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杭州益利素勒精线有限公司年产 1500 吨挤塑
利兹线产品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杭州益利素勒精线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5 年 5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 . . . . . . . . . . . 43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4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4
六、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8
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9
附图:
附图
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及监测点位图
附图
3 建设项目平面布局图
附图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
5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分类图
附图
6 建设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7 建设项目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8 建设项目“三区三线”关系示意图
附图
9 本项目与瓶窑镇西单元详细规划相对位置图
附图
10 良渚古城外围水利工程遗址划定方案示意图
附图
11 余杭区产业聚集点遥感影像图
附件
:
附件
1:备案赋码表
附件
2:土地证
附件
3:文物局批复
附件
4:营业执照
附件
5:法人护照复印件
附件
6:排污许可证
附件
7:原有环评批复及验收批复
附件
8:例行监测报告
附件
9: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
10:内审单
附件
11:申请审批的函
附件
12:环评确认书
附件
13:环评承诺书
附件
14:授权委托书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杭州益利素勒精线有限公司年产
1500 吨挤塑利兹线产品技改项目
项目代码
2405-33*开通会员可解锁*-545138
建设单位联系
人
戴荣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小岭头
地理坐标
119°55′16.107″,30°24′48.336″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电线、电缆制造(
C3831)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8”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
准
/备
案)部门(选
填)
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文号(选填)
2405-33*开通会员可解锁*-545138
总投
资(万
元)
2500
环保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比
(
%)
0.01
施工工期
24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
(
m2)
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不涉及新增建设用
地,本项目占地面积
1504.13m2
专项评价设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专
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该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
1-1。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2
情况
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专项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
英、苯并
[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
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
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废气不涉及有
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
并
[a]芘、氰化物、氯气
否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
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不
新增生活污水
否
环境风
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
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
Q 值小于 1,
本项目风险物质与企业现有风险物质不在同一个风
险单元。
否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
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
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
否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
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海洋工程建
设
否
地下水
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
本项目不涉及
否
注:①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②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③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
HJ169-2018)附录 B、附录 C。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杭州益利素勒精线有限公司年产
1500 吨挤塑利兹线产品技改项目位于浙江省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小岭头,利用企业现有厂房,从事挤塑利兹线产品的生产,根
据杭州市余杭区瓶窑西单元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企业
提供的土地证(杭余出
2004 国用字第 21-220 号)可知,本项目所在地规划用地性
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3
其他符合性分
析
1.1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西单元详细规划
本次环评选取《杭州市余杭区瓶窑西单元详细规划》中相关内容进行对照分析:
1、规划范围
瓶窑西单元位于杭州市余杭区,城西科创大走廊北侧。规划范围东至瓶窑东单
元,西靠黄湖单元,南至径山北单元,北接德清县,单元面积
60.23 平方公里。
2、规划目标
结合城市发展大背景、资源禀赋、上位规划的指引和单元发展需求,将本单元
发展成为“杭州文旅西进的动能引擎,科创大走廊德清联动区上的创新型产业节点,
乡村共富单元发展示范地”。
3、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户籍人口
2.38 万人。
用地规模:瓶窑西单元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6022.91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
971.03 公顷。
4、规划定位
城西生态翠谷,郊野智创乐园。
5、用地布局
利用自身生态环境的优势和紧邻大径山乡村国家公园的区位优势,发挥山地资
源特色,在传统旅游休闲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健康养生、度假疗养、酒店住宿
等方向衍生,构建复合、多元的
“大旅游产品体系。此外深入实施“梧桐计划”,
通过工业用地的有机更新,盘活存量空间,引进培育智能制造文创等领域强企,打
造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示范区。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余杭区瓶窑西单元东部,项目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已取得土
地使用证(杭余出
2014 国用字第 21-220 号),根据该土地使用证,本项目用地为
工业用地。本项目符合杭州市余杭区瓶窑西单元详细规划相关要求。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4
图
1.1-1 本项目与瓶窑镇西单元详细规划相对位置图
1.2 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08-2025)
1、规划目标
整体保护:整体保护良渚遗址的空间格局,真实、完整地保护良渚遗址本体及
其历史环境要素,充分揭示良渚遗址在中华文明史上的突出地位,实现良渚遗址价
值特征的完整保护。
和谐发展:统筹良渚遗址与周边区域土地资源、文化资源、水资源的保护与合
理利用,整合遗产保护需求与城市发展需求,谋求良渚遗址保护与遗产地社会经济
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和谐关系。
2、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
2008 年-2025 年。
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面积
11153.06 公顷。四至边界:东至杭州绕城高速至东苕溪之间的
西塘河西岸;南至杭州绕城高速
-新 104 国道-毛家漾港-沿山港-瓶仓大道东侧连琪
港
-海棠路-西险大塘背水坡角线-新 104 国道;西至新 104 国道-瓶窑镇彭公农场西
侧道路至老
104 国道;北至东明山森林公园北界及其东、西向丘陵地带连线。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5
4、保护范围边界
良渚遗址保护范围的占地面积为
4203.19 公顷。四至边界为:
东界:平堰水库泄洪道
-西险大塘堤路-新港村梅家洋-良塘公路大房桥至石桥头
路段
-白圩洋港-良渚港。
南界:良渚港
-响山港-卞家山东南向水道-新 104 国道北侧-华兴路东侧-西险大
塘堤路
-瓶窑二桥-老 104 国道-窑山北麓-彭公东枉塘-余杭毛元岭加油站西侧。
西界:余杭毛元岭加油站西侧
-毛元岭自然村的西天目山脉南麓山地边缘。
北界:毛元岭自然村至下溪自然村之间(内含西中自然村、河中自然村、石岭
自然村、上溪自然村、中溪自然村、安溪自然村)的西天目山脉南麓山地边缘
-平
堰水库大坝。
5、管理规定
①本规划划定的良渚遗址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
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管理,具体要求须结合遗址的实际保存情
况和保护管理要求制定。
②本规划经批准后,良渚遗址的保护区划边界、管理规定及主要保护措施等强
制性内容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纳入《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详
细规划。其中:良渚遗址保护区划应作为限建区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保护区划中不
同地块的建设控制要求应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落实。
③良渚遗址的保护区划边界、管理规定等强制性内容的变更须按照《全国重点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
④在良渚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考古发掘、保护工程、建设工程等
项目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法定
程序办理报批审定手续。
⑤在良渚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可能污染文物保护单位
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安全性、完整性的活动。
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⑥良渚遗址保护区划范围内涉及基本农田区的,应参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相关管理内容执行。
符合性分析:对照《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
2008-2025),本项目不在该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6
规划范围内,符合《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
2008-2025)相关要求,本项目与
良渚遗址保护规划示意图见图
1.2-1。
图
1.2-1 本项目与良渚遗址保护规划相对位置图
1.3 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良渚古城外围水利工程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划定方案
良渚遗址(距今
5300~4300 年)是中国长江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最重要的考古
遗址之一,它以古城为核心,由墓地、祭坛、水利工程等丰富的遗存类型和完整的
格局、规模,展现了中华文明起源阶段的最高成就,并真实、完整地保存至今。
1996
年被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4 年、2006 年、2012 年三次列入《中
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2019 年良渚古城遗址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国
家重大文化遗产保护中有显著地位。
1、规划目标
保护的目标:真实完整的保护遗址本体及其所依托的历史环境;
控制的目标:准确的分析并有针对性的制定遗址周边的建设控制要求;
协调的目标:协调好价值判断与保护方向、保护要求与城市建设需求之间的关
系。
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
2017 年~2025 年。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7
3、保护对象
良渚古城外围水利工程遗址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西北部,良渚古城的北面
和西面,分布于天目山山系余脉山地丘陵区,距杭州市中心约
40 公里。遗址区所
在地属北亚热带南缘季风气候区,冬夏长春秋短,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光照充足,
雨量充沛。
良渚古城外围水利工程遗址由分布于良渚古城城北的山前长堤与城西北的谷
口高坝系列遗址、城西南的平原低坝系列遗址组成,共有
11 条堤坝,遗存占地面
积
77.67 公顷,是良渚古城建设之初,统一规划设计的城外有机组成部分,其中塘
山水坝已作为良渚遗址一部分,列入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据考古勘测,
水坝系统的
12 个测年数据都落 4700~5000 年之间,属于良渚文化早中期。
4、保护区划分级
良渚古城外围水利工程遗址保护区划涉及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境内
4279.86 公
顷。分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二类建设控制地带、三类
建设控制地带。对照保护区划总图(见图
1.3-1),本项目位于三类建设控制地带。
5、距离本项目较近的岗公岭遗址、老虎岭遗址、周家畈遗址概况
(
1)岗公岭遗址:位于岗公岭与老虎岭之间,呈西北-东南走向,现长 209.8
米,宽
161.3 米,高 12.6 米。坝体下部用草裹淤泥团块堆筑,外部约包裹 6 米黄褐
土。保存现状较差,受影响的主要原因是道路穿越(西端被沪宁铁路破坏,东部被
新
104 国道毁坏)及村镇建设。
(
2)老虎岭遗址:位于彭公村,老虎岭与畚箕坞间。呈西北-东南向,现长 140.5
米,宽
104 米,高 15 米。保存现状良好,受影响的主要原因是雨水冲刷、风化等
自然因素。
(
3)周家畈遗址:周家畈水坝位于彭公村,畚箕坞与前山间。西北—东南向。
现长
144.9 米,宽 80.5 米,高 10.9 米。保存现状一般,受影响的主要原因是道路
穿越(东部被通往陈和村的村道破坏),村镇建设。
6、建设控制地带统一管理规定
(
1)本范围内原有建筑的翻建工程不得破坏良渚遗址的环境景观协调性;工
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
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8
(
2)本范围内的生态资源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保护。
(
3)本范围内进行任何建设工程应先考古勘察,并根据勘察结果确定建设方
案,建筑工程一般不考虑设计地下部分,建筑基址挖深应按考古勘察意见控制。
(
4)本范围内的建筑允许高度按建筑限高控制,即建筑物室外地面到构筑物
最高点的高度控制;建筑色彩以黑、白、灰为基调,忌用红、黄、蓝、绿等艳色、
跳色;本范围内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景观效果与和谐性的行为。
(
5)本范围内农居用房宅基地用地指标、建筑高度控制应按照《余杭区农村
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建筑风格以江南传统形式为宜。
7、三类建设控制地带分类控制管理规定
三类建设控制地带的控制目标为保障外围水利工程遗址的历史环境景观风貌
的真实性、完整性。本范围内建筑限高
15 米,村庄建设应控制在规划村庄建设边
界内,建设项目应开展环境景观视线分析评估,确保建筑形式、体量、色调与遗址
环境景观协调。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开展,对照良渚外围水利工程遗址规划,属
于三类建设控制地带。根据要求,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使用企业原有厂房,厂房均
低于
15m,该厂房建设前已取得浙江省文物局关于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浙文物函
[2022]264 号),基本符合文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发建设条件。
厂房建筑形式、体量、色调与遗址环境景观协调,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良渚古
城外围水利工程遗址的历史环境景观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有任何影响,不涉及任
何有损景观效果与和谐性的行为。因此符合三类建设控制地带分类控制管理规定。
项目与良渚古城外围水利工程遗址划定方案示意图见图
1.3-1。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9
图
1.3-1 良渚古城外围水利工程遗址划定方案示意图
1.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杭州市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的通知》(杭环发[2024]49 号),本项目位于余
杭区一般管控单元(编号:
ZH33011030001),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本次环境影响
评价与“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管控
单元生态准入清单)进行对照分析,详见下表。
表
1-2《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对照分析情况
内容
符合性分析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10
生态保护红
线
根据已启用的杭州市“三区三线”,动态更新后,杭州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4693.50
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
27.85%,主要包
括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和其它生态功能重要区等四种类型。
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杭州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
资源利用上线
能源(煤炭)资源上 线 目标
通过一手抓能源供应保障,一手抓能源结构优化,到
2025 年实现“三保两降两升”的主
要发展目标。——“三保”:电力、天然气、油品等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到
2025 年,全市电
网
110 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 11268 万千
伏安,天然气供应能力不小于
44 亿立方米,
汽柴油供应能力不小于
420 万吨。
——“两降”:即单位 GDP 能耗、煤炭消费量进一步下降。“十四五”期间,全市单位GDP 能耗累计降幅不低于 15%,煤炭消费下降目标达到省要求。——“两升”:即清洁能源占比、非化石能源占比进一步提升。到
2025 年,全市清洁能
源占比不低于
68%,非化石能源占比不低于
20%。
企业不涉及煤炭使用,且本项目用电量较少,不会突破地区能源资源消耗上限,符合能源(煤炭)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水 资 源利 用 上线目标
到
2025 年,用水总量目标为 32.68 亿立方米
(含非常水
0.48 亿立方米)、万元 GDP 用水
量比
2020 年下降 1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
量比
2020 年下降 1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
系数达到
0.614。
本项目生产用水量较少,生产用水主要用于冷却,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土 地 资源 利 用上 线 及目标
到
2025 年,杭州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 1162.7
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控制在
968 平
方公里以内,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
2152 平
方公里,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
1752 平
