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版环境影响登记表-新昌制药厂天然气蒸汽锅炉搬迁项目
发布时间:
2025-12-03
发布于
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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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6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9

六、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1

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2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3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

附图

4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

附图

5 国土空间规划图

附图

6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

附件

1 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

2 历年环评审批及验收文件

附件

3 排污许可证

附件

4 关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富余排污权核定指标说明

附件

5 天然气成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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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天然气蒸汽锅炉搬迁项目(

10T)

项目代码

2507-33*开通会员可解锁*-308723

建设单位

联系人

邰神宝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地点

浙江省(自治区)绍兴市新昌县(区)大道东路

98 号

地理坐标

29 度 30 分 4.694 秒,120 度 54 分 44.868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天然气锅炉总容量

1 吨/小时(0.7 兆瓦)

以上的,应编制报告表。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

+环境标准”

清单式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

2017〕193 号),本

项目在新昌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故环评报告类型可由报告表降级为登记表。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

备案)部门

(选填)

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文号(选填)

2507-33*开通会员可解锁*-308723

总投资(万

元)

448

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

占比(

%)

2.2%

施工工期

3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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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是否开工

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

m2)

64000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根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不开展大气、地表水、地下水、风险、

生态、海洋、土壤、声专项评价。

1-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

类别

设置原则

设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

a〕

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

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

a〕芘、氰

化物、氯气等,不开展大气专项评价。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

理厂。

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不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

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不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

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

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不开展生态专项评价。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不开展海洋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批机关:

/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

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

情况

《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审批文号:浙环函〔

2025〕222 号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1.1 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中的拔茅区块,因此仅摘录对于该区

块的规划内容。

1)发展目标

拔茅区块:

坚持保护耕地、绿色生态、产城融合、集约节约的发展原则,以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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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县“十四五”发展规划为引领,按照新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

加快区域协同和城乡融合发展,根据拔茅区块的产业基础和发展趋势,拟

定拔茅区块功能定位为“宜居宜业、共建共享、产城融合一体化发展的品

质活力新城区,科技创新、绿色赋能、智能制造产业链深度发展的绿色智

能新园区,产业结构正向调整、产业模式不断升级、发展动能稳步增强、

空间布局持续优化的中小企业集聚区。空间布局有效优化,梳理重塑产城

格局,控制工业用地规划,积极推进“退二进三”。

2)功能定位

拔茅区块是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是宜居宜业品质城区、智能制造

产业园区。

品质城区:合理配置城市居住、城镇商业和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公共

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未来社区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品质城区。

产业园区:按照绿色、智能、创新的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以工

业生产功能为主,强化工业服务功能配套,打造具有良好营商环境的产业

园区。

3)规划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

拔茅区块:

规划形成“一核一廊三板块”的空间结构。“一核”,即以原拔茅镇

集镇区域形成服务全片区的产城服务核心,强化产业服务和城镇服务功

能。“一廊”,即沿新昌大道—江拔线打造中小企业集聚廊道,串联城镇

更新和产业融合发展。“三板块”,即依托城市道路和地块主导功能,根

据发展类型和产业业态的区别,分布打造西部城镇更新发展板块、北部产

城融合发展板块和南部产业活力拓展板块。

产业发展规划

拔茅区块:

产业体系。依托轴承制造产业基础,改造升级现有产业,拓宽工业发

展渠道,打造高端智能制造全产业链,吸收园区外智能制造小微企业,推

动小微园区产业平台建设,形成以智能制造、科创研发产业和城乡商贸为

主导的产业体系。

产业发展重点。打造智能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布局高端装备、智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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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造、创新科技等产业业态;注重小微园区建设,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吸引和

培育力度,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施“退二

进三”;立足服务园区,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完善城镇商贸服务功能,丰

富基础商贸服务种类,满足不同层次发展需求;依托城北片区城郊功能,

发展汽车城、家具城等低密度大体量商业业态,完善中心城区商业服务功

能。

产业空间布局。在北部布局一批高端智能制造产业企业,鼓励企业科

技创新,发展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在中心布局小微企业集聚园

区,鼓励镇域及更广阔区域小微企业通过标准化升级改造,共同推动小微

企业平台建设。推动规划范围内村庄企业搬迁至小微企业园区,为产业转

型升级提供充足空间保障。工业用地主要布局在拔茅区块东部。

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中的拔茅区块,属

于现有厂区内锅炉搬迁,为现有项目的配套公用工程,不涉及生产,且本

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新增用地。因此符合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控制

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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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规划及

规划环

境影响

评价符

合性分

1.2 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

对照《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位于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拔茅区块(

B)产业集聚

区,符合生态空间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和环境标准清单的要求,因此符合规划环评准入要求,详见表

1-2 至表 1-4。

1-2 与拔茅区块(B)产业集聚区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分析

规划区

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

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

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拔茅区

块(

B)

产业集

聚区

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

元(

B-2)

1.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

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2.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

碳排放评价。

3.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

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4.深化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

5.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

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

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符合。本项目属于现有燃天然气蒸汽锅炉搬迁,锅炉属于企业配套公用设施,不涉及生产,不属于工业项目。项目实施后全厂不增加废水、废气排放总量。企业所在厂区已实现雨污分流,企业已编制应急预案,建 立 风 险 防 范 体系,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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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与拔茅区块(B)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

区域

行业分类

准入分

行业清单

工艺清单

产品清单

符合性分析

拔茅区

块(

B)

产业集

聚区

十六、皮革、毛皮、

羽毛及其制品和制

鞋业

禁止准

/

有鞣制、染色工艺的皮革鞣制加工

/

皮革制品制造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

符合。本项目属于现 有 燃 天 然 气 蒸汽锅炉搬迁,锅炉属 于 企 业 配 套 公用设施,不涉及生产,项目不涉及煤炭消耗,项目实施后 全 厂 不 增 加 废水 、 废 气 排 放 总量,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

二十三、化学原料和

化学制品制造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261~268(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

分装的非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除外;液化天然气冷能利用项目除外;现有企业的安全、环保、

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

/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专家论证确需为园区配套建设的工业气体生

产项目除外)

二十四、医药制造业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涉及化学合成或生物过程制备的原料药进一步化学修饰的半合成类制药生产;未能直接或者间接采用焚

/热解技术处理生物发酵尾气的项

(经专家论证处理技术更优的或生

物发酵恶臭排气量较小的除外

);发

酵废气总排气量大于

6×104m3/h 生

物发酵的企业;含

P3、P4 生物安全

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不涉及城区企业的搬迁提升入园或技改提

升的生物发酵项目)

/

二十五、化学纤维制

造业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81;合成纤维制造 282(单纯纺

丝制造;单纯丙纶纤维制造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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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生物基材料制造 283(除单

纯纺丝制造外的)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

制品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常压

连续脱硫工艺除外)

有电镀工艺的

(自身工艺配套的除

外;为省、市、县重点项目配套的

金属表面处理等必须工艺环节除外

)

/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

制品

水泥制造(水泥粉磨站除外);平板玻璃制造;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陶瓷制品制造;石棉制品;含

