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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年增产工具箱柜产品 5 万套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平湖陈达仓储办公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5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34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58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67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115
六、结论
................................................................................................................... 121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示意图
附图
3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
4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照片图
附图
5 平湖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附图
6 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
附图
7 三区三线图
附图
8 环境监测点位图
附图
9 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件
附件
1 营业执照
附件
2 立项材料
附件
3 原环评批复、验收意见
附件
4 排污许可登记回执
附件
5 现有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
6 周转桶回收协议
附件
7 原辅材料MSDS
附件
8 污水入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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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9 不动产权证
附件
10 危废管理承诺书
附件
11 环境保护承诺书
附表
附表
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附表
2 平湖市碳排放及综合能耗核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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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增产工具箱柜产品
5 万套技改项目
建设代码
2106-33*开通会员可解锁*-334091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曹桥街道曹胜公路曹桥段
88 号
地理坐标
(东经
120 度 58 分 44.090 秒,北纬 30 度 40 分 26.274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
C3333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金属制品业
33、集装箱及
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33
建设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
案)部门
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
数字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文号
总投资
(万元)
1125
环保投资
(万元)
80
环保投资
占比
7.11%
施工工期
3 个月
是否开工
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
m2)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专 项 评 价
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
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
专项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二噁英、苯并
[a]
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
空气保护目标 2 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不涉及有
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
并
[a]芘、氰化物、氯气
否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车外送污水处
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无新增工业废水,且
企业废水纳管间接排放
否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
量 3 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
未超过临界量
否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
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
本项目不涉及以上内容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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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以上内容
否
注:
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
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
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级技术导则》(HJ169)
附录
B、附录 C。
综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
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风险、地表水、生态和海洋等专项。
规划情况
规划文件名称
审查机关
审查文件名称
文号
《平湖市曹桥街道
工业功能区控制性
详细规划》
平湖市人民政府
/
/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情况
1、规划环评文件名称:《曹桥街道工业园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1)
2、审查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3、审查时间:2020 年 12 月 17 日
4、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性分析
1.1 平湖市曹桥街道工业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 1.1.1 规划简介
(
1)规划结构
工业功能区规划结构可归纳为“一轴三区二组团”的结构形式。一轴:九场路
——区内南北向交通景观轴;三区:景兴纸业区、产业提升区、创业孵化区;二组
团:居住生活组团和公建配套组团。
(
2)工业用地布局
规划工业用地共分为三个区,总用地
200.08 公顷,占总用地的 68%;其中现状
工业用地
81.45 公顷(已出让 12.91 公顷),实际可用工业用地 118.63 公顷(1779.45 亩)。
西北部为景兴纸业区——位于张家路以北、九场路以西,用地面积
113.30 公顷,其中
行政办公
3.87 公顷,职工公寓 3.88 公顷。重点发展造纸、纸制品及相关配套产业。
西南部为产业提升区——位于张家路以南、九场路以西,用地面积
37.41 公顷,以发
展纺织、服装为主,主要考虑引进拥有一定企业规模、较高科技含量、具备先进管
理经验的各类大中型企业,以提高和带动其他传统企业的发展、延伸,力求得到共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3
同提升。东南部为创业孵化区——位于张家路以南、九场路以东,用地面积
49.37
公顷,其中仓储用地
4.75 公顷。以服装箱包辅料、机械、电子为主,主要是吸纳分
布在全街道各行政村的初创型小企业、家庭企业
(户)和中心城区的拆迁安置企业,形
成产业的集聚优势,谋求共同发展。其中孵化中心位于本区南部,面积
37.48 公顷。
1.1.2 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曹桥街道曹胜公路曹桥段
88 号,属于规划中的“创业孵化区”。本
项目主要从事工具箱柜产品的生产,产品不属于禁止准入行业,属于机械行业,基
本符合产业定位。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且已通过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项目备
案,备案代码:
2106-33*开通会员可解锁*-334091,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平湖市曹桥街道
工业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1.2 规划环评报告符合性分析
曹桥街道工业园区已于
2021 年 1 月编制完成了《曹桥街道工业园区区域规划环
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规划环评”),该规划环评评价范围包括了曹桥街道
工业小区和工业功能区所在区域。区规划环评主要内容如下:
1.2.1 规划范围
本次区域规划环评的评价范围包括平湖市中心城区
11 单元(4.91km2)、12 单
元(
9.65km2)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和界泾桥工业集聚点(约 0.25km2),园区总面
积约
14.81km2。本项目位于平湖市中心城区 12 单元,该单元规划范围北至当湖西路,
东至杭州湾大桥北接线,南至南环线,西至平湖市域边界。
1.2.2 发展定位
1、功能定位:多元而充满活力,功能复合、现代乐活的宜居板块;产业与生态
并重,融合发展、高端创新的产业新城。
2、产业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非织造产业、新能源产业等。
1.2.3 规划土地利用
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
64.1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 12.22%。其中一
类工业
8.54 公顷,二类工业 55.58 公顷。主要位于 2 处区域。一处位于杭州湾跨海
大桥北接线高速出入口附近,基本为现状工业厂房,结合高速出入口所带来的便捷
交通
,将现状工业进行转型升级。另一处位于景兴西路两侧,与北侧 11 单元产业片区
衔接发展,以高新技术、商贸物流等产业为发展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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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
1.2.4 六张清单
根据《曹桥街道工业园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位于
12 单元东部工业用地范围(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一般管控单元 CQ-4-1),
规划环评
6 张清单详见表 1.2-1 至表 1.2-6。
①生态空间管控清单(清单
1)
表
1.2-1 生态空间管控清单(仅罗列涉及区块)
园区内的规划
区块
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
面积
(
km2)
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
管控要求
现状用地类型
12 单
元东部工业用地范围
一般管控单元CQ-4-1
0.71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禁止建设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外新建其他类工业项目,一二产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功能区,
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
污染物排放管控:
加强工业污染物排放管控,原则上管控单元内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增加。
环境风险防控
:
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
工业用地、道
路用
地、防
护绿
地、农
林用
地、村庄建设
用地
本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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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空间管控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本项目属二类工业项目,不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毒有害
物质排放,本项目位于工业功能区;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均在原环评审批总量范围内,不新增污染物(现有项目废气污染物氮氧化
物、二氧化硫总量指标未进行排污权交易,要求本次补充调剂平衡并交易取得排污权指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利用企业现有厂房生
产,企业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工地,不涉及占用农田。企业废水全部纳管排放,污泥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会向农用地排放废水或污泥
等,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少量的水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本项目选用节水水平较高的生产设备。因此本项目符合规划
环评中生态空间管控清单的要求。
②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清单
2)
表
1.2-2 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类别
主要问题
主要原因
整改建议
/解决方案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
合
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
空间布
局
规划区内现状居民点离企
业最近距离约
50m,居民异
味、噪声投诉较多,存在工
居混杂问题
历史遗留问
题
园区企业厂区内的污水站各构筑物做好加盖密闭工作,对污水站恶臭废气有效收集
处理后排放
;有机废气产生企业进一步加
强有机废气的密闭收集,最大限度减少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量。加强对恶臭产生企
业厂界恶臭监测力度。
企业厂界距附近居民较近,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均密闭,污水站基本无恶臭气体产生。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密闭收集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量较少。本项目生产设备采取一系列降噪措施,要求企业落实厂界恶臭、噪声监测计划,最大程度降低恶臭、
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符合
环境质
量
地表水环境质
量
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不能
稳定达标
历史遗留问
题
规划区内所有废水截污纳管,持续开展“五
水共治”
企业实行雨污分流制,企业产生的废水
全部纳管排放。
符合
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
企业污染防治
部分企业存在一般固废露
天堆放的情形,下雨天易造
成渗滤液随雨水进入地表
水环境,从而引发地表水污
染。
部分企业环
保理念不强,
管理不到位
加强对企业的巡查以及管理,加大对固废(尤其是危废)暂存设施的巡查,发现固废暂存库容积不够需立即督查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期间需搭建挡雨棚或遮盖篷布,
不允许露天堆放。
本项目严格实施固废分类收集与管理,危险废物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分区
暂存并及时委托危废处理单位无害化
处置;一般固废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工业固废均不存在露天堆放的情况;生
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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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涉
VOCs 企业处理装
置落后,
VOCs 处理效率较
低
建议采用光催化等
VOCs 低效处理工艺的
企业优化处理工艺,采用
RTO 焚烧、活性
炭吸附等高效处理工艺。
本项目
VOCs 废气处理采用水喷淋+干
式过滤
+活性炭吸附工艺。
符合
风险防
范
园区内企业应急预案备案
率不高
加强企业风险防范措施,生态环境局督促风险企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同时定期开展事故演练。
要求企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
案,同时定期开展事故演练
符合
环境管
理
园区内部分企业未执行
“三
同时
”验收
历史遗留问
题
建议平湖市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清查,对于环保手续不全的企业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严格执行环
评制度和
“三同时”制度。
本项目建成后将及时开展三同时验收
符合
资源利
用
资源利
用
规划区目前存在一些老旧企业以及资源利用率较低
的企业,导致规划区整体用
地产值落后于国内外先进
工业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和能耗指标高于《国家
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
历史遗留问
题和行业
对于老旧企业以及资源利用率较低的企
业,拟通过本次规划的实施进行转型升级,
对于印染、造纸等水耗、能耗比较大的企业,建议提高中水回用率,造纸企业作为园区主导产业,可在原址进行提升改造,研发新型低水耗、能耗产品,印染企业按
现有生产规模进行控制
,禁止新增产能,逐
步实施退出
;或实施“腾笼换鸟”引进高附
加值、低能耗水耗的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园区整体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增加单位产
出
;通过提升改造现有企业生产、环保装
备,按相关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指标要求执
行,减少污染物排放。
企业不属于水耗、能耗较大的企业,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少量的水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本项目选用节水水平较高的生产设备,清
洁生产水平较高。
符合
③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清单
3)
表
1.2-3 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
污染源
总量限值(
t/a)
环境质量变化趋势,能否达环
境质量底线
符合性分析
水污染物排放
管控
COD
现状排放量
472.073
地表水现状达标;规划区块内污水全
100%收集,在区域水
环境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能达
到地表水
III 类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均在原环评审批总量范
围内,不新增污染物总量(现有项目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总量指标未进行排
总量管控限值
711.96
增减量
239.887
氨氮
现状排放量
47.207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7
总量管控限值
71.196
污权交易,要求本次补充调剂
平衡并交易取得排污权指
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增减量
23.989
总磷
现状排放量
4.721
总量管控限值
7.119
增减量
2.398
大气污染物总
量管控限值
SO2
现状排放量
804.747
环境空气现状达标;大气环境质量维持现状,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能达到二级环境质量底
线要求
总量管控限值
804.942
增减量
0.195
NOX
现状排放量
1223.017
总量管控限值
1220.788
增减量
-2.229
烟粉尘
现状排放量
367.406
总量管控限值
397.669
增减量
30.263
VOCs
现状排放量
140.196
在严格控制新建涉
VOCs 排
放的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
量削减替代的基础上,能达到
环境质量底线
总量管控限值
233.152
增减量
92.956
危险废物管控
危废产生量
现状排放量
1096
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零排放,能达到环境质量底线要
求
总量管控限值
1745
增减量
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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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清单
4)
表
1.2-4 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
优化调整类型
原规划内容
调整建议
调整依据
预期环境效益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规划布局
11 单元郑家汇社区和百家湾社区,
12 单元当湖西路南侧规划
小区和陶家浜社区,建议在各社区周边设置
200m 缓冲区,其中
100m 范围内禁止新、扩建有恶
臭气体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和
三类工业项目,
100~200m 范围
内现有恶臭气体排放企业改建
项目需削减废气排放量;
200m
范围内新、改、扩建有
VOCs
排放的工业项目,需在该范围内
实现
VOCs 排放倍量替代。
居住区位于二类、三类工业用地的下风向,恶
臭气体影响居住环境
改善居民居住
环境
本项目
200m
范围内不存在规划居住区,本项目实施后
全厂
VOC 排
放量均在原环评审批总量范围内,不新增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符合
环境保护规划
无
明确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等环境质量目标,提出达到
和维持环境质量目标的规划措
施
平湖市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规划等
维护和改善区
域环境质量
本项目建成后各类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且能维持原有环境管控单元规定的环境质
量要求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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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设施
规划
11 单元规划最高日总污水量为 30319 吨;
12 单元规划平均日总污水量 25074 吨。
核实
11 单元和12 单元规划区污
水产生量
工业污水产生量以现状园区相应产业类型污染物单位面积污水
流量法进行预测。其他污水产生量按《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不
同功能用地性质单位
面积耗水系数,和产物
系数计算预测。
明确规划区污水产生和排放量,取得区域污水处理设施
的支撑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生产废水排放量均在原环评审批总量范围内,不新增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
求
符合
⑤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清单
5)
表
1.2-5 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分区
分类
行业名称
工艺清单
产品清单
本项目实际情况
是否符合
平 湖 市 曹 桥 街道 产 业 集 聚 重点管控单元、平湖 市 曹 桥 街 道城 镇 生 活 重 点管控单元、平湖市 一 般 管 控 单元
主导产业
本项目位于平湖市一般
管控单元。本项目不涉及印染,前处理工艺主要为脱脂、硅烷化,不涉及电镀、化学镀、磷化工艺以
及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
;
本项目涂装工艺为喷塑,使用粉末涂料,不涉及高
VOCs 含量原料,本项目
不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平湖市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
案》、《平湖市工业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禁止、限
制准入类产业。
符合
禁止准入类产业
非 织 造 产业
涉及印染的
/
先 进 装 备制造业
电镀、化学镀、磷化工艺
;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
使用不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要求的高
VOCs 含量原料的
/
新能源
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环境健康风险较大的项目
/
其他产业
其他禁止、限制准入类产业
根据《平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平湖市工业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等文件制定
平 湖 市 河 道 滨岸 带 生 态 保 障区 优 先 保 护 单元
禁止一切工业项目
本 项 目 不 涉 及平 湖 市 河道 滨 岸 带 生 态保 障 区 优先保护单元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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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环境标准清单(清单
6)
表
1.2-6 环境标准清单
序号
类别
主要内容
1
空间准入标准
/
具体详见清单
1生态空间清单、清单5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2
污染物排放标
准
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33/2147-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
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2012)
噪声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固废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01)
3
环境质量管控标准
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
值
水污染
物
COD711.96t/a 、氨氮 71.196t/a 、总磷 7.119t/a
大气污
染物
SO2804.942t/a、NOX1220.788t/a、烟粉尘 397.669t/a、VOCs233.152t/a
危险废
物
1745t/a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
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III 类水质标准,《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四类标准,《地下水质量标
准》(
GB/T14848)中 III 类标准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3 及 4a 类标准
土壤环
境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土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
4
行业准入条件
环境准入指导意
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
意见
(试行)〉等 15 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浙
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平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平湖市工业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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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表
1.2-7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分类
主要措施
预期环境效益
资源环保对策
和措施
土地资源
1、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占用基本农田应严格按照规划调整和占补平衡后进行征用,并尽可能减少对农林用地的占用量。
2、与正在编制的《平湖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根据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用地性质,控制开发进度。
3、严格执行土地滚动发展、集约开发的原则,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
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效
率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水资源
1、实行工业节水。严格限制高耗水企业入户,推行企业中水回用并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
2、推进生活节水。推广节水型器具,开展建筑与小区节水。
3、完善市政供水设施建设。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水资源利用成本,持续深入开展“五水共治”。
环境影响减缓
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
1、加快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2、积极推行综合治理,实施清洁生产工艺。
3、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控制 VOCs 废气。新增 VOCs 排放量实行区域削减替代。合理布置居住小区周边工业企业。
4、按行业分类治理。。
5、加强餐饮油烟治理。
6、实施总量控制。包括常规废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和工业烟尘等。
7、加强恶臭污染物防治。对处于二类和三类工业下风向的居住区周边设置 200m 缓冲区。
保障大气环境质量
地表水环境
1、区域水环境治理措施。加强园区雨污分流及收集。大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2、严格企业内部预处理和达标纳管要求。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提高中水回用率和数字管理水平。
3、加强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杜绝事故废水和受污染雨水外排。
4、持续开展“五水共治”,改善区域河网水质。
保障水环境质量
地下水环境
严控地下水开采,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防止地下水污染
固废处置
1、积极推行废物减量化,不断提高度物综合利用率。
2、强化固废分类管理和处置。
3、严格执行危险工业固废登记、管理、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4、推进固废管理信息化。
5、生活垃圾集中处置。
确保区域内固废及危废妥善
处置
声环境
1、加强规划控制,合理布局噪声敏感项目。敏感区域的快速路应设置声屏障。
2、加强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对高噪设备必须进行隔声减震等措施降噪。并远离敏感点布置
3、控制公建配套设施噪声。设备应设置在专门的设备机房内。
4、降低商业活动噪声。
5、加强交通噪声防治。
保障声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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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
1、开展土壤监测,进行场地污染调查。
2、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
3、做好企业退役期污染防控。
4、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5、做好企业物料及固废存储场地的防渗、防漏建设工作。
6、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7、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
防治土壤污染
生态环境
1、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制。按平湖市“三线一单”落实相应空间布局准入和管控制度。
2、结合生态绿地设置一定宽度的生态防护带。
3、完善绿地景观、绿色廊道等建设。
4、对于占用基本农田,必须按“占一补一”实现占补平衡。
5、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维护生态环境
环境风险
1、加强有毒有害物质风险源防控。规划区应严格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涉危企业,禁止使用剧毒、高毒物料。
2、加强危化品存储、使用风险防范。
3、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防范。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应避开城区及居民集中区,运输时间避开高峰时段;危险化学品装运采用专用车等。
加强环境管理、减少环境风
险
1.2.5 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平湖市中心城区
12 单元内(曹桥街道曹胜公路曹桥段 88 号),属于平湖市一般管控单元(ZH33048230001)。本项目主要从
事工具箱柜产品的生产,不属于曹桥街道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涉及印染的非织造行业;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电镀、化学镀、磷化工
艺以及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原辅材料不涉及使用不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要求的高
VOCs 含量原料;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污染
物不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此外,根据本环评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平湖市一般管控单元(
ZH33048230001)
要求,且本项目已在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
2106-33*开通会员可解锁*-334091。综上,本项目不属于曹桥街道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
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实施后喷塑废气(颗粒物)、预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
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3/2146-2018)中表 1 的排放限值;除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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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浓度限值外,其余因子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 6 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
限值;切割废气(颗粒物)、打磨废气(颗粒物)、焊接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
标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应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表 2 中干燥炉窑二级标准,但《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9078-1996)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限值参照《浙
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
[2019]315 号)中规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执行(颗粒物、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200、300mg/m3)。因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烘道废气与同一排放口排放,颗粒物排放限值从严,执行《工
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 1 的排放限值;企业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应
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表 A.1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规定。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均在原环评审批总量范围内,不新增污染物(现有项目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量指标未进行排
污权交易,要求本次补充调剂平衡并交易取得排污权指标);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用地,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
2025 年版)中的禁止或许可事项;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列举的项目内容;不
属于《平湖市工业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中的内容,本项目符合《平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的管控措施;本项目涂料使用
粉末涂料,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GB/T 38597-2020)中规定的低 VOCs 含量涂
料产品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2021 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曹桥街道工业园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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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符 合
性分析
1.3“三线一单”符合性
根据《平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位于平湖市一般管控
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33048230001),属于一般管控单元。
1.3.1 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关于全面落实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
[2017]59
号),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涵盖所有国家级、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有必要严格保
护的其他各类保护地等;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国家海洋局的相关规范要求划定,
并纳入全省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嘉兴市平湖市曹桥街道曹胜公路曹桥段
88 号,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不在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
区内,项目不涉及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重要性、其他生态功能重
要性、水土流失敏感性以及其他生态敏感生态保护红线等六种类型的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符合《关于全面落实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意见》、《平湖市生态
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平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平湖市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以及平湖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等相关文件要求。
1.3.2 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①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可达到环境标准要求。
②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二类功能区,根据
2024 年平湖市常规监测
数据,平湖市
2024 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区域基本污染物指标均能满足《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另外,项目特征污染物
非甲烷总烃、
TSP 现状值可以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③根据企业周边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现状环境质量可满
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I 类水质标准要求,区域地表水水质
良好。本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正常情况下对附近
地表水水体无影响。因此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可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
要求。
④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企业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原
辅材料仓库和固废仓库均做好防渗漏措施,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土壤环境质
量底线要求。
⑤经本项目影响分析可知,废气、废水、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均较小,固废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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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评要求收集处理后,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因此,本项目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
1.3.3 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本项目生产设备基本实现了密闭化、自动化、连续化。
实施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等用能较低,且企业通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
路线等手段实施清洁生产,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消耗
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天然气资源等,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本项
目不涉及煤炭的使用;项目不使用高耗能、低效率的设备;本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
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利用企业现有车间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不涉及耕地、农
田等的占用,因此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1.3.4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平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已由平湖市人民政府(平政发〔
2024〕
23 号)发布,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起实施。根据《管控方案》,平湖市共划定环境
管控单元
22 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6 个,重点管控单元 15 个,一般管控单元 1 个。
本项目位于平湖市曹桥街道曹胜公路曹桥段
88 号,所在环境管控单元为平湖市
一般管控单元(
ZH33048230001),该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
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以及与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
1.3-1。
表
1.3-1 本项目与平湖市一般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结果一览表
序号
清单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1
空 间布 局约束
1、原则上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位于当湖、广陈工业园区的除外
),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
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从事工具箱柜产品的生产,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
符合
2、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工业园区外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为改扩建项目,位于曹桥街道曹胜公路曹桥段
88 号,位于工
业功能区内,项目不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本项目实施后不增加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符合
3、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园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工业功能区,本项目实施后全厂
VOC 排
放量均在原环评审批总量范围内,不新增VOC 排放量,无需进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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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区域削减替代。
4、建立集镇居住商业区、耕地保护区与工业功能区等集聚区块之间的防护带。
本项目位于工业功能区,已与集镇居住商业区、耕地保护区间建立防护带
符合
5、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根据区域用地和消纳水平,合理确定养殖规模。
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
符合
6、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
本项目不涉及占用农田
符合
2
污 染物 排放 管控
1、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全 厂CODcr、氨氮、VOC、颗粒物、
SO2、NOx 排
放量均在现有审批量范围内,即本项目实施后不增加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现有项目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量指标未进行排污权交易,要求本次根据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补充调剂平衡并交易取得排污权指标)。
符合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推动农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技术模式对农田退水进行科学治理,有序推进农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
本项目不涉及农业
符合
3
环 境风 险防控
1、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防止水土流失。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2、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管网,不向农用地排放污水、污泥等,不会对周边农用地造成土壤污染
符合
3、加强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及评价,对周边或区域环境风险源进行评估。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4
资 源开 发效 率要求
1、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用水量较小,且不涉及农业;项目生产过程中将强化清洁生产管理,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符合
2、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
符合
由表
1.3-1 可知,本项目建设均符合所属管控单元的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的
建设符合平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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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要求
本项目位于平湖市曹桥街道曹胜公路曹桥段
88 号,属于工业聚集区,项目用地
为工业用地,且对照《平湖市曹桥街道工业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曹桥街道
工业园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平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等,本项目符合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相关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
1.5 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
(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
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
(自然资办函[2022]2080 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
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
(自然资办函
[2022]2072 号):“三区三线”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 3 种类型空间所
对应的区域,以及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
护红线
3 条控制线。城镇空间指以城镇居民生产生活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
本项目位于平湖市曹桥街道曹胜公路曹桥段
88 号,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土地性
质为工业用地。对照《平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和平湖市三区三线
划定成果图(详见附图
7),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
内,不占用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符合“三区三线”的要求。
1.6 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性
本项目主要从事工具箱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查阅,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
2025 年版)中的禁止准入事项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
本项目不在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规定的禁止项目内,且本项目已在平
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
2106-33*开通会员可解锁*-334091,因此,本项目建
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1.7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浙
长江办〔
2022〕6 号),本项目符合性具体可见表 1.7-1。
表
1.7-1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序号
相关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
是否符合
1
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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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
2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
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3
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
用行为。
禁止在
I 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4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
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5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
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6
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
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7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8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
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
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
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9
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
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
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0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1
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
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2
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
目的的改扩建除外。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3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
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
本项目不属于钢
铁、石化、化工、
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环
境保护综合目
录》(
2021 年版)
中的高污染产品
符合
14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
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5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
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
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6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
本项目不属于过剩产能行业的项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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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
目
17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符合
18
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
石、矿渣、垃圾等物质。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由表
1.7-1 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的内容。
1.8 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对照《关于印发
<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
设实施方案(
2020-2022 年)>及配套技术要点的通知》(浙环函〔2020〕157 号),
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工业企业一般性要点符合
性分析,具体见表
1.8-1。
表
1.8-1 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要点(试行)符合性分析
内容
要点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排查要点
1、企业各工序、环节产生的生活
污水、生产废水、雨水、清净下水去向和管网基本情况,包括管网材质、铺设方式、排水能力、标识等。
企业厂区门口已设置雨污管线图,包括企业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雨水去向及其敷设方式,企
业已设置相关的标识。
符合
2、《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
术规程》
(CJJ181)执行,可委托专
业机构排查;需形成管网系统排查
成果,包括管网系统建设平面图
(带问题节点)、检测与评估报告
(含缺陷清单)。
已经依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了雨污分流,污水能排入污水管网,并与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入网协议。建议企业后续委托第三方按照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进行相应
调整完善
符合
3、企业涉水排放口(包括涉及一
类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
排放口、企业总排口、雨水排放口、
清净下水排放口、溢排水排放口
等)设置情况,包括排口类型、规
范化建设、标识等情况。
符合
4、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情况,包括
初期雨水收集区域、收集池容量及雨水切换控制(切换方式、控制要
求)等情况。
符合
三、长效管理
要点
1、建立企业内部管网系统、初期
雨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水)口等定期检查制度,落实
专人管理。
企业已建立内部管网系
统、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水)口等定期检查制度,
落实专人管理。
符合
2、有条件的企业配备相关的管网
排查设施,提升管网运行维护能
力。
建议企业配备相关的管网
排查设施;
符合
3、自觉执行排水许可制度、排污
许可制度
要求企业自觉执行排水许
可制度、排污许可制度
符合
4、按园区要求实施初期雨水分时
段输送。
不涉及
符合
1.9 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浙江省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见表 1.9-1。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20
由表可知,本项目符合相关整治规范要求。
表
1.9-1 《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内容
要点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助力绿色
发展
1.