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
94 平
方米以内,万元
GDP 地耗不超过 9.7 平方米。
企业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 合 土 地 资 源 利 用 上 线 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大 气 环境
2025 年,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力争
O3 浓度达到拐点,PM2.5
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
28 微克/立方米以下,努
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全面达标。
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本项目属 于 电 线 、 电 缆 制 造(
C3831),主要从事挤塑利
兹线产品生产,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水环境
根据杭州市各区、县(市)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既定要求,联动更新各区、县(市)水环境质量底线。余杭区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
项 目 周 边 最 近 水 体 为 十 里渠,十里渠未划定水环境功能区,十里渠最终汇入苕溪(水体编号为苕溪
60)。根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11
到
10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水质达标率
10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
质达标率保持在
100%。
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项目附近河道汇入苕溪,所在苕溪断面水功能区为东苕溪余杭瓶窑镇饮用水源区(编码:
F12*开通会员可解锁*),
水环境功能区为饮用水水源准 保 护 区 ( 编 码 :330110FM21*开通会员可解锁*),起 始断 面
104国道大桥下游
200m,终止断面为上纤埠,目标水质为
III类。本项目生
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冷却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进一步影响,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土 壤 环境
2025 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下达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7%以上。
本项目属于电线、电缆制造(
C3831),主要从事挤塑利
兹线产品生产。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小岭头,使用企业原有厂房,且项目非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无露天堆场,不会产生大规模下渗污染土壤环境,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空 间 布局约束
原则上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业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现有其他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属于电线、电缆制造(
C3831),属二类工业项目,
不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本项目在现有工业用地建设,位于余杭区产业集聚点内(具体见附图
11),符合在工业功
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内的要求;本项目位于余杭区产业集聚点内(具体见附图
11),将按照
相应法规要求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12
污 染 物排 放 管控
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本项目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不涉及农业面源污染。
环 境 风险防控
加强对企业环境风险及健康风险防控,加强对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及评价,对环境风险源进行评估。
要求本项目按照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执行,定期评估环境风险及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
资 源 开发 效 率要求
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
要 求 企 业 强 化 清 洁 生 产 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
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附表“工业项目分类表”,
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8(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
的)”,本项目在现有工业用地建设,位于余杭区产业集聚点内,为此符合空间布
局引导要求。
本项目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放水平达到同行
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不涉及农业面源污染。为此可以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将按照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执行,定期评估环境风险及健康
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
为此可以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将强化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优化能源结
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为此可以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一般管控单元(编号:
ZH33011030001)中的空间布局引导、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
效率要求。
1.5 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要求
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废气产生量不大,本项目生产冷却用
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冷却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不新增生活
污水排放,废气、噪声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各种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后,对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13
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项目建成后排放的
COD、NH3-N、VOCS 进行总量控制后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1.6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①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
2012)年本》中的限制、禁止用地。
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年本)》,本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不
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
③项目不属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禁止(淘
汰)类项目。
④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1.7《<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
性分析
经对照《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
则》,本项目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具体见表
1-3。
表
1-3 与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负面清单
项目情况
1
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
本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
项目。
2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经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督导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
本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
项目。
3
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
I 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
地的岸线和河段。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14
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
4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
本项目拟建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或准保护区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5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
本项目拟建地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
线和河段。
6
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国家湿地公园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
本项目拟建地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
段。
7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本项目拟建地不涉及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
岸线。
8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
设施以外的项目
本项目拟建地不涉及长江岸线保护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
护区和保留区。
9
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
护的项目。
本项目拟建地不涉及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
10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本项目本项目生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冷却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无新增生活污水,不涉及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
口。
11
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范围内新建、扩建
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不涉及河
湖岸线。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15
12
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
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
本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
不涉及河湖岸线。
13
禁止在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
行。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
化、化工、焦化、建材、
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
染项目。
14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现代煤化工等业布规划的
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煤
化项目。
15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
核准、备案。
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
本项目主要从事利兹线产品生产,不属于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也不属于高耗能高
排放项目。
16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
业的项目。部门、机构止办相关的地(海域)供应、能评、
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
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
产能行业的项目。
17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
排放项目。
18
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
土、石、矿渣、垃等物质。
本项目不涉及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
石、矿渣、垃圾等物质。
综上,本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内,符合《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
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要求。
1.8《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对照《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
[2021]10 号),
本项目建设的相关符合性分析见表
1-4。
表
1-4 《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主要任务
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助力绿色发展
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
VOCs排放
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
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
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
VOCs污染物产生。
本项目属于电线、电缆制造(
C3831),
不属于石化、化工、工 业 涂 装 、 包 装 印刷、合成革、化纤、纺 织 印 染 等 重 点 行业;项目不涉及《产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录(
2024 年本)》《国
家 鼓 励 的 有 毒 有 害原料(产品)替代品
符合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16
目录》及依法依规淘汰涉
VOCS排放工艺
和装备。
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
VOCs
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的 区 域 , 对 石 化 等 行 业 的 建 设 项 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
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
项 目 符 合 “ 三 线 一单
”的要求,且项目
VOCS在余杭区内按
2 倍量削减平衡。
符合
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强化源头控制
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
VOCs含量
原辅材料。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
VOCs含量限值
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含量。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粉 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
符合
大力推进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
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制定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
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 更 多 技 术 成 熟 领 域 逐 渐 推 广 使 用 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到 2025 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溶 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使用。
符合
严格生产环节控制,减少过程泄漏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
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
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
VOCs物料储存、
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本 项 目 将 严 格 控 制无 组 织 排 放 。 做 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做 好
VOCs 物 料 储
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 开 液 面 逸 散 以 及工 艺 过 程 等 无 组 织
符合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17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
/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
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 采 用 密 闭 收 集 并严格执行要求,本项目 不 涉 及 生 产 性 废水排放。
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石化、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
O3 污染高发时段(4
月下旬
—6 月上旬和 8 月下旬—9 月,下
同)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 储 罐 清 洗 作 业 等 , 减 少 非 正 常 工 况VOCs排放;确实不能调整的,应加强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的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产生的
VOCs应收集处
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
本 项 目 主 要 从 事 利兹线产品生产,属于电 线 、 电 缆 制 造(
C3831),不属于
石化、化工企业。本环 评 要 求 企 业 在 实际 运 行 过 程 中 加 强管 理 及 设 备 维 护 保养,确保满足安全生产 和 污 染 排 放 控 制要求。
符合
升级改造治理设施,实施高效治理
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
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
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
VOCs治理设
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
2025 年,
完成
5000 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
级,石化行业的
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
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
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
60%以上。
本 项 目 主 要 从 事 利兹线产品生产,属于本项目属于电线、电缆制造(
C3831),
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项目产生的少量
VOCs 废 气 采 用
“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吸附装置和活 性 炭 应 符 合 相 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
符合
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
