本项目一期废水处理量
为
35752t/a,VOCs 废气产生量为 0.179t/a,NH3 和 H2S 产生量类比现有工程废水收
集及处理过程排放系数(平均每立方废水
NH3 和 H2S 产生量分别为 5.51E-06t 和
2.66E-07t),本项目 H2S 产生量为 0.010 吨、NH3 产生量为 0.197 吨。公司污水收
集、输送系统和污水站全封闭,尾气收集后均排入
RTO 焚烧炉处理,收集率按 90%
计。
(
5)循环冷却水系统 VOCs
当换热器或冷凝器发生少量或微量腐蚀泄漏时,含
VOCs 的物料通过换热器泄
漏点从高压侧泄漏并污染冷却水。由于循环水冷却塔的汽提作用和风吹逸散,
VOCs
从冷却水中排入大气。现有工程污染源核算时,以循环水站容量核算循环水系统散
逸
VOCs。本项目未新增循环水站容量,因此无新增循环冷却水系统散逸 VOCs。
(
6)RTO 和气液焚烧炉焚烧尾气
精馏项目有机废气依托厂区内
RTO 焚烧炉装置,RTO 设计风量为 30000Nm3/h,
本项目新增风量在设计风量范围内,《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00t/a 气液焚
烧炉及
30000 m3/h 蓄热式焚烧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 年 11 月批复,
杭环建批
[2019]A022 号)中对企业 RTO 和气液焚烧炉焚烧达产工况的所有污染物
包含次生污染物排放进行了核算,同时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与现有项目类似,无新
102
增次生污染物,因此本报告不再量化核定
RTO 的基本污染物排放,下文不赘述。
(
7)车间氮气置换气
在精馏车间精馏釜更换产品或空置时间较长后重新开启生产时需要在进料前
对精馏系统进行氮气置换,氮气置换气接入车间废气管道。根据企业提供的产品切
换频次,氮气置换次数约
80 次/年、每次约 0.5h,排放时间为 40h/a。氮气置换废
气大部分为氮气,少量
VOCs,根据设备大小核算,VOCs 产生量约 0.48t/a,排放
量约
0.014t/a(瞬时最大排放速率 0.36kg/h)。接入废气管道,全部以有组织计。
废气源强情况见表
4.2.1-1。废气源强汇总见表 4.2.1-2。
103
表
4.2.1-1 本项目废气源强一览表
工序
/生产
线
装置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
核算方法
产生量
/(t/a)
工艺
效率
%
核算方法
排放量
/(t/a)
最大排放速率
(
kg/h)
精馏车间
1#~2#高塔
排气筒
DA001
非甲烷总烃
物料衡算
法
96.400
RTO
97
物料衡算
法
2.892
0.480
7200h
3#精馏釜
非甲烷总烃
7.700
97
0.231
0.040
4#精馏釜
非甲烷总烃
7.700
97
0.231
0.040
1~4#精馏塔
(釜)
无组织排
放
非甲烷总烃
4.200
密闭化,加强
管理
/
4.200
0.700
公用工程
反应釜氮气
置换
排气筒
DA001
VOCs
类比法
0.480
RTO
97
类比法
0.014
0.360
40h
储罐
排气筒
DA001
VOCs
系数法
0.017
RTO
97
系数法
0.0005
6.94E-05
7200h
无组织排
放
VOCs
系数法
0.8848
密闭化,加强
管理
/
系数法
0.8848
0.123
污水站
排气筒
DA001
VOCs
系数法
0.161
RTO
97
系数法
0.005
0.001
H2S
类比法
0.009
97
类比法
0.00027
3.57E-05
NH3
类比法
0.177
97
类比法
5.31E-03
7.38E-04
无组织排
放
VOCs
系数法
0.018
密闭化,加强
管理
/
系数法
0.018
0.002
H2S
类比法
9.52E-04
类比法
9.52E-04
1.32E-04
NH3
类比法
0.020
类比法
0.020
0.003
注:精馏过程有机废气主要以碳氢氧化合物为主,以非甲烷总烃计。
104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表
4.2.1-2 本项目废气排放源强汇总表
污染源
排放方式
产生量
/(t/a)
排放量
/(t/a) 最大排放速率(kg/h)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
111.800
3.354
0.560
无组织
4.200
4.200
0.700
小计
116.000
7.554
1.260
VOCs
有组织
112.502
3.375
0.921
无组织
5.101
5.101
0.825
小计
117.603
8.476
1.746
H2S
有组织
0.009
0.00027
3.75E-05
无组织
9.52E-04
9.52E-04
1.32E-04
小计
0.010
0.001
0.00014
NH3
有组织
0.177
5.31E-03
7.38E-04
无组织
0.020
0.020
0.003
小计
0.197
0.025
0.003
注:精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3、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
4.2.1-2。
表
4.2.1-2
点源污染源排放参数一览表
编号
名称
类型
排气筒底部中心地理坐标
排气
筒高
度
m
排气筒
出口内
径
烟气
流速
m/s
烟气温
度
℃
年排
放小
时数
经度
维度
DA001
RTO 排
气筒
一般排
气筒
119°27′34″
29°31′36″
25
1.2
7.37
100
7200
4.2.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所在地环境较为敏感,本项目废气嗅阈值相对较低。因此,废气需从源头
控制,辅以有效的末端治理措施。
4.2.2.1 源头控制根据废气产生途径,结合《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
从装备水平、加强设备密封、加强巡检及管理等角度采取以下措施,从源头控制无
组织废气产生。
(1)优先对储存、运输、生产设施等异味产生单元进行密闭,封闭不必要的
开口。由于生产工艺需求及安全因素无法密闭的,可采用局部集气措施,确保废气
收集风量最小化、处理效果最优化。对异味影响较大的污水处理系统实施加盖或密
闭措施,使用合理的废气管网设计,密闭区域实现微负压,确保异味气体不外泄。
105
(
2)在低沸点物料、溶剂出料时要尽可能采用密封系统(如密闭釜、槽)及
无泄漏隔膜泵输送,输送管道采用硬连接,采用计量泵计量;
(
3)反应过程中做好密闭和回流回收。只要工艺允许,反应过程中严格进行
密闭,定期检查阀门、管道连接处的密封情况,以减少反应过程中的溶剂无组织排
放;
(
4)本项目主要是精馏过程,提高真空系统密闭性,采用机械式真空泵,以
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真空泵的泵前及泵后均安装缓冲罐和冷凝器,真空尾气在多
级冷凝后进一步纳入末端废气处理系统;
(
5)精馏过程的产品切换前,均需用氮气置换反应釜内剩余废气,置换气接
入废气管路;
(
6)在精馏车间内精馏残液放料过程、尾气冷凝液放料过程,废气经置于桶
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车间废气管路,采用无缝对接的小型进料口的集气罩,最
大程度减少无组织排放;
(
7)物料转移过程尽量淘汰软连接,无法避免的投加物料软管管理要规范,
不能随意堆放。软管内壁残留部分物料,若处理不当会散发到大气中。用后的软管
要及时吹扫和清洗,清洗时应在密闭空间内集中清洗,散发出的废气集中收集排入
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清洗废水排入污水站处理。
(
8)对储罐呼吸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对于用量较小或不能采用储罐的物料,
在加料过程和中转过程中通过微负压技术控制泄漏,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
10)车间废水池密闭加盖,收集清洗水等;工艺废水采用隔油罐,废气可收
集。
(
11)企业定期开展 LDAR 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
12)企业设置专业环保管理人员,并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对产生异味
的重点 环节加强管理,按照
HJ 944、HJ 861 的要求建立台账。
4.2.2.2 末端治理1、废气收集
本项目各类废气的集气方式见表
4.2.2-1。
106
表
4.2.2-1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种类及推荐集合方式
工艺过程
方式
污染物排放方式
集气方式
物料贮存
储罐装卸
间歇
设置平衡管,呼吸口接入废气管路
储罐储料
连续
设置氮封,仅超压时瞬时接入废气管路
物料输送
泵输送
储罐处间歇排放
设呼吸阀
投料
泵投料
间歇
切换产品前氮气置换,废气接入废气管路;投料
时管道或集气罩收集废气接入废气管路
放空过程
反应釜
间歇
设放空阀,冷凝后接废气管路
减压回收
真空泵抽气
间歇
真空泵尾气经多级冷凝后接入废气管路
常压回收
呼吸口、放空管
间歇
设放空阀,冷凝后接废气管路
2、末端治理本项目废气处理措施见表
4.2.2-2 和图 4.2.2-2。
表
4.2.2-2 本项目废气处理情况一览表
车间
操作工序
主要拟预处理的废气因子
预处理
末端处理
精馏车间
氮气置换废气、精馏废气
各类挥发性有机物
冷凝
+车间喷
淋
水喷淋
+RTO
储罐贮存、
装卸
产品及原料装卸废气
各类挥发性有机物
平衡管
+废气
收集
水喷淋
+RTO
污水站
污水站废气
VOCs
封闭集气
水喷淋
+RTO
图
4.2.2-2 本项目废气处理示意图
本项目废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按废气主要成分,本项目新增废气主要为不
含氢气的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
(
1)不含氢气的工艺废气:本次精馏车间工艺废气采用多级冷凝回收+车间喷
淋预处理后送
RTO 焚烧处理。
(
2)其他废气
本次项目新增的储罐呼吸废气,这部分废气收集后,经预处理(水洗塔洗涤)
后,排入
RTO 焚烧处理;新增的污水站废气依托污水站废气收集及处置系统,收
集后进入
RTO。
107
4.2.2.3 恶臭控制措施
企业为香料香精生产企业,所有产品及原料均存在异味,因此,在上述废气污
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小节对恶臭控制措施进行详述。
本项目均设置负压引风收集系统,尽可能减少收集目标点的空间,减少收集所
需的风量,通过引压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收集,减少异味气体逃逸,同
时利用
RTO 做最终处理设施,将所有转化为有组织的异味废气进行高温氧化处理
除臭后高空排放。
1、精馏车间
(
1)进出料环节:一是储罐出料通过补充惰性化氮气进行压力平衡并保障储
罐安全,设备受料通过放空阀排出气体,经冷凝器、洗涤塔预处理后,收集进高浓
废气管道输送到
RTO 处理。
(
2)抽真空环节:精馏车间均为机械真空泵,真空泵废气经多级冷凝后的气
相通过系统放空阀排出,排放的废气作为高浓废气,先经车间洗涤塔洗涤预处理,
再汇集到高浓废气收集总管,最终送到
RTO 处理。
2、罐区
(
1)原料卸车环节:设置气相平衡管,卸车时利用储罐和槽车的气相连通,
进行汽液相的置换平衡,减少废气排放量。
(
2)储罐呼吸废气:储罐安装合适的呼吸阀,利用呼吸阀的工作压力(一般
为
-50~100 mbarg)来平衡因存储温度日常变化而引起的罐内压力变化,隔绝储罐和
外界的气相交换;呼吸阀后通过集气管网将罐内超压呼出的气体,引入末端废气处
理设施处理(喷淋
+RTO)后高空排放。
3、污水处理
车间污水池密闭加盖,车间工艺废水隔油采用废水罐;新增的污水站废气依托
现有污水站的封闭及吸风系统,收集后废气作为低浓废气作为
RTO 助燃风。
4.2.3 废气达标可行性分析4.2.3.1 废气处理可依托性
本项目废气处理不依托气液焚烧炉,全部依托厂区现有
RTO。根据企业提供的
基础资料,格林生物目前三室
RTO 设计风量为 30000m3/h,现有工程达产后全厂进
入
RTO 的风量约 27070 m3/h,剩余 2930m3/h 的处理能力。
108
本次项目新增风量主要来自新增精馏设备的抽风量,具体见表
4.2.3-1,本项目
总计新增风量约
750m3/h,在 RTO 负荷之内。
表
4.2.3-1 本项目新增风量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设备风量
1 号高塔
1 台
150m3/h
2 号高塔
1 台
150m3/h
3 号精馏釜
1 台
150m3/h
4 号精馏釜
1 台
150m3/h
合计
750m3/h
4.2.3.2 废气排放达标可行性
结合项目工程分析,主要废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见表
4.2.3-2。
根据表
4.2.3-2 可见,表中各主要废气因子的排放速率或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表
4.2.3-2 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废气名称
排放速率(
kg/h)
总排放
速率
(
kg/h)
排放标准
(
kg/h)
总风量
(
m3/h)
排放浓度
(
mg/m3)
排放标准
(
mg/m3)
是否
达标
本项目
现有项目
达产
非甲烷总烃
0.560
2.538
3.098
35
30000
103.274
120
是
本项目污染因子与现有厂区相似,根据企业现有项目监测的排气筒臭气浓度和
厂界监测结果(见表
4.2.3-2),目前企业排气筒臭气浓度和厂界监测均可达标。
表
4.2.3-2 现有项目臭气浓度调查结果
污染物
现有项目
标准值(无量纲)
臭气浓度(厂界)
<10
20
臭气浓度(排气筒)
849(最大值)
2000
4.2.4 废气非正常工况
项目非正常情况废气主要为生产时由于废气处理装置故障出现的非正常排放。
本环评主要考虑
RTO 系统处理装置故障而造成废气处理效率下降的问题,处理效
果下降至
50%(因有车间预处理及 RTO 应急设备),排放情况见表 4.2.4-1。
环评要求企业加强污染物处理装置的管理及日常检修维护,严防非正常工况的
发生,在非正常工况发生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使非正常工况对周围环境及保护
目标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109
表
4.2.4-1
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况
污染源
非正常排
放原因
污染物
非正常排放浓
度(
mg/m3)
非正常排放
速率(
kg/h)
单次持
续时间
/h
年发生
频次
/次
应对措施
精馏车
间有组
织废气
RTO 故障
非甲烷总烃
1410
42.3
1
1
停止生产,
维修设备
本项目新建一套吸收装置,当废气治理设施异常或检修时,做为废水站废气的
应急处理排放。
4.2.5 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采用冷凝
+吸收+焚烧法,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中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且污染物排放量不大,
能做到达标排放。只要企业加强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项
目排放的废气对敏感点和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2.6 恶臭影响分析
(
1)恶臭物质及危害
恶臭物质是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有时还会引起呕吐,影响人体健康,是对人产生嗅觉伤害、引起疾病的公害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条例已对防治恶臭污染作了规定。近年来
我国已制定了有关恶臭物质的排放标准和居民区标准。
恶臭来源:迄今凭人的嗅觉即能感觉到的恶臭物质有
4000 多种,其中对健康
危害较大的有硫醇类、氨、硫化氢、甲基硫、三甲胺、甲醛、苯乙烯、铬酸、酚类
等几十种。有些恶臭物质随着废水、废渣排入水体,不仅使水发生异臭异味,而且
使鱼类等水生生物发生恶臭。恶臭物质分布广,影响范围大,已经成为公害,在一
些地方的环保投诉中,恶臭案件仅次于噪声。
恶臭危害:①危害呼吸系统。人们突然闻到恶臭,就会产生反射性的抑制吸气,
使呼吸次数减少,深度变浅,甚至会暂时停止吸气,即所谓
“闭气”,妨碍正常呼吸
功能。②危害循环系统。随着呼吸的变化,会出现脉搏和血压的变化。如氨等刺激
性臭气会使血压出现先下降后上升,脉搏先减慢后加快的现象。③危害消化系统。
经常接触恶臭,会使人厌食、恶心,甚至呕吐,进而发展为消化功能减退。④危害
内分泌系统。经常受恶臭刺激,会使内分泌系统的分泌功能紊乱,影响机体的代谢
110
活动。⑤危害神经系统。长期受到一种或几种低浓度恶臭物质的刺激,会引起嗅觉
脱失、嗅觉疲劳等障碍。
“久闻而不知其臭”,使嗅觉丧失了第一道防御功能,但脑
神经仍不断受到刺激和损伤,最后导致大脑皮层兴奋和抑制的调节功能失调。⑥对
精神的影响。恶臭使人精神烦躁不安,思想不集中,工作效率减低,判断力和记忆
力下降,影响大脑的思考活动。
高浓度恶臭物质的突然袭击,有时会把人当场熏倒,造成事故。例如在日本川
崎市,
1961 年 8~9 月就曾连续发生三次恶臭公害事件,都是由一间工厂夜间排放
一种含硫醇的废油引起的。恶臭扩散到距排放源
20 多公里的地方,近处有人当场
被熏倒,远处有人在熟睡中被熏醒,还有人恶心、呕吐、眼睛疼痛等。
2、本项目恶臭影响分析
根据现有厂界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厂界臭气浓度为
<10,能够满足厂界臭气浓
度限值。同时,为降低恶臭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本项目主要从源头
控制、末端治理、日常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恶臭防治措施,详见
4.2.2.3 章节。为控
制本项目恶臭污染物影响,本次项目设置负压引风收集系统,尽可能减少收集目标
点的空间,减少收集所需的风量,通过引压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收集,
减少异味气体逃逸,同时利用
RTO 做最终处理设施,将所有转化为有组织的异味
废气进行高温氧化处理除臭后高空排放,以减小恶臭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
响。根据现状
RTO 运行监测数据,厂区内现有 VOCs 废气去除效率可达到 97%以
上,现有
RTO 运行负荷 80%的情况下,臭气浓度约为 173,现状已对厂内异味有
较大程度的改善。本项目总体来说废气排放量不大,根据设计单位设计方案,提升
负荷的情况下,仍可以满足
VOC 的去除效率。根据现状调查及园区计划,格林生
物厂区周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无村庄等环境空气敏感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后恶臭基本不会对新安江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各敏感点产
生明显不良影响。
4.2.7 废气监测要求根 据 《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技 术 规 范 专 用 化 学 产 品 制 造 工 业 》
(
HJ1103-2020)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营运期废气监测计划如下。
表
4.2.7-1
项目营运期废气监测计划表
类别
监测点
监测项目
频率
执行标准
有组织
RTO 排气筒 DA001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1 次/季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GB16297-1996)
无组织
厂界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1 次/半年
111
4.3 水环境影响分析
4.3.1 废水源强精油分离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公用工程废水主要为循环水站污水、设备清洗、
检修废水、地面保洁水、废气吸收废水、真空泵废水等。
(
1)循环水站污水
本项目依托现有循环冷却水系统,本项目循环水量需求为
300m3/h,类比现有
工程循环水系统污水产生量,本项目每天排放废水约
10t,即 3000t/a,该股废水污
染物浓度较低,类比现有企业情况(表
2.8.5-2),COD 约 80mg/L,直接排入污水
站处理。
(
2)设备清洗、检修等废水
本项目年生产
50~120 批次,根据设备情况,本项目塔釜体积合计约为 200m2,
约
5 批次生产结束后清洗 2-3 次,因此一次清洗塔釜等设备清洗水用量约 500t,设
备清洗年用水量约为
25000t。本项目产品和工艺与企业现有产品类似,根据企业现
有项目实施情况(表
2.8.5-2),废水水质平均 COD 约 2000mg/L。
检修洗釜水、质检废水,不涉及溶剂清洗,预计新增废水量为
2000t/a,类比
企业现有情况(表
2.8.5-2),废水水质平均 COD 约 2000mg/L。
(
3)地面保洁水
日常地面清洁产生的废水,
地面冲洗用水以
5t/d 计,预计新增废水量为 1500t/a,
本项目产品和工艺与企业现有产品类似,根据企业现有项目实施情况(表
2.8.5-2),
废水水质平均
COD 约 300mg/L。
(
4)废气吸收废水
精馏车间废气先经喷淋预处理,后再经水喷淋
+RTO 处理后排放,类比现有项
目新增喷淋废水
3000t/a,本项目废气因子与现有产品基本相同,根据企业现有项
目实施情况(表
2.8.5-2),废水水质平均 COD 约 2000mg/L。
(
5)真空泵废水
车间因工艺需要设置
2 台蒸汽喷射泵,约 3-5 天更换真空废水,每台每次产生
量为
2.0t,则本项目真空废水产生量为 400t/a,废水污染物主要是 COD 等。根据企
业现有项目实施情况(表
2.8.5-2),废水水质平均 COD 约 2000mg/L。
(
6)初期雨水
本项目新建罐组,增加了初期雨水集水范围。初期雨水量参考《石油炼制工业
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45-2014)》,污染雨水量按一次降雨污染雨水总量
112
和调蓄设施的溶剂和排空实际确定,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
Qs 为污染雨水流量,单位为 m3/h。
Fs 为污染区面积,单位:m2;Hs 为降雨深度,单位:mm,宜取 15~30mm,取大值;Ts 为污染雨水调蓄池排空时间(h),宜为 48~96h。
本项目新建罐区占地面积为
2400m2 计,建德平均降雨天数 163.9 天,以日均
收集降水
3h 计。估算得该厂区初期雨水量约 750m3/a。类比现有项目(表 2.8.5-2),
初期雨水水质
COD 约 200mg/L。
(
7)生活污水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8 人,职工生活用水量以 50L/人·d 计,年工作日 300 天,
则生活用水量为
120t/a,排水量以 85%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102t/a。污水水质
参照城市污水水质为:
CODCr350mg/L、氨氮 35mg/L。
废水排放源强见表
4.3.1-1。
表
4.3.1-1 本项目废水排放源强
生产
工序
废水名称
排放
规律
主要污染物
废水量
CODCr
mg/L
去向
t/d
t/a
本项
目
设备清洗、检修废水
间歇
COD 等
90.00
27000
~2000
污水站高浓废水进口
地面保洁水
间歇
COD 等
5.00
1500
~300
污水站低浓废水进口
废气吸收废水
间歇
COD 等
10.00
3000
~2000
真空泵废水
间歇
COD 等
1.33
400
~2000
初期雨水
间歇
COD 等
2.50
750
~200
循环水站
连续
COD 等
10.00
3000
~80
生活污水
间歇
COD、氨氮等 0.34
102
~350
合计
高浓废水
/
/
90.00
27000
~2000
低浓废水
/
/
27.84
8752
~820
合计废水
/
/
119.17
35752
~1720
4.3.2 废水收集系统本次项目厂区实施过程中应综合考虑现有工程进一步完善废水分类收集系统,
包括雨水收集排水系统、低浓度废水收集系统及高浓度废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
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在考虑各废水有效处理的基础上,根据废水特征分质收集,将含高浓度废水单
独收集,纳入厂区高浓废水预处理系统,低浓度废水纳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113
厂区内废水分类收集系统应防止渗漏并确保
100%的废水收集率,工艺废水输
送实行管道化,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废水收集池应落实防腐设施,废水输
送拟采用明管高架方式,输送管道标准统一颜色及流向。废水处理设施出口与厂总
排口应密封相接,不得有分管或支管。设置标准的废水和雨水排放口,设置检查井,
便于观察采样。
4.3.3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水处理依托企业现有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
700t/d,采用“气浮+水解
酸化
+厌氧+生化+A/O+芬顿氧化”处理工艺,对高浓、高盐废水单独预处理后和低
浓废水一起处理达标后纳管。污水站设计进水水量、水质见表
4.3.3-1,设计出水水
质见表
4.3.3-1。
图
4.3.3-1 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
114
表
4.3.3-1 污水站设计进水水量水质指标 单位:mg/L
产品
废水种类
发生量
t/d
污染因子
去向
COD
含盐量
氨氮
高浓度工艺废水
酸性废水