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
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
VOCs 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
VOCs 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
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
VOCs 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
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
VOCs 污染
物产生。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本项目主要从事工具箱柜产品的生产,属于金属制品业,并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不涉及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的使用,本项目涂料使用粉末涂料,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
要
求
》
(GB/T
38597-2020)中规定的低
VOCs 含量涂料产品的要求,本项目符合产业准入条件。
符合
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
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
行建设项目新增
VOCs 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
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 排放量实
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 排放量实行
2 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
减。
企业严格执行
“三线一
单
”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体系。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环境
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要求。本项目实施后
全厂
VOCs 排放量在现
有审批量范围内,即本项
目实施后不增加企业
VOCs 污染物排放总量,无需进行区域削减替代。
符合
二、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强化源头
控制
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
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
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本项目属于金属包装容
器及材料制造业,喷塑采
用鼓励工艺中的静电喷
涂,涂装生产线为自动化生产线。使用环境友好型
的粉末涂料。
符合
4.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
材料。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
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
(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
/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21
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
VOCs 含量限值要求,并建
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
以及
VOCs 含量。
5.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
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制定低
VOCs 含量原辅
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
间表,按照
“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
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到
2025 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
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符合
三、严格生产环节控制,减少过程
泄漏
6.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
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
理,做好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
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
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
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
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
应不低于
0.3 米/秒。对 VOCs 物料储罐和污水集
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
开展专项治理。
企业烘道废气采用密闭
集气罩收集方式,收集的
固化废气经水喷淋
+干式
过滤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
企业不涉及使用含
VOCs
物料,生产工艺废气收集
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
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微负压,废气收集系统
的输送管道密闭、无破
损,要求企业定期排查管
道是否有破损。
符合
四、升级改造治理设施,实施高效
治理
9.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
VOCs
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
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
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
VOCs 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
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企业
VOCs 废气经水喷
淋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
附处理后可达标高空排
放,要求企业按照环评要
求定期更换活性炭。
符合
10.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
设备
“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
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
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
VOCs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VOCs
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
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治理
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生产设备开启前启动废气治理设施,待治
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
启动生产设备,生产设备维修、停止时应保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残留VOCs 废气收集完毕后方
可停运治理设施。
符合
1.10 与《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涉及脱脂、硅烷化等表面处理,不涉及电镀,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22
关于印发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
(电镀除外)、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砂洗、氮肥、
废塑料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的通知》(浙环发
[2018]19 号),本项目与其中
的《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见
表
1.10-1。由表可知,本项目符合相关整治规范要求。
表
1.10-1 《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
类别
内容
序号
判断依据
本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政策
法规
生产
合法性
1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验
收制度
企业现有项目环评及“三同时”
验收手续齐全,要求本项目实施后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
度和
“三同时”验收制度
符合
2
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落实企业排污
主体责任
企业现有项目已进行排污许可
登记(登记编号为
9*开通会员可解锁*302555002W),
要求在本项目实施投产前及时
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变更
符合
工艺
装备
/
生产现场
工艺装备水平
3
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的落后
工艺与设备
项目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的落后工艺与设备
符合
4
鼓励使用先进的或环保的表面处理工艺技
术和新设备,减少酸、碱等原料用量
表面处理采用环保的硅烷化工艺,项目表面处理不涉及酸洗
符合
5
鼓励酸洗设备采用自动化、封闭性较强的
设计
不涉及
符合
清洁生
产
6
酸洗磷化鼓励采取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
节水型清洗工艺
不涉及
符合
7 禁止采用单级漂洗或直接冲洗等落后工艺
企业清洗采用多级清洗,清洗
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
符合
8
鼓励采取工业污水回用、多级回收、逆流
漂洗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
符合
9
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要求项目实施后按要求开展强
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符合
生产现
场
10
生产现场环境清洁、整洁、管理有序;危
险品有明显标识
要求生产现场环境清洁、整洁、
管理有序;危险品有明显标识
符合
11
生产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
要求项目实施后加强管理,生
产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
符合
12
车间应优化布局,严格落实防腐、防渗、
防混措施
要求严格落实防腐、防渗、防
混措施
符合
13
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应敷设网
格板,湿件加工作业必须在湿区进行
企业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敷设网格板,湿件加工
作业在湿区进行
符合
14
建筑物和构筑物进出水管应有防腐蚀、防
沉降、防折断措施
企业建筑物和构筑物进出水管已做好防腐蚀、防沉降、防折
断措施
符合
15
酸洗槽必须设置在地面上,新建、搬迁、
整体改造企业须执行酸洗槽架空改造
不涉及
符合
16 酸洗等处理槽须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渗措施
企业前处理线均采用架空线,槽体及下方地面采取有效的防
腐防渗措施
符合
17
废水管线采取明管套明沟(渠)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沟、渠)应满足防腐、防
渗漏要求;废水收集池附近设立观测井
企业废水管线采取明管套明
沟,废水管道(沟、渠)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废水收集
池附近设立观测井
符合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23
18
废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等各类废水管网设置
清晰,有流向、污染物种类等标示
企业废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等各类废水管网设置清晰,设置流
向、污染物种类等标示
符合
污染治理
废水处
理
19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质分流,建
有与生产能力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
企业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质分流,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能符合要
求
符合
20
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须单独处理达标后
方可并入其他废水处理
本项目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
符合
21
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及污水回用管道需安
装流量计
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已安装流量计,企业不涉及污水回
用
符合
22
设置标准化、规范化排污口
企业已设置标准化、规范化排
污口
符合
23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
放
要求加强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
排放
符合
废气处
理
24
酸雾工段有专门的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
设施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不涉及
符合
25
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定期维护,
正常稳定运行
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已安装独立电表,要求企业定期维护,正
常稳定运行
符合
26
锅炉按照要求进行清洁化改造,污染物排
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14)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
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锅炉
符合
固废处
理
27
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要求,一般
工业固废暂存处置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废
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
所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
贮存
(处置)场》(GB15562.2-1995)中的规
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运输应符合《危
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技术要求
要求企业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满足相应标准要
求。
符合
28
建立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
关情况
项目实施后按要求建立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
账
符合
29
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
关资料
项目实施后按要求进行危险废
物申报登记
符合
30
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
转移联单制度
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
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符合
环境
监管
水平
环境
应急
管理
31 切实落实雨、污排放口设置应急阀门
企业雨水排放口已安装截止阀
门,污水采用水泵强排
符合
32
建有规模合适的事故应急池,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应符合相关要求且能确保事故废
水能自流导入
要求企业按本报告要求建设规模合适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事
故废水能够截留
符合
33
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具备可操作
性并及时更新完善
要求项目投产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管理部门备案,应急预案具备
可操作性并及时更新完善
符合
34
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
按要求配备应急物资与设备
符合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24
35
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要求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
练
符合
环境
监测
36
制定监测计划并开展排污口、雨水排放口
及周边环境的自行监测
按环评及当地环保管理部门要
求落实监测计划
符合
内部
管理
档案
37
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和
“三废”处理
要求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负责
日常环境管理和
“三废”处理
符合
38
建立完善的环保组织体系、健全的环保规
章制度
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组织体
系、健全的环保规章制度
符合
39
完善相关台帐制度,记录每天的废水、废
气处理设施运行、加药、电耗、维修情况;
污染物监测台帐规范完备;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贮
存及处置情况
按要求落实相关台帐制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当地
环保管理部门备案
符合
1.1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符合性分析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
的意见》(嘉政办发〔
2021〕8 号),企业一般固废全过程规范处置符合性分析具体
内容见表
1.11-1。
表
1.11-1 企业一般固废规范处置符合性分析
内容
要求
符合性分析
1、产废环
节
产废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在嘉兴市一般工业固废信息化监控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化系统)中填报固废电子管理台账,依法如实记录固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对运输、贮存、利用、处置企业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信息化系统中上传备案。年产
100 吨以上固
废(不包括可外售综合利用的固废)的企业要配备在线称重设备,在固废贮存场所、打包点、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
并与省、市信息化系统联网,同时鼓励其他产废企业安装视频监控。产废企业转移固废,出省处置的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出省利用的严格执行备案制度;省内跨市转移固废
(除可外售综合利用的固废)
利用、处置的,要及时报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禁止跨市贮存固废
(除可外售综合利用的固废)。产废
企业要督促市外运输、利用、处置企业在信息化系统中注册登记流转,确保转移过程闭环监管。
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一旦产生固废,将依法填报固废电子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废的相关信息,并将相关内容 在 信 息 化 系 统 中 上 传 备案。
2、运输环
节
运输企业(包括有自备车辆的产废、贮存、利用、处置企业)受理嘉兴市域内固废运输业务的,要在信息化系统中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并与产废企业签订委托运输合同。要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运输企业接收固废时应与产废企业核实固废相关信息,移交时应与贮存、利用、处置企业查验核对,如有出入须说明原因,交接完成后及时向产废企业反馈
移交情况。
12 吨以上经营性运输车辆,须按要求
配备卫星定位系统等信息化设备,记录运输轨迹并即时上传;鼓励、引导其他运输车辆配备卫星定位系统等信息化设备。运输固废的非机动车辆,须得到镇(街道)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承担运输任务。运输过程要做好防扬散、防渗漏等措施。从业人员要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掌握固废专业知识、事故应
对技能及相关管理制度。
要求企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配合运输企业核实固废相关信息。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25
3、利用、
处置环节
利用、处置企业要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利用、处置固废,在信息化系统中填报电子管理台账,依法如实记录固废转移交接、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并执行电子联单制度。利用、处置过程要实行全程监管,在固废出入口、贮存场所及利用、处置设施
处应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利用、处置企业在接收固废时,要查验接收固废的类别和数量,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接受非
法委托,交接完成后及时向产废企业反馈移交情
况。
要求企业督促利用、处置企
业及时反馈移交情况。
4、贮存环
节
贮存企业要在信息化系统上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填报电子台账,并执行电子联单制度。在固废出入口、分拣、打包、拆解、贮存等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要与上游产废、下
游利用处置企业签订三方书面合同,交接时要查验固废的类别和数量,不得超范围经营,交接完成后及时向产废企业反馈移交情况。各县(市、区)要加强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小微产废企业收
运难、处置难问题,
2021 年底前至少建成一个集
中规范贮存场所。
要求企业在信息化系统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上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填报电子台账,及时反馈固废移交
情况。
1.12《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
行动方案
>的通知》(浙美丽办[2022]26 号),本评价节选《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
坚三年行动方案》中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进行对照分析,本项目实施情况符合方案
中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技术要点等的相关要求,具体见表
1.12-1。
表
1.12-1 《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
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技术要点
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低 效 治理 设 施改 造 升级 相 关要求
对于采用低效
VOCs 治理设施的企
业,应对照《浙江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指南》排查废气处理技术是否符合指南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指南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实施升级改造。
本项目
VOCs 治理设施采用
水喷淋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
附组合工艺,不涉及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低效设施。
符合
典型的除臭情形主要包括:废水站废气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调节池除外
),橡胶制品企业生产废气处理
(溶剂浸胶除外
),废塑料造粒、加
工成型废气处理,使用
ABS 及其他
有异味塑料原料的加工成型废气处理,使用
UV 涂料、含不饱和键且
异味明显
VOCs 成分(如低浓度的
苯乙烯)的涂料等涂装废气处理,低浓度沥青烟气的除臭单元,生物发酵、农副食品加工、垃圾中转站恶臭异味处理等。
本项目污水站处理单元全部为密闭设施,本项目喷塑使用粉末涂料,不使用
UV 涂
料、含不饱和键且异味明显VOCs 成分(如低浓度的苯乙烯)的涂料,本项目生产产生的异味较少,且本项目固化 废 气 经 密 闭 收 集 后 再 经“水喷淋
+干式过滤+活性炭
吸”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臭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采用吸附技术的企业,应按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26—2013)、《浙江省分
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
本项目主要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
VOCs 废气,吸附装
置按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26—2013)、《浙江省分散
符合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26
行
)》进行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
颗粒状吸附剂的气体流速不超过0.6 米/秒,纤维状吸附剂的气体流速不超过
0.15 米/秒,废气在吸附层
中的停留时间一般不低于
0.75 秒。
有机聚合物加工或其他生产工序的进口
VOCS 浓度很低时可适当降低
相关参数要求。
采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的企业,宜选用颗粒状活性炭。颗粒状活性炭的碘值不宜低于
800mg/g。活性炭
分散吸附技术一般适用于
VOCs 产
生量不大的企业,活性炭的动态吸附容量宜按
10-15%计算。
吸附装置应做好除颗粒物、降温、除湿等预处理工作,吸附前的颗粒物或油烟浓度不宜超过
1mg/m3,废
气温度不应超过
40°C,采用活性炭
吸附的相对湿度不宜超过
80%。对
于含有较多漆雾的喷涂废气,不宜采用单一水喷淋预处理,应采用多级干式过滤措施,未道过滤材料的过滤等级不应低于
F9,并根据压差
监测或其他监测方式,及时更换过滤材料。
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进行设计、
建设与运行管理。要求吸附装置选用颗粒状活性炭,气体流速不超过
0.6 米/秒,废
气在吸附层中的停留时间一般不低于
0.75 秒。颗粒状活
性 炭 的 碘 值 不 宜 低 于
800mg/g。 本项目采用水喷淋
+干式过
滤 的 组 合 工 艺 进 行 除 颗 粒物、降温、除湿等预处理工作,保证吸附前的颗粒物浓度不宜超过
1mg/m3,废气温
度不超过
40°C,相对湿度不
超过
80%。
采用单一或组合燃烧技术的企业,催化燃烧装置应按照《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2013)进行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蓄热燃烧装置应按照《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 HJ1093——2020)进
行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相关温度、开关参数应自动记录存储,保存时间不少于
5 年。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新建、改建和扩建涉
VOCs 项目不
使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低效治理设施(恶臭异味治理除外)。
本项目不使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低效治理设施
符合
源 头 替代 相 关要求
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是指粉末涂
料和施工状态下,
VOCs 含量符合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GB/T 38597-2020)的
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
GB/T 38597-2020 中未做规定
的,
VOCs 含量符合《车辆涂料中
有害物质限量》
(GB 24409-2020)、
《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值》(GB 30981-2020)等相关规定的非溶剂型涂料。其中,水性涂料的
VOCs
含量需要扣除水分。
本项目全部使用粉末涂料,属于低
VOCs 含量的涂料
符合
使用上述低
VOCs 原辅材料,排放
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
VOCs 末端治理设施。对于现有
项目,实施低
VOCs 原辅材料替代
后,如简化或拆除
VOCs 末端治理
本项目全部使用低
VOCs 含
量的粉末涂料,企业烘道废气 采 用 密 闭 集 气 罩 收 集 方式,收集的固化废气经水喷淋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
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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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替代后的
VOCs 排放量不得
大于替代前的
VOCs 排放量。
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
比
)低于 10%的工序,无组织排放浓
度达标的,可不要求采取
VOCs 无
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对于现有项目,实施
VOCs 含量低于 10%的原辅
材料替代后,可不采取
VOCs 无组
织排放收集措施,简化或拆除
VOCs 收集治理设施的,替代后的
VOCs 排放量不得大于替代前的
VOCs 排放量。
VOCs 无组 织 排放 控 制相 关 要求
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废气的方式,并保持微负压运行。密闭空间或全密闭集气罩常开开口面(进出通道、窗户、补风口等)的控制风速参照《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 HJ 1089—2020 )
附录
D 执行﹐即与车间外大气连通
的开口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1.2 米/秒;
其他开口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0.4 米/
秒。当密闭空间或全密闭集气罩内需要补送新风时,净抽风量应满足控制风速要求,否则应在外层设置双层整体密闭收集空间,收集后进行处理。开放环境中采用局部集气罩方式收集废气的企业,距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
企业烘道废气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并保持微负压运行,常开开口面(进出通道)的控制风速参照《印刷工 业 污 染 防 治 可 行 技 术 指南》
( HJ 1089—2020 )附录 D
执行﹐即与车间外大气连通的 开 口 面 控 制 风 速 不 小 于1.2 米/秒;其他开口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0.4 米/秒。
符合
根据行业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GB 37822
—
2019)要求,做好工艺过程和公
用工程的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
完善非正常工况
VOCs 管控,不得
进行敞开式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火炬燃烧装置原则上只用于应急处置,应安装温度、废气流量、助燃气体流量等监控装置,并逐步安装热值检测仪。完善非正常工况VOCs 管控,不得进行敞开式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火炬燃烧装置原则上只用于应急处置,应安装温度、废气流量、助燃气体流量等监控装置,并逐步安装热值检测仪。
企业烘道废气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并保持微负压运行。本项目不涉及敞开式退料、清洗、吹扫、火炬燃烧等作业
符合
数 字 化监 管 相关要求
完善无组织排放控制的数字 化监管。针对采用密闭空间、全密闭集气罩收集废气的企业,建议现场安装视频监控,有条件的在开口面安装开关监控、微负压传感器等装置,确保实现微负压收集。
要求企业完善无组织排放控制的数字化监管,企业烘道废气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建议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在开口面安装开关监控、微负压传感器等装置,确保实现微负压收集。
符合
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用电监管模块,采集末端治理设施的用电设备运行电流、开关等信号,用以判断监控末端治理设施是否正常开启、是否
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已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用电监管模块。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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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行。可结合工作需要采集仪器仪表的必要运行参数。
活性炭分散吸附设施应配套安装运行状态监控装置,通过计算累计运行时间,对照排污许可证或其他许可、设计文件确定的更换周期,提前预警活性炭失效情况。活性炭分散吸附设施排放口应设置规范化标识,便于监督管理人员及时掌握活性炭使用情况。
要求企业签订活性炭集中脱附协议,接入嘉兴市监管平台。废气处理设施配套安装运行状态监控装置,通过计算累计运行时间,对环评、设计文件确定的更换周期,提前预警活性炭失效情况。活性炭分散吸附设施排放口设置规范化标识,便于监督管理人员及时掌握活性炭使用情况
符合
1.13“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 07 月 16 日修订版),企业“四
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见表
1.13-1。
表
1.13-1 “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
内容
企业情况
是否符合
四性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和选址规划、生态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企业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本可行的。
符合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
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标纳管,基本不会影响地表水环境;噪声经预测后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固废均可做到安全处置。
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项目对废气、废水、噪声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可做到达标排放,且固废可做到安全合理处置。
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合理可信
符合
五不准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选址符合规划,厂区布置合理
不 属 于 不 予批准的情形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项目附近水体监测因子均能达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838-2002)III 类水质标准要
求,项目附近地表水水质较好。本项目实施后外排废水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正常情况下对附近地表水水体无影响;根据本环评要求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噪声可达标排放;平湖市
2024 年城市
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项目产生的废气按本环评要求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固废按本环评要求收集处理后,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环境风险很小,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
不 属 于 不 予批准的情形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29
能;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企业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符合规范,能够起到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的作用,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不 属 于 不 予批准的情形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现有项目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对于现有项目其他需整改的地方已提出整改要求。
不 属 于 不 予批准的情形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本项目资料数据真实、内容结论明确、合理
不 属 于 不 予批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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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1.14《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符合性分析
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 年修订版)中工业涂装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的相关要点进行符合性分
析,详见表
1.14-1。
表
1.14-1 工业涂装行业绩效分级指标
差异化指标
A 级企业
B 级企业
C 级企业
D 级企业
本企业情况
原辅材料
1、使用粉末涂料;
2、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GB/T 38597-2020)规
定的低
VOCs 含量涂料产品
1、使用符合《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
GB 38469-2019)、《木器涂
料 中 有 害 物 质 限 量 》(
GB18581-2020)、《车辆涂料中
有害物质限量》(
GB24409-2020)、
《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30981-2020)等标准规定的水
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产品;
2、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 量 涂料 产 品技 术要 求 》(
GB/T
38597-2020)规定的溶剂型涂料产品
使用符合《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38469-2019)、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2020)、《车辆涂
料 中 有 害 物 质 限 量 》(
GB24409-2020)、《工业防
护 涂 料 中 有 害 物 质 限 量 》(
GB30981-2020)等标准规定
的涂料产品
未达到
C 级要
求
企业涂装工序全部使用粉末涂料。因此企业本项可达
A 级。
备注:对于申报
A、B 级的企业,若某一工序使用的涂料无低 VOCs 含量涂料产品替代方案,其 VOCs 含量应满足《船
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38469-2019)、《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20)、《车辆涂料中有害物
质限量》(
GB24409-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等标准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
1、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控制要求;
2、VOCs 物料存储于密闭容器或包装袋中,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存放于密闭负压的储库、料仓内;
3、除大型工件特殊作业(例如,船舶制造行业的分段总组、船台、船坞、造船码头等涂装工序)外,调漆、喷漆、流平、烘干、清洗等工序在密闭设备或密闭负压空间内操作;
4、密闭回收废清洗剂;
5、建设干式喷漆房;使用湿式喷漆房时,循环水泵间和刮渣间应密闭,安装废气收集设施;
6、采用静电喷涂、自动喷涂、高压无气喷涂或高流低压(HVLP)喷枪等高效涂装技术,不可使用手动空气喷涂技术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特别控制要求
1、企业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
特别控制要求;
2、企业仅使用粉末涂料,储存于密闭包装袋中且设置密闭的塑粉仓库;
3、企业仅使用粉末涂料,不涉及调漆,喷涂、固化工序在密闭负压空间内进行;
4、企业不涉及清洗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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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5、企业不涉及喷漆;
6、企业采用静电喷涂技术,不使用手动空气喷涂技术。
因此企业本项可达
A级。
VOCs 治污设
施
1、喷涂废气设置干式的石灰石、纸盒等高效漆雾处理装置;
2、使用溶剂型涂料时,调漆、喷漆、流平、烘干、清洗等工序含
VOCs 废气采用吸附浓
缩
+燃烧、燃烧等治理技术,
处理效率
≥95%;
3、使用水性涂料(含水性
UV)时,当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非甲烷总烃(