VOCs收集处
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
VOCs治
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严 格按照该要求执行。
符合
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中相
关文件的要求。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18
1.9“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
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
1-5。
表
1-5 “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要求
四性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实施是可
行的。
符合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
靠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对项目进行环境影
响分析,分析结果可靠。
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
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有合理的处置去向。
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
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
符合
五不批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
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地方规划、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
原则,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
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管理要求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为达标区;水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较好;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质量标准。且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其中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生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冷却废水收集后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无新增生活污水,
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项目拟采取的措施
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
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
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
态破坏
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
并能做到达标排放。
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已针对项目原有环境
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不属于不予批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19
准的情形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
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
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
论明确、合理。
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
根据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
682 号)“四性五不批”的相关要求。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20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2.1 建设内容2.1.1 项目由来
杭州益利素勒精线有限公司位于余杭区瓶窑镇小岭头,
成立于
2005 年 10 月,
经营范围:生产精细和超精细漆包线;开发高新科技电气和电子部件开发,并提
供售后技术服务,精细和超精细漆包线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不
含除精细和超精细漆包线以外的进口商品分销)。
企业现有审批年产漆包线
22000 吨,企业现有审批、验收情况见表 2.3-1。
为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杭州益利素勒精线有限公司拟采用先进挤塑工艺,
购置各类挤塑机设备,实施“年产
1500 吨挤塑利兹线产品技改项目”,项目完成
后形成年产
1500 吨挤塑利兹线产品的生产规模。企业原有 2 台余热回收蒸发装置
(
2022 年 1 月审批,用于现有铜线拉丝工艺产生的油水混合物的减量化处理),
企业考虑到近年来项目的新增,产生的油水混合物增加,原有的
2 台余热回收蒸
发装置已无法满足油水混合物的减量化需要,因此新增
2 台余热回收蒸发装置。
该项目已经取得《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
代码:
2405-33*开通会员可解锁*-545138。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需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本项目不涉及
溶剂型涂料及其它涂料使用,属于“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8”—“电
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83”—“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
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具体见表
2.1-1。
表
2.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序号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8
77
电机制造
381;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制
铅蓄电池制造;太阳能电池片生产;有电镀工艺的;年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
/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21
造
382;电线、电
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83;电池
制造
384;家用电
力器具制造
385;
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386;照明器具
制造
387;其他电
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389
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
10 吨及以上的
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
下的除外)
建设单位杭州益利素勒精线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在现场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的基础上,
进行了工程分析和污染因子分析,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污染防治对
策和建议。
2.1.2 项目组成和概况
(
1)项目名称:杭州益利素勒精线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挤塑利兹线产品技改
项目;
(
2)建设单位:杭州益利素勒精线有限公司;
(
3)建设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小岭头;
(
4)建设性质:技改。
(
5)建设规模:拟在现有生产厂房新建6条挤塑利兹线产品生产线,年产量
1500吨,本项目占地面积1504.13m2。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见表
2.1-2。
表
2.1-2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和规模
主体工程
生产厂房
企业拟总投资
2500 万元,利用企业原有生产厂房(搪瓷车间,已
建设,车间总占地面积
3646.28m2),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本项
目占地面积
1504.13m2,购置各类挤塑机设备,形成年产 1500 吨
挤塑利兹线产品生产规模。项目同时新增
2 台余热回收蒸发装置,
用于企业现有铜线拉丝工艺产生的油水混合物的减量化处理。
公用工程
给水工程
项目由余杭区市政供水管网统一供给。
排水工程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无工艺废水外排。雨水收集后由雨水管网排放。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供电工程
项目由余杭区市政供电电网统一供给。
供热工程
挤塑机等设备使用电加热,不使用蒸汽加热,无供热设备。
储运
原材料仓库
利用现有原材料仓库,位于厂区南侧,用于原辅材料的储存。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22
工程
成品仓库
利用现有成品仓库,位于厂区南侧,用于成品的储存。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产生的冷却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废气处理
本项目新建
1 套挤塑工艺废气处理设备,经废气管道收集后,通
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新增的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DA001)高
空排放。
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安装,对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或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人工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等。
固废暂存
目前已有危废仓库
1 座,面积约 50m2,危废收集后定期委托资质
单位处理。
2.1.3主要产品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从事挤塑利兹线生产,主要生产方案及规模见表
2.1-3。
表
2.1-3 本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本项目年产量
1
挤塑利兹线
吨
1500
2.1.4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
2.1-4。
表
2.1-4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1
挤塑机
/
6
2
EE400 绞线机
EE400
30
3
Taping 绞线机
/
30
4
OD 监测仪
/
6
5
火花试验仪
/
6
6
上蜡机
/
6
7
余热回收蒸发装置
/
2
新增
2 台,用于企业现有铜线拉
丝工艺产生的油水混合物的减量
化处理
2.1.5原辅材料清单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详见表
2.1-5。
表
2.1-5 本项目主要原辅料年用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本项目环评用量
备注
1
漆包线
870t/a
2
聚酰胺树脂
100t/a
3
ETFE
500t/a
4
石蜡
37t/a
5
润滑油
0.05t/a
用于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23
6
油水混合物
600t/a
企业现有拉丝工艺产生的部分油水混合物,在本项目进
行蒸发减量化处理
主要原辅材料化学性质详下表。
表
2.1-6 本项目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序号
原辅料名称
理化性质
1
聚酰胺树脂
聚酰胺,简称
PA,是一种高分子材料,是分子链上含有重复酰胺基
团(
-NHCO-)的热塑性树脂,常温下化学性质稳定,热分解温度>
300
℃,有良好的耐久性和耐化学性能,被广泛应用于机械、化工、
仪表、汽车等行业。
2
ETFE
ETFE 是一种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分解温度>350℃,是一种强韧的氟塑料,具有良好的耐热、耐化学性能和电绝缘性能。
3
漆包线
本项目所使用的漆包线为企业自己生产,是一种高精绝缘线。
4
石蜡
石蜡是一种白色、无味的蜡状固体,密度约
0.9g/cm3,溶于汽油、二
硫化碳、苯、四氯化碳等非极性溶剂,不溶于水和甲醇等极性溶剂,是一种很好的绝缘体。
5
油水混合物
企业现有拉丝工艺产生的含油废液(水含量
95%~99%)。
2.1.6水平衡图
本项目所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总用水量为
25t/a。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废
水。
1、冷却废水:本项目冷却废水循环使用,约每年更换 1 次,收集后的冷却废
水(
1.2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水平衡见下图
2.1-1。
图
2.1-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
2.1.7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本项目生产人员依托现有厂区生产人员。生产人员
生活办公依托现有办公用房设施。本项目年工作时间
4800h,根据订单情况随机
非连续生产。
2.1.8 平面布局图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利用企业原有生产厂房,不涉及新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24
增建设用地。平面布置图详见图
2.1-2。
图
2.1-2 平面布局图
工艺流
2.2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2.1工艺流程分析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25
程和产排污环节
1、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利用企业原有生产厂房,不涉及新增厂房建设,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
安装,施工工艺较为简单,本环评不进行详细分析。
2、营运期流程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产品为利兹线产品的生产,同时新增
2 台余
热回收蒸发装置(用于企业现有铜线拉丝工艺产生的油水混合物的减量化处理),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节点详见图
2.2-1 和图 2.2-2。
(
1)利兹线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图
2.2-1 利兹线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简述:
①挤塑颗粒干燥:将塑料颗粒进行干燥处理(温度
55℃~85℃,设备加料桶
自带加热功能),以去除其中的少量水分,避免水分对挤出过程产生负面影响。
②加热挤出:将干燥后的塑料颗粒投入挤塑机中加热挤出(
7 段温区加热,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26
聚酰胺树脂温度不超过
270℃,ETFE 材料不超过 330℃),过程中会产生挤出废
气
G1。
表
2.2-1 塑料颗粒加热温区温度(多段升温)
序号
颗粒类型
温区温度(
℃)
1
聚酰胺树脂
165-175-185-185-185-185-245
2
215-220-225-230-265-240-250
3
205-210-215-220-220-220-250
4
215-220-225-230-236-240-250
5
210-215-220-225-230-235-270
6
ETFE
60-300-320-330-330-330-330
③挤塑层包覆:将挤出后的熔融树脂包覆至成品线缆(企业自己生产的多层
复合漆包线,经实验室热塑流测试,该种漆包线瞬间耐热温度高)上。
④挤塑层冷却:将包覆好挤塑层的线缆通过冷却水进行冷却处理。
⑤吹水冷却:使用自来水对线缆整体直接进行冷却。冷却用水主要使用自来
水,每年更换一次,更换产生冷却废水
W1,废水均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不外排。
⑥
OD 监测:使用外径仪对线缆的外部直径进行监测,将不符合外径标准的
线缆产品作为非标品外售。
⑦火花仪探测:使用火花仪对线缆进行质检,探测出不良点的线缆产品判定
作为非标品外售处理。
⑧上蜡:用润滑剂对线表面进行上蜡处理,过程中不进行加热。
⑨收线:表面上蜡完成后,用绞线机进行绕卷收线,完成收线的产品包装后
得到成品。
(
2)余热回收蒸发
企业原有
2 台余热回收蒸发装置(2022 年 1 月审批,用于现有铜线拉丝工艺
产生的油水混合物的减量化处理),企业考虑到近年来项目的新增,产生的油水
混合物增加,
原有的
2 台余热回收蒸发装置已无法满足油水混合物的减量化需要,
因此新增
2 台余热回收蒸发装置。新增的余热回收蒸发装置同样用于企业现有铜
线拉丝工艺产生的油水混合物(润滑油和水的混合物,水分含量
95%~99%)的减
量化处理。
油水混合物(润滑油和水的混合物,水分含量
95%~99%)在余热回收蒸发装
置中被加热(温度为
60~90℃),加热蒸发后得到浓缩后的油水混合物 S4 和含油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27
含铜污泥
S5,过程中产生蒸发废气 G3,废气中主要成分是水蒸气,还含有少量
非甲烷总烃。
图
2.2-2 余热回收蒸发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2.2 产排污环节
建设项目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汇总情况见表
2.2-2。
表
2.2-2 建设项目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汇总
类别
污染源编号
污染源名称
污染因子
废气
G1
挤塑废气
NMHC、氨、臭气浓度、氟化氢
G2
挤塑废气
NMHC、氨、臭气浓度、氟化氢
G3
蒸发废气
NMHC
废水
W1
冷却废水
COD、SS
噪声
N1
设备运行
等效连续
A 声级(dB)
固体废物
S1
废一般包装材料
废纸、塑料等
S2
废活性炭
活性炭、有机物
S3
废润滑油
废润滑油
S4
油水混合物
油水混合物
S5
含油含铜污泥
含油含铜污泥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28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2.3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3.1 现有项目概况
杭州益利素勒精线有限公司是由德国
Dr.Schildbach Finanz-Gmbh 公司独资设
立的企业,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0 月,主要进行精细和超精细漆包线生产。企业
厂址位于杭州余杭区瓶窑镇小岭头,目前主要产品为精细漆包线、高速精细漆包
线、电磁漆包线、高韧精细漆包线。
现有项目建设及审批情况见下表
2.3-1。
表
2.3-1 现有项目建设及审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验收情况
1
精细漆包线生产
余环宗
[2003]第
174 号
[2007]3-43 号
2
年产
2100 吨高速精细漆包线技改项
目
登记表批复
[2007]0529 号
余环验
[2015]3-105 号
3
年产
2500 吨电磁线技改项目
登记表批复
[2007]2112 号
4
年产
1200 吨高韧精细漆包线项目
登记表批复
[2010]3176 号
5
年产
12000 吨漆包线项目(现状评价)
环评审查
[2012]26
号
6
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登记表批复
[2013]1134 号
余环验
[2015]3-55 号
7
年产
5000 吨柔性精细漆包线生产项
目
环评批复
[2014]221
号
余环验
[2017]3-30 号
8
3 号仓库建设项目
登记表批复
[2015]248 号
余环验
[2016]3-45 号
9
年产
5000 吨 2um 级高精度漆包线及
新建厂房项目
环评批复
[2017]
193 号
2023 年通过验收
10
新建原料储罐及泵房项目
报告表
2020-46 号
2023 年完成分期
验收
11
年产
3000 吨 EV/数智线未来工厂建设
项目
报告表
2022-1 号
目前在建,部分已
完成验收
12
新建仓库项目
环评批复〔
2024〕
36 号
目前在建,尚未验
收
13
杭州益利素勒精线有限公司环境影响
后评价
*
/
/
*注:由于企业现有漆包线生产项目批复时间较早,原环评中未对氮氧化物产排情
况进行说明,后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明确氮氧化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29
物排放总量并按要求执行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并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企业已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20394C001V),有效期限
由
2024.12.29 至 2029.12.28。
2.3.2 现有项目建设内容概况
1、现有厂区组成情况
表
2.3-2 现有厂区主要建设内容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
单位
规模
楼层
备注
一
主体工程
1
拉丝车间
1
钢结构
m2
5586
1F
2
拉丝车间
2
钢结构
m2
2065
1F
3
拉丝车间
4 期
钢结构
m2
1400
1F
4
上漆
X1 与 X2
钢结构
m2
6670
1F
5
上漆
Gemini 1
钢结构
m2
1840
1F
6
上漆
S17
钢结构
m2
1587
1F
7
上漆
S45 与 S90
钢结构
m2
2790
1F
8
上漆车间
钢结构
m2
7862
1F
9
上漆
X3/绞线
钢结构
m2
5580
1F
10
上漆
4 期 1
钢结构