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

/

二十八、黑色金属冶

炼和压延加工

炼铁

311、炼钢 312;铁合金冶

314

/

二十九、有色金属冶

炼和压延加工业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21、贵金属

冶炼

322、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323

/

/

十七、木材加工和

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十八、家具制造业;三十、金属制品;三十一、通用

设备制造业;三十

二、专用设备制造;

三十三、汽车制造

业;三十四、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

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

(自身工艺配套的除外;为省、市、

县重点项目配套的金属表面处理等

必须工艺环节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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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设备制造业;三十

七、仪器仪表制造

业;三十八、其他制造;四十、金属制品、

机械和设备修理

四十一、电力、热力

生产和供应业

燃煤火力发电和热电联产(单纯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的除外,现有企业技改以不增加用煤消耗、不增加废水、废气排放总

量为前提)

/

/

四十二、燃气生产和

供应业

煤气生产

/

/

备注:国家、地方等产业政策禁止或者限制的行业、工艺和产品也均列入禁止准入类

十一、食品制造业

限制准

/

涉及发酵工艺

/

十二、酒、饮料制造

/

涉及发酵工艺

/

十四、纺织业

新建、扩建染整精加工

171~175

(喷墨印花和数码印花的除外)

(现有染整精加工企业技改以

不增加废水、废气排放总量为前

提)

新建、扩建有洗毛、脱胶、缫丝工艺的;染整工艺有前处理、染色、

印花(喷墨印花和数码印花的除外)

工序的;有使用有机溶剂的涂层工

艺的。(现有企业技改不增加废水、

废气排放总量的除外)

/

十五、纺织服装、服

饰业

/

新建、扩建有染色、湿法印花工艺的。(现有企业技改不增加废水、

废气排放总量的除外)

/

十六、皮革、毛皮、

羽毛及其制品和制

/

有水洗工艺的羽毛、羽绒加工;有橡胶炼胶、硫化工艺的;年用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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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业

型胶粘剂

10 吨及以上的,或年用溶

剂型处理剂

3 吨及以上的制鞋

二十四、医药制造业

/

涉及发酵工艺;涉及生物技术合成

工艺

/

三十、金属制品;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三十三、汽车制造业;三十四、铁路、船舶、航空航

天和其他运输设备

制造;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三十七、仪器仪表制造

/

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对外加工的金属表面处理;年

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

10 吨及

以上的

/

其他

限制高耗水项目

/

/

1-4 与环境标准清单符合性分析

序号

名称

类别

主要内容

符合性分析

1

空间准入标准

/

具体详见清单

1 生态空间清单、清单 5 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符合,详见上表

1-2 和 1-3。

2

污染物排放标

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1415-202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1996)、《浙江省工业

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

2019〕315 号)、《饮食业

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符合。项目锅炉尾气执行《锅炉大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33/

1415-2025)表 1 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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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DB33/962-2015)、《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合成

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危险

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 39726—2020)、《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7-2018)

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

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923-2014)、

《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

DB33/844-2011)、《纺织染整工业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电镀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DB33/2260-2020)

符合。本项目废水进入污水站处理

后纳管排放,纳管标准从严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21904-2008)、

《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923-2014)、《混装制剂

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8-2008)中的排放限值。

噪声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

(GB12523-2011)

符合。东、西厂区除临

104 国道侧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4 类标

准外,其他厂界执行

3 类标准。

振动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10070-88)

符合。本项目设备引起的振动执行《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

GB10070-88)中的工业集中区

标准值,即昼间

75dB(A),夜

72dB(A)。

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符合。项目仅产生一般固废,其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 和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9-2020),采用库房、

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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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3

环境质量管控标准

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

水污染物

COD 698.342t/a、氨氮 24.208t/a、总磷 7.190t/a

符合。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不新增废气、废水排放总量,项目仅产生一般固废,委托一般固废单位综合利用。

大气污染

SO2 111.344t/a、NOx 301.289t/a、烟粉尘 134.021t/a、VOCs 437.460t/a

危险废物

2.81 万 t/a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符合。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II 类、III 类水质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中 III 类标准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1~4 类标准,《机场周围

飞机环境噪声环境标准》(

GB9660-88)中一类区、二类区标准

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土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 15618-2018)

4

行业准入条件

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

细则》、《绍兴市化工产业

“禁限控”目录》、《新昌县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

2021-2035 年)》

符合。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本项目不属

“限制、淘汰类”的项目;对照《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 年版)》,

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类项目,为许可准入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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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其他

符合

性分

1.3《新昌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

对照《新昌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

市新昌县新昌工业园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ZH33062420001)。该单元管

控要求如下:

1)空间布局约束

①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

②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

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③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

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

④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

2)污染物排放管控

①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

排放总量。

②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

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

降碳协同控制。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

③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

“污

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

④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

3)环境风险防控

①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

②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

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

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①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

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5)符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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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本项目属于现有厂区内锅炉搬迁,为现有项目的配套公用工程,不涉及生产,

符合产业准入;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不新增三废污染物总量;根据水、气、声、固

废等影响分析,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项目按规定做好土壤

和地下水的分区防渗;企业已编制应急预案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锅炉

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采用金属纤维燃烧器低氮燃烧技术,结合验收数据,

NOx

浓度可稳定在

50mg/m3 以下,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绿色经济

的产业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限制性工艺和产品,不在规划禁止发展项目之

列。

综上,本项目符合《新昌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相关要求。

1.4“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符合性判定

①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拟建于新昌制药厂现有厂区内,根据《绍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厂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

田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详见附图。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统计数据,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现状

均符合功能区要求。

本项目属于现有厂区内锅炉搬迁,项目实施后全厂三废污染物不新增,本项

目对产生的废气、废水等采取了规范的处理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企业废

水纳入嵊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固废委托有

资质单位处理。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属于现有锅炉搬迁,不新增用水、用电和天然气消耗,给水通过市政

自来水公司,天然气来源于市政管网,用电来自区域电网,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属于现有厂区内锅炉搬迁,为现有项目的配套公用工程,不涉及生产,

不属于“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中禁止准入类产业和限制准入产业。

综上分析,本项目总体上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

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中“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

1.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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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现有厂区内锅炉搬迁,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

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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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1 项目由来和项目概况2.1.1 项目由来

企业于

2022 年申报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供热系统技改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批复(新环建字〔

2022〕

22 号),该项目包括 1 台 18t/h 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和 1 台 10t/h 的燃天然气蒸

汽锅炉,均布置于西厂区。

2023 年 12 月 15 日,企业对该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

近两年来由于企业西厂区部分产品陆续搬迁至浙江医药股份全资子公司可

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明生物)进行生产,西厂区蒸汽用量逐年下

降,华佳热电厂基本可以满足企业用热需求,企业自备锅炉供汽能力逐年富余,

2024 年至今均未启用。因此企业拟将 10t/h 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搬至东厂区备

用,同时淘汰

18t/h 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本项目实施后,蒸汽主要由华佳热电

提供,锅炉仅作为管网无法供热情况下的备用措施。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版),本项目属于四

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天然气锅炉总容量 1

/小时(0.7 兆瓦)以上的,应编制报告表。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工业园区

“规划环评+环境标准”