NMHC)
初始排放速率
≥2 kg/h 时,建
设末端治污设施
1、喷涂废气设置干式的石灰石、纸盒或湿式的文丘里等高效漆雾处理装置;
2、使用溶剂型涂料时,调漆、喷漆、流平、烘干、清洗等工序含
VOCs
废气采用吸附浓缩
+燃烧、燃烧等治
理技术,处理效率
≥85%;
3、使用水性涂料(含水性 UV)时,当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
NMHC 初
始排放速率
≥2 kg/h 时,建设末端治
污设施
1、喷涂废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
2、使用溶剂型涂料时,调漆、喷漆、流平、烘干、清洗等工序含
VOCs 废气建设末端治污
设施,处理效率
≥80%;
3、使用水性涂料时,当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
NMHC 初始排
放速率
≥2 kg/h 时,建设末端治
污设施
未达到
C 级要
求
1、企业不涉及喷漆工序,不涉及漆雾;
2、企业不涉及使用溶剂型涂料;
3、企业不涉及使用水性涂料,企业仅使用粉末涂 料 , 喷 塑 固 化 排 气NMHC 初始排放速率<
2kg/h,企业将塑粉固化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水喷淋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
附 装 置 处 理 后 高 空 排放,因此企业本项可达
A
级。
备注:采用粉末涂料或
VOCs 含量≤60g/L 的无溶剂涂料时,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
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
排放限值
1、在连续一年的监测数据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的
NMHC 为 20-30mg/m3、
TVOC 为 40-50 mg/m3;
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NMHC 的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
6 mg/m3、任意一次浓度
值不超过
20 mg/m3;
3、其他各项污染物稳定达到现行排放控制要求,并从严地方要求
1、在连续一年的监测数据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的
NMHC
为
30-40mg/m3、TVOC 50-60mg/m3;
2 、 厂 区 内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点
NMHC 的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
6 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不超过 20
mg/m3;
3、其他各项污染物稳定达到现行排放控制要求,并从严地方要求
1、在连续一年的监测数据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的NMHC 为 40-50 mg/m3、TVOC 为
60-70 mg/m3;
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NMHC 的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
6 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
不超过
20 mg/m3;
3、其他各项污染物稳定达到现行排放控制要求,并从严地方要求
各 项 污 染 物 稳定 达 到 现 行 排放控制要求,并从严地方要求
1、根据企业自行监测数
据和环评预测结果,企业塑粉固化排气筒排放
的
NMHC<20mg/m3;
2、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NMHC 的小时
平均浓度值不高于
6
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
不高于
20 mg/m3;
3、其他各项污染物稳定达 到 现 行 排 放 控 制 要求。因此企业本项可达
A
级。
备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的
TVOC 浓度限值要求待相应的监测标准发布后执行
监测监控水平
1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1、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
1、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
HJ 942
1、严格执行《排污 许 可 证 申 请
1、要求本项目实施后企
业严格执行《排污许可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32
(
HJ 942-2018)以及相关行
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的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2、重点排污企业风量大于
10000 m3/h 的主要排放口,有机 废 气 排 放 口 安 装
NMHC
在线监测设施(
FID 检测器),
自动监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3、安装 DCS 系统、仪器仪表等装置,连续测量并记录治理设施控制指标温度、压
力(压
差)、时间和频率值。再生式活性炭连续自动测量并记录温度、再生时间和更换周期;更换式活性炭记录温度、更换周期及更换量;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以及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的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2、重点排污企业风量大于 10000
m3/h 的主要排放口,有机废气排放口安装
NMHC 在线监测设施(FID
检测器),自动监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3、安装 DCS 系统、PLC 系统、仪器仪表等装置,记录治理设施主要参数,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
2018) 以及相关行业排污许
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的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2、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3、安装 PLC 系统、仪器仪表等装置,
记录治理设施主要参数
与 核 发 技 术 规范 总 则 》 (
HJ
942-2018) 以及 相 关 行 业 排污 许 可 证 申 请与 核 发 技 术 规范 规 定 的 自 行监测管理要求;
2、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 污 许 可 证 中规 定 的 主 要 排污 口 安 装 自 动监控设施
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
HJ 942-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
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规定的自
行监测管理要求;
2、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
单位;
3、要求企业在本项目实施对现有废气处理设备提升改造的同时,安装DCS 系统、仪器仪表等装置,连续测量并记录治 理 设 施 控 制 指 标 温度、压力(压差)、时间和频率值。再生式活性炭连续自动测量并记录温度、再生时间和更换周期;更换式活性炭记录温度、更换周期及更换量;数据保存一年以上。因此企业整改后本项可达
A 级。
环境管理水平
环保档案齐全:
1、环评批复文件;2、排污许可证及季度、年度执行报告;3、竣工验收文件;4、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
理规程;
5、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
企 业 以 往 环 保 档 案 齐全,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仍会完备各项环保手续。因此企业本项可达
A 级。
台账记录:
1、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
产量等,必须具备近一年及以上所用涂料的密度、扣水后
VOCs 含
量、含水率(水性涂料)等信息的检测报告);
2、废气污染治理设
施运行管理信息(燃烧室温度、冷凝温度、过滤材料更换频次、吸附剂更换频次、催化剂更换频次);
3、监测记录信息(主要污染排
放口废气排放记录(手工监测或在线监测)等);
4、主要原辅材料
消耗记录;
5、燃料(天然气)消耗记录
至少符合
A、B 级要求中 1、2、
3 项
未达到
C 级要
求
要求企业按照
AB 级企
业要求完善台账记录。
人员配置:设置环保部门,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
人员配置: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
企业已设置环保部门,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33
管理能力
境管理能力
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因此企业本项可达
A
级。
运输方式
1、物料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
2、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3、厂内
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1、物料公路运输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占比不低于
80%,其
他车辆达到国四排放标准;
2、厂内运输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
80%,其他车辆达到
国四排放标准;
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机械比例不低于
80%
1、物料公路运输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
或新能源车辆占比
不低于
50%;
2、厂内运输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
50%;
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机械比例不低于
50%
未达到
C 级要
求
1、企业要求物料公路运输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占比不低于
80%,其
他车辆达到国四排放标准;
2、企业目前厂内运输车辆为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要求企业淘汰替换为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
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
因此企业整改后本项可达
B 级。
运输监管
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未达到
A、B 级要求
企业已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因此企业本项可达
A 级。
根据上表的对照分析,本项目实施后企业经整改全厂可达到工业涂装行业绩效分级
B 级企业要求。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34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2.1 项目建设内容 2.1.1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年增产工具箱柜产品 5 万套技改项目
(
2)项目性质:改扩建
(
3)建设单位:平湖陈达仓储办公股份有限公司
(
4)项目投资:1125 万元
(
5)项目选址:平湖市曹桥街道曹胜公路曹桥段 88 号
(
6)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 1125 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购置数控冲床、数控折弯机、激光
切割机、二氧化碳保护焊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
5 万台(套)工具箱柜产品的生产能力,
同时对全厂现有生产工艺进行提升改造:①下料切割由锯床切割改为激光切割和湿式圆锯切割;
②新增打磨工艺;③新增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接工艺;④将前处理磷化工艺改为硅烷化工艺。⑤对
企业产品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调整立体车库和快速递升搬运车,手动、电动堆
垛车,平台车的产量,利用该部分资源扩建工具箱柜产品的产能。
本项目工程组成见表
2.1-1。
表
2.1-1 工程组成一览表
项目
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利用现有厂房,购置数控冲床、数控折弯机、激光切割机、二氧化碳保护焊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
5 万台(套)工具箱柜产品的生产能力,同
时对全厂现有生产工艺进行提升改造:①下料切割由锯床切割改为激光切割和湿式圆锯切割;②新增打磨工艺;③新增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接工艺;④将磷化工艺改为硅烷化工艺。⑤对企业产品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调整立体车库和快速递升搬运车,手动、电动堆垛车,平台车的产量,
利用该部分资源扩建工具箱柜产品的产能。
辅助工程
办公区
位于厂房内一楼南侧,本项目不新增,利用现有
食堂
位于厂房内二楼东南侧
储运工程
原料暂存区
利用车间内一楼空地存放生产用原辅材料;化学品仓库位于车间内一楼西北
侧,本项目不新增,均利用现有
成品仓库
成品仓库位于车间内二楼,本项目不新增,均利用现有
运输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产品均由车辆运输
公用工程
给水工程
由市政供水系统提供
供电工程
由市政电网供给。
排水工程
污水经厂区内污水管道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
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
供气工程
由天然气管网提供
纯水制备系
统
新增
1 套纯水制备系统,纯水制备系统产水率 70%,纯水系统制备能力为 2t/h,
采用活性炭
+反渗透工艺。
压缩空气
新增
2 台变频螺杆空压机,每台排气量为排气量 1.4-6.8m3/min
依托工程
污水管网、城市污水处
理厂
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
后排海。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35
环保工程
废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化粪池处理后与经污水站处理(工艺为隔油+调节+混凝沉
淀
+调节)的生产废水一起达标纳入市政管网
废气
本项目实施后,激光切割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
15m 高空排放(DA001);
喷塑废气经旋风除尘
+高效滤筒过滤处理后 15m 高空排放(DA002);预烘干
废气收集后由
15m 高空排放(DA003);固化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
炭吸附处理后
15m 高空排放(DA004)
噪声
车间和设备进行降噪隔声措施
固废
利用现有一般固暂存区(
50m2,厂区东南侧)和危废仓库(10m2,厂区东北
侧),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危险固废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
位安全处置
2.1.2 环评类别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能够协调发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2021 年版)。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6 号),本项目
环评类别判定见表
2.1-2。
表
2.1-2 环评类别判定
本项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
环评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金属包装容器及材
料制造
C3333
三十、金属制
品业
33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金属工具制
造
332;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33;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334;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35;搪瓷制品制
造
337;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338
有电镀工艺
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
释剂)
10 吨及
以上的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
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
外)
/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从事工具箱柜产品生产,主要工艺为
五金加工、表面前处理(脱脂、硅烷化等)、喷塑(塑粉用量大于
10 吨)等,本项目不涉及电镀
工艺、不涉及使用溶剂型涂料,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
33,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33 的
其他”,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1.3 排污许可等级判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
[2016]81 号)、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
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此,企业应在项目发生实
际排污行为前根据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
理名录》(
2019 年版),本项目排污许可类别判定见表 2.1-3。
表
2.1-3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表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二十八、金属制品业
33
80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
其他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36
金属工具制造
332,集装箱
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33,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334,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35,搪瓷制品制造
337,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33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339(除黑色金属铸造
3391、有色金属铸造 3392)
管理的
的
五十一、通用工序
109
锅炉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
名录的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
录的,单台或者合计出力20 吨/小时(14 兆瓦)及以上的锅炉(不含电热锅
炉)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
位名录的,单台且合
计出力
20 吨/小时
(
14 兆瓦)以下的锅
炉(不含电热锅炉)
110
工业炉窑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
名录的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
录的,除以天然气或者电为能源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外的
其他工业炉窑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
位名录的,以天然气
或者电为能源的加
热炉、热处理炉或者
干燥炉(窑)
111
表面处理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
名录的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
录的,有电镀工序、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热浸镀(溶剂法)、淬火或者钝化等工序的、年使用
10 吨及以上有机
溶剂的
其他
112
水处理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
名录的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
录的,日处理能力
2 万吨
及以上的水处理设施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
位名录的,日处理能力
500 吨及以上 2 万
吨以下的水处理设
施
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本单位主要从事工具箱柜生产,
属于“二十八、金属制品业
33 中的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33”,应按照通用工序进行排污
许可证类别判定。企业未被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本项目实施后,企业不涉及锅炉;企业涉及
工业炉窑(烘道),其工业炉窑以天然气为能源;企业涉及表面处理工艺,主要工艺为脱脂、硅
烷化,不涉及电镀、酸洗、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热浸镀、淬火或钝化工艺;企业涉及污水处理,
日处理能力
500 吨以下;综上所述,企业排污许可类别判定为登记管理。企业针对现有已建项目
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302555002W),要求在
本环评报批后本项目建成投产前,企业应按规定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变更。
2.1.4 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扩建产品方案见表
2.1-4。
表
2.1-4 本项目扩建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年产量
1
工具箱柜产品
5 万套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37
表
2.1-5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产量情况汇总表
名称
原审批年产量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年产量
增减量
货架、钢制办公家具
1 万组
1 万组
0
大型立体车库
*
2 万 m3
2 万 m3
0
快速递升搬运车,手动、电
动堆垛车,平台车
*
5 万台
5 万台
0
工具箱柜产品
5 万套
10 万套
+5 万套
电器箱
1 万套
1 万套
0
注:
*企业拟对产品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调整立体车库和快速递升搬运车,手动、电动堆垛车,
平台车的产量,利用该部分资源扩建工具箱柜产品的产能。根据现阶段市场需求,企业立体车库和快速递升搬运
车,手动、电动堆垛车,平台车两类产品暂停生产,企业利用该部分生产资源扩建工具箱柜产品的产量,在现阶
段市场需求情况下,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生产能力为年产货架、钢制办公家具
1 万组、工具箱柜产品 10 万套、
电器箱
1 万套。若日后遇市场需求变化,工具箱柜等产品产量下降,企业将利用工具箱柜等产品的生产资源恢复
立体车库和快速递升搬运车,手动、电动堆垛车,平台车两类产品的生产。即企业所有产品不会全部同时满负荷
生产,在核定的生产资源内进行产品的调剂生产。
2.1.5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详见表
2.1-5。
表
2.1-5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统计表 单位:t/a
序号
原料名称
包装规格
原环评审
批量
本项目使用
量
项目实施后
全厂用量
变化量
备注
1
钢材
/
7000
4000
7000
0
碳钢
2
铝材
/
0
40
40
+40
/
3
钢管
/
2000
40
2000
0
工具箱柜产品用量较少,立体车库和快速递升搬运车,手动、电动堆垛车,平台车两类产品用
量较多
4
其他外购部
件
/
若干
若干
若干
/
其他外购部件包括滚珠滑轨、轮子、螺丝、插线板、塑
料配件等
5
塑粉
20kg/箱
100
90
160
+60
扩建产品规格与现有产品不一,需喷
涂表面积增加
6
焦炭
/
80
0
0
-80
/
7
脱脂剂
20kg/袋
0
8.5
8.5
+8.5
硅烷化表面处理线
使用
8
添加剂
20kg/桶
0
2.9
2.9
+2.9
9
硅烷处理液
20kg/桶
0
7.4
7.4
+7.4
10
封闭剂
20kg/桶
0
1.6
1.6
+1.6
11
脱脂剂
/
5
0
0
-5
磷化表面处理线所用药剂,本项目淘
汰
12
表调剂
/
1
0
0
-1
13
磷化液
/
14
0
0
-14
14
盐酸(
31%) 20kg/桶
0
0.1
0.1
+0.1
污水处理
15
絮凝剂
PAM
5kg/袋
0
0.02
0.02
+0.02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38
16
氯化钙
10kg/袋
0
0.01
0.01
+0.01
17
天然气
/
0
12.5 万 m3/a 12.5 万 m3/a +12.5
万
m3/a
全厂用量
18
焊丝
/
0
2
2
+2
无铅焊丝
19
乳化液
25kg/桶
0
0.1
0.1
+0.1
/
20
打磨片
散装
0
0.7
0.7
+0.7
砂皮片和百叶片
21
食用油
10L/瓶
0
0.03
0.05
+0.05
钻孔用
22
二氧化碳
40L/瓶
0
16
16
+16
/
23
氧气
40L/瓶
0
3.2
3.2
+3.2
/
24
氮气
40L/瓶
0
0.0025
0.0025
+0.0025
/
25
混合气
40L/瓶
0
0.08
0.08
+0.08
80%氩气、20%二
氧化碳
26
乙炔
40L/瓶
0
0.014
0.014
0.014
/
27
机油
200kg/桶
0
0.1
0.2
+0.2
设备维护、冲压用
28
液压油
200kg/桶
0
2
3
+3
设备维修保养用
29
EVA 片
散装
0
3
3
+3
乙烯
-乙酸乙烯共
聚物,产品组装、
包装用
30
水
/
8000
8918
8918
+918
全厂用量
31
电
/
38 万 kwh 117 万 kwh
117 万 kwh
+79
全厂用量
注:表中项目实施后全厂用量是指在年产货架、钢制办公家具
1 万组、工具箱柜 10 万套、电器箱 1 万套的生产情
况下的原辅材料用量。若因市场需求变化,工具箱柜等产品产量下降,企业将利用工具箱柜等产品的生产资源恢
复立体车库和快速递升搬运车,手动、电动堆垛车,平台车两类产品的生产,但原辅材料用量不会超过本表核定
的全厂用量。本项目实施后由于产品喷涂面积不一而导致塑粉用量增加,但工件加工数量与现有项目接近,因此
不会增加表面处理线的运行时间和天然气用量。
塑粉:热固性粉末涂料,主要成分为
63%聚酯树脂、31.5%硫酸钡、4.5%固化剂、1%助剂(蜡
粉)。
脱脂剂:主要用于金属表面的除油、脱脂,其主要成分为
25-50%碳酸钠、10-25%偏硅酸钠、
10-25%氢氧化钠和 2.5-10%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为白色粉末,易溶于水,pH 值约 13.0,不易燃易
爆。
LD50(碳酸钠):4220mg/kg(大鼠经口)。LD50(氢氧化钠):3.8mg/kg(大鼠静脉)。
添加剂:用于金属表面处理过程中间的防锈,主要成分为防锈剂:
5-15%醇胺防锈剂、15-20%
钠基防锈剂,其余为水,属于水溶性缓蚀剂,用于减缓或防止金属锈蚀。浅黄色液体,轻微氨味,
pH10.5~11.5,相对密度 1.14~1.16,易溶于水。
硅烷化处理剂:主要成分为水、有机硅烷水溶液、
0.5%氟锆酸。无色或微白色液体,轻微醇
香,
pH4~5.5,易溶于水,相对密度 1.01。
封闭剂:主要成分为
30~50%乙醇胺,其余为水。浅黄色液体,轻微氨味,pH 值约 10,易溶
于水,相对密度
1.01~1.04。LD50(乙醇胺):1720mg/kg(大鼠经口)。LD50(乙醇胺):1025mg/kg
(兔子经皮)。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39
2.1.6 项目主要设备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企业主要设备见表
2.1-6~7。
表
2.1-6 主要设备清单 单位:台
序号
设备名称
原环评审批数量
本项目新增数量
实施后全厂数量
变化量
1
激光切割机
0
4
4
+4
2
剪板机
5
0
5
0
3
冲床
23
5
28
+5
4
折弯机
12
10
22
+10
5
点焊机
16
8
24
+8
6
钻床
3
0
3
0
7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0
4
4
+4
8
打磨机
0
3
3
+3
9
成型机
4
0
4
0
10
铆钉机
3
5
8
+5
11
切割机
2
0
1
-1
12
喷塑流水线
1
0
1
0
13
组装流水线
2
0
2
0
14
金属圆锯机
0
4
4
+4
15
打包机
0
3
3
+3
16
裁剪机
0
1
1
+1
17
钢筋调直机
0
1
1
+1
18
机械臂
0
4
4
+4
19
纯水机
0
1
1
+1
20
空压机
2
2
4
+2
注:本项目实施扩建产品的同时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本项目新增的设备也用于现有产品生产,现有设备也
可用于扩建产品生产,即本项目实施后的全厂设备均可共用。
表
2.1-7 本项目建设后前处理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
规格
有效容积
数量
备注
1
脱脂槽
2.25*1.25*1.1m
2.8m3
6 个
本项目利用现有槽体进
行改造,不新增槽体
2
水洗槽
2.25*1.25*1.1m
2.8m3
3 个
3
防锈槽
2.25*1.25*1.1m
2.8m3
2 个
4
硅烷化槽
2.25*1.25*1.1m
2.8m3
2 个
5
封闭槽
2.25*1.25*1.1m
2.8m3
1 个
注:本项目实施后淘汰现有磷化处理工艺,改为硅烷化处理工艺,原有表调槽用作封闭槽,磷化槽用作硅烷化槽,
部分水洗槽改为防锈槽。
2.1.7 项目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项目实施后全厂职工
110 人,生产班制为昼间单班制生产(8 小时制),
年工作日
300 天,设有食堂,不设宿舍。
2.1.8 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40
本项目位于平湖市曹桥街道曹胜公路曹桥段
88 号,利用企业现有厂房。整栋厂房共两层,1
楼由南向北依次主要是办公室、五金加工区、原材料存放区、焊接打磨区、表面处理区、污水站。
2 楼由南向北依次为塑粉仓库、成品仓库、组装包装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在厂区东南角,危废仓
库位于厂区东北角。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3。
2.1.9 水平衡
纯水机用水
生活用水
新鲜自来水
8918t/a
损耗
1200t/a
3300t/a
浓水
1647t/a
5490t/a
2970t/a
7296t/a纳入
污水管网
损耗
330t/a
隔油池、化
粪池
2970t/a
生产废水
4326t/a
表面处理线
用水
纯水
3843t/a
脱脂后水洗
槽排水
防锈槽排水
硅烷槽排水
硅烷化后水
洗槽排水
封闭槽排水
脱脂槽排水
101t/a
420t/a
840t/a
22t/a
840t/a
420t/a
2643t/a
2643t/a
污水处理设施
固化废气喷淋
塔用水
126t/a
36t/a
36t/a
2679t/a
生活污水
2970t/a
损耗
90t/a
配置乳化液
用水
2t/a
图
2.1-1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水平衡图
2.1.10 氟元素平衡
图
2.1-2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氟元素平衡图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41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2.2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2.2.1 工艺流程
图
2.2-1 整体生产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下料:首先将外购钢材使用切割机、剪板机进行切割、断料,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约
50%
的钢材需使用激光切割机加工,其余钢材使用剪板机即可,对于少部分(约
6t)钢材仍使用传统
的锯床切割机进行切割。激光切割机是利用高温激光束对钢材进行熔化切割,切割过程中,激光
束从上向下发射,对下方的钢材进行切割,钢材承放台下方为网格吸风口,设有风机,切割过程
中产生的粉尘经风机引至配套的除尘设施中,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DA001)排放。剪板机使用
压切的方式对钢材进行分切,不会产生粉尘。普通的锯床切割机切割钢材时会产生金属粉尘,要
求设置移动式粉尘净化器收集处理。
五金加工:根据工艺要求,需对切割后的钢材进行进一步的冲压、折弯、钻孔、调直等加工。
冲压过程中会在模具上涂抹少量润滑油起到润滑、减少摩擦的作用。为方便后续组装,需在工件
上进行打孔攻丝加工出内螺纹,企业在钻头上涂抹少量食用油以起到润滑、抑尘的作用,钻孔过
程中会产生量少量金属屑。企业所用的模具均委外制作。
焊接:将工件焊接在一起,主要采用点焊工艺,焊件装配成搭接接头,并压紧在两电极之间,
利用电阻热熔化母材金属,形成焊点,点焊只消耗电能,不需要填充材料或焊剂、气体等。部分
工件需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进行补焊,气保焊需使用焊丝,此焊接过程会产生焊接烟尘、
废焊料、焊渣,要求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42
打磨:在进行表面处理前,需要工件进行打磨预处理,磨平工件表面的焊疤和磨去部分锈斑。
打磨使用人工打磨的方式,打磨过程中会产生打磨粉尘,要求设置移动式粉尘净化器收集处理。
打磨之后,为保证涂层质量和工件的防锈能力,需在喷塑之前需先进行表面处理,企业原先
表面处理主要采用磷化工艺,本次对于磷化工艺进行淘汰改造,改为更环保的硅烷化处理工艺,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工件表面处理均采用硅烷化工艺。改造后的表面处理工艺如下:
图
2.2-2 表面处理工艺流程图
表面处理:企业所有产品(除立体车库外)均须进行表面处理。本次扩建项目表面处理淘汰
现有磷化工艺,改为硅烷化处理,同时新增纯水制备工艺。表面前处理在一条隧道式自动流水线
上进行,先将工件在上挂区上挂后由传送带送入隧道内,隧道内根据处理功能分段设置相应的喷
淋头,具体的工艺顺序为脱脂(共
6 道)、水洗(1 道)、防锈(共 2 道)、硅烷化(共 2 道)、
水洗(共
2 道)、封闭(1 道),各个功能段均设有相应的回收槽,其相应的喷淋液经回收后循
环使用,使用一段时间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产品最后经过加热段干燥
后由传送带送入喷塑段进行喷塑处理。
脱脂:脱脂剂主要成分为碳酸钠、偏硅酸钠、氢氧化钠、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使用时脱脂
剂与水调配至
2.5%浓度,利用喷枪将脱脂液喷淋在工件上,以去除原有工件上的少量油脂、灰尘。
脱脂槽有效容积为
2.8m3/个,共有 6 个脱脂槽,所用的脱脂液经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6 次/
年
)。脱脂槽表面的浮油定期捞起作为危废处置。
水洗
1:脱脂完成后由输送带送至下道水洗工序。水洗共 1 次,通过喷枪将水流喷射至工件
表面,喷淋水槽有效容积
2.8m3/个,喷淋水循环使用,使用纯水水洗,每两天更换一次。
防锈:为取得良好的硅烷化处理效果,在硅烷化处理前设置两道防锈起到过程防锈的作用。
防锈剂的主要成分为醇胺防锈剂和钠基防锈剂,使用时防锈剂与水调配至
0.2%浓度,通过喷枪将
防锈液流喷射至工件表面,防锈槽有效容积
2.8m3/个,共两个,喷淋液循环使用,每两天更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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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硅烷化:水洗、防锈完成后,工件进入硅烷化工序,硅烷化工序主要是指在硅烷槽(规格:
2.8m3/个,共 2 个)中加入配好的硅烷处理液(硅烷处理剂与水调配至 1%浓度),硅烷化的作用
是为了防锈,同时也可以增强涂层的附着效果,为后道喷塑工序做准备。同样,首先开启泵将硅
烷处理液采用喷头喷射,使工件表面形成硅烷膜,剩余硅烷处理液由下方水槽收集后循环利用,
定期更换
(4 次/年)。
硅烷是一类含硅基的有机
/无机杂化物,其基本分子式为:R'(CH2)nSi(OR)3。其中 OR 是可水
解的基团,
R'是有机官能团,能与涂料中的树脂等发生反应性的结合,提高涂膜与金属基体的附
着力。硅烷在水溶液中通常以水解的形式存在:
-Si(OR)3+3H2O→-Si(OH)3+3ROH
硅烷水解后通过其
SiOH 基团与金属表面的 MeOH 基团(Me 表示金属)的缩水反应而快速吸附
于金属表面。
SiOH+MeOH=SiOMe+H2O
硅烷在金属界面上形成
Si-O-Me 共价键,一般来说,硅烷与金属之间的结合是非常牢固的;
另一方面
,剩余的硅烷分子通过SiOH基团之间的缩聚反应在金属表面形成具有Si-O-Si三维网状结
构的硅烷膜。该硅烷膜在烘干过程中和后道的喷涂通过交联反应结合在一起,形成牢固的化学键。
但硅烷薄膜与磷化膜相比,尤其在冷轧板上,在耐腐蚀性方面仍存在差距。鉴于此,锆系薄
膜技术和硅烷薄膜技术均在不断地改进提升。传统的硅烷产品仅含有有机硅烷,为了提升耐腐蚀
性,企业所用的硅烷处理液添加了无机氟锆物,最终产品上的硅烷薄膜是由氧化锆
/锆水合物及硅
烷晶格组成的超薄有机涂层吸附于金属表面,在金属表面形成有机(
Si—O—Me)和无机(Zr—O
—
Me)的复合涂层,锆(Zr)在金属表面钝化,形成锆化膜,起到腐蚀防护作用;硅(Si)在金
属表面有机键合,
Si—O—Me 共价键结合力很强,可提供良好的涂装附着力。
锆化也称陶化,当金属置于氟锆酸溶液中,金属表面发生溶解和锆盐的沉积,其反应式为:
H2ZrF6+Me+2H2O=ZrO2+Me2++4H++6F-+H2
氟锆酸水解生成氧化锆溶胶(在
pH 低的情况下,ZrO2 可溶于其水溶液),被处理金属基材在
锆盐处理液体系中溶解,其表面附近
pH 升高,ZrO2 在高 pH 环境下沉积在金属基材表面上,形
成一种无机陶瓷膜。同时,当金属工件表面上的
Mex+和 ZrF62-的浓度达到溶解度常数 Ksp 时,将
形成锆酸盐沉淀,该沉淀是通过与水分子水合而形成的。
综上,产品经硅烷化处理后的薄膜基体是一种经锆盐硅烷协同处理得到的一种无定形的无机
/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44
有机复合转化膜层,具有改善的耐腐蚀性和良好的防锈性能影响。
水洗
2:硅烷化后工件再次通过水洗,去除前道残留的反应液。喷淋水槽容积 2.8m3/个,共
有
2 个水洗槽,喷淋水循环使用,每两天更换一次。
封闭:经过水洗后的工件,需经过封闭处理,在工件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封闭处理的主要
目的也是防锈。本项目使用的封闭剂主要成分是乙醇胺,使用时封闭剂与水调配至
0.1%浓度,通
过喷枪将封闭液喷射至工件表面,封闭槽容积
2.8m3/个,共有 1 个封闭槽,封闭液循环使用,每
两天更换一次。
根据吸附机理,有机防锈剂中含有较强的极性基团,如:
-NH2,-OH 等,以便使防锈剂分子
吸附在零件表面,而疏水性的烃基在零件表面形成保护膜,阻止水分子侵蚀零件表面,起到防锈
效果。乙醇胺可与金属表面的氧化物或氢氧化物反应生成络合物,从而阻止金属进一步被氧化。
这种络合物具有较强的缓蚀作用,能够有效地防止金属腐蚀。生成的保护膜能够阻隔外界氧、水
分子等对金属的侵蚀。这层保护膜具有较好的附着性和耐久性,能够长时间地保护金属不受腐蚀。
另外由于乙醇胺溶液具有碱性,能够中和金属表面的酸性物质,使其
pH 值趋于中性或碱性。酸
性环境是金属腐蚀的主要原因之一,通过中和酸性物质,可以有效地减缓金属的腐蚀速度。
干燥:通过输送带将前处理后的工件输送至烘道预烘干后进入喷塑工序。预烘干加热温度控
制在
150℃左右,热源使用天然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烘干废气(主要成分为水蒸气)一起由预
烘干废气排气筒(
DA003)排放。
喷塑:采用静电喷塑。其工作原理为:在电极作用下使粉体涂料一侧为阴极,金属工件一侧
为阳极,然后通过静电吸附的原理使粉体涂料吸附在工件上。当粉末附着到一定厚度时会发生同
性相斥作用,不再吸附粉末,从而保持各部件粉层厚度一致。喷塑工序在喷粉房内进行,所用塑
粉为聚酯树脂型固性静电粉末,不含溶剂。喷塑时,工件置于悬挂材料上,通过流水线导带匀速
通过,塑粉由喷枪喷出附着在工件上,多余的塑粉进入塑粉回收系统,经收集、过滤后重新回用
于生产工序。喷塑粉尘经旋风除尘
+高效滤筒过滤处理后 15m 高空排放(DA002)。
烘干:将塑粉喷涂在工件上后,再送入烘道进行加热烘烤,通过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风将温
度迅速升高至约
190℃,此时静电粉末开始熔融并定型在金属表面,该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固化有机废气一起由固化废气排气筒(
DA004)排放。本项目挂件退塑采用人
工机械敲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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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2-3 纯水制备工艺流程图
企业设有纯水制备设备一台,企业表面处理线所用新鲜水均采用纯水。纯水制备系统产水率
约
70%,纯水系统制备能力为 2t/h。
组装:工件主体部分经前道五金加工、表面处理后需与其他配件如铝材、钢管、轮子、螺丝、
插线板等进行组装。轮子、螺丝、插线板等均为外购成品,直接组装即可。铝材、钢管在组装前
需按产品尺寸进行分切(本项目约
100 吨钢管需进行分切),分切使用金属圆锯机,加工过程中
需添加乳化液用以润滑、冷却,同时起到抑尘的左右。乳化液与水
1:20 配比,循环使用定期补
充。此过程会产生含有金属屑、废乳化液等固废。另外,作为产品包装内衬用的
EVA(全部外购
成品)需使用裁剪机裁剪成需要的规格,此过程会产生废
EVA。
检验:产品在入库前需对产品进行外观和质量检验,此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
包装: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包装入库、待售。
2.2.2 营运期污染因子分析
本项目主要产污环节影响因素及污染因子见表
2.2-1。
表
2.2-1 主要产污因素及污染因子表
项目
污染工序
主要污染因子
治理措施
废气
切割
颗粒物
激光切割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
15m 高空排放(DA001);锯床切割机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粉尘净化装置处理后车间
内无组织排放
焊接
颗粒物
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车间
内无组织排放
打磨
颗粒物
经移动式粉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
组织排放
喷塑
颗粒物
经旋风回收
+高效滤筒过滤处理后 15m 高
空排放(
DA002)
预烘干
非甲烷总烃
预 烘 干 废 气 收 集 后 由
15m 高 空 排 放
(
DA003)
天然气燃烧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预烘干烘道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随预烘干废气收集后由
15m 高空排放(DA003);塑
粉固化烘道天然气燃烧废气随固化废气收
集后由
15m 高空排放(DA004)
固化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
+干式过滤+活
性炭吸附处理后
15m 高空排放(DA004)
废水
脱脂置换废水
pH 值、COD、氨氮、SS、石
油类、
LAS
厂区污水站处理后(隔油
+调节+混凝沉淀
+调节)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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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脂清洗废水
pH 值、COD、氨氮、SS、石
油类、
LAS
防锈槽置换废水
pH 值、COD、氨氮
硅烷化置换废水
pH
值、
COD、氨氮、氟化物、
总铁
硅烷化清洗废水
pH
值、
COD、氨氮、氟化物、
总铁
封闭置换废水
pH 值、COD、氨氮
喷淋废水
COD、SS
纯水制备浓水
COD
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
COD、氨氮、BOD、SS、动植