m2
2700
1F
11
上漆
4 期 2
钢结构
m2
5000
1F
12
终检与物流仓库
1
钢结构
m2
2083
1F
13
物流仓库
2
钢结构
m2
2128
1F
14
物流仓库
3
钢结构
m2
2829
1F
15
物流仓库
4 期
钢结构
m2
2970
1F
16
包材车间
钢结构
m2
3000
1F
17
拉丝车间
5 期
钢结构
m2
3000
1F
在建
EV/数智线项目
18
绞线车间
5 期
钢结构
m2
3040
1F
二
辅助、附属工程
1
办公楼
砖混
m2
1971
4F
2
化学品车间
1
钢结构
m2
918
1F
调漆用临时存放
化学品
3
化学品车间
2
钢结构
m2
1886
3F
4
化学品仓库
3
钢结构
m2
494
1F
储存绝缘漆
5
保安室
砖混
m2
122
1F
6
高压配电房
砖混
m2
227
1F
7
辅助用房
砖混
m2
67
1F
8
食堂
钢结构
m2
1684
2F
9
原料储罐区
储罐
储罐
1 个,规
格为
25m3
1F
10
泵站
砖混
m2
60
1F
11
仓库
砖混
m2
20
1F
存放化学品,丙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30
酮、乙醇
三
公用工程
1
自来水
市政自来水管网
2
电
市政电网
3
消防用水
0.6MPa
L/S
30 室内
自来水管
网
60 室外
四
环保工程
1
危险废物贮存区
/
m2
50
1F,位
于厂区北
2
余热回收蒸发装置
/
m2
20
厂区北面
生产配套,已正
式投入使用
3
废气处理装置
①包漆废气经催化燃烧后,通过
9
根排气筒排放;
②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至建筑屋顶排放。
2、现有项目企业产品方案如下表所示。
表
2.3-3 现有项目产品方案(单位:t/a)
序号
产品名称
原环保验收量
2024 年现有实际产量
1
精细漆包线
12000
11550
2
高速精细漆包线
3
电磁漆包线
4
高韧精细漆包线
5
精细漆包线
5000
4800
6
2um 高精度漆包线
5000
1450
7
EV/数智线*
3000
/
备注:
*EV/数智线目前部分仍在建设中,尚未正式投产,该列为环评审批量。
3、现有厂区设备清单情况见表 2.3-4,其中储罐和泵房项目目前完成 10 台储
罐建设,于
2023 年完成分期验收;EV/数智线未来工厂和新建仓库项目在建设中,
其中
EV/数智线未来工厂部分完成分期验收。
表
2.3-4 现有厂区设备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环保验收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数量(单位:台) 数量(单位:台)
1
Schmidt 20HH 型精线拉丝机
37
37
2
E35 型计算机精确控制精线拉丝机
258
258
3
E120 型中段拉丝机
29
29
4
E35-G 型精线拉丝机
19
19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31
5
E10 型计算机精确控制精线拉丝机
10
10
6
E35 型拉丝乳剂供给系统
4
4
7
E120 型拉丝乳剂供给系统
4
4
8
8mm 大拉丝机
1
1
9
E120 型拉丝机退火溶剂供给系统
2
2
10
眼模磨光机
46
46
11
眼模清洁机
20
20
12
眼模形状检测仪
2
2
13
GEMINI 涂漆机
37
37
14
X 型涂漆机
122
122
15
C23 型涂漆机
12
12
16
C15 型高速细线涂漆机
25
25
17
S90 型高速细线涂漆机
12
12
18
S17 型涂漆机
35
35
19
S45 型涂漆机
16
16
20
ES2.11 型涂漆机乳剂供给系统
3
3
21
S90 型涂漆机退火液供给系统
2
2
22
ES2.14 型排气通风设备
3
3
23
Lukas Vertical 型编带机
3
3
24
EE400、UVV4/450、RSP1、QM1.1 等各
种型号绞线机
85
85
25
Em³.2.1 型点焊机
2
2
26
EM、QM 等各种型号张力测量仪
58
58
27
LAS、EE、LAS1 等各种型号激光外径测
量器
50
50
28
BQS、TD300、Tg 型号切线测试仪
3
3
29
其他型号切线测试仪
6
6
30
电阻测试仪
21
21
31
焊锡测试仪
12
12
32
测微仪
40
40
33
QM2.14 型耐电压测试设备
9
9
34
EE 型耐电压测试仪
7
7
35
击穿电压测试仪
6
6
36
伸长率测试仪
12
12
37
QM2.24 型 PF 牌蜡含量测试仪
11
11
38
QM2.73 型焊锡测验用绞线机
2
2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32
39
QM2.79 型粘度测试仪
1
1
40
Mettler-Toledo 型电子秤
23
23
41
EE 型绞距测量仪
1
1
42
EE 型熔锡炉
1
1
43
LDZV5 型油漆供给系统
1
1
44
冷焊钳
8
8
45
介质损耗系数测试仪
2
2
46
旋臂吊车
0.25t
1
1
47
摩擦系数测试仪
2
2
48
回弹性测试仪
1
1
49
漆膜连续性测试仪
2
2
50
单向刮漆仪
1
1
51
急拉断测试仪
1
1
52
耐溶剂试验用恒温器
1
1
53
回弹角试验仪
1
1
54
电压试验仪
2
2
55
卷绕试验装置
1
1
56
(
0~300)℃
烘箱
Binder FD53
1
1
Binder FD53
1
1
GTTS64.00.S
2
2
57
(
6~15)倍放大镜
Zeiss
1
1
LeicaMZ125
1
1
Leica S4E
2
2
58
急拉断试验仪
1
1
59
热粘合试验装置
1
1
60
4# 粘度杯
1
1
61
耐冷冻剂试验装置
1
1
62
分析天平
1
1
63
电子秒表
1
1
64
绝缘漆粘度测试仪
1
1
65
漆膜连续性试验仪
1
1
66
Schmidt 20HH 型精线拉丝机
15
5
67
E35 型计算机精确控制精线拉丝机
85
25
68
E120 型中段拉丝机
15
5
69
拉丝润滑剂供给系统
2
1
70
眼模磨光机
10
10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33
71
眼模清洁机
10
10
72
眼模形状检测仪
10
10
73
GEMINI 涂漆机
5
1
74
X 型涂漆机
5
1
75
S17 型涂漆机
5
1
76
C23 型涂漆机
13
4
77
C15 型高速细线涂漆机
12
3
78
S90 型高速细线涂漆机
13
4
79
S45 型涂漆机
12
6
80
涂漆机润滑剂供给系统
2
1
81
EM、QM 等各种型号张力测量仪
2
2
82
LAS、EE、LAS1 等各种型号激光外径测
量器
2
2
83
BQS、 TD300、Tg 型号切线测试仪
2
2
84
其他型号切线测试仪
2
2
85
电阻测试仪
2
2
86
焊锡测试仪
2
2
87
测微仪
2
2
88
QM2.14 型耐电压测试设备
2
2
89
EE 型耐电压测试仪
2
2
90
击穿电压测试仪
2
2
91
伸长率测试仪
2
2
92
QM2.24 型 PF 牌蜡含量测试仪
2
2
93
QM2.79 型粘度测试仪
2
2
94
Mettler-Toledo 型电子秤
2
2
95
EE 型绞距测量仪
2
2
96
介质损耗系数测试仪
2
2
97
摩擦系数测试仪
2
2
98
回弹性测试仪
2
2
99
漆膜连续性测试仪
2
2
100
急拉断测试仪
2
2
101
耐溶剂试验用恒温器
2
2
102
回弹角试验仪
2
2
103
电压试验仪
2
2
104
卷绕试验装置
2
2
105
急拉断试验仪
2
2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34
106
耐冷冻剂试验装置
2
2
107
绝缘漆粘度测试仪
4
4
108
漆膜连续性试验仪
4
4
109 燃气蒸发装置(油水混合物减量化设施)
2
2
表
2.3-5 在建项目设备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备清单
环评审批规模
数量(单位:台
/套)
1
EV/数智线未来工厂
Taping 绞线机
30
2
EE400 绞线机
100
3
E35 拉丝机
100
4
E120 拉丝机
6
4、原辅料情况
表
2.3-6 现有厂区原辅料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环境影响后评价用量
数量(单位:
t/a)
1
2-2.5mm 铜线
19308
2
聚酯亚胺漆
750
3
聚酰胺酰亚胺漆
162
4
聚氨酯漆
3289
5
润滑剂
25.82
6
卤化有机溶剂
0.3
7
丙酮
4.65
8
石蜡
6.5
5、生产工艺情况
目前企业产品为精细漆包线、高速精细漆包线、电磁漆包线、高韧精细漆包
线,年产
3000 吨 EV/数智线未来工厂项目部分仍在建设,产品为漆包线。
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均一致,区别在于拉丝、放丝等工序段铜棒需由原采购
来的直径拉至客户需要的尺寸,故在程序输入时数据有区别以及在涂漆过程中根
据各产品规格要求上漆层数不同。具体生产工艺及产污流程图见图
2.3-1。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35
图
2.3-1 现有厂区生产工艺情况
2.3.3 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20394C001V),本次对现有已
运行的生产线排放的污染物按照实际监测数据进行核算。为了解企业现有排污达
标情况,本次评价收集企业
2024 年例行监测数据进行分析。
(
1)废气
企业废气主要为包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检测废气和油烟废气;储罐储存
过程中主要为呼吸废气以及危废减量化工艺排放气筒废气。
①包漆废气
包漆工艺在密闭式的一体化涂漆机内完成且涂漆机器设有完全封闭的围护结
构体,包漆工艺属于密闭作业。涂漆过程中的废气全部被收集后进入二次催化燃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36
烧装置处理后排放。二次催化燃烧为全封闭,先进行一次催化燃烧,燃烧不完全
的部分废气再经第二次催化燃烧。包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
9 根不低于 15 米高排
气筒排放。排放的苯系物和苯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DB33/2146-2018)中的表 1 排放限值(苯系物≤40mg/m3,苯≤1.0mg/m3)。
②食堂油烟废气
食堂产生的油烟经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附壁排烟管道至建筑物屋顶后排放。
油烟废气排放浓度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中的标准要
求。
③检测废气
企业采用有机溶剂对产品进行检测。该检测工艺在检测室通风柜内进行,在
检验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为检验试剂排放废气,经通风柜引风装置集
风收集后排放。
④储罐呼吸废气
企业仓库储罐呼吸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
⑤危废减量化处置工艺废气
本项目危废减量化处置工艺废气主要为水蒸气,该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
根据企业
2024 年例行监测数据,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2.3-7 厂区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2024.12.17)
采样地点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排放限值
DA001
苯排放浓度
mg/m3
0.040
1.0
苯排放速率
kg/h
5.22×10-4
/
苯系物排放浓度
mg/m3
2.22
40
苯系物排放速率
kg/h
0.034
/
DA002
苯排放浓度
mg/m3
0.224
1.0
苯排放速率
kg/h
2.03×10-3
/
苯系物排放浓度
mg/m3
1.75
40
苯系物排放速率
kg/h
0.022
/
DA003
苯排放浓度
mg/m3
<0.004
1.0
苯排放速率
kg/h
<1.01×10-4
/
苯系物排放浓度
mg/m3
2.53
40
苯系物排放速率
kg/h
0.056
/
DA004
苯排放浓度
mg/m3
<0.004
1.0
苯排放速率
kg/h
<1.13×10-4
/
苯系物排放浓度
mg/m3
1.61
40
苯系物排放速率
kg/h
0.04
/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37
DA005
苯排放浓度
mg/m3
<0.004
1.0
苯排放速率
kg/h
<5.56×10-5
/
苯系物排放浓度
mg/m3
0.144
40
苯系物排放速率
kg/h
1.22×10-3
/
DA006
苯排放浓度
mg/m3
<0.004
1.0
苯排放速率
kg/h
<1.00×10-4
/
苯系物排放浓度
mg/m3
0.177
40
苯系物排放速率
kg/h
3.48×10-3
/
DA007
苯排放浓度
mg/m3
<0.004
1.0
苯排放速率
kg/h
<2.06×10-5
/
苯系物排放浓度
mg/m3
2.223
40
苯系物排放速率
kg/h
6.63×10-4
/
DA008
苯排放浓度
mg/m3
0.064
1.0
苯排放速率
kg/h
8.50×10-4
/
苯系物排放浓度
mg/m3
6.65
40
苯系物排放速率
kg/h
0.090
/
DA009
苯排放浓度
mg/m3
<0.004
1.0
苯排放速率
kg/h
<9.76×10-5
/
苯系物排放浓度
mg/m3
1.13
40
苯系物排放速率
kg/h
0.025
/
参数
单位
排气参数
DA00
1
DA00
2
DA00
3
DA00
4
DA00
5
DA00
6
DA00
7
DA00
8
DA00
9
排口高度
m
25.5
23
23
15
15
23
15
23
25.5
烟道面积
m2
1.23
1.23
1.23
1.23
0.503
1.23
0.196
0.785
1.23
烟气温度
℃
45
111
36
17
16
45
44
55
50
含湿
量
%
2.6
2.5
2.1
3.4
2.8
3.0
3.1
2.6
3.3
烟气流速
m/
s
6.1
5.2
6.6
7.0
8.3
6.8
8.7
8.2
6.7
实测烟气
量
m3/
h
2.68×
104
2.28×
104
2.90×
104
3.07×
104
1.51×
104
2.98×
104
6.12×
104
2.32×
104
2.97×
104
标干烟气
量
m3/
h
2.27×
104
1.60×
104
2.52×
104
2.82×
104
1.39×
104
2.50×
104
5.14×
104
1.89×
104
2.44×
104
*注:企业因执行排污许可证执行要求开展苯及苯系物监测,本项目实际使用原辅料为不含苯原料,苯为原料所带杂质。
储罐项目废气有组织检测数据见下表。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38
表
2.3-8 储罐呼吸排放废气监测结果(2024.09.06)
工艺设备名称及型号
储罐工艺
净化器名称及型号
活性炭吸附
排气筒高度
10m
测试断面
储罐废气排气筒出口
管道截面积
0.0225m2
烟气温度
34℃
烟气含湿量
3.6%
烟气流速
7.3m/s
实测烟气量
595m3/h
标干烟气量
507m3/h
非甲烷总烃
污染物排放浓度(
mg/m3)
1.43mg/m3
污染物排放速率(
kg/h)
7.25×10-4kg/h
达标情况
达标
备注:本表显示结果均为
3 次测量平均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二级
标准,排气筒高度为
10 米时排放速率限值为 2.2kg/h。
表
2.3-9 减量化工艺排放废气监测结果(2024.08.26)
工艺设备名称及型号
蒸发工艺
1
蒸发工艺
2
净化器名称及型号
/
/
排气筒高度
10
10
测试断面
蒸发装置废气排气筒出口
1 蒸发装置废气排气筒出口 2
管道截面积
8.00×10-3
8.00×10-3
烟气温度
69
70
烟气含湿量
11.4
11.5
烟气流速
10.8
10.8
实测烟气量
304
304
标干烟气量
211
211
非甲烷总
烃
污染物排放浓度
(
mg/m3)
3.63
3.94
4.76
2.90
2.51
2.08
污染物平均排放浓度
(
mg/m3)
4.11
2.50
污染物排放速率
(
kg/h)
8.67×10-4
5.28×10-4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备注: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为 10 米时排放速
率限值为
2.2kg/h。
根据收集资料,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数据见下表:
表
2.3-10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2024.12.17)
检测项目
1#上风向
2#下风向 1
3#下风向 2
4#下风向 3
非甲烷总烃
(
mg/m3)
1.46
1.69
1.65
1.46
1.30
1.60
1.68
1.69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39
1.37
1.67
1.59
1.48
1.58
1.64
1.61
1.52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颗粒物
(
mg/m3)
0.141
0.127
0.130
0.149
0.128
0.137
0.156
0.140
0.138
0.138
0.151
0.147
0.134
0.141
0.134
0.14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臭气浓度
(无量纲)
13
12
14
12
14
10
12
12
12
12
11
10
12
14
14
12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由监测数据可知,企业现有项目有组织排放的苯及苯系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3/2146-2018)中的表 1 排放限值(苯
系物
≤40mg/m3,苯≤1.0mg/m3);储罐呼吸废气排气筒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检测值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中标准的要求;危废减量化
工艺废气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检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中表 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标准的要求。企业边界
非 甲 烷 总 烃 和 臭 气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 工 业 涂 装 工 序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
DB33/2146-2018)相关标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同时,企业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监测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指标
稳定达标。
为进一步了解项目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本次环评同时调查了
2025 年 2 月在线
监测数据,排除检测仪器故障、数据无效等情况后,本项目在线监测结果见表
2.3-11~2.3-12。
表
2.3-11 废气在线监测结果表
排气筒编号
1#排气筒
2#排气筒
3#排气筒
4#排气筒
5#排气筒
测点烟气温度
(
℃)
7.55~60.53
8.21~143.01
7.14~45.43
0.00~35.33
0.16~34.42
烟气含湿量
(%)
6.66~10.02
2.82~3.51
1.16~2.16
0.00~2.88
0.99~2.16
测点烟气流量
(m/s)
0.00~9.35
0.03~8.65
0.48~7.22
1.79~2.49
0.02~6.88
NM
HC
污染物排
放浓度
(
mg/m3)
0.12~55.59
0.00~66.20
0.00~51.78
0.01~38.45
0.00~4.14
排放标准
80
80
80
80
80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40
(
mg/m3)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表
2.3-12 废气在线监测结果表
排气筒编号
6#排气筒
7#排气筒
8#排气筒
9#排气筒
测点烟气温度(
℃)
6.89~60.07
0.16~37.45
6.87~60.93
9.32~51.19
烟气含湿量
(%)
4.62~6.65
1.10~2.71
3.12~9.40
1.86~3.62
测点烟气流量
(m/s)
0.00~7.64
0.02~9.95
0.01~11.22
0.00~7.25
NM
HC
污染物排放浓度
(
mg/m3)
0.13~66.62
0.00~4.46
0.02~66.05
0.05~46.58
排放标准
(
mg/m3)
80
80
80
8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根据在线监测显示,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可以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的表 1 排放限值。
(
2)废水
目前企业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厕
所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统一汇合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通过管网送至良渚污水处理厂处
理后排放,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要求,其余污染物控制项目满足《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
3)噪声
企业噪声主要产生于各生产车间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企业目前已对生产设备采
取减振措施。
为了解企业厂界噪声情况,本次收集了
2024 年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见表
2.3-14。
表
2.3-13 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
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及结果
标准值
达标情况
2024.12.17
昼间
夜间
昼
夜
厂界东
46
44
60
50
达标
厂界南
47
45
60
50
达标
厂界西
44
43
60
50
达标
厂界北
44
43
60
50
达标
由上表可知,监测周期内,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41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
4)固废
根据企业固废核查报告及现状调查,企业固废产生情况如下:
表
2.3-14 现状固废产生及去向
名称
产生工序
属性判定
废物代码
实际产生量
(
t/a)
现状去向
含油含铜污泥
拉丝
危险废物
HW08
900-200-08
3.646
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废绝缘
漆
涂漆
危险废物
HW12
900-252-12
16.570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
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
司
废包装桶(铁
桶)
包装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81.972
绍兴金葵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
