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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2018-33*开通会员可解锁*-073125-000(降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报批稿
项目名称:
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
6500 吨PAN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盖章):
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5
六、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8
附件:
附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
2 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
3 项目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
附件
4 项目不动产权证书
附件
5 物料 MSDS 文件
附件
6 项目能评批复及能耗说明的材料
附件
7 项目评审会签到单
附件
8 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及修改清单
附件
9 废水设计单位资质材料
附图:
附图
1 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图
附图
3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4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
附图
5 绍兴市生态保护红线图
附图
6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6500 吨 PAN 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
(重新报批)
项目代码
2018-33*开通会员可解锁*-073125-000
建设单位联系人
涉密删除
联系方式
涉密删除
建设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滨海工业区
地理坐标
(
120 度 40 分 13.1567 秒, 30 度 12 分 35.2472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石墨及碳素制品
制造
C3091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
制品制造
309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部门(选填)
柯桥经济技术开
发区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文号(选填)
总投资(万元)
75000
环保投资(万元)
2540
环保投资占比(
%)
3.39
施工工期
1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
项 目 于
2020 年 6 月开工建设,
2024 年,碳
化车间、公辅工程及
2 号生产线建设
完成,因
PAN 基
碳 纤 维 原 丝 原 料卡脖子的问题,
2
号 生 产 线 一 直 未能 进 行 试 生 产 ,2025 年 6 月,2 号线开始试生产
用地(用海)
面积(
m2)
312666.66m2
(利用现有厂区土地)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
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2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二噁英、苯并
[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 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含有氰化氢,但周边
500m 范围内无环
境保护目标,故无需开展大气专项评价。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车外
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
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因此 无 需 开 展 地 表 水 专 项 评价。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3 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低于临界量(Q>1),需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
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设取水口,因此无需开展生态专项评价。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
注:
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B、附录C。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规划环境
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
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
区总体规划环保意见的函》
(浙环函[2020]62号)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北至钱塘江海塘环塘河,东至曹
娥江海塘路、东区界,南至南区界、杭甬运河、安昌街道边界,西至安
昌街道边界,包括安昌街道、齐贤街道
(杭甬运河以北区域)和马鞍街道
三个镇街,总面积
146.71平方公里。
产业体系构建:围绕
“支柱产业动能优化、支撑产业创新增量、产
业绩效提质升级、产业空间集聚集约
” 四大方面,构建“1+4+X”产业发
展体系,
“1”即纺织时尚产业为一大主导,“4”即四大新兴产业,分别为
高端装备、新材料、智电汽车、建筑产业现代化,
“X”个培育产业,分
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传感、激光产业、
5G)、生物医药、节能
环保、智慧物流、科创服务、智造集成服务、文化旅游、现代商贸。
3
其中:新材料重点发展碳纤维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节能环保材
料、新型功能材料,建设国家高端新材料发展基地。
项目于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属于绍兴柯桥经
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根据《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项
目位于规划空间“一核四区”的“新兴产业育成区”,主要发展先进高
分子、新能功能材料、节能环保材料等产业。本项目产品为
PAN基高性
能碳纤维、属于该区块重点发展产业。因此,本项目符合绍兴柯桥经济
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
2、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项目选址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滨海工业园区,对照《绍兴柯桥
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六张清单”内容,本项
目不属于区域禁止的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符合该区域环境
准入条件,项目实施后企业拟按规范要求制订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配置完备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杜绝和降低环境风险。
因此,项目符合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六张清单”及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
4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情况
(
1)生态空间清单
表
1-2
本项目规划环评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
(摘录)
环境管控单元
名称及编号
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柯桥区柯桥经开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
ZH3306032
0001)
空间布局约束: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2、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4、曹娥江绿带区域应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曹娥江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5、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限养规定。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3、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4、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环境风险防控:1、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2、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1、项目主要产品为 PAN 基碳纤维,属于三类工业,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滨海工业园区内,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产业准入条件;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距离居住区较远;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曹娥江绿带区域。因此项目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要求。2、项目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并落实各项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因此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项目将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因此项目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5
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
2)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表
1-3 本项目规划环评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摘录)
环境管控单元
名称及编号
分类
行业清单
工艺清单
产品清单
符合性分析
柯 桥 区 柯 桥 经开 区 产 业 集 聚重 点 管 控 单 元(
ZH33060320
001)
禁 止准 入类 产业
1、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背压热电联产机组外,禁止审批国家禁止的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和高污染燃料锅炉, 禁止新建
35 蒸吨/小时
以下燃煤锅炉。2、禁止新增化工园区。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中淘汰类的工
艺装备。2、工艺装备达不到《绍兴市印染 行 业 先 进 工 艺 技 术 设 备 标准》的建设项目。3、《绍兴市印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试行)》中规定的落后的印染工艺:①多碱、多水、高温、耗时的前处理工艺。(多碱、多水前处理工艺:煮布锅前处理浴比为
1:3
或
1:4 时,薄织物烧碱度>8g/L,
中厚织物烧碱浓度
>10g/L;常压
连续汽蒸工艺, 薄织物烧碱浓度
>15g/L;中厚织物烧碱浓度
>20g/L , 厚 重 织 物 烧 碱 浓 度
>30g/L;平幅连续汽蒸前处理,烧碱浓度
>50g/L,轧余率>80。
高温、耗时前处理工艺:煮布锅前处理时,温度
>130℃,时间
>3h;常压汽蒸前处理,温度
>100℃,时间>1.5h;高温高压
1、禁止涉及以下产品:《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的第一、二类监控化学品。2、《产业结构调整 指 导 目 录(
2019 年本)》
中 淘 汰 类 的 产品。3、禁止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大于25.4 吨 的 印 染产能项目;废水、废气和固废防治和环保管理未达到《绍兴市印染企业提升环保规范要求》的印染产能。
1、项目主要产品为 PAN基碳纤维,属于《产业结构调 整指 导目录
(2024 年
本
)》中鼓励类,经对照《工
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
2023)》,项目产品
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2、项目不属于印染行业,经对照,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
本)》中淘汰类的工艺装备。3、项目产品不涉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的第一、二类监控化学品及《产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2024 年本)》中淘汰类的产品。因此,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产品清单。
6
前处理,温度
>130℃,时间>1h)。
②多盐、多水的染色工艺。(多盐染色工艺
:纤维素纤维活性 染
料 浸 染 , 中 深 色 ( 染 料>6%o.w.f.),元明粉浓度>80g/L( 黑 色 散 纤 维 可 放 宽 至100g/L)。多水染色工艺: 浸染,浴比
>1:8)。
③重色浆、多水洗的印花工艺。(低效率手工台板印花,制网工艺复杂、重色浆、多尿素、耗水多的水洗传统筛网印花生产线)。
(
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
本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实施后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和氮氧化物排放均在现有企业排污许可量范围内,可
企业内部平衡;项目新增的颗粒物、
SO2 和 VOCs 于区域内按照 1:2 平衡替代,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
要求。
(
4)主要环境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项目于现有企业厂区内建设实施,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和燃煤工业窑炉使用,项目
产品为碳纤维,属于规划重点发展的碳纤维材料;项目初期雨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均作为污水收集处理和纳管排
放,符合解决方案要求。
7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
5)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
本项目于现有企业厂区内建设实施,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
NOx 排放量大幅减少,新增的颗粒物、SO2 和 VOCs 按照 1:2 平衡替代,有利于区
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
(
6)环境标准清单
本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及原环评批复乙醛,挥发性有机物无组
织排放企业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企业纳
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
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排放限值,厂界噪声执
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对照规划
环评中的环境标准清单,执行的相关标准均符合要求,满足环境标准清单。
(
7)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由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审查意
见相关要求。
表
1-4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序号
审查意见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规划应加强与
“国土空间规划”的衔
接,严格按
“国土空间规划”控制建设
空间和规模,使规划的实施和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
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滨海工业园区内,根据企业提供不动产权证,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绍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位于城镇开发边
界内,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符合
2
规划区应根据省政府对本区域产业要求、经济技术开发区定位要求、绍兴市区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需求,充分考虑区域环保基础设施条件和水环境容量有限的制约因素,优化规划产业导向;严格按环境准入条件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引进企业;鉴于区域工业废水处理基础设施容量及纳污水域的环境有限,严格控制印染产业的总体产能
本项目为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根据前文
6 张清单要求分析,本项目
符合环境准入条件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
符合
3
规划区应符合《关于促进长三 角地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强化印染行
本项目为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涉及的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
HCN、
NH3、CO、CH4 和 NMHC(焦油气)
符合
8
业的搬迁过程中产业和环保措施提升要求,重点关注入区企业
VOCs 和
恶臭控制问题,控制区域内定型机的总量。
等,本项目产生的氧化废气经炉内管道和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送至RTO 装置焚烧处理,碳化废气经炉内管道收集后送至
DFTO 炉焚烧处
理,出口逸散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
RTO 炉焚烧处理,经处理
达标后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
规划区应提前谋划和规划建设相应承接行业相匹配的工业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有关单位和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规划区依托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日常运维的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并适时开展提标改造,严格控制区域水污染物排污总量。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汇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脱盐水站排水一同纳管排放,送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符合
5
规划区应根据规划主导产业用热特征和区域分布,合理调整集中供热规划;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集中供热,严格控制区域用煤总量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固废综合利用、危废管控,规范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暂存,妥善处置各类固废
本项目仅消耗电能及天然气,不使用其他能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委托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分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暂存于危废
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符合《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要求。
符合
6
规划区应建立相应区域的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体系,杜绝和降低环境风险。
企业应按规范要求及时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置完备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定期修订,杜绝和降低环境风险。
符合
7
规划区应建立区域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与评价体系,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不涉及
符合
3、与《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属于柯桥区柯桥经开
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ZH33060320001)。对照该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准入清单
(表
1-4),本项目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表
1-4 项目与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
类别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
布局
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
1、项目主要产品为 PAN 基碳纤维,属于三类工业,符合产业准入条件。
符合
9
约束
2、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
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
淘汰和提升改造。
3、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
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
绿地等隔离带。
4、曹娥江绿带区域应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曹娥江
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
5、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
本项目符合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发区总体规划,不属于负面清单类
的产品、项目和工艺。
2、项目属于因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类项目,不属于新建;项目利用现有土地
和厂房建设实施,不新增用地。
3、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距离居住区较远。
4、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送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
司集中处理,不直接排放水体,对曹
娥江绿带区域的生态系统基本不构成
影响。
5、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
污染
排放
管控
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
污染物排放总量。
2、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
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
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
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
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
协同控制。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
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
3、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深化工业园区(工业企
业)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
业实现雨污分流。
4、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
1、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新增总量指标进行区域替代削
减。2、项目采用成熟的污染防治技术,污染 物 排 放水 平 能 够 达 到 国内 先 进 水平;本项目属于废气采用
“RTO/DFTO+
氧化破氰(
1.5%次氯酸钠+1.5%氢氧化
钠)
”处理工艺,废水采用分类收集、
分质处理工艺,污染物排放水平可以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现有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本项目实施后将根据法律法规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经对照,本项目不属于浙江省碳排放评价指南确定的重点行业;根据管理部门要求,参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
2021 年 7
月)、《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47 部 分 : 化 纤 生 产 企 业 》
(
GB/T32151.47-2024)进行了碳排放
核算。3、现有企业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作为废水管理,纳管
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厂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可避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符合
环境
风险
1、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
企业建成后应根据管控单元要求,配
合开展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要求企
符合
10
防控
2、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
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
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
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
系建设。
业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
制,并做好台账记录;企业应按要求
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
1、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
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
能源利用效率。
本项目严格落实清洁生产要求,项目
能源采用电能和天然气,不涉及煤炭
使用,能够满足资源能源利用要求。
符合
根据柯桥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滨海工
业区,属于城镇集中建设区,
“三线一单”具体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 1-5。
表
1-5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是否
符合
生态保护红
线
本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滨海工业区,对照《绍兴市柯桥区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本项目拟建地位于城镇开发边
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资源利用上
线
项目能源采用电能和天然气,不涉及煤炭使用,能够满足资源能源
利用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底
线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全部纳管排放,对周围水环境不产生影
响;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较小,能够维持现状等级;噪声经落实相应防治措施后对周边声环
境影响较小;固废能够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因此,本项目
实施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
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
本 项 目 位 于 柯 桥 区 柯 桥 经 开 区 产 业 集 聚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
ZH33060320001),根据表 1.4 可知,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
符合
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
析
项目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版)》浙江省实施细
则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6。由表可知,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
行,
2022 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要求。
11
表
1-6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
序号
内容
项目符合性分析
1
第十五条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
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
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
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
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
项目产品为
PAN 基碳纤维,国民经济行业
类型为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C3091,不属
于禁止新建、扩建的钢铁、石化、化工、
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项目位
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合规园
区。经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项目
各产品均不属于高污染产品。
2
第十六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
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
目。
项目不属于禁止新建、扩建的石化、煤化
工项目。
3
第十七条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
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
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