150
15000
9000
10
中和沉淀池
碱性废水
200
10
低浓度废水
低浓度废水
350
4000
/
5
低浓度水池
合计
700
9500
4500
7.5
/
表
4.3.3-2 污水站设计出水水质指标 单位:mg/L
水质指标
设计出水标准
化学需氧量(
CODCr):mg/L
≤200
SS:mg/L
≤70
色度:倍
≤80
氨氮:
mg/L
≤25
总磷:
mg/L
≤5
总氮:
mg/L
≤30
AOX:mg/L
≤8
石油类:
mg/L
≤10
TDS:mg/L
≤2000
电导率:
μs/cm
--
pH 值
6~9
4.3.4 废水排放达标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废水采用
“气浮+水解酸化+厌氧+生化+A/O+芬顿氧化”处理工艺,属于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中废水污染防治可行
技术。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排放情况见表
4.3.4-1。
表
4.3.4-1 全厂废水排放情况
废水
废水量排放量
污染物浓度
(mg/L)
t/a
t/d
CODcr
现有项目
(含在建项目)
高浓度废水
58428
194.76
~7500
低浓度废水
103492
344.97
~650
小计
161920
539.73
~2500
本项目
高浓度废水
27000
90.00
~2000
低浓度废水
8352
27.84
~820
小计
35752
119.17
~1720
合计
高浓度废水
85428
284.76
~6500
低浓度废水
111844
372.81
~720
小计
197672
658.91
~3150
115
从水量上看,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排放量(含在建项目)为
658.91t/d<700t/d,
高浓废水排放量(含在建项目)为
284.76 t/d<350t/d,污水站能够满足本项目污水
处理需求。
本项目水质简单,主要为公用工程废水,高浓废水平均
CODCr 约 2000 mg/L,
低浓废水均
CODCr 约 820 mg/L,均小于现有项目废水平均浓度,结合现有污水站
实际运行情况,类比企业现有监测数据,
COD 排放浓度约为 126~150mg/L,可满
足相应排放要求。
综上,在进行有效预处理、配套污水站达到设计处理效果的情况下,本项目污
水可实现达标排放。
4.3.5 项目废水排放信息汇总
表
4.3.5-1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
种类
排放
去向
排放规
律
污染治理措施
排放口编
号
排放口
设置是
否符合
要求
排放口
类型
编号
名称
工艺
是否为可
行技术
1 真空泵废水 CODCr
格林
生物
厂内
污水
站
间歇排
放
TW001
综合污
水处理
系统
气浮
+水
解酸化
+
厌氧
+生
化
+A/O+
芬顿氧化
是
DW001
是
企业总
排口
2
设备清洗及
检修废水
CODCr
间歇排
放
3
废气处理废
水
CODCr
间歇排
放
4
地面保洁废
水
CODCr
间歇排
放
5
生活污水
CODCr
间歇排
放
6
后期雨水
CODCr
pH、
COD
排入附
近
水体
间断排
放,排放
期间流量
不稳定且
无规律,
但不属于
冲击型排
放
/
/
/
DW002
是
雨水排
放
116
表
4.3.5-2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
号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经纬度
废水
(
t/a)
排
放
规
律
间
歇
排
放
时
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
种类
国家或地
方污染物
排放标准
浓度限值
(
mg/L)
1
DW001 119°27′33″ 29°31′31″
25640
间
歇
不
定
期
建德市三
江生态管
理有限公
司
CODCr
50
氨氮
5
4.3.6 废水环境影响分析企业属于建德三江水务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水排放
量为
119.2 m³/d,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够达到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
建德市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位于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五马洲
片区。建德市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达
3000 吨/日,二期污
水处理能力
1.5 万吨/日(分两批建设,第一批 0.75 万吨/日已经建成)。规划在现
状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最终建成日处理能力达
3.6 万吨的污水处理厂,
同时处理三个区块的污水。
建德市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总规模为
383.25 万 t/a(10500t/d),根
据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公布的标排口在线监测数据,
2024 年污水
处理厂平均废水量为
375 万 t/a(10246t/d)。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水排放量为
119.2t/d,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范围内,因此项目废水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同时污水处理厂现已启动二期工程剩余处理能力设计和建设工作,建设
完成后,区域污水处理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废水能够依托园区
集中污水处理厂实现纳管处理。
4.3.7 监测计划
根 据 《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技 术 规 范 专 用 化 学 产 品 制 造 工 业 》
(
HJ1103-2020)等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废水自行监测计划见表 4.3.7-1。
117
表
4.3.7-1 废水自行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废水
总排口
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流量
自动监测
雨水排放口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月
/次
4.4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4.4.1 噪声源强
本项目噪声源为室内各类操作设备及泵运转噪声,噪声源强约为
75~90dB(A)
之间,具体见表
4.4.1-1 和表 4.4.1-2。
118
表
4.4.1-1 项目噪声污染源源强表(室内声源)
建筑
物名
称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m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
措施
距室内边
界距离
/m
室内边界
声级
/dB
(
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
入损失
/dB(A)
建筑物外噪声
(声压级
/距声
源距离)
/(dB
(
A)/m)
声压级
/dB
(
A)
建筑物外
距离
X
Y
Z
综合
车间
蒸汽喷射泵
不锈钢材质
140
105
0.5
80
基础减
振、厂房
隔声
2
64.27
全天
20
38.27
1
强制循环泵
不锈钢材质
140
107
0.5
80
2
64.27
全天
20
38.27
1
隔膜泵
不锈钢材质
150
100
0.5
80
2
64.27
全天
20
38.27
1
物料输送泵
不锈钢材质
150
100
0.5
80
2
64.27
全天
20
38.27
1
循环水输送泵
碳钢材质
160
110
0.5
80
2
64.27
全天
20
38.27
1
塔顶冷凝器
不锈钢材质
155
100
4
75
2
64.27
全天
20
38.27
1
二级冷凝器
不锈钢材质
150
100
1
75
2
64.27
全天
20
38.27
1
主冷凝器
不锈钢材质
145
100
1
75
2
69.27
全天
20
43.27
1
表
4.4.1-2 项目噪声污染源源强表(室外声源)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m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声压级
/距声源距离)/(dB(A)/m)
真空泵机组
不锈钢材质
138
90
0.5
80
基础减振
连续
真空泵机组
138
95
0.5
80
基础减振
连续
119
4.4.2 污染防治措施
(
1)营运期加强日常设备维护,避免非正常突发设备噪声的产生,车间内合
理布置设备;
(
2)加强工人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
(
3)企业在作业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执行关门、窗作业并加强设备的
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噪声的产生。
4.4.3 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于生产车间的各类泵及空压机、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机
械噪声,经过墙体和距离衰减后,预计本项目噪声对厂界的贡献较小。同时,本项
目建设过程中将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的产生;
并对上述噪声源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完善噪声控制措施。生产过程
中应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
生的高噪声现象。
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21)中的推荐模型,
采用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式
——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
预测结果见表
4.4.3-1。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对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
和叠加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的限值要求。
表
4.4.3-1 项目噪声预测结果表
序号
预测点
贡献
值
在建项目
贡献值
现状监测值
叠加值
标准值
达标分
析
(dB)
昼间
(dB)
夜间
(dB)
昼间
(dB)
夜间
(dB)
昼间
(dB)
夜间
(dB)
1
厂界东
18
44
59
47
59
49
65
55
达标
2
厂界南
28
48
60
50
60
52
达标
3
厂界西
42
50
60
53
60
55
达标
4
厂界北
25
48
58
51
58
53
达标
总体上说,本项目实施后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厂界
50 米
范围内无以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敏感点,因此只要企业
加强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其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120
4.4.4 监测计划
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详见表
4.4.1-2。
表
4.4.1-2
噪声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执行排放标准
噪声
厂界四周
等效连续
A
声级
1 次/季度,昼、夜进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4.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4.5.1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精油分离项目工艺过程不产生固废。公用工程固废为尾气冷凝液、危化品包装
材料、废水站浮油及污泥、废机油等。
(
1)冷凝液
根据本项目废气处理情况,项目尾气冷凝液产生量约
20t/a(HW11),厂内自
行处置或委托处置。
(
2)污水站浮油及污泥
根据本项目新增废水量,类比现有企业污水站浮油产生量,本项目污水站浮油
产生量约
6t/a(HW08),厂内自行处置。类比可知污水站污泥量约 50t/a(HW08),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3)含危化品废包装
本项目部分危化品为桶装,部分物料为袋装,破损包装桶和沾有化学物质的包
装材料必须作为危险固废委托危废中心处置,预计产生量约
2t/a。
(
4)设备维修废机油
产生量约
2t/a(HW08),厂内自行处置。
(
5)生活垃圾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8 人,按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kg/d 估算,新增生活垃
圾量约
3.0t/a。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
4.5.1-1。
121
表
4.5.1-1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来源
危险废物名称
类别
代码
产生量
(
t/a)
产生工序 形态
有害成分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贮存方式
处置或利用方式
公用工程
尾气冷凝液
危险废物
900-013-11
20
尾气冷凝
液
有机物等
T
厂内废液区暂存
厂内焚烧
/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
污水站浮油
危险废物
900-210-08
6
污水站
液
浮油
T/In
厂内废液区暂存
厂内焚烧
/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
污水站污泥
危险废物
900-210-08
50
污水站
固
/液
污泥
T/I 厂内危废库防渗编织袋暂存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危化品包装材料
危险废物
900-041-49
2
原料拆包
固
包装物
T/I 厂内危废库防渗编织袋暂存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机油
危险废物
900-249-08
2
设备维修
液
机油
T/I
厂内废液区暂存
厂内焚烧
/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900-099-S64
3
劳动
固
/
/
/
/
合计
83.00
122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4.5.2 环境管理要求(
1)项目固废收集、暂存措施
本项目固废贮存依托企业现有固废暂存场所及废液储罐区。企业现有固废暂存
库
1 间,面积为 500m2,危险固废吨包/桶装位占地面积约为 1.44m2,考虑吨包/桶
装堆叠层数为
2 层,危废仓库最大堆放系数为 0.8,则危废仓库最大储存能力约为
555 吨,本项目在危废库暂存危废量为 52t/a,全厂在危废库暂存危废量为约 1160t/a,危废暂存库可存放约半年危废量,因此本项目危险废物可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库暂
存。危废仓库按照危险化学品贮存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按照危险废物应按照危废类
别、性质采用桶装、袋装等形式进行分类分区存放,具体分区情况见图
4.5.4-1 和
图
4.5.4-2(北侧和西侧连通),并按 HJ1276 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在
包装上明确各个危废种类、主要物质,企业应根据各危废产生工序,明确各类残液
是否相容,禁止将不相容的危废混装,危废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
GB18597)相关要求,危废定期及时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根据现
场调查,企业现有固废库已做地面硬化和防渗防漏处理,满足防风、防雨、防晒、
防渗漏要求,并设置了渗滤液导流沟。
企业已在焚烧炉西侧建设了一个废液罐区(
2 个 103m3 储罐,2 个 10m3 储罐),
作为废液焚烧炉的废液暂存区,产生的废液桶装通过密闭管路提升至储罐区,采用
隔膜泵入釜,废液储罐区按照原料罐区要求进行设计,设置围堰,按照有关要求进
行防火、防渗等措施,废液储罐废气收集后进入焚烧炉焚烧。气液焚烧炉日常废液
燃烧能力为
13.3t/d,则废液罐区内废液平均约 14 天完全周转一次,废液罐区最大
存储量在
4114t/a 左右(废液罐有效容积按 80%计),基本能够满足本项目实施后
全厂固废暂存及处置的要求。
表
4.5.4-1 危险废物贮存概况
贮存
场名
称
危废名称
危废
类别
危废代码
位置
规格
贮存方式
贮存能
力
贮存
周期
危废
暂存
库
危化品废
包装、污水
站污泥、污
水站浮油、
废机油等
HW49HW08HW11HW06
900-041-49900-013-11900-249-08900-210-08900-402-06
厂区
东侧
500m2
防渗漏编织
袋装
/桶装
555t/a
半年
废液
罐区
釜液、前馏
分等
HW11 900-013-11
厂区
西侧
240m3
罐装
4114t/a
14 天
123
图
4.5.4-1 危险仓库分区情况(北侧)
图
4.5.4-2 危险仓库分区情况(西侧)
(
2)固废处置措施
根据固废的不同性质,采取如下方式处置:
(
1)生产过程产生的馏分、精馏残液等液态危险废物,在厂内自行焚烧处置。
企业现有气液焚烧炉的废液处理设计能力为:
556kg/h,按年设计运行时间 7200 小
时计算,一年可处理废液
4000 吨/年,2024 年气液焚烧炉共计焚烧废液 3434.12 吨,
剩余处理能力为
565.88 吨/年。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实施后新增危废量 80t/a,其
中可自行处置的废液为
28 吨/年,未超过气液焚烧炉的废液剩余处理能,若全厂产
生的废液量超出气液焚烧规模,则企业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2)沾有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污泥等固态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
置。
本环评对固废转移和处置提出如下措施:
①遵守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转移过程应遵从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部令第 23 号)、《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
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转移联单,固废接收单位应持有固
废处置的资质,确保该固废的有效处置,避免二次污染产生。
124
②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
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
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
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④危险废物应按照危废类别、性质进行分区存放,间隔明显,包装完好无损;
并且危废暂存库库容应当满足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危险废物贮存需求。
综上所述,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各类固废
均能得到妥善处理。
4.6 地下水、土壤
4.6.1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污染物源
本项目废水主要通过管网输送至污水收集罐,且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因此,
本次评价认为废水收集和暂存系统、危废暂存库为本项目主要地下水污染源。
(
2)污染物类型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有
CODCr 等。
(
3)污染途径及情景分析
项目地下水产生污染的途径主要是渗透污染,主要渗透污染源可能来自于四个
方面,一是项目产生的污水排入周边水体中进而渗入补给地下水含水层中;二是固
体废物的渗滤液或井雨水产生的淋滤液渗入地下水含水层中;三是由于废水收集及
输送埋地管道发生破损进而渗透污染地下水;四是由于废水处理池池体及防渗层出
现破损发生泄漏进而污染地下水。
经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直接排入外环境水体中;项目产生的
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
一般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造成直接渗透污染;另外,本项目的废水收集和管道采用
明管架空形式进行。因此本项目对地下水造成渗透污染威胁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污水
收集管破损发生废水泄漏污染。发生污染物泄漏事故后,必须启动应急预案,分析
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预测和防治措施,迅速控制或切断事故事件灾
害链,使污染扩散得到有效抑制,最大限度地保护下游地下水水质安全,可将环境
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125
(
4)监测计划
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HJ1209-2021)
等文件,结合企业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计划见表
4.6.1-1。
表
4.6.1-1
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点
监测项目
频率
地下水
厂区对照点(办公区域)
35 项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特征因子:
丙酮、二甲苯、氯甲烷、乙醛、
石油烃、镍、丁醛、丙烯醛
1 次/年
一厂
G 车间西侧绿化带
2 次/年
三厂北、散棚堆场西侧绿化带
1 次/年
危废仓库
2 次/年
松节油罐区东侧绿化带
1 次/年
废气废液处置区域东北侧
新污水站区域
精馏车间区域
土壤
厂区对照点(办公区域)
45 项基本项目,特征因子:丙酮、
乙醛、
pH、石油烃(C6~C9)、
石油烃(
C10~C40)、2-丁酮、
丁醛、丙烯醛
表层样,
1 次/年
一厂
G 车间南、二厂罐区北
侧绿化带
二厂
M 车间北侧绿化带
危废仓库与事故应急池之间
绿化带
事故应急池南侧绿化带
松节油罐区南侧绿化带
原料库
2 东侧绿化带
废气废液处置区域东北侧
新污水站区域
三厂车间北、散棚堆场西侧绿
化带
45 项基本项目,特征因子:丙酮、
乙醛、
pH、石油烃(C6~C9)、
石油烃(
C10~C40)、2-丁酮、
丁醛
废水资源化车间东侧绿化带
精馏车间区域
45 项基本项目,特征因子:pH、
石油烃(
C6~C9)、石油烃
(
C10~C40)
4.6.2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精馏车间、废气处理系
统、废水收集系统以及危废暂存间等区域,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
垂直入渗。
(
1)大气沉降影响
大气沉降影响,主要是由于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通过大气沉降进入土壤环境,
126
其影响范围以厂区拟建地下风向为主。根据工程分析,车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污
染物经管道送入废气处理装置,经喷淋
+RTO 处理后高空排放。因此,总体来说,
本项目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方式对土壤影响不大。
(
2)地面漫流影响
对于地上设施来说,在事故情况和降雨情况下产生的废水可能会发生地面漫
流,进而污染土壤。本项目废水收集至废水罐后经管道排入厂区内综合废水站,再
进入建德市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污水系统。厂区内设有雨水收集明沟,厂区初期
雨水通过切换阀门,收集入初期雨水池,且在雨水排放口设置总阀门,一旦发生雨
水污染,立即关闭阀门,可将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送至废水收集系统,防止被污染