物油
经隔油池
+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
网
固废
下料、五金加工
金属边角料
外卖综合利用
焊接
废焊料及焊渣
打磨
废打磨片
纯水制备
废石英砂
无危害废活性炭
废反渗透膜
原料使用
一般废包装物
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油桶
机加工烟粉尘废
气处理
集尘灰
外卖综合利用
废布袋
喷塑废气处理
废塑粉
废滤筒
裁剪
废
EVA
检验
废次品
挂具清理
挂具清理废料
固化废气处理
废过滤材料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
废水处理
污泥
设备维护
含油废抹布及手套
废机油
废液压油
脱脂槽隔油
浮油
分切
废乳化液
含油金属屑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处理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2.3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2.3.1 现有工程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手续情况
平湖陈达仓储办公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
2003 年 8 月,原名为平湖市陈达超市办公设备有限公
司,于
2004 年 7 月更名为平湖市陈达仓储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后又于 2019 年 12 月更名为平湖陈
达仓储办公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选址位于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曹胜线曹桥段
88 号。
企业于
2006 年 5 月委托嘉兴市求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平湖市陈达仓储办公设备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平湖市环境保护局于同年
6 月以(2006)026 号文出具了
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书,同意企业对产品方案进行改造建设;后企业又于
2008
年
3 月委托嘉善浙大达康环境评价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了《平湖市陈达仓储办公设备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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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
污
染
问
题
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平湖市环境保护局于同年
3 月 11 日以(2008)D-047 号文出具了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意见书,同意企业将喷塑流水线上的燃柴油加热烘道改为燃焦炭加
热烘道;企业经过以上两次技术改造建设后,于
2008 年 3 月 27 日通过了平湖市环保局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平环建验
[2008]27-28 号文)。企业于 2012 年 11 月委托嘉兴市求是环境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平湖市陈达仓储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年增产仓储设备等
11 万台(套)扩建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平湖市环境保护局于同年
12 月以“平环建:2012-B-268 号”出具了该扩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书,同意企业对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建设。该项目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通过了平湖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平环竣备
[2016]549 号文)。
企业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并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变
更,企业排污许可证编号为:
9*开通会员可解锁*302555002W。
企业目前已完成行业整治提升改造工作,主要提升改造的内容有:
1、企业塑粉固化环节烘道能源由焦炭改为天然气;
2、塑粉固化废气由原先直排改为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15m 排气筒排放。
企业历年审批验收情况见表
2.3-1。
表
2.3-1 环保审批及验收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
“三同时”验
收
审批内容
备注
1
平湖市陈达仓储办公设备有限公
司建设项目
(
2006)026
平环建验
[2008]27-28
年产
1 万组货架、10 万 m3
大型立体车库
大型立体车库产能调
整为年产
2 万 m3
2
平湖市陈达仓储办公设备有限公
司技改项目
(
2008)
D-047
燃柴油供热改为燃焦炭供
热
已改为天然气直燃供
热
3
平湖市陈达仓储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年增产仓储设
备等
11 万台(套)
扩建项目
平环建:
2012-B-268
平环竣备
[2016]549 号
文
货架、钢制办公家具
1 万
组;大型立体车库
2 万 m3;
快速递升搬运车,手动、电动堆垛车,平台车
5 万台;
工具箱柜
5 万台;电器箱 1
万套
本项目实施后,大型立
体车库
2 万 m3、快速
递升搬运车,手动、电动堆垛车,平台车
5 万
台视市场情况弹性生
产
2.3.2 现有项目产量
表
2.3-2 企业现有项目生产规模汇总表
序号
名称
现有审批产量
实际产能
2023 年实际产量
达产后产量
1
货架、钢制办公家具
1 万组/年
1 万组/年
1 万组/年
1 万组/年
2
大型立体车库
2 万 m3/年
2 万 m3/年
0
2 万 m3/年
3
快速递升搬运车,手动、电动堆
垛车,平台车
5 万台/年
5 万台/年
0
5 万台/年
4
工具箱柜
5 万台/年
5 万台/年
5 万台/年
5 万台/年
5
电器箱
1 万套/年
1 万套/年
1 万套/年
1 万套/年
注:大型立体车库无须进行表面前处理和喷塑,企业所有产品均可共用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不同产品组装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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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有所不同。因市场原因,企业
2023 年暂未生产大型立体车库和快速递升搬运车,手动、电动堆垛车,平台车
两类产品,因企业生产设备未减少,因此本报告进行现有项目回顾分析时达产情况仍考虑大型立体车库和快速递
升搬运车,手动、电动堆垛车,平台车的生产。
2.3.3 现有项目原辅材料消耗
表
2.3-3 企业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单位:t/a
序号
主要原辅材料
审批年用量
2023 年用量
达产用量
增减量
1
钢材
7000
3000
7000
0
2
钢管
2000
60
2000
0
3
塑粉
100
70
100
0
4
焦炭
80
0
0
-80
5
脱脂剂
5
0
5
0
6
表调剂
1
0
1
0
7
磷化液
14
0
14
0
8
其他外购部件
若干
若干
若干
/
9
食用油
未分析
0.02
0.05
+0.05
10
机油
未分析
0.05
0.1
+0.1
11
液压油
未分析
0
1
+1
12
天然气
0
6 万 m3
12.5 万 m3
+12.5 万 m3
注:①由于企业准备对前处理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
2023 年至今前处理生产线(脱脂磷化工艺)未进行生产,全
部委外处理,因此相关表面处理药剂(脱脂剂、表调剂、磷化液)暂未使用。②企业目前已经将烘道加热能源由
焦炭改为天然气,因此焦炭不再使用。③企业现有项目设备定期维修保养需要使用机油和液压油,冲床模具上需
定期添加机油,另外钻床钻孔(攻丝)时需使用食用油进行冷却、润滑,原环评均未作分析,本报告作相应补充。
2.3.4 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表
2.3-4 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 单位:台(套)
序号
设备名称
审批数量
实际数量
变化情况
1
剪板机
5
5
0
2
冲床
23
23
0
3
折弯机
12
12
0
4
钻床
3
3
0
5
焊接机(点焊机)
16
16
0
6
成型机
4
4
0
7
铆钉机
3
3
0
8
切割机
2
2
0
9
喷塑流水线
1
1
0
10
组装流水线
2
2
0
11
其他配套设备
①
若干
2
/
注:①原环评将空压机等辅助设备统称为其他配套设备,据统计,企业现有项目目前实际配套
2 台空压机,本报
告作相应补充。
表
2.3-5 现有项目前处理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
规格
有效容积
数量
备注
1
脱脂槽
2.25*1.25*1.1m
2.8m3
6 个
现状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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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水洗槽
2.25*1.25*1.1m
2.8m3
5 个
3
磷化槽
2.25*1.25*1.1m
2.8m3
2 个
4
表调槽
2.25*1.25*1.1m
2.8m3
1 个
2.3.5 现有项目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现有企业员工总数为
110 人,生产车间实行单班制生产(昼间 8h/d),年工作日为 300 天,未
设食宿。
2.3.6 现有生产工艺流程
断料
五金加工
表面处理
原料
装配
成品入库
检验
图
2.3-1 现有工艺流程图
主要工序工艺流程说明:
①断料。将外购的钢材、钢管等金属材料通过切割机、剪板机等切割成产品生产所要求的尺
寸规格。
②五金加工。将断料后的金属材料通过折弯机、冲床、成型机及台式钻床等生产设备进行金
加工,加工成产品生产所需的各零部件,再用紧固件或焊接将金属零部件组装成产品的金属框架。
③表面处理。对产品的金属框架进行表面处理。原环评审批内容为前处理清洗、磷化、喷塑,
其中前处理清洗、磷化
2023 年开始委外,企业自身未生产,喷塑正常生产。
现有企业产品表面前处理工序主要包括:脱脂→清洗
1→表调→磷化→清洗 2→干燥。其前处
理在一条隧道式自动流水线上进行,先将工件在上挂区上挂后由传送带送入隧道内,隧道内根据
处理功能分段设置相应的喷淋头,其脱脂、表调和磷化均设有相应的回收槽,其相应的脱脂剂、
磷化液经回收后循环使用,使用一段时间后同清洗废水一同排入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
管排放。产品部件依次经过各工序处理后,最后再经加热段干燥后即由传送带送入喷塑段进行喷
塑处理。
④喷塑。喷塑又称固体喷塑或静电喷涂,采用的是树脂基材料(固体粉末状),经静电喷涂
吸附在钢材表面,再经高温(约
190℃)烘烤后溶化固定在工件表面的一种工艺。它具有无毒、
无臭、无污染的优点,表面色泽艳丽,目前很多产品的表面都采用这种工艺。喷塑在密闭喷粉室
内进行,喷粉室主要由喷枪、房体、自动回收系统和供粉系统组成。
供粉系统把压缩空气与粉筒内的粉末充分混合后成为流体状并通过粉泵输送到喷枪中;喷枪
的枪体内带有高压发生器,它可以在枪尖处产生高达
10 万伏的电压,将枪尖附近区域的空气电离,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50
从喷枪中喷出的粉体通过该电离区域时带上负电荷,通过电场力的作用粉末被吸附到接地的工件
表面,并形成一层一定厚度的粉膜;在密闭的喷粉室内,通过风机产生负压,将喷粉室内未吸附
在工件表面的粉体吸入自动回收系统,经过旋风除尘
+玻璃纤维滤芯过滤后送回供粉系统循环使
用。
现有企业设有
1 台两座粉末自动回收喷粉室及一条烘烤烘道,烘烤烘道通过天然气燃烧产生
的热气加热,从而达到烘烤工件的目的。
⑤装配。将喷塑后的各产品部件在装配流水线上通过人工装配成成品,经检验合格后即可包
装入库。
2.3.7 现有项目环保治理设施及达标情况
(
1)废水
企业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
废水处理工艺见图
2.3-2。
生活污水
隔油池
化粪池
其余生产
废水
调节
纳管排放
混凝沉淀
调节
脱脂槽废水
隔油
图
2.3.2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由于企业前处理生产线
2023 年至今未进行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因此本次环评仅对生活污
水进行现场检测。为了解企业废水的达标排放情况,本环评引用嘉兴弘正检测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对企业废水总排口的监测数据(报告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1-09)。
表
2.3-6 废水检测结果 单位:mg/L
采样位置
废水入网口
检测标准
是否达标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pH(无量纲)
7.8
6-9
是
CODcr
30
500
是
氨氮
3.16
35
是
SS
4
400
是
BOD5
7.8
300
是
由数据可知,监测期间,企业废水总排口的
pH、CODcr、SS、BOD5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
GB8978-1996)中表 4 的三级标准,氨氮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DB33/887-2013)中的标准排放。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51
(
2)废气
企业现有项目废气中切割废气、焊接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旋风除尘
+高效
过滤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塑粉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
为了解企业废气的达标情况,本环评引用耐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8 日对企
业排气筒的监测数据(报告编号:检
*开通会员可解锁*)。
表
2.3-7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平均浓度
mg/m3
平均速率
kg/h
排放浓度限值
mg/m3
是否达
标
2023.10.8
固化废气处理设施
出口
非甲烷总烃
7.9
3.34×10-2
80
是
监测期间,企业塑粉固化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 2146-2018)表 1 要求。
企业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数据引用嘉兴弘正检测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对企
业厂界四周的监测数据(报告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1-01)。
表
2.3-8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单位 mg/m3
监测日
期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浓度
mg/m3
浓度限值
mg/m3
执行标准
是否达
标
2024.
4.19
厂界东
颗粒物
0.138
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
GB-16297-1996)表
2 浓度限值
是
厂界南
0.146
厂界西
0.187
厂界北
0.174
厂界东
非甲烷总烃
0.71
4.0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 2146-2018)表
6 排放限值
是
厂界南
0.74
厂界西
0.82
厂界北
0.88
监测期间,企业厂界无组织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 2146-2018)表 6 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浓度限值要求。
(
3)固废
企业现有项目目前产生的一般固废中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塑粉等由企业集中收集,
暂存在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卖综合利用。前处理药剂废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废机油、废液压
油、污泥(含槽渣)、废活性炭委托嘉兴市众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集中收运,最终嘉兴市固体废
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混入生活
垃圾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52
(
4)噪声
企业噪声主要由设备产生的噪声及职工活动噪声,主要生产设备均位于车间室内。根据调查,
企业现有项目为单班制生产,白天工作
8 小时。为了解企业厂界噪声的达标情况,本环评引用嘉
兴弘正检测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对企业厂区四周的监测数据(报告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8)。
表
2.3-9 企业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日期
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置
昼间
Leq[dB(A)]
标准
2024 年 4 月 19 日
1#
东厂界
63.4
65
2#
南厂界
57.1
65
3#
西厂界
63.1
65
4#
北厂界
61.1
65
根据对企业正常生产工况下厂界噪声实际监测,目前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要求,不存在超标现象。
2.3.8 污染源强汇总
1、废水
由于企业
2023 年至今前处理生产线未进行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排放生活污水,根据员
工人数估算用水量(企业现状食堂暂未使用,员工生活用水按
50L/人·d 计,年工作日 300 天计
算,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
90%计,则生活废水排放量约为 1485 吨,COD、氨氮
按排环境浓度进行核算(即排环境浓度
COD40mg/L、氨氮 2mg/L),则 COD 排放量为 0.059t/a,
氨氮排放量为
0.003t/a。
现有项目达产情况下生产废水排放量参照原环评及企业取得的排污权证(排污权证平湖市
(2021)第 035 号),生产废水排放量为 6000t/a,COD、氨氮按排环境浓度进行核算(即排环境浓
度
COD40mg/L、氨氮 2mg/L),则 COD 排放量为 0.24t/a,氨氮排放量为 0.012t/a。
2、废气
①机加工产生的颗粒物
企业目前产生废气颗粒物的工序主要有切割和焊接。焊接采用点焊,点焊不需要使用焊料,
焊接烟气产生量较小,因此不做定量分析,焊接烟尘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企业目前切割工艺采用锯床切割机,切割过程中会有切割粉尘产生。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
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的《机械行业系数手册》,锯床、砂轮切割机切割产生的颗粒物
产污系数为
5.30kg/吨-原料。企业需进行切割的金属原材料约占总用量的 50%,则 2023 年企业切
割原料量为
1530 吨,达产情况下需切割原料 4500 吨。据此推算出企业 2023 年切割粉尘产生量为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53
8.109 吨,达产情况下切割粉尘产生量为 23.85 吨,由于金属粉尘比重较大易沉降,沉降比按 80%
考虑,则企业
2023 年实际切割粉尘排放量为 1.622 吨,达产情况下切割粉尘排放量为 4.77 吨。
②
VOCs
企业现有项目
VOCs 废气主要产生于塑粉固化工序。本报告采用产物系数法进行 VOCs 废气
的计算。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的《机械行业系数手册》,塑粉
固化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
VOCs)产污系数为 1.20kg/吨-原料。塑粉固化废气随烘道末端排气
设施收集排放,收集效率取
85%,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去除效率取 60%。则企业
现有项目
VOCs 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
2.3-10 现有项目 VOCS 产排情况一览表 单位:
t/a
项目
塑粉用量
VOCS 产生
量
收集效率
处理效率
VOCS 有组
织排放量
VOCS 无组
织排放量
VOCS 总排
放量
2023 年
69.344
0.0832128
85%
60%
0.028
0.012
0.041
达产情况
99.063
0.1188756
85%
60%
0.040
0.018
0.058
注:塑粉用量指工件上附着量,已扣除废塑粉量和粉尘外排量。
③喷塑粉尘
企业喷塑粉尘废气采用旋风除尘
+高效滤筒过滤处理后室内排放,由于未设置排气筒,喷塑粉
尘根据系数法进行计算。根据企业技术人员提供的资料,项目粉末喷涂过程中的喷涂附着率一般
90%左右。粉末喷涂过程是在喷粉房(又称防尘室)内进行的,生产线自带一套粉尘回收系统,
通过风机将房体内没有喷上工件的粉末吸入回收系统(旋风除尘收集的塑粉回收再利用,滤筒收
集的超细粉作为固废处理),该房体封闭且呈负压,未附着至工件的粉末
97%以上由回收系统收
集回用,根据目前国内相关统计资料该类粉尘回收装置回收效率可达
99%以上。根据企业提供资
料,废塑粉产生量约为塑粉总消耗量的
0.5%。据此推算,2023 年使用塑粉 70 吨的情况下回用的
塑粉量约
7t/a,达产情况年使用塑粉 100 吨的情况下回用的塑粉量约 10t/a。
表
2.3-11 现有项目喷塑粉尘产排情况一览表 单位:
t/a
项目
塑粉用量
颗粒物产生量
收集效率
处理效率
颗粒物总排放
量
2023 年
77
7.7
97%
99%
0.306
达产情况
110
11
97%
99%
0.437
注:塑粉用量已包括回用量。
④天然气燃烧废气
由于企业未对天然气废气进行监测,因此现有项目天然气废气采用系数核算法。天然气燃烧
废气随烘道内废气一同排放,收集效率取
85%。2023 年企业全厂天然气用量为 6 万 m³/a,达产情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54
况下企业全厂天然气用量为
12.5 万 m³/a。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
的《机械行业系数手册》,天然气工业炉窑
SO2 产排污系数为 0.02S(本报告 S 取值参照强制性
国家标准
GB17820-2018《天然气》中用作民用燃料的二类标准中的总硫(以硫计)标准,取
100mg/m3),NOx 产排污系数为 18.7kg/万 m3-原料,颗粒物产排污系数为 2.86kg/万 m3-原料,计
算得出企业
2023 年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为 0.017t/a,SO20.012t/a,NOx0.112t/a;达产情况下
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为
0.036t/a,SO20.025t/a,NOx0.234t/a。
固体废物产生量按照实际产生情况填写。现有项目源强如下:
表
2.3-12 现有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 单位:t/a
项目
2023 年实际排放量
项目达产排放量
废气
焊接烟尘
颗粒物
少量
少量
切割粉尘
颗粒物
1.622
4.770
喷塑粉尘
颗粒物
0.306
0.437
固化废气
VOCs
0.041
0.058
天然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
0.017
0.036
SO2
0.012
0.025
NOx
0.112
0.234
合计
VOCs
0.041
0.058
颗粒物
1.945
5.243
SO2
0.012
0.025
NOx
0.112
0.234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量
1485
1485
CODcr
0.059
0.059
氨氮
0.003
0.003
生产废水
废水量
6000
6000
CODcr
0.240
0.240
氨氮
0.012
0.012
固废
金属边角料
0(153)
0(450)
废次品
0(0.3)
0(0.9)
金属集尘灰(沉降粉尘)
0(6.5)
0(19.08)
一般废包装材料
0(1.2)
0(2)
废塑粉
0(0.35)
0(0.5)
废滤筒
0(0.06)
0(0.06)
挂具清理废料
0(0.08)
0(0.12)
碳渣
0
0
槽渣、污泥
0
0(2.5)
浮油
0
0(0.8)
废机油
0(0.04)
0(0.05)
废液压油
0(1)
废油桶
0
0(0.12)
含油废抹布、手套
0(0.015)
0(0.03)
废活性炭
尚未产生
0(0.56)
生活垃圾
0(16.5)
0(16.5)
注:①
COD、氨氮排放量按照现行排放标准(COD40mg/L、氨氮 2mg/L)进行计算。②由于 2023 年企业前处理
线未生产,因此污泥(槽渣)、浮油(脱脂槽产生)
2023 年产生量为 0,达产情况下污泥(槽渣)和浮油产生量
按照企业历年生产经验统计,达产情况下生产废水排放量按原审批量考虑;③由于企业于
2023 年安装活性炭处理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55
设施,目前活性炭尚未进行更换,达产情况下活性炭产生量按
500h 更换一次考虑(目前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填
充量为
100kg);④由于企业未对金属边角料(含金属屑)产生明细进行记录,本报告根据企业提供的生产经验
数据(边角料约占原材料的
5%)进行估算;⑤企业现状烘道加热能源已将原先的焦炭改为天然气,不再使用焦炭,
因此无炭渣产生;⑥根据企业危废台账记录,企业
2023 年度产生废油(包括废机油和废液压油)共 0.04t,2023
年未进行转移处置,暂存于危废仓库内。达产情况下废机油和废液压油根据设备用量量以及维保周期进行估算。
2.3.9 现有项目总量控制情况
由于企业环评报告编制较早,原环评报告仅对燃焦炭产生的烟尘(颗粒物)、
SO2 以及喷塑
产生的粉尘(颗粒物)进行了定量核算,原环评报告未对切割粉尘、塑粉固化产生的
VOC、燃焦
炭产生的氮氧化物总量进行分析,另外因污水排放标准已执行新标准,因此本报告对企业原环评
审批项目总量进行重新核定。
(
1)VOCs
企业喷塑固化过程会有少量有机废气(
VOCs)产生,原环评对该废气未定量分析,且仅要求
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发布的《平湖市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
权核定结果》,企业全厂
VOCs 核定值为 0.1092t/a,本评价以此核定值作为企业现有项目 VOC
排放量核定值。
(
2)颗粒物
根据原环评报告,现有项目喷塑粉尘产生量为
0.7t/a,燃焦炭废气烟尘产生量为 0.8t/a。原环
评报告未对切割粉尘进行分析,根据本报告
2.3.8 章节核算结果,现有项目达产情况下切割粉尘排
放量为
4.77t/a,由于现有项目达产情况与原环评审批一致,因此将现有项目达产情况下切割粉尘
排放量作为原环评核定量考虑。综上,现有项目颗粒物原环评核定排放量为
6.27t/a。
(
3)SO2
根据原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燃焦炭烟气产生的
SO2 为 0.512t/a。
(
4)NOx
由于原环评未分析燃焦炭烟气中的
NOx 产生情况,本报告对其进行重新核算,参考《排放源
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的《机械行业系数手册》,燃煤工业炉窑
NOx 产排污系
数为
2.94kg/吨-原料,原环评审批焦炭用量为 80 吨,则氮氧化物产生量为 0.235t/a。
(
5)CODcr、氨氮
根据企业原环评报告、审批文件以及企业取得的排污权证(排污权证平湖市
(2021)第 035 号),
企业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1600t/a,生产废水排放量为 6000t/a,CODcr、氨氮按照《城镇污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56
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 1 中的限值进行计算,则 CODcr 排放量
为
0.304t/a,氨氮排放量为 0.015t/a(其中生产废水 CODcr 排放量为 0.24t/a、氨氮排放量为 0.012t/a,
生活污水
CODcr 排放量为 0.064t/a、氨氮排放量为 0.003t/a)。
综上,目前企业总量控制情况见表
2.3-13
表
2.3-13 目前企业总量控制情况 单位:t/a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现有项目审
批量
现有项目达
产排放量
排放增减量
是否符合要
求
废气
焊接烟尘
颗粒物
少量
少量
/
是
切割粉尘
颗粒物
4.77
4.77
0
是
喷塑粉尘
颗粒物
0.7
0.437
-0.263
是
固化废气
VOCs
0.1092
0.058
-0.0512
是
燃料燃烧废
气
SO2
0.512
0.025
-0.487
是
颗粒物
0.8
0.036
-0.764
是
NOx
0.235
0.234
-0.001
是
合计
VOCs
0.1092
0.058
-0.0512
是
颗粒物
6.27
5.243
-1.027
是
SO2
0.512
0.025
-0.487
是
NOx
0.235
0.234
-0.001
是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量
1600
1485
-115
是
CODcr
0.064
0.059
-0.005
是
氨氮
0.003
0.003
0
是
生产废水
废水量
6000
6000
0
是
CODcr
0.240
0.240
0
是
氨氮
0.012
0.012
0
是
根据企业目前交易取得的排污权证(排污权证平湖市
(2021)第 035 号),企业目前已交易取
得的排污权指标为
CODcr0.3t/a、氨氮 0.003t/a(交易时按排放标准 CODcr50mg/L、氨氮 5mg/L 计)、
氮氧化物
0t/a、二氧化硫 0t/a(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总量指标暂未进行排污权交易取得),现阶段
由于污水厂清洁排放提升改造完成,
CODcr、氨氮需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33/2169-2018)表 1 中的限值(CODcr40mg/L、氨氮 2mg/L)进行计算,则企业实际取
得的排污权指标为
CODcr0.24t/a、氨氮 0.012t/a、二氧化硫 0t/a、氮氧化物 0t/a。本评价要求企业
对现有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量指标进行补充区域替代削减和排污权交易,
现有项目已取得
CODc、氨氮的总量指标富余量应及时进行回购。
2.3.10 企业目前存在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
根据现场踏勘及资料分析,现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见表
2.3-14。
表
2.3-14 现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期限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
整改时限
1
喷塑废气经旋风除尘
+高效滤筒
过滤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未设置
排气筒
要求喷塑废气治理设施末端设置不低于
15m
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025 年 7 月底
2
现有项目自行监测污染因子不全
建议烘干、固化废气排放口补充颗粒物、二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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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硫、氮氧化物因子,具体按本环评监测方案
执行
3
活性炭吸附装置设施不够规范,活性炭填充量偏少;活性炭未及时更换且未签订集中脱附协议,
接入嘉兴市监管平台
要求企业按照本环评、《关于印发嘉兴市分散
吸附
-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公
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嘉环
发【
2023】37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设计安
装活性炭吸附装置,并从严定期足量更换活性炭。要求签订集中脱附协议,接入嘉兴市监管
平台。
4
由于固化烘道废气直接排入废气处理设施,导致活性炭吸附装置
进气温度过高
活性炭吸附装置前道应设置降温冷却设施,确
保废气进入活性炭装置温度不高于
40℃
5
企业目前将废油桶作为盛装废油容器随废油一并处理,并未单独
作为危废管理
废油应用专用容器盛装,废油桶(危废代码
900-249-08)作为危废单独管理
6
企业目前将含有废抹布及手套混
入生活垃圾处理
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应单独收集,作为危废管理
(危废代码:
900-041-49),与有资质单位签
订处置协议
7
企业目前将废机油、废液压油、浮油统一归为废矿物油,按一类
危废进行管理
废机油(危废代码:
900-249-08)、废液压油
(危废代码:
900-218-08)、浮油(危废代码:
900-210-08)应分类收集、贮存,分别签订危
废处置协议
8
危废仓库内部分区不明显,企业危险废物标签未设置危险废物数
字识别码和二维码
危废仓库内危废按类别分区堆放,间隔明显;
参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等技术规范要求,设置规范化危
废标签。
9
企业未建立一般固废记录台账,
废气和废水运维台账
要求企业按要求建立一般固废台账,如实记录各一般固废的产生量、处置量和去向等信息;要求企业建立废气和废水运维台账,如实记录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运行管理情况、药剂
添加情况等信息。
10
切割机未配备粉尘收集净化装置
本项目实施后保留的锯床切割机应配置移动
式粉尘收集净化装置
11
企业暂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
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
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演练
12
企业目前设有一个容积约
2m3 的
应急罐,容积偏小
要求企业按照本环评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要
求设置符合容积大小要求的应急池(罐)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58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3.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1.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
1)基本污染物
为了解平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本环评引用平湖市环境监测站发布的
2024
年平湖市环境监测年鉴中的大气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数据。具体数据见表
3.1-1
表
3.1-1 平湖市 2024 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
(
μg/m3)
标准值
/
(
μg/m3)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6
60
10.0
达标
百分位(
98%)数日平
均质量浓度
10
150
6.7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4
40
60.0
达标
百分位数(
98%)日平
均质量浓度
60
80
75.0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44
70
62.8
达标
百分位数(
95%)日平
均质量浓度
102
150
68.0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24
35
68.6
达标
百分位数(
95%)日平
均质量浓度
65
75
86.7
CO
百分位数(
95%)日平
均质量浓度
1000
4000
25.0
达标
O3
百分位数(
90%)8h
平均质量浓度
134
160
83.8
达标
①二氧化氮
(NO2):年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年持平;二氧化氮年评价达到一
级标准,日评价达标率
100%。
②二氧化硫
(SO2):年均浓度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年下降14.3%;二氧化硫年评价达
到一级标准,日评价达标率
100%。
③可吸入颗粒物
(PM10):年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6.4%;PM10年评价达
到二级标准,日评价达标率
98.6%。
④可吸入颗粒物
(PM2.5):年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年上升4.3%;PM2.5年评价
达到二级标准,日评价达标率
97.0%。
⑤一氧化碳
(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1.0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年持平;一氧化碳年
评价达到一级标准,日评价达标率
100%。
⑥臭氧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13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0.1%;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59
臭氧年评价达到二级标准,日评价达标率
98.4%。
综上,监测期间,该区域的常规因子
SO2、NO2、PM2.5、CO、PM10、O3均能满足环
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要求,因此,企业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达标区。
(
2)特征污染物
为了解区域非甲烷总烃、
TSP 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评价引用浙江楚迪检测技术有
限公司编号
ZJCD2302075 检测报告中的 TSP、非甲烷总烃监测数据进行评价。检测相关
内容见表
3.1-2、表 3.1-3。
表
3.1-2 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
监测点名称
监测点坐标
/m
监测因子
监测时间段
相对厂址方向
相对厂界距离
X
Y
嘉兴市集源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厂址西北角
303024.98
3398512.62
TSP、非
甲烷总烃
2023.2.21~2023.2.27
NW
4.6km
表
3.1-3 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汇总表
污染物
平均时间
评价标准
/
(
mg/m3)
监测浓度范围
(
mg/m3)
最大浓度占标率
超标率
达标情况
非甲烷总烃
02、08、
14、20 时
2
1.35-1.81
90.5%
0
达标
TSP
日均值
0.3
0.202-0.256
85.3%
0
达标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周边环境空气中的
TSP、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能达到《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
解》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综上,企业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达标区。
3.1.2 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附近水体为平湖塘(嘉兴塘平湖段)及其支流,属于杭嘉湖平原河网,根据浙政
函
[2015]71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区划分方案(2015)的批复》,
水功能区是平湖塘平湖农业、工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编号
330482FM2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为农业、工业用水区,目标水质为
III 类。
根据嘉兴市平湖生态环境监测站发布的《平湖市生态环境监测年鉴》(
2024 年度),
2024 年平湖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与上年(优)相比无明显变化。全市 18 个地表水考
核断面中,
Ⅲ类以上断面占比 100%,功能区达标率 100%;与上年相比,Ⅲ类及以上断面
占比同比持平,功能区达标率同比持平。
13 个市控以上断面中,Ⅲ类以上断面占 100%,
功能区达标率
100%;Ⅲ类以上断面占比情况及功能区达标率情况同比均持平。2024 年平
湖市上海塘、广陈塘、黄姑塘、放港河、嘉兴塘(平湖塘)、盐平塘、独山干河、东湖、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60
乍浦塘等
9 个地表水河流水系水质均达到功能区要求,所有河流水系均保持良好。
为了解项目邻近水体地表水水质现状,本评价引用《平湖市环境监测年鉴》(
2024
年度)中白马水泥厂断面(断面位于本企业西北侧约
4km)和荒田浜(万盛桥)断面(断
面位于本企业东北侧约
3.5km)的常规监测数据,具体见表 3.1-4。
表
3.1-4 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pH 无量纲,其他 mg/L)
断面名称
pH
值
高猛酸盐指数
氨氮
溶解
氧
BOD5 CODcr
石油
类
总磷
氟化物
LAS
白马水泥
厂
年均
值
8
4.4
0.34
6.0
2.4
16.2
0.02 0.151
<
0.004
<
0.05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荒田
浜
(万
盛
桥)
年均
值
8
3.8
0.33
6.8
2.0
13.4
<
0.01 0.126
<
0.004
<
0.05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III 类水标准
值
6~9
≤
6
≤
1.0
≥
5
≤
4
≤
20
≤
0.05
≤
0.2
≤
1.0
≤
0.2
由表可知,项目附近平湖塘断面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Ⅲ类水水质要求。因此,本项
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
3.1.3 声环境质量现状
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东侧章桥村居民。
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
企业委托浙江云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了现场监测,结果见表 3.1-5。
表
3.1-5 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单位:dB(A)
日期
检测点位置
昼间
达标情况
Leq[dB(A)]
标准
2023 年 12 月 14 日
东侧敏感点
1#
53.9
60
达标
东侧敏感点
2#
54.1
60
达标
由表
3.1-5 监测数据可见,本项目周边敏感点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不存在超标
现象。
3.1.4 生态环境
本项目选址位于平湖市曹桥街道曹胜公路曹桥段
88 号,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周
围主要为道路、企业、农居和空地等,无大面积的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资源等生态
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环评无需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3.1.5 电磁辐射现状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61
本项目属于不涉及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
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因此,无需进行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3.1.6 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企业原料仓库、危废仓库、前处理区、污水站区域地面硬化,并采取防渗防漏措施,
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因此,本