废包装
物(
IBC
空桶)
包装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70.064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
绍兴金葵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油水混
合物
拉丝
危险废物
HW09
900-007-09
131.125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
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
司
废石棉
维修
危险废物
HW36
900-031-36
0.835
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
司
废灯管
维修
危险废物
HW29
900-023-29
0.202
焊锡残
渣
焊接
危险废物
HW31
900-025-31
0.049
有机物沾污物
清洗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41.941
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
司
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
司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
废润滑
油
维修
危险废物
HW08
900-214-08
0.617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
废卤化有机溶
检验
危险废物
HW06
900-401-06
0.127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42
剂
实验室
废物
检验
危险废物
HW49
900-047-49
0.009
废包装
物
维修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0.116
废活性
炭
废气处理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1.5
(
5)污染源强汇总
现有项目污染物源强主要依据企业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核算(由于
2024 年排污许
可证年度执行报告中数据有部分缺失,因此采用监测数据进行核算)。
现有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
2.3-17。
表
2.3-15 现有及在建项目“三废”排放情况
种类
污染物名称
环评审批量
2024 年实际排放量
废气
VOCs(t/a)
71.341
36.861
氮氧化物
117.67*
74.116*
废水
COD(t/a)
1.17
1.131
NH3-N(t/a)
0.084
0.081
*注:由于企业现有漆包线生产项目批复时间较早,原环评中未对氮氧化物产排情况
进行说明,后企业于
2024 年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后
评价报告中明确了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
117.67t/a,并按要求企业按 117.67t/a 执行氮
氧化物总量控制。企业从
2024 年第 4 季度起对氮氧化物进行例行监测和总量控制,
实际排放量根据第
4 季度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推算。
2.3.4 现有项目存在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
根据现场调查,企业废水、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均落实到位,企业现有项目存在
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如下:
①现有企业为漆包线生产线项目,项目生产废气采用催化燃烧工艺,废气处理
过程中涉及氮氧化物的排放,目前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大。
整改建议:建议企业推进研发
/使用不含氮的绝缘漆原料,来逐步替代目前使
用的含氮原料。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43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1.1 大气环境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第 6.2.1.1 条“项目所在区
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
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
”。
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公布的《
2023 年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3 年余杭区环境空气优良率 88.5%,同比上升 4.0 个百分点;PM2.5 平均浓度 30.3μg/m³,
同比下降
0.1μg/m³,降幅 0.3%;PM10 平均浓度 51.0μg/m³,同比下降 3.1μg/m³,降幅 5.7%;
O3-90per 浓度为 157μg/m³,同比下降 4μg/m³,降幅 2.5%。
2023 年,余杭区 SO2 和 NO2 年平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PM2.5、PM10 年平均浓度达
到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
SO2、NO2、O3、PM2.5、PM10 年平均浓度均有下降。主要污
染因子为
O3、PM2.5、PM10。
2023 年全区 12 个镇街,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算术均值为 85.2%,各镇街优良率为
77.5%~90.9% 。 PM2.5 浓 度 算 术 均 值 为 30.9μg/m³ , 各 镇 街 PM2.5 年 均 值 为26.9μg/m³~35.0μg/m³,所有镇街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优良率
下降
1.6 个百分点,PM2.5 同比上升 6.6%。
表
3.1-1 余杭区 2023 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标准限值
占标率
达标情况
μg/m3
μg/m3
%
SO2
年平均浓度
6
60
11
达标
第
98 百分位日均浓度
9
150
6
达标
NO2
年平均浓度
26
40
66
达标
第
98 百分位日均浓度
57
80
71
达标
PM10
年平均浓度
51
70
73
达标
第
95 百分位日均浓度
106
150
71
达标
PM2.5
年平均浓度
30
35
87
达标
第
95 百分位日均浓度
67
75
89
达标
CO
年平均浓度
660
--
--
--
第
95 百分位日均浓度
900
4000
23
达标
O3
年平均浓度
94
--
--
--
第
90 百分位 8h 平均浓度
157
160
98
达标
2023 年,余杭区国控降尘点位降尘量为 2.7 吨/(平方千米×30 天),达到省、市“蓝
天保卫战
”考核要求,但同比浓度有所上升。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4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中的有关规定:城市环境空气
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
SO2、NO2、PM10、PM2.5、CO 和 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
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根据《
2023 年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及现状评价
为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地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的环境空气
质量现状引用本企业《杭州益利素勒精线有限公司新建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浙
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的监测报告数据(检测报告编号:浙求实监测(
2023)第 0825301
号)。本项目氨和氟化氢产生量极小,不做定量分析,故不进行补充监测。本次引用的
数据监测点位于厂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监测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0 日~2023 年 8 月 12
日,引用的检测数据是有效的和有代表性的。相关数据分析如下:
①监测点位和监测因子
表
3.1-2 监测点位设置情况汇总表
序号
监测点位
坐标
与项目相对
方位
距离厂界
m
监测因子
X
Y
1
G1
119°55′24.76″E
30°24′34.80″N
S
150
非甲烷总烃
图
3.1-1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图(非甲烷总烃)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45
②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0 日~2023 年 8 月 12 日。监测频次为非甲烷总烃浓度小时
均值,每天监测
4 次(2:00、8:00、14:00、20:00),每次采样时间不少于 45 分钟。
③评价标准
评价区域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
2.0mg/m3 限值。
④监测结果: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均能
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具体监测结果见表
3.1-3。
表
3.1-3 特征因子小时均值监测结果
监测
点
污染物
取值类
型
标准值
(
mg/m3)
浓度范围
(
mg/m3)
超标率
(
%)
达标情况
G1
非甲烷总
烃
一次值
2.0
0.54~1.12
0
达标
由监测结果可知,非甲烷总烃小时监测浓度最大值为
1.12mg/m3,非甲烷总烃现状值
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推荐值。本项目周边空气其他污染物环境
质量状况良好。
3.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发布的《
2023 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2023 年余杭区两大流域苕溪、运河总
体水质分别为
II 类、Ⅲ类,均达到功能区要求。区控及以上 12 个断面水质Ⅰ-Ⅲ类比例为
100%,断面达到功能区要求为 100%,保持稳定。从流域分布看,苕溪流域全部达到Ⅲ
类及以上水质,运河流域二分之一达到
Ⅲ类及以上水质。根据环境质量公报,余杭区地
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为达标区。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15 版),本项目附近水体为十
里渠,十里渠未划定水环境功能区,十里渠最终汇入苕溪(水体编号为苕溪
60)。根据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项目附近河道汇入苕溪,所在苕溪断面水功能区为东苕溪余
杭瓶窑镇饮用水源区(编码:
F12*开通会员可解锁*),水环境功能区为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编码:
330110FM21*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始断面 104 国道大桥下游 200m,终止断面为上
纤埠,目标水质为
III 类。
为评价该项目所在地附近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
2023 年 3 月~5 月十里
渠例行监测的水质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见表
3.1-4。
表
3.1-4 水质监测结果(单位:除 pH 外为 mg/L)
监测断面
名称
pH
溶解氧
COD
总磷
氨氮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46
十里渠
2023.03
7.8
6.9
3.47
0.15
0.8
2023.04
7.9
6.7
4.67
0.16
0.676
2023.05
7.6
6.5
5.45
0.20
0.928
III 类标准
6~9
≥5.0
≤20
≤0.2
≤1.0
最大比标值
0.55
/
0.14
0.5
0.444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附近水体的现状水质指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III 类标准限值,周边水环境质量较好。
3.1.3 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1 年修订版)》,项目所在区域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编号:202),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厂界四周的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
评价委托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项目周边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厂界四周噪声数
据引用企业
2024 年第 4 季度例行监测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①监测项目
等效连续
A 声级 Leq(A)。
②监测点位
表
3.1-5 噪声监测点位表
点位
方位
距离
类别
昼间
夜间
1#西南侧瓜村组农居点
西南
15m
2 类
60
50
2#彭公中心幼儿园
西南
60m
2 类
60
50
3#南侧翁家村农居点
南
紧邻
2 类
60
50
4#南侧郎家井农居点
南
紧邻
2 类
60
50
5#东侧郎家井农居点
东
10m
2 类
60
50
6#南侧翁家村农居点
南
30m
2 类
60
50
厂界东
/
/
2 类
60
50
厂界南
/
/
2 类
60
50
厂界西
/
/
2 类
60
50
厂界北
/
/
2 类
60
50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47
图
3.1-2 噪声监测点位图
③监测时间及频次
本次环评噪声监测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昼夜各测一次;引用例行监测报告监
测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昼夜各测一次。
④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监测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
2 类标准规定要求,敏感点噪声能达到 2 类标准。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较好,能达到
其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表
3.1-6 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监测 单位:dB(A)
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
监测结果
标准值
达标情况
1#西南侧瓜村组农居点
2024 年 12 月 23 日 09:37~09:47
40
60
达标
2024 年 12 月 23 日 22:00~22:10
40
50
达标
2#彭公中心幼儿园
2024 年 12 月 23 日 09:53~10:03
43
60
达标
2024 年 12 月 23 日 22:14~22:24
40
50
达标
3#南侧翁家村农居点
2024 年 12 月 23 日 10:50~11:00
50
60
达标
2024 年 12 月 23 日 22:52~23:02
38
50
达标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48
4#南侧郎家井农居点
2024 年 12 月 23 日 11:06~11:16
53
60
达标
2024 年 12 月 23 日 22:33~22:43
44
50
达标
5#东侧郎家井农居点
2024 年 12 月 23 日 11:23~11:33
43
60
达标
2024 年 12 月 23 日 22:18~22:28
37
50
达标
6#南侧翁家村农居点
2024 年 12 月 23 日 10:12~10:22
50
60
达标
2024 年 12 月 23 日 22:30~22:40
43
50
达标
厂界东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3:02~13:12
46
60
达标
2024 年 12 月 17 日 22:11~22:21
44
50
达标
厂界南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3:21~13:31
47
60
达标
2024 年 12 月 17 日 22:30~22:40
45
50
达标
厂界西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4:02~14:12
44
60
达标
2024 年 12 月 17 日 22:51~23:01
43
50
达标
厂界北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4:18~14:28
44
60
达标
2024 年 12 月 17 日 23:12~23:22
43
50
达标
3.1.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在已建厂区内实施,无新增用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
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可不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3.1.5 电磁辐射现状
经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
磁辐射类项目,不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3.1.6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生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冷却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
外排,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项目地面均已完成硬化,且无露天堆
场,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同时项目未产生持久性污染物和重金属等难降
解污染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型)》(试行),本项目
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保护目标
3.2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的相关
要求,各环境要素的调查范围如下:
1.环境空气主要保护目标:企业周边 500m 范围内存在敏感目标;2.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 50m 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49
3.水环境主要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
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3.2-1 所示。
表
3.2-1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
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行政村 敏感点
经度
纬度
环境空
气
石濑村
瓜村组
780378.61 3368159.99 居民区
约
60 户,
200 人
二类区
W
15m
郎家井
781079.14 3368302.21 居民区
约
60 户,
200 人
二类区
E
10m
翁家村
780648.86 3367683.95 居民区
约
80 户,
240 人
二类区
S
180m
彭公中心幼儿
园
780393.48 3367983.89 幼儿园
师生,
约
120
人
二类区
SW
60m
声环境 石濑村
瓜村组
780378.61 3368159.99 居民区 3 户,10 人 2 类
W
15m
郎家井
781079.14 3368302.21 居民区
约
10 户,30
人
2 类
E
10m
图
3.2-1 周边敏感点示意图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50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3.3 评价标准3.3.1 环境质量标准
(
1)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属环境空气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
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 3.3-1。
表
3.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备注
SO2
年平均
60u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3095-2012)
日平均
150ug/m3
1 小时平均
500ug/m3
NO2
年平均
40ug/m3
日平均
80ug/m3
1 小时平均
200ug/m3
NOX
年平均
50ug/m3
日平均
100ug/m3
1 小时平均
250ug/m3
PM10
年平均
70ug/m3
日平均
150ug/m3
PM2.5
年平均
35ug/m3
日平均
75ug/m3
CO
1 小时平均
10ug/m3
24 小时平均
4000ug/m3
非甲烷总烃
1 小时平均
2000u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详解》
(
2)水环境
本项目附近水体为南侧十里渠,十里渠未划分水环境功能区,其汇入苕溪,本次评
价按照苕溪水环境功能区类别进行划分。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本项目所在区域苕溪(苕溪
60)的水质控制目标为Ⅲ类水质。
表
3.3-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单位:mg/L)
指标
pH
CODcr
BOD5
NH3-N
总磷
石油类
溶解氧
III 类标准
6~9
≤20
≤4
≤1.0
≤0.2
≤0.05
≥5
(
3)声环境
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声环境功能区
划分方案(修订)》(