的雨水进入地表水。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全面防控事故废水和可能受污染的雨水发
生地面漫流,进入土壤。在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降雨和事故情况下的地面
漫流对土壤影响较小。
(
3)垂直入渗影响
对于地下或半地下工程构筑物,正常工况下按照相关要求落实防渗防漏措施,
防渗效果较好,不会发生垂直入渗情况。在事故情况下,防渗层开裂而造成物料、
废水污染物等的泄漏,通过垂直入渗进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因此,要求企业做
好日常土壤保护工作,根据场地特性和项目特征,制定分区防渗,环保设施及相关
防渗系统应定期进行检修维护,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一旦发生污染物泄漏应立即采
取应急响应措施,截断污染源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土壤风险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在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对所在地及周围
土壤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
4.6.3 地下水、土壤防控措施
(
1)源头控制
①对本项目车间、危废暂存间等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治和降低污染物跑、
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②优化厂内雨污水管网的设计,废水管网采用地上架空或明沟套明管的方式敷
设,沟内进行防渗处理,沟顶加盖防雨,每隔一定间距设检查口,以便维护和及时
查看管沟内是否有渗漏。
③生产废水采用专管防腐蚀管道收集、输移,以便检查、维护,废液输送泵建
127
议采用耐腐蚀泵,以防泄漏;地面集、汇水采用明沟(主要用于收集地面清洗水及
可能存在的少量跑冒废水);不同废水的收集管采用不同颜色标出,便于对废水管
道有无破损等进行检查。从源头上减少污水产生,有助于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防护。
加强设备维护和巡查,重点关注管道连接处、隐蔽处防腐防渗情况,以便发现设备
腐蚀渗漏情况并及时修复。
(
2)分区防渗
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
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
收集起来,集中送至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
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有区别的防渗原则。
根据本项目特点,结合
HJ 610-2016 相关要求,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
规范》(
GB/T50934-2013)确定本项目污染防治区分区类别。企业建设过程中应严
格按照相关建设规范要求,按照工程防渗设计标准要求切实落实厂区地面、罐区、
水池、管道等全方位防渗设计和建设。
本项目厂区内分区防渗设计要求见表
4.6.3-1,分区防渗图见图 4.6.3-1。企业现
状已将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罐区等做了重点防渗。
表
4.6.3-1
本项目厂区防渗措施一览表
污染防控区域
防渗系数
重点防渗区
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罐区等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0-7cm/s
一般防渗区
精馏车间、原料及成品仓库、废
气处理装置区等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0-7cm/s
简单防渗区
生活、办公等其他区域
一般地面硬化
128
图
4.6.3-1 分区防渗图
4.7 生态
本项目拟建于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五马洲片区,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工业区,不涉及生态保护措施。
4.8 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设置专项评价,详见专题一。
4.9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
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
4.10 污染源强汇总
本项目实施前后全厂三废排放情况见表
4.10-1。
129
表
4.10-1
本项目实施前后全厂三废排放情况
(单位:
t/a)
种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项目
排放量
本项目排
放量
以新带老削
减量
本项目实施后全
厂排放量
增减量
废气
SO2
2.821
/
/
2.821
/
NOx
26.6125
/
/
26.6125
/
烟尘
2.592
/
/
2.592
/
二噁英类
0.017g/a
/
/
0.017g/a
/
CO
22.460
/
/
22.460
/
HBr
0.128
/
/
0.128
/
HCl
1.737
/
/
1.737
/
硫酸雾
0.004
/
/
0.004
/
NH3
2.309
0.025
/
2.334
0.025
H2S
0.003
0.001
/
0.004
0.001
醋酐
3.979
/
/
3.979
/
丁醛
1.000
/
/
1.000
/
冰醋酸
0.148
/
/
0.148
/
仲丁醇
0.560
/
/
0.560
/
丁酮
0.474
/
/
0.474
/
二甲苯
0.046
/
/
0.046
/
氯甲烷
0.497
/
/
0.497
/
甲基四氢呋喃
2.253
/
/
2.253
/
乙醛
0.375
/
/
0.375
/
甲苯
0.331
/
/
0.331
/
正丙醛
0.037
/
/
0.037
/
甲醇
0.494
/
/
0.494
/
间戊二烯
1.562
/
/
1.562
/
乙醇
0.010
/
/
0.010
/
叔丁醇
0.114
/
/
0.114
/
乙酸乙酯
0.048
/
/
0.048
/
2,2-二甲氧基丙烷
0.047
/
/
0.047
/
环己酮
0.001
/
/
0.001
/
苯乙腈
0.002
/
/
0.002
/
异丙醇
0.024
/
/
0.024
/
苯乙酮
0.002
/
/
0.002
/
苯乙醇
0.007
/
/
0.007
/
丙烯醛
0.014
/
/
0.014
/
非甲烷总烃
31.914
7.554
/
39.468
+7.554
VOCs
70.515
8.476
/
78.991
+8.476
废水
废水量
161920
35752
/
197672
+35752
CODCr(排环境量)
8.096
1.788
/
9.884
+1.788
NH3-N(排环境量)
0.810
0.179
/
0.989
+0.179
130
固废
危险废物
6552.99
80.000
/
6632.990
+80.000
一般固废
77.400
3.000
/
80.400
+3.000
131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
/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非 甲 烷 总 烃等
喷淋
+RTO+25m 高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
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
DW001/综合污水排放口
CODCr
经管网送格林生物厂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经该污水站“气浮
+水解酸化+厌氧+
生化
+A/O+芬顿氧化”工艺
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准》
(GB8978-1996)中
三级标准
氨氮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中“其他企业”的限值要求
声环境
精馏车间
等效
A 声级
(
1)营运期加强日常设备维
护,避免突发设备噪声的产生,车间内合理布置设备;(
2)加强工人生产操作管
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
3)企业在作业时合理安排
作业时间,严格执行关门、窗作业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噪声的产生。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厂区内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文
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1、源头控制措施: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发生量,减少环境负担。2、加强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的维护和检修,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废水、危废等因泄漏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3、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渗透污染。4、设地下水、土壤监测井,加强跟踪监测。
生态保护措施
不涉及。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在设计、生产、经营等各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2、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禁止职工人员在车间内吸烟等。
132
3、定期对废水管道、治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加强对危废暂存场所的管理,防止发生泄漏事故。4、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防护口罩、防护面具、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具,黄沙、空桶等泄漏控制材料。5、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厂内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培训、演练。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排污许可管理要求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
度,根据《固定污染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企业排污许可管理类
别确定见下表
5-1。
表
5-1 《固定污染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摘录)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二十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专用化学产
品制造
266
化 学 试 剂 和 助 剂 制
造
2661,专项化学用
品制造
2662,林产化
学产品制造
2663(有
热 解 或 者 水 解 工 艺
的),以上均不含单
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林 产 化 学 产 品 制 造
2663
( 无 热 解 或 者 水 解 工 艺
的),文化用信息化学品
制造
2664,医学生产用信
息化学品制造
2665,环境
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
造
2666,动物胶制造2667,
其 他 专 用 化 学 产 品 制 造
2669,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主要从事香料、香精等生产,本项目属于简化管理,结合
格林生物现有生产情况,确定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建设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更新排污许可证。
2、其他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2018 年第 9 号
公告)、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自主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133
六、结论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12000吨/年精油分离项目位于建德经济开发区
(高新区块)五马洲片区,利用格林生物现有厂房组织生产。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
规划、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
项目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能够实现各项
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
求;实施清洁生产和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后,本项目
“三废”均能达标排放,
经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基本能维持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
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134
专项一:环境风险评价
4.8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4.8.1 评价目的和重点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本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建
成后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的损害程度,并提出合
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本项目事故概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
平。
环境风险评价重点以建设项目生产、储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预测运营过
程中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和泄漏等紧急情况对周边人身安全和环境影响程度、范围及
后果,并针对性地提出减少环境风险的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为本项目今后建设、运营
的环境风险管理提供依据,以达到尽量降低环境风险,降少环境危害的目的。
4.8.2 风险调查
4.8.2.1 建设项目风险源调查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种类较多,根据调查,本项目精馏车间涉及的生产工艺主要为精
馏;本项目主要涉及原辅材料、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排放的
“三废”污染物所涉及的危险
物质较多,其分布情况见表
4.8.2-1。
主要危险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资料见表
4.8.2-2。
表
4.8.2-1 危险物质分布情况
序号
单元名称
主要危险物质
一
生产装置
1
精馏车间
松节油粗品、松节油产品等
二
包装区
1
成品包装车间
精馏产品
三
储运设施
1
罐区
松节油粗品、松节油产品等
4
废液罐区
冷凝废液等有机废液
4
危废仓库
危化品废包装、污水站污泥等
四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1
管网
天然气
135
序号
单元名称
主要危险物质
2
辅助车间
机油
五
环保设施
1
气液焚烧装置
有机废液、天然气等
2
RTO 焚烧装置
天然气、
SO2、NOx、有机废气等
3
污水站
H2S、NH3、有机废气等
136
表
4.8.2-2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情况一览表
物质名称
相态
CAS 号
相对密度
(水
=1)
易燃、易爆性
毒性
备注
燃点(
℃)闪点(℃) 沸点(℃)
爆炸极限
(
%)
LD50
LC50
(mg/kg)
(mg/m3)
α蒎烯
液
80-56-8
0.86
255
33
156
0.8-7.1
3700(大鼠经口)
/
/
β蒎烯
液
1*开通会员可解锁*
0.866
255
34.9±5.8
166
/
4700(大鼠经口)
/
/
137
4.8.2.2 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建德高新产业园五马洲区块,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及位置详见表
4.8.2-4、图 4.8.2-1。
根据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调查,本项目周边风险范围内涉及新安江风景名胜区、
富春江国家森林公园等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不涉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以及其他特殊的地
下水资源保护区。
表
4.8.2-4 本项目环境敏感特征汇总
大气
大气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目标名称
行政村:五马洲村、千鹤村、姜山村、葛家村、顾家村、望山村、丰和村、绪塘村、梓源村、杨村桥村、官路村、西湖村、龙泉村、南峰村、东湖社区、总府社区、宝华洲社区、梅花社区、严陵社区;梅城镇中心小学、梅城初中南峰分校、严州中学梅城校区、千鹤绿洲小学、建德杭州广宇希望小学、梅城初中、杨村桥镇初中、建德市严州幼儿园、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严州校区);杨村桥镇骨伤科医院、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梅城镇中心卫生院;两江一湖新安江景区;富春江国家森林公园。
属性
居住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及其他
厂址周边
5km范围内人口数
大于
5 万
厂址周边
500m范围内人口总数
小于
500 人
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
200 米范围内
本项目化学品输送管线位于厂区内
确定大气环境敏感程度
E 值
E1 环境高度度敏感区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敏感特
征
功能敏感性分
区
24h内流经范围/km
其他,不涉及跨国界、跨省界
受纳水体
新安江
水质目标
III类、II类
判定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区
F
F1 敏感
环境敏感目标
分级
事故时本项目危险物质若泄漏到下游
10km范围内的内陆水体,涉及新安江
风景名胜区
判定地表水环境敏感目标分级
S
S1
确定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值
E1 环境高度敏感区
地下水
地下水环
境
敏感特征
功能敏感
性分区
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界定的地下水环境敏感区
判定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
G
G3 不敏感
包气带防
污性能分级
本项目区域包气带单层岩土层厚度
Mb≥1.0m,K≤1.0×10 -6cm/s,且分布
连续、稳定
判定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
D
D3
确定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E值
E3 环境低度敏感区
138
图
4.8.2-1 风险保护目标位置图
4.8.3 环境风险潜势判断
根据风险评价导则要求: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
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建设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
化分析,按照表
4.8.3-1 确定环境风险潜势。
表
4.8.3-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
E)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
P)
极高危害(
P1)
高度危害(
P2)
中度危害(
P3)
轻度危害(
P4)
环境高度敏感区(
E1)
IV+
IV
III
III
环境中度敏感区(
E2)
IV
III
III
II
环境低度敏感区(
E3)
III
III
II
I
注:
IV+为极高环境风险
139
4.8.3.1 P 的分级确定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通过对建设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参照导
则附录
B 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
本项目涉及多种危险物质,按下面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
Q:
n
n
Q
q
Q
q
Q
q
Q
2
2
1
1
式中:
q1,q2,. .,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 .,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需指出的是,本项目精馏项目配套新建原辅料罐区,原辅料储存主要依托精馏罐区
以及现有罐区和原料仓库实现储存。因此本次评价将精馏车间、罐区、原料仓库作为整
体危险物质储存单元,对其现有物质储存情况进行调查,并核算整体
Q 值,其 Q 值的
计算见表
4.8.3-2。
表
4.8.3-2 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序号
装置名称
物质名称
最大贮存
/在线量(t)
临界量
(t)
qi/Qi
1
废液罐区
有机废液
196
10
19.600
2
危废仓库
危险废物
23
50
0.460
3
焚烧炉
有机废液
0.56
10
0.056
4
天然气管道
天然气(甲烷)
0.86
10
0.086
5
罐区
环氧蒎烷
23.3
50
0.466
6
精馏车间
甲苯
0.95
10
0.095
丙烯醛
0.6
2.5
0.240
白油
1.83
2500
0.001
环氧蒎烷
0.4
50
0.008
艾伦檀香
3.44
100
0.034
异丙醇
1.78
10
0.178
甲醇
0.07
10
0.007
项目
Q 值∑
21.231
注:
1、危险废物评价参照导则中附录 B.2 中其他危险物质临界量推荐值中“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
(类别
2,类别 3)”对应推荐临界值计算 Q 值;有机废液参照 CODCr 浓度≥10000mg/L 的有机废液推荐
临界值计算
Q 值,临界量为 10t;本项目主要依托精馏车间、松节油罐区和精馏车间储罐区,根据罐区物
料储存情况,环氧蒎烷属于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
2,根据表 B.2,推荐临界量为 50t;精馏车间中
危险物质主要为甲苯、丙烯醛等,具体见表
4.8.3-2。
由表可知,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对应的临界量的比
值
Q 合计为 21.231,Q 值划分为 10≤Q<100。
140
2、行业及生产工艺(M)分析项目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对照风险导则附录
C 中表 C.1(见表 4.8.3-3)
评估生产工艺情况。具有多套工艺单元的项目,对每套生产工艺分别评分并求和。将
M
划分为(
1)M>20;(2)10<M≤20;(3)5<M≤10;(4)M=5,分别以 M1、M2、
M3 和 M4 表示。
表
4.8.3-3 行业及生产工艺(M)
行业
评估依据
分值
石化、化工、医药、轻工、化纤、有色
冶炼等
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
(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
氨工艺、裂解
(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
艺、过氧化工艺、氨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
10/套
无机酸制酸工艺、焦化工艺