项目正常情况下不涉及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无需进行地下水、土壤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3.2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平湖市曹桥街道曹胜公路曹桥段
88 号。根据调查,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保
护目标如下:
(
1)大气环境: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大气环境敏感点为章桥村居民,保护级别为《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
2)地下水环境:企业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
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
3)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企业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的居民等环境敏感点,保护级别为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
4)地表水环境:地表水保护目标为平湖塘及其支流,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
GB3838-2002)III 类标准。
(
5)生态环境:项目所在地用地类别为工业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表
3.2-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敏感
点
功能
距企业厂界最近距离
距企业车间最近距离
方位
规模
坐标
环境要求
X
Y
大气环境
章桥村居
民
居住
约
30m 约 40m E
约
100
户
306454.76
3395200.27
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
约
20m 约 50m SE
306447.49
3395085.31
约
190m
约
230m
S
306344.45
3394895.54
声环境
章桥村居
民
居住
约
30m 约 40m E
约
15
户
306454.76
3395200.27
GB3096-2008
2 类
约
20m 约 50m SE
306447.49
3395085.31
地表水环境
平湖塘支
流
灌溉
紧邻
约
10m N
宽约
20m
/
/
GB3838-2002
Ⅲ类
紧邻
约
10m E
宽约
20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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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环境
企业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
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
生态
环境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3.3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3.3.1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企业生产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
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入管网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
准 , 其 中 氨 氮 、 总 磷 入网 标 准 执 行 《 工 业 企 业废 水 氮 、 磷 污 染 物 间 接排 放 限 值 》
(
DB33/887-2013),总氮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限值要求,总铁参照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 33/844-2011)中的二级标准。废水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到《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后排海,化学需氧量、
氨 氮 、 总 磷 、 总 氮 执 行 地 方 标 准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
DB33/2169-2018)中表 1 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3.3-1。
表
3.3-1 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除 pH 值外,mg/L
污染物
pH CODcr 氨氮
总氮
SS
总磷
BOD
5
氟化
物
总铁
LAS
石油
类
动植物油
入网标
准
6-9
500
35
70
400 8
300
20
10
20
20
100
排放标
准
6-9
40
2(4) 12(15) 10 0.3
10
/
/
0.5
1
1
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
2、废气
本项目喷塑废气(颗粒物)、预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和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 1 的
排放限值;除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表 2 浓度限值(详见表 3.3-4)外,其余因子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
DB33/2146-2018 表 6 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激光切割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的二级标准。
本项目预烘干、塑粉固化烘道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烘道属工业炉窑,天然气燃烧产生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63
的废气应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表 2 中干燥炉窑二级标
准,但《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
准,本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限值参照《浙江省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
[2019]315 号)中规定的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
200、300mg/m3)。因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烘干废气于同一排放口排放,颗粒物排放限值从
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 1 的排放限值。
表
3.3-2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适用条件
排放限值,
mg/m3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
置
标准号
1
颗粒物
所有
3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
气筒
DB33/2146-2018
2
臭气浓度
1000
3
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其他
150
4
非甲烷总烃
(NMHC)
80
5
SO2
暂未制订行业
排放标准的
200
浙环函
[2019]315 号
6
NOx
300
表
3.3-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排气筒高度
m
二级
kg/h
颗粒物
120
15
3.5
表
3.3-4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单位:mg/m3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
mg/m3)
参考标准
1
非甲烷总烃
4.0
DB33/2146-2018
2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3
颗粒物
1.0
GB16297-1996
4
二氧化硫
0.4
5
氮氧化物
0.12
企业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
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应符合《挥发性有机
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GB37822-2019)中表 A.1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规定,详见表 3.3-5。
表
3.3-5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单位:mg/m3
污染物项目
限值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非甲烷总烃
(
NMHC)
6
监控点处
1 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另外,企业设有食堂,共设
2 个灶头,供员工午餐,因此有油烟废气产生,排放执行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具体标准限值
见表
3.3-6。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64
表
3.3-6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规模
小型
基准灶头数
≥1,<3
对应灶头总功率(
108J/h)
1.67,<5.00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
m2)
≥1.1,<3.3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2.0
净化设备最低去除率(
%)
60
3、噪声
本项目选址位于曹桥街道曹胜公路曹桥段
88 号,位于工业聚集区,营运期企业厂界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具体指
标见表
3.3-7。
表
3.3-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3
65
55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一
般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
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总量
控制
指标
3.4 总量控制指标 3.4.1 总量控制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环发[2014]197 号),
并结合本项目工程分析,确定本项目需纳入总量控制的因子为
CODCr、氨氮、VOCs、颗
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根据文件规定:“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
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上一年度环境空气
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市县,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
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
2 倍进行削减替代”。
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订护航经济稳进提质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
通知》(嘉环发〔
2023〕7 号):“12.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对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
均浓度达标、水环境质量达到要求的区域,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三项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所需替代总量指标的
1:1 进行削减替代。对于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指标由市级储备库优先保障。”平湖市上
一年度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质量均达标。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65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需纳入总量控制的因子为
CODCr、氨氮、VOCs、颗粒物、二氧化
硫和氮氧化物。
3.4.2 总量控制建议值
具体总量控制建议值可见表
3.4-1 和表 3.4-2。
表
3.4-1 企业废水总量控制情况 单位:t/a
类型
污染物名
称
现有许可排放
量
现有项目达产排放
量
“以新带老
”
削减
量
本项目排放量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排
放量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
排放增减量
调剂量
全厂总量控制建议
值
与现有许可排放量比
与现有项目达产排放
量比
生产废水
水量
6000
6000
6000
4326
4326
-1674
-1674
0
4326
COD
0.24
0.24
0.24
0.173
0.173
-0.067
-0.067
0
0.173
氨氮
0.012
0.012
0.012
0.009
0.009
-0.003
-0.003
0
0.009
生活污水
水量
1600
1485
1485
2970
2970
+1370
+1485
0
2970
COD
0.064
0.059
0.059
0.119
0.119
+0.055
+0.059
0
0.119
氨氮
0.003
0.003
0.003
0.006
0.006
+0.003
+0.003
0
0.006
注:根据企业目前交易取得的排污权证(排污权证平湖市
(2021)第 035 号),企业目前已交易取得的排
污权指标为
CODcr0.3t/a、氨氮 0.003t/a(生产废水量 6000t/a,交易时按排放标准 CODcr50mg/L、氨氮
5mg/L 计),现阶段由于污水厂清洁排放提升改造完成,CODcr、氨氮需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 1 中的限值(CODcr40mg/L、氨氮 2mg/L)进行计算,则企业
实际取得的排污权指标为
CODcr0.24t/a、氨氮 0.012t/a。本评价要求企业针对现有项目已取得 CODc、氨
氮的总量指标富余量应及时进行回购。由于本次改扩建项目针对全厂,因此本报告对本项目实施后全厂
废水重新核算,现有项目的废水排放量作为以新带老削减量
表
3.4-2 企业废气总量控制情况 单位:t/a
污染物名
称
现有项目许可排放量
现有项目达产排放
量
“以新带老
”
削减
量
本项目排放量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排
放量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
排放增减量
调剂量
全厂总量控制建议值
与现有许可排放量比
与现有项目达产排放
量比
颗粒
物
6.27
5.243
5.243
1.667
1.667
-4.603
-3.576
0
1.667
VOCs 0.1092
0.058
0.058
0.093
0.093
-0.0162
+0.035
0
0.093
二氧化硫
0.512
0.025
0.025
0.025
0.025
-0.487
0
0.025
0.025
氮氧化物
0.235
0.234
0.234
0.234
0.234
-0.001
0
0.234
0.234
注:由于原环评审批较早,原环评中未对
VOC、氮氧化物、颗粒物进行总量核定,本报告对企业现有许
可排放量进行重新核定,具体见章节
2.3.9。由于本次改扩建项目针对全厂,因此本报告对本项目实施后
全厂废气重新核算,现有项目的废气排放量作为以新带老削减量。因企业现有项目二氧化物、氮氧化物
排放量暂未进行区域平衡和排污权交易,因此要求本次补充调剂。
3.4.3 总量控制平衡方案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66
根据平湖市生态环境部门管理要求,排放的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独立收集、分开
计量的,职工生活污水新增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污指标可不纳入总量平衡范围,因此本
项目新增生活污水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废水排
放量
4326t/a,CODcr 总量控制建议值为 0.173t/a,氨氮总量控制建议值为 0.009t/a,VOCS
总量控制建议值为
0.093t/a,颗粒物总量控制建议值为 1.667t/a,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建议值
为
0.025t/a,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建议值为 0.234t/a。另外根据总量控制分析,本项目实施后
全厂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和废气
VOC、颗粒物污染物排放量均在原环评核定量范围内,不
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因此无需进行总量调剂平衡。因企业现有项目二氧化物、氮氧化物排
放量暂未进行区域平衡和排污权交易,因此要求本次补充调剂,污染物均按
1:1 进行区域
替代削减,则需区域调剂总量为二氧化硫
0.025t/a、NOx0.234t/a。
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关于优化建设项目环境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嘉
环平
[2025]18 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可向嘉兴市生
态环境局平湖分局申请调剂平衡。待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削减方案落实后,本项目污
染物总量指标能够得到平衡,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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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所使用的厂房目前已经建成,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为厂房内设备安装及调试,一般不会对
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4.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由于企业本项目是针对全厂的改扩建,因此本报告的大气源强核算包括全厂,现有项目废气排放
量作为以新带老削减。
4.2.1 源强核算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机加工油雾、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预烘干废气、固化废气和天然
气燃烧废气。
(
1)机加工油雾
本项目钻孔攻丝工艺使用食用油进行润滑,加工过程中局部高温可能会使油类物质挥发形成油雾,
但是本项目钻孔过程中所用食用油用量较少,且大部分食用油均沾染于工件上由工件带走,加工过程
中产生的油雾废气量极少,本报告不做定量分析。
本项目铝材、钢管进行分切时添加乳化液以达到润滑、冷却的作用,本项目使用的乳化液为水性
切削液,使用时与水按
1:20 的配比进行调配,切削液中含有少量的润滑油、乳化剂等,由于加工过程
会产生局部高温,因此会导致乳化液的雾化和蒸发,进而形成油雾。由于本项目乳化液使用量较少,
且为水性切削液,因此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雾也极少,本报告不作定量分析。
(
2)切割粉尘
激光切割过程中,钢材受到激光束的高温而发生熔融,并伴随有少量烟尘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
粒物。本项目实施后,企业需进行激光切割的钢材占比约
50%。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
法和系数手册》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等离子切割颗粒物的产污系数(1.1kg/t-原料),本项目实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68
施后全厂年激光切割使用钢材约
3500 吨,则激光切割颗粒物产生量约为 3.85t/a。
本项目激光切割机拟采用布袋除尘方式处理切割烟尘,钢材承放台上方密闭,下方为网格吸风口,
切割烟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处理后
15m 高空(DA001)排放。根据企业废气设计方案,每台
激光配备一个
2000m3/h 风机,共 4 台激光切割机,则总风量为 8000m3/h,收集效率不低于 90%,处理
效率不低于
95%,则激光切割烟尘有组织排放量为 0.173t/a,排放速率 0.072kg/h;无组织排放量为
0.385t/a,排放速率 0.16kg/h,由于无组织排放量较少,本处不考虑金属粉尘沉降量。
表
4.2-1 激光切割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一览表
排气筒
编号
产生环节
污染物名称
有组织废气产生状况
风量
m3/h
治理措施
收集
率
年运行时
间
h
去除
率
有组织废气排放状况
浓度
mg/m3
速率
kg/h
产生
量
t/a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排放
量
t/a
DA001
激光切割
颗粒物
180
1.44
3.465
8000
布袋除尘
90%
2400
95%
9
0.072
0.173
表
4.2-2 激光切割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工序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t/a
kg/h
激光切割
颗粒物
0.385
0.16
另外,本项目实施后企业仍保留一台传统的砂轮切割机用以切割激光切割机难以加工的工件,加
工量约为
6t/a,年加工时间约 50h。砂轮切割机切割过程中会有切割粉尘产生。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
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的《机械行业系数手册》,锯床、砂轮切割机切割产生的颗粒物产污
系数为
5.30kg/吨-原料。据此推算出本项目时候后企业使用砂轮切割机产生的颗粒物量为 0.032 吨,本
环评要求企业配备移动式粉尘净化器,在切割机工作时对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以
60%
计,去除率以
90%计,则经移动式粉尘净化器除尘后,切割粉尘排放量为 0.015t/a,在车间内以无组织
形式排放,由于无组织排放量较少,本处不考虑金属粉尘沉降量。
表
4.2-3 砂轮切割机切割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工序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t/a
kg/h
砂轮切割机切割
颗粒物
0.015
0.3
综上,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切割粉尘(颗粒物)排放量为
0.573t/a。
表
4.2-4 切割粉尘排放量汇总表
污染工序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
t/a)
有组织
无组织
合计
切割
颗粒物
0.173
0.4
0.573
(
3)焊接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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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焊接烟尘是由金属及非金属物质在过热条件下产生的经氧化和冷凝而形成的。电焊烟尘的化
学成分,取决于焊接材料(焊丝、焊条、焊剂)和被焊接材料成分及其蒸发的难易。不同成分的焊接
材料和被焊接材料,在施焊时产生的烟尘量不同,成分也有所区别。几种焊接方法施焊时,每分钟的
发尘量和熔化每千克焊接材料的发尘量见表
4.2-5,焊接烟尘的成分见表 4.2-6。
表
4.2-5 几种焊接方法产尘量
焊接方法
焊接材料
施焊时发尘量
(mg/min)
焊接材料发尘量
(g/kg)
手工
电弧焊
低氢型焊条
(结 507,直径 4mm)
350~450
11~16
钛钙型焊条
(结 422,直径 4mm)
200~280
6~8
自保护焊
药芯焊丝
(直径 3.2mm)
2000~3500
20~25
二氧化碳焊
实芯焊丝
(直径 1.6mm)
450~650
5~8
药芯焊丝
(直径 1.6mm)
700~900
7~10
氩弧焊
实芯焊丝
(直径 1.6mm)
100~200
2~5
埋弧焊
实芯焊丝
(ф5)
10~40
0.1~0.3
表
4.2-6 常用结构钢焊条烟尘的化学成分
烟尘成分
J421
J422
J507
Fe2O3
45.31
48.12
24.93
SiO3
21.12
17.93
5.62
MnO
6.97
7.18
6.30
TiO2
5.18
2.61
1.22
CaO
0.31
0.95
10.34
MgO
0.25
0.27
-
Na2O
5.81
6.03
6.39
K2O
7.01
6.81
-
注:以上
2 表资料主要来源于《焊接车间环境污染及控制技术》、《焊接工作的劳动保护》。
本项目点焊不使用焊料,烟气产生量较小,本项目不定量分析。焊接烟尘主要产生于使用焊丝的
气保焊,本项目气保焊使用实芯焊丝,项目实施后全厂焊丝使用量为
2t/a,发尘量按 8g/kg 计,则本项
目焊接烟尘产生量为
0.016t/a。本环评要求企业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在焊机工作时对无组织排
放粉尘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以
60%计,去除率以 90%计,则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除尘后,焊接烟
尘(颗粒物)排放量为
0.007t/a,排放速率 0.006kg/h(二氧化碳保护焊工序运行时间按 1200h 计),在
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4)打磨粉尘
本项目需对焊缝及工件表面的锈斑进行手工打磨,在打磨过程中会产生打磨粉尘(颗粒物)。本
项目打磨面积较小,一般占工件表面积的
5%以下。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中的《机械行业系数手册》,打磨废气中颗粒物产生量为
2.19kg/t-原料,本项目钢材合计用量 7000t/a,
需打磨工件量约
350t/a,则打磨粉尘产生量约 0.766t/a。本环评要求企业配备移动式粉尘净化器,在打
磨工作时对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以
60%计,去除率以 90%计,则经移动式粉尘净化器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70
除尘后,打磨粉尘(颗粒物)排放量为
0.352t/a,排放速率 0.147kg/h(打磨工序运行时间按 2400h 计),
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5)预烘干废气
工件经表面处理后进入喷塑流水前,需进行预烘干干燥以去除工件上残留的水分。由于表面处理
一道工序(封闭)会使工件表面沾染少量封闭液,封闭液的主要成分为乙醇胺,少量未与工件结合的
乙醇胺(本报告以非甲烷总烃表征)会在高温下挥发,此挥发分较少,本报告不做定量分析。预烘干
废气随烘道排气装置收集后由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风机设计风量约为 5000m3/h。
(
6)喷塑粉尘
根据企业技术人员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粉末喷涂过程中的喷涂附着率一般
90%左右,本项目实施
后全厂塑粉的用量为
160t/a,废塑粉产生量约为塑粉总消耗量的 0.5%,粉末喷涂过程是在喷粉房(又
称防尘室)内进行的,生产线自带一套粉尘回收系统,通过风机将房体内没有喷上工件的粉末吸入回
收系统,该房体封闭且呈负压,未附着至工件的粉末
97%以上由回收系统收集回用,根据目前国内相
关统计资料该类粉尘回收装置回收效率可达
99%以上。据此推算,回用的塑粉量约 16t/a,则塑粉总用
量(包括回用塑粉)
176t/a。因此,喷塑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 0.171t/a,无组织排放量为 0.528t/a,喷塑
粉尘配套的回收除尘设备设计风机风量约
10000m3/h,处理后粉尘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2 排气筒)
排放。
表
4.2-7 喷塑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一览表
排气筒
编号
产生环节
污染物名称
有组织废气产生状况
风量
m3/h
治理措施
收集
率
年运行时
间
h
去除
率
有组织废气排放状况
浓度
mg/m3
速率
kg/h
产生量
t/a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排放
量
t/a
DA002
喷塑
颗粒物
711.3
7.11
17.072 10000
旋风除尘
+
高效滤筒过滤
97%
2400
99%
7.11
0.071
0.171
表
4.2-8 喷塑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工序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t/a
kg/h
喷塑
颗粒物
0.528
0.22
(
7)固化废气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71
喷塑工件送入烘道进行烘干固化,烘干固化温度约
190℃,塑粉在经过高温烘烤后流平固化,塑料
颗粒会融化成一层致密塑料薄膜保护层,在此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
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的《机械行业系数手册》,塑粉固化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
VOCs)产污系数为
1.20kg/吨-原料,附着在工件上的塑粉量为 158.5t/a(详见喷塑粉尘废气),则塑粉烘干废气产生量为
0.19t/a。
根据企业废气收集现状(本项目利用现有烘道及集气装置),喷塑烘干采用
U 型烘道,烘道出口
段内部上方设置一个集气罩收集固化废气,根据企业目前安装风机情况和实际监测数据,风机设计风
量约为
5000m3/h(目前设置的集气罩面积约为 2m2,根据设计风量计算可满足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
0.6m/s 的要求),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 15m 高空排放,废气收集
效率以
85%计,处理效率以 60%计。
表
4.2-9 固化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一览表
排气筒
编号
产生环节
污染物名称
有组织废气产生状况
风量
m3/h
治理措施
收集率
年运行时
间
h
去除
率
有组织废气排放状况
浓度
mg/m3
速率
kg/h
产生
量
t/a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排放
量
t/a
DA004
固化
非甲烷总烃
13.5
0.067
0.162
5000
水喷
淋
+
干式过
滤
+
活性炭吸附
85% 2400
60%
5.4
0.027
0.065
表
4.2-10 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工序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t/a
kg/h
固化
非甲烷总烃
0.029
0.012
(
8)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烘道(包括预烘干烘道和固化烘道)均采用天然气作为原料,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天然气用量
为
12.5 万 m³/a(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预烘干烘道天然气用量为 5 万 m³/a,固化烘道天然气用量为 7.5
万
m³/a)。预烘干烘道天然气燃烧废气随预烘干废气收集排放,通过 DA003 排气筒排放,固化烘道天
然气燃烧废气随预固化废气收集排放,通过
DA004 排气筒排放。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
法和系数手册》中的《机械行业系数手册》,天然气工业炉窑
SO2 产排污系数为 0.02S(本报告 S 取值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72
参照强制性国家标准
GB17820-2018《天然气》中用作民用燃料的二类标准中的总硫(以硫计)标准,取
100mg/m3),NOx 产排污系数为 18.7kg/万 m3-原料,颗粒物产排污系数为 2.86kg/万 m3-原料,天然气
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为
0.036t/a,SO20.025t/a,NOx0.234t/a,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各污染物排放量见表 4.2-11。
表
4.2-11 燃气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因子
参照排污系数
预烘干烘道污染物排放
量
固化烘道污染物排放量
烟气量
13.6m3/m3-原料
68 万 Nm3/a
102 万 Nm3/a
颗粒物
0.000286kg/m3-原料
0.014
0.022
SO2
0.000002S*kg/m3-原料
0.01
0.015
NOX
0.00187kg /m3-原料
0.094
0.14
*注:S 取值参照强制性国家标准 GB17820-2018《天然气》中天然气质量要求的二类标准中的总硫(以硫计)标准,取 100mg/m3。
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效率均按
85%计,则天然气燃烧废气具体产生排放情况见表 4.2-12、表 4.2-13。
表
4.2-12 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核算表
排气筒
编号
产生环节
污染物名
称
有组织废气产生状况
风量
m3/h
治理措施
收集
率
年运行时
间
h
去除
率
有组织废气排放状况
浓度
mg/m3
速率
kg/h
产生
量
t/a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排放
量
t/a
DA003
天然气燃烧
颗粒
物
0.992 0.005 0.012
5000
/
85% 2400
/
0.992 0.005 0.012
SO2
0.667
0.003 0.008
0.667
0.003 0.008
NOx
6.658 0.033 0.080
6.658 0.033 0.080
DA004
天然气燃烧
颗粒
物
1.558 0.008 0.019
5000
/
85% 2400
/
1.558 0.008 0.019
SO2
1.063 0.005 0.013
1.063 0.005 0.013
NOx
9.917 0.050 0.119
9.917 0.050 0.119
表
4.2-13 天然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工序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t/a
kg/h
天燃气燃烧
颗粒物
0.005
0.021
SO2
0.004
0.002
NOx
0.035
0.015
(
9)食堂油烟
本项目实施后,厂区内食堂启用,食堂共设置两个灶头,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劳动定员为
110 人,
人均耗油量按
15g/p•d 计,则食用油用量约 0.495t/a,油烟排放系数按 2%计,油烟产生量 0.010t/a。企
业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每天烹饪
2h,风量 4000m3/h,油烟产生浓度为 4.17mg/m3,处理效率达到 60%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73
以上,废气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则油烟排放量为
0.004t/a,排放浓度为 1.67mg/m3。根据《饮食业油
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油烟废气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2.0mg/m3,可达标排放。
(
10)恶臭
本项目排放的固化废气、焊接烟尘等具有一定的恶臭。恶臭为人们对恶臭物质所感知的一种污染
指标。其主要物质种类达上万种之多。由于其各种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相加、协同、抵消及掩饰作
用等),加之人类的嗅觉功能和恶臭物质取样分析等因素,迄今还难以对大多数恶臭物质做出浓度标
准,目前我国只规定了八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织
排放源的厂界浓度限值,即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环境监测中心在吸取国外经验
的基础上提出了恶臭
6 级分级法(见表 4.2-5),该分级法以感受器-嗅觉的感觉和人的主观感觉特征两
个方面来描述各级特征,既明确了各级的差别,也提高的分级的准确程度。详见表
4.2-14。
4.2-14 恶臭 6 级分级法
恶臭强度级
特征
0
未闻到有任何气味,无任何反应
1
勉强能闻到有气味,但不宜辩认气味性质
(感觉阈值)认为无所谓
2
能闻到气味,且能辨认气味的性质
(识别阈值),但感到很正常
3
很容易闻到气味,有所不快,但不反感
4
有很强的气味,而且很反感,想离开
5
有很强的气味,无法忍受,立即逃跑
本项目固化废气、焊接烟尘排放量较少,根据同行业类比情况,项目生产车间内恶臭等级约在
1-2
级,车间外基本闻不到气味,恶臭等级在
0-1 级。本项目拟对主要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厂界恶臭等级
基本可控制在
0-1 级左右,气味很小。本项目位于工业集聚区,厂房外设有绿化带隔离。因此,本项
目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2.2 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气产排情况汇总可见表
4.2-15。
表
4.2-15 废气产排情况汇总
废气来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t/a)
削减量(
t/a)
排放量(
t/a)
机加工
油雾
少量
0
少量
切割
颗粒物
有组织
3.465
3.292
0.173
无组织
0.417
0.017
0.4
合计
3.882
3.309
0.573
焊接
颗粒物
无组织
0.016
0.009
0.007
打磨
颗粒物
无组织
0.766
0.414
0.352
预烘干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
少量
0
少量
无组织
少量
0
少量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74
合计
少量
0
少量
喷塑
颗粒物
有组织
17.072
16.901
0.171
无组织
0.528
0
0.528
合计
17.6
16.901
0.699
固化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
0.162
0.097
0.065
无组织
0.028
0
0.028
合计
0.19
0.097
0.093
天然气燃烧
颗粒物
有组织
0.031
0
0.031
无组织
0.005
0
0.005
合计
0.036
0
0.036
SO2
有组织
0.021
0
0.021
无组织
0.004
0
0.004
合计
0.025
0
0.025
NOx
有组织
0.199
0
0.199
无组织
0.035
0
0.035
合计
0.234
0
0.234
食堂油烟
油烟废气
有组织
0.01
0.006
0.004
合计
VOCs
0.19
0.097
0.093
颗粒物
22.3
20.633
1.667
二氧化硫
0.025
0
0.025
氮氧化物
0.234
0
0.234
油烟废气
0.01
0.006
0.004
4.2.3 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源强
非正常排放情况下,考虑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则废气处理效率为
0,废气未经处置直接通过排
气筒排放,则非正常工况下有组织排放废气参数见表
4.2-16。
表
4.2-16 有组织排放废气参数源强(非正常工况)
排气筒
编号
污染源
非正常排放
原因
污染物
非正常排放
浓度
(mg/m3)
非正常排放
速率
(kg/h)
单次持续
时间
(h)
应对措
施
DA001
激光切割
风机正常运
行,废气处理
设施故障
颗粒物
180
1.44
1
停止工序生产
DA002
喷塑
颗粒物
711.3
7.11
1
DA004
固化
非甲烷总烃
13.5
0.067
1
天然气燃烧
颗粒物
1.558
0.008
1
SO2
1.063
0.005
1
NOx
9.917
0.050
1
4.2.4 排气口基本情况及达标排放情况
4.2.4.1 排气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共设置
4 个废气排气口,排气口情况可见表 4.2-17。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75
表
4.2-17 企业排气口基本情况
名称
/
编号
排放口类型
污染因子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m
排气筒高度
(m)
排气筒出
口内径
(m)
烟气流速
m/s
烟气温度
/K
X
Y
排气筒DA001
一般排放口
颗粒物
306361
3395219
15
0.5
11.3
293
排气筒DA002
一般排放口
颗粒物
306402
3395285
15
0.5
14.1
293
排气筒DA003
一般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颗粒
物、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
306396
3395274
15
0.4
11.1
353
排气筒DA004
一般排放口
非甲烷总
烃、臭气浓
度、颗粒
物、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
306390
3395270
15
0.4
11.1
333
4.2.4.2 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排气筒废气排放情况详见表
4.2-18。
表
4.2-18 企业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情况
排气口编
号
污染物
名称
有组织排放
排放标准
是否达
标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
kg/h)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
kg/h)
DA001
颗粒物
9
0.072
120
3.5
是
DA002
颗粒物
7.11
0.071
30
/
是
DA003
非甲烷
总烃
/
/
80
/
是
颗粒物
0.992
0.005
30
/
是
SO2
0.667
0.003
200
/
是
NOx
6.658
0.033
300
/
是
DA004
非甲烷
总烃
5.4
0.027
80
/
是
颗粒物
1.558
0.008
30
/
是
SO2
1.063
0.005
200
/
是
NOx
9.917
0.050
300
/
是
由 表
4.2-18 可知,本项目建成后激光切割废气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喷塑废气排放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3/2146-2018)中表 1 的排放限值;预烘干和固化废气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33/2146-2018)中表 1 的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 1 的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达到《浙江省工业
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
[2019]315 号)中规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
本项目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生产废气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4.2.5 废气监测要求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76
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
则》(
HJ 819-2017)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营运期废气监测计划见表 4.2-19.