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
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
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
律不得核准、备案。
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
行业项目供应土地。
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项目属于
“鼓励类”,经对照《战
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2018)》,项目产品
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高性能纤维及制品
和复合材料。
4
第十九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
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
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5、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经对照《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浙环发[2021]10 号)
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相关污染整治方案的要求,具体可见表
1-7。
表
1-7 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序号
判断依据
企业情况
是否符合
1
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 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 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 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
VOCs 污染物产生。
本项目采用环氧树脂为水性环氧树脂,从源头减少
VOCs 污染物产生。
符合
2 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本项目实行 VOCs 总量 符合
12
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
VOCs 排放量区
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 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
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 排放量实行 2 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
削减替代,削减替代比例为
1:2。
3
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
本项目不涉及喷涂工
序。
符合
4
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严格
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
VOCs 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
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 含量。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工 业 涂料。
符合
5
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
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见附件
1),制定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
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
“可替尽替、应代尽代”
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到 2025 年,
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本项目采用环氧树脂为水性环氧树脂,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等相关 文件 规定的
VOCs
含量限值要求
符合
6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
VOCs 物料
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对VOCs 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
本项目采用局部集气罩进行集气,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
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
符合
7
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
VOCs 产生特征、生产工况
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
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适宜的高效治理设施。2 号/3 号生产线氧化废
符合
13
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
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
VOCs 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
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
2025 年,完成 5000 家低
效
VOCs 治理设施改造升级(见附件 3),石化行业的 VOCs
综合去除效率达到
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
合成革等行业的
VOCs 综合去除效率达到 60%以上
气、碳化废气及表面处
理废气分别设置一套废
气处理装置,废气处理
采用
“RTO/DFTO 焚烧+
氧化破氰(
1.5%次氯酸
钠
+1.5%氢氧化钠)”,
尾气通过排气筒有组织
排放。
7
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
VOCs 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
设施。
VOCs 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
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项目投产后将制定废气治 理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制度,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符合
8
规范应急旁路排放管理。推动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非必要的含
VOCs 排放的旁
路。因安全因素确须保留的,企业应将保留的应急旁路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急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监控
(如流量、温度、压差、阀门开度、
视频等
)设施等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向
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本项目严格落实《浙江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旁路管理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
符合
6、与《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
“十四五”规划》要求,“对于没有产
能置换和能耗等量替代方案的化工、化纤、印染、有色金属项目,一律不予支持
”。
本项目行业类型属于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C309,项目不需产能替代。
本项目采用的主要能源种类为电力和天然气,根据企业提供的“节能评估报
告”,本项目年耗电
8203.81 万 kWh,天然气消耗量 220 万 m3/a,单位工业增加值
为
0.593 吨标煤/万元(2015 年可比价);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绍柯审批
【
2018】106 号”出具了该项目的审查意见(具体见附件)。此外,根据绍兴市科
佳节能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材料(详见附件),项目调整后,总用能不超过原
审批总用能。
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
“十四五”规划》
要求。
7、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
14
[2021]45 号)》符合性
根据《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
评
[2021]45 号)》要求“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
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
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
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本项目与文件符合
性分析见下表。
表
1-8 与环环评[2021]45 号符合性分析
序号
相关要求
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1
深入实施
“三线一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快推
进
“三线一单”成果在“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
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组
织
“三线一单”地市落地细化及后续更新调整时,应
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深化
“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及
管控要求
;承接钢铁、电解铝等产业转移地区应严格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
硬约束。
本项目位于
“柯桥区柯桥
经开区产业集聚重点管
控单元
(
ZH33060320001)”,
属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
单元,符合管控单元环境
准入和管控要求(具体见
表
1-4)
符合
2
强化规划环评效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严格审查
涉
“两高”行业的有关综合性规划和工业、能源等专
项规划环评,特别对为上马
“两高”项目而修编的规
划,在环评审查中应严格控制
“两高”行业发展规模,
优化规划布局、产业结构与实施时序。以
“两高”行
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
减排潜力分析,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煤电
能源基地、现代煤化工示范区、石化产业基地等开
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并适时优化调整规划。
本项目位于绍兴柯桥经
济技术开发区,该区域已
编制规划环评,本次项目
符合规划环评的产业准
入、总量控制等相关要求
(详见表
1-2)。
符合
3
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
“两高”
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
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
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
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
本项目行业类型属于石
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
品制造
309,不属于石
化、化工、焦化、有色金
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
项目符合
“柯桥区柯桥经
开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
符合
15
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
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
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
单元(
ZH33060320001)”
空间准入等管控要求,符
合总量控制、规划及规划
环评要求。
4
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
“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
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
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
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
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
点区域
(以下称重点区域)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
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
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
本项目严格执行总量控
制制度,新增颗粒物、
SO2、VOCs 总量按照 1:2削减替代;此外,项目不
涉及煤炭消耗。
符合
5
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新建、扩建
“两高”
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
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
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国
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
“两高”行业建设项
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鼓励使用清洁燃料,重点
区域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鼓励重
点区域高炉
-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
程企业。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
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
本次项目采用先进的生
产工艺和装备,项目单位
产品物耗、能耗和水耗能
够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
平;本项目从
“源头防控、
过程控制、应急响应
”等
方面采取土壤和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符合
8、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修正)》(2020.11.27)的有关规定,镜
岭大桥以下的澄潭江及其堤岸每侧一般不少于五十米、嵊州市南津桥到曹娥江大闸
的曹娥江干流及其堤岸每侧一般不少于一百米的区域,为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
护区。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排放生产性污染物的工业类
建设项目。
项目与曹娥江干流堤岸相距约
2000 米,不属于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
且项目污水经预处理达进管要求后全部纳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集中处理,对曹娥江流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16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2.1 项目由来及项目报告类别2.1.1 项目由来
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
2021 年 1 月
因股权变更更名为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旌炭材料”),公司
专注于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产品应用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领域。
2014 年,企业委托编制了“年产 2000 吨 PAN 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原柯桥区环保局以“绍柯环批
[2014]94 号”出具了该项目的批
复;该项目包括
1 号生产线和 X 生产线,设计产能分别为 1500t/a 和 500t/a,2020
年,企业组织实施了
“三同时”自主验收。2018 年 11 月,企业委托编制了“年产
5000 吨 PAN 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降级)”,2018 年 12 月 13
日,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
“绍柯审批环审〔2018〕191 号”文出具了该项目
的审查意见。项目于
2020 年 6 月开工建设,2024 年,碳化车间、公辅工程及 2
号生产线(设计产能
3000t/a)建设完成,因 PAN 基碳纤维原丝原料卡脖子的问
题,
2 号生产线一直未能进行试生产, 2025 年 6 月,2 号线开始试生产(浙江宝
万碳纤维有限公司一期工程试生产可提供
PAN 基碳纤维原丝)。
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满足产品的高性能需求,项目主要原材料调整为以
DMSO 溶剂法生产的 PAN 基碳纤维原丝;同时,项目产能由 5000 吨变更为 6500
吨。根据浙环函
[2020]157 号,企业不得设置清下水排放口,即循环冷却水系统排
水由作为清下水排放调整为纳管排放(作为废水管理);此外,根据《排污许可
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HJ1119-2020),企
业需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并作为废水管理;上述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措
施和要求导致项目废水排放量增加。
综上,项目具体调整变动情况见表
2.1-1。
表
2.1-1 本项目变动情况对照表
项目
原环评及批复内容
变更情况
变动情况
建设
规模
年产
5000 吨 PAN 基高性能碳
纤维,共分三期建设,其中
一期设计产能为
1500 吨,二
期设计产能为
500 吨(石墨
化生产线),三期设计产能
为
3000 吨。
年产
6500 吨 PAN 基高性能碳
纤维,共分两期建设,其中一
期设计产能为
3000 吨(2 号生
产线),二期设计产能为
3500
吨(
3 号生产线)。淘汰了石
墨化生产线。
产能增加
1500 吨,
增加约
30%。
17
原料
PAN 基 碳 纤 维 原 丝 采 用DMAC 溶剂法生产。
PAN 基碳纤维原丝采用 DMSO溶剂法生产,主要供应商为浙
江宝万碳纤维有限公司。
PAN 基碳纤维原丝来源和生产工艺有
调 整 , 原 料 中 有DMSO 残留,纺丝采用硅质溶剂,导
致废气污染物
SO2
和颗粒物排放量增
加。
构 筑
物 变
化
新建大丝束高性能碳纤维生
产 车 间 、 成 品 仓 库 等 建 筑25000 平方米
拆除一幢宿舍楼,新建一幢
9
层 宿 舍 楼 , 建 筑 面 积 约15999.66 平方米,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变电用房、消防环
保设施等
66515.13 平方米,共
计新建建筑面积
82514.79 平方
米。
新增构筑物建设面
积约
57514.79 平方
米
总量
*
废水主要包括水洗废水、地
面拖洗水、纯水站废水、上
浆设备清洗废水、碱液喷淋
废水和生活污水,新增废水
污 染 物 总 量 : 废 水 量20311.3m3/a 、 CODCr 为1.57t/a、NH3-N 为 0.20t/a。
根 据 浙 环 函
[2020]157 号 和
HJ1119-2020,企业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和初期雨水需作为废
水管理,经采取上述区域地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整 治 和 管 理 要 求
后,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废
水 量
65613.55m3/a 、 CODCr
5.249t/a、NH3-N 0.656t/a。
废水及污染物排放
增加量为:废水量44702.25 m3/a 、CODCr3.631t/a 、NH3-N 0.450t/a。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为 :VOCs17.80t/a、SO23.09t/a、NOx250.19t/a、颗粒物 4.24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为 :VOCs24.825t/a、SO27.776t/a、NOx97.2t/a、颗粒物 19.735 t/a。
废气污染物排放增
加
量
为
:
VOCs7.025t/a 、SO24.686t/a、颗粒物
15.495 t/a。
注:本表格统计的总量仅针对重新报批项目,不包括原料调整后现有项目的总量变化。
由表可知,相比原环评项目建设规模、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和污染物排放量
均发生了变化,且废水污染物和废气污染物(
VOCs 和颗粒物)排放量增加 10%
以上;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及变动管理有关事宜的复函》(环评
函
(2019)117 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大变动执行时段的复函》(环
评函〔
2022〕91 号)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
评函
[2020]688 号)等文件,确定“年产 5000 吨 PAN 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的变
动情况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
18
响评价文件。因此,
“年产 5000 吨 PAN 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需重新报批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
为与实际建设内容保持一致,
2025 年 12 月 8 日,宝旌炭材料对项目投资项
目备案(赋码)信息表进行变更,变更后项目名称为“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
6500 吨 PAN 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总投资 75000 万元,
利用存量土地约
90 亩,拆除一幢宿舍楼,新建一幢 9 层宿舍楼,建筑面积约
15999.66 平方米,并利用原有生产车间、辅助用房,另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变
电用房、消防环保设施等
66515.13 平方米,共计新建建筑面积 82514.79 平方米。
主要购置碳纤维碳化生产线
2 条,及其公用工程设备、水处理设备(新建污水厂
1 座,占地面积约 662.18 平方米,水池有效容积为 3828m3)等,形成年产 6500
吨
PAN 基碳纤维生产能力。其中第一期第一条碳纤维碳化生产线(编号:2 号生
产线)利用原
1#碳化车间厂房进行建设,形成年产 3000 吨 PAN 基碳纤维生产能
力;第二期第二条碳纤维碳化生产线(编号:
2 号生产线)布置于新建 2#碳化车
间厂房,形成年产
3500 吨 PAN 基碳纤维生产能力。项目代码保持不变,即
2018-330603-17403-073125-000。2.1.2 项目报告类别判定及排污许可管理类别
1、项目报告类别判定
本项目为
PAN 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主要产品为 PAN 基高性能碳纤维。对
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2019 年修改版)》,碳纤维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C309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碳纤维制
造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
根据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炭材料焙烧的定义为:“在隔绝空气条
件下,按照一定的升温速率进行高温热处理(
1250℃左右),使生炭中的黏结剂
炭化的工艺过程”。本项目以
PAN 基碳纤维原丝为原料,项目低温碳化和高温碳
化均在隔绝空气条件下进行,高温碳化温度
1100~1600℃,低温碳化和高温碳化
处理后其成分由有机聚合物(
PAN)炭化为无机碳元素;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书。报告类别判定结果见表
2.1-1。
表
2.1-1 本项目环评类别判定结果表
19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
60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308;石墨及其
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
石棉制品;含焙烧的
石墨、碳素制品
其他
/
项目拟建地位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
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通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审批文号:浙环函
[2020]62 号),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柯桥
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批复》(绍柯
政函
[2019]56 号),对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环境准入标准的项目,原要求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可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可以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备案。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准入标准,且不属于
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内容,故本项目报告类别可降级为环境影响报告表。
表
2.1-2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环评审批负面清单
序号
负面清单
1
环评审批权限在部、省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项目
2
核与辐射项目
3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电力、金属冶炼、医药、生物、化工、电镀、制革、造
纸、铅酸蓄电池及危险废物处置等项目以及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专门存储
危险化学品或潜在环境风险大的项目
4
与敏感点防护距离不足,公众关注度高或投诉反响强烈的项目
5
其它重污染、高风险及严重影响生态的项目
6
废旧物资再生利用项目
2、排污许可管理类别
本项目产品为碳纤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2017)》,本项目属
于“
3091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中的“碳素新材料”;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
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本项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具体见
下表。
表
2.1-3 本项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表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
70
耐火材料制品
制造
308;石墨
及其他非金属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
造
3091(石墨制
品、碳制品、碳素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3091(除石墨 制品、碳
制品、碳素新材料以外
其他非金属
矿物制品制
造
3099(除
20
矿物制品制造309
新材料),其他非
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9(多晶硅棒)
的), 其他非金属矿物
制品制造
3099(单 晶
硅棒,沥青混合物)
重 点管理、
简化管理以
外的)
21
建
设
内
容
2.2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组成
项目主要组成内容见表
2.2-1。
表
2.2-1
项目主要组成内容
类别
单元名称
现有工程内容
重新报批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1#碳化车
间(利旧)
设置有碳纤维生产线
2 条(1 号生产线和 X 生产
线),主要包括预氧化炉、低温碳化炉、高温碳
化炉、水洗机、上浆机、干燥机、收丝机等设备;
设计产能合计
2000t/a。
原料(
PAN 基碳纤维原丝)来源进行调整,调整后原丝的油剂涉
及硅质油剂使用,原丝生产时的溶剂由
DMAc 调整为 DMSO。
生产线不
变。
/
利用现有
1#碳化车间空余厂房,新增碳纤维生产线 1 条(2 号生
产线),主要包括预氧化炉、低温碳化炉、高温碳化炉、水洗机、
上浆机、干燥机、收丝机等设备;设计产能
3000t/a
一期工程
生产线已
建成
2#碳化车
间(新建)
/
新建
2#碳化车间 1 座,新增碳纤维生产线 1 条(3 号生产线),
主要包括预氧化炉、低温碳化炉、高温碳化炉、水洗机、上浆机、
干燥机、收丝机等设备;设计产能
3500t/a
二期工程
厂房已建
设
储运工
程
原料仓库
现有企业设置原料仓库
1 座,位于 1#碳化车间南
侧,面积为
3576m2。
依托现有
/
成品仓库
现有企业设置成品仓库
1 座,位于 1#碳化车间南
侧,面积为
4743m2。
依托现有
/
公辅工
程
给水
厂区给水系统包括生活给水系统、生产给水系统及
消防用水系统。其中,生活给水由开发区生活给水
管网直接供水,生产给水由开发区生产给水管网直
接供水,消防给水系统包括厂区稳高压消防给水系
统及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用水。
依托现有
/
排水系统 采用雨污分流制、清污分流制。本项目排水系统包 依托现有
/
22
括污废水排水系统及雨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主要
来自各车间卫生间排水,生产污水主要来自各主车
间工艺排水。车间生活污水排至室外化粪池,经预
处理后其溢流水与生产污水合流排至厂区污水预
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
行处理。
循环冷却
水系统
循环冷却水系统主要供各主车间工艺用水及冷冻
站、空压站用水。现有企业设置冷却塔
3台,循环
水量
1000m3/h·台,进出口温差为 10℃,浓缩倍
数为
4倍。
循环冷却水系统主要供各主车间工艺用水及冷冻站、空压站用水。
对现有循环冷却水设备进行淘汰更新,本项目实施后全厂设置冷却
塔
2台,循环水量5000m3/h·台,进出口温差为 10℃,浓缩倍数为
4倍。
设备淘汰
更新已完
成
脱盐水系
统
对企业现有脱盐水设备进行淘汰更新,本项目实施
后脱盐水站设计产水量为
5m3/h,采用预处理+二级
RO膜+EDI装置,设计产水为70%。
对企业现有脱盐水设备进行淘汰更新,本项目实施后脱盐水站设计
产水量为
25m3/h(为后续项目预留),采用预处理+二级RO膜+EDI
装置,设计产水为
70%。
设备淘汰
更新已完
成
供气
天然气由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供给。
依托现有供气设施
/
空压站和
氮气系统
企业设置一座
2100m3 /h的制氮站,通过深冷制氮
工艺制取纯度为
99.9995%的氮气,制氮站含三套
制氮系统,每套制氮能力约
700m3/h。企业厂区自
备
30m3液氮储罐一个,当空压机故障或突然停电
时直接自动切换使用。
新增无油螺杆机
1台,配套微热再生干燥机和缓冲罐、储气罐。压
缩空气主要用于控制仪器、仪表用气;
项目新增深冷制氮装置一套,设计最大供气能力为
10000m³/h,氮
气纯度
99.999%,设置离心式空压机、空气预冷系统、分馏塔系统
及液氮储存和气化系统组成
.