清单式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

2017〕193 号)和《新昌工业

园区整合提升工作方案》(浙政函〔

2012〕59 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新昌工

业园区管辖范围,对照新政办发〔

2017〕193 号附件“新昌工业园区建设项目

环评审批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在审批负面清单内。

此外,项目所在区块已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经对照,项目符合生态空间清

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环境标准清单等准入要求,详见

1.2 小节。

综上,环评报告类型可由报告表降级为登记表。

2.1.2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然气蒸汽锅炉搬迁项目(10T)

2)建设性质:迁建

3)建设单位: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4)建设地点:现有东厂区

5)劳动定员及工作班制: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涉及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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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6)建设内容:将原安装于西厂区的 10t/h 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搬迁至东

厂区,同时配套建设东厂区厂内天然气管道。

2.1.3 项目工程组成

2.1-1 本项目工程组成表

序号

名称

建设内容

备注

一、主体工程

1

锅炉及配套

设施

将西厂区的

1 台 10t/h 燃天然气蒸汽锅炉(含配套水

处理装置)搬迁至东厂区西南侧,拆除

18t/h 的燃天

然气蒸汽锅炉(含配套水处理装置)。

现有已建,

仅搬迁

2

管道

新建东厂区内部的配套天然气管道。

新建

二、公用工程

3

供气

来自市政管网供气。

依托

4

给排水

本工程给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管网。企业现有厂区

已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嵊新污水处理厂,清净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

依托

三、环保工程

5

污水处理

本项目废水为锅炉排污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进入现有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至嵊新污水处理厂,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为

3600t/d,处理工艺为气

+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BBR)+膜生物反应器

MBR)。

依托

6

废气处理

本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先进的金属纤维燃烧系统,NOx 排放浓度≤50mg/m3。

/

7

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库,最终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

依托

8

事故应急池

依托厂区事故应急池,总体积

2000m3。

依托

2.1.4 主要生产设备和原辅料消耗

本项目属于现有锅炉搬迁,不新增水、天然气等消耗,项目原辅料消耗情

况见表

2.1-2。

2.1-2 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现状用量

本项目

以新带老削减

本项目实施后

变化量

1

自来水

t/h

29.1

10.4

29.1

10.4

-18.7

t/a

232800

82957

232800

82957

-149843

2

天然气

m3/h

2379

799

2379

799

-1580

m3/a

1903.2

639.2

1903.2

639.2

-1264

3

氯化钠

t/a

2.2

0.8

2.2

0.8

-1.4

备注:氯化钠用于软水装置树脂再生。

天然气执行《天然气》(

GB17820-2018)二类标准,成分规格见表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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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2.1-3 天然气质量要求

项目

一类

二类

高位发热量

/(MJ/m3)

34.0

31.4

总硫(以硫计)

/(mg/m3) ≤

20

100

硫化氢

/(mg/m3)

6

20

二氧化碳摩尔分数

/%

3.0

4.0

10t/h 燃天然气蒸汽锅炉参数见表 2.1-4。

2.1-4 天然气锅炉主要设备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1

克雷登集成蒸汽发生器

/

1 套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蒸汽发生器

SEG-764/1.25

1 台

2

冷凝式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CRW-760

1 台

3

碳钢除氧热水箱

HHB-875

1 套

4

水处理装置

EFC-210-2

1 套

5

防爆排风机

DWT-I-No5

2 台

6

不锈钢烟囱

CD-900

1 套

7

非标加固特种集装箱

9500×3700×8500

1 套

8

电气

/自控控制系统

配套

1 套

9

系统管道、阀门、法兰及支架、电缆桥架

配套

1 套

2.1.5 总平面布置

项目锅炉属于撬装式集装箱蒸汽锅炉,不设锅炉房,锅炉搬迁前后位置变化

情况见下图,厂区其他建、构筑物平面布置不变。

2.1-1 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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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2.2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锅炉搬迁前后工艺不变,见图

2.2-1。

2.2-1 本项目天然气锅炉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新鲜水进入蒸汽发生器自带的水处理装置,通过离子交换树脂去除水中的镁

离子、钙离子等,提供软水供给蒸汽发生器,通过天然气锅炉燃烧为车间所需的

工段提供蒸汽(间接加热),蒸汽冷凝水随相应车间产品进入污水站。离子交换

树脂再生产生再生废水

W1,约 5 年左右离子交换树脂需更换,产生废离子交换

树脂

S1。锅炉需定期排污,产生锅炉排污废水 W2。

天然气作为燃料在锅炉内燃烧,使其化学能转化为热能,同时产生燃烧废气。

燃烧过程废气

G1 主要污染因子为 SO2、NOx、颗粒物。

2.3 产污环节分析

2.3-1 主要产污环节分析表

类别

名称

产生工序

主要污染因子

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

天然气燃烧

颗粒物、

SO2、NOx

废水

离子交换树脂废水

水处理装置

COD、NH3-N、溶解性总固体

锅炉排污水

锅炉排污

COD、NH3-N、溶解性总固体、SS

固废

废离子交换树脂

水处理装置离子交换

废离子交换树脂

废包装材料

树脂再生用氯化钠拆包

包装袋、氯化钠

噪声

锅炉、鼓风机等

鼓风等

连续等效

A 声级

2.4 水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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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2.5 企业概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于

1997 年 5 月组建的大型股份制综合制药企业。浙

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创建于

1954 年,位于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系浙

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企业,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现有厂区已被居民区所包围,不利于企

业组织生产。为了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问题,

2020

年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新昌工业园大明市新区开辟新厂区组织生产,组建浙

江医药股份全资子公司浙江可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逐步将现有厂区的产品和产

能转移至可明生物,近年来,企业已逐步淘汰合成步骤多、污染重、附加值不高

的产品,保留少量污染较低的制剂类、精烘包以及维生素制品类产品,并持续推

进产品结构调整和安全环保设施提升。

企业现有项目环保审批及验收情况见表

2.5-1。现有企业生产情况见表 2.5-2。

2.5-1 企业现有项目环保审批及验收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批文

验收情况

1

产品结构调整和治污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绍市环审

2009〕153 号

浙环竣验

2012〕2 号

2

产品结构调整和治污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浙环建函

2012〕36 号

3

年产

4000 吨 VE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新环建字

2012〕103 号

新环验〔

2013〕

39 号

4

年产

4000 万软袋注射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新环建字

2012〕104 号

新环验〔

2013〕

40 号

5

年产

60 吨生物素精烘包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新环建字

2013〕3 号

新环验〔

2013〕

41 号

6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新环建字

2013〕67 号

新环验〔

2013〕

42 号

7

年产

500 吨维生素及类胡萝卜素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新环建字

2013〕52 号

新环验

2015〕55 号

8

年产

600 万瓶糖肽类冷冻干粉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新环建字

2013〕103 号

新环验

2015〕56 号

9

年产

50 吨泛昔洛韦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新环建字

2014〕16 号

新环验

2015〕54 号

10

年产

100 吨高含量维生素 E 精制分离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新环建字

2015〕7 号

新环验

2015〕53 号

11

年产

6000 万瓶(袋)大容量注射剂制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新环建字

2015〕21 号

企业自主验收

2018.10)

12

年产

150 吨医药乳酸左氟技改及甲类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

新环建字

2015〕51 号

企业自主验收

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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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13