5/套
其他高温或高压,且涉及危险物质的工艺过程 a、危险物质储存罐区
5/套(罐区)
管道、港口
/码头等 涉及危险物质管道运输项目、港口/码头等
10
石油天然气
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开采
(含净化)、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油库(不
含加气站的油库
)、油气管线 b(不含城镇燃气管线)
10
其他
涉及危险物质使用、储存的项目
5
a 高温至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
b 长输管道运输项目应按战场、管线分段进行评价。
本项目各生产装置单元生产工艺得分情况见表
4.8.3-4。
表
4.8.3-4 本项目行业及生产工艺情况汇总(M)
序号
工艺单元名称
生产工艺
数量
/套
M 分值
1
罐区
危险物质储存罐区
4
20
2
废液暂存罐
危险物质储存罐区
1
5
项目
M 值∑
25
因此本项目对应
M 值为 25,以 M1 表示。
3、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分级
根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和行业及生产工艺(M),按照表 4.8.3-5 确
定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
P),分别以 P1、P2、P3、P4 表示。
本项目
10≤Q<100,M 为 M1,对应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 P 为 P1。
表
4.8.3-5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判断(P)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
行业及生产工艺(
M)
M1
M2
M3
M4
Q≥100
P1
P1
P2
P3
10≤Q<100
P1
P2
P3
P4
1≤Q<10
P2
P3
P4
P4
4.8.3.2 环境敏感程度(E)的分级
141
(
1)大气环境
依据环境敏感目标环境敏感性及人口密度划分环境风险受体的敏感性,共分为三种
类型,
E1 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 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 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分级原则
见表
4.8.3-6。
表
4.8.3-6 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分级
大气环境敏感性
E1
周边
5 km 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 5 万人,
或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或周边
500 m 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 1000 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
线管段周边
200 m 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 200 人
E2
周边
5 km 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 1 万人,
小于
5 万人;或周边 500 m 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 500 人,小于 1000 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
线管段周边
200 m 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 100 人,小于 200 人
E3
周边
5 km 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小于 1 万人;
或周边
500 m 范围内人口总数小于 500 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 200 m 范围内,每
千米管段人口数小于
100 人
根据对项目拟周边
5km 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
构人口总数,以及周边需特殊保护区域、
500m 范围内人口总数的调查,本项目拟建地
北侧
“新安江”风景区为空气一类功能区,东北侧约 3.85km 处为富春江国家森林公园,
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为环境高度敏感区(
E1)。
(
2)地表水环境
依据风险事故情况下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受纳地表水体功能敏感性,与下
游环境敏感目标情况,共分为三种类型,
E1 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 为环境中度敏感区,
E3 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分级原则见表 4.8.3-7。其中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区和环境敏感
目标分级分别见表
4.8.3-8 和表 4.8.3-9。
4.8.3-7 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环境敏感目标
地表水功能敏感性
F1
F2
F3
S1
E1
E1
E2
S2
E1
E2
E3
S3
E1
E2
E3
4.8.3-8 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区
敏感性
地表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F1
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
Ⅱ类及以上,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一类;
或以发生风险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 h 流经范围内涉跨国界的
较敏感
F2
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
Ⅲ类,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二类;
或以发生风险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
142
敏感性
地表水环境敏感特征
24 h 流经范围内涉跨省界的
低敏感
F3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4.8.3-9 环境敏感目标分级
分级
环境敏感目标
S1
发生风险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
10 km 范围内、近岸
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区;或其他特殊重要保护区域
S2
发生风险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
10 km 范围内、近岸
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的: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
S3
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
10 km 范围、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
的两倍范围内无上述类型
1 和类型 2 包括的敏感保护目标
本项目废水经收集后纳入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送建德市三江生态管理
有限公司污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安江,排放口水体属
Ⅲ类水环境功能区。事故情
景时,废水纳入厂区事故应急池,现有事故应急池能够支撑全厂废水事故性排放,废水
不会直接进入周边水体,主要对污水站或园区污水厂造成冲击。若事故废水未收集至事
故应急池,危险物质泄漏至周边地表水体,周边地表水体属
II 类功能区。发生事故风险
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下游
10km 范围内涉及新安江风景名胜区、七里泷-
严东关风景名胜区。因此,本项目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区为
F1,环境敏感目标分级为
S1。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1)。
(
3)地下水环境
依据地下水功能敏感性与包气带防污性能,共分为三种类型,
E1 为环境高度敏感
区,
E2 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 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分级原则见表 4.8.3-10。其中地下
水功能敏感性分区和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别见表
4.8.3-11 和表 4.8.3-12。当同一建设
项目涉及两个
G 分区或 D 分级及以上时,取相对高值。
表
4.8.3-10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包气带防污性能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
G1
G2
G3
D1
E1
E1
E2
D2
E1
E2
E3
D3
E2
E3
E3
143
表
4.8.3-11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
敏感性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G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G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a
不敏感
G3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表
4.8.3-12 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
分级
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
D3
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D2
0.5m≤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Mb≥1.0m,1.0×10-6cm/s<K≤1.0×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D1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
“D2”和“D3”条件
Mb:岩土层单层厚度。K:渗透系数。
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以及其他特殊的地下水资源保
护区等地下水敏感区域,根据包气带防污性能,区域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环境低度敏
感区(
E3)。
4.8.3.3 各环境因素环境风险潜势判断根据对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及环境敏感程度的分析,本项目危险物质及工艺
系统危险性
P 为 P2,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别为 E1、E1、E3。
表
4.8.3-13 本项目各要素环境风险潜势
序号
要素
E 的分级
P 的分级
环境风险潜势
1
大气
E1
P1
Ⅳ+
2
地表水
E1
P1
Ⅳ+
3
地下水
E3
P1
III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
Ⅳ+
根据表
4.8.3-13 环境风险潜势划分,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Ⅳ+、地表水环境环
境风险潜势为
Ⅳ+;地下水环境环境风险潜势为 III。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
合等级为
IV+。
4.8.3.4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及范围(
1)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见表
4.8.3-14。
144
表
4.8.3-14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Ⅳ、Ⅳ+
Ⅲ
Ⅱ
Ⅰ
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 a
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
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
A。
根据上述环境风险潜势分析,对照风险导则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本项目综合环
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大气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各要素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分别为一
级、一级、二级。
(
2)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根据导则要求,结合大气毒性终点浓度预测到达距离(详见
4.8.6 节),本项目大
气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距建设项目边界
5km 范围。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范围为
项目周边新安江;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周边约
6
km2 范围。
4.8.4 风险识别
4.8.4.1 事故统计资料
风险评价以概率论为理论基础,将受体特征(如水体、大气环境特征或生物种群特
征)和影响物特征(数量、持续时间、转归途径及形式等)视为在一定范围内随机变动
的变量,即随机变量,从而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因此工业系统及其各个行业系统,历史
的事故统计及其概率是预测拟建装置和工厂的重要依据。本评价对化工系统有关的事故
资料进行归纳统计。
1、化工事故统计2018 年,全国共发生化工事故 176 起,死亡 223 人 。其中较大事故 11 起,46 人;
重大事故
2 起,43 人。化工事故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为 78 起、死亡 144 人,分别
占化工事故的
44.3%和 64.6%。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为 12 起、死亡 82 人,
分别占较大事故的
92.3%和 93.2%。中毒和窒息事故 32 起、39 人,分别占 18.2%和 17.5%;
爆炸事故
28 起、死亡 82 人,分别占 15.9%和 36.8%,其中化学爆炸为 26 起、死亡 78
人,分别占爆炸事故的
92.9%和 95.1%,物理爆炸只有 2 起、4 人,分别占 7.1%和 4.9%;
高处坠落事故
26 起、死亡 26 人,分别占 14.8%和 11.7%;机械伤害事故 21 起、死亡
13 人,分别占 11.9%和 5.8%;火灾事故 20 起、死亡 21 人,分别占 11.4%和 9.4%;灼
烫事故
12 起、死亡 9 人,分别占 6.8%和 4.0%;物体打击事故 7 起、死亡 5 人,分别占
145
4.0%和 2.1%;触电事故 5 起、死亡 5 人,分别占 2.8%和 2.2%;车辆伤害事故 5 起、死
亡
5 人,分别占 2.8%和 2.2%;淹溺事故 2 起、死亡 2 人,分别占 1.1%和 0.9%;其他
伤害事故
17 起、9 人,分别占 9.7%和 4.0%。
从地区来看,
2018 年事故总量居前列的省份是山东、江苏、辽宁、宁夏、江西、安
徽、四川、山西、湖北;死亡人数居前列的省份是河北、四川、江苏、辽宁、山东、新
疆、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全国共有
10 个地区发生了较大及以上事故,其中连续
三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地区是山东和四川;连续两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地区是
辽宁、吉林、江苏、河南和新疆。
2、典型事故案例
(
1)北京化工厂罐区连锁爆炸事件
1997 年 6 月 27 日晚,北京化工厂罐区,1 只石脑油储罐先发生泄漏,泄漏液体及
形成的可燃气体迅速扩散,遇点火源发生燃烧爆炸,燃烧及爆炸使罐区的乙烯
B 罐出现
塑性变形开裂,随后罐中液相乙烯发生突沸爆炸,被爆炸驱动的可燃物在空中形成火球
和火雨,向四周抛散,同时,冲击波使相邻的乙烯
A 罐倾倒,与 A 罐相连的管线断开,
大量液态乙烯从管口喷出,遇火燃烧。火势严重扩展,罐区严重破坏,最终有
9 人在事
故中丧生,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4.8.4.2 物质危险性识别本项目物质危险性识别主要包括原辅料、污染物、火灾和爆炸伴生
/次生物等。
(
1)物质危险性识别
本项目原辅料、产品、污染物等涉及较多物料,且较多物质为易燃液体,还涉及毒
性物质、易燃气体等。其中,
α-蒎烯、β-蒎烯等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18 版)》。
危险物质详细理化性质见表
4.8.2-2。
(
2)火灾和爆炸伴生/次生危害物质
本项目涉及的物料中,有较多易燃易爆有机物,具有火灾爆炸风险隐患。在发生火
灾爆炸情况下,各装置及储运系统主要气态伴生
/此生危害物质为 SO2、NOx、CO 及黑
烟、飞灰等烟尘;事故主要液态伴生
/次生危害物质为泄漏的物料及火灾事故扑救中产生
的消防废水,如不当操作有引发二次水污染的可能(受污染的消防水进入清下水系统、
雨水系统)。
146
4.8.4.2 过程潜在危险性识别
1、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工艺为精馏工艺,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
生产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泄漏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容易造成物料泄漏,另外废气吸收装
置因设备故障也会造成大量非正常排放,废气泄漏后大量挥发将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根
据本项目原料及产品特点,原料和产品带有香味,嗅阈值通常较低。生产过程中泄漏非
常容易大量挥发造成大气污染,极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周边敏感点及风景
名胜区。此外,本项目物料大多带有易燃性,易燃物料泄漏后生产场所浓度达到爆炸极
限,遇火星即造成燃烧甚至爆炸事故,从而可能对周边生产设施造成破坏性影响,并造
成伴生和次生污染事件。此外,生产过程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的密闭容器中进行,如操
作不当或反应失控,可能发生反应釜或其他压力容器爆炸,酿成火灾和物质泄漏事故,
造成大气环境污染。
生产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情况,泄露物料可能进入附近的水沟或河流等,会污染地表
水,造成水污染事故,同时物料泄漏到地表,可能污染地下水,造成地下水污染。
2、储运过程环境风险识别
本项目原辅料种类较多,主要通过储罐储存或桶装
/袋装贮存于原料仓库,各储存设
施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如下:
(
1)大气污染事故风险
大气污染事故主要是物料在储运过程中的泄漏,由于本项目多为液体物料,带有香
味,嗅阈值较低,一旦泄漏易引起挥发造成大气污染或造成感官不适。据调查,本项目
进出厂界物料多采用汽车运输方式,由供应商或用户组织车辆自运,运输过程有发生交
通事故的可能,如撞车、侧翻等,一旦发生此类事故,有可能导致物料泄漏。厂区内液
体物料多以管道形式运输,管道运输过程中存在泄漏的可能,易发生物料泄露造成环境
的污染。另外厂内储存过程中,由于设备开裂、阀门故障、管道破损、操作不当等原因,
也可能导致物料泄漏。
①存储车间及生产装置内的储存设施(储罐、容器)等的设计、制造、使用、管理、
维护不到位,储存管理欠缺,储罐安全附件如液位计等失灵,有可能因超压引起容器或
管道的泄漏、爆裂,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质的大量泄漏,会造成中毒、化学灼伤、火
147
灾爆炸事故。围堰、隔堤等设施不符合规范,一旦发生泄漏,造成的事故不利于事故控
制。
②储罐和相应管道及其安全附件设计、制造有缺陷,或使用过程中管理、维护、检
测不到位,可因安全附件失效导致过载运行、金属材料疲劳出现裂缝、受热膨胀受冷收
缩等原因,出现储罐、管道、阀门等破裂或渗漏,引起储罐爆破事故。如储罐未按规定
要求安装阻火器、呼吸阀等,可能会导致储罐内压力增加,有容器爆炸的危险。
③物料输送管道管理不到位,管道系统本体缺陷等原因导致有毒物质泄漏,可造成
中毒、化学灼伤等事故,易燃易爆物质泄漏会造成火灾、爆炸事故。检修槽、罐等过程
因清洗置换不彻底、安全措施不到位,有窒息、中毒的危险。
④物料在管道输送时,采用的泵、管道材料、管径以及输送速度、落差等不当,系
统内易产生、集聚静电,当系统内有空气存在时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遇静电火花极易发
生爆炸。
⑤在向储罐输送物料时,如控制系统出现故障或操作与判断失误,可能导致物料溢
罐,会引起人员中毒和化学灼伤事故,易燃物质会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原料卸料作业
过程中,储存容器泄漏、卸料管内剩余物料等泄漏或挥发、作业人员操作失误,导致易
燃物料的泄漏或挥发(尤其在高温季节),在通风不良情况下会形成爆炸性蒸气,遇点
火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物料的泄漏,会导致人员中毒和化学灼伤事故,毒害
性物料泄漏时易引起人员中毒窒息事故。
⑥管道由于设计和选材不合理、材料选用不当、安装不合理,或使用过程中由于管
理、检修、维护、检验不到位、工艺介质异常等原因,使管道出现腐蚀、裂缝、密封不
严等缺陷,导致泄漏甚至爆裂;阀门选型、选材、安装不合理,或使用过程中由于管理、
维护不到位、工艺介质异常等原因,阀门会出现本体裂纹、沙孔、腐蚀、密封面不严等
缺陷,导致泄漏。这些都会引发中毒、化学灼伤、烫伤、火灾、爆炸事故。当设备、阀
门、管道、储槽发生泄漏等现象,会造成原料挥发,在生产现场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
气体。
⑦若储槽、管道和阀门在设计、选材、制造时有缺陷,或管理、维护、检测不到位,
或操作失误,可导致物料的泄漏,可造成中毒事故,遇到点火源
(如作业过程中产生的
静电、敲击产生的火花、其它明火
),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输送氢气的管道的法兰
148
如未进行金属跨接,可能会产生静电危害,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⑧物料输送泵如果安装、使用不当,或材质、型号选择错误,因泵出口压力超过泵
壳压力或泵被腐蚀,有可能导致工艺中物料的外泄发生燃烧爆炸、人员化学灼伤和中毒。
如果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场所泵类设备不防爆,可能引发燃烧爆炸事故。
⑨物料输送泵如果转动部分不清洁、润滑性差,摩擦产生高温,轴承冒烟着火,可
能引发燃烧爆炸事故。泵类设备防护设施不当可产生机械伤害。泵类设备还产生噪声。
物料在管道输送时,采用的泵、管道材料、管径以及输送速度、落差等不当,系统内易
产生、集聚静电,若接地措施不当,当系统内有空气存在时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遇静电
火花极易发生爆炸。如采用离心泵输送液体,其叶轮如果不是有色金属,则可能由于撞
击产生火花,引起火灾或爆炸。
(
2)水污染事故风险
运输过程如发生事故性泄漏,则泄漏物料可能进入附近的水沟或河流等,会污染地
表水,造成水污染事故,同时物料泄漏到地表,可能污染地下水,造成地下水污染。厂
内储存过程如发生泄漏,则泄漏物料会进入污水收集系统,进而影响废水处理系统正常
运行。此外,泄漏的物料可能进入雨水收集系统,若直接外排引起水污染。本项目储罐
储存于集中罐区,桶装物料储存于原料仓库中,罐区设置围堰,车间设计收集沟,若发
生泄露事故,应按照应急预案将泄漏污染处置产生的污水导入事故应急池或污水处理系
统,可以有效控制水污染事故的发生。但若不能严格执行应急预案,造成物料直接外排
或影响污水处理负荷,而不能做到达标排放,则可能会造成二次水污染。
3、环保工程及公用工程危险性识别
(
1)公用工程
若厂区供水能力不足,容易引发消防水系统供应水量不足,发生事故后若未能得到