新增
制冷站
设置
3台150万大卡/小时的离心式冷冻机,采用吸入
式冷水机组,供水温度
7℃,回水温度12℃。
新增制冷设施一套,配备冷冻机两台,制冷量
2286kw一台,制冷
量
4748kw一台,冷冻泵四台,稳压装置一台。
新增
办公楼
依托现有办公楼(
4F)一座和化验室
依托现有
/
环保工
程
废水
1、含氰废水预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 20m3/d,采用“调节池
+破氰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工艺。
2、综合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 100m3/d,采用“综合调节池
+水解酸化+脱氮反硝化+接触氧
化
+二沉池”处理工艺。
1、含氰废水预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 260m3/d(预留后续项目),采用“铁碳微电解
+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工艺。
2、综合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 400m3/d,采用“水解酸化+二级 A/O+混凝沉淀”处理工艺。
现有淘汰
新建废水
处理设施
(已建成)
23
废气
/
1、2 号生产线氧化废气、碳化废气及表面处理废气:设置一套废气处理装置,废气处理采用
“RTO/DFTO 焚烧+氧化破氰(1.5%次
氯酸钠
+1.5%氢氧化钠)”,尾气通过 36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上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水蒸汽经收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一期工程
已建成
/
1、3 号生产线氧化废气、碳化废气及表面处理废气:每条纤维生产线设置一套废气处理装置,废气处理采用
“RTO/DFTO 焚烧+氧
化破氰(
1.5%次氯酸钠+1.5%氢氧化钠)”,尾气通过 40m 高排气
筒有组织排放。2、上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水蒸汽经收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二期工程
固废
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库;一般固废暂
存库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设施。
依托现有
/
事故应急
池
依托企业现有事故池,容积约
400m3。
依托现有
/
24
建
设
内
容
2、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见表
2.2-2,项目实施后全厂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
见表
2.2-3。
表
2.2-2 本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生产规模(
t/a)
备注
1
PAN
基碳纤维
T300~
T1200
一期工程
3000
不含原丝生产,规格
12k~
48k,以 24k 为主
2
二期工程
3500
不含原丝生产,规格
24k~
96k,以 48k 为主
3
合计
6500
/
表
2.2-2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生产规模(
t/a)
备注
1
PAN 基
碳纤维
T300~T1200
本项目
6500
2 号生产线和 3 号生产线
2
T300、T800
现有企业
2000
1 号生产线和 X 线
3
合计
8500
/
3、生产设备
(涉密删除)
4、污水站改扩建内容
根据《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方案》,污水站改扩建实
施后,含氰废水预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由
20m3/d 调整为 260m3/d(多余处理能
力为后续项目预留),处理工艺由“调节池
+破氰氧化+混凝沉淀”调整为“铁碳
微电解
+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工艺;综合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由 100m3/d
调整为
400m3/d,处理工艺由“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脱氮反硝化+接触氧化+二
沉池”调整为“水解酸化
+二级 A/O+混凝沉淀”处理工艺。主要构筑物及参数见
下表。
表
2.2-6 污水站改扩建主要构筑物情况一览表
序号
构筑物名称
数量
参数
备注
1
高浓废水处理
设施
(含氰废水预处理设
施)
高浓废水调节池
1
尺寸
10m×5.0m×6.0m
已建成
2
高浓反应初沉池
1
尺寸
6.0m×4.0m×6.0m
表面负荷:
0.8 m3/m2•h
已建成
3
中间水池
1
尺寸
4.0m×2.0m×6.0m
已建成
4
铁碳微电解床
1
尺寸
φ2.5m×7.0m
已建成
5
芬顿氧化池
1
尺寸
φ2.5m×6.5m
已建成
6
混凝反应沉淀池
1
尺寸
6.0m×4.0m×6.0m
表面负荷:
0.8 m3/m2•h
已建成
25
7
污泥池
1
尺寸
4.0m×2.0m×6.0m
已建成
8
低浓废水收集池
1
尺寸
6.0m×4.0m×6.0m
已建成
9
废水综合处理
综合调节池
1
尺寸
12.0m×5.0m×6.0m
已建成
10
水解酸化池
1
尺寸
5.0m×5.0m×6.0m
已建成
11
一级
A/O 池
1
尺寸
17.0m×10.0m×6.0m
反硝化容积负荷
0.22kgTN/m3·d
硝化容积负荷
0.16kgNH3-N/m3·d
COD 容积负荷 0.43kgCODcr/ m3·d
已建成
12
初沉池
1
尺寸
5.0m×5.0m×6.0m
表面负荷:
0.7 m3/m2•h
已建成
13
二级
A/O 池
1
尺寸
10.0m×10.0m×6.0m
反硝化容积负荷
0.13kgTN/m3·d
硝化容积负荷
0.15kgNH3-N/m3·d
COD 容积负荷 0.64kgCODcr/ m3·d
已建成
14
二沉池
1
尺寸
5.0m×5.0m×6.0m
表面负荷:
0.7 m3/m2•h
已建成
15
混凝反应终沉池
1
尺寸
7.0m×5.0m×6.0m
表面负荷:
0.7 m3/m2•h
已建成
5、原辅材料消耗
(涉密删除)
6、平面布置
项目厂区总体呈长方形,主出入口位于柯海公路;厂区占地共
530.4135 亩。
厂区整体可分为三个区块:办公及辅助区块、公用工程区块和生产区块。
办公及辅助区块位于厂区西北侧,包括办公楼和员工食堂;公用工程区块位
于厂区东侧,包括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和员工宿舍等;
生产区域位于厂区南侧,主要布置有
1#碳化车间和 2#碳化车间(本项目新建)。
7、生产班制及劳动定员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114 人,项目实施后全厂劳动定员 294 人;年工作时间
7200h,生产车间试行 3 班 2 运转工作制。
26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2.3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涉密删除)
2、产污环节
本项目产污环节汇总见表
2.3-1。
表
2.3-1 本项目产污环节汇总一览表
污染类别
工程名称
工序
产生源
污染物名
称
编号
主要污染物
废气
主体工程
预氧化
预氧化炉
氧化废气
G1
NH3、HCN、CO、
CO2、NMHC
(
DMSO 等)等
碳化
低温碳化炉高温碳化炉
碳化废气
G2/G3
NMHC(焦油气)、
NH3、HCN、CO、
CO2、硅等
表面处理
电解槽
表面处理
废气
G4
NH3、CO2
上浆干燥
干燥机
上浆干燥
废气
G5
微量
NMHC、H2O
公用及环保工
程
废水处理
综合废水站
污水站废
气
G6
NH3、H2S 和臭气
浓度
污泥干化
污泥干化设
备
污泥干化
废气
G7
颗粒物、臭气浓度
废气处理
RTO/DFTO
炉
焚烧装置
尾气
G8
颗粒物、
SO2 和
NOx
废水
主体工程
水洗工序
水洗机
水洗废水
W1
CODCr、pH、
NH3-N、氰化物等
公用及环保工
程
废气处理
废气处理系
统
废气喷淋
废水
W2
pH、CODCr、TN、
氰化物、石油类
循环冷却水系统运
行
循环冷却水
系统
循环冷却水系统排
水
W3
SS、CODCr
脱盐水站
运行
脱盐水站
脱盐水站
排水
W4
SS、CODCr
设备清洗
上浆设备
设备清洗
废水
W5
CODCr、NH3-N、
TN
车间地面
清洗
生产车间清
洗
车间地面
清洗水
W6
SS、CODCr
初期雨水
--
初期雨水
W7
SS、CODCr
检验检测
化验室
化验室废
水
W8
CODCr、NH3-N
污泥干化
污泥干化
污泥干化
凝结水
W9
CODCr
生物滴滤
塔运行
污 水 站 恶 臭废气处理
恶臭废气处理废水
W10
CODCr、NH3-N
职工生活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W11
CODCr、NH3-N
固废
主体
退丝
放丝机
废原丝
S1-1
废原丝
27
工程
预氧化
预氧化炉
废氧化丝
S1-2
废氧化丝
碳化
碳化炉
废碳化丝
S1-3
废碳化丝
废焦油
S2
废焦油
卷绕
收丝机
废碳纤维
丝
S1-4
废碳纤维
公用及环保工
程
污水站运
行
高浓废水预
处理设施
物化污泥
S3
物化污泥
综合废水处
理设施
生化污泥
S4
生化污泥
物料使用
氢氧化钠、上
浆剂等物料
使用
沾染危险品的包装
材料
S5
废包装桶、废包装
袋等
碳酸氢铵使
用
一般包装
材料
S6
废包装袋
化验检测
化验室
废试剂品
S7
废试剂甁
化验残液
S8
废药剂及水
设备维护
设备维护
废矿物油
S9
废矿物油
设备维护
设备维护
废劳保用
品
S10
沾染矿物油的劳
保用品
过滤材料
更换
脱盐水站
废过滤材
料
S11
废膜组件
职工生活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S12
生活垃圾
2.3.3 物料衡算及水平衡
1、物料衡算
(涉密删除)
2、水平衡
(涉密删除)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2.4 企业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概况
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
2021 年 1 月
因股权变更更名为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旌炭材料”),公司
专注于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产品应用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领域。
2014 年,企业委托编制了“年产 2000 吨 PAN 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原柯桥区环保局以“绍柯环批
[2014]94 号”出具了该项目的批
复;
2020 年,企业组织实施了“三同时”自主验收。
2018 年 11 月,企业委托编制了“年产 5000 吨 PAN 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降级)”,
2018 年 12 月 13 日,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
“绍柯审批环审〔2018〕191 号”文出具了该项目的审查意见;目前,该项目 2
号条生产线已于
2025 年 6 月开始试生产,尚未实施“三同时”验收。
28
表
2.4-1 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情况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名称及规模
环评批复
“三同时”验收
1
年产
2000 吨 PAN 基
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
项目
PAN 基 碳 纤 维 :2000t/a;碳纤维复合材料编织布:
2000t/a
绍柯环批
[2014]94 号
2020 年企业组织
实施了
“三同时”
自主验收
2
年产
5000 吨 PAN 基
高性能碳纤维项目
PAN 基 碳 纤 维 :5000t/a
绍柯审批环审
〔
2018〕191 号
2 号条生产线已
建成,尚未验收
3 号生产线尚未
建设。
注:根据“绍柯审批环审〔
2018〕191 号”审批的环评文件,碳纤维复合材料编织布
产能及生产线淘汰。
2.5 现有企业基本情况调查2.5.1 已建项目(年产 2000 吨 PAN 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项目)
2.5.1.1 基本情况
1、产品方案及产能
为了解企业已验收投产生产线的运行情况,本报告收集了
2024 年企业的生
产运行信息,企业已验收投产生产线实际运行情况见下表。
表
2.5-1 2024 年企业已验收投产生产线运行情况
产品名称
审批生产规模
2024 年产量(t/a)
生产线数量
规模(
t/a)
PAN 基碳纤维
1 号生产线
1500
123.4
X 生产线
500
500
合计
2000
623.14
2、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消耗
(涉密删除)
3、生产工艺流程
(涉密删除)
4、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根据企业近几年监测数据,结合现有企业产品产量、运行时间进行废气污染
物排放量核算;废水排放量根据企业统计台账数据进行统计核算;固废产生量根
据企业台账进行统计。经核算,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废水包括水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设备清洗废水、
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脱盐水站排水和循环冷
却系统排水,除初期雨水外,企业废水产生量均与生产运行情况紧密相关,故进
29
行达产折算时以扣除初期雨水量为基准进行核算。
表
2.5-4 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单位
排放量
备注
2024 年
达产时
废
水
废水量
m3/a
12051
26486.03
纳管排入绍兴水处
理发展有限公司
CODCr
t/a
0.964
2.119
NH3-N
t/a
0.121
0.265
TN
t/a
0.181
0.397
废
气
颗粒物
t/a
0.538
1.008
废气经相应废气处
理设施处理后,通过
排气筒排放。
SO2
t/a
1.440
1.368
NO2
t/a
25.165
64.80
VOCs*
t/a
2.174
6.523
HCN
t/a
0.067
0.214
NH3
t/a
0.047
0.151
固
废
危险废物
废焦油
/炭
t/a
0(16.262)
0(52.20)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处置
化验残液
t/a
0(1.604)
0(5.149)
污水站污泥
t/a
0(9.635)
0(30.93)
废试剂甁
t/a
0(0.124)
0(0.40)
废矿物油
t/a
0(0.547)
0(1.76)
一般固废
废丝
t/a
0(162.03)
0(520.10)
外售资源化利用
废包装材料
t/a
0(0.441)
0(1.416)
废过滤材料
t/a
未产生
0(1.0)
外售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
*
t/a
0(25.8)
0(25.8)
由环卫部门清运
注:根据
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
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则
CH4 和 HCN 不属于 VOCs 的范畴。废劳保用品混入生
活垃圾,全过程豁免。
2.5.1.2 环境保护措施情况
1、概述
近年来,企业对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均进行了提升改造,其中,废气治理设
施在
2024 年以前已改造完成,废水治理设施在 2025 年改造完成。考虑本项目调
查基准年为
2024 年,故本报告废气治理设施以改造后的情况进行介绍,废水治
理设施以改造前的治理设施进行介绍。
2、废水治理措施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企业废水治理设置情况见下表,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
下图。
表
2.5-5 废水治理设施基本情况
30
序号
处理设施名称
处理规模
处理工艺
处理对象
1
含氰废水预处
理设施
20m3/d
调节池
+破氰氧化+
混凝沉淀
废气喷淋废水、水
洗废水
2
综合废水处理
设施
100m3/d
综合调节池
+水解
酸化
+脱氮反硝化+
接触氧化
+二沉池
设备清洗废水、地
面清洗废水、初期
雨水、生活污水等
注:脱盐水站排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直接纳管排放。
图
2.5-1 现有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流程图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企业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见下表。
表
2.5-6 企业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生产
线
废气
治理措施
排气筒
原环评
提升改造后
(
2024 年以来)
风
量
(m3/h)
1 号生产线
预氧化废气、碳
化炉口废气、表
面处理废气
RTO 炉
碱液
吸收
RTO 炉
(1用 1 备)
氧 化 破 氰
(
1.5% 次
氯 酸 钠+1.5% 氢氧化钠)
40000
DA001
(35m 高)
碳化废气(炉内)
TO 炉
TO 炉
X 生产线
预氧化废气、碳
化炉口废气、表
面处理废气
RTO 炉
碱液
吸收
RTO 炉
氧 化 破 氰
(
1.5% 次
氯 酸 钠+1.5% 氢氧化钠)
20000
DA002
(20m 高)
碳化废气(炉内)
TO 炉
TO 炉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31
(
1)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库设置情况
●危废暂存库。企业设置危废暂存库 1 座,面积 80m2,位置厂区东侧;危废
暂存库满足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要求。此外,危废库暂存库根
据危废种类设置了贮存分区,并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
HJ 1276
—
2022)设置了标识标志。
●一般固废仓库.企业设置一般固废仓库 1 座,面积 130m2,一般固废仓库满
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雨淋等环境保护要求,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
(
2)管理措施
现有企业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 制定技术导则》(
HJ 1259
—
2022)建立了台账管理制度,记录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
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对危险废物
的转移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
3)处置措施
根据企业提供的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企业危险废物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处置。