年产

2000 吨食品级多不饱和脂肪酸精制技改项目

新环建字

2016〕33 号

企业自主验收

2020.11)

14

年产

500 吨天然维生素 E 精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新环建字

2017〕71 号

企业自主验收

2018.10)

15

年产

1000 万支冻干粉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新环建字

2017〕72 号

企业自主验收

2019)

16

新昌制药厂供热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新环建字

2022〕22 号

企业自主验收

2023.12)

17

新昌制药厂年产

30t 药品级多不饱和脂肪酸精烘包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新环建字

2022〕48 号

企业自主验收

2024.6)

2.5-2 现有企业生产情况

涉密删除

2.6 现有原辅料消耗、设备清单及工艺流程

涉密删除

2.7 现有项目污染源强

涉密删除

2.8 现有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情况

涉密删除

2.8.5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

企业属于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属于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经查阅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

仅持有

1 本排污许可证。

2017 年 12 月 , 企 业 首 次 进 行 了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领 , 证 书 编 号 为

9*开通会员可解锁*046881001P。2024 年 11 月,企业申请了排污许可证变更,有效期

2028 年 8 月 30 日。企业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按时上传了季报、

年报。

2.8.6 现有项目总量控制符合性

涉密删除

2.8.7 现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涉密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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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1 环境空气

本项目位于新昌县,根据《绍兴市

2024 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 年新昌

县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环境空气各常规污染因子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

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3.1.1-1 新昌县 2024 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评价项目

现状浓度

(μg/m3)

标准值

(μg/m3)

占标率(

%)

达标情

SO2

年平均

5

60

8.33

达标

24 小时平均第 98 百分位数

8

150

5.33

达标

NO2

年平均

24

40

60.00

达标

24 小时平均第 98 百分位数

48

80

60.00

达标

PM10

年平均

39

70

55.71

达标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

88

150

58.67

达标

PM2.5

年平均

23

35

65.71

达标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

58

75

77.33

达标

CO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

1000

4000

25.00

达标

O3

最大

8 小时平均值第 90 百分位数

124

160

77.50

达标

此外,本报告引用《浙江可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吨类胡萝卜素、维

生素制品及配套建设项目》中的

TSP 监测数据(报告编号:绍中测检 2023(HJ)字

03016 号),具体如下。

3.1.1-2 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一览表

涉密删除

3.1.1-3 监测结果统计

涉密删除

3.1.2 地表水环境

根据《绍兴市

2024 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 年全市主要河流水质总体状

况为优,

70 个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 III 类水质标准,且水质类别均满

足水域功能要求。其中:

I 类水质断面 2 个,占 2.8%;I 类水质断面 31 个,占 44.3%;

I 类水质断面 37 个,占 52.9%。与上年相比,Ш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保持无劣 V

类水质断面,满足水域功能要求断面比例持平,总体水质保持稳定。

本次收集了新昌县环境监测站发布的

2024 年石桥头断面(距项目所在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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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1.6km)的监测数据,具体见表 3.1.1-4。

3.1.1-4 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

监测断面

时间

CODMn

NH3-N

TP

石桥头断面

2024 年 1 月

2.2

0.04

<0.010

2024 年 2 月

2.7

0.08

0.035

2024 年 3 月

2.7

0.07

0.047

2024 年 4 月

2.3

0.08

0.054

2024 年 5 月

1.7

0.08

0.036

2024 年 6 月

2.5

0.12

0.051

2024 年 7 月

2.2

0.08

0.035

2024 年 8 月

2.0

0.09

0.025

2024 年 9 月

2.2

0.09

0.030

2024 年 10 月

2.0

0.10

0.029

2024 年 11 月

2.0

0.04

0.020

2024 年 12 月

1.6

0.08

0.035

Ⅲ类标准值

≤6

≤1

≤0.2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3.1.3 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存在山头里、育星幼儿园、丽都花园、章家山新村

等多个声环境保护目标,本次环评期间企业委托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报告编号:

SZCJ2025(自)字第 09317 号)对企业厂界四周及保护目标进行声环

境质量监测。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监测点:东厂区和西厂区厂界四周各设置一个声环境本底监测点,共 8

个监测点位(

N1~N8);厂界周边 50m 范围内敏感点各设置 1 个声环境本底监测

点,共

8 个监测点位(N9~N16)。

2)监测因子:等效连续 A 声级(Leq dB(A))。

3)监测频次:连续监测 1 天,每天昼间、夜间各 1 次。

涉密删除

4)监测结果及现状评价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西厂区东厂界和东厂区西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

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4a 类标准,东、西厂区其余厂界噪声满足 3 类标

准,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

2 类标准。

3.1.1-5 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单位:dB(A)

涉密删除

3.1.4 地下水、土壤环境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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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持久性污染物和重金属等难降解污染物,污水采用架空

明管输送,污水管道、污水站及相关构筑物、危废库等重点区域均按照要求落实

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

现状调查。

3.1.5 生态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

态现状调查。本项目位于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该区域属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

业园区,且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

开展生态现状调查。

3.1.6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

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故不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3.2 环境保护目标3.2.1 大气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应明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

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的名称及与

建设项目厂界位置关系。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

标,涉及部分居住区、学校、政府机构、医疗机构等保护目标,详见表

3.2-1 和图

3.2-1。3.2.2 声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应明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锅炉位于东厂区,本次保守考

虑,调查了东、西厂区外沿

50m 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踏勘,厂界

50 米范围内存在居住区及学校等保护目标,详见表 3.2-1 和图 3.2-1。

3.2.3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拟建地厂界外

500m 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

./tmp/4a2bafa2-a2a0-4761-927b-31a42d97cd79-html.html

— 20 —

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3.2.4 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企业现有用地,该区域属于已批准规划环评

的产业园区,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不涉及生态敏感区。

3.2-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名称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厂址

距离

/m

相对本项目

距离

/m

保护内容

保护要求

环境空气

章家山新村

5

103

自然村

环境空气:

二级

新药二村

西

5

568

自然村

城星村

西北

8

556

自然村

丽都花园

东北

12

75

居民区

育星幼儿园

东北

12

177

学校

山头里

20

245

自然村

塘家湾

32

355

自然村

临江社区卫生服务站

64

317

医疗机构

马大王村

东北

75

240

自然村

临城社区

西

130

740

社区

风荷苑

西南

160

756

居民区

临城社区委员会

西南

266

878

政府机构

东方时代幼儿园

西南

276

837

学校

仰瓦岭

西北

317

773

自然村

南明街道办事处

西南

317

936

政府机构

南明幼儿园

西南

341

965

学校

东溪社区

西

370

930

社区

梨头畈

东北

416

570

自然村

东溪社区委员会

西

445

1005

政府机构

南明交警中队

459

724

政府机构

新昌县实验小学

西南

460

1078

学校

临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473

1048

医疗机构

东溪社区卫生服务站

西

500

1060

医疗机构

午岙新村

东北

505

660

自然村

和天苑

东南

507

620

居民区

东门社区卫生服务站

西南

510

1128

医疗机构

东门幼儿园

西南

529

1148

学校

岙元村

东南

532

595

自然村

下坑头

东南

566

588

自然村

羽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南

591

819

医疗机构

新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603

874

政府机构

羽林街道办事处

607

880

政府机构

新昌县托育中心羽林园

东南

615

807

学校

./tmp/4a2bafa2-a2a0-4761-927b-31a42d97cd79-html.html

— 21 —

临江社区居委会

东南

691

858

政府机构

声环

章家山新村

5

103

自然村

噪声:

2 类

新药二村

西

5

568

自然村

城星村

西北

8

556

自然村

丽都花园

东北

12

75

居民区

育星幼儿园

东北

12

177

学校

山头里

20

245

自然村

塘家湾

32

355

自然村

风荷苑

西南

160

756

居民区

3.2-1 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3.3 污染物排放标准3.3.1 废气

本项目天然气锅炉搬迁后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1415-2025)

1 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具体见表 3.3-1。

3.3-1 锅炉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

排放限值(

mg/m3)

标准来源

1

SO2

35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DB33/1415-2025)

2

颗粒物

5

./tmp/4a2bafa2-a2a0-4761-927b-31a42d97cd79-html.html

— 22 —

1 燃气锅炉

3

NOx

50

4

林格曼黑度(级)

≤1 级

备注:根据

DB33/1415-2025,锅炉大气污染物实测排放浓度,应换算为基准氧含量(3.5%)

状态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并以此作为达标判定依据。

3.3.2 废水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主要有锅炉排污水和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经污

水站处理后纳管至嵊新污水处理厂,结合现有项目情况,纳管标准从严执行《化

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4-2008)、《生物制药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DB33/923-2014)、《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8-2008)中的排放限值,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

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要求。

根据上述标准,“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

污染物总镉、烷基汞、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汞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

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

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

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嵊新污水处理厂目前运行稳定,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企业通过与城镇污水

处理厂商定,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确定其污水纳管限值按照《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执行。

根据《关于执行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

的通知》,嵊新污水厂尾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3.3-2。

3.3-2 废水排放标准(单位:除 pH 外,均为 mg/L)

项目

pH

BOD5

CODCr

氨氮

悬浮物

石油类

总磷

总氮

动植物

纳管标准

6-9

300

500

35

120

20

8

120

100

嵊新污水厂尾水

排放标准

6-9

10

40

2(4)

10

1

0.3

12(15)

1

备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

3.3.3 噪声

东、西厂区运营期除临

104 国道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4 类标准外,其他厂界执行 3 类标准,周边敏感点执行 2 类标

./tmp/4a2bafa2-a2a0-4761-927b-31a42d97cd79-html.html

— 23 —

准。具体见表

3.3-3。

3.3-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 类

60

50

3 类

65

55

4 类

70

55

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即昼

70dB(A)、夜间 55dB(A)。

3.3.4 固废

本项目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34330-2017)、《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

2025 版)》和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经判定,

项目仅产生一般固废,一般固废贮存、处置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

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

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

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tmp/4a2bafa2-a2a0-4761-927b-31a42d97cd79-html.html

— 24 —

3.4 总量控制3.4.1 总量控制因子

根据关于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削减替代要求执行有关政策的通

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7 月 11 日)中规定:全市各区、县(市)主要污

染物总量准入削减替代要求统一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

理暂行办法》(环发〔

2014〕197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结合《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环发〔

2014〕

197 号)要求,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施排

放总量控制。结合当地管理要求,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烟尘、

COD 和氨氮。

3.4-1 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

类别

污染因子

单位

总量控制建议值

废气

烟尘

t/a

0.344

SO2

t/a

1.278

NOx

t/a

3.443

废水

废水量

t/a

2957

COD

t/a

0.118

氨氮

t/a

0.006

3.4.2 总量平衡替代方案

本项目总量在企业以新带老(详见

4.2.5 小节)削减腾退的总量以及现有企业

富余排污权(详见表

2.8-9)内按照 1:1 的比例进行平衡,无需区域削减替代,本

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不新增。

3.4-2 总量平衡方案 单位 t/a

类别

污染物

本项目

平衡量

平衡比例

来源

废气

烟尘

0.344

0.344

1:1

以新带老削减

SO2

1.278

1.278

NOx

3.443

3.443

废水

水量

2957

2957

1:1

富余排污权

COD

0.118

0.118

氨氮

0.006

0.006

3.4.3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控制情况

3.4-3 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控制情况

类别

污染因子

排环境量

t/a

全厂合法

排污权

现有项目达产

本项目

以新带老削减

本项目实施后

全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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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废气

烟(粉)尘

10.43

0.344

3.24

7.534

10.43

VOCs

2.538

/

/

2.538

139.138

SO2

5.84

1.278

3.806

3.312

5.84

NOx

22.86

3.443

9.720

16.583

22.86

废水

废水量

120398

2957

/

123355

408043

CODcr

4.816

0.118

/

4.934

16.321

氨氮

0.241

0.006

/

0.247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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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4.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现有东厂区的空地上实施,不涉及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涉及设

备搬迁安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要求做好设备安装过程的噪声控制和废弃

包装、零部件的收集处置。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4.2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考虑到现有

18t/h 和 10t/h 共两台锅炉已建成验收,本次仅对 10t/h 锅炉进

行搬迁,因此本项目对

10t/h 锅炉的废气、废水及固废的产排情况重新核算。

原审批的

2 台锅炉废气、废水及固废排放量作为以新带老全部削减。

4.2.1 废气4.2.1.1 废气产生情况

根据锅炉设计资料,

10t/h 燃气锅炉消耗燃气量 799Nm3/h,烟气量参照《排

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

4430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

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燃气工业锅炉”的数据,废气量为

107753 标 m3/万 m3

(原料),则锅炉烟气排放量为

8607Nm3/h。

根据

HJ 991-2018,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排放的氮氧化物按

式(

1)计算,二氧化硫排放量按式(2)计算,烟尘排放量结合运行监测数据

和锅炉地标,取

5mg/m3。

式(

1)

式中:

ENOx——核算时段内氮氧化物排放量,kg/h;ρNOx——锅炉炉膛出口氮氧化物质量浓度,锅炉采用金属纤维燃烧器,

本次按照排放标准

50mg/m3 核算;

Q——核算时段内标态干烟气排放量;ηNOx——脱硝效率,取 0,采用低氮燃烧器源头控制 NOx 排放浓度。

式(

2)

式中:

./tmp/4a2bafa2-a2a0-4761-927b-31a42d97cd79-html.html

— 27 —

ESO2 ——核算时段内二氧化硫排放量,kg/h;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St——燃料总硫的质量浓度,mg/m3,燃料气含硫量按照《天然气》

GB17820-2018)的二类标准 100mg/m3 控制;

ηs——脱硫效率,%,取 0;

K——燃料中的硫燃烧后氧化成二氧化硫的份额,量纲一的量,燃气锅炉

1.0。

本 项 目 锅 炉 废 气 污 染 物 产 排 汇 总 见 表

4.2.1-1,源强核算一览表见表

4.2.1-2。

4.2.1-1 锅炉废气污染物产排汇总

污染因子

产生量(

t/a)

削减量

(t/a)

排放量(

t/a)