表
4.2-19 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DA001
颗粒物
每年监测一次,正常生产
工况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
级标准
DA002
颗粒物
每年监测一次,正常生产
工况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 1 的标准限值
DA003
非甲烷总烃
每年监测一次,正常生产
工况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 1 的标准限值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
函
[2019]315 号)中规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限值
氮氧化物
DA003
非甲烷总烃
每年监测一次,正常生产
工况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 1 的标准限值
颗粒物
臭气浓度
二氧化硫
《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
函
[2019]315 号)中规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限值
氮氧化物
车间外(厂区
内)
非甲烷总烃
每年监测一次,正常生产
工况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四周
非甲烷总烃
每半年监测一次,正常生
产工况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 6 的标准限值
臭气浓度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的标
准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4.2.6 废气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
1)废气治理设施
激光切割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为本项目新增设备;焊接废气处理设施、锯床切割废气处理
设施、打磨废气处理设施(移动式烟粉尘净化设施,处理工艺为布袋除尘)为本项目新增设备;喷塑
粉尘处理设施(旋风
+滤筒除尘)为现有设施,本项目利旧;预烘干烘道废气收集排放设施为现有设施,
本项目利旧;固化烘道废气收集设施为现有设施,本项目利旧,固化废气处理设施现状为一级活性炭
吸附,现状存在活性炭填充量不足、进气温度偏高等问题,本评价要求对固化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提升
改造,改为水喷淋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水喷淋预处理主要起降温作用,干式过滤主要起
除尘、除湿作用,活性炭填充量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分散吸附
-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嘉环发【
2023】37 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设计,活性炭
种类选用颗粒状活性炭,颗粒状吸附剂的气体流速不超过
0.6 米/秒,装填厚度不得低于 0.4m,本环评
设计改造后的活性炭吸附装置颗粒状活性炭填充量为
500kg,颗粒状活性炭的碘值不宜低于 800mg/g。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77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如下图。
图
4.2-1 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
2)工艺可行性分析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 1124
—
2020)中表 A4.1 污染防治设施名称及工艺参考,本项目涉及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具体可见表
4.2-16。
表
4.2-16 废气防治可行技术情况表
污染源名
称
污染源
设备
主要污染
物项目
推荐可行技术
是否符合要求
参考依据
本项目涉及废气治理措施
切割
激光切
割机
颗粒物
袋式除尘、静电除尘(
HJ 1124
—
2020 中表 C.1)
经布袋除尘处理后
15m 高空排放
是
锯床切
割机
颗粒物
袋式除尘、静电除尘(
HJ 1124
—
2020 中表 C.1)
移动式粉尘净化装置(袋式除尘)处理
后车间内排放
是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78
打磨
打磨机
颗粒物
袋式除尘、湿式除尘(
HJ 1124
—
2020 中表 A.6)
移动式粉尘净化装置(袋式除尘)处理
后车间内排放
是
固化
烘道
非甲烷总
烃
热力焚烧
/催化氧化、吸附/浓
缩
+热力燃烧/催化氧化、吸附
+冷凝回收(HJ 1124—2020
中表
A.6)
本项目涂装工艺主要为喷塑,塑粉固化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少,有机废气收集后
经水喷淋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吸附
处理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是
天然气燃
烧
烘道
颗粒物、
SO2、NOX
/
/
是
喷塑
粉末喷
涂室
颗粒物
袋式除尘(
HJ 1124—2020 中
表
A.6)
设备自带一套粉尘回收系统
(旋风除尘
+高效滤筒过滤)处理后粉尘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是
4.2.7 废气排放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根据平湖市环境监测站发布的
2023 年平湖市环境监测年鉴中的大气环境质量常规
监测数据显示,
2023 年平湖市空气质量状况如下:该区域的常规因子 SO2、NO2、PM2.5、CO、PM10
和
O3 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要求,平湖市 2023 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特征污染物非甲烷
总烃、
TSP 也能满足相关限值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激光切割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
15m 排气筒(DA001)排放,能够达到《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喷塑粉尘(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
高效滤筒过滤处理后
15m 排气筒(DA002)排放,预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收集后通过 15m 排气筒
(
DA003)排放,能够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1 的排放限
值;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水喷淋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15m 排气筒(DA004)
排放,能够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 1 的排放限值;天然
气燃烧废气与烘道废气一起经
15m 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能够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
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
[2019]315 号)中规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
其中颗粒物也可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 1 的排放限值;食
堂油烟排放浓度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标准要求;焊接、打磨、
砂轮切割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移动式烟粉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根据前述分析可知,经采取上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各废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根据工程分
析可知,本项目恶臭(异味)污染物主要产生于塑粉固化、焊接、表面处理等过程,本项目喷塑使用
粉末涂料,不使用
UV 涂料、含不饱和键且异味明显 VOCs 成分(如低浓度的苯乙烯)的涂料,本项
目生产产生的异味较少,另考虑到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废气处理与控制措施、主要恶臭来源与嘉兴
市奕鑫汽配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废气处理与控制措施、主要恶臭来源类似,因此具有可类比
性。根据嘉兴市奕鑫汽配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监测数据,企业正常运行时厂界四周的臭气浓度均为
<
10,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 6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79
根据同行业的类比调查,喷塑塑粉固化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前收集设施内的臭气浓度值约
500~600(无量
纲
),处理后排气筒内的臭气浓度值约 200~300(无量纲),臭气浓度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DB33/2146-2018)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因此本项目产生的臭气浓度可满足相关标准限值。
经分析,项目在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由表
4.2-16 可见,企业在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大幅增加,为减轻非正常工况
下的环境影响,要求建设单位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
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
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4.3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淘汰磷化工艺,改为硅烷化处理工艺,扩建项目与现有项目共用一条前处理线,因
此本次报告对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产排情况进行核算。
4.3.1 废水污染源强分析
4.3.1.1 本项目废水排放情况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脱脂置换废水、脱脂清洗废水、防锈置换废水、
硅烷化置换废水、硅烷化清洗废水、封闭置换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废气处理喷淋塔废水等)。
1、本项目废水产排情况
(
1)生活污水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劳动定员
110人,年工作时间为 300 天,设食堂,不舍宿舍,员工用水量按100L/d.p
计,则员工生活用水量为
11t/d(3300t/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 9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9.9t/d(2970t/a)。根据类比调查,生活污水中 COD 产生浓度为 350mg/L,BOD5 产生浓度为 200mg/L,
SS 产生浓度为 200mg/L,氨氮产生浓度为 35mg/L,动植物油产生浓度为 30mg/L。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后
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海,其中氨氮、COD、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中表 1 的标准限值。
(
2)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前处理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喷淋塔废水。
①前处理废水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生的前处理废水为脱脂置换废水、脱脂清洗废水、防锈置换废水、硅烷化置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80
换废水、硅烷化清洗废水、封闭置换废水。
本项目实施后,前处理线中的脱脂槽、硅烷化槽中的槽液需定期更换。由于更换的废槽液相对清
洗废水量小得多,故可将高浓度废槽液单独贮存收集,小流量缓慢混入其他废水一并处理。根据设计,
企业污水站设有废槽液收集池,并配备计量泵,废槽液每日平均滴加进入污水站调节池中保证其水质
均匀便于后续处理。
废槽液更换量根据槽容积与更换频率计算,具体排放情况详见表
4.3-1。
表
4.3-1 前处理生产线槽体置换液统计
序号
生产线
名称
槽体名称
槽液成
分
单个槽容积
(
m3)
单条线槽数量
(个)
生产线数量
(条)
总容积
(
m3)
单次更换量
(
m3)
更换频
率
(次
/
年)
废水量(
t/a)
1
喷塑前处理线
脱脂槽
脱脂剂
2.8
6
1
16.8
16.8
6
100.8
脱脂后水
洗槽
纯水
2.8
1
2.8
2.8
150
420
防锈槽
添加剂
2.8
2
5.6
5.6
150
840
硅烷化槽
硅烷处
理液
2.8
2
5.6
5.6
4
22.4
硅烷化后
水洗槽
纯水
2.8
2
5.6
5.6
150
840
封闭槽
封闭液
2.8
1
2.8
2.8
150
420
合计
/
/
/
/
/
/
2643
企业废水水质主要为根据废水处理工艺设计方案以及参考同类表面处理行业(与本项目使用相同
原料,相同工艺参数)废水水质,各处理槽的废水水质见表
4.3-2。
表
4.3-2 项目前处理线废水水质产生情况表 单位:pH 无量纲,其他 mg/L
工序
pH 值
COD
氨氮
石油类
SS
氟化物
总铁
脱脂槽
13
5000
50
50
4000
--
--
脱脂水洗槽
7-8
400
5
5
400
--
--
防锈槽
10
1000
20
--
150
--
--
硅烷化槽
5-6
2000
2
--
100
450
100
硅烷化水洗槽
6-7
200
--
--
80
45
10
封闭槽
10
1000
30
--
50
--
--
注:脱脂槽水质考虑排入污水处理设施的水质,排入污水处理设施的脱脂槽废水已进行浮油打捞(隔油)处理,本
项目所用脱脂剂主要成分为碳酸钠、偏硅酸钠、氢氧化钠、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可能含有少量
LAS,本报告对于废水
中
LAS 不作定量分析。
②喷淋塔废水
本项目采用“水喷淋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的组合工艺处理塑粉固化废气,水喷淋塔运行过程
中会产生喷淋废水。根据企业的设计方案,塑粉固化废气处理装置喷淋水水量为
1.5t,喷淋水定期补充
损耗,补水量约
0.3t/d,补水量合计为 90t/a,每半个月更换一次,则喷淋废水产生量约为 36t/a。根据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81
类比同类项目,塑粉固化废气喷淋废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
COD200mg/L、SS100mg/L;喷淋塔废水经
过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后纳管排放。
③纯水制备浓水
本项目设有纯水制备设备一台,用以提供表面前处理线所需纯水。纯水制备系统产水率
70%,根
据本项目水平衡图,本项目实施后全厂纯水用水量为
3843t/a,因此纯水制备浓水年产生量约 1647t/a。
浓水水质相对较好,主要污染因子为盐类,
CODcr<60mg/L,一般可直接纳入污水管网排放。
4.3.1.2 全厂水污染源排放量情况
综上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2970t/a,生产废水产生量为 4326t/a。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隔油池处理,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纯水制备浓水直接纳管),处理达到《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
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
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 1 中的排放限值后排海,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企业废水主要污染物浓度、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4.3-3。
表
4.3-3 全厂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
废水种类
污染物名称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前处理废水
废水量
/
2643
/
2643
CODcr
812
2.146
40
0.106
NH3-N
14
0.037
2
0.005
石油类
3
0.008
1
0.003
SS
300
0.793
1
0.026
氟化物
4
0.011
1.5
0.004
总铁
1.2
0.003
1.2
0.003
纯水制备废水
废水量
/
1647
/
1647
CODcr
60
0.099
40
0.066
固化喷淋废水
废水量
/
36
/
36
CODcr
200
0.007
40
0.001
SS
100
0.004
10
0.001
生活污水
废水量
/
2970
/
2970
CODcr
350
1.04
40
0.119
NH3-N
35
0.104
2
0.006
SS
200
0.594
10
0.03
合计
废水量
/
7296
/
7296
CODcr
451
3.292
40
0.292
NH3-N
19.3
0.141
2
0.015
石油类
1.1
0.008
1
0.007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82
SS
192
1.398
10
0.073
氟化物
1.5
0.011
0.55
0.004
总铁
0.4
0.003
0.4
0.003
4.3.2 水污染源排放量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全厂的水平衡图详见
2.1.9 章节。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全厂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
+隔油池预处理,生产废水利用现有废水处理设施:隔油+调节+混凝沉淀+调节处理(隔油
措施为脱脂槽打捞浮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最终输送至嘉
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对周边地表水排放。全厂废水排放量及设施情况信息
可见表
4.3-4~4.3-7。
表
4.3-4 企业全厂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
种类
排水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编
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
要求
排放方式
排放口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
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1
生活污水
pH 值、
CODcr、
NH3-N、
TN、TP、
SS、
BOD5、
氟化物、
总铁、
LAS、石油类、动
植物油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
厂
间断排放,排
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
规律,但不属
于冲击型排
放
T-W-001
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
隔油
池
+化
粪池
D-W-001
是
否
间接排放
一般排放口
2
生产废水
T-W-002
生产废水处理
设施
隔油
+
调节
+
混凝
沉淀
+
调节
表
4.3-5 企业全厂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编
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
放量
(万 t/a)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
种类
污染物排放标准浓
度限值
(mg/L)
1
D-W-001
120.978917°
30.672899°
0.7296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公司
CODCr
40
NH3-N
2(4)*
pH 值
6-9(无量
纲)
总氮
12(15)*
SS
10
TP
0.3
BOD5
10
LAS
0.5
石油类
1
动植物
油
1
注
*:括号内数值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83
表
4.3-6 全厂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名称
浓度限值
(mg/L)
1
D-W-001
pH 值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
6-9(无量纲)
CODcr
500
SS
400
BOD5
300
氟化物
20
石油类
20
动植物油
100
LAS
20
NH3-N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
值》(
DB33/887-2013)
35
TP
8
TN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限值要求
70
总铁
《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
DB
33/844-2011)中的二级标准
10
表
4.3-7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改扩建)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
种类
排放浓度
(
mg/L)
新增日排放
量(
t/d)
全厂日排放
量(
t/d)
新增年排放量
(
t/a)
全厂年排放量
(
t/a)
1
DW001
CODcr
40
-0.00004
0.00098
-0.012
0.292
NH3-N
2
-0.000002
0.00005
-0.0006
0.015
全厂排放口合计
CODcr
-0.012
0.292
NH3-N
-0.0006
0.015
注:排放浓度以纳管排放标准计算。
4.3.3 废水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 1124
—
2020)表 A.5 中涂装、转化膜生产单元废水类型、污染物类型及污染治理推荐可行技术,本项目废
水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具体可见表
4.3-8。
表
4.3-8 废水防治可行技术情况表
污染源名称
废水类型
主要污染物项目
可行技术(排放限值)
是否符合要求
(
HJ 1124—2020)表 A.5
本项目
全厂生产废
水
全厂生产废水
处理设施
pH 值、CODcr、
NH3-N、TN、SS、
BOD5、氟化物、
总铁、石油类
隔油、混凝、沉淀
/气浮、
砂滤、活性炭吸附
隔油
+调节+混凝沉淀+调
节
是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
pH 值、CODcr、
NH3-N、TN、TP、
SS、BOD5、LAS、
石油类、动植物
油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生化;
隔油池
+化粪池;其他
隔油池
+化粪池
是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84
4.3.4 废水监测计划
企业监测计划为污染源监测计划,需对企业废水进行定期监测,企业营运期监测计划按照《排污
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要求制定。具体监测计划详见表 4.3-9。
表
4.3-9 废水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最低监测频次
(间接排放)
执行标准
1
厂区综合污水
总排放口
流量、
pH 值、CODcr、
NH3-N、TN、TP、SS、BOD5、
氟化物、总铁、
LAS、石油
类、动植物油
1 次/半年,正常工况下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中表 4 的
三级标准,其中其中氨氮、总磷入网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DB33/887-2013),
总氮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
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GB/T 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限值要求,总铁执
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
DB 33/844-2011)
中的二级标准
4.3.5 水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接通,因此要求企业废水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的处理方法,生活污水经隔
油池
+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隔油+调节+二级沉淀+调节,隔油为脱脂槽打捞浮
油)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NH3-N、TP 参照执行《工业企业
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总氮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限值要求,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 33/844-2011)中
的二级标准)后就近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公司处理达标准后排海,不对周
边地表水排放。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纳管排放后对周围水体水质基本无影响。
综上,项目废水在纳管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3.6 污染防治措施及纳管可行性分析 4.3.6.1 全厂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处理工艺
企业废水处理工艺图如下: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85
图
4.3-1 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工艺技术流程说明:
生产废水经隔油(脱脂槽定期打捞浮油)汇入废水汇集池,然后经泵泵入加药反应池,依次加入
盐酸、氯化钙和
PAM 进行中和 pH 值及混凝,充分搅拌后由废水提升泵抽入沉淀池等待沉淀。沉淀池
中的废水经静置沉淀一段时间后,打开污泥阀门,将污泥排入污泥池中,直至出水为清水时关闭污泥
阀门,然后打开上清液出水阀门,将上清液排入
pH 值回调池(观察 pH 值是否有异常,如不在标准范
围内,需加入药剂调整)中,达标后排放入网。
污泥经板框压滤脱水后干泥袋装规范暂贮后定期外运处置,滤液回废水收集池重新处理。
(2)废水处理达标可行性分析
根据废水设计方案,本项目污水站废水处理能力为
30t/d,污水站的设计处理效果可见表 4.3-10。
表
4.3-10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水质指标
项目
pH 值
COD
氨氮
SS
氟化物
反应池原水水质
7-10
800
15
300
4
出水水质
6-9
400
5
30
1.5
排放标准
6-9
≤500
≤35
≤400
≤20
由上表可知,企业综合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企业前处理线中的脱脂槽、硅烷化槽等槽体中的槽液需定期更换,由于更换的废槽液相对清洗废
水量小得多,故可将废槽液小流量混入清洗废水一并处理。根据设计,企业污水站设有单独的高浓度
废槽液收集池,并配备计量泵,高浓度废槽液每日平均滴加进入污水站调节池中保证其水质均匀便于
后续处理。本项目认为槽液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为可行的。根据企业以往废水监测数据可知,企业废
水可达标排放。
根据废水设计方案,企业污水站废水处理能力为
30t/d,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产
生量为
8.93t/d,在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范围内,在确保设计条件运行可实现的情况下,本项目废水经
预处理后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纳管水质要求。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86
综上,本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基本是可行的。
4.3.6.2 纳管可行性分析
管网铺设:企业周边的污水管网已建成,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可直接纳管排放,由嘉兴市联合污水
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其中
其 中 化 学 需 氧 量 、 氨 氮 、 总 氮 、 总 磷 等 指 标 执 行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
DB33/2169-2018)表 1 中的排放限值)后排海。
水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处理规模为
60 万 m3/天,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入
网水量为
24.32t/d(7296t/a),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排放量较原审批量有所削
减(原环评审批全厂废水排放量为
7600t/a),现状企业废水可正常纳管排放,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
影响,因此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废水纳管不会增加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
水质:企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SS、氨氮、石油类、氟化物等,水质较简单,污
染物经厂区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标纳管。
污水厂处理企业废水的可行性:企业废水经预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浓度均小于纳管标准限值,废水
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目前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完成了提标改造,出水
水质已经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
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 1 中
的排放限值),可以处理企业废水,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其运行产生冲击。
由此可以得出:企业废水从管网建设、水量、水质、接管标准等各方面考虑,进入嘉兴市联合污
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可行的。
4.3.7 依托污水厂概况
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海盐县西塘桥街道东港村。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分两期建
设,包括污水输送系统、污水处理厂和排放系统。污水处理厂的实际处理总规模为
60 万 m3/d。
嘉兴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
22.5 公顷,服务区域涉及嘉兴市区和嘉善县、平湖市、海盐
县,连接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服务区域面积达到
200 多 km2,主体工程包
括
93km 管线,13 座泵站和一座 30 万 m3/d 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及排杭州湾、监控设施等。一期工
程建设规模为日输送、处理、外排污水
30 万 m3/d,于 2003 年 4 月投入运行。嘉兴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建于一期工程西北侧,占地面积约
20.8 公顷,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 30 万 m3/d,二期工程主要服务
区域面积为
1860km2,具体包括嘉兴市区(包括现中心城区、南湖区、秀洲区和经济开发区)及所辖
嘉善县南部(不包括嘉善北部排污区)、平湖市西部(不包括平湖东部排污区)、海盐县和滨海新城
(即现嘉兴港区)西部等地区。
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已于
2022 年 12 月完成清洁排放改造。污水进管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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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目前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
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中表 1 限值。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清洁排放
提标改造后的工艺流程框图如图
4.3-2,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后的工艺流程框图见图
4.3-3。
图
4.3-2 嘉兴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提标改造后)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88
图
4.3-3 嘉兴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提标改造后)
为了解现状污水厂运行情况,本环评收集了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公布的关于嘉兴
市联合污水处理厂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的水质监测数据,具体结果见表 4.3-9。
表
4.3-9 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单位:除 pH 外,mg/L
监测时间
pH 值
CODcr
NH3-N
TP
TN
2024.9.1
6.89
16.62
0.1348
0.19
8.894
2024.9.2
6.89
17.73
0.1539
0.1952
10.286
2024.9.3
6.95
20.46
0.273
0.2316
10.439
2024.9.4
7.03
20.64
0.0879
0.2303
10.597
2024.9.5
7.07
20.24
0.0519
0.2381
9.236
2024.9.6
7.04
20.24
0.0599
0.2414
9.731
2024.9.7
7.02
19.04
0.0412
0.2164
9.757
2024.9.8
7.03
19.77
0.0442
0.2137
10.577
2024.9.9
6.9
20.35
0.0384
0.2207
10.598
2024.9.10
6.88
21.27
0.0346
0.2115
10.284
2024.9.11
6.85
19.46
0.0343
0.2025
10.347
2024.9.12
6.84
17.69
0.0757
0.1896
8.117
2024.9.13
6.75
13.97
0.0282
0.1795
6.969
2024.9.14
6.73
13.36
0.0242
0.1683
8.944
2024.9.15
6.82
14.78
0.0269
0.1706
8.369
2024.9.16
6.75
17.71
0.1084
0.1764
9.859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89
2024.9.17
6.71
16.79
0.2445
0.1907
9.725
2024.9.18
6.71
14.39
0.0414
0.1815
7.844
2024.9.19
6.65
14.6
0.1163
0.1747
8.677
2024.9.20
6.73
15.48
0.1847
0.1792
9.672
2024.9.21
6.71
16.58
0.0864
0.1815
10.049
2024.9.22
6.75
16.01
0.0384
0.1828
8.729
2024.9.23
7.07
13.78
0.0711
0.1878
9.964
2024.9.24
7.29
11.03
0.0447
0.1878
10.548
2024.9.25
7.32
12.13
0.0584
0.1713
10.585
2024.9.26
7.22
11.36
0.0385
0.2258
10.874
2024.9.27
7.21
12.4
0.0576
0.2372
10.793
2024.9.28
7.22
8.21
0.0273
0.2041
9.157
2024.9.29
7.3
8.73
0.0279
0.1665
10.36
2024.9.30
7.4
10.28
0.0282
0.1626
9.176
标准值
6~9
40
2
0.3
12
从监测结果看,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出水水质中各监测因子均能够达到《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执行浙江省
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中表 1 限值)。因此,监测
数据表明,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处理能力正常。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90
4.4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4.1 噪声源强预测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来自激光切割机、冲床、折弯机、焊接机、打磨机、金属圆锯机、空压机、风机等,噪声值在
60~90dB(A)
之间。项目主要新增设备噪声源强见表
4.4-1 和表 4.4-2。
表
4.4-1 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声压级
/距声源距离)/
(
dB(A)/m)
1
激光切割废气处理设施
风机
/
-0.5
30
0.3
90/1
选低噪设备,内设吸声材料,外设减震、隔声措施;进、出风口安装
消声器
7:00-17:00
表
4.4-2 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建筑物名称
设备名
称
声压
级
/距
声源距离
dB
(
A)
/m
空间位置
声源控制措施
距室内边界距离
/m
室内边界声级
/(dB(A))
运行时
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
/
(
dB(A))
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
/(dB(A))
X
Y
Z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建筑物外距离/m
生产车间
激光切
割机
85
10 30 1
选用先进的低
噪设备;
设备设
减震垫、
保护套
等;车间
内设隔
声减振、
吸声材
45 30 10 140 51.9 55.5 65.0 42.1
7:00-
17:00
21 16 16 16 30.9 40.5 50.0 27.1 1
冲床
85
30 35 1
25 35 30 135 57.0 54.1 55.5 42.4
21 16 16 16 36.0 39.1 40.5 27.4 1
折弯机
80
35 35 1
20 35 35 135 54.0 49.1 49.1 37.4
21 16 16 16 33.0 34.1 34.1 22.4 1
焊接机
75
40 70 1
15 70 40 100 51.5 38.1 43.0 35.0
21 16 16 16 30.5 23.1 28.0 20.0 1
打磨机
1
85
40 65 1
15 65 40 105 61.5 48.7 53.0 44.6
21 16 16 16 40.5 33.7 38.0 29.6 1
打磨机
2、3
85
35 70 1
20 70 35 100 59.0 48.1 54.1 45.0
21 16 16 16 38.0 33.1 39.1 30.0 1
铆钉机
75
30 70 7
25 70 30 100 47.0 38.1 45.5 35.0
21 16 16 16 26.0 23.1 30.5 20.0 1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91
金属圆锯机组
1
85
40 60 1
料等,生
产期间门窗关
闭;加强
对各设备的维
修保养;
加强厂区内绿
化
15 60 40 110 61.5 49.4 53.0 44.2
21 16 16 16 40.5 34.4 38.0 29.2 1
金属圆锯机组
2
85
30 60 1
25 60 30 110 57.0 49.4 55.5 44.2
21 16 16 16 36.0 34.4 40.5 29.2 1
打包机
75
30 80 7
25 80 30
90
47.0 36.9 45.5 35.9
21 16 16 16 26.0 21.9 30.5 20.9 1
裁剪机
60
30 75 7
25 75 30
95
32.0 22.5 30.5 20.4
21 16 16 16 11.0 7.5 15.5 5.4 1
钢筋调
直机
65
30 50 1
25 50 30 120 37.0 31.0 35.5 23.4
21 16 16 16 16.0 16.0 20.5 8.4 1
空压机
85
35 110 1
20 110 35
60
59.0 44.2 54.1 49.4
21 16 16 16 38.0 29.2 39.1 34.4 1
纯水机房
纯水机
70
57 160 1
3
2
2
3
60.5 64.0 64.0 60.5
21 16 16 16 39.5 49.0 49.0 45.5 1
注:①本报告以企业用地范围的西南角为坐标原点,即
X,Y(0,0);②插入损失取值:车间西、南、北三侧围墙开大窗且不密闭,门不密闭,TL 值取 10dB(A),则 TL+6=16dB(A),
东侧围墙开小窗且尽可能密闭,门较密闭但未经隔声处理,
TL 值取 15dB(A),则 TL+6=21dB(A)。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92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4.4.2 污染防治措施
本环评要求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项目各噪声源进行有效治理:
(
1)合理布置车间,尽量将高噪声源布置在车间中央。
(
2)注意设备安装,安装中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
应内设吸声材料,外设减震、隔声措施等,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
(
3)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应尽量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墙壁、地面),并在生产期间门窗
关闭,尤其是靠近居民的一侧(厂房东侧)在生产期间非必要不开窗,视情况设置中空隔声玻璃窗。
(
4)设备保养,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
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5)加强厂区绿化,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进行生产操作,文明操
作,轻拿轻放。
4.4.3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行白班
8h 生产,为了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车间内的设备应合理
布置,并对该平面布置图下本项目生产车间噪声对厂界的噪声影响加以预测。
(
1)预测模式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均布置于室内。为了预测项目建成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程度,根据本项目噪声
源的特点和简化预测过程,本环评采用声导则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式中的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
率级与噪声贡献值计算方法。
①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
Lp1 和 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
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公式(
1)近似求出:
)
6
(
L
1
2
+
−
=
TL
L
p
p
(1)
式中: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A)。
图
4.4-1 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图例
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Lp1 可按公式(2)计算得出。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93
)
(
R
4
4
Q
lg
10
L
2
1
+
+
=
r
L
W
p
π
(2)
式中: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
心时,
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Sα/(1−α),S 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 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然后按公式
(3)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
10
lg(
10
)
(
L
1
1
.