2021),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为 2 类区。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51
本项目声环境质量执行标准具体详见表
3.3-3。
表
3.3-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二级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dB(A))
夜间(
dB(A))
2 类区
60
50
3.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
1)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聚酰胺树脂和
ETFE 在加热挤塑过程中有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
烃计)、氨、氟化氢等产生,收集后经同一套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处理后尾气由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氨、氟化氢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 5 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表
3.3-4 项目工艺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情况 单位:mg/m3
污染物
排放标准
适用的合成树脂类型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标准
非甲烷总烃
60
所有合成树脂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
筒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
GB31572-2015)及
修改单表
5 特别排放
限值
颗粒物
20
氨
20
聚酰胺树脂
氟化氢
5
氟化氢
臭气浓度
2000(无
量纲)
/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
筒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4554-93)
本项目危废减量化废气直接由一根
10m 高的排气筒排放(新增,不与现有排气筒共
用),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二级
标准,排气筒高度为
10m 时排放速率限值从严执行为 2.2kg/h。
表
3.3-5 项目危废减量蒸发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情况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参考标准
非甲烷总烃
120 mg/m3
2.2kg/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 16297-1996)表 2 中二级
标准
厂 界 无 组 织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执 行 《 合 成 树 脂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
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表
3.3-6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单位:mg/m3
污染物
排放浓度限值
参考标准
非甲烷总烃
4.0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31572-2015)及修改
单
项目厂界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52
1 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表
3.3-7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单位:mg/m3
控制项目
单位
标准值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氨
mg/m3
1.5
(
2)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
换产生的冷却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
3)噪声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厂 界 四 周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 3.3-7。
表
3.3-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 类
60
50
(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正)》等相关要求执行,同时参照执行《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中的要求:“采用库房、包装
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
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弃物
均储存于库房内,因此贮存过程还需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应及时登记入库,并通过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
如实记录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等信息。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53
总量控制指标
3.4 总量控制指标3.4.1总量控制原则
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对区域环境污染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其目的在于使区
域环境质量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对环境功能的要求。国家
“十四五”期间将继续对化学需
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并拟实施重点行业工业
烟粉尘实行总量控制,对总氮、总磷和挥发性有机物(
VOCs)实行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
相结合的总量控制。根据浙江省现有总量控制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包括:化
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
3.4.2总量控制建议值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环境空气质量提质进位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 年)的通知》
(“美丽余杭”办〔
2024〕10 号),余杭区工业项目新增 VOCs 排放量实行 2 倍替代削
减,因此本项目新增
VOCs 按照 1:2 的比例削减替代。
另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
知》
(浙政办发[2023]18 号)规定:现阶段纳入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的排污权
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4 类污染物。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
员,无新增生活用水,冷却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COD 和氨氮无需削
减替代。
本项目主要总量削减替代见下表:
表
3.4-1 本项目总量控制情况表
单位:
t/a
项目污染物
原项目审
批量
以新代老
削减量
本项目排
放量
建成后全厂排放量
排放增减
量
区域削减替代比例
区域削减
替代量
废气
VOCs
71.341
0
0.187
71.528
+0.187
1:2
0.374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54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
施
4.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使用企业目前已建成厂房,施工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仪器的安
装、调试等,另外考虑到对现有厂房的改造装修以及环保设施的建设,但建设内
容施工量较小,基本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且是短期暂时性影响。因此,本
环评对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不作具体分析。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废气
1、废气源强分析
(
1)挤塑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挤塑废气。本项目使用的聚酰胺树脂在加热挤塑过
程中有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氨(产生量极少)等产生,氟塑料在
加热挤塑过程中有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氟化氢(产生量极少)等
产生。
本项目所使用塑料粒子原料粒经均较大,且投料过程为管道输送,基本保证
投料过程密闭,故粉尘产生量极少,不作定量分析。
①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本项目聚酰胺树脂挤出的工作温度为
165℃~270℃,聚酰胺树脂的分解温度
在
300~350℃以上,不产生热解废气,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少量烯烃类化合物和
微量氨,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参考《浙江省重点行业
VOCs 污染排放源排
放量计算方法》中塑料行业排放系数,污染物指标
VOCs 产生 0.539kg/t 原料(本
项目塑料制品类似管线,适用于塑料皮、板、管材制造的
VOCs 排放系数)。项
目共用聚酰胺原料
100t/a,因此聚酰胺树脂挤塑过程共产生 VOCs 量为 0.054t/a。
ETFE 材料是一种氟塑料,本项目挤出的工作温度为 60~330℃,ETFE 材料
的分解温度≥
350℃,不产生热解废气,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少量烯烃类化合物
和极少量的氟化氢,烯烃类化合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非甲烷总烃参考《浙江省重
点行业
VOCs 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中塑料行业排放系数,污染物指标
VOCs 产生 0.539kg/t 原料(本项目塑料制品类似管线,适用于塑料皮、板、管材
制造的
VOCs 排放系数)。项目共用 ETFE 氟塑料 500t/a,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55
0.270t/a。
综上,挤塑过程共产生
VOCs 量为 0.054t/a+0.270t/a=0.324t/a。
②氨
聚酰胺树脂材料在受热熔融时有少量氨产生,氨产生量少,不作定量分析。
③氟化氢
ETFE 氟塑料在加热挤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氟化氢,本项目挤出的工作温度
为
60~330℃,ETFE 材料的分解温度≥350℃,挤出工作温度低于材料分解温度,
氟化氢产生量极少,不进行定量分析。
(
2)危废减量化废气
本项目新增
2 台余热回收蒸发装置,对企业现有铜线拉丝工艺产生的油水混
合物进行蒸发减量化处理。油水混合物(水分含量
95%~99%)在余热回收蒸发
装置中被加热(温度为
60~90℃),加热蒸发后得到浓缩后的油水混合物和含油
含铜污泥,该过程中会产生蒸发废气,废气成分主要为水蒸气和少量非甲烷总烃,
非甲烷总烃含量少,不作定量分析。
本项目工作时间约
4800h/a。生产废气收集效率按 85%,对 VOCS(以非甲
烷总烃计)吸附效率按
50%计,本项目废气源强计算见下表 4.2-1。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56
表
4.2-1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
装置
污染
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
间
/h
核算方法
废气产生
量
/(m3/h)
产生浓度
(
mg/m3)
产生量
/
(
t/a)
工艺
收集效
率
/%
去除
率
/%
核算方法
排放浓度
(
mg/m3)
排放速率
(
kg/h)
排放量
/
(
t/a)
废气处理
生产装置
DA0
01
NMHC
排污系数
法
2000
28.646
0.275
活性炭吸
附
85
50
物料衡算
法
14.323
0.029
0.138
4800
无组
织
NMHC
排污系数
法
/
/
0.049
/
/
/
/
0.010
0.049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57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废气达标排放情况分析
活性炭吸附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为利兹线产品生产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挤出,主
要生产废气为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吸附法处理有机废气具有低能耗、工艺成熟、去除
率高、净化彻底、易于推广的优点,是有机废气常用处理方式,工艺技术成熟。参照《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中
4.5.2.1 废气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
式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规定,本项目生产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为可行技术。本项目挤
出废气中有极少量氟化氢和氨,在产生浓度低的情况下,短期内孔隙堵塞风险较小,低
浓度下氟化氢和氨不会引发活性炭显著的化学改性,因子在低浓度下氟化氢和氨对活性
炭的影响较小。
达标判断:本项目在涉及有机废气产生的生产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
气经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非甲烷
总烃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及修改单表
5 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减量化废气主要成分为水蒸气,含有少
量非甲烷总烃,根据企业现有同类型减量化工艺排放废气的监测结果(格林检测(
2024)
检字第
230638-09Q001 号),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较低。本项目危废减量化
废气直接由不低于
10m 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能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其中排放速率能满
足从严执行的
2.2kg/h 限值。
因此,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3、非正常工况
非正常排放是指生产过程中开停车(工、炉)、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非
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的排放。
项目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接近饱和,废气治理效率下降至接
近
0 的状态,但废气收集系统可以正常运行,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等情况,废气处理设
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表
4.2-2 非正常工况下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
污染源
非正常排
放原因
污染物
单次持续
时间
/h
年发生
频次
/次
应对措施
排放浓度
(
mg/m3)
排放速率
(
kg/h)
生产装
置
废气处理装置失效
非甲烷总烃
0.5-1
1
维修
28.646
0.042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58
4、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19-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
HJ1207-2021)要求,本项目废气监测要求如下。
表
4.2-3 废气监测要求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
位
污染物名称
监测频次
排放限值(
mg/m3)
执行标准
1
生产废气排放
口
NMHC
1 次/半年
60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31572-2015)及修
改单表
5 特别排放限值
2
氟化氢
1 次/半年
5
3
氨
1 次/半年
20
4
臭气浓度
1 次/半年
200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4554-93)
5
危废减量化废气排放
口
NMHC
1 次/半年
1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6
厂界
NMHC
1 次/半年
4.0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31572-2015)及
修改单
7
氨
1 次/半年
1.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4554-93)
8
臭气浓度
1 次/半年
20(无量纲)
5、影响分析
综上所述,企业在落实环评所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企
业正常运作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4.2.2 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产生的冷却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
质单位处理,不外排。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车间地面少量灰尘用
扫帚进行清理,无车间清洗废水。
1、废水源强分析
冷却废水(
W1)
本项目采用直接冷却的方式对挤塑后的线缆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每年更换
1 次冷却水,更换冷却水过程总会产生冷却废水(W1)。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设
备冷却用水量约为
25t/a,损耗量约 23.8t/a,每年更换 1 次冷却水,冷却废水产生量约
为
1.2t/a,主要污染物为 COD,水质情况以 COD 150mg/L 计,则冷却废水主要污染物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59
年产生量为
COD 0.18kg/a。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冷却废水(
1.2t/a)均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对周围
水环境影响较小。
3、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小,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不向周边水体
排放,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4.2.3噪声
1、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的噪音主要来自厂房生产设备噪声,如挤塑机、绞线机、
OD 监测仪、火花
试验仪等设备工作噪声。项目噪声源调查清单见表
4.2-4~5。
表
4.2-4 工业企业噪声声源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声压级
(
dB(A)/m)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
置
/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
失
/dB(A)
建筑物外
噪声
X
Y
Z
声压
级
/
dB(A)
建筑物外距离
/m
1
1
楼
挤塑
机
70/1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空间
布
局,采取消声
措
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5.5
8
1 6.3
54.0
18h
15
39.0
1
2
挤塑
机
70/1
5.5
6
1 8.3
51.6
15
36.6
1
3
挤塑
机
70/1
5.5
3.5 1 10.8
49.3
15
34.3
1
4
挤塑
机
70/1
5.5
1.5 1 12.8
47.9
15
32.9
1
5
挤塑
机
70/1
5.5 -1.5 1 15.8
46.0
15
31.0
1
6
挤塑
机
70/1
5.5 -3.5 1 17.8
45.0
15
30.0
1
7
绞线
机
70/1
-21
8
1 6.3
54.0
15
39.0
1
8
绞线
机
70/1
-21
6
1 8.3
51.6
15
36.6
1
9
绞线
70/1
-21 3.5 1 10.3
49.7
15
34.7
1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60
机
10
绞线
机
70/1
-21 1.5 1 10.3
49.7
15
34.7
1
11
绞线
机
70/1
-21 -1.5 1 10.3
49.7
15
34.7
1
12
绞线
机
70/1
-21 -3.5 1 10.3
49.7
15
34.7
1
13
OD
监测
仪
65/1
-7.5
8
1 6.3
49.0
15
34.0
1
14
OD
监测
仪
65/1
-7.5
6
1 8.3
46.6
15
31.6
1
15
OD
监测
仪
65/1
-7.5 3.5 1 10.8
44.3
15
29.3
1
16
OD
监测
仪
65/1
-7.5 1.5 1 12.8
42.9
15
27.9
1
17
OD
监测
仪
65/1
-7.5 -1.5 1 15.8
41.0
15
26.0
1
18
OD
监测
仪
65/1
-7.5 -3.5 1 17.8
40.0
15
25.0
1
19
火花试验
仪
75/1
-11
8
1 6.3
59.0
15
44.0
1
20
火花试验
仪
75/1
-11
6
1 8.3
56.6
15