烟尘

0.344

0

0.344

SO2

1.278

0

1.278

NOx

3.443

0

3.443

./tmp/4a2bafa2-a2a0-4761-927b-31a42d97cd79-html.html

— 28 —

4.2.1-2 锅炉废气源强核算表

工序

/

生产

线

参数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

污染物排放

年排放时

间(

h)

排放形式

核算方法

烟气量

/(m3/h)

质量浓度/(mg/m3)

产生量

/(kg/h)

工艺

核算方法

烟气量

/(m3/h)

质量浓度/(mg/m3)

排放量

/(kg/h)

排放量

/(t/a)

锅炉

燃气锅

10t/h

锅炉烟

DA011

烟尘

类比法

8607

5

0.043

金属纤维燃烧(低氮燃烧)

类比法

8607

5

0.043

0.344

8000

有组织

SO2 物料衡算

18.6

0.160

物料衡算

18.6

0.160

1.278

8000

有组织

NOx 物料衡算

50

0.430

物料衡算

50

0.430

3.443

8000

有组织

4.2.1-3 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名称

排气筒底部中心地理坐标 排气筒底部

高程

(m)

排气筒高度

m

排气筒出口

内径

m

流速

m/s 烟气温度℃

年排放小时

h

排放工况 污染物排放速率(

kg/h)

经度(

°) 纬度(°)

DA011

120.91786

29.50389

56.3

15

0.9

3.8

130

8000

正常

烟尘

0.043

SO2

0.160

NOx

0.430

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金属纤维燃烧技术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氮氧化物无法按照低氮燃烧控制要求排放。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污

染物排放情况见表

4.2.1-4。

4.2.1-4 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排放

是否达标 排放形式

频次

单次持续时间

措施

废气量

/(m3/h)

质量浓度

/(mg/m3)

排放量

/

kg/h)

排放量

/(t/a)

排气筒

DA011

烟尘

8607

5

0.043

0.00004

达标

有组织

1 年 2 次 0.5h

①加强管理及日常检修频次;②非正常

工况发生时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排除

SO2

18.6

0.160

0.0002

达标

有组织

NOx

150

1.291

0.001

超标

有组织

./tmp/4a2bafa2-a2a0-4761-927b-31a42d97cd79-html.html

— 29 —

4.2.1.2 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1、达标可行性

本项目的废气处理采用先进的金属纤维燃烧器,燃烧方式属于预混气体表面

燃烧,预先混合均匀的燃气空气混合物流向燃烧器头部,在透气性均匀的金属纤

维织物表面层进行燃烧。金属纤维燃烧器所用的纤维,系采用机械方法制成的耐

热合金钢(一般为铁铬铝合金)纤维,直径约

40~50um。将这种纤维通过烧结或

针织方式制成特殊的具有立体网状结构的通透性材料,可以用于金属纤维燃烧器。

燃烧以两种方式进行,既红外热辐射方式和蓝焰方式。红外热辐射方式是可

燃混合物在织物内部进行燃烧,金属纤维织物被加热至白炽状态,一部分热量以

辐射方式释放。蓝焰方式是可燃混合物在织物上方燃烧,火焰承蓝色浮在表面上,

热量以对流方式释放。由于金属纤维织物的均匀透气性和燃气与空气的均匀预混,

燃烧十分稳定和温度分布均匀,没有局部高温存在,因此抑制了

NOx 的生成。

本次收集了锅炉验收监测数据(详见表

2.8-3),在锅炉稳定运行的情况下,

本项目的废气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2、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烟粉尘、

SO2、NOx。项目所在地为大气环境质量达

标区,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锅炉采用先进的金属纤维燃烧器,结合验收数

据,

NOx 浓度可稳定在 50mg/m3 以下,项目废气通过有组织高空排放,对环境的

影响可接受。

4.2.1.3 废气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HJ 820-2017)及现有企

业自行监测方案,本项目废气自行监测计划见表

4.2.1-6。

4.2.1-6 废气污染物监测计划

项目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率

废气

锅炉烟气

DA011

氮氧化物

1 次/月

颗粒物、

SO2、林格曼黑度

1 次/年

注:应同步监测气象参数。

./tmp/4a2bafa2-a2a0-4761-927b-31a42d97cd79-html.html

— 30 —

4.2.2 废水4.2.2.1 废水污染源强核算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涉及生产,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厂区不新增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废

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结合现有运行情况,锅炉排污废水约为蒸汽产生量的

0.7%,离子交换再生排水水量约为蒸汽产生

量的

3%,废水产生情况如下。

4.2.2-1 项目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产排污环

废水类别

污染物

产生情况

治理设施

排放情况

(排环境)

排放

时间

h

排放去

产生量(

t/a)

产生量(

t/d)

产生浓度

mg/L)

治理设施名称及编号

治理工

处理能

力(

m3/d)

去除效

是否为可行技

排放量(

t/a)

排放量(

t/d)

排放浓度

mg/ L)

锅炉排污

锅炉排污

废水

CODcr

559.4

1.68

50

污水处

理站

气浮

+移

动床生物

膜反应器

MBBR)

+膜生物

反应器

MBR)

3600

/

/

/

/

8000

嵊新污水处理

NH3-N

10

/

/

/

BOD5

30

/

/

/

SS

100

/

/

/

溶解性总固体

800

/

/

/

树脂再生

离子交换树脂再生

废水

CODcr

2397.6

7.2

50

/

/

/

NH3-N

10

/

/

/

溶解性总固体

400

/

/

/

合计

CODcr

2957

8.88

50

2957

8.88

40

NH3-N

10

2(4)

BOD5

6

10

SS

19

10

溶解性总固体

476

/

./tmp/4a2bafa2-a2a0-4761-927b-31a42d97cd79-html.html

— 31 —

4.2.2-2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类

排放去向

排放方式

排放规律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类型

1

锅炉排污废水

CODcr、BOD5、NH3-N、SS、

溶解性总固体

嵊新污水处理厂

间接排放

间断排放,排放期

间流量不稳定且

无规律,但不属于

冲击性排放

DW001

废水总排口

主要排放口

-

总排口

2

离子交换树脂再

生废水

CODcr、NH3-N、溶解性总固

4.2.2-3 雨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

名称

排放口地理位置

排水去

排放规律

间歇式排放时

受纳自然水体信息

汇入受纳自然水系处地理坐

经度

纬度

名称

受纳水体功能目标

经度

纬度

DW005

雨水排

放口

120°54′43.81″ 29°30′11.88″

城市雨水管网

间断排放,

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

属于冲击型排放

降雨期间

新昌

III

120°54′37.55″

29°30′10.08″

4.2.2-4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纳管)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名称

浓度限值

/(mg/L)

1

DW001

CODcr

从严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4-2008)、

《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923-2014)、《混装制剂类制

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8-2008)中的排放限值

500

NH3-N

35

4.2.2-5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排环境)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

mg/L) 新增日排放量/(t/d) 全厂日排放量/(t/d) 新增年排放量/(t/a) 全厂年排放量/(t/a)

1

DW001

CODcr

40

0.0004

0.015

0.118

4.934

氨氮

2(4)

0.00002

0.0007

0.006

0.247

全厂排放口合计

CODcr

0.118

4.934

氨氮

0.006

0.247

./tmp/4a2bafa2-a2a0-4761-927b-31a42d97cd79-html.html

— 32 —

4.2.2.2 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1)水污染控制措施有效性评价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为锅炉排污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水质较简单,原