2.5.2 在建项目(年产 5000 吨 PAN 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
本报告的调查基准年为
2024 年,期间,年产 5000 吨 PAN 基高性能碳纤维项
目尚未投入试生产,故本报告按照原环评进行简要介绍。
1、产品方案及规模
原环评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见下表。
2.5-7 原环评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备注
1
高强中模
24K PAN 基碳纤维
t/a
1500
一期
2
M40J 级 24K PAN 基碳纤维
t/a
500
二期
3
高强中模
48K PAN 基碳纤维
t/a
1500
三期
4
高强中模
36K PAN 基碳纤维
t/a
1500
小计
t/a
5000
2、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见下表。
表
2.5-8 原环评项目新增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台/套)
备注
一
一期设备
32
1
放丝机
JGF-500
1
2
预氧化炉
GYL-3100
6
风机+电加热
3
低碳炉
LTL-850
1
4
高碳炉
HTL-1500
1
5
水洗机
JGX-3000
1
6
热辊烘干机
JGH-830
1
7
表面处理机
JGB-1001
1
8
上浆机
JGJ-1002
1
9
垂直干燥机
JGH-1600
1
10
热定型机
JGH-300
1
11
收丝机
SAM-600
1
12
RTO 焚烧炉
RTO-1000
1
13
CC 焚烧炉
CCL-1500
1
14
热交换器
JGR-3000
1
15
驱动系统设备
JGR-3000
1
16
智能化中控系统设备
MAE-3000
1
17
辅助加热设备
JGT-500
氮气加热、管道加热
18
其他配套设备和设施
1
二
二期设备
19
石墨化生产线
1
三
三期设备
20
放丝机
JGF-500
1*2
21
预氧化炉
GYL-3100
6*2
风机
+电加热
22
低碳炉
LTL-850
1*2
23
高碳炉
HTL-1500
1*2
24
水洗机
JGX-3000
1*2
25
热辊烘干机
JGH-830
1*2
26
表面处理机
JGB-1001
1*2
27
上浆机
JGJ-1002
1*2
28
垂直干燥机
JGH-1600
1*2
29
热定型机
JGH-300
1*2
30
收丝机
SAM-600
1*2
31
RTO 焚烧炉
RTO-1000
1*2.5
32
CC 焚烧炉
CCL-1500
1*2
33
热交换器
JGR-3000
1*2
34
驱动系统设备
JGR-3000
1*2
35
智能化中控系统
MAE-3000
1*2
36
辅助加热设备
JGT-500
1*2
37
其他配套设备和设施
1*2
3、生产工艺流程
项目以
PAN 基碳纤维原丝为原料,经退丝、预氧化、碳化、石墨化、表面处
理、上浆干燥和卷绕等工序组成。
PAN 基碳纤维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与已建项目
一直,除石墨化外,工艺流程和工艺原理均与本项目一致,本节不再赘述。
33
石墨化:利用微波与碳纤维直接耦合加热实现石墨化,整线具有超高升温速
度、低系统需求、重塑碳纤维结构、大幅提升碳纤维性能等特性,石墨化温度在
2000~3000℃。经牵引机牵引的高温碳化丝进入高温石墨炉,利用频率为 2.45GHz、
功率为
6kW 的微波发生器,由微波放电产生等离子体,碳纤维被置于真空石英管
内,放在等离子体和电磁辐射场内,通过等离子体与电磁辐射的耦合,使电磁能
被纤维利用,能量直接于短时间内作用到碳纤维本身,而使碳纤维发生石墨化。
4、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原环评,项目“三废”污染防治措施见下表。
表
2.5-10 原环评“三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治理措施
备注
1
废水
含氰废水预
处理
“沉灰
+碱性氯化法”处理工艺
处理后接入综合废水处
理设施
综合废水处
理设施
设计处理规模
300m3/d,采用“调节池+中和
池
+A/O 池+二沉池”处理工艺。
/
2
废气
预氧化废气
送至
RTO 装置焚烧处理
两股废气合并后采用碱喷淋
处理工艺
/
碳化废气
送至
CC 炉(TO 炉)焚烧
处理
/
上浆废气
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
3
噪声
高噪声设备隔声措施;空压机单独设间;风机安装消声器;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
/
4
固废
分类收集、委托处置;危险废物堆场的规范化设置,安装标志牌等。
5、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原环评,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见下表。
2.5-11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排放量
水
污染物
综合废水
废水量
t/d
70.35
61.55
t/a
23215.3
20311.3
CODcr
mg/L
427
80
t/a
9.91
1.62
氨氮
mg/L
35
10
t/a
0.81
0.20
氰化物
mg/L
25.84
0.20
t/a
0.60
0.004
大气
污染物
生产
VOCs
t/a
3274.976
17.87
NH3
t/a
641.825
3.21
34
SO2
t/a
1.67
1.67
NOx
t/a
112.616
250.19
颗粒物
t/a
0.57
4.24
食堂
油烟废气
t/a
0.105
0.026
固废
生产
废丝
t/a
2487.45
0
废包装材料
t/a
12
0
污泥
t/a
11
0
生活
生活垃圾
t/a
27
0
备注:根据原环评,项目废水未考虑初期雨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
2.6 排污许可执行情况2.6.1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企业排污许可类
型为重点管理。
2022 年 12 月,企业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登记系统中进行排污许可
证 申 报 , 并 取 得 相 应 的 排 污 许 可 证 , 排 污 许 可 证 编 号
91330621MA288PM85P002V;2024 年,因工业噪声企业实施了排污许可变更。2.6.2 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1、废水
为了解企业废水达标排放情况,本报告收集了企业的在线监测数据和自行监
测报告,监测结果见下表和下图。根据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企业废水总排口
pH 值、COD、BOD5、氨氮、总氰化物、SS、
石油类、总磷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
根据监测结果
,雨水排放口 pH 浓度为 7.2-7.5、COD 浓度为 18-22mg/L、NH3-N
浓度为
0.528-0.595mg/L,COD 浓度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
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
[2011]107 号)的要求
(
CODCr≤50mg/L)。
表
2.6-1 企业污水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单位:mg/L)
测点名称
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总排口
pH
7.3-8.6
6-9(无量纲)
达标
COD
55-344
500
达标
NH3-N
0.74-24.3
35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15.8
300
达标
总氰化物
0.332
1.0
达标
总磷
0.46
8
达标
悬浮物
12
400
达标
石油类
0.06
20
达标
35
图
2.6-1 企业废水在线监测数据图
2、废气2024 年 1 号生产线开机率极低(负荷约 8.2%),故未对其开展自行监测。
根据企业自行监测报告,废气监测结果详见下表。自行监测数据表明:
据监测结果,
HCN、NMHC、SO2、NOx、颗粒物和 NH3 等污染物的排放浓
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及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
放限值要求。
据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
HCN、NMHC 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氨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厂界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表
2.6-2 废气有组织监测结果一览表
测点名称
DA002 出口(25m)
标准限值
氧含量
%
18.4~19.1
风量
m3/h
1.25 x104~2.09 x104
颗粒物排放浓度(
mg/m3)
9.6~12
20
颗粒物排放速率(
kg/h)
0.12~0.24
/
SO2 排放浓度(mg/m3)
<
3~5
50
SO2 排放速率(kg/h)
~
0.1
/
NOx 排放浓度(mg/m3)
35~103
150
36
NOx 排放速率(kg/h)
0.57~0.8
/
NMHC 排放浓度(mg/m3)
2.6~17.2
120
NMHC 排放速率(kg/h)
0.021~0.35
35
HCN 排放浓度(mg/m3)
1.08~1.7
1.9
HCN 排放速率(kg/h)
0.021~0.022
0.15
NH3 排放浓度(mg/m3)
0.27~7.55
/
NH3 排放速率(kg/h)
0.0033~0.156
27
注:颗粒物、
SO2 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按照排污许可确定,排放限值为 20 mg/m3、50
mg/m3 和 150mg/m3。
表
2.6-3 企业厂界无组织监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值
上风向
下风向
1
下风向
2
下风向
3
臭气浓度
<10~13
<10~11
<10~12
<10~11
20
氨
0.07~0.09 0.11~0.13 0.14~0.17
0.09~0.11
1.5
非甲烷总烃
1.54
1.82
1.51
1.72
4.0
HCN
<0.003
<0.003
<0.003
<0.003
0.024
3、噪声
为了解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情况,本报告收集了企业的自行监测报告(报告编
号:三合检测
2024(HJ)100565、三合检测 2024(HJ)090180),厂界噪声现状监测
结果见表
2.6-4。自行监测结果表明,企业正常运行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
2.6-4 厂界噪声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
序号
监测点位置
监测值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1
厂界东南
1#
51~54
49
65/55
2
厂界西南
2#
48~51
46~48
65/55
3
厂界东北
4#
52~56
49~50
65/55
注:厂界西北紧邻柯海大道(主干道),噪声贡献主要来自道路交通噪声。根据《排污
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19-2017)中 5.4 节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布点原则(厂界
紧邻交通干线不布点),故企业未对西北侧厂界开展噪声监测。
2.6.3 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情况
经查阅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企业填报了排污许可执行季
报,遗漏了排污许可执行年报,具体见下图。
37
图
2.6-2 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填报情况
2.6.4 企业已验收投产生产线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
1、现有企业排污总量
根据企业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材料的认定依据,本报告以最后一次环评文本
及环评批复(绍柯审批环审〔
2018〕191 号)确定的总量为企业现有工程的排污
总量。
根据“绍柯审批环审〔
2018〕191 号”文件及环评文本,企业现有工程总量
情况具体见下表。
表
2.6-5 企业现有工程环评批复的排污总量一览表
项目
已投产项目
在建项
目
“以新带老”削减
项目实施
后全厂
环评批
复
符合性
废水
废水量
(
m3/a)
19686.3
20311.3
/
39997.6
39997.6
符合
CODCr(t/a)
1.57
1.62
/
3.19
3.19
符合
NH3-N(t/a)
0.20
0.20
/
0.4
0.4
符合
废气
颗粒物(
t/a)
17.86
4.24
16.16
5.94
5.94
符合
SO2(t/a)
1.42
1.67
/
3.09
3.09
符合
NO2(t/a)
105.87
250.19
5.57
350.49
350.49
符合
VOCs(t/a)
7.21
17.87
0.07
25.01
25.01
符合
2、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
根据前述分析,现有企业
2024 年废水污染物(废水量、CODCr、NH3-N 等)、
废气污染物(颗粒物、
SO2、NOx 和 VOCs)排放量均在排污许可和环评量范围
内;折达产后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超出了环评量,主要原因如下。
(
1)循环冷却系统排水
2020 年 7 月 15 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美丽浙
江建设领导小组
“五水共治”(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王业园
38
区 (工业集聚区)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 ( 2020-2022 年)>及配套技术
要点的通知》(浙环函
[2020]157 号),根据浙环函[2020]157 号,企业不得设置
清下水排放口,即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需纳管排放,并作为废水管理。
根据调查,“五水共治”实施后,企业将原作为清下水排放的循环冷却水系
统排水作为废水管理,纳管排放;根据企业实际运行情况,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
量约
3.2m3/h,排水量约 0.8m3/h(5760m3/a)。
(
2)初期雨水
根据
“绍柯审批环审〔2018〕191 号”审批的环评文本,企业现有项目环评均
未核算初期雨水;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
物制品制造》(
HJ1119—2020),碳纤维生产排污单位的废水包括初期雨水。根
据浙环函
[2020]157 号,初期雨水亦需作为废水管理,因此,企业配套建设了初期
雨水池及收集系统,废水经收集后送至污水站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根
据企业提供的资料,现有企业初期雨水集水面积约
17200m2,本项目所处区域历
年平均降雨量为
1469.8mm,初期雨污水按年降水量的 15%进行估算,则初期雨
水量约
3800m3/a。
综上,“五水共治”实施后,现有企业新增废水量合计约
9560m3/a,此部分
废水均未在环评文本及批复中予以体现,属于区域水环境整治要求新增废水量。
扣除此部分废水量,企业达产时废水排放量
16926m3/a,仍在环评量范围内。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企业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交易材料,企业废水排污权量
为
120000m3/a,新增废水量可于企业内部平衡。
表
2.6-6 企业已验收投产生产线污染物总量符合性分析表
项目
年产
2000 吨 PAN 基碳纤维及其复
合材料项目
环评量
*
符合性
2024 年排放量
达产排放量
废水
废水量(
m3/a)
12051
26486.03
19686.3
符合性分析
详见前文
CODCr(t/a)
0.964
2.119
1.57
符合
NH3-N(t/a)
0.121
0.265
0.20
符合
废气
颗粒物(
t/a)
0.314
1.008
17.86
符合
SO2(t/a)
0.426
1.368
1.42
符合
NO2(t/a)
25.165
64.80
105.87
符合
VOCs(t/a)
2.174
6.523
7.21
符合
注:调查时段内在建项目尚未投产,故现有已投产工程的总量为
“绍柯审批环审〔2018〕
191 号”环评文件中未“以新带老”削减的总量。
39
2.7 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配备情况2.7.1 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情况
2022 年 7 月,企业修编了《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简 本 ) 》 , 并 向 绍 兴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柯 桥 分 局 进 行 了 备 案 , 备 案 号 :
330621-2022-051-L。2.7.2 应急物资及应急设施配备情况
1、应急物资设备配备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和现场调查,企业应急物资配备情况见下表。
表
2.7-1 企业应急设备、物资配备情况一览表
物资类别
设施与物资
数量
用途
存放位置
责任人
消防物资
干粉灭火器
150
火灾抢险
碳纤维一厂
洪丁利
消防栓
52
火灾抢险
碳纤维一厂
洪丁利
消防龙头
52
火灾抢险
碳纤维一厂
洪丁利
水带
52
火灾抢险
碳纤维一厂
洪丁利
手推式
CO2 灭火器
20
火灾抢险
碳纤维一厂
洪丁利
干粉灭火器
34
火灾抢险
碳纤维二厂
沈海明
消防栓
14
火灾抢险
碳纤维二厂
沈海明
消防龙头
14
火灾抢险
碳纤维二厂
沈海明
水带
14
火灾抢险
碳纤维二厂
沈海明
手推式
CO2 灭火器
20
火灾抢险
碳纤维二厂
沈海明
通讯
手持扩音器
1 台
现场指挥
三防库
陈水娟
警戒
警戒带
10 盘
隔离警示
三防库
陈水娟
防护
安全带
2 根
防护
三防库
陈水娟
照明
(防爆) 手电筒
2 只
照明
三防库
陈水娟
堵漏
草包
/蛇皮袋
50 只
防汛堵水
三防库
陈水娟
灭火
灭火器
10 具
灭火
三防库
陈水娟
救生
逃生绳
2 根
救援
三防库
陈水娟
防护
防毒面具(双罐)
2 套
面、眼部防护
三防库
陈水娟
防护
防酸碱(浸塑) 手套
10 副
手部防护
三防库
陈水娟
防护
护目镜
10 副
眼部防护
三防库
陈水娟
其它
10#铁丝
20kg
绑扎固定
三防库
陈水娟
其它
12#铁丝
20kg
绑扎固定
三防库
陈水娟
灭火
消防战斗服、腰带
2 套
防护
三防库
陈水娟
灭火
消防战斗靴
2 双
防护
三防库
陈水娟
灭火
消防手套
2 副
防护
三防库
陈水娟
灭火
消防头盔
2 顶
防护
三防库
陈水娟
破拆
消防斧头
1 把
救援
三防库
陈水娟
2、环境应急场所
①应急物资储备室:企业应急物资的储备室位于各车间、污水处理站、仓库、
40
微型消防站。
②应急集合(避难)点:企业共设置
1 个应急集合点,位于厂区南侧进出口。
应急集合点详见附图五。
③应急救助站:企业应急救助站位于各办公室。