41.6
1
21
火花试验
仪
75/1
-11 3.5 1 10.8
54.3
15
39.3
1
22
火花试验
仪
75/1
-11 1.5 1 12.8
52.9
15
37.9
1
23
火花试验
仪
75/1
-11 -1.5 1 15.8
51.0
15
36.0
1
24
火花试验
仪
75/1
-11 -3.5 1 17.8
50.0
15
35.0
1
25
上蜡
70/1
-15
8
1 6.3
54.0
15
39.0
1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61
机
26
上蜡
机
70/1
-15
6
1 8.3
51.6
15
36.6
1
27
上蜡
机
70/1
-15 3.5 1 10.8
49.3
15
34.3
1
28
上蜡
机
70/1
-15 1.5 1 12.8
47.9
15
32.9
1
29
上蜡
机
70/1
-15 -1.5 1 15.8
46.0
15
31.0
1
30
上蜡
机
70/1
-15 -3.5 1 16.3
45.8
15
30.8
1
注:以厂房中心为坐标系原点。预测时,取噪声级最大值。
表
4.2-5 工业企业噪声声源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m
声压级
/dB(A)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1
有机废气设施
风机
/
-10
8
10
80
隔声罩、消声、
减振
18h
表
4.2-6 声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表
序号
声环境保护目标名
称
距离厂界最
近位置
方位
执行标准
声环境保护目标情
况说明
1
石濑村瓜
村组
15m
W
《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2 类
约
3 户,10 人
2
石濑村郎
家井
10m
E
《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2 类
约
10 户,30 人
2.预测模式
①单个室外的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基本公式
p ( )
(
)
w
c
div
atm
gr
bar
misc
L r
L
D
A
A
A
A
A
;
p
p 0
( )
( )
(
)
c
div
atm
gr
bar
misc
L r
L r
D
A
A
A
A
A
式中:
Lp(r)—由点声源产生的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
LW—由点声源产生的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Lp(r0)—参考位置 r0 处的声压级;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于产生声功率级 Lw 的全向点声
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
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62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②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
(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
LP1 和 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
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以下计算公式如下:
2
1
(
6)
p
p
L
L
TL
式中:
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平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平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者 A 声级的隔声量,dB;
按下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
A 声级:
1
2
4
10 (
)
4
p
w
Q
L
L
lg
r
R
式中:
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平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Lw—点声源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
一面墙的中心时,
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
处时,
Q=8;
R—房间常数,
/ (1
)
R S
,
S 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然后按下式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0.1
1
( ) 10 ( 10
)
lij
N
Lp
pli
j
L T
lg
式中:
LP1i—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j—室内 j 声源 i 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
然后按下式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
置位于透声面积(
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63
2( ) 10lg
Lw Lp T
S
式中:
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Lp2(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S—透声面积,m2。
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
A 声级。
③噪声贡献值计算
设第
i 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i,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i;
第
j 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j,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j,
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
Leqg)为:
0.1
0.1
1
1
1
10 [ (
10
10
)]
Aj
Ai
N
N
L
L
eqg
i
j
i
j
L
lg
t
t
T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ti—在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s;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tj—在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
④预测值计算
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
Leq)计算公式:
0.1
0.1
10 (10
10
)
eqg
eqb
L
L
eq
L
lg
式中:
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厂房设备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百叶窗隔声
等措施衰减噪声。设备噪声主要为挤塑机及部分仪器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各类设备
采取设置减振软接头,建筑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4.噪声达标情况分析
厂界噪声贡献值经过整理后列于表
4.2-7。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64
表
4.2-7 厂界噪声贡献值 单位:dB(A)
预测点
东厂界
南厂界
西厂界
北厂界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噪声背景值
46
44
47
45
44
43
44
43
噪声贡献值
32.8
32.8
32.0
32.0
38.4
38.4
31.8
31.8
噪声预测值
46.2
44.3
47.1
45.2
45.1
44.3
44.3
43.3
噪声达标值
60
50
60
50
60
50
60
5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表
4.2-8 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 单位:dB(A)
序号
声环境保护目标名
称
噪声背景
值
噪声现状
值
噪声标准
噪声贡献
值
噪声预测
值
较现状
增量
超标和达标情
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石濑村瓜村组
40
40
40
40
60
50
37.7 37.7 42.0 42.0 2.0 2.0
达标
达标
2
石濑村郎家井
43
37
43
37
60
50
26.9 26.9 43.1 37.4 0.1 0.4
达标
达标
根据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正常工况情况下,东、南、西和北面厂界噪声贡献值均
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昼间标准(≤60dB),
2 类夜间标准(≤50dB)。敏感点(石濑村瓜村组、石濑村郎家井)噪声预测值能达到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昼间标准(≤60dB),2 类夜间标准(≤50dB)。
因此本项目运行后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
HJ1207-2021),本项目噪
声监测要求如下。
表
4.2-9 噪声监测要求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排放标准
1
厂界
等效连续
A 声级
1 次/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4.2.4固体废物
1、固废源强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一般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油水混合物和含油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65
含铜污泥。
(
1)废一般包装材料(S1)
原料拆包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预计年产生量约
0.1t/a,妥善收集后出售给物
资回收公司。
(
2)废活性炭(S2)
本项目设置
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VOCs 初始浓度为 0-200mg/m3,处理风量为
2000m3/h,活性炭装填量约 0.5t,根据《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浙
美丽办〔
2022〕26 号),采用吸附技术的企业,有机聚合物加工或其他生产工序的进
口
VOCs 浓度很低时可适当降低相关参数要求,本项目活性炭更换频次按每季度更换 1
次计算,年更换频次为
4 次,产生废活性炭 2.0t;同时项目废活性炭吸附废气约 0.138t/a,
则废活性炭年产生量为
2.138t/a。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委托危废处置单位
进行处理。企业宜选择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颗粒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
800mg/g。
(
3)废润滑油(S3)
挤出机与注塑机等设备养护、更换机油时有废润滑油产生,预计年产生量
0.05t,
妥善收集后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
4)油水混合物(S4)
油水混合物经过蒸发减量后会变成浓缩后的油水混合物,预计年产生量约
30t/a,
妥善收集后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
5)含油含铜污泥(S5)
油水混合物经过蒸发减量后会产生含油含铜污泥,预计年产生量约
0.65t/a,妥善收
集后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固废产物产生情况详见表
4.2-10。
表
4.2-10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固
体废物
预测产生量(
t/a)
判定依据
1
废一般包装材料
包装入库
固态
废纸、塑料等
是
0.1
4.2h
2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
是
2.138
4.3l
3
废润滑油
设备维护
液态
废润滑油
是
0.05
4.1d
4
油水混合物
余热回收
蒸发
液态
含油废液
是
30
4.2a
5
含油含铜污泥
余热回收
蒸发
固态
含油含铜污泥
是
0.65
4.2a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66
表
4.2-11 固体废物属性判定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主要成分
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属性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危险特性
1
废一般包装
材料
废纸、塑料等
否
一般固废
07
223-001-07
/
2
废活性炭
活性炭、有机物
是
危险固废
HW49
900-039-49
T
3
废润滑油
废润滑油
是
危险固废
HW08
900-217-08
T、I
4
油水混合物
含油废液
是
危险固废
HW09
900-007-09
T、I
5
含油含铜污
泥
含油含铜污泥
是
危险固废
HW08
900-210-08
T、I
危险特性,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有害影响的毒性(
Toxicity,T)、腐蚀性(Corrosivity,
C)、易燃性(Ignitability,I)、反应性(Reactivity,R)和感染性(Infectivity,In)
表
4.2-12 项目危险废物工程分析汇总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产生量(
t/a)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收集
运输
储存
处置
1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2.138
废气处理
固态
有机
物、废
活性
炭
有机烃类
500h
T
车间定点收集
密封转运
危险废物
仓
库、分类分区存放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
废润滑油
HW08 900-217-08
0.05
设备维护
液态
废润滑油
有机烃类
1 年 T、I
3
油水混合物
HW09 900-007-09
30
余热收回蒸发
液态
含油废液
有机烃类
24h T、I
4
含油含铜污泥
HW08 900-210-08
0.65
固态
含油含铜污泥
有机烃类、铜
24h T、I
2、固废环境管理要求
(
1)暂存场所(设施)选择可行性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67
企业目前已设有一间危废暂存库,面积约为
50m2,分类存放,设置有隔断间,间
隔明显。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
计、建设密闭式危废暂存场所,做到防渗、防风、防雨、防晒要求。总体上项目选取的
危废仓库位置相对合理。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约
32.838t/a,每 1 个月清
理一次。企业危废暂存库面积约
50m2,贮存能力约 35t,本项目危废暂存设施概况如下
表
4.2-13。
表
4.2-13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贮存场所名称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
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位置
占地面积
(
m2)
贮存方
式
贮存能力
贮存周
期
危废暂
存库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厂房东
南侧
50
袋装
35t
1 个月
废润滑油
HW08
900-217-08
桶装
1 个月
油水混合物
HW09
900-007-09
桶装
1 个月
含油含铜污泥
HW08
900-210-08
桶装
1 个月
根据上表统计,本项目每年产生的危险废物约
32.838t,考虑到运输通道、分类贮
存的隔间需要,贮存周期(
1 个月)所需总储存面积部分占地面积约 9.0m2 左右,本项
目危险废物仓库总面积约为
50m2,可以满足管理和贮存需要。
(
2)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
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理。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一般固废不得露天堆放,满足防渗漏、
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企业应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各类固废严禁露
天堆放,设置专用的危废储存间,避免因日晒雨淋产生二次污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 年修订)》中的相关
规定进行储存和管理,然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应及时登记入库,并通过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
如实记录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等信息。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68
①一般工业固废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一般固
废不得露天堆放,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②危险废物
A.贮存过程管理要求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进行设计,采取基础防渗、防火、防雨、防晒、防扬散、通风,配备照明设施等防治环
境污染措施。贮存场所处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危险废物由危废处置
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包装容器为密封容器,容器上粘贴标签,注明种类、成分、危险类
别、产地、禁忌与安全措施等,并采用专用密闭车辆,保证运输过程无泄漏。
B.运输过程管理要求a.根据危险废物的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耐腐蚀、不易破损、变形和老化的容器
贮存,并在运输过程中加强监管,避免固体废物散落、泄漏情况的发生。
b.本项目危险废物由危废处置单位负责运输。原则上危废运输不采取水上运输,采
用汽车运输须不上高速公路、避开人口密集、交通拥挤地段,车速适中,做到运输车辆
配备与废物特征、数量相符,兼顾安全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确保危废收集运输正常化。
c.危险废物的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禁
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
C.委托处置管理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相关要求,本环评要求企业产生的
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理,同时应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并做好相关
台帐工作。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相应的方式进行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有可
行的处置出路,只要建设单位落实以上措施,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则项目产生的固废
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2.5地下水、土壤
1.地下水、土壤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分析
经分析,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是危废
暂存库等区域,主要污染物为事故状态下泄漏的危险废物等。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69
2.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分析
根据设计及环评要求,项目工艺设备和地下水各环保设施均达到设计要求条件,防
渗系统完好。正常运行情况下,不会有危险废物泄漏情况发生。本项目危废暂存库等区
域均设防漏、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事故状态下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3.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企业现有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最终由污
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利用企业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且地面均已完成硬化,正常情
况下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企业需做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具
体措施如下:
(
1)源头控制
危废仓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源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进行设计,
采取基础防渗、防火、防雨、防扬散、通风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配备照明设备。贮
存场所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做好相应记录。
(
2)防渗漏措施
危废暂存库等单元进行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按照防渗标准要求进行合理设
计。在认真采取以上措施的基础上,一旦发生溢出与泄漏事故,会被及时发现,不会对
地下水及土壤造成影响。
(
3)分区防渗