水已满足纳管标准,拟收集进入污水站采用气浮

+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BBR)+

膜生物反应器(

MBR)处理后纳管排放至嵊新污水处理厂。根据现有工程分析,

现有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为

3600t/d,根据自行监测和在线监测数据统计,污水总

排口废水能稳定达标排放,且企业近年来已腾退大量污染较重的产品,目前达产情

况下废水平均产生量约

362t/d,本项目废水平均产生量约 8.9t/d,远小于污水处理

站的剩余处理能力。因此,从处理能力和处理工艺来看,现有废水处理站能满足本

项目废水处理要求。

2)依托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本项目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至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嵊新污水厂

尾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33/2169-2018),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嵊新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为 22.5 万 t/d,本项

目实施后全厂排水量不增加,因此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

本次收集了该污水厂

2025 年 1 月的尾水监督性监测数据,具体如下表,目前

嵊新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尾水达标排放。

4.2.2-6 嵊新污水处理厂 2025 年 1 月出水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除 pH 之外 mg/L

监测日期

pH

COD

氨氮

总氮

总磷

2025/1/1

7.38

14.45

0.01

0.028

7.13

2025/1/2

7.40

14.24

0.01

0.025

6.18

2025/1/3

7.36

14.35

0.01

0.021

6.39

2025/1/4

7.36

14.67

0.01

0.024

6.82

2025/1/5

7.34

14.63

0.01

0.023

5.97

2025/1/6

7.35

14.58

0.01

0.024

5.82

2025/1/7

7.52

15.01

0.01

0.036

4.38

2025/1/8

7.53

14.71

0.02

0.030

4.50

2025/1/9

7.42

15.44

0.03

0.034

5.38

2025/1/10

7.44

16.37

0.01

0.034

5.99

2025/1/11

7.43

16.83

0.01

0.033

6.37

2025/1/12

7.44

15.94

0.01

0.032

6.03

2025/1/13

7.38

15.14

0.01

0.029

5.57

2025/1/14

7.34

14.51

0.01

0.027

4.79

2025/1/15

7.37

14.29

0.07

0.078

5.83

./tmp/4a2bafa2-a2a0-4761-927b-31a42d97cd79-html.html

— 33 —

2025/1/16

7.37

14.45

0.01

0.022

5.20

2025/1/17

7.38

14.32

0.01

0.023

5.35

2025/1/18

7.33

14.60

0.15

0.026

4.51

2025/1/19

7.28

15.00

0.02

0.029

5.30

2025/1/20

7.32

14.51

0.03

0.026

6.36

2025/1/21

7.30

14.29

0.04

0.029

6.63

2025/1/22

7.24

13.87

0.10

0.025

6.67

2025/1/23

7.20

13.53

0.09

0.025

5.87

2025/1/24

7.23

12.84

0.04

0.022

5.11

2025/1/25

7.27

11.60

0.05

0.019

5.29

2025/1/26

7.32

10.81

0.02

0.018

5.43

2025/1/27

7.32

10.19

0.01

0.020

5.50

2025/1/28

7.17

10.68

0.03

0.025

5.33

2025/1/29

7.24

9.71

0.09

0.024

4.96

2025/1/30

6.94

9.25

0.04

0.022

4.63

2025/1/31

6.67

9.14

0.12

0.037

3.96

标准

6~9

40

2(4)

12(15)

0.3

综上,只要企业落实好废水集中收集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硬化防渗,本项目的

建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2.2.3 废水监测计划

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HJ820-2017),废水

自行监测计划见表

4.2.2-6。

4.2.2-6 废水自行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废水

总排口

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流量

1 次/年

4.2.3 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3.1 噪声源强

本项目为厂区内锅炉搬迁,不新增设备,锅炉及其配套设备属于室外声源,项

目噪声污染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见表

4.2.3-1。

4.2.3-1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

/m

声源源强(任选一种)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声压级

/距声源距

/(dB(A)/m)

声功率级

/dB(A)

1

锅炉及其配套

设备

231

70

0.5

~80/1

/

选用低噪设备、

隔声、减振

间歇

备注:以东厂区西南角为原点,东西向为

X 轴,南北向为 Y 轴,向北、向东为正方向。

4.2.3.2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tmp/4a2bafa2-a2a0-4761-927b-31a42d97cd79-html.html

— 34 —

本项目位于东厂区,与西厂区隔着新昌大道,且项目距离西厂区厂界最近距离

已超过

200 米,因此本次仅选取东厂区厂界及敏感点开展噪声预测。

4.2.3-2 工业企业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预测点

本项目贡

献值

本底值

叠加本底后预测值

标准

昼间

夜间

昼间

增量

夜间

增量

昼间

夜间

东厂区

厂界

44.6

/

/

/

/

/

/

65

55

47.3

/

/

/

/

/

/

65

55

西

33.0

/

/

/

/

/

/

70

55

35.8

/

/

/

/

/

/

65

55

敏感点

塘家湾

29.0

54

45

54.0

0.0

45.1

0.1

60

50

山头里

32.2

56

45

56.0

0.0

45.2

0.2

育星幼儿园

35.0

56

45

56.0

0.0

45.4

0.4

丽都花园

42.5

56

45

56.2

0.2

46.9

1.9

章家山新村

39.7

54

45

54.2

0.2

46.1

1.1

预测结果表明,经隔声降噪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影响

不大,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达标;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处昼夜噪声贡献值以及叠加

环境本底后的噪声预测值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且噪声增量小于

3dB(A),因

此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2.3.3 噪声监测计划

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HJ820-2017)和《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

HJ1301-2023),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

如下。

4.2.3-3 噪声监测计划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东西厂区厂界四周,昼夜噪声

等效

A 声级、夜间 A 声级 Lmax

不少于

1 次/季

备注:根据

HJ820-2017,厂界环境噪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昼夜监测,周边有敏感点的,应提

高监测频次;根据

HJ1301-2023,夜间频发、偶发噪声需监测最大 A 声级 Lmax,频发噪声、

偶发噪声在发生时进行监测。

4.2.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4.1 固体废物源强核算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垃圾不新增。副产物具体产生情况见表

4.2.4-1。

4.2.4-1 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产生量

t/a

1

废离子交换树脂

离子交换

阴阳离子、树脂

0.2t/5a

2

废包装材料

树脂再生用氯化钠拆包

包装袋、氯化钠

0.001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34330-2017)对上述副产物属性进行判

./tmp/4a2bafa2-a2a0-4761-927b-31a42d97cd79-html.html

— 35 —

定,具体见表

4.2.4-2。

4.2.4-2 项目固废属性判定表

序号

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为固

判定依据

1

废离子交换树脂

离子交换

阴阳离子、树脂

4.1(d)

2

废包装材料

树脂再生用氯化钠拆包

包装袋、氯化钠

4.1(h)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298-2019)、《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

2024 年第 4 号),判定本项目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及其类别代码,判

定结果见表

4.2.4-3。

4.2.4-3 项目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是否为危险废物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1