充分的消防救援,导致事故后果扩大。
(
2)环保工程
①废气处理设施
本项目生产废气经冷凝
+车间喷淋预处理后送末端处理装置,经水喷淋+RTO 处理
后达标排放,储罐装卸、污水站废气经收集后送水喷淋
+RTO 焚烧处理后排放。
②废水收集及废水处理站
149
废水收集设施泄漏导致废水泄漏至地面,进入雨水系统,继而影响周边地表水系统,
或废水由污水站池底或池壁渗入地下水系统中。
污水输送过程中,由于输送距离较长,污水输送管道腐蚀、破裂、连接不好等,发
生污水泄漏,流入雨水收集系统,未经处理后排放,可能会引起水污染。厂区内废水处
理系统故障、分析其原因主要为停电、高浓度废水冲击、处理设施故障等,一旦出现废
水处理的故障,将使废水处理效率降低或污水处理设施停止运转,使大量超标废水直接
进入园区管网,对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造成一定的冲击。根据项目废水特点,正常
工况下,车间工艺废水、设备检修洗釜水等高浓度废水经收集后送污水站高浓废水处理
系统,其他公用工程废水经收集后送低浓废水处理系统,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后纳入园区污水厂处理,一旦出现废水处理的故障,将使废水处理效率降低或污水处理
设施停止运转,使大量超标废水直接进入园区管网,对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造成一
定的冲击。
此外,厂区内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在消防灭火过程中产生的冲洗水或泄漏
事故中产生的喷淋废水等未经收集直接排放,或经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事故
废水进入雨水管网而污染附近水体或对污水处理系统造成较大冲击。
③危废仓库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固废暂存库及气液焚烧炉配套废液罐区储存。若危险
废物包装破损,导致含液体危废发生泄漏造成污染。根据调查,企业现有固废暂存库按
照危废仓库建设设置导流沟,并设计废水收集池,若发生泄漏,收集渗滤液送污水站处
理;废液罐区按照原料罐区要求进行设计,设置围堰,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防火、防渗等
措施。
④废液焚烧炉
本项目危险废物中废机油等危险固废依托企业焚烧炉实现厂区内无害化处置,若气
液焚烧炉尾气处理系统失效
(主要为人为原因)造成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同时由于企业
焚烧炉同时用于厂区内现有含氯废气的处置,含氯废气将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根据调
查,焚烧炉发生故障时,企业拟将含氯废气切换至备用生物系统处理后排放,减小对环
境的影响;或助燃气天然气管道泄漏,继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易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
不良影响;尾气喷淋液泄漏未及时收集进入地表水,或渗入土壤和地下水,会对周边地
150
表水、地下水及土壤造成较大影响。
最危险的伴生
/次生污染事故为泄漏导致火灾、爆炸,且由于爆炸事故对临近的设施
造成连锁爆炸破坏,此类事故需要根据安全评价结果确保消防距离达标。发生火灾时,
被污染了的消防水有可能通过厂区雨水管网进入园区雨水管网,进而对内河水体生态环
境造成突发性的污染事故。
本项目主要涉及危险介质及事故类型见表
4.8.4-3。
表
4.8.4-3 主要涉及危险性物质及事故类型
序号
装置单元
危险工艺
事故触发因素
主要危险物质
主要事故类型
1
精馏车间
/
部分原辅料具有易燃性、原辅料泄漏
原料、产品等
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爆炸
2
罐区
/
储罐破裂
原料、产品等
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爆炸
3
废液罐区
/
储罐破裂
有机废液等
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爆炸
4
废水站
/
(
1)废水处理系统故障;(2)废水处理系统故
障;(
3)在泄漏以及火灾事故的消防应急处置
过程中产生大量携带泄漏物料的消防水,处理不当有引发二次水污染的可能;(
4)泄漏物料进
入污水处理系统,造成污水站超负荷。
/
污染物超标排放
地下水污染
5
RTO 废气处
理系统
/
系统故障
有机废气
污染物超标排放
6
气液焚烧炉
/
①原料具有燃爆危险性;②运行中如果突然熄火而又未及时切断向炉膛供气、油或有机废气,使炉膛中的气体浓度继续增加。当油气或有机废气与空气的混合比达到爆炸极限,且刚熄火的炉膛内蓄热温度达到将爆炸性混合物点燃的温度,导致炉膛爆炸;③启动点火前炉膛内已经积蓄了油气或有机废气,当油气或有机废气与空气的混合比达到爆炸极限遇到明火而导致炉膛爆炸④系统故障
有机废液、天然气
有 毒 有 害 物 料 泄漏、火灾、爆炸;污染物超标排放
7
天然气管道
/
管道泄漏
天然气
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爆炸
8
危废仓库
/
危废散落,有毒有害物质泄漏
危险废物等
有毒有害物质泄
漏、地下水污染;火灾、爆炸引发的
次生污染
4.8.4.3 环境风险类型及危害分析
上述分析结果,本项目可能构成环境风险类型见表
4.8.4-4。
表
4.8.4-4 项目事故可能构成环境风险类型
风险源
主要分布
风险类别
环境危害
火灾
爆炸
毒物泄漏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地表、地下水
生产装置
精馏车间
√
√
√
√
√
√
151
储存系统
罐区
√
√
√
√
√
√
废液罐区
√
√
√
√
√
√
运输系统
天然气管道
√
√
√
√
√
环保工程
RTO
√
√
√
危废仓库
√
√
√
√
√
√
污水处理站
√
√
气液焚烧炉(含配
套)
√
√
√
√
√
√
火灾、爆炸和毒物泄漏等事故下,毒物向环境转移的可能途径和危害分析见表
4.8.4-5。
表
4.8.4-5 事故毒物向环境转移可能途径和和危害
事故类型
事故过程
毒物向环境转移途径
危害受体
环境危害
火灾
热辐射
大气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危害
物质燃烧产物
大气扩散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慢性伤害
毒物挥发
大气扩散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慢性伤害
伴生
/次生产物
大气扩散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慢性伤害
事故消防水
水体运输、地下水扩散
地表、地下水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事故固废物
土壤
地下水、生态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爆炸
冲击波
大气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危害
抛射物
大气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伤害
毒物挥发
大气扩散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慢性伤害
事故消防水
水体运输、地下水扩散
地表、地下水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事故固废物
土壤
地下水、生态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毒物泄漏
毒物挥发
大气扩散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慢性伤害
事故喷淋水
水体输运、地下水扩散
水、地下水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事故固废物
土壤
地下水、生态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4.8.4.5 风险识别结果
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汇总见表
4.8.4-6。厂区危险单元分布见图 4.8.4-1。
表
4.8.4-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
序号
危险单元
主要危险物质
环境风险类型
环境影响途径
可能受影响的环境
敏感目标
1
精馏车间
原料、产品等
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爆炸
大气、水体运输、地下水扩散、土壤
大气环境,地表、
地下水环境
2
罐区
原料、产品等
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爆炸
大气、水体运输、地下水扩散、土壤
大气环境,地表、
地下水环境
3
废液罐区
有机废液等
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爆炸
大气、水体运输、地下水扩散、土壤
大气环境,地表、
地下水环境
4
天然气管道
天然气
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爆炸
大气、水体运输、地下水扩散、土壤
大气环境,地表、
地下水环境
5
气液焚烧装置废气处理
系统
有机废液、天然气、氨水、
液碱、焚烧尾气
有毒有害物料泄
漏、火灾、爆炸、
污染物超标排放
大气、水体运输、地下水扩散、土壤
大气环境,地表、
地下水环境
6
RTO 废气处
理系统
有机废气
污染物超标排放
大气
大气环境
7
废水站
生产废水、事故废水、泄漏
有毒有害物料泄
水体运输、地下水
地表、地下水环境
152
序号
危险单元
主要危险物质
环境风险类型
环境影响途径
可能受影响的环境
敏感目标
漏
扩散、土壤
8
危废仓库
危废暂存区
危险废物
有毒有害物料泄漏
大气、水体运输、地下水扩散、土壤
图
4.8.4-1 厂区危险单元分布图
4.8.5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4.8.5.1 风险事故情形设定
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选择对环境影响较大并具有代表性的事故类型,设定风险事
故情形。通过对本工程各装置和设施的分析,本项目风险评价的最大可信事故主要来源
于储罐燃烧对环境的影响。(
1)根据调查,本项目所涉及的原料及产品种类较多,多
为碳氢氧化合物,遇火种、热源能引起燃烧爆炸,发生事故后对周围较远处产生影响;
同时产品一般沸点较高,不易挥发,相对于燃烧过程中产生的
CO,产品毒性较低。综
合考虑原辅料消耗情况,本次评价以
α-蒎烯作为代表性物质,并以α-蒎烯储罐燃烧产生
CO 作为最大可信事故。
最大可信事故及其概率见表
4.8.5-1。
表
4.8.5-1 建设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一览表
序号
装置
最大可信事故情景描述
危险因子
泄漏孔径
发生概率
/年
1
α-蒎烯成品储罐
α-蒎烯燃烧导致次生污染
CO
/
/
153
4.8.5.2 源项分析1、α-蒎烯燃烧导致的次生污染
根据风险导则附录
F,火灾伴生/次生一氧化碳产生量按下式进行计算:
G 一氧化碳 = 2330qCQ
式中:
G 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的产生量,kg/s;C ——物质中碳的含量,%;q ——化学不完全燃烧值,取 1.5%~6.0%;Q ——参与燃烧的物质量,t/s。
本次评价假定α
-蒎烯储罐发生火灾,火灾事故持续 60min;本次评价化学不完全燃
烧值取
6%,则 CO 产生量为 272.7kg。
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源强见表
4.8.5-3。
表
4.8.5-3 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源强
序
号
风险事故
情形描述
危险
单元
危险物
质
影响途径
释放或泄漏
速率
/(kg/s)
释放或泄漏
量
/kg
蒸发速率
/(kg/s)
蒸发量
/kg
1
α
-蒎烯燃烧
罐区
CO
大气扩散
0.15
272.7
/
/
4.8.6 风险预测和评价4.8.6.1 大气风险预测
1、预测模型筛选
(
1)排放模式判定
通过对比排放时间
Td 和污染物到达最近的受体点(网格点或敏感点)的时间 T 确
定。
T=2X/Ur
公式中:
X——事故发生地与计算点的距离,m。本次评价取最近网格点 50m;
Ur—10m 高处风速,m/s。本项目取建德市年平均风速 1.3m/s,假设风速和风险在 T
时间段内保持不变。
因此,计算得
T=77s。本次评价情景下储罐泄漏和燃烧时间 Td 均大于 T,可认为事
故情景为连续排放。
(
2)气体性质判定
154
根据选取的预测因子的性质计算各自的理查德森数(
Ri),根据 Ri 判断本次情景
下预测因子泄漏为轻质气体还是重质气体泄漏。
连续排放,理查德森数计算如下:
瞬时排放,理查德森数计算如下:
Ri =
g(Qt/ρrel)
1
3
Drel
× (
ρrel − ρa
ρa
)
式中:
ρrel ——排放物质进入大气的初始密度,kg/m3;
ρa——环境空气密度,kg/m3;Q——连续排放烟羽的排放速率,kg/s;Qt——瞬时排放的物质质量,kg;Drel——初始的烟团宽度,即源直径,m;Ur——10m 高处风速,m/s。
根据软件计算得理查德森数和预测模型具体情况见表
6.6.6-1。
表
4.8.6-1 本次预测情景预测模式选择
预测因子
情景
理查德森数(
Ri)
气体类型
预测模式
CO
最不利气象条件
-4.895
轻质气体
AFTOX
CO
最常见气象条件
-0.311
轻质气体
AFTOX
2、预测范围与计算点
(
1)预测范围:本项目预测范围取距建设项目边界 5km 的范围,网格点间距 50m。
(
2)计算点:本项目网格点、大气环境敏感目标等关心点参与计算。
3、预测参数
(
1)事故源参数
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源强见表
4.8.5-2。
(
2)气象参数
本次大气风险预测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需选取最常见和最不利气象条件,给出风
13
rel
rel
a
rel
a
r
( /
-
[
]
i
g Q
D
R
U
)
(
)
155
险事故情形下危险物质时方可能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范围与程度。最不利气象条件为
F
类稳定度,温度
25℃,相对湿度 50%,风速 1.5m/s,风向为企业与最近居民点目标方
向
0°。
(
3)评价标准
根据风险评价导则,事故泄漏气体预测评价标准按大气毒性终点浓度确定。其中
1
级为当大气中危险物质浓度低于该限值时,绝大多数人员暴露
1h 不会对生命造成威胁,
当超过该限值时,有可能对人群造成生命威胁;
2 级为当大气中危险物质浓度低于该限
值时,暴露
1h 一般不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或出现的症状一般不会损伤该个体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能力。参照附录
D,预测评价标准见表 4.8.6-2。
表
4.8.6-2 预测评价标准
危险物质
CAS 号
指标
浓度值(
mg/m3)
CO
630-08-0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
-1
380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
-2
95
大气风险预测模型主要参数表见表
4.8.6-3。
表
4.8.6-3 大气风险预测模型主要参数表
参数类型
选项
参数
基本情况
事故源经度
/°
119.46
事故源纬度
/°
29.52
事故源类型
爆炸
气象参数
气象条件类型
最不利气象
最常见气象
风速
/(m/s)
1.5
1.3
环境温度
/℃
25
16.7
相对湿度
/%
50
79
稳定度
F
D
其他参数
地表粗糙度
/m
1.0
是否考虑地形
否
地形数据精度
/m
/
4、预测结果
(
1)α-蒎烯储罐燃烧引发火灾产生一氧化碳次生污染物影响
α
-蒎烯储罐燃烧情况下,CO 浓度分布见图 4.8.6-1~4.8.6-2,预测结果统计见表
4.8.6-4。
156
表
4.8.6-4 事故风险预测结果
预测因子
情景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
-1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
-2
最远影响距离(
m) 到达时间(s) 最远影响距离(m) 到达时间(s)
CO
最不利气象条件
168.962
180
391.196
360
CO
最常见气象条件
79.419
120
178.662
180
表
4.8.6-5 泄漏事故情景下各关心点风险预测结果
敏感点
评价标准
/
(mg/m3)
最常见气象条件
最不利气象条件
超标时段
/s
持续超
标时间
/s
最大浓度
/
(mg/m3)
超标时段
/s
持续超
标时间
/s
最大浓度
/
(mg/m3)
五马洲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4.648
未超标
未超标
18.873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绪塘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
未超标
未超标
0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梓源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
未超标
未超标
0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杨村桥初中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
未超标
未超标
0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杨村桥骨伤科医
院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45
未超标
未超标
2.097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杭州广宇希望小
学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
未超标
未超标
2.055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官路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
未超标
未超标
0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下河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945
未超标
未超标
4.099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凌家坞
95
未超标
未超标
1.086
未超标
未超标
4.646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上河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638
未超标
未超标
2.875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四峰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476
未超标
未超标
2.209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中山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913
未超标
未超标
3.973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唐家
95
未超标
未超标
1.52
未超标
未超标
6.291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肖塘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1.943
未超标
未超标
7.85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王山顶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484
未超标
未超标
2.241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望城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812
未超标
未超标
3.576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新胜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3.608
未超标
未超标
14.583
157
敏感点
评价标准
/
(mg/m3)
最常见气象条件
最不利气象条件
超标时段
/s
持续超
标时间
/s
最大浓度
/
(mg/m3)
超标时段
/s
持续超
标时间
/s
最大浓度
/
(mg/m3)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桐树坞
95
未超标
未超标
3.314
未超标
未超标
13.244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葛家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1.147
未超标
未超标
4.881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梅城初中南峰分
校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893
未超标
未超标
3.895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联红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637
未超标
未超标
2.873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东湖社区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539
未超标
未超标
2.468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严陵社区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579
未超标
未超标
2.636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宝华洲社区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71
未超标
未超标
3.167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建德市第二人民
医院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466
未超标
未超标
2.164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梅花社区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575
未超标
未超标
2.616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梅城镇卫生院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538
未超标
未超标
2.463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总府社区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462
未超标
未超标
2.149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梅城初中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493
未超标
未超标
2.28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严州中学梅城校
区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527
未超标
未超标
2.42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杭州科技职业技
术学院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549
未超标
未超标
2.509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严州幼儿园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585
未超标
未超标
2.659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西湖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605
未超标
未超标
2.739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龙山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446
未超标
未超标
2.079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梅城中心小学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