④应急标示标牌:企业在风险源,应急物资、环境风险物质存储点、应急处
置设备等均设置应急标示标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流程及撤离路线图并上墙。
⑤应急疏散撤离路线:企业厂区内及厂区外均设置有应急疏散路线。
3、事故应急池建设情况
企业已配备了一座事故应急池,容积
400m3,事故应急池为半地下布置方式
(地下部分池容
185m3),配套设置一座地下式的事故废水提升池,容积 20m3
配备提升泵
2 台(1 用 1 备,流量 25m3/h),应急池内配套设有污水提升泵并配
备污水排放紧急切断阀门,可满足企业事故应急所需。
2.8 存在的问题及提升要求
企业已较好的落实了原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实施了自行监测、台账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企业存在
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见下表。
表
2.8-1 现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览表
序号
问题
整改措施
实施计划
1
年产
5000 吨 PAN 基高
性能碳纤维项目的生产
规模、生产工艺及污染
物排放量均发生变动,
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
报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
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
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因此,
“年产
5000 吨 PAN
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需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与本项目同步实
施
2
企业应急预案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进行的备案
(备案号:330621-2022-051-L),目前已超出
3 年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
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开展应急预案
回顾性评估和修编。根据调查,企
业已开展应急预案修编,待本项目
审批后,将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
续。
2026.1 完成
3
经查阅全国排污许可证
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
企业填报了排污许可执
行季报,遗漏了排污许
后续企业 应根据
HJ1119-2020 的
要求规范填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立行立改
41
可执行年报。
4
经查阅企业排污许可废
气自行监测频次,
HCN
和
NOx 监 测 频 次 与
HJ1119-2020 不一致。
建议后续进行排污许可重新申请
是,
按照
HJ1119-2020 要求对 HCN
和
NOx 进行监测。
2026.1 完成
42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3.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1.1.1 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绍兴市
2024 年环境状况公报》中相关数据,柯桥区环境空气质量现
状评价具体详见表
3.1-1。
表
3.1-1 柯桥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
物
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µg/m3)
标准值
(µg/m3)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SO2
年均浓度
6
60
10.0
达标
日均第
98 百分位值
9
150
6.0
NO2
年均浓度
25
40
62.5
达标
日均第
98 百分位值
59
80
73.75
PM10
年均浓度
51
70
72.9
达标
日均第
95 百分位值
117
150
78.0
PM2.5
年均浓度
32
35
91.4
达标
日均第
95 百分位值
76
75
101.3
不达标
CO
日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
1.0
4.0
25.0
达标
O3
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
第
90 百分位数
159
160
99.4
达标
注:
[1]CO单位mg/m3。
根据上表可知,
2024 年柯桥区环境空气基本因子中除 PM2.5 日均第 95 百分
位值超标,其余污染物年均浓度和相应百分数的日均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因此项目所在地评价区域环境空气
质量不达标。目前绍兴市已制定了《“全员行动·百日攻坚”空气质量持续提升
行动方案》,启动了全市“利剑护蓝”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主要从推动产业
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实施面源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协
同减排、低效治理设施改造升级、源头替代等方面着手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确保
2025 年柯桥区 PM2.5 指标如期达标。3.1.1.2 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及现状评价
本次环评引用“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20GW 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
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检测数据
(检测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4 月 25 日),
监测时间、频次和位置等均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
43
影响类
)》中的要求。
(涉密删除)
3.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
《绍兴市
2024 年环境状况公报》,2024 年全市主要河流水质总体状况 为
优,
70 个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 II 类水质标准,且水质类别均满 足
水域功能要求。其中:
I 类水质断面 2 个,占 2.8%;II 类水质断面 31 个,占 44.3%;
II 类水质断面 37 个,占 52.9%。与上年相比,I—II 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保持
无劣
V 类水质断面,满足水域功能要求断面比例持平,总体水质保持稳定。
为了解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
状,本环评收集了绍兴市柯桥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项目所在地附近曹娥江滨海大
闸断面
2023 年 7 月的监测数据。由监测数据可知,滨海大桥断面各监测因子满
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涉密删除)
此外,本环评收集了“绍兴市柯桥区新三江闸排涝泵站及配套河道拓浚工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近 曹 娥 江 的 监 测 数 据 ( 监 测 时 间 :
2025.1.09~2025.1.11)。由监测数据可知,各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
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涉密删除)
3.1.3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本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故不对项目声环境现状进行
监测。
3.1.4 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滨海工业园区,属于产业园区内用地项
目,且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
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
3.1.5 电磁辐射
本项目无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
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不开展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4
3.1.6 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针对土壤和地下水采取了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等污染防治措施,基本
上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且本项目不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累积
性重金属,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
行),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滨海工业园区,属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
发区规划范围内。企业东侧为空地(规划工业用地),南侧为越江路,隔路为浙
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西至柯海大道,北侧派为内河,隔河为工业企业。
(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本报告调查了厂界周边
500 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周边无现状和规划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
2)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
(
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
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项目大气保护目标图见下图。
45
图
3-1 项目大气保护目标图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1、废气排放标准
(
1)有组织
•工艺废气。
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经焚烧炉焚烧后排放的最终污染物为
HCN、
NH3、SO2、NOx、颗粒物和 NMHC,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 2 中的二级标准;此外,为改善区域环境空气
质量,项目工艺废气中的颗粒物、
SO2 和 NOx 仍按照原环评及批复的要求限值进
行控制,即颗粒物、
SO2 和 NOx 排放浓度按照 20mg/m3、50mg/m3 和 150mg/m3
控制,
NH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
值。
•污水站恶臭。废气污染物(
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3.3-1~表 3.3-3。
表
3.3-1
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排气筒高度(
m)
二级
HCN
1.9
25
0.15
30
0.26
36*
0.57
40
0.88
NMHC
120
15
10
20
17
30
53
36*
35
40
61
颗粒物
120
15
3.5
20
5.9
30
23
36*
32.6
40
39
SO2
550
15
2.6
20
4.3
30
15
36*
21
40
25
NOx
240
15
0.77
20
1.3
30
4.4
36*
6.26
46
40
7.5
注:采用内插法进行计算。
表
3.3-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
mg/m3
序号
控制项目
排放标准值
厂界标准值
排气筒高度
m
排放量
kg/h
新改扩建
mg/m3
1
NH3
40
35
1.5
36
27
15
4.9
2
H2S
15
0.33
0.06
3
臭气浓度
40
20000(无量纲)
20
36
15000(无量纲)
15
2000(无量纲)
● 油 烟 废 气 。 职 工 食 堂 油 烟 废 气 排 放 执 行 《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 3.3-5。
表
3.3-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数
≥1,<3
≥3,<6
≥6
对应灶头总功率
(108j/h)
≥1.67,<5.00
≥5.00,<10
≥10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
(m2)
≥1.1,<3.3
≥3.3,<6.6
≥6.6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率
(%)
60
75
85
(
2)无组织
项目厂界无组织
NMHC 和 HCN 浓度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NH3、H2S 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具体见表 3.3-4。
表
3.3-4 厂界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限值
名称
浓度限值
(mg/m3)
标准来源
非甲烷总烃
4.0
GB16297-1996
颗粒物
1.0
HCN
0.024
NH3
1.5
GB14554-93
H2S
0.06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详见表 3.3-5。
47
表
3.3-5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单位:
mg/m3
污染物项
目
特别排
放限值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
控位置
标准来源
NMHC
6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
监控点
GB37822-2019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
公司集中处理,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钱塘江。废水纳管执
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NH3-N 和 TP 纳
管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表 1
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尾水排放按照排污许可证
中载明要求执行。详见表
3.3-6。
表
3.3-6
污水排放标准
指标
单位
纳管标准
排环境
pH
无量纲
6~9
6~9
CODcr≤
mg/L
500
80
BOD5≤
mg/L
300
20
SS≤
mg/L
400
50
氨氮
≤
mg/L
35
10
总磷
≤
mg/L
8.0
0.5
总氮
≤
mg/L
45
15
氰化物
≤
mg/L
1.0
0.5
石油类
≤
mg/L
20
0.5
注:总氮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总氮达标排放
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
[2017]57 号)要求执行。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修改单于 2026 年 3 月 1 日起施
行,尾水排放标准根据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标准施行情况进行确定。
3、噪声
项目东南、西南、东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西北厂界靠近柯海大道一侧噪声排放执行 4 类标
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3.3-7。
表
3.3-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时段
昼间
夜间
48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3 类
65
55
4 类
70
55
4、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34330-2025)、《国家危
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和《一
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
(GB/T39198-2020)。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
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其中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
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
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
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建城
[2000]120 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 号)以及国家、省市关
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1、总量控制因子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
[2021]33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
知》(浙政发〔
2022〕21 号)、《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浙发改
规划〔
2021〕215 号)等要求,对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二
氧化硫(
SO2)、氮氧化物(NOx)、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
进行控制。
根据上述总量控制要求及工程分析,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见下表。
表