0
1
1
∑
=
=
N
j
L
i
p
ij
p
T
(3)
式中: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A);
Lp1i—室内 j 声源 i 倍频带的声压级,dB(A); N—室内声源总数。
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公式
(4)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
6
(
)
(
)
(
L
1
2
+
−
=
i
i
p
i
p
TL
T
L
T
(4)
式中:
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 i 倍频带的隔声量,dB(A)。
然后按公式
(5)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
面积
(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s
T
p
lg
10
)
(
L
L
2
W
+
=
(5)
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声级。
②单个室外声源的预测方法
单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公式如下:
Lp(r)=Lp(r0)+DC-(Adiv+Aatm+Agr+Abar+Amisc)
式中:
Lp(r)—预测点处的 A 声级,dB;
Lp(r0)—声源处的 A 声级,dB;
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 Lw 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
的声级的偏差程度,
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bar—声屏障引起的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隔墙或窗户的损失值及各种形式隔音罩降噪量见表
4.4-3~表 4.4-4。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94
表
4.4-3 隔墙或窗户的损失值 单位:dB(A)
条件
A
B
C
D
TL 值
20
15
10
5
注:
A、B、C、D 的取值条件如下:A:车间围墙开小窗且密闭,门经隔声处理;B:车间围墙开小窗但不密闭,门未
经隔声处理,但较密闭;
C:车间围墙开大窗且不密闭,门不密闭;D:车间门、窗部分敞开。
表
4.4-4 各种形式隔音罩 A 声级降噪量 单位:dB(A)
条件
固定密封型
活动密封型
局部开敞型
带有通风散热消声器
△L 值
30~40
15~30
10~20
15~25
生产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放置于厂房内,企业车间西、南、北三侧围墙开大窗且不密闭,门不
密闭,
TL 值取 10dB(A),东侧围墙开小窗且尽可能密闭,门较密闭但未经隔声处理,TL 值取 15dB(A)。
③噪声贡献值计算方法
设第
i 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i,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i;第 j 个等效室
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j,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
的贡献值(
Leqg)为:
(6)
式中:
tj——在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
ti——在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s;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
2)预测结果
根据企业提供的厂区平面布置图和主要噪声源的分布位置,对主要噪声源做适当的简化,按照导
则要求输入噪声源设备的坐标、声功率级及其他相关参数,计算各受声点的噪声级。再根据各噪声影
响情况予以叠加分析。
本项目生产班制为白班
8h 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因此本环评预测昼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表见表
4.4-5,噪声预测评价结果见表 4.4-6 与表 4.4-7。
表
4.4-5 本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表
序号
声环境保护目
标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
/m
距厂界最近距离
/m
方位
执行标准
/功能区
类别
声环境保护目
标情况说明
X
Y
Z
1
章桥村居民
1
80
-40
0.5
20
SE
《 声 环 境 质 量 标准
》
(
GB3096-2008)
为砖混结
构民房,朝南建
设,
2-3 层,周
2
章桥村居民
2
90
70
0.5
30
E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95
中
2 类标准
围主要为工业
企业、城市道路
等
表
4.4-6 本项目厂界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 dB(A)
预测点
位置
本底值
贡献值
预测值
标准值
(昼间)
是否达标
昼间
昼间
1#
厂界东
63.4
49.3
63.6
65
是
2#
厂界南
57.1
34.4
57.1
65
是
3#
厂界西
63.1
49.3
63.3
65
是
4#
厂界北
61.1
39.4
61.1
65
是
表
4.4-7 本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 单位: dB(A)
序号
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噪声
背景值
噪声
现状值
噪声
标准
噪声
贡献值
噪声
预测值
较现状
增量
超标和达
标情况
昼间
昼间
昼间
昼间
昼间
昼间
昼间
1
章桥村
居民
1
53.9
53.9
60
32.8
53.9
0
达标
2
章桥村
居民
2
54.1
54.1
60
38.7
54.2
+0.1
达标
从预测结果可知,在采取减震、隔震措施,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
隔声墙体,厂区绿化等隔声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实施后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周边敏感点仍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厂界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4.4 噪声监测计划
本项目监测计划为污染源监测计划,需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定期监测,本项目营运期监测计划
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等要求制定。具体监测计划详见表 4.4-8。
表
4.4-8 噪声监测计划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最低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1
四厂界
噪声
1 次/季度,正常工况
下,昼间一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4.5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5.1 固废产生情况分析
1、副产物的产生情况
由于本项目是针对全厂的改扩建,因此本报告的固废源强核算包括全厂。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
生的副产物为金属边角料、废焊料及焊渣、废打磨片、废石英砂、无危害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一
般废包装物、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废油桶、周转空桶、金属集尘灰、回收塑粉、废塑粉、废滤筒、
废
EVA、废次品、挂具清理废料、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污泥、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液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96
压油、浮油、废乳化液、含油金属屑、废布袋以及生活垃圾。
(
1)金属边角料
企业切割、五金加工等过程会有金属边角料产生,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原料
的
5%,本项目实施后全厂金属原料用量为 9040t/a,则金属边角料产生量为 452t/a,金属边角料属一般
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金属边角料固废代码为
900-001-S17
(废钢铁)、
900-002-S17(废铝材等有色金属)。
(
2)废焊料及焊渣
企业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丝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焊料、焊渣,产生量以焊料总量的
5%计,本
项目实施后全厂焊丝使用量为
2t/a,则废焊料、焊渣产生量约为 0.1t/a,废焊料及焊渣属一般固废,收
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废焊料及焊渣固废代码为
900-099-S59。
(
3)废打磨片
企业主要使用打磨机对工件上的焊疤和锈斑就行打磨处理,打磨焊疤一般使用百叶片、打磨锈斑
一般使用砂皮片,当打磨片打磨效果不佳时需进行更换,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打磨片年产生量约为
打磨片用量的
90%,即废打磨片产生量为 0.63t/a,废打磨片主要成分为金刚砂、网布、尼龙、钢纸等,
属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废打磨片固废代码为
900-099-S59。
(
4)废石英砂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纯水机过滤装置石英砂装填量约
300kg,每年更换一次,废石英砂属一般固废,
企业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无危害废活性炭固废代码为
900-009-S59。
(
5)无危害废活性炭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纯水机吸附装置活性炭装填量约
100kg,每年更换一次,纯水机更换下来的废
活性炭无危险性,属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无危
害废活性炭固废代码为
900-008-S59。
(
6)废反渗透膜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纯水机反渗透膜(
RO 膜)装填量约 10kg,每年更换一次,纯水机更换下来
的反渗透膜无危险性,属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
反渗透膜固废代码为
900-009-S59。
(
7)一般废包装物
企业在使用原辅材料时会有一般废包装物产生,主要为塑料袋、纸板箱、木板等,根据企业提供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97
数据,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一般废包装物产生量约为
5t/a,经收集后全部外卖处理。对照《固体废物分类
与代码目录》,一般废包装物固废代码为
900-099-S17。
(
8)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
企业在使用脱脂剂会有废包装袋产生,因脱脂剂含有氢氧化钠、偏硅酸钠等危化品成分,因此使
用脱脂剂产生的废包装袋沾染少部分危化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根据企业提供数据,每个废包装袋
重约
50g,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共产生约 425 只,则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产生量
约为
0.02t/a,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49:900-041-49”,本环评要求企
业将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并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安全处置。
(
9)废油桶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使用机油、液压油等油品时会产生废油桶,废机油桶年产生
1 个,废液压油桶
年产生
15 个,每个空桶约 20Kg,则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废油桶产生量为 0.32/a,主要成分为矿物油、
铁桶等,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
HW08:900-249-08),企业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
单位安全处置。
(
10)周转空桶
企业使用脱脂剂、添加剂、硅烷处理剂、封闭剂、盐酸、乳化液会有空包装桶产生,根据包装规
格估算每个废包装桶重量约为
1.5kg/个,本项目实施后全厂需要用到桶装原辅材料产生的空包装桶约
600 个,则空包装桶产生量为 0.9t/a,此类空包装桶均由物料供应商回收后周转重复使用。
(
11)金属集尘灰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金属集尘灰主要产生于金属粉尘处理工序(包括移动式烟粉尘净化设施截留的
金属粉尘、激光切割布袋除尘设施截留的金属粉尘),除尘设施截留的金属粉尘定期清理,根据本报
告废气源强分析,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金属集尘灰产生量约为
3.732t/a,金属集尘灰属一般固废,企
业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金属集尘灰固废代码为
900-001-S17。
(
12)回收塑粉
本项目喷塑过程中由于静电粉末喷涂过程中无法全部附着于工件表面,未喷上的塑粉从而形成的
粉尘废气,根据本报告废气源强分析,本项目实施后整条喷塑线回收塑粉产生量约
16t/a,企业收集后
回用于生产。
(
13)废塑粉
本项目进入二级滤筒的粉尘由于参杂不同颜色的塑粉且粉尘颗粒较细,大部分无法再回用于生产,
因此作为固废处理,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塑粉产生量约为塑粉总用量的
0.5%,则废塑粉产生量约为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98
0.8t/a,废塑粉属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废塑粉固废代
码为
900-099-S59。
(
14)废滤筒
企业塑粉回收装置采用旋风
+滤筒除尘的组合工艺,为保证滤筒除尘效果,需定期更换滤筒。根据
企业提供资料,滤筒总填充
12 个,每个重 5kg,滤筒约每年更换一次,则废滤筒产生量约为 0.06t/a,
废滤筒属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废滤筒固废代码
为
900-009-S59。
(
15)废 EVA
企业使用
EVA 作为产品包装内衬,需根据产品规格对外购的 EVA 片进行裁剪,裁剪过程中会产
量一定量的边角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原料用量的
10%,本项目实施后全厂 EVA
使用量为
3t/a,则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废 EVA 产生量约为 0.3t/a,废 EVA 属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卖
综合利用。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废
EVA 固废代码为 900-003-S17。
(
16)废次品
产品检验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废次品),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次品产生
量约为
1t/a,废次品属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废次
品固废代码为
900-099-S59。
(
17)挂具清理废料
由于喷塑过程中工件挂具上也会喷涂上塑粉并随后续固化而导致塑粉在挂件上形成涂层,企业采
用人工机械敲打的方式去除挂具上的塑粉涂层,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清理挂具产生
的废料约为
0.2t/a,根据塑粉的成分分析,其主要成分为聚酯树脂、硫酸钡、固化剂(HAA)、助剂(蜡
粉),不含危险性物质,因此挂具清理废料不具有危险性,废次品属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卖综合
利用。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挂具清理废料固废代码为
900-099-S59。
(
18)废过滤材料
为保证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去除效率以及使用寿命,本项目拟在活性炭吸附装置前道安装过滤材料,
采用干式过滤,以去除废气中的颗粒物、杂质、水分等,过滤材料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更换,本项
目预计过滤材料年用量为
0.5t/a,废气中杂质含量极少,且过滤材料对于颗粒物和有机废气吸附较少,
因此废过滤材料年产生量为
0.5t/a。废过滤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码为“HW49:900-041-49”,本
环评要求企业将废过滤材料统一收集并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安全处置。
(
19)废活性炭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99
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有机废气,活性炭需定期更换以保持吸附效率,参照《关于印发嘉
兴市分散吸附
-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嘉
环发【
2023】37 号)中的活性炭填充量及更换周期计算方法,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的填
充量为
0.5 吨,设计风量为 5000m3/h,活性炭削减的 VOCs 浓度为 8.1mg/m3,运行时间为 8h/d,动态
吸附量取
10%,计算得 154 天更换一次,考虑企业年运行时间为 300 天,则更换频次为 2 次/年,根据
上述分析,本项目共产生废活性炭
1.097t/a(包含有机废气吸附量)。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
码为“
HW49:900-039-49”,本环评要求企业将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并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
资质单位收集安全处置。
(
20)污泥
企业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在处理生产废水过程中会产生污泥,根据同类型企业资料,混凝沉淀法污
泥产泥率
(湿泥)一般为 6t/万吨水,污泥含水率为 75%;本项目实施后全厂生产废水处理量为 2643ta,则本
项目污泥产生量约为
1.6t/a(该污泥含水率为 75%)。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 HW17:336-064-17,
本环评要求企业将污泥统一收集并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安全处置。
(
21)含油废抹布及手套
企业在机械设备保养、检修等工序中会产生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实
施后企业全厂含油废抹布及手套产生量约为
0.1t/a,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属于危险废物(HW49:
900-041-49),企业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22)废机油
项目机械设备检修维护时会产生更换下来的废机油,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
机油产生量约为
0.1t/a,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900-249-08),企业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23)废液压油
企业液压设备检修维护时会产生更换下来的废液压油,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实施后全厂
废液压油产生量约为
3t/a,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900-218-08),企业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
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24)浮油
项目表面处理线脱脂槽循环使用过程中槽液表面会形成一层浮油,企业定期打捞,脱脂槽排入污
水处理设施之前也会进行浮油打捞进行隔油处理,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实施后脱脂槽浮油产
生量约为
0.5t/a,浮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900-210-08),企业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100
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25)废乳化液
本项目金属圆锯机设备需要用到乳化液进行冷却、润滑,使用时需要与水进行配比使用,乳化液
正常情况下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失部分,在乳化液含杂质较多或者变质的情况下需要进行更换,从
而产生一定量的废乳化液,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废乳化液产生量约为
0.2t/a,废乳化液属于危险
废物,危废代码为“
HW09:900-006-09”,本环评要求企业将废乳化液统一收集并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安全处置。
(
26)含油金属屑
本项目金属圆锯机设备加工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金属渣,由于金属屑颗粒较小,表面会沾有乳化
液,乳化液含有油类物质,因此需做危废处理,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含油金属屑产生量约为
2t/a,含油
金属屑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
HW09:900-006-09”,本环评要求企业将含油金属屑统一收集并暂
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安全处置。
(
27)废布袋
本项目机加工烟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包括激光切割废气处理设施、焊接及打磨废气移动式处理设
施)主要处理工艺为布袋除尘,布袋使用一段时间后需定期更换(约一年更换一次)以保证废气治理
设施正常运行,根据企业提供的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方案等资料,废布袋产生量约为
0.045t/a,废布袋属
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废布袋固废代码为
900-009-S59。
(
28)生活垃圾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项目实施后全厂劳动定员
110 人,生活垃圾按人均产生 0.5kg/d.p 计,则企业
生活垃圾量为
16.5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34330-2017)的规定,本报告对项目生产过程的副产物进行
以下判定,详见表
4.5-1。
表
4.5-1 项目固废属性判定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
固体废物
判定依据
1
金属边角料
机加工
固态
铁、铝
是
4.2-a
2
废焊料及焊渣
焊接
固态
金属合金、金属
氧化物等
是
4.2-a
3
废打磨片
打磨
固态
砂皮纸、百叶轮
等
是
4.1-h
4
废石英砂
纯水制备
固态
石英砂
是
4.1-h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101
5
无危害废活性炭
固态
活性炭
是
4.1-h
6
废反渗透膜
固态
反渗透膜
是
4.1-h
7
一般废包装物
原辅材料使用
固态
塑料袋、纸板箱、
木板等
是
4.1-h
8
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
物
固态
氢氧化钠、偏硅酸钠、塑料袋等
是
4.1-c
9
废油桶
固态
矿物油、铁桶
是
4.1-c
10
周转空桶
固态
硅烷处理液、添加剂、封闭剂、乳化液、盐酸、
塑料桶等
否
6.1-a
11
金属集尘灰
金属粉尘收集处
理
固态
铁
是
4.3-a
12
回收塑粉
喷塑粉尘收集处
理
固态
塑粉
否
6.1-a
13
废塑粉
固态
塑粉
是
4.3-a
14
废滤筒
固态
塑粉、聚酯纤维
是
4.3-l
15
废
EVA
裁剪
固态
EVA
是
4.2-a
16
废次品
检验
固态
铁、铝、塑料等
是
4.1-a
17
挂具清理废料
清理喷塑挂具
固态
聚酯树脂、硫酸钡、固化剂、蜡
粉等
是
4.2-m
18
废过滤材料
固化废气处理
固态
粉尘、有机物、
水分、化纤等
是
4.3-l
19
废活性炭
固态
有机物、活性炭
是
4.3-l
20
污泥
废水处理
半固
态
有机物、无机质
等
是
4.3-e
21
含油废抹布及手套
设备维修、保养
固态
棉、化纤、矿物
油
是
4.1-c
22
废机油
液态
矿物油
是
4.1-h
23
废液压油
液态
液压油
是
4.1-h
24
浮油
脱脂槽隔油
液态
矿物油脂、水
是
4.3-e
25
废乳化液
机加工
液态
乳化液、金属屑
等
是
4.1-h
26
含油金属屑
固态
乳化液、金属屑
是
4.1-c
27
废布袋
机加工烟粉尘废
气处理
固态
纤维布、粉尘
是
4.3-l
28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食品废物、废纸、
废塑料等
是
4.1-i
由上表可知,周转空调以及回收塑粉不属于固体废物,周转空调以及回收塑粉由企业或供货商回
收作原始用途使用,符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中
6.1(a):“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
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
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所以周转空调以及回收塑粉不属于固体废物
。
3、危险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项目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
别见表
4.5-2。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102
表
4.5-2 危险废物属性判定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危废代码
1
金属边角料
机加工
否
/
2
废焊料及焊渣
焊接
否
/
3
废打磨片
打磨
否
/
4
废石英砂
纯水制备
否
/
5
无危害废活性炭
否
/
6
废反渗透膜
否
/
7
一般废包装物
原辅材料使用
否
/
8
沾染危化品的废包
装物
是
HW49:900-041-49
9
废油桶
是
HW08:900-249-08
10
金属集尘灰
金属粉尘收集处
理
否
/
11
废塑粉
喷塑粉尘收集处
理
否
/
12
废滤筒
否
/
13
废
EVA
裁剪
否
/
14
废次品
检验
否
/
15
挂具清理废料
清理喷塑挂具
否
/
16
废过滤材料
固化废气处理
是
HW49:900-041-49
17
废活性炭
是
HW49:900-039-49
18
污泥
废水处理
是
HW17:336-064-17
19
含油废抹布及手套
设备维修、保养
是
HW49:900-041-49
20
废机油
是
HW08:900-249-08
21
废液压油
是
HW08:900-218-08
22
浮油
脱脂槽隔油
是
HW08:900-210-08
23
废乳化液
机加工
是
HW09:900-006-09
24
含油金属屑
是
HW09:900-006-09
25
废布袋
机加工烟粉尘废
气处理
是
/
26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否
/
综上所述,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见表
4.5-3。
表
4.5-3 本项目危险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
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废物代码
产生量
(吨
/
年)
产生工序及装
置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
HW49
900-041-49
0.02
原辅材料使用
固态
氢氧化钠、偏硅酸钠、
塑料袋等
氢氧
化钠、
偏硅酸钠
每天
T/In
暂存于企业危废仓
库
中,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2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0.32
固态
矿物油、铁
桶
矿物
油
每月
T,I
3
废过滤材料
HW49
900-041-49
0.5
固化废气处理
固态
粉尘、有机物、水分、
化纤等
有机
物
每半年
T/In
4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1.097
固态
有机物、活
性炭
有机
物
每半年
T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103
5
污泥
HW17
336-064-17
1.6
废水处理
半固态
有机物、无
机质等
有机
物、无
机质
等
每天
T/C
6
含油废抹布
及手套
HW49
900-041-49
0.1
设备
维修、
保养
固态
棉、化纤、
矿物油
矿物
油
每天
T/In
7
废机油
HW08
900-249-08
0.1
液态
矿物油
矿物
油
每月
T,I
8
废液压油
HW08
900-218-08
3
液态
液压油
液压
油
每月
T,I
9
浮油
HW08
900-210-08
0.5
脱脂槽隔
油
液态
矿物油脂、
水
矿物油脂
每周
T,I
10
废乳化液
HW09
900-006-09
0.2
机加
工
液态
乳化液、金
属屑等
乳化
液
每月
T
11
含油金属屑
HW09
900-006-09
2
固态
乳化液、金
属屑
乳化
液
每天
T
4、固体废物分析情况汇总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各类固体废物的名称、类别、属性和数量等情况见表
4.5-4。
表
4.5-4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序号
固体废物
名称
生产工序
形态
属性
固废代码
预测产生量(
t/a)
利用处
置方式
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1
金属边角
料
机加工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01-S17
(废钢铁)、
900-002-S17
(废铝材等有
色金属)
452
外卖综合利
用
是
2
废焊料及
焊渣
焊接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99-S59
0.1
是
3
废打磨片
打磨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99-S59
0.63
是
4
废石英砂
纯水制备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09-S59
0.3
是
5
无危害废
活性炭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08-S59
0.1
是
6
废反渗透
膜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09-S59
0.01
是
7
一般废包
装物
原辅材料使
用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99-S17
5
是
8
沾染危化品的废包
装物
固态
危险废物
900-041-49
0.02
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
是
9
废油桶
固态
危险废物
900-249-08
0.32
是
10
金属集尘
灰
金属粉尘收
集处理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01-S17
3.732
外卖综合利
用
是
11
废塑粉
喷塑粉尘收
集处理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99-S59
0.8
是
12
废滤筒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09-S59
0.06
是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104
13
废
EVA
裁剪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03-S17
0.3
是
14
废次品
检验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99-S59
1
是
15
挂具清理
废料
清理喷塑挂
具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99-S59
0.2
是
16
废过滤材
料
固化废气处
理
固态
危险废物
900-041-49
0.5
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
是
17
废活性炭
固态
危险废物
900-039-49
1.097
是
18
污泥
废水处理
半固态
危险废物
336-064-17
1.6
是
19
含油废抹布及手套
设备维修、
保养
固态
危险废物
900-041-49
0.1
是
20
废机油
液态
危险废物
900-249-08
0.1
是
21
废液压油
液态
危险废物
900-218-08
3
是
22
浮油
脱脂槽隔油
液态
危险废物
900-210-08
0.5
是
23
废乳化液
机加工
液态
危险废物
900-006-09
0.1
是
24
含油金属
屑
固态
危险废物
900-006-09
2
是
25
废布袋
机加工烟粉尘废气处理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09-S59
0.045
外卖综合利
用
是
26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01-S61
16.5
环卫部门清
运
是
4.5.2 环境管理要求
(
1)一般固废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生的固废中,属于一般固废的为:金属边角料、废焊料及焊渣、废打磨片、
废石英砂、无危害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一般废包装物、金属集尘灰、废塑料、废滤筒、废
EVA、
废次品、挂具清理废料、废布袋、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余一般固废经收
集后外卖处置。要求企业做好管理,产品、原料的堆放位置及固废堆场需明确,保持车间内整洁。
表
4.5-5 一般固废存放情况一览表
序号
贮存场所
名称
固体废物名称
位置
占地
面积
贮存方式
最大存放
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1
一般固废
暂存区
金属边角料
厂区东
南侧
50m2
捆绑
38
45t
1 个月
2
废焊料及焊渣
袋装
0.01
3
废打磨片
袋装
0.05
4
废石英砂
袋装
0.3
5
无危害废活性炭
袋装
0.1
6
废反渗透膜
袋装
0.01
7
一般废包装物
捆绑
0.42
8
金属集尘灰
袋装
0.31
9
废塑粉
袋装
0.07
10
废滤筒
袋装
0.06
11
废
EVA
捆绑
0.025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105
12
废次品
捆绑
0.1
13
挂具清理废料
袋装
0.02
14
废布袋
袋装
0.045
企业设置一般固废存放区,位于厂区东南侧,面积约
50m2,最大贮存能力约 45t,本项目实施后
企业一般固废最大存储量约
39.52 吨,一般固废一般一个月清运一次,企业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区可满
足要求。要求企业一般固废仓库具备防风、防雨等措施,并张贴相关标识,在此基础上,项目产生的
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的处置,并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要求企业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意见》
(嘉政办发
[2021]8 号)做好一般固废的贮存、运输及处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企业需在固废出入口、分拣、打包、拆解、贮存等场所安装视频监控,
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
2、贮存企业接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前要与上游产废、下游利用处置企业签订三方书面合同。 3、贮存企业接收、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执行电子联单制度,同时建立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
如实记录收集、贮存和转移情况。
4、纸质台账需按日填写,及时记录收集和转移情况; 5、电子台账主要以系统自动生成为主,如由于水分蒸发、称重误差导致的库存量与实际不一致的,
要及时申请修正库存量。
6、贮存企业在接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时,要查验清楚要接收的固废类别和数量,不得超范围经营
(超范围的要及时拒收,并确保固废返回产废企业内),交接完成后及时向产废企业反馈移交情况(反
馈信息有留痕记录)。
7、贮存企业接收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及时委托利用、处置单位处理。
(
2)危险固废
本项目危废主要为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
HW49:900-041-49)、废油桶(HW08:900-249-08)、
废过滤材料(
HW49:900-041-4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污泥(HW17:336-064-17)、
含油废抹布及手套(
HW49:900-041-49)、废机油(HW08:900-249-08)、废液压油(HW08:900-218-08)、
浮油(
HW08:900-210-08)、废乳化液(HW09:900-006-09)、含油金属屑(HW09:900-006-09)。
要求企业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各类危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
影响不大。本项目利用现有
10m2 危废仓库,危废最大贮存能力约为 6t,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实
施后全厂年最大产生危废量约
9.437 吨,一般情况下,危险废物每半年委托清运处置一次,危废最大暂
存量约为
4.72 吨,危废仓库贮存能力能够满足使用要求。要求危废仓库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
漏等措施,实行分区储存,室内设置液体收集井,内部设置导流沟,并做到封闭式管理。各类危险废
物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处置。本项目实施后危废仓库基本情况如表
4.5-6 所示。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106
表
4.5-6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
序号
贮存场所
名称
贮存的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位置
占地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1
危废仓库
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
HW49
900-041-49
厂区东
北侧
10m2
密封袋装
6t
半年
2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桶密封
半年
3
废过滤材料
HW49
900-041-49
密封袋装
半年
4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密封袋装
半年
5
污泥
HW17
336-064-17
密封袋装
半年
6
含油废抹布及手套
HW49
900-041-49
密封袋装
半年
7
废机油
HW08
900-249-08
密封桶装
半年
8
废液压油
HW08
900-218-08
密封桶装
半年
9
浮油
HW08
900-210-08
密封桶装
半年
10
废乳化液
HW09
900-006-09
密封桶装
半年
11
含油金属屑
HW09
900-006-09
密封桶装
半年
本项目前处理线使用硅烷处理液、封闭剂、防锈剂等助剂产生的空桶由助剂供货厂家定期回收,
本项目产生的周转空桶均在厂区内化学品仓库暂存,本评价要求周转空桶厂内暂存应按危险废物贮存
要求进行管理,本项目利用现有
15m2 化学品仓库,化学品原料桶与周转空桶在化学品仓库内分区存放,
化学品仓库最大贮存能力约为
10t,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化学品仓库内各类助剂最大
存在总量约为
4.225t,一般情况下,各类化学品原料消耗一批采购一批,空桶重量远小于原料桶重量,
即化学品仓库内最大存储物料量(包括化学品原料和周转空桶)不超过
4.225t,因此化学品仓库贮存能
力能够满足使用要求。本评价要求化学品仓库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实行分区储存,
室内设置液体收集井,内部设置导流沟,并做到封闭式管理。周转空桶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化学品
仓库内,定期委托处置。
另外企业应当完善固废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环境污染
事故。企业应当对内部从事危险固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
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危
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执
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对危废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危废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
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5 年。本评价要求企
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
暂存及处置等有关资料。
① 贮 存 场 所 ( 设 施 ) 要 求 及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企 业 应 按 照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仓库,远离厂区内外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危废仓库做好
防腐、防渗、防雨
“三防”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地面采用坚固、防渗、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危险废物按照
类别分置于防渗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专用包装物、容器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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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建设单位产生的危废若有少量的泄漏,需及时的收集处理,则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基本不会产生
影响。
②运输过程要求及环境影响分析。企业在厂内由生产车间将各类危废运送至危废仓库时应防止撒
落,意外撒落应做好收集工作。
企业必须对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制定定期外运制度,并对危险废物
的流向和最终处置进行跟踪,确保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
中,防止运输过程中危险废物的污染损害是防止危险废物污染损害的主要环节之一。
运输危险废物,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符合环境保护的要
求,做到无害化的运输
;二是必须将所运输的危险废物作为危险货物对待,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
管理的规定,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护要求,做到安全运输
;则危废运输过程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
影响。
③利用处置阶段环境影响分析。企业应与有相应类别的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的委托
处理协议,定期委托处理。企业危废应能合理利用处置,则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综上,本项目的固废严格遵循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基本原则,通过上述措施妥善安置存放、