未超标
未超标
1.991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庵口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549
未超标
未超标
2.512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千鹤绿洲小学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56
未超标
未超标
2.556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顾家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607
未超标
未超标
2.749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南社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0.781
未超标
未超标
3.45
158
敏感点
评价标准
/
(mg/m3)
最常见气象条件
最不利气象条件
超标时段
/s
持续超
标时间
/s
最大浓度
/
(mg/m3)
超标时段
/s
持续超
标时间
/s
最大浓度
/
(mg/m3)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黄栗坪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1.092
未超标
未超标
4.67
38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千鹤村
95
未超标
未超标
1.568
未超标
未超标
6.472
360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未超标
表
4.8.6-5 泄漏事故情景下各关心点伤害概率预测结果
关心点
PE(%)
最常见气象条件
五马洲村
9.44E-14
千鹤村
5.55E-15
其他各敏感点
0
最不利气象条件
肖塘村
4.25E-09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1.17E-10
严州幼儿园
3.5E-10
顾家村
2.78E-14
其他各敏感点
0
图
4.8.6-1 CO 最常见气象条件泄漏结果图
159
图
4.8.6-2 CO 最不利气象条件泄漏结果图
图
4.8.6-3 CO 最常见气象条件各敏感点浓度变化情况图
160
图
4.8.6-4 CO 最不利气象条件各敏感点浓度变化情况图
根据预测结果,最不利气象条件下,因α
-蒎烯燃烧导致的 CO 事故性排放,大气毒
性终点浓度
-1 最远影响距离为 168.962m,到达时间为 180s,影响范围超过厂区;大气
毒性终点浓度
-2 最远影响距离为 391.196m,到达时间为 360s,各敏感点均未出现超标
情况。最常见气象条件下,因
α-蒎烯燃烧导致的 CO 事故性排放,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
最远影响距离为
79.419m,到达时间为 120s,影响范围超过厂区;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
最远影响距离为
178.662m,到达时间为 180s,各敏感点均未出现超标情况。由图可知,
在最不利和最常见气象条件下,新安江风景区和富春江深林公园均未涉及大气毒性终点
浓度
-1 和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因此事故情境对新安江风景区和富春江森林公园影响较
小。
5、小结
综上,在上述假定泄漏事故发生下,厂区因
α-蒎烯燃烧导致的 CO 事故性排放非正
常排放对下风向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但周围敏感点均未超标。同时企业必须对危险
化学品生产、运输、存储等各个环节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各项
风险管理制度执行,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可以立即自动采取相应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
另外,企业
500 米范围内无敏感点,能够进一步降低对周边敏感点的环境风险影响。
161
企业需进一步做好厂区布局优化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工作,一旦发生事故,需
做好人员紧急撤离和疏散工作。
①疏散、撤离组织负责人
事故发生后,由现场治安组负责人作为疏散、撤离组织负责人,若现场治安组负责
人不在现场,则应由指挥部指定专人作为疏散、撤离组织负责人。
②撤离方式
事故现场人员向上风或侧向风方向转移,负责疏散、撤离的现场治安组人员引导和
护送疏散人群到安全区,并逐一清点人数。在一定范围内划出警戒线,并在各路口派保
卫人员设岗执勤,实行交通管制,阻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并保持急救道路畅通。在
疏散和撤离的路线上可设立指示牌,指明方向,人员不要在低洼处滞留,要查清是否有
人留在泄漏区或污染区。如发现有人未及时撤离,应由佩戴适宜防护装备的抢险队员两
人进入现场搜寻,并实施救助。
当事故威胁到周边地区的群众时,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当地政府部门报告,由公
安、民政部门组织抽调力量负责组织实施。
③撤离路线确定
依据事故发生的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化学品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以及当时的风
向等气象情况由应急指挥部确定疏散、撤离路线。
④周边人员的紧急疏散
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汇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由当地政府决定是否需要
向周边地区发布信息及对周边区域的村落进行疏散。
162
图
4.8.6-5 企业应急疏散路线图
4.8.6.2 地表水风险预测
(
1)进入地表水环境的方式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工艺废水、检修洗釜废水等高浓度废水经收集后送污水站高浓
废水处理系统,其他公用工程废水经收集后送低浓废水处理系统;初期雨水、事故废水
经收集后进入现有事故应急池,后泵入污水站集中处理,厂区清洁雨水通过雨水管网进
入园区雨水管网,排入新安江。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纳管,经建德市三江生态管理有限
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直接进入外环境水体中,造成周边地表水的污染。
发生事故风险情况时,废水事故性排放主要包括两种情况:①厂区发生火灾、爆炸
或泄漏事故,在消防灭火过程中产生的地面冲洗水或泄漏事故中产生的喷淋废水等未经
收集
(未建事故应急池)直接排放,导致事故废水可能进入清下水系统进而污染附近地表
水体;②所依托的污水处理站发生事故不能正常运行时,生产废水、初期雨污水等污水
未经处理或有效处理直接排放,由此污染水环境或冲击污水处理厂。
(
2)地表水风险预测
本项目拟建地临近新安江风景名胜区,一切废水应急设施应从严建设。本项目涉及
原辅料存在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风险,因此必须设立相应的事故应急池,一旦发生事
故,可将废水集中收集纳入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的容量,应能满足接纳火灾、泄漏
事故延续时间内产生的废水总量的要求。
163
一旦发生火灾、泄漏等事故,产生的废水收集于事故应急池,再分批打入污水站处
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若事故应急池难以容纳产生的事故废水,废水将发生溢流,可能进
入雨水收集系统与清洁雨水混合,导致清洁雨水
pH、CODCr 等水质指标大幅度提高,
并混入其它高浓度污染物,事故状态下将严重污染雨水。
本次评价主要考虑高浓废水处理系统故障产生的事故废水未有效进行收集进入事
故应急池,进入雨水收集系统与清洁雨水混合,进入周边地表水而导致的地表水风险事
故。根据
HJ169-2018,水体污染事故源强应结合污染物释放量、消防用水量及雨水量等
因素综合确定。经确定事故废水发生量
1296m3/次,假设事故废水 1296m3 全部进入新安
江,事故废水中
CODCr 以 500mg/L。
a. 混合过程段长度的计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2.3-2018),混合过程段长度可由
以下公式进行估算:
式中:
Lm——混合段长度,m;
B——河流宽度;
a——排放口到岸边的距离,m
u——断面流速(表示河流中断平均流速),m/s;
Ey——污染物横向扩散系数,m2/s。
g——重力加速度,9.81m/s2;
I——河流底坡,无量纲,根据当地水文站历年监测统计资料,江河流底坡为 0.0015。
计算枯水期混合过程段所需的水文参数见表
5.4.3-1。
表
5.4.3-1
水文参数一览表
水文条件
多年平均流量(
m3/s)
平均流速(
m/s)
平均水深
H(m) 平均水面宽度 B(m)
枯水期
36
0.01
8
450
经计算,枯水期混合过程段长度为
2945m。
b. 模型概化及预测模型选取当选用解析解方法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时,可对预测水域进行合理的概化。由曹娥
164
江水文参数可知,预测河段宽深比
≥20,可视为矩形河段,且该河段较为平直,本评价
选用导则推荐的水动力模型
“E.6.2.1 连续稳定排放”中的宽浅型平直恒定均匀河流,离岸
点源排放公式预测混合过程段浓度分布。
式中:
C(x,y)——纵向距离x、横向距离y点的污染物浓度,mg/L;
x——笛卡尔坐标系 X 方向的坐标,m;
y——笛卡尔坐标系 Y 方向的坐标,m;
u——断面流速,m/s;
m——污染物排放速率,g/s;
Ey——污染物横向扩散系数,m2/s,取值为;
k——污染物综合衰减系数,1/s;
Ch——河流上游污染物的浓度(本底浓度),mg/L;
π——圆周率;
n——河道糙率,量纲为;
B——水面宽度,m。
c. 污染物衰减系数
根据新安江的实际水文情况,本次评价取
COD衰减系数为 0.08d-1。
d. 本底值
上游来水污染物浓度采用断面
2025 年马目断面监测的数据。
表
5.4.3-3
断面污染物监测浓度一览表
监测断面
污染物浓度(
mg/L)
COD
马目断面
6
e. 预测情景
预测时,事故废水中
CODCr以 500mg/L。
f. 预测结果
根据相应预测情景及有关参数,计算事故废水排放混合过程段
COD浓度变化情况,
165
规划远期正常排放水质预测结果见表
5.4.3-5。
表
5.4.3-5 COD 预测结果一览表(单位:mg/L)
Y 轴(m)
0
10
20
50
100
200
300
450
X 轴(m)
10
49.3
39.72
21.93
6.08
5.99
5.99
5.99
5.99
50
25.27
24.33
21.77
11.5
6.1
5.97
5.97
5.97
100
19.52
19.19
18.23
13.21
7.06
5.95
5.94
5.94
200
15.4
15.29
14.94
12.85
8.62
5.95
5.89
5.89
400
12.39
12.34
12.22
11.43
9.32
6.32
5.81
5.78
600
10.97
10.95
10.88
10.45
9.17
6.68
5.8
5.68
800
10.07
10.06
10.02
9.73
8.86
6.86
5.84
5.59
1000
9.43
9.41
9.38
9.18
8.55
6.92
5.89
5.52
1500
8.3
8.3
8.28
8.18
7.83
6.8
5.92
5.43
2000
7.53
7.53
7.52
7.45
7.23
6.54
5.84
5.39
3000
6.44
6.44
6.44
6.41
6.3
8.93
5.53
5.25
③风险评价
由上述结果分析可知,发生事故状态时,在最不利情况下,消防废水未及时收集进
入雨水管网进入地表水,对新安江环境
COD 等污染物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其中 CODCr
浓度在下游
200m 范围内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Ⅱ类标准。
本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相对较为敏感,因此,要求企业严格进行雨污分流、清污分
流,加强对雨水排放口的监控,有效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废水能够送
至废水处理站处理,避免风险状态下对周边地表水造成不利影响。需指出的是,本项目
原辅料及产品种类中存在异味,根据调查,上述产品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但产
品更换时会产生少量清洗废水,正常情况下经污水站物化
+生化处理可基本消除,根据
企业现有污水站的检测,废水中各类指标稳定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站出口废水基本无异
味。若发生泄漏未及时收集处理,进入地表水中,可能会对水生生物造成毒性影响,同
时由于原辅料及产品嗅阈值较低,若进入地表水,会对水生动植物造成影响。同时,本
项目周边地表水新安江属
“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地表水环境相对较为敏感,因此,要
求企业严格进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加强对雨水纳管口的监控,有效落实各项事故风
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废水能够送至废水处理站处理,避免风险状态下对周边地表水造
成不利影响。
(
3)地表水风险防范措施
①厂区内罐区、车间罐组等场所应设置围堰,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对不同性质的
物料分类设置,并确保相互之间足够的安全距离;做好雨水及物料泄漏收集设施,确保
166
事故发生时候及时得到有效收集,避免危险化学品的流入地表水环境,防止事故蔓延。
②设置事故应急池,一旦发生火灾、泄漏等事故,产生的废水收集于事故应急池,
再分批打入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
根据调查,企业现有
3500m3 事故应急池,事故状态下用于事故废水的收集,本次
评价对其建设容积的可依托性进行分析。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6-2014)(2018 年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
火规范》(
GB50160-2008)(2018 年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以及《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等的相关要求,
可以进行事故应急池总有效容积的计算。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计算得到事故应急池大
小,具体如下:
V
总
= (V1+ V2- V3)max + V4+ V5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储存相同物料的
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根
据调查,本项目将配套新建罐区,并依托现有储罐区实现原辅料的储存,因此按照全厂
储罐最大容积计算,为
900m3;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
V2=∑Q
消
t
消
Q
消
——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本次评价参照《消
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单罐容积小于 1000m3 的消防用水量
60L/s 计;
t
消
——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6h;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V1+ V2- V3)max 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 V1+ V2- V3,取其中
最大值;最大储罐罐区围堰的尺寸为
72m×40m×1m,减去储罐占面积,计算得有效容积
为
2115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167
q=qa/n
qa——年平均降雨量,1905.1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164d;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
V=900m3+1296m3-2115 m3+0+88 m3=169m3。
根据计算,本项目事故应急池容积应不小于
169m3。根据调查,企业已设置事故应
急池
3500m3,能够满足全厂所需设置的事故应急池容积,能够满足格林生物全厂事故
应急需求,无需新建或扩建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设置手动
/自动双阀门,一旦发生事
故,企业厂区内初期雨水可进入初期雨水池、事故废水经切换可纳入事故应急池,收集
后进入污水站处理处理,保证初期雨水和事故应急废水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确保废水
不泄漏至附近水系而污染内河。正常情况下,应确保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的空
置状态。厂区应在雨水排放口设置总阀门。一旦发现雨水系统被污染,立即关闭雨水排
放口总阀门,确保将受污染水截留在厂区内。此外,企业通过确保储罐区的各类安全附
件、围堰等设施完好、储罐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
每年进行预案演练,以积极完善风险防控系统。据了解,园区也正在建设污水应急管网
及应急池,进一步保障事故废水不外排环境;通过以上双重防护措施,一旦发生泄漏,
使得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总体来说,在事故状态下,废水排放可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的
影响,但因考虑到周边水环境较为敏感,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责任管理,确保不发生人为
事故,必须采取应急预案并落实措施加以预防,确保全厂水环境风险可控。
4.8.6.3 地下水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对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及环境敏感程度的分析,本项目危险物质及工艺
系统危险性
P 为 P1,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别为 E3,因此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
为二级评价。
1、水文地质条件概述
(
1)地形地貌
建德市境地处浙西丘陵山地和金衢盆地毗连处,大部分地区地质构造属钱塘江凹槽
带,山岭属天目山、千里岗和龙门山系。山脉大致呈北东向西南走向。整个地势为西北
和东南两边高、中间低,自西南向东北倾斜。水系由周边向中间汇集,主要河流由西南
168
流向东北,与山脉走向基本一致。
拟建场地位于浙西丘陵区,场地原始微地貌类型属丘陵山地。厂区地势起伏相对较
大,且经过场地整平,部分山体被整平,地表黄海标高一般在
47.6~57.3 m。根据成因
类型、岩性,拟建地及周边地貌类型为坡洪积斜地堆积地貌和低山丘陵剥蚀地貌:①坡
洪积斜地堆积地貌:主要分布在山间沟谷一带,走向总体西南向东北,地势由沟尾向沟
口倾斜,地形坡度一般在
10°~20°,雨季有间歇性径流,地表主要为含角砾粉质粘土,
地表现多为荒废田地,现状场地被整平;②低山丘陵剥蚀地貌:场地四面环山,总体北
低南高。山体自然坡度
20°~30°,植被发育。
(
2)地质构造
拟建地所处的地质构造单元隶属于扬子准地台(
Ⅰ1),钱塘台褶带(Ⅱ2),华埠—
新登陷褶带(
Ⅲ4),龙源村-陈村隆褶束(Ⅳ5)中部。
拟建地所在地段附近区域深大断裂有二条,分别为球川
-萧山深断裂、常山-漓渚大
断裂,该二条断裂在距离勘察区较远,对勘察区稳定影响小。地质构造图详见图
4.8.6-3。
图
4.8.6-3 区域地质构造图
(
3)地层
本次环评引用厂区南面
250m 处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搬迁项目所在地 2016 年 4
月
16 日地质勘查资料,区域地表广泛分布人工堆积层(杂填土),其余为冲积土层。
从上至下共分
4 个工程地质层和 8 个工程地质亚层,详见表 4.8.6-9。
169
表
4.8.6-9 地层结构划分表
层号
土层名称
层顶埋深
(m)
最小~最大
层顶高程
(m)
最小~最大
层厚
(m)
最小~最大
分布情况
①
0
杂填土
0.00~0.00
32.84~38.92
0.40~9.60
全场分布
②
含角砾粉质粘土
0.00~9.60
25.36~38.32
0.70~3.80
分布广泛
③
2
强风化砾岩
0.00~10.80
24.16~35.54
1.00~3.40
分布广泛
③
3
中风化砾岩
0.00~12.10
22.86~37.50
揭露最大厚度
7.80m
分布广泛
④
1
全风化粉砂岩
1.00~5.10
30.29~34.10
0.80~1.50
分布局限
④
2
强风化粉砂岩
0.00~5.960
29.49~35.05
0.50~4.30
分布局限
④
3
中风化粉砂岩
2.00~7.50
27.81~33.05
揭露最大厚度
5.30m
分布局限
各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与评价分述如下:
①
0 层素填土(meQ):灰褐色,松散。主要由粉质粘土、回填基岩块石和建筑垃
圾构成,块石成分为中风化砂岩和砾岩,含量约
70%,粒径以 100~150cm 为主;其余
为粉质粘土。土体工程性质差
, 实测重型动力触探试验(N63.5)击数为 3~7 击/10 ㎝,
平均值
5.5 击/10 ㎝,新近回填,具有高压缩性,全场分布。层顶标高 32.84~38.92m,
层厚
0.40~9.60m。
本次勘探在本层土体中共采集
8 组原状土样,据土工试验结果统计,其平均值含水
量(
w)为 25.2%、土的重度(r)为 19.8kN/m3、孔隙比(e0)为 0.73%、液限(wL)为 34.40%、
塑限
(wP)为 18.8%、液性指数(IL)为 0.40%、塑性指数(IP)为 15.70%、压缩系数(a1-2)为
0.30MPa-2、压缩模量(ES1-2)为 5.97 MPa、摩擦角(φ)为 18.3°、凝聚力(c)为 34.8kPa。
②层含角砾粉质粘土
(el-plQ4):灰黄色,湿,可塑。由粉粒和粘粒构成。土体切面
较粗糙,无光泽,摇振无反应,韧性中等,干强度高。实测重型动力触探试验(
N63.5)
击数为
4~11 击/10cm,平均值 7.17 击/10cm;工程地质性质一般,分布较广泛。层顶
标高
25.36~38.32m,层厚 0.70~3.80m。
③
2 层强风化砾岩(K1l):紫红色,岩质较硬。岩石风化破碎强烈,结构大部分破
坏,矿物成分发生显著变化,风化裂隙很发育,干钻不易进尺,岩芯呈碎块状。本层岩
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好,实测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N63.5)击数为 25~50 击/10cm,
平均值
45.23 击/10cm。基本全场分布。层顶标高 24.16~35.54m,层厚 1.00~3.40m。
③
3 层中风化砾岩(K1l):紫红色,岩质较硬。岩石风化一般,岩石呈砾状结构厚
层
-块状构造。岩体中节理裂隙较发育,岩质致密坚硬,岩芯呈长柱状。本层岩体工程
地质性质良好,基本全场分布。层顶标高
22.86~37.50m,揭露最大厚度 7.80m。
170
④
1 层全风化粉砂岩(K1l):紫红色,岩石结构基本破坏,尚可辩认,有残余结构
强度,干钻可进尺。岩体风化呈土状、土夹碎块状。本层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一般,实测
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N63.5)击数为 4~5 击/10cm,平均值 4.66 击/10cm。分布局
限。层顶标高
30.29~34.10m,层厚 0.80~1.50m。
⑤
2 层强风化粉砂岩(K1l):紫红色,岩质较硬。岩石风化破碎强烈,结构大部分
破坏,矿物成分发生显著变化,风化裂隙很发育,干钻不易进尺,岩芯呈碎块状。本层
岩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好,实测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N63.5)击数为 20~30 击/10cm,
平均值
29.7 击/10cm。分布局限。层顶标高 29.49~35.05m,层厚 0.50~4.30m。
⑥
3 层中风化粉砂岩(K1l):紫红色,岩质较硬。岩体呈粉砂状结构,中至厚层构造,
节理裂隙较发育,岩芯呈柱状、长柱状,芯长一般在
10~30cm。该层岩体工程特性良
好,承载力高。层顶标高
27.81~33.05m,控制最大厚度为 5.30m。
典型地质剖面图如图
4.8.6-4~4.8.6-5 所示。
图
4.8.6-4 典型地质剖面图(1)
171
图
4.8.6-5 典型地质剖面图(2)
(
4)地下水
各钻孔地下水水位实测埋深为
1.1~6.6m,水位黄海高程 17.9~38.9m,地下水类型
为潜水,年水位变幅一般在