废离子交换树脂

离子交换

一般固废

900-008-S59

2

废包装材料

树脂再生用氯

化钠拆包

一般固废

900-003-S17

4.2.4-4 项目固废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固体废物

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废物代码

危险特

产废

周期

产生情况

处置措施

最终去向

核算方法 产生量

t/a 贮存方式

处置量

t/a

废离子交

换树脂

离子交换

阴阳离子、树脂

900-008-S59

/

间歇

类比法

0.2t/5a

袋装

0.2t/5a

委托一般

固废处置

单位处理

或综合利

废包装材

树脂再生用

氯化钠拆包

包装袋、氯化钠

900-003-S17

/

间歇

类比法

0.001

袋装

0.001

4.2.4.2 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包装材料,均属于一般固废,产生量较

小,贮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仓库,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

很小。

4.2.4.3 固废管理要求

一 般 固 废 场 所 参 照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和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

18599-2020)执行,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其贮存过程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建设单位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建立规范的一般

固废管理台账,及时登记各种一般固废的产生、转移、处置情况,台账至少保存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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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年。

4.2.5 以新带老情况

根据前述分析,本次项目实施后,将

10t/h 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搬至东厂区备

用,同时淘汰

18t/h 的燃天然气蒸汽锅炉,本环评已对项目实施后三废产排情况进

行重新核算,因此本次将原环评审批的源强全部削减。

根据《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供热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及其批复(新环建字〔

2022〕22 号),本项目以新带老削减情况见表 4.2.5-1。

4.2.5-1 以新带老削减源强汇总

项目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t/a

排放量(即本次削减)

t/a

废气

烟尘

3.240

3.240

SO2

3.806

3.806

NOx

9.720

9.720

废水

废水量

7410

0(原环评全部回用)

CODcr

0.371

氨氮

0.074

固废

一般固废

0.5t/5a

0.5t/5a

4.2.6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地下水、土壤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及污染途径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锅炉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水水质较为洁净,原水已满足纳管

标准,在做好废水收集管道、收集池的防渗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及

土壤造成污染。

2、防控措施

1)厂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

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2)废水收集管道采用明沟套明管或架空敷设,污水管网采用高密度聚乙烯

材料管,管路要全防护、管道接口熔融连接、无渗漏,以达到有效防止污水渗漏的

目的。

3、跟踪监测要求

本项目厂区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正常工况下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

污染,根据生态环境部相关回复要求,在已硬化地面可不进行破坏性采样监测。

4.2.7 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选址于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企业现有厂区,属于工业园区,废水、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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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

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4.2.8 环境风险分析

1、危险物质数量和分布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项目危险物质的

数量及分布情况见表

4.2.8-1。

4.2.8-1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数量及分布情况

序号

物质名称

储存方式

储存位置

最大储存总量(

t) 临界量/t

qn/Qn

1

天然气

管道

天然气管道

0.57

10

0.057

Q

0.057

备注:项目天然气消耗量

799m3/h,密度约 0.7174kg/m3,则天然气小时在线量约 0.57t。

当同一厂区内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

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为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Q=q1/Q1+q2/Q2+…+qn/Qn

1)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t。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

Q 值小于 1,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

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应明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和风

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并提出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

4.2.8-2 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

序号

危险单

风险源

主要风险

物质

环境风险类型

环境影响途

可能受影响的环

境敏感目标

1

管道

天然气

天然气

泄漏、火灾、爆炸、

伴生

/次生污染物

空气

大气环境、操作人员、周边居民

3、风险防范措施

为使环境风险减小到最低限度,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完善、有效的风险防

范措施,尽可能降低该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具体措施要求如下:

①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禁火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等,必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提

高事故防范能力,员工实行持证上岗。锅炉、管道等危险区域设置永久性《严禁烟

火》标志,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7231-2003)

./tmp/4a2bafa2-a2a0-4761-927b-31a42d97cd79-html.html

— 38 —

的规定对相关设备涂标志色等。

②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教育和技术培训,使职工较全面的接受有关安

全卫生的政策、法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职工

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设置专职安全员,并按规范配备个

人劳动防护用品。

4.2.9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类相关内容。

4.2.10 西厂区锅炉拆除要求

企业可参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公告

2017

78 号)等文件要求,组织识别和分析拆除活动可能污染土壤、水和大气的风险

点,以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制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明确拆除活动全过程土壤

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关注周边环境特别是环境敏感点的保护,防止水、大气污染。

企业可自行组织拆除工作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施工单位开展拆除工作,特种设

备、装备的拆除和拆解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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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

(编

号、名称

)/污

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排气筒

DA011

烟尘、

SO2、

NOx 等

低氮燃烧

《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3/1415-2025)表 1 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地表水环境

DW001

锅炉排污废

水、离子交换

树脂再生废

气浮

+移动床

生 物 膜 反 应

器(

MBBR)

+膜生物反应器(

MBR)

《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923-2014)、《化学合成

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4-2008)、《混装制剂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21908-2008)、《工业企业废

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声环境

噪声

等效

A 声级

选用低噪设

备、隔声、减

西厂区东厂界和东厂区西厂界环

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4a 类标准,东、

西厂区其余厂界噪声满足

3 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本项目仅产生一般固废。一般固废场所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执行,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

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其贮存过程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单位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建立规范的一般固废管理台账,及时登记各种一般固废的产生、转移、处置情况,台账至少保存

5 年。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

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2)废水收集管道采用明沟套明管或架空敷设,污水管网采用高密度聚乙烯材料

管,管路要全防护、管道接口熔融连接、无渗漏,以达到有效防止污水渗漏的目

的。

生态保护措施

不涉及。

环境风险防范措

①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

全生产检查制度、禁火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等,必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提

高事故防范能力,员工实行持证上岗。锅炉、管道等危险区域设置永久性《严禁

烟火》标志,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7231-2003)

的规定对相关设备涂标志色等。

②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教育和技术培训,使职工较全面的接受有关安全

卫生的政策、法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职工

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设置专职安全员,并按规范配备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其他环境

1、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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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要素

排放口

(编

号、名称

)/污

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

执行标准

管理要求

排污单位应依法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提交排污许可申请,申报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等,测算并申报污染物排放量。2、落实自行监测制度,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等,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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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论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天然气蒸汽锅炉搬迁项目(

10T)位于浙江新昌

经济开发区企业现有厂区,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动态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符合主体功

能区划、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所在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

相关要求。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

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

质量。

因此,本次评价认为,在加强环保管理、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

施、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该项目符合环评审批原则,从环保角度而言,

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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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

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二氧化硫

5.840

5.84

1.278

3.806

3.312

-2.528

氮氧化物

22.860

22.86

3.443

9.72

16.583

-6.277

烟粉尘

10.43

10.43

0.344

3.24

7.534

-2.896

挥发性有机物

2.538

139.138

2.538

-136.6

废水

废水量

120398

408043

2957

123355

-284688

CODcr

4.816

16.321

0.118

4.934

-11.387

氨氮

0.241

0.816

0.006

0.247

-0.569

危险废物

682.4

1138.8

682.4

/

一般固废

4749.0

5112.6

0.2

0.5

4748.7

/

生活垃圾

467.0

990.2

467.0

/

注:⑥

=①+③+④-⑤;⑦=⑥-①。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