合理利用处置,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6 运营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6.1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污染源和污染物类型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若发生泄漏时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
是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化学品(主要为脱脂剂、硅烷处理液、添加剂、封闭剂、盐酸、机油、
液压油等)和固体废物(主要是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废油桶、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污泥、含
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液压油、浮油、废乳化液、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
2、影响途径分析
根据分析,本项目土壤、地下水可能影响途径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
①本项目固废种类较多,若保存不当产生泄漏,可能进入外环境。固体废物在雨水淋滤作用下,
淋滤液也可能引起地下水污染。本报告要求所有固废全部贮存于室内,不得露天堆放,危险废物需设
置专门的暂存场所,贮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建设;一般固废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的规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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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生产废水经隔油
+调节+混凝沉淀+调节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
达标纳管排放,因此正常情况下不会因漫流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如果厂区废水管道、污水处理
设施防渗防漏措施不完善,则会导致废水经处理构筑物长期下渗进入地下水。
③桶装、袋装危化品原料泄漏,防渗防漏措施不完善,则会导致脱脂剂、硅烷化液、盐酸等原料
渗漏进入土壤、地下水。根据设计,化学品均设置在单独的化学品仓库内,并按要求采用凝土构造及
设置防渗层。
④本项目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道路及河流等,因此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沉降可能会对周边土壤、
河流产生一定的影响。
⑤服务期满后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场地遗留物质未及时清理和原料仓库、危废仓库内遗
留危险物质未及时清理,造成地面漫流或渗漏,继而影响周边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情况具体可见表
4.6-1
表
4.6-1 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
污染源
工艺流程
/节点
污染途径
全部污染物指标
备注
生产车间、废气治理设
施
切割、打磨、焊接、
烘干、固化
大气沉降
VOC、颗粒物、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
正常、连续
危废暂存区、化学品仓
库
仓储
地面漫流
pH、总石油烃
事故、间断
厂区污水管道、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池化粪池
废水处理
地面漫流、垂
直渗入
pH、氨氮、COD、SS、石油类、
氟化物、总铁、
LAS等
事故、间断
4.6.2 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
(
1)厂区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
水环境造成污染。
(
2)污水处理设施各构筑物根据设计要求采用严格的防腐防渗措施,生产废水收集管道采用明沟
套明管或架空敷设,并采用耐腐、防渗材料。
(
3)化学品仓库和危废仓库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防泄漏、防雨淋措施,门口设置围堰或导排沟。
(
4)加强对原料贮存桶的管理,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防止发生泄漏进入
土壤及地下水。前处理线必须架空设置,并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渗措施。
(
5)前处理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应敷设网格板,湿件加工作业必须在湿区进行。
(
6)分区防渗:对地下水、土壤存在污染风险的建设区应做好场地防渗,即根据污染可能性和影
响程度划分为非污染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非污染区是指没有物料或污染物泄漏,
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区域或部位。一般污染防治区指裸露地面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
地下水、土壤环境的物料泄漏容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重点污染防治区位于地下或半地下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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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的物料泄漏不容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具体分区及防渗要求见
图
4.6-1 和表 4.6-2。
表
4.6-2 污染区划分及防渗要求
分区类别
分区举例
防渗要求
非污染区
办公区
一般地面硬化
一般污染防治区
机加工区域、喷塑线、空压机房、纯水机
房、一般固废仓库等其他区域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或
参照
GB18598 执行
重点污染防治区
危废仓库、表面前处理线、污水处理和化
学品仓库等区域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7cm/s,或
参照
GB18598 执行
重点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
简单防渗区
机加工区
喷塑区
前处理区
污水站
一般固废暂存区
化学品
仓库
办公区
N
S
E
W
图
4.6-1 本项目厂区分区防渗图
4.6.3 跟踪监测计划
1、土壤跟踪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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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营运期土壤跟踪监测计划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和《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等要求制定。具体监测计划详
见表
4.6-3。
表
4.6-3 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1
生产车间附近(靠近前
处理区、污水站)
pH、(GB36600-2018)中表
1 中的 45 项因子、石油
烃
1 次/5 年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36600-2018)
2、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本项目营运期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和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等要求制定。具体监测计划详见
表
4.6-4。
表
4.6-4 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计划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1
生产车间附近(靠近前
处理区、污水站)
pH、氨氮、CODMn、总硬
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
物、铁、钠、氟化物等
1 次/5 年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4.7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
4.8 运营期环境风险影响和保护措施 4.8.1 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危险物质)主要为脱脂剂、添加剂、硅烷处理液、封闭剂、盐酸、
天然气、乳化液、机油、液压油、乙炔等物质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等物质。本项目涉及的
主要环境风险物质及最大存在量详见表
4.8-1。
表
4.8-1 环境风险物质及最大存在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包装及规格
最大储存量(
t)
有害成分
贮存地点
1
脱脂剂
袋装
1
偏硅酸钠、氢氧化钠
化学品仓库、
前处理槽
2
添加剂
桶装
0.5
防锈剂
3
硅烷处理液
桶装
1
有机硅烷、氟锆酸
4
封闭剂
桶装
0.5
乙醇胺
5
盐酸
桶装
0.02
31%盐酸
污水站
6
乳化液
桶装
0.025
矿物油
化学品仓库
7
乙炔
40L/瓶
0.007
压缩乙炔
气瓶存放间
/
车间
8
机油
桶装
0.2
机油
化学品仓库
9
液压油
桶装
1
液压油
10
天然气
管道输送
0.002*
天然气
管道
11
废油
桶装
1.8
矿物油
危废仓库
12
其他危险废物
袋装
2.92
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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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然气管道截面积
S=0.009m2,管道长度约 H=300m,故天然气体积为 V=S·H=2.7m3,密度ρ=0.75kg/ m3,
故管道中天然气残留量
m=v·ρ=2.025kg≈0.002t;
经查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附录 B,企业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
为脱脂剂、盐酸、矿物油、危险废物等物质,企业重点关注的风险物质及临界量见表
4.8-2
表
4.8-2 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
序号
名称
依据
临界量
Qi(t)
项目最大存在量
qi(t)
Q
1
31%盐酸
HJ169-2018 附录
B.1
7.5
0.017
0.0023
2
天然气(甲烷)
10
0.002
0.0002
3
乙炔
10
0.007
0.0007
4
油类物质(机油、液压
油等)
2500
1.2
0.0005
5
废油
2500
1.8
0.0007
6
其他危险废物
HJ169-2018 附录
B.2
50
2.92
0.0584
7
脱脂剂
1
0.0200
8
添加剂
0.5
0.0100
9
硅烷处理液
1
0.0200
10
封闭剂
0.5
0.0100
11
乳化液
0.025
0.0005
合计
0.1233
注:盐酸按
37%盐酸进行折算。
由上表可知,
Q<1,故不设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
HJ169-2018),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I,进行简单分析即可。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生产车间或化学品仓库化学品原料桶、槽体破裂,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消防废水进入附
近水体,造成水体水质恶化;
②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发生泄漏,受到雨水冲刷,造成二次污染;或转移过程中遗失于环境中造
成水体或土壤污染。
③项目使用的天然气、机油、液压油、乙炔及各类压缩气体等物料,具有一定的毒性、危险性及
可燃性,若发生泄漏遇明火会发生火灾,甚至可能引起爆炸。
④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泄漏,导致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雨水管网、周边土壤等,进而造成
周边地表水水体、土壤环境以及地下水环境污染。
表
4.8-2 环境风险单元情况
类别
序号
危险单元
危险物质
生产装
1
前处理区域
脱脂剂、硅烷处理液、添加剂、封闭剂等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112
置、储运
设施
2
化学品仓库
机油、液压油、脱脂剂、硅烷处理液、添加剂、封闭剂、乳化液、试剂空桶
等
3
机加工生产车间
机油、液压油、乙炔、乳化液等
4
喷塑线
天然气
5
气瓶存放区
乙炔
6
厂区内管道
天然气
环保设施
7
危废仓库
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废油桶、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污泥、含油废抹
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液压油、浮油、废乳化液、含油金属屑
8
激光切割废气处理设
施
颗粒物
9
喷塑粉尘处理设施
颗粒物
10
移动式烟粉尘净化设
施
颗粒物
11
固化废气处理设施
VOCs
12
污水站及污水管道
生产废水、盐酸
4.8.2 可能影响途径
根据分析,本项目危险物质可能影响途径为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
大气:要求建设单位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使其处于正常
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
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地表水:运输过程如发生泄漏,则泄漏物料有可能进入水体。厂内储存过程如发生泄漏,则泄漏
物料会进入污水、雨水管道。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泄漏,导致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雨水管网、
周边土壤等,进而造成周边地表水水体、土壤环境以及地下水环境污染。在做好防渗防漏措施的情况
下,泄漏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地下水和土壤: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若处置不当,如露天堆放,则可能会对周边水体及土
壤、地下水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如包装发生破裂等原因导致危险废物遗
失于环境中,则可能造成附近水体或土壤污染。另外化学品在运输或者贮存的过程中发生泄漏,也
会可能渗入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要求企业做好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库等的防腐防渗防漏等措
施。
4.8.3 风险事故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
(
1)要求企业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自己的
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艺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
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
2)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不同原料的性质分类贮存;液体原料桶四周必须设置围堰,地面及四周做
防腐处理,防止泄漏液进入污水管道、附近水体或土壤;对各类原料的包装须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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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
3)要求厂区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的规定做好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贮存场所,液态
危险废物贮存于密闭容器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须严
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记录台账,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遗失事故。
(
4)要求企业定期对企业雨污管道、污水治理设施、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进行维护、
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水处理设施、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出现
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
5)要求企业重视安全措施建设,除了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外,还应加强车间的通风设施建
设,保证车间内良好通风。同时,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
设备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6)要求企业建立应急预案:根据环发[2015]4 号文的要求,通过对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评价,
各有关企业应制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工作计划、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及突发性事故应急办法
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企业为加强对重大事故的处理能力,而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对策,目的是将
突发事故或紧急事件局部化,如可能并予以消除;尽量降低事故对周围环境、人员和财产的影响。建
议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备案。
(
7)要求企业加强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
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
2022〕143 号)要求: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废气处理设施
等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新建环保设施应纳入项目管理,充分考虑安全风险,确保风险可控后方可
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企业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建设部门发的综合、行业专项等设计资质)的设
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含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自行开展或组织环保和安
全生产有关专家参与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
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确保环保设施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
并形成书面报告。企业要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
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张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
专项安全培训教育。要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
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
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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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装置,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8)为防止事故情况下企业泄漏的风险物质和事故废水进入周边水体和土壤,要求企业设置事故
应急池,应急池容积计算如下:
V 总=(V1+V2-V3)max+V4+V5
注:
(V1+V2-V3)max 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 V1+V2-V3,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企业无储罐,则 V1=0m3;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根据消防水量设计,消防废水量按照半小时考虑;
V2=∑Q 消t 消
Q 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
t 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
根据企业相关设计方案,消防水量取
10L/s,消防历时取 0.5h,计算得 V2=18m3;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V3=0m3,无可转输的其他储存或
处理设施;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发生事故时,企业停产且废水暂存于前处理
槽体中,无生产废水排放,
V4=0。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V5=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qa/n:qa——年平均降雨量,mm;取 1250.4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取 139.7 天;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取雨水可能污染面积的约 0.3ha,计
算得
V5=27m3;
因此,本项目事故应急池仅考虑事故消防水及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因此,事故应
急池容积为:
V=18m3+27m3=45m3
根据计算,要求企业设置一个
45m³以上的事故水池,企业目前设有一个约 2m3 的应急罐,要求企
业增设容积不小于
43m³的事故应急池(罐),用于事故时废水的收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进行下一
步处理。
4.9 运营期电磁辐射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115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
(编
号、名称
)/
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激光切割
废气排放
口
DA001
颗粒物
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
理后
15m 高空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
级标准
喷塑废气
排放口
DA002
颗粒物
经自带旋风除尘
+高效滤
筒过滤处理后
15m 高空排
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
DB33/2146-2018)
中表
1 的排放限值
预烘干废
气排放口
DA003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
经收集后通过
15m 高空排
放
SO2、NOx
《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
[2019]315 号)
固化废气
排放口
DA004
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颗
粒物
经水 喷淋
+干式过滤+活
性炭吸附处理后
15m 高空
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
DB33/2146-2018)
中表
1 的排放限值
SO2、NOx
《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
[2019]315 号)
焊接、打
磨、锯床
切割
颗粒物
经移动式烟粉尘净化器处
理后车间内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表 2 中无
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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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油烟
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
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
准(试行)》
(
GB18483-2001)
限值要求
厂界
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
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
DB33/2146-2018)
中表
6 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
物浓度限值
颗粒物、二氧
化硫、氮氧化
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表 2 中的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
求
厂房外
非甲烷总烃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表
A.1 中特别排放限值
地表水环
境
生活污水
DW001
pH、COD、氨
氮、总氮、
SS、
总磷、
BOD5、
氟化物、总
铁、
LAS、石
油类、动植物
油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化粪
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
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
GB8978-1996)中表
4 的三级标准,其中其中氨
氮、总磷入网标准执行《工业
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
放限值》(
DB33/887-2013),
总氮排放浓度执行《污水排入
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GB/T
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限
值要求,总铁执行《酸洗废水
排放总铁浓度限值》(
DB
33/844-2011)中的二级标准。
生产废水
DW001
生产废水经隔油
+调节+
混凝沉淀
+调节处理后纳
入污水管网
声环境
生产设备
及辅助设
备
噪声级
①合理布置厂区。尽量将
高噪声源远离厂界布置。
②在生产设备选型上尽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中的 3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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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注意
设备安装,特别是高噪声
设 备 要 求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③车间的墙壁、房顶、门
窗应尽量采用吸声材料及
隔声结构(墙壁、地面)。
④设备保养。平时生产中
加 强 对 各 设 备 的 维 修 保
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
时添加机油,确保设备处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
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
的高噪声现象。
⑤生产车间采取整体隔
声措施,运营期间尽量关
闭门窗;原材料和产品装
卸和搬运过程中要注意小
心轻放,减小噪声。
⑥厂区加强绿化,加强对
员工的环保教育,文明操
作,坚持轻拿轻放,尽量
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
的影响。
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①本项目一般固废仓库与危废仓库均利用现有,要求企业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仓库和
危险固废仓库。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有金属边角料、废焊料及焊渣、废打磨片、废石
英砂、无危害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一般废包装物、金属集尘灰、废塑料、废滤筒、
废
EVA、废次品、挂具清理废料、废布袋、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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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运,其余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②本项目危废主要为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
HW49:900-041-49)、废油桶(HW08:
900-249-08)、废过滤材料(HW49:900-041-4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
污泥(
HW17:336-064-17)、含油废抹布及手套(HW49:900-041-49)、废机油(HW08:
900-249-08)、废液压油(HW08:900-218-08)、浮油(HW08:900-210-08)、废乳
化液(
HW09:900-006-09)、含油金属屑(HW09:900-006-09),产生后全部经收
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要求企业按危废要求转运、贮
存、运输、处置,并做好相应计划申报和台账管理。
③另外企业应当完善固废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
防止环境污染事故。企业应当对内部从事危险固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
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危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
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对危废进行
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危废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
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5 年。
土壤及地
下水
污染防治
措施
①厂区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
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②厂区污水管道、化粪池、混凝沉淀、污泥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各构筑物根据设计要求
采用严格的防腐防渗措施。
③化学品仓库和危废仓库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防泄漏、防雨淋措施,门口设置围堰
或导排沟。
④加强对原料贮存桶的管理,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防止发生
泄漏进入土壤及地下水。
⑤分区防渗:对地下水、土壤存在污染风险的建设区应做好场地防渗,即根据污染可
能性和影响程度划分为非污染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做好一般污染
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防漏、防腐工作。
生态保护
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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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要求企业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操作人员
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艺
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
2)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不同原辅料的性质分类贮存,防止原辅料泄漏液进入附近水体
或土壤;对各类原料的包装须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
包装,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由于脱脂剂、添加剂、硅烷处理液、封闭剂、盐酸、压
缩气体等的运输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谨慎,确保安全。
(
3)要求企业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的规定做好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平时收集
后妥善贮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同时,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转移
联单制度,并做好记录台账,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遗失事故。
(
4)要求企业定期对企业雨污管道、废水治理设施、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
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水处理设施、
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
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
5)要求企业重视安全措施建设,除了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外,还应加强车间的
通风设施建设,保证车间内良好通风。同时,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应
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6)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
[2022]143 号)要求,要求企业对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
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经科学论证,并经
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7)要求企业建立应急预案:本项目实施后投产前,企业应及时修编突发环境污染事
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物资。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要求
(
1)为了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当地环境,要求厂方应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倡清
洁生产,从全方位着手采取有效措施,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
2)在生产中加强管理,文明操作,进一步减小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
3)按本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和措施。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120
(
4)及时完成本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
(
5)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固化有机废气,应按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
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26—2013)、《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
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关于印发嘉兴市分散吸附
-集中再生活性
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嘉环发【
2023】
37 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活性炭种类应选用颗粒状活性炭,颗
粒状吸附剂的气体流速不超过
0.6 米/秒,装填厚度不得低于 0.4m。颗粒状活性炭的碘
值不宜低于
800mg/g。吸附装置应做好除颗粒物、降温、除湿等预处理工作,吸附前
的颗粒物或油烟浓度不宜超过
1mg/m3,废气温度不应超过 40℃,采用活性炭吸附的
相对湿度不宜超过
80%。并要求签订活性炭集中脱附协议,接入嘉兴市监管平台,集
中再生后颗粒活性炭主要技术指标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碘吸附值不低于
800mg/g 或
四氯化碳吸附率不低于
60%。
建议
(
1)为了能使厂区内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达到较好的实际使用效果,建议建设单位建立
健全的环境保护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各种处理设施的维
修、保养及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
2)在经营过程中应建立完善健全岗位责任制,提高员工的操作水平,建议开展劳动
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管理对策,车间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
3)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
2016〕
81 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单位应当依法
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
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企业已填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企业应当在本项目建成调试
投产前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变更。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121
六、结论
本项目位于平湖市曹桥街道曹胜线曹桥段
88 号,企业用地性质属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平湖
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排放的污染物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各类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
且能维持原有环境管控单元规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可实现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统一,故项目建设能够满足环评审批的各项要求。同时,本项目选址符
合曹桥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项目的技术和装备
基本达到清洁生产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作出的,如建设方产品方案、工
艺、设备等生产情况有大的变动或平面布局有重大调整,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
序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审批。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单位:
t/a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
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
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
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
量)⑥
变化量
⑦
废气
VOCs
0.058
0.1092
0
0.093
0.058
0.093
+0.035
颗粒物
5.243
6.27
0
1.667
5.243
1.667
-3.576
二氧化硫
0.025
0.512
0
0.025
0.025
0.025
0
氮氧化物
0.234
0.235
0
0.234
0.234
0.234
0
生产废水
废水量
6000
6000
0
4326
6000
4326
-1674
COD
0.24
0.24
0
0.173
0.24
0.173
-0.067
NH3-N
0.012
0.012
0
0.009
0.012
0.009
-0.003
生活污水
废水量
1485
1600
0
2970
1485
2970
+1485
COD
0.059
0.064
0
0.119
0.059
0.119
+0.06
NH3-N
0.003
0.003
0
0.006
0.003
0.006
+0.003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金属边角料
450
300
0
452
450
452
+2
废焊料及焊渣
0
0
0
0.1
0
0.1
+0.1
废打磨片
0
0
0
0.63
0
0.63
+0.63
废石英砂
0
0
0
0.3
0
0.3
+0.3
无危害废活性炭
0
0
0
0.1
0
0.1
+0.1
废反渗透膜
0
0
0
0.01
0
0.01
+0.01
一般废包装物
2
未分析
0
5
2
5
+3
金属集尘灰
19.08
未分析
0
3.732
19.08
3.732
-15.348
废塑粉
0.5
未分析
0
0.8
0.5
0.8
+0.3
废滤筒
0.06
未分析
0
0.06
0.06
0.06
0
废
EVA
0
0
0
0.3
0
0.3
+0.3
废次品
0.9
未分析
0
1
0.9
1
+0.1
挂具清理废料
0.12
未分析
0
0.2
0.12
0.2
+0.08
炭渣
0
8
0
0
0
0
0
废布袋
0
0
0
0.045
0
0.045
+0.045
生活垃圾
16.5
16.5
0
16.5
16.5
16.5
0
危险废物
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
物
0
0
0
0.02
0
0.02
+0.02
./tmp/0ae18c27-9b16-4a6b-854c-be656ecd1a19-html.html(
HW49:900-041-49)
废油桶
(
HW49:900-041-49)
0.12
未分析
0
0.32
0.12
0.32
+0.2
废过滤材料
(
HW49:900-041-49)
0
0
0
0.5
0
0.5
+0.5
废活性炭
(
HW49:900-039-49)
0.56
0
0
1.097
0.56
1.097
+0.537
污泥
(
HW17:336-064-17)
2.5
0
0
1.6
2.5
1.6
-0.9
含油废抹布及手套
(
HW49:900-041-49)
0.03
未分析
0
0.1
0.03
0.1
+0.07
废机油
(
HW08:900-249-08)
0.05
未分析
0
0.1
0.05
0.1
+0.05
废液压油
(
HW08:900-218-08)
1
未分析
0
3
1
3
+2
浮油
(
HW08:900-210-08)
0.8
0
0
0.5
0.8
0.5
-0.3
废乳化液
(
HW09:900-006-09)
0
0
0
0.2
0
0.2
+0.2
含油金属屑
(
HW09:900-006-09)
0
0
0
2
0
2
+2
注:⑥
=①+③+④-⑤;⑦=⑥-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