3.4-1
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
污染物类别
总量控制因子
是否排放
废气污染物
VOCs
是
颗粒物
是
SO2
是
NOx
是
废水污染物
CODcr
是
NH3-N
是
TN
是
49
2、总量控制指标及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比例
(
1)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明确建设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削减替代
要求执行有关政策的通知》,区域污染物总量准入削减替代按照《建设项目主要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
[2014]197 号)等相关文件要
求执行。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
[2014]197 号),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水环境质量
未达到要求的市县,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指标的
2 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
组排放限值的除外);细颗粒物(
PM2.5)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
2 倍削减替代(燃煤发电
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地方有更严格
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2)根据《关于明确 2025 年建设项日环评审批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新
增排放量削减替代比例的通知》
(绍市环函[2025]11 号)中的相关要求“2025 年度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挥发性有机物
(VOCs)新增排放量削减替代比例明确如下:
一、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滨海新区建设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
(VOCs)排放
量实行
2 倍量削减。”。
(
3)根据《柯桥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实施细则》,柯桥区
建设项目总量削减替代要求如下。
所有涉气行业的削减替代比例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关于印发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30 号)
重点控制区按要求比例执行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与削减替代量的比例
不得低于
1:2。
根据《绍兴市
2024 年环境状况公报》,柯桥区属于水环境质量达标区,环
境空气不达标区,故项目新增的
CODCr、氨氮以 1:1 的比例削减替代;颗粒物、
SO2 和 VOCs 排放总量以 1:2 的比例进行替代削减。
关于现有企业总量的说明:本项目属于“年产
5000 吨 PAN 基高性能碳纤维
项目”的重新报批项目,项目重新报批的基础为“绍柯审批环审〔
2018〕191 号”
50
批复及其环评文件,故现有企业总量(已投产
+在建)依据“绍柯审批环审〔2018〕
191 号”批复及其环评文件确定。
综上,本项目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要求见下表。
表
3.4-2 本项目总量削减替代平衡方案(单位:t/a)
项目
指标
企业排污
许可量
环评
审批量
本项目实
施后全厂
排环境量
*
新增排放
量
削减替代
比例
区域替代
削减量
替代平衡
来源
废水
污染
物
废水量
120000
39997.6
92099.58
/
/
/
内部平衡
CODcr
9.6
3.19
7.368
/
/
/
内部平衡
NH3-N
1.2
0.4
0.921
/
/
/
内部平衡
TN
/
/
1.381
/
/
/
/
废气
污染
物
颗粒物
/
5.94
29.393
23.453
1:2
46.906
来自浙江
胜利热电
有限公司
SO2
3.09
3.09
12.652
9.562
1:2
19.124
NOx
350.49
350.49
162.0
/
1:2
/
/
VOCs
/
25.01
32.035
7.025
1:2
14.051
来自柯桥
区烫金等
行业整治
的富余总
量
注:
SO2 和 VOCs 等指标现有排放量以实测数据核算,比审批量略小,考虑到监测数据
的波动和工况情况,保守考虑,进行全厂总量核算时,以审批量进行核算。
4、总量平衡及排污权交易
本项目所需
SO2和 VOCs 总量由建设单位向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提出
申请,通过浙江省排污权交易平台获得有偿使用权,在柯桥区域内调剂平衡。项
目未落实总量指标前不得投产。
51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2018 年 11 月,企业委托编制了“年产 5000 吨 PAN 基高性能碳纤维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降级)”,
2018 年 12 月 13 日,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绍
柯审批环审〔
2018〕191 号”文出具了该项目的审查意见。项目于 2020 年 6 开
工建设,目前碳化车间、公辅工程及
2 号生产线已建设完成;后续主要是 3 号生
产线的设备安装调试,不涉及大规模土建,对周边影响较小。因此,项目施工期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4.1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1.1 污染工序及污染源强
1、工艺废气
(
1)工艺废气源强核算。工艺废气主要包括氧化废气、碳化废气、表面处
理废气、上浆干燥废气等。氧化废气和碳化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HCN、NH3、CO、
CH4 和 NMHC(焦油气)等,表面处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NH3,上浆干燥废气
主要污染物为水和微量
NMHC。
本项目氧化废气经炉内管道和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送至
RTO 装置焚烧处
理,碳化废气经炉内管道收集后送至
DFTO 炉焚烧处理,出口逸散的废气经集
气罩收集后送至
RTO 炉焚烧处理;本项目氧化炉的原丝进出口端面均采用文丘
里气封装置,碳化炉炉体设置有进、出口气体密封室,因此,氧化废气和碳化废
气无组织溢出量极少,保守考虑本项目氧化废气和碳化废气无组织逸散以
0.5%
计。电解槽采用加盖式集气设备,与电解槽槽边预留一定的高度以实现碳纤维丝
的正常通行,废气经收集后送至
RTO 装置焚烧处理,集气效率以 90%计。
根据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强产生情况(详见物料衡算表
2.3-2 和表 2.3-3)、废
气收集措施和治理措施,项目工艺废气污染源强产生情况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分
别见表
4.1-1 和表 4.1-2,工艺废气污染源强汇总见表 4.1-3。
52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表
4.1-1
项目一期工程(
2 号生产线)工艺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
/
生产线
生产装
置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
规律
时间
风量
浓度
速率
处理工艺
效率
处理工艺
效率
风量
浓度
速率
h
m3/h
mg/m3
kg/h
%
%
m3/h
mg/m3
kg/h
2 号生
产线
预氧化
炉
DA003排气筒
G1
NH3
60000
172.96
10.378
RTO 装置
(1 用 1 备)
98
氧化破氰
(
1.5%次
氯酸钠
+1.5%氢
氧化钠)
/
60000
3.46
0.208
连续
7200
CO
114.59
6.875
99
/
1.15
0.069
连续
7200
HCN
412.93
24.776
99
90
0.41
0.025
连续
7200
NMHC
111.45
6.687
98
/
2.23
0.134
连续
7200
CH4
43.65
2.619
99
/
0.44
0.026
连续
7200
1#碳化车
间
NH3
/
/
0.052
/
/
/
/
/
/
0.052
连续
7200
CO
/
0.035
/
/
/
/
0.035
连续
7200
HCN
/
0.125
/
/
/
/
0.125
连续
7200
CH4
/
0.013
/
/
/
/
0.013
连续
7200
NMHC
/
0.034
/
/
/
/
0.034
连续
7200
碳化炉
DA003排气筒
G2/G3
NH3
60000
442.61
26.557
DFTO 炉
98
氧化破氰
(
1.5%次
氯酸钠
+1.5%氢
氧化钠)
/
60000
8.85
0.531
连续
7200
CO
525.69
31.542
99
/
5.26
0.315
连续
7200
HCN
1237.28
74.237
99
90
1.24
0.074
连续
7200
CH4
66.37
3.982
99
/
0.66
0.040
连续
7200
NMHC
(焦油气)
948.40
56.904
98
/
18.97
1.138
连续
7200
1#碳化车
间
NH3
/
/
0.133
/
/
/
/
/
/
0.133
连续
7200
CO
/
0.159
/
/
/
/
0.159
连续
7200
HCN
/
0.373
/
/
/
/
0.373
连续
7200
CH4
/
0.020
/
/
/
/
0.020
连续
7200
NMHC
(焦油气)
/
0.286
/
/
/
/
0.286
连续
7200
电解槽
DA003排气筒
G4
NH3
60000
7.10
0.426
RTO
98
氧化破氰
(
1.5%次
氯酸钠
/
60000
0.14
0.009
连续
7200
53
+1.5%氢
氧化钠)
1#碳化车
间
NH3
/
/
0.022
/
/
/
/
/
/
0.022
连续
7200
小计
DA003排气筒
NH3
60000
533.72
37.360
RTO 炉
/DFTO 炉
98
氧化破氰
(
1.5%次
氯酸钠
+1.5%氢
氧化钠)
/
60000
10.67
0.747
/
7200
CO
548.81
38.417
99
/
5.49
0.384
/
7200
HCN
1414.46
99.012
99
90
1.41
0.099
/
7200
CH4
94.30
6.601
99
/
0.94
0.066
/
7200
NMHC(焦油气)
908.44
63.591
98
/
21.20
1.272
/
7200
1#碳化车
间
NH3
/
/
0.208
/
/
/
/
/
/
0.208
/
7200
CO
/
0.193
/
/
/
/
/
0.193
/
7200
HCN
/
0.498
/
/
/
/
/
0.498
/
7200
CH4
/
0.033
/
/
/
/
/
0.033
/
7200
NMHC(焦油气)
/
0.320
/
/
/
/
/
0.320
/
7200
表
4.1-2 项目二期工程(3 号生产线)工艺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
/
生产线
生产装
置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
规律
时间
风量
浓度
速率
处理工艺
效率
处理工艺
效率
风量
浓度
速率
h
m3/h
mg/m3
kg/h
%
%
m3/h
mg/m3
kg/h
3 号生
产线
预氧化
炉
DA004
排气筒
G1
NH3
75000
161.43
12.107
RTO 装置
(1 用 1 备)
98
氧化破氰
(
1.5%次
氯酸钠
+1.5%氢
氧化钠)
/
75000
3.23
0.242
连续
7200
CO
106.95
8.021
99
/
1.07
0.080
连续
7200
HCN
385.40
28.905
99
90
0.39
0.029
连续
7200
NMHC
104.02
7.802
98
/
2.08
0.156
连续
7200
CH4
40.74
3.055
99
/
0.41
0.031
连续
7200
1#碳化车
间
NH3
/
/
0.061
/
/
/
/
/
/
0.061
连续
7200
CO
/
0.040
/
/
/
/
0.040
连续
7200
HCN
/
0.145
/
/
/
/
0.145
连续
7200
CH4
/
0.015
/
/
/
/
0.015
连续
7200
NMHC
/
0.039
/
/
/
/
0.039
连续
7200
碳化炉
DA004
G2/G3
NH3
75000
413.10
30.983
DFTO 炉
98
氧化破氰
/
75000
8.26
0.620
连续
7200
54
排气筒
(
1.5%次
氯酸钠
+1.5%氢
氧化钠)
CO
490.65
36.798
99
/
4.91
0.368
连续
7200
HCN
1154.80
86.610
99
90
1.15
0.087
连续
7200
CH4
61.94
4.646
99
/
0.62
0.046
连续
7200
NMHC(焦
油气
)
885.17
66.388
98
/
17.70
1.328
连续
7200
1#碳化车
间
NH3
/
/
0.156
/
/
/
/
/
0.156
连续
7200
CO
/
0.185
/
/
/
/
0.185
连续
7200
HCN
/
0.435
/
/
/
/
0.435
连续
7200
CH4
/
0.023
/
/
/
/
0.023
连续
7200
NMHC(焦
油气
)
/
0.334
/
/
/
/
0.334
连续
7200
电解槽
DA004
排气筒
G4
NH3
75000
7.10
0.497
RTO
98
氧化破氰
(
1.5%次
氯酸钠
+1.5%氢
氧化钠)
/
75000
0.14
0.010
连续
7200
1#碳化车
间
NH3
/
/
0.026
/
/
/
/
/
/
0.026
连续
7200
小计
DA004
排气筒
NH3
75000
574.54
43.090
RTO
/DFTO
98
氧化破氰
(
1.5%次
氯酸钠
+1.5%氢
氧化钠)
/
75000
11.49
0.862
/
7200
CO
597.60
44.820
99
/
5.98
0.448
/
7200
HCN
1540.19
115.515
99
90
1.54
0.116
/
7200
CH4
102.68
7.701
99
/
1.03
0.077
/
7200
NMHC(焦油气)
989.20
74.190
98
/
19.78
1.484
/
7200
1#碳化车
间
NH3
/
/
0.243
/
/
/
/
/
/
0.243
/
7200
CO
/
0.225
/
/
/
/
/
0.225
/
7200
HCN
/
0.580
/
/
/
/
/
0.580
/
7200
CH4
/
0.039
/
/
/
/
/
0.039
/
7200
NMHC(焦油气)
/
0.373
/
/
/
/
/
0.373
/
7200
55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表
4.1-3 本项目工艺废气污染源源强汇总
污染源
污染物
产生量
t/a
治理措施
排放量
t/a
DA003排气筒
NH3
268.994
RTO/DFTO+氧化破
氰(
1.5%次氯酸钠
+1.5%氢氧化钠)
5.380
CO
276.602
2.766
HCN
712.890
0.713
CH4
47.526
0.475
NMHC(焦油气)
457.86
9.157
1#碳化车间
NH3
1.498
/
1.498
CO
1.390
/
1.390
HCN
3.582
/
3.582
CH4
0.239
0.239
NMHC(焦油气)
2.301
/
2.301
DA004排气筒
NH3
313.826
RTO/DFTO+氧化破
氰(
1.5%次氯酸钠
+1.5%氢氧化钠)
6.277
CO
322.702
3.227
HCN
831.705
0.832
CH4
55.447
0.554
NMHC(焦油气)
534.165
10.683
2#碳化车间
NH3
1.747
/
1.747
CO
1.622
/
1.622
HCN
4.179
/
4.179
CH4
0.279
0.279
NMHC(焦油气)
2.684
/
2.684
(
2)工艺废气收集措施及风量核算
①废气收集措施。废气收集措施如下:
●预氧化炉:炉内废气经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接入废气管道;炉口逸散的废
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废气管道。
●碳化炉:炉内废气经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接入废气管道;炉口逸散的废气
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废气管道。
●电解槽:本项目电解槽采取全密封的收集方式,使密封单元内形成微负压,
废气经收集后接入废气管道。
●上浆及干燥:上浆机及干燥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知楼顶排
放。
②废气风量核算。本项目各废气风量主要计算依据如下:
●预氧化炉:预氧化炉内废气根据新鲜空气补充量确定,新鲜空气补充时需
确保
CH4、HCN、CO等低于爆炸下限的25%;针对炉口逸散的废气设置接受式
56
集气罩尺寸为
4m×1m,边沿风速控制为~0.5m/s。
●碳化炉:碳化炉内废气量根据氮气流量(~
2000m3/h/3000m3/h)和废气量
确定,废气经收集后送至
DFTO装置处理,为确保装置安全运行,进入DFTO装
置的废气量(包括助燃风量)需低于
CH4、HCN、CO等爆炸下限的25%;针对
炉口逸散的废气设置接受式集气罩尺寸为
4m×1m,边沿风速控制为~0.5m/s。
●电解槽:集气罩覆盖于电解槽上方,罩边沿与槽边保留一定高度的的空隙
(便于碳纤维丝通过);集气管道
DN 400,流速为6m/s。
经核算,本项目工艺废气风量核算结果见下表。
57
表
4.1-4 本项目工艺废气处理装置风量核算一览表
注:碳化炉在
N2 保护下工作,废气中的组分绝大部分为 N2,为确保废气焚烧的正常运行,需引入助燃空气助燃,空气量以 DFTO 安全运行为依据
进行核算。
废气处理装置
废气来
源
收集方式
集气位置
参数
单个最大气量
m3/h
最大集气
点数量
风量
m3/h
设计风量
m3/h
DA003
排气筒
RTO
装置
预氧化
炉
集气罩收集
炉口
接收式集气罩,边沿风
速~
0.5m/s
~2800
12
33600
47000
管道收集
炉内
/
~825
6
4950
电解槽
密闭集气
电解槽
/
~2800
1
2800
碳化炉
集气罩收集
炉口
接受式集气罩,边沿风
速~
0.5m/s
~2800
2
5600
小计
46950
DFTO
炉
碳化炉
管道收集
炉内
/
~3000(低温碳化+
高温碳化)
1
3000
13000
助燃
*
10000
合计
60000
DA004
排气筒
RTO
装置
预氧化
炉
集气罩收集
炉口
接收式集气罩,边沿风
速~
0.5m/s
~3500
12
42000
58000
管道收集
炉内
/
~962.5
6
5775
电解槽
密闭集气
电解槽
/
~2800
1
2800
碳化炉
集气罩收集
炉口
接受式集气罩,边沿风
速~
0.5m/s
~3500
2
7000
小计
57575
DFTO
炉
碳化炉
管道收集
炉内
/
~4000(低温碳化+
高温碳化)
1
4000
17000
助燃
*
13000
合计
75000
58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3、RTO炉/DFTO炉尾气
本项目氧化废气、碳化废气等工艺废气采用
“RTO/DFTO 炉+氧化破氰(1.5%次氯
酸钠
+1.5%氢氧化钠)”处理工艺,单条碳纤维生产线废气通过一根排气筒排放,两套
废气处理系统设计风量分别为
60000m3/h 和 75000m3/h;其中 RTO 装置以天然气作为
补充燃料,天然气设计消耗量为
220 万 m3/a。
根据前述分析可知,本项目工艺废气污染物主要为