2.00m 左右。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以蒸发及向附近河
流径流方式排泄。
本项目地及周边地下水水位现状情况见表
4.8.6-10。根据水位数据,通过样条函数
插值法,差值得到的等水位线图如图
4.8.6-6 所示。由图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由
东南向西北流动。本项目废水架空输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频次约为一次
/日。厂区
内现有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北侧;地下水流向与区域一致,水力梯度约为
0.001。
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区域含水介质上层为粉质粘土,透水性能一般;下部为强风化
砾岩,含水层透水性好。含水层底板主要为中风化粉砂岩,岩质较硬且风化程度一般,
透水性能差,评价仅考虑潜水含水层。潜水水化学类型为硫酸钠型微咸水,地下水不具
有饮用价值。经调查,附近村庄由自来水厂供给自来水。项目所在地区域地下水尚未划
分功能区,目前也无开发利用计划。
表
4.8.6-10 地下水水位现状监测结果汇总表
测点名称
坐标
监测结果
单位
东经
北纬
水位
W6
119.451
29.529
26.3
m
172
测点名称
坐标
监测结果
单位
东经
北纬
水位
W7
119.459
29.535
26.7
m
W8
119.465
29.532
27.5
m
W9
119.463
29.534
27.7
m
W10
119.454
29.532
26.6
m
W11
119.465
29.524
28.1
m
W12
119.459
29.518
27.8
m
W13
119.452
29.523
26.9
m
W14
119.453
29.530
26.4
m
W15
119.469
29.527
27.2
m
W16
119.460
29.534
28.4
m
注:本项目地下水水位监测数据引用《建德建业资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特种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4.8.6-6 地下水等水位线图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地下水产生污染的途径主要是渗透污染,主要渗透污染源可能来自于以下四
个方面:
1、项目产生的污水排入周边水体中进而渗入补给地下水含水层中。本项目废水经
收集后架管纳入污水站预处理后进入建德市三江生态管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尾
水达标后排入新安江,不直接排入外环境水体,故不考虑此项污染情况。
2、固体废物渗滤液或井雨水产生的淋滤液渗入地下水含水层中。本项目产生的一
173
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由梅城镇环卫所统一负责清运和处置;前馏分、精馏残液、废
溶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储存依托企业气液焚烧炉自行处置,其他危化品包装材料、废
水站污泥等用防渗编织袋收集并密封后暂存于现有危废仓库储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无
害化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执行,一般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造成直
接渗透污染,故不考虑此项污染情况。
3、由于废水收集及输送埋地管道发生破损进而渗透污染地下水。本项目废水经收
集后通过管道高架输送进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不存在埋地管道破损渗透情况,故不考
虑此项污染情况。
4、由于废水处理池池体及防渗层出现破损发生泄漏进而污染地下水。本项目废水
处理依托企业现有污水处理站,各设施均达到设计要求条件,防渗系统完好,正常运行
情况下,不会发生液体物料、废水泄漏情况,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较小。但是
当废水收集池发生破损泄漏后,具有较大隐蔽性和危害性,易导致废水因泄漏造成土壤
和地下水的污染,对潜水含水层具有直接、长期的影响。
因此,本次环评考虑因废水收集池体及其防渗层破损导致废水泄漏情形下对地下水
环境的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标准
(
1)污染源识别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检修清洗水、废气喷淋废水、地面冲地水、循环冷却系统排
水、初期雨水等公用工程废水,废水平均
CODCr浓度不高。设备检修清洗水等高浓度废
水经收集后送污水站高浓废水处理系统,其他公用工程废水经收集后送低浓废水处理系
统。按最不利情况考虑,本次评价选取高浓度废水池作为本项目的主要污染源。
(
2)污染因子识别
根据本项目废水产生情况和污染物分析,本项目废水中污染因子较为单一,主要为
CODCr(污染识别时将其转换成耗氧量,采用转化比例为CODCr:耗氧量=4:1),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5.3识别内容”识别出该系统的污
染因子为
CODCr(预测时以耗氧量作为预测评价因子)。
(
3)评价标准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耗氧量以3.0 mg/L进行
174
对标评价。
4、预测模型
(
1)模型选取及其概化
假设非正常工况下废水发生泄漏,进入地下水。泄漏后不久采取应急响应,截断污
染物下渗,将污染情景概化为一维稳定流动二维水动力弥散问题,污染源为瞬时注入,
本情景适合导则推荐解析法中的
D.1.2.2.1瞬时注入示踪剂-平面瞬时点源方程,当取平行
地下水流动的方向为
x轴正方向时,污染物浓度分布模型如下:
t
D
y
t
D
ut
x
T
L
e
M
T
L
e
t
D
D
n
M
m
t
y
x
C
4
4
)
(
2
2
4
/
)
,
,
(
式中:
x,y——计算点处的位置坐标;t——时间,d;C(x,y,t)——t时刻点x,y处的示踪剂浓度,g/L;M——含水层的厚度,m;mM——瞬时注入的示踪剂质量,kg;u——水流速度,m/d;ne——有效孔隙度,无量纲;DL——纵向x方向的弥散系数,m2/d;DT——横向y方向的弥散系数,m2/d;π——圆周率。
由于有机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运移非常复杂,影响因素除对流、弥散作用以外,还
存在物理、化学、微生物等作用,这些作用常常会使污染浓度衰减。目前国际上对这些
作用参数的准确获取还存在着困难;从保守性角度考虑,假设污染质在运移中不与含水
层介质发生反应,可以被认为是保守型污染质,只按保守型污染质来计算,即只考虑运
移过程中的对流、弥散作用。在国际上有很多用保守型污染质作为模拟因子的环境质量
评价的成功实例;保守型考虑符合工程设计的思想。
因此,为方便于模型计算,将地下水动力学模式中预测各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扩散
作以下假定:
①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中对渗流场没有明显的影响;
②预测区内的地下水是稳定流;
175
③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运移按
“活塞推挤”方式进行;
④预测区内含水层的基本参数(如渗透系数、厚度、有效孔隙度等)不变。
在上述概化条件下,结合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动力特征,非正常工况情景下,废
水中污染物的扩散速度进行预测。
(
2)模型选取及参数取值
利用所选取的污染物迁移模型,能否达到对污染物迁移过程的合理预测,关键就在
于模型参数的选取和确定是否正确合理。
本次预测所用模型需要的参数有:含水层厚度
M;外泄污染物质量 mM;水流速度
u;岩层的有效孔隙度 ne;污染物纵向弥散系数 DL;污染物横向弥散系数 DT,这些参
数由本次工程地质勘察及类比区域勘察成果资料来确定。
①调查区域地下水自东南向西北方向流动,污水收集池地下水自东南向西北方向流
动,水力梯度
I 为 0.0044。
根据区域底层分布特征,浅层承压含水层以微咸水为主,无供水意义,也没有开采
计划,含水层上部有粘土层阻隔,拟建项目在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水泄漏一般不会到达该
层。所以,本次评价主要以上层潜水为研究对象。
地下水主要分布在上层粘质粉土和下层强风化砾岩中,由于下层强风化砾岩渗透系
数明显高于上层粉质粘土,地下水趋向于在强风化砾岩中流动。因此本次评价饱水带渗
透系数
K 取强风化砾岩的渗透系数经验值,约为 60m/d,有效孔隙度 ne 约为 0.35。则
水流速度
u 计算如下:
u = KI / ne ≈ 0.75m/d。
②根据当地水文地质情况及研究区范围推算,纵向弥散系数
DL≈6m2/d,根据经验
横向弥散系数取纵向弥散系数的
0.1,即 DT≈0.6m2/d。
③瞬时注入的示踪剂质量
mM
假定非正常工况下,高浓度废水收集池底部出现裂缝,废水有裂缝下渗进入包气带,
污染地下水,渗漏面积为池底的
5%,废水泄漏 30 天被发现并采取应急补救措施,则根
据垂向渗透系数、池底面积、池内外水位差计算泄漏污水量,污水量
Q 约为 5.4m3。根
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全厂高浓废水混合后
COD 约为 6500mg/L。则 CODCr 质量约
为
35.1kg,即 CODMn 质量约为 8.77kg。
(
3)预测时间段
176
本次预测时间段取废水泄漏
100d、365d、1000d。
综上所述,本项目地下水预测模型中参数取值见表
4.8.6-11。
表
4.8.6-11 预测模型参数取值一览表
项目
含水层厚
度
M
渗透系数
K(m/d)
水力坡
度
I
有效孔隙度
ne
地下水流速
u(m/d)
纵向弥散系
数(
m2/d)
横向弥散系数
(
m2/d)
取值
24.5
60
0.0044
0.35
0.75
6
0.6
5、地下水影响预测分析
(
1)泄漏液污染物随时间污染羽分布情况
厂区内废水收集池发生破损泄漏后,其泄漏液中耗氧量随时间推移其污染羽的分布
范围分别见图
4.8.6-7。各污染物随时间对地下水影响范围分析见表 4.8.6-12。
由图表可知,泄漏发生后,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以椭圆的形式向外扩展,随着时
间的推移,逐渐向下游扩散。根据地质资料,区域土层依次为素填土、含角砾粉质粘土、
强风化砾岩、中风化砾岩等,根据各土层透水性能,强风化砾岩渗透性高于粉质粘土和
中风化砾岩,因此地下水趋向于在强风化砾岩中流动。由于强风化砾岩风化破碎强烈,
渗透系数大,有效孔隙度高,因此地下水水流速度较快,导致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运移速
率较快,运移距离较远。
100 天后向下游运移 75m,365 天后向下游运移 274m,1000
天后向下游运移
750m。
耗氧量在
100 天后污染最大浓度为 0.428mg/L,位于距离泄漏点下游 75m 处;365
天后污染最大浓度为
0.118mg/L,位于距离泄漏点下游 274m 处;当泄漏发生后 1000 天
后,最大浓度为
0.043mg/L,位于距离泄漏点下游 750m 处,周边均无超标。随着其不
断迁移和扩散,污染羽中心点浓度也随着扩散不断降低。
(
2)泄漏点下游 960m 新安江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
值得指出的是,废水收集池地下水流向下游最近地表水体为新安江,距离约
960m,
因此,泄漏发生后,对地下水流向下游
960m 新安江沿岸地下水耗氧量浓度变化趋势见
图
4.8.6-8。由图可知,由于潜水含水层地下水流向与季节相关,枯水期时项目所在区域
的地下水向新安江排泄,此时本项目由非正常事故引起的地下水污染,其影响范围将到
达新安江,耗氧量最高浓度为
0.034mg/L,对地表水几乎无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高浓废水泄漏后
COD 短时间内会对厂区内及周边道路和企业地
下水造成影响,但地下水中耗氧量未存在超标情况,不会对造成新安江水体明显影响。
177
由于废水一旦泄漏至地下水中,地下水自然恢复时间较长。因此,本项目应当做好日常
地下水防护工作,环保设施应定时进行检修维护,并在项目下游布设若干地下水长期监
测井,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水质异常等现场应立即采取应急响应,及时排查并截断污
染源,同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地下水保护措施,以便将污染物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
响降到最低程度;按规范做好废水收集、储存、输送及管路的防渗、防沉降处理,以防
范对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可能影响;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做好
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公司各生产单元、生产装置区、储罐区等的地面防渗工
作。在上述工作落实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表
4.8.6-12 泄漏后地下水中污染物超标影响范围
预测因子
污染时间
(天)
超标范围
(m2)
最远超标距离
(m)
中心位置
(m)
最大浓度
(mg/L)
上游
下游
X
Y
耗氧量
100
0
0
0
75
0
0.428
365
0
0
0
274
0
0.118
1000
0
0
0
750
0
0.043
标准:耗氧量
≤3.0 mg/L
图
4.8.6-7 耗氧量浓度分布图
178
图
4.8.6-8 下游 960m 处新安江耗氧量浓度变化曲线
4.8.7 环境风险管理4.8.7.1 环境风险管理目标
环境风险管理目标是采用最低合理可行原则管控环境风险。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
施应与社会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对环境风险进
行有效的预防、监控、响应。
4.8.7.2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企业立厂之本,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种类相对多,多数具有易燃特性,
且储存量大。因此,企业一定要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
1)应将“安全第一,以防为主”作为企业经营的基本原则;
(
2)要参照跨国企业的经验,将“ESH(环保、安全、健康)”作为一线经理的
179
首要责任和义务;
(
3)对员工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
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艺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
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
4)设立安全环保科,负责全厂的安全管理,应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才担当负
责人,每个车间和主要装置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原则上由工艺员担任。
(
5)全厂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厂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车间主任担
任小组组员,形成领导负总责,全厂参与的管理模式。
(
6)在开展 ISO14001 认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 ESH 审计和 OHSAS18001 认证,
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
7)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
动防护用品,厂区医院必须配备足够的医疗药品和其他救助品,便于事故应急处置和救
援。
2、贮存过程风险防范
贮存过程事故风险主要是因储罐泄漏而造成的易燃易爆炸物质泄漏,遇火源发生火
灾爆炸等事故,企业应做好如下防范措施:
(
1)对各物料的贮存严格按贮存要求设计。储罐区应设置围堰。储罐之间的间距
和围堰的设计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等标准规范执行。各罐区应
按规定设置防火堤或围堰,储罐还应配喷淋降温设施,防止因夏季气温过高,罐内物料
膨胀引起罐内压力升高而造成物料泄漏。储罐还应设置液位计和液位自动报警、连锁系
统,并确保系统的有效性,防止物料溢顶泄漏。
(
2)贮罐上应有液位显示并有高低液位报警与泵联锁,进生产车间的中转罐上设
有进料控制阀,由中转罐上的料位控制开关进料阀,防止过量输料导致溢漏。
(
3)要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
3、运输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包括交通事故预防、运输过程设备故障性泄漏防范以及事故发生
后的应急处理等,本项目运输以陆路为主。为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企业在运输过程
中,应做好如下防范措施:
180
(
1)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应从包装着手,有关包装的具体要求可以参照《危险货物
分类和品名编号》(
GB6944-2012)、《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危险
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2463-2009)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包装应严格按
照有关危险品特性及相关强度等级进行,并采用堆码试验、跌落试验、气密试验和气压
试验等检验标准进行定期检验,运输包装件严格按规定印制提醒符号,标明危险品类别、
名称及尺寸、颜色。
(
2)运输装卸过程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
车辆必须办理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证”,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有经过消防安全
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并提倡今后开展第三方现代物流运输方式。危险化学品装
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
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
(
3)每次运输前应准确告诉司机和押运人员有关运输物质的性质和事故应急处理
方法,确保在事故发生情况下能应急处理,减缓和减轻影响。
(
4)运输路线应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区域,运输时间应合理
选择,尽可能避开人群流动高峰时期。
(
5)对于管道运输,若规划不当,管道随意铺设,则有可能会由于交通事故等造
成管道破裂而导致物料泄漏。因此要求企业按照规范对管道进行设计、施工和日常运营
管理,必须严格在港区规划管廊内实施专用管道铺设,并做好防撞、防漏以及泄漏警报
设施。
4、生产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生产过程事故风险防范是安全生产的核心,企业生产过程使用了一些易燃易爆和有
毒害性物质,因此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等会发生物料泄漏事故。突发性污染事故会对事
故现场人员的健康影响造成危害,此外还将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因此需做好突
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提高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 理和处置的能力,对企业
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诱发因素很多,其中人为的因素主要有以下
几个方面:(
1)设计上存在缺陷;(2)设备质量差,或因无判废标准(或因不执行判
废标准)而过度超时,超负荷运转;(
3)管理或指挥失误;(4)违章操作。
因此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防治对策对于已建成的企业应从以上几点严格控 制和管
理,加强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处置的技能,懂得紧急救援的知识。
“预防为主、
181
安全第一
”是减少污染事故发生、降低污染事故损害的重要保障。针对该企业的特点,
本评价要求采取下列安全防范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
1)建议项目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主要负责、检查和监督全厂的安全生产和环
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情况。
(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
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
3)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各项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
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制度规程执行。
(
4)在生产岗位设置事故柜和急救器材、救生器、防护面罩、衣、护目镜、 胶皮
手套、耳塞等防护、急救用具、用品。
(
5)加强管理,提高员工水平和意识,防止有毒有害物料泄漏。
(
6)岗位操作人员应经过作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日常运营过程,要定期对
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技术培训,严格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
7)加强日常生产检查,定期对生产设施、环保设施进行检查,杜绝事故发生。
(
8)制定完善的设备检修制度,对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同时在进
料时应密切关切各生产过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9)企业必须严格控制非正常工况的产生,并针对此类情况,需制定相应应急措
施。
5、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防治事故气态污染物向环境转移
控制和减少事故情况下毒物和污染物从大气途径进入环境,对于废气处理装置非正
常运行情况,应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减少对环境造成危害。
开停车期间仍应加强厂内巡检,确保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有效运行,避免因装置泄
漏导致的泄压过程,导致废气的集中排放;设备检修时,装置内气体进行氮气置换,在
此期间,应保证末端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废气的有效处置。
对于泄漏的气态有毒物料,应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排水沟等限制性空间;对
于小量的泄漏可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也可用大量水冲洗,冲洗后的污染物须经
稀释后方可排放废水系统;对于泄漏量大的,应构筑围堰或挖坑收容,降低蒸汽灾害,
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182
(
2)设置环境风险防范区
根据本次评价风险预测结果,在设定事故状态下各危险物质超大气毒性终点浓度主
要为厂区范围内及周边企业,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毒性终点浓度
-1 和大气毒性终点
浓度
-2 均未涉及敏感点及涉及风景名胜区等。因此项目的紧急撤离主要是针对厂区内的
工作人员、厂区周围企业人员。
建设设置的环境风险防范区范围:
在设定的最大可信事故中,若发生储罐燃烧事故,以泄漏点为中心,半径
168.962m
范围设为环境风险防范区
1,该范围内可能对人群造成生命危险;半径 391.196m 范围设
为环境风险防范区
2,该范围内暴露 1h 一般不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事故时,环
境风险防范区内的人群应作为紧急撤离目标,并确保能够在
30min 内撤离至安全地点。
现场紧急撤离时,应按照事故现场、工厂临近区的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
控制的规定,制定人员紧急撤离、疏散计划和医疗救护程序。同时厂内需要设立明显的
风向标,确定安全疏散路线。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及时通知政府