为防止本项目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库、生产
区为污染防治区,严格按照相关防腐、防渗要求进行规范化设计施工,加强管理;其他
区域做一般地面硬化即可。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及措施见表
4.2-14 和图 4.2-1。
表
4.2-14 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
区域名称
防渗分区
天然包气带
防渗性能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污染物类型
防渗技术要求
危废仓库
*
重点防渗区
弱
难
重金属、持久性
有机物污染物
等效粘土防渗层
Mb≥6.0m,K≤1
×
10-7cm/s;或参照
GB18598 执行
中
-强
难
弱
易
生产车间
一般防渗区
弱
易
-难
其他类型
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K≤1
×
10-7cm/s;或参照
GB18598 执行
中
-强
易
中
易
重金属、持久性
有机物污染物
强
易
其他区域
简单防渗区
中
-强
易
其他类型
一般地面硬化
注
*: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70
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 m 厚黏土层(渗透
系数不大于
10-7 cm/s),或至少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同时要求企业对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不包括办公区),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
P1 级的抗
渗混凝土(渗透系数约
0.4×10-7cm/s,厚度不低于 20cm)硬化地面。
项目物料泄漏,可及时发现处理,污染控制难易程度为易,因此除危险废物仓库和生产车间
外,其他区域仅简单防渗。
图
4.2-1 防渗分区图
4.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及危险废物等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
面的防腐、防渗措施,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4.2.6 生态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无新增用地,项目用地现状区域已
基本开发,受人为活动影响较大。
4.2.7环境风险
1.风险物质识别
本项目与企业现有项目的储罐区、生产区不在同一风险单元内,本次评价主要考虑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71
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本
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油水混合物、含油含铜污泥),
根据调查,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情况见表
4.2-15。
表
4.2-15 项目物料存储情况表
序号
物质名称
单元最大存储量(
t)
临界量(
t)
q/Q
1
废活性炭
5
50
0.1
2
废润滑油
0.1
50
0.002
3
油水混合物
15
50
0.3
4
含油含铜污泥
0.5
50
0.01
合计
0.412
注:临界量中
50 取值参考(HJ 169-2018)附录 B 表 B.2 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 2,类
别
3)。
根据以上分析,项目总
Q 值小于 1,故环境风险潜势为 I,各风险物质均未超其临
界量。
2.风险源分布情况
经分析,本项目风险源分布主要为生产区和危废暂存库等,具体见表
4.2-16。
表
4.2-16 风险源分布一览表
序号
风险源
潜在环境风险
风险物质
1
生产区
泄漏
有机物、危险废物等
2
危废仓库
泄漏
有机物、危险废物
4
废气治理设施
设施故障,非正常排放
VOCs 等
5
/
恶劣天气、火灾等
厂内所有风险物质
3.环境风险简单分析
本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见表
4.2-17。
表
4.2-1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
名称
杭州益利素勒精线有限公司年产
1500 吨挤塑利兹线产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浙江省
杭州市
余杭区
瓶窑镇小岭头
地理坐标
经度
119°55′16.107″
纬度
30°24′48.336″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
布
本工程主要危险物质为危险废物等,故火灾、爆炸是本工程最重要的风险。本项目危
险物质暂存于危废仓库。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
害后果
本工程主要危险物质为危险废物,故火灾、爆炸、泄漏是本工程最重要的风险。结合工程特点和项目平面布局分析,储存过程中主要可能影响环境的途径主要为危险废物泄漏和爆炸对周边大气、水体和土壤的影响。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72
(大气、地表水、
地下水
等)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1)危险废物泄漏
本项目中由于危险废物暂存容器或人为破坏、操作失误,发生有机物泄漏,会对大气造成污染。特别是油类物质一旦遇到明火、高温、雷电和静电放电等点火源,极易引发火灾和爆炸。(
2)火灾爆炸
部分有机物在密闭、空气流动性差等条件下储存时,可能产生轻组分挥发,其密度比空气重的部分,容易滞留在地面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或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等重大事故。2、对水环境和土壤的影响泄漏的有机物以及火灾爆炸引发的伴生
/次生污染物排放,渗入地下水后对地下水水质
和土壤产生影响。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1、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1)原料储存库和危废暂存库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防范事故的要求,仓库与其他生
产车间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有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及避难所。(
2)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动火、吸
烟等现象,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性地向职工进行安全和健康防护方面的教育。(
3)仓库经过防腐、防渗处理。
(
4)仓库可能聚集挥发气体的位置,设置性能可靠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可燃
气体检测器和报警器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2、危险废物泄漏事故应急措施(
1)通知消防队,监护泄漏区域,防止引起火灾、爆炸。
(
2)确定泄漏源的位置,采取相应措施以尽量控制、减少危险废物等的泄漏量。
(
3)停止生产作业。
(
4)组织抢修队进行抢修。
(
5)对泄漏出的危险废物等及时进行清理。
(
6)按《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 号)》
要求,将环保治理设施纳入安全生产管理。
4.2.8电磁辐射
经分析,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内容,无相关要求。
4.2.9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
2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0.01%。各污染
物的治理费用详见表
4.2-18。
表
4.2-18 工程环保设施与投资概算一览表
项目
污染源
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设施费用(万元)
废气
生产废气
挤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
筒排放。危废减量化废气直接通过
10m 高排气筒排放。
10
废水
污水
管道维护等
1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73
防渗漏
危废仓库硬化或环氧地坪
6
固废
/
危险废物仓库、收集和清运
2
/
固废收集和清运
1
噪声
/
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
声器,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
10
合
计
/
30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74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
/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生产废气
DA001
VOCS、氨、
氟化氢、臭气
浓度
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由不低于
15m 高排
气筒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31572-2015)
及修改单
危废减量化废
气
DA002
VOCS
收集后直接由
10m
高排气筒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
境
冷却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无新增
污水排放
/
/
/
声环境
设备运行
等效连续
A
声级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空间布局,采取消音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废一般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
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油水混合物、含油含铜污泥)
存放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暂存库做好防渗措施,做好环境保护日常管理与运营。
生态保护
措施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无新增用地,项目建设区域内无生态敏感点,做
好厂区绿化工作。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风险物质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仓库、作业场所设置消防系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禁止明火和生产火花;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非正常排放;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建设单位应及时制订应急计划与预案,在事故发生后能
有步骤、有秩序地采取各项应急措施。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加强各污染防治措施管理,做好运行台账记录,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
HJ1207-2021)中的相关
要求,落实日常管理环境监测工作。2.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属于名录中第“三十三、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8”中“87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
造
383-其他”,需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3.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在建设项目竣工后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4.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75
5.应急联动管理要求《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
2022〕143 号)指出:“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
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管控台账资料,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在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应当将环境治理设施一并纳入安全评价范围。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与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环境保护措施情况如下:
表
5-2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环境保护措施情况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
/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苯、苯系物、VOCs、NOx、
臭气浓度
收集后催化燃烧,通过
25.5m 高排气
筒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
排
放
标
准
》
(
DB33/2146-2018)中的表
1 排放限值;催化燃烧过程中产生的
SO2、NOx 等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
的二级标准
DA002
收集后催化燃烧,
通过
23m 高排气筒
排放
DA003
收集后催化燃烧,
通过
23m 高排气筒
排放
DA004
收集后催化燃烧,
通过
15m 高排气筒
排放
DA005
收集后催化燃烧,
通过
15m 高排气筒
排放
DA006
收集后催化燃烧,
通过
23m 高排气筒
排放
DA007
收集后催化燃烧,
通过
15m 高排气筒
排放
DA008
收集后催化燃烧,
通过
23m 高排气筒
排放
DA009
收集后催化燃烧,通过
25.5m 高排气
筒排放
DA010
VOCS
收集后通过
10m 高
排气筒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76
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DA011
VOCS
收集后通过
10m 高
排气筒排放
DA012
VOCS
收集后经活性炭吸
附设施收集处理
后,通过
10m 高排
气筒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
气
DA013
VOCS、氨、
氟化氢、臭气
浓度
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由不低于
15m 高排
气筒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31572-2015)
及修改单
本项目危废减
量化废气
DA014
VOCS
收集后通过
10m 高
排气筒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
境
DW001
pH、COD、
BOD5、NH3-N
等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厕所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统一汇合后纳管排入污水管网,由良渚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后排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
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3/2169-2018)、《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18918-2002)一
级
A 标准
声环境
设备运行
等效连续
A
声级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空间布局,采取消音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废一般包装材料等)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含油含铜污泥、废绝缘漆、废包装桶、油水混合物、废岩棉、废灯管、焊锡残渣、有机物沾污物、废润滑油、废卤化有机溶剂、实验室废物、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存放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
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暂存库做好防渗措施,做好环境保护日常管理与运营。
生态保护
措施
建设区域内无生态敏感点,做好厂区绿化工作。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风险物质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仓库、作业场所设置消防系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禁止明火和生产火花;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非正常排放;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建设单位应及时制订应急计划与预案,在事故发生后能
有步骤、有秩序地采取各项应急措施。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加强各污染防治措施管理,做好运行台账记录,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的相关要求,落实日常管理环境监测工作。2.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在建设项目竣工后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77
3.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4.应急联动管理要求《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
2022〕143 号)指出:“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
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管控台账资料,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在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应当将环境治理设施一并纳入安全评价范围。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与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78
六、结论
杭州益利素勒精线有限公司年产
1500 吨挤塑利兹线产品技改项目位于浙江省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小岭头,拟采用先进挤塑工艺,购置各类挤塑机设备,项目完
成后形成年产
1500 吨挤塑利兹线产品生产规模。企业同时新增 2 台余热回收蒸发装
置,用于企业现有铜线拉丝工艺产生的油水混合物的减量化处理。
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管控要求,符合
环境准入要求,选址位于工业用地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建设能够
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约束
要求;排放污染物能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要求;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
要求;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该项目处置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
方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作出的,如建设方产
品方案、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消耗等生产情况有大的变动或平面布局有重大调整,
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审批。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79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
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⑦
废气
VOCs
36.861
71.323
0.018
0.187
37.066
+0.205
废水
CODCr
1.131
1.17
0
0
1.131
0
NH3-N
0.081
0.084
0
0
0.081
0
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
废铜线
100
/
0
0
100
0
废一般包装材料
/
/
0
0.1
0.1
+0.1
办公生活垃圾
140
/
0
0
140
0
危险废
物
含油含铜污泥
4.019
/
0
0.650
4.669
0.650
废绝缘漆
18.264
/
0
0
18.264
0
废包装桶(铁桶)
90.354
/
0
0
90.354
0
废包装物(
IBC
空桶)
77.229
/
0
0
77.229
0
油水混合物
145.636
/
0
30
175.636
30
废石棉
0.920
/
0
0
0.920
0
废灯管
0.223
/
0
0
0.223
0
废润滑油
0.680
/
0
0.050
0.730
+0.050
焊锡残渣
0.054
/
0
0
0.054
0
废卤化有机溶剂
0.140
/
0
0
0.140
0
./tmp/9157d4c1-41c5-48c6-b12a-01a0055fe269-html.html80
有机物沾污物
46.230
/
0.05
0
46.280
0
实验室废物
0.010
/
0
0
0.010
0
废包装物
0.128
/
0
0
0.128
0
清罐油泥
0
/
0.05t/5 年
0
0.05t/5 年
0
废活性炭
/
/
0
2.138
2.138
+2.138
注:⑥
=①+③+④-⑤;⑦=⑥-①,单位 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