HCN、NH3、CO、CH4 和 NMHC
(焦油气)等,废气污染物涉及含氮物质;考虑到
RTO 装置和 DFTO 装置使用天然气
助燃,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亦会产生
NOx 和少量的 SO2。
根据调查,现有企业已投产生产线的生产工艺、废气处理措施等均与本项目相同,
具有类比可行性。为了解工艺废气经处理后尾气中
NOx 和颗粒物浓度排放水平,本报
告收集了现有企业已投产生产线的监测数据(具体见表
4.1-5)。
表
4.1-5 现有企业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监测结果
1
NOx
mg/m3
35~103
2
SO2
mg/m3
<
3~5
3
颗粒物
mg/m3
8.4~14
本项目
PAN 基碳原丝生产时采用的油剂包括硅质油剂(形成包裹油膜,不含氯),
PAN 基碳原丝进行预氧化和碳化处理时,油膜以 NMHC 的形式挥发进入废气,废气采
用
RTO/DFTO 装置焚烧处理,其中的硅最终以二氧化硅(即颗粒物)的形式排出;此
外,原料调整后
PAN 基碳纤维原丝中含有少量的 DMSO,故本项目尾气中颗粒物浓度
和
SO2 浓度均高于现有企业。
根据物料衡算数据,
2 号生产线废气中硅颗粒和硫含量(PAN 基碳纤维 DMSO 含
量≤
0.05%)分别为 27.22t/a 和 1.231t/a,3 号生产线废气硅颗粒和 SO2 量分别为 31.75t/a
和
1.436t/a。硅颗粒和硫元素在进入焚烧装置焚烧时会生成二氧化硅和 SO2,因此,进
行颗粒物和
SO2 排放量核算时,保守考虑硅颗粒和硫元素全部以二氧化硅和 SO2 的形
式排放。本项目工艺废气处理采用“
RTO/DFTO+氧化破氰(1.5%次氯酸钠+1.5%氢氧
化钠)”处理工艺,
SO2 和颗粒物经“氧化破氰”装置处理时均有不同程度去除。结合
现有企业监测数据情况,本项目颗粒物、
SO2 和 NOx 排放总量分别以 20mg/m3、8mg/m3
和
100mg/m3 进行核算。
59
经计算,本项目
RTO/DFTO 装置颗粒物、SO2 和 NOx 排放情况见表 4.1-7。
表
4.1-7 本项目 RTO/DFTO 装置颗粒物、SO2 和 NOx 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排放
风量
m3/h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排放量
t/a
时间
/h
DA003
排气筒
颗粒物
60000
20
1.2
8.640
7200
SO2
8
0.48
3.456
7200
NOx
100
6
43.20
7200
1#碳化车间
颗粒物
/
/
0.019
0.136
7200
DA004
排气筒
颗粒物
75000
20
1.5
10.80
7200
SO2
8
0.6
4.32
7200
NOx
100
7.5
54.00
7200
2#碳化车间
颗粒物
/
/
0.022
0.159
7200
注:
NOx和SO2为二次污染物,不考虑无组织排放。
需要说明的是,本项目
PAN基碳纤维原丝中含有微量DMSO(≤0.05%),在预氧
化过程中
DMSO以废气的形式被收集送至RTO装置焚烧处理,DMSO在高温条件下会分
解产生二甲二硫、甲硫醚和甲硫醇等物质;但考虑到废气中
DMSO浓度≤7mg/m3,且废
气经
RTO焚烧处理后,废气中二甲二硫、甲硫醚和甲硫醇含量极低。此外,根据《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HJ1119—2020)中
表
5内容,碳纤维预氧化、碳化等工序及废气焚烧系统的污染物均未提及DMSO的分
解产物,故本报告不再对其进行分析说明。
3、污水站废气
企业废水处理站已进行改扩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
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方案》(以下简称“废水设计方案”),废水处理采用分类收集、
分质处理的思路。含氰废水预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
260m3/d(预留后续项目),采
用“铁碳微电解
+芬顿+混凝沉淀”处理工艺;综合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400m3/d,
采用“水解酸化
+二级A/O+混凝沉淀”处理工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会产生
恶臭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NH3、H2S和臭气浓度。
根据废水设计方案,污水站相应构筑物进行密闭集气,废气经收集后采用
“碱喷淋
+生物滴滤”处理工艺,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处理系统设计风量为5000m3/h(含污泥干化废气风量),集气效率≥90%,处理效率≥70%。经类比调查同类企业污水站废气监测数据,
NH3排放浓度约0.47~4.40mg/m3,H2S排放浓度约0.039~
0.27mg/m3,经核算,本项目污水站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NH30.217t/a(其中有组织0.158t/a、无组织0.059t/a)、H2S0.014t/a(其中有组织0.010t/a、无组织0.004t/a)。
60
4、污泥干化废气
项目配套建设了一套污泥干化系统,污泥干化系统的主要设备包括叠螺机和低温
烘干机,低温烘干机采用电加热,烘干温度约
80℃,干化后污泥含水率约30%。污泥
烘干时会产生干化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臭气浓度,烘干机为密闭设备,废气
随污泥于出料口排出。项目于烘干机出料口设置了集气罩,干化废气经收集后接入污
水站废气处理系统,经采用
“碱喷淋+生物滴滤”处理工艺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
放。颗粒物经采用
“碱喷淋+生物滴滤”处理后排放量较小,本报告不再定量核算。
5、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食堂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加热分解或裂解,会产生
一定量的油烟。本项目新增员工就餐依托现有食堂,考虑到本项目新增员工数量较小,
且食堂不新增灶头,故本报告不再定量核算油烟废气;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4.1.2 排放口基本情况
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
4.1-7。
表
4.1-7 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排放口编
号
污染物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气筒高
度(
m)
排气筒内
径(
m)
废气风
速(
m/s)
排气温度(
℃)
排放口类
型
经度
纬度
DA003
NMHC
120.6743° 30.2084°
36
1.5
9.4
50
主要排放
口
颗粒物
SO2
NOx
NH3
HCN
臭气浓度
DA004
NMHC
120.6719° 30.2064°
40
1.5
11.8
50
主要排放
口
颗粒物
SO2
NOx
NH3
HCN
臭气浓度
DA005
NH3
120.6718° 30.2083°
15
0.40
11.1
常温
一般排放
口
H2S
臭气浓度
4.1.3 治理设施可行性及达标排放分析
1、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61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HJ1119
—
2020)》等文件,本项目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如下,具体见表 4.1-8。
表
4.1-8 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排气筒
污染物种
类
污染治理设施
污染治理设施
工艺
去除率
是否为可
行技术
可行技术依据
3
DA003
/DA004
NMHC
RTO/DFTO+
氧化破氰
(
1.5%次氯酸
钠
+1.5%氢氧
化钠)
98%
是
HJ1119-2020
HCN
99.9%
是
CO
98%
是
NH3
98%
是
CH4
98%
是
颗粒物
氧化破氰
(
1.5%次氯酸
钠
+1.5%氢氧
化钠)
/
/
/
SO2
/
/
/
NOx
/
是
/
工艺废气处理系统说明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预氧化和碳化过程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
HCN、NH3、
CO、CH4和NMHC(焦油气)等,且废气温度较高。目前国内外针对HCN废气的方法
主要有:吸收法、吸附法、燃烧法、催化水解联合法等。
考虑到
HCN严格的排放标准限值,以及废气污染物成分和废气温度较高的特点,
本项目氧化废气和碳化废气采用“
RTO/DFTO+氧化破氰(1.5%次氯酸钠+1.5%氢氧化
钠)”处理工艺。
根据前述分析可知,氧化废气与碳化废气的温度、废气量、浓度、气体组成等相
差较大,所以行业内一般氧化废气和碳化废气分开处理。由于氧化废气中的可燃组分
浓度偏低,在处理时需持续补充可燃气体
(天然气),以维持燃烧室内气体燃烧的状态,
故氧化废气一般采用
RTO装置焚烧处理;碳化废气温度和废气浓度较高(热值高),
可以直接点燃焚烧(为保障燃烧工况稳定,必要时以天然气作为辅助燃料。),故采
用
DFTO装置焚烧处理。
(
1)RTO焚烧系统。根据本项目废气特点及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要求,本项目
拟采用三室
RTO焚烧装置;RTO处理的废气热值较低(浓度较低),补充助燃天然气
约
990Nm3/h。废气首先进入蓄热室,经预热后送燃烧室氧化分解,燃烧室中各类污染
物与氧气反应分解为
CO2、H2O、N2,燃烧室工作温度800℃以上,焚烧停留时间不小
于
1s,燃烧后的烟气首先进入蓄热体与蓄热体换热,换热后的烟气进入后续废气处理
62
系统。
RTO设计参数。RTO相关设计运行参数如下:
焚烧温度:
≥800℃。
高温烟气滞留时间:>
1.0秒(800℃设计温度)。
蓄热室热交换效率:
≥95%。
焚烧去除率:
≥98%。
(
2)碳化废气焚烧系统
焚烧炉采用三区隧道式直燃低温低氮化物焚烧炉,炉体内在外壳和焚烧内胆之间
布有高温炉尾气加热和焚烧尾气回流降温、助燃空气加热的换热器;焚烧按照三
T 原
理(温度、时间、涡流)设计,并采用低氮燃烧。焚烧系统工作原理为:
●第一区(还原段):还原段是在还原气氛环境下运行,温度控制在 950~1000℃
以内。还原段废气污染物在高温贫氧状态下的氧化焚烧(通过通入氮气降低氧含量),
燃烧产物包括
CO2、H2O 和一定数量的易燃物(如 CO、H2 等),易燃物被用于形成
炉膛内的还原气氛,高温和贫氧条件下废气中的
HCN、NH3 等含氮化合物分解生成自
由氮,自由氮和易燃物(
CO 和 H2 等)争夺有限的氧气,使氮不易被氧化成 NOx。此
外,还原气氛条件下,炉膛内生成的
NOx 与 CO 和 H2 等发生氧化反应,生成氮元素,
减少燃烧处理过程中
NOx 的产生。
●第二区(冷却段):还原段燃烧后的产物包括 CO、H2、CO2、H2O 和残留的碳
氢化合物,这些混合物进入到第二区由雾化水或水蒸气进行冷却,温度降至
760℃左右,
炉膛气氛处于微度贫氧状态。在此阶段混合物中的游离氮继续同
CO、HCN 和碳氢化
合物竞争有限的氧原子,控制
NOx 的产生。
●第三区(强氧化区):第三区助燃高温空气继续加注,达到富氧≤3%的状态,温
度控制在
750-850℃范围内。经第一区、第二区处理后的废气中 HCN 和 NH3 的含量极
低,主要成分为
CO、H2 和残余的碳氢化合物,在富氧条件下再次焚烧处理,生成物
为
H2O 和 CO2,同时通过控制炉膛温度≤850℃,控制热力型 NOx 的产生。
●废气供给系统:通过负压将高、低温炉的高温废气吸入高速风机加压后压入废气
焚化炉;低温炉的废气含焦油量高,易结焦直接进入前端焚烧段,经预热腔升温后进
入焚烧室;高温炉的废气在尾部经过炉内管式换热器逐渐升温,经预热腔升温后均匀
63
喷入焚烧室。
(
3)氧化破氰(1.5%次氯酸钠+1.5%氢氧化钠)系统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HJ1119-2020),碳纤维氧化废气和碳化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为“焚烧+碱液喷淋”,
为确保
HCN 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并降低 NOx 排放浓度,本项目强化了末端废气治理
设施,设置了“氧化破氰(
1.5%次氯酸钠+1.5%氢氧化钠)”处理设施,系统涉及的化
学反应如下:
CN-+ClO-→CNO-+Cl-
NO+ ClO-→NO2+Cl-
2NO2+2NaOH→NaNO3+NaNO2+H2O
根据
HJ1306—2023,含氰废气常采用氧化吸收法处理,吸收液一般为 1.5%氢氧
化钠
+1.5%次氯酸钠溶液,氰化物去除效率一般大于 95%。
2、废气达标排放可行性分析表
经采取上述废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达标排放情况见下表。由表可知,本项
目废气污染物
NMHC、HCN、颗粒物、SO2 和 NOx 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 2 中的二级标准,其中颗粒物、SO2
和
NOx 的排放浓度亦可满足承诺排放控制限值要求(即 20mg/m3、50mg/m3 和
150mg/m3);NH3、H2S 和臭气浓度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的排放限值要求。
4.1-9 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果一览表
排气筒
名称
污染物
排放速率
风量
排放浓度
排放标准
承诺值
达标情况
浓度
速率
kg/h
Nm3/h
mg/m3
mg/m3
kg/h
mg/m3
DA003
(
36m)
NH3
0.747
60000
12.45
/
27
/
达标
CO
0.384
6.40
/
/
/
/
HCN
0.099
1.65
1.9
0.632
/
达标
NMHC(焦
油气
)
1.272
21.20
120
57.8
/
达标
颗粒物
1.2
20
120
32.6
20
达标
SO2
0.48
8
550
21
50
达标
NOx
6.0
100
240
6.26
150
达标
DA004
(
40m)
NH3
0.862
75000
11.49
/
35
/
达标
CO
0.448
5.98
/
/
/
/
64
HCN
0.116
1.54
1.9
0.88
/
达标
NMHC(焦
油气
)
1.484
19.78
120
61
/
达标
颗粒物
1.50
20
120
39
20
达标
SO2
0.6
8
550
25
50
达标
NOx
7.5
100
240
7.5
150
达标
DA005
NH3
0.022
5000
4.4
/
4.9
/
达标
H2S
0.014
0.27
/
0.33
/
达标
同类项目工程案例:根据调查,浙江宝旌已投产生产线氧化废气和碳化废气采用
“
RTO/DFTO+氧化破氰(1.5%次氯酸钠+1.5%氢氧化钠)”处理工艺,已投产生产线
的生成工艺、废气污染物和废气处理工艺等均与本项目相同。企业自行监测报告表明,
工艺废气排气筒的各污染物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
2 中的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排放限值要求。
3、恶臭影响分析
本项目恶臭污染物主要来自氧化废气、碳化废气、表面处理废气、污水站废气和
污泥干化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NH3
、
H2S 和臭气浓度。
本项目氧化废气、碳化废气和表面处理废气经收集后采用“
RTO/DFTO+氧化破氰
(
1.5%次氯酸钠+1.5%氢氧化钠)”处理工艺,污水站废气和污泥干化废气经收集后采
用
“碱喷淋+生物滴滤”处理工艺,恶臭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根据现有企业监测数据,
企业厂界无组织的恶臭污染物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的排放限
值要求;此外,项目拟建地位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
500m 范围内无环境空
气保护目标。因此,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标准见表
4.1-10,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标准见表 4.1-11~
4.1-12。
表
4.1-10 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标准一览表
排放口
名称
污染物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
(
mg/m3)
速率(
kg/h)
DA003
NH3
GB14554-93
/
27
臭气浓度
15000(无量纲)
/
CO
/
/
/
HCN
GB16297-1996
1.9
0.632
NMHC(焦油气)
120
57.8
颗粒物
120
32.6
SO2
550
21
NOx
240
6.26
65
DA004
NH3
GB14554-93
/
35
臭气浓度
20000(无量纲)
/
CO
/
/
/
HCN
GB16297-1996
1.9
0.88
NMHC(焦油气)
120
61
颗粒物
120
39
SO2
550
25
NOx
240
7.5
DA005
NH3
GB14554-93
/
4.9
H2S
/
0.33
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
/
表
4.1-11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一览表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
浓度限值
(
mg/m3)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
排放标准
无组织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非甲烷总烃
4.0
GB16297-1996
颗粒物
1.0
HCN
0.024
厂界浓度限值
NH3
1.5
GB14554-93
H2S
0.06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表
4.1-12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单位:
mg/m3
污染物项
目
特别排
放限值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
控位置
标准来源
NMHC
6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
监控点
GB37822-2019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4.1.4 RTO/DFTO 安全运行分析
1、RTO/DFTO 装置安全运行分析
根据《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1093—2020),进入燃
烧装置的废气中有机物的浓度应低于其爆炸极限下限的
25%。当废气中的有机物浓度
高于其爆炸下限的
25%时,应通过补气稀释等预处理工艺使其降低到其爆炸下限的
25%后方可进行催化燃烧处理。
对于含有混合有机化合物的废气,其控制浓度
P 应低于最易爆组分或混合气体爆
炸极限下限的
25%,即 P<min(Pe,Pm)×25%,Pe 为最易爆组分爆炸极限下限值(%),
Pm 为混合气体爆炸极限下限值,Pm 按照下式进行计算:
Pm=(P1+P2+…+Pn)/(V1/P1+V2/P2+…+Vn/Pn)
式中:
Pm ——混合气体爆炸极限下限值,%;
66
P1,P2,…,Pn ——混合有机废气中各组分的爆炸极限下限值,%;
V1,V2,…,Vn ——混合有机废气中各组分所占的体积百分数,%;
n ——混合有机废气中所含有机化合物的种数。
(
1)RTO 装置安全运行分析
根据前述分析可知,预氧化废气包括惰性气体(