相关部门,并通过厂区高音喇叭通知周边企业及时疏散。紧急疏散时应注意:
①必要时采取佩戴呼吸器具、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采用其他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
(戴防护眼镜或用浸湿毛巾捂住口鼻、减少皮肤外露等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
②应向上风向、高地势转移,迅速撤出危险区域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在上风向无
撤离通道时,也应避免沿下风向撤离),并由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域,在
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疏散、撤离的方向。
③按照设定的危险区域,设立警戒线,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
制。
④在污染区域和可能污染区域立即进行布点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及时调整疏散范
围。
6、地表水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厂界距离
“两江一湖”新安江风景区较近,为防止事故废水污染新安江,本项
目厂区内设置车间
-厂级-园区级事故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以防止本项目在事故状态下
由于工艺物料泄漏、事故消防水或污染雨水外泄,造成地表水体污染。
第一级防控系统主要是装置区围堰、罐区围堤,收集一般事故泄漏的物料,防止轻
微事故泄漏时造成的污染水流出界区。
183
第二级防控系统主要由厂区消防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组成。厂区雨水外排
口应设置总阀门,发生重大的火灾、爆炸事故时,消防水及携带的物料收集至事故应急
池,事故废水若排入雨水管线,应同时关闭厂区雨水外排总阀门,将污染的雨水导入事
故应急池,后泵送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第三级防控系统以园区污水应急管网及应急池作为第三级防线。目前,园区已建成
90000m3 的事故应急池,进一步保障事故废水经园区应急管网收集后纳入应急池,后送
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外排环境造成区域水环境的污染。园区应加强对应急管网
和应急池的日常巡查和维护,落实责任人,确保事故情况下可及时就近启动第三级防控
系统,防止事故废水进入新安江。
厂区内现有
3500m3 事故应急池,能够满足格林生物全厂事故应急需求,无需新建
或扩建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设置手动
/自动双阀门,一旦发生事故,企业厂区内初期
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事故废水纳入事故应急池,收集后进入污水站处理,确保废水不
泄露至附近水系而污染内河。正常情况下,应确保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的空置
状态。厂区应在雨水排放口设置总阀门,一旦发现雨水系统被污染,立即关闭雨水排放
口总阀门,确保将受污染水截留在厂区内。此外,企业通过确保储罐区的各类安全附件、
围堰等设施完好、储罐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每
年进行预案演练,以积极完善风险防控系统。
7、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
依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的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
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
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要求企业将设立应急预专章,并将本项目纳入。
建议企业在厂区及其周边区域布设一定数量的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建立地下水污染监
控、预警体系。目前,企业在本项目地下水上下游、污水站和危废仓库周围均布设水质
监测井。
8、土壤风险防范措施
(
1)源头控制措施
建设单位应在设计、建设阶段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控工作,从储存运输、管道、设
备、污水储存输送处理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
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
184
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土
壤污染。
企业需要加强对厂区内设备“跑冒滴漏”检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尽量杜绝事
故性泄漏与排放。同时做好厂区的防渗防漏措施,加强地面硬化率,选用有多级防渗措
施的设备等,一旦发生泄漏也能迅速收集,且不会使泄漏物料渗透至土壤环境。
(
2)过程控制措施
过程控制主要从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途径进行控制
①涉及大气沉降途径:
合理设计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确保废气处理效率和全面稳定达标,降低大气污染
物的排放,减少因大气沉降带来的土壤污染。
②涉及垂直入渗途径:
防渗设计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参考建设项目场地的地
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和包气带防污性能等资料,分区制定适宜的防渗
方案。防渗设计应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防渗层材料的渗透系数
应不大于
1.0×10-7cm/s,且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兼容。
③地面漫流途径:
一级防控:在罐区和污水储存区域等处按规范设置围堰、防火堤,构筑生产过程环
境安全的第一层防控网,使泄漏物料进入处理系统,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事故造成的环
境污染;
二级防控:在罐区易集中产生污染物的部位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缓冲池,并设切断
阀门等,将污染控制在厂内,防止较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级防控: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作为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废液储存
和调控手段,并结合已建设的智能化雨水排放口系统,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区内,防止重
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一旦发现土壤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土壤污染,并使污
染得到治理。
项目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把本项目污染土壤的可能性降
到最低程度。
9、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185
(
1)防止事故气态污染物向环境转移
控制和减少事故情况下毒物和污染物从大气途径进入环境,对于废气处理装置非正
常运行情况,应及时停止生产,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减少对环境造成危害。
对于泄漏的气态有毒物料,应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排水沟等限制性空间;对
于小量的泄漏可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也可用大量水冲洗,冲洗后的污染须经稀
释后方可排放废水系统;对于泄漏量大的,应构筑围堰或挖坑收容,降低蒸气灾害,用
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2)联防联控体系
考虑事故触发具有不确定性,厂内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应纳入园区、区域环境风险防
控体系,明确风险防控设施、管理的衔接要求。极端事故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应结合所
在园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统筹考虑,按分级响应要求及时启动园区
/区域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实现厂内与园区
/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管理有效联动,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企业的应急系统分为多级联动:包括车间级、厂区级、园区级、建德市级。
车间级:事故出现在企业的生产单元,影响到局部地区,但限制在装置区域。
厂区级:事故限制在企业内的现场周边地区,影响到相邻的车间或单元。
园区级:事故超出了企业的范围,临近的企业受到影响。
建德市级:事故产生巨大的连锁反应,影响事故现场之外的周围地区。
多级应急系统其主要关系、辖管范围和联动关系见表
4.8.7-1。
表
4.8.7-1 多级应急系统关系、辖管内容和联动
响应系统
级别
辖管范围
启动
-联动关系
车间级
一
装置区
一
公司级
二
厂区
一到二
园区级
三
园区
二到三
建德市级
四
建德市区域
三到四
(
3)环保设施风险防范要求
应关注企业废水、废气、固废环保设施的环境风险防范。三废措施应进行安全评价。
并要求企业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三类
“园区、企业、 设施”安全生产专
项整治行动方案》协同做好环保设施安全监管的通知 》(浙环函〔
2021〕330 号 )和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
导意见》(浙应急基础〔
2022〕143 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项目立项、设计、建设
和验收及运营阶段对本项目环保设施基础进行审核,及时信息排查,排查具体内容包括
186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编号、类型、位置、容积、是否属于有限空间、是否完成环保竣工
验收、是否完成安全风险评估等信息,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制定并落
实整改措施。
根据浙应急基础
[2022]143 号文件要求,企业需加强环保设施源头管理,改建环保
设施应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充分考虑安全风险,确保风险可控后方可施工和投入生产、
使用。企业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建设部门核发的综合、行业专项等设计资质)的设计
单位对建设项目(含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自行开展或组
织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专家参与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企业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
保核实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
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依法依归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
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
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
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4.8.7.3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企业应及时编制、更新完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建设环境风险应
急设施及应急物资,建设环境应急体系。
1、企业现有风险应急设施建设情况
①应急物质配备情况
通过现场调查,企业现有应急物资配备齐全,在各车间、辅助用房、办公楼均设置
了数量不等的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炮、灭火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等,
同时企业设有应急中心,应急中心配备各种消防物资、急救物资等。总体来说,企业应
急物资配备情况基本符合要求,能够满足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要求。
②事故应急池
公司在厂区西侧已经建设完成了一个容积为
3500m3 的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设
置手动
/自动双阀门。同时厂区内设置车间-厂级-园区级事故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以防
止本项目在事故状态下由于工艺物料泄漏、事故消防水或污染雨水外泄,造成地表水体
187
污染。
第一级防控系统主要是车间围堰(地沟)、罐区围堤,收集一般事故泄漏的物料,
防止轻微事故泄漏时造成的污染水流出界区。
第二级防控系统主要由厂区消防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组成。厂区雨水外排
口应设置总阀门,发生重大的火灾、爆炸事故时,消防水及携带的物料收集至事故应急
池,事故废水若排入雨水管线,应同时关闭厂区雨水外排总阀门,将污染的雨水导入事
故应急池,后泵送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第三级防控系统以园区污水应急管网及应急池作为第三级防线。目前,园区已建成
90000m3 的事故应急池,进一步保障事故废水经园区应急管网收集后纳入应急池,后送
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外排环境造成区域水环境的污染。园区应加强对应急管网
和应急池的日常巡查和维护,落实责任人,确保事故情况下可及时就近启动第三级防控
系统,防止事故废水进入新安江。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风险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
的效能,有序的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
的损失。企业已就现有厂区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要求企业
在本项目实施前就本项目内容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根据《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
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并报当地环保局备案。
4.8.8 小结
(
1)大气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原辅料中涉及多种易燃易爆物质,具有潜在危险性;危险单元主要分布于生
产车间、罐区、原料仓库以及危废仓库等。根据各事故情景风险预测结果可知,在最不
利和最常见气象条件下,因成品储罐燃烧导致的
CO 事故性排放事故性排放,敏感点污
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大气毒性终点浓度
-1、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 浓度限值,对周围敏感目
标的影响不大。此外,由于本项目原辅料及产均含有香味,嗅阈值通常较低,若发生泄
漏情况,易对周边环境造成异味影响,主要引起的人体感官不适,要求企业加强对原辅
料及产品储存和运输的管理,降低泄漏风险,避免因原辅料、中间体等物料泄露造成对
周边环境的异味风险。
188
由于风险评价范围内敏感点较多且涉及风景名胜区,因此企业仍必须加强生产车
间、罐区等的管理,加强日常培训,制定严格的规范操作规程,尽可能避免事故性的排
放,如发生储罐泄漏、装置故障等风险事故,应立即启动风险应急预案,确保风险事故
影响降到最低。同时企业应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生产、运输、存储等各个环节采
取严格的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各项风险管理制度执行,一旦发生泄漏事故,
可以立即自动采取相应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
虽然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但企业应严格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万一事
故发生,应即刻进行检修和事故应急处置;同时企业应加强环保管理,配备专人对各类
污染治理设施及风险应急器材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进行监督监管。
(
2)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预测结果,在风险事故下,消防废水未及时收集,通过雨水管网进入地表水对
区域地表水环境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泄漏点水质污染物浓度有一定程度的上升,泄漏
点水质污染物浓度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但均能满足地表水体环境质量标准。此外,本项
目产品更换时会产生少量清洗废水,正常情况下经污水站物化
+生化处理可基本消除,
一旦发生泄漏未及时收集处理,进入地表水中,可能会对水生生物造成毒性影响。要求
企业切实落实地表水风险防范措施,在有效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废水
能够送至废水处理站处理,避免风险状态下对周边地表水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要求事故
发生后,园区及企业应及时开展地表水环境风险应急监测,根据超标情况采取不同的水
体修复方案。
(
3)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由于废水收集池发生非正常工况的破损泄漏后,泄漏液中耗
氧量污染物随着泄漏事件的延续,短时间内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但地下水中耗氧量
未存在超标情况,不会对造成新安江水体明显影响。由于废水一旦泄漏至地下水中,地
下水自然恢复时间较长。因此,企业应当做好日常地下水防护工作,环保设施应定时进
行检修维护,并在项目地上下游布设若干地下水长期监测井,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水
质异常等,现场应立即采取应急响应,及时排查并截断污染源,分析污染事故的发展趋
势,并提出下一步预测和防治措施,使迅速控制或切断事故事件灾害链,污染扩散得到
有效抑制,最大限度地保护下游地下水水质安全,将污染物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降
到最低。
在切实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次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
控。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t/a)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
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⑥
变化量
⑦
废气
SO2
2.821
2.821
0
0
0
2.821
0
NOx
26.6125
26.6125
0
0
0
26.6125
0
烟尘
2.592
2.592
0
0
0
2.592
0
二噁英类
0.017g/a
0.017g/a
0
0
0
0.017g/a
0
CO
22.46
22.46
0
0
0
22.46
0
HBr
0.128
0.128
0
0
0
0.128
0
HCl
1.737
1.737
0
0
0
1.737
0
硫酸雾
0.004
0.004
0
0
0
0.004
0
NH3
2.309
2.309
0
0.025
0
2.334
+0.025
H2S
0.003
0.003
0
0.001
0
0.004
+0.001
VOCs
70.515
70.515
0
8.476
0
78.991
+8.476
废水
废水量
161920
161920
0
35752
0
197672
+35752
CODcr
8.096
8.096
0
1.788
0
9.884
+1.788
NH3-N
0.81
0.81
0
0.179
0
0.989
+0.179
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
/
77.4
77.4
0
3.000
0
80.400
+3.000
危险废物
/
6552.99
6552.99
0
80.000
0
6632.99
+80.000
注:⑥
=①+③+④-⑤;⑦=⑥-①。
附表
2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完成情况
风
险
调
查
危险物质
名称
危险废物
有机废液
存在总量
/t
23
196
环境敏感性
大气
500 m 范围内人口数 / 人
5 km 范围内人口数 大于 5 万 人
每公里管段周边
200 m 范围内人口数(最大)
/
人
地表水
地表水功能敏感性
F1
F2 □
F3 □
环境敏感目标分级
S1
S2 □
S3 □
地下水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
G1 □
G2 □
G3
包气带防污性能
D1 □
D2
D3 □
物质及工艺系统
危险性
Q 值
Q<1 □
1≤Q<10 □
10≤Q<100
Q>100
M 值
M1
M2 □
M3□
M4 □
P 值
P1
P2 □
P3 □
P4 □
环境敏感
程度
大气
E1
E2
E3 □
地表水
E1
E2 □
E3 □
地下水
E1 □
E2 □
E3
环境风险
潜势
Ⅳ+
Ⅳ □
Ⅲ □
Ⅱ □
I □
评价等级
一级
二级
□
三级
□
简单分析
□
风
险
识
别
物质危险性
有毒有害
易燃易爆
环境风险
类型
泄漏
火灾、爆炸引发伴生
/次生污染物排放
影响途径
大气
地表水
地下水
事故情形分析
源强设定方法
计算法
经验估算法
□
其他估算法
□
风
险
预
测
与
评
价
大气
预测模型
SLAB □
AFTOX
其他
□
预测结果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
-1 最大影响范围 168.962 m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
-2 最大影响范围 391.196 m
地表水
最近环境敏感目标
/ ,到达时间
/ h
地下水
预测结果
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
/
d
最近环境敏感目标
/ ,到达时间
/ d
重点风险防范
措施
1、设立安全环保科,负责全厂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巡回检查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生产时严格控制操作参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3、储罐区设置围堰及废水收集管道,生产区域设置收集管道,水收集管道设置排水切换阀门,确保废水的分类收集;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池,收集整个厂区的事故废水;
4、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做好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工作;5、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6、建议有需要时开展环境风险后评价。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在企业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的前提下,其环境风险可防控。
注:
“□”为勾选项,“
”为填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