CO2)和可燃气体(HCN、NH3、
CO、CH4);根据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资料,本项目 RTO 炉混合废气的爆炸极限下
限为
7.54%;经计算,本项目氧化废气污染物进入 RTO 装置的体积百数比见表 4.1-13,
由表可知,本项目
RTO 装置中的易爆组分体积百分数远低于爆炸极限下限的 25%
(
1.88%)。
表
4.1-13 RTO 装置废气成分体积浓度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在空气中爆炸极限
(
V%)
污染物产生量
混合气体进入
RTO 装置
体积百分数
上限
下限
kg/h
mg/m3
V%
HCN
40
5.60
28.905
498.36
0.041
NH3
25
16.10
12.107
208.75
0.028
CH4
15.4
5.00
3.055
52.68
0.007
CO
74.2
12.50
8.021
138.30
0.011
合计
0.087
注:各种类污染物爆炸极限数据选取自《常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手册》中的相关数据。
(
2)DFTO 装置安全运行分析
根据前述分析可知,碳化废气包括惰性气体(
N2、CO2)和可燃气体(HCN、NH3、
H2、CO、CH4),其中 N2 为主要气体组分;根据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资料,本项目TO 炉混合废气的爆炸极限下限为 7.15%;经计算,本项目碳化废气污染物进入焚烧炉
装置的体积百数比见表
4.1-14,由表可知,本项目焚烧炉装置中的易爆组分体积百分
数低于爆炸极限下限的
25%(1.78%)。
表
4.1-14 DFTO 装置废气成分体积浓度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在空气中爆炸极限
(
V%)
污染物产生量
混合气体进入焚烧炉
体积百分数
上限
下限
kg/h
mg/m3
V%
HCN
40
5.60
115.515
6794.97
0.56
NH3
25
16.10
43.090
2534.71
0.33
CH4
15.4
5.00
7.701
453.00
0.06
CO
74.2
12.50
44.820
2636.46
0.10
H2
75
4.01
1.587
93.33
0.21
合计
1.28
注:各种类污染物爆炸极限数据选取自《常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手册》中的相关数据。
67
2、安全设计和风险评估要求
根据前述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涉及
NH3、HCN、CH4、CO 和 H2,上述物
质均有燃爆风险。为确保废气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本报告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浙
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意见》(浙应急基础
[2022]143 号)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废气设计;同时加
强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
工作任务分工
>的通知》(浙安委〔2024〕20 号),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
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
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确保
RTO/DFTO 装置安全运行。
4.1.5 自行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
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HJ1119-2020)等技术规范,本项
目废气监测要求如下。
表
4.1-15 有组织废气监测计划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标准
DA003DA004
NH3
1 次/季度
GB14554-93
臭气浓度
1 次/年
HCN
1 次/季度
GB16297-1996 表 2
NMHC(焦油气)
1 次/季度
颗粒物
1 次/季度
SO2
1 次/季度
NOx
1 次/季度
DA005
NH3
1 次/年
GB14554-93
臭气浓度
1 次/年
H2S
1 次/年
表
4.1-16 无组织废气监测计划
监测点位
污染物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厂界
NMHC
1 次/年
GB16297-1996
HCN
1 次/半年
GB16297-1996
臭气浓度
1 次/年
GB14554-93
NH3
1 次/半年
GB14554-93
H2S
1 次/年
GB14554-93
厂房外
NMHC
1 次/年
GB37822-2019
经分析,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按环保设施故障时考虑,去除效率下降至
90%计,
68
则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
4.1-17 所示。
表
4.1-17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情况
排放口
名称
污染物
非正常工
况类型
排放情况
单次持续时间
发生频
次
应对方案
浓度
(mg/m3)
速率
(kg/h)
DA004
NH3
RTO 炉
/DFTO 故
障
62.27
4.36
1h
1 次/年
停产,
维修处理设施
CO
64.03
4.48
HCN
165.02
11.55
CH4
11.00
0.77
NMHC(焦油气)
105.29
7.37
4.1.6 原料调整现有项目源强调整情况
根据调查,“浙江宝万碳纤维有限公司年产
12 万吨碳纤维原丝项目一期工程(I 阶
段
)”目前已产出合格原丝,并已完成“三同时”验收;根据企业规划,后续宝旌炭材
料的
PAN 基碳纤维原丝将主要由浙江宝万碳纤维有限公司供给。根据前文分析,原料
调整后,现有项目尾气的颗粒物和
SO2 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升高,根据企业设计控制
要求,尾气中颗粒物和
SO2 浓度分别按照 20mg/m3 和 8mg/m3 进行控制。现有项目废气
处理系统运行风量合计约
60000m3/h,经核算,原料调整后现有项目颗粒物和 SO2 排放
量分别为
8.64t/a 和 3.456t/a。
4.2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 污染工序及污染源强
1、废水污染源强
本项目废水包括水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
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脱盐水站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恶臭废
气处理废水和污泥干化凝结水。
污泥干化凝结水产生于污泥干化过程,污泥干化时污泥含水率降低至
30%,污泥
的含水量来自于废水处理站,干化后的凝结水送至污水站处理,经处理后与其它废水
一同排放,可看作废水处理系统的内部循环(不考虑少量损耗)。根据水平衡可知,
本项目不涉及中水回用,为简化计算,本项目废水排放量按照废水处理站处理水量进
行核算,故本报告不再定量分析污泥带走的水量和凝结产生的水量。
本项目废水污染源强见下表。
69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表
4.2-1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表
产排污环
节
废水类别
污染物
产生情况
治理设施
排放情况
排放去
向
产生量(
t/a)
产生浓度
(
mg/L)
治理设施名称及编
号
治理工艺
处理能
力(
m3/d)
去除
效率
%
是否为可
行技术
排放量(
t/a)
排放浓度
(
mg/ L)
水洗
水洗废水
废水量
14775.44
/
高浓废水预处理设
施
TW001
铁碳微电
解
+芬顿+
混凝沉淀
260
/
是
/
/
综合废水处理
设施
CODcr
17.73
1200
/
/
/
NH3-N
6.99
473.3
/
/
/
TN
8.87
600
/
/
/
氰化物
0.22
15
/
/
/
工艺废气处理
废气系统废水
废水量
9600
/
/
/
/
CODcr
11.52
1200
/
/
/
NH3-N
1.92
200
/
/
/
TN
2.88
300
/
/
/
氰化物
0.48
50
/
/
/
小计
废水量
24375.44
/
/
24375.44
/
CODcr
29.25
1200
17.0
24.28
1000
NH3-N
8.91
365.7
10.0
8.02
329
TN
11.75
481.8
20.0
9.40
434
氰化物
0.70
28.8
94.8
0.04
1.5
地面清洗
地面清洗废水
废水量
1339
/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TW002
水解酸化
+
二级
A/O+
混凝沉淀
400
/
是
/
/
通过DW001纳管排放,送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CODcr
0.4
300
/
/
/
SS
0.4
300
/
/
/
设备清洗
设备清洗废水
废水量
100
/
/
/
/
CODcr
0.1
1000
/
/
/
NH3-N
0.02
200
/
/
/
化验室
化验室废水
废水量
600
/
/
/
/
CODcr
0.36
600
/
/
/
员工生活
生活污水
废水量
4104
/
/
/
/
CODcr
1.44
350
/
/
/
NH3-N
0.14
24
/
/
/
70
初期雨水
废水量
4409.4
/
/
/
/
CODcr
0.882
200
/
/
/
恶臭废气处理废水
废水量
600
CODcr
300
0.18
NH3-N
20
0.012
小计
废水量
35527.84
/
/
35527.84
/
CODcr
32.61
917.9
88
3.91
110
NH3-N
8.19
230.6
90
0.82
23
TN
9.40
264.5
87
1.22
34
氰化物
0.037
1.0
70
0.01
0.3
脱盐水制
备
脱盐水站排水
废水量
12536
/
/
/
/
是
12536
/
CODcr
1.003
80
1.003
80
循环冷却水系
统
循环冷却水排
水
废水量
17550
/
/
/
/
/
是
17550
/
CODcr
1.755
100
1.755
100
废水污染源强核算过程:
(
1)水洗废水
水洗废水产生于表面处理的水洗过程,根据物料衡算结果可知,水洗废水产生量约
14775.44m3/a,该股废水 CODCr 约
1200mg/L、NH3-N 约 302mg/L、氰化物约 15mg/L、TN 约 400mg/L。
(
2)废气喷淋废水(含氰废水)
项目工艺废气采用
“RTO/DFTO+氧化破氰(1.5%次氯酸钠+1.5%氢氧化钠)”工艺处理,废气风量合计约 135000m3/h,类比
现有企业工艺废气喷淋系统排水情况,本项目喷淋废水产生量约
32m3/d,则废水产生量约 9600m3/a,该股废水 CODCr 约
1200mg/L、氰化物约 50mg/L、TN 约 300mg/L。
71
(
3)车间地面冲洗水
本项目
2 号生产线利用现有 1#碳化车间空余空间布置,地面冲洗水已于原环评中核算,本报告不再计算。3 号生产线布置
于新建
2#碳化车间,车间地面约每月冲洗一次(其余时间进行拖把拖洗),车间面积合计约 37205m2,车间地面清洗用水约
3L/m2•次,车间地面清洗约 12 次/年,则地面冲洗水产生量约 1339m3/a,CODCr 约 300mg/L,SS 约 300mg/L。
(
4)设备清洗废水
当上浆剂批次发生变更时,对上浆相关设备进行清洗,年更换频率最多
4 次,每次清洗废水产生量约 25.0m3/次,设备清
洗废水产生量为
100.0m3/a,设备清洗废水中 CODcr 浓度约 1000mg/L。
(
5)化验室废水
化验室废水产于原料、产品及中间产物的检验检测过程,类比现有企业,化验室新增废水产生量约
2.0m3/d,则化验室废
水量约
600m3/d,CODCr 约 600mg/L、NH3-N 约 30mg/L。
(
6)初期雨水
根据调查,
2 号碳化车间建设区域原为绿化区块,未设置雨水收集设施;本项目于 2 号碳化车间周边设置雨水(初期雨水)
收集导流设施。本项目所处区域历年平均降雨量为
1469.8mm,初期雨污水按年降水量的 15%进行估算,初期雨水拟收集集雨
面积约
20000m²,则初期雨污水全年发生量约 4409.4m3/a。经类比调查,COD 约 200mg/L,SS 约 100mg/L。企业已设置了初
期雨水收集池,配套建设了切换阀等设备。
(
7)循环冷却系统排水
项目拟对循环冷却水站进行淘汰更新,项目实施后全厂循环水量合计为
5000m3/h,浓缩倍数为 4,进出口温差为 10℃。
72
根据设计资料,本项目新增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量约
17750m3/a(约 2.4375m3/h)。类比同类项目,该股废水 CODCr 约 100mg/L。
(
8)恶臭废气处理废水
污水站恶臭废气采用
“碱喷淋+生物滴滤”处理工艺,根据废水设计方案,系统水箱约 3 天排放 1 次,单次排水量约 2m3,
则此股废水产生量
900m3/a。类比同类废水,废水 CODCr 约 300mg/L、NH3-N 约 20mg/L。
(
9)脱盐水站排水
项目拟对脱盐水设备进行淘汰更新,项目实施后全厂设计产水规模为
25m3/h(预留后续项目),采用“预处理+二级 RO 装
置
+EDI 装置”,项目新增脱盐水用量为 29250m3/a。根据设计资料,脱盐水站新增排水量约 12536m3/a。类比同类项目,该股
废水
CODCr 约 80mg/L。
(
10)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114 人,年工作时间 300d,用水定额以 150L/人•天计,则年用水量 5130m3。生活污水产污系数以 0.80
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4104m3/a;污水水质取城市生活污水平均水质,即 CODCr 浓度 350mg/L、NH3-N 浓度 35mg/L。
2、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
表
4.2-3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
种类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去向
排放方式
排放规律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名
称
排放口类
型
治理设施名
称
治理工
艺
处理能力
m3/d
是否为可
行技术
1
水洗废水
CODcr、
NH3-N、TN 和
氰化物
废水处理设施(
TW001)
铁碳微
电解
+
芬顿
260
是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间接排放
连续排放,排
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
规律,但不属
于冲击性排
DW002
含氰废水排放
口
/
2
废气系统
废水
73
放
3
地面清洗
废水
CODcr、SS
综合废水处
理设施
(
TW002)
水解酸
化
+二
级
A/O+
混凝沉
淀
400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
司
间断排放,排
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
规律,但不属
于冲击性排
放
DW001
废水总排
口
一般排放
口
-总
排口
4
设备清洗
废水
CODcr、SS、
TN
5
化验室废
水
CODcr
6
初期雨水
CODcr
7
恶臭废气处理废水
CODcr、NH3-N
8
生活污水
CODcr、NH3-N
9
脱盐水站
排水
CODcr
/
/
/
是
10
循环冷却系统排水
CODcr、SS
/
/
/
是
3、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
4.2-4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名
称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放去向
间歇排放
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种类
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mg/L)
DW001
废水总排
口
120.680061°
30.213182°
园区工业污水处理
厂
全天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
司
CODcr
80
NH3-N
10
SS
50
BOD5
20
74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4、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执行标准见表
4.2-5。
表
4.2-5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
名称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
放协议
名称
企业纳管浓度限
值
/(mg/L)
DW001
废水总
排口
CODcr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500
NH3-N
DB33/887
35
SS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400
TN
GB/T 31962-2015(绍政办发明电
[2017]57 号)
45
氰化物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1.0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
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HJ1119-2020),本项目废水自
行监测计划如下。
表
4.2-6 自行监测方案
污染源
类别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名称
监测设施
监测频次
废水
DW001
废水总排口
pH 值
手工
1 次/半年
悬浮物
手工
1 次/半年
五日生化需氧量
手工
1 次/半年
化学需氧量
手工
1 次/半年
氨氮(
NH3-N)
手工
1 次/半年
总磷(以
P 计)
手工
1 次/半年
石油类
手工
1 次/半年
总氰化合物
手工
1 次/半年
5、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
1)水污染物控制措施有效性评价
本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汇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
脱盐水站排水一同纳管排放,送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水处理设施概况。本项目对废水处理站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完成后含氰废水
预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
260m3/d,采用“铁碳微电解+芬顿”处理工艺;综合废水
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
400m3/d,采用“水解酸化+二级 A/O+混凝沉淀”处理工艺,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
4.2-1。
75
●废水处理规模依托可行性。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含氰废水产生量约 81.3t/d,
综合废水(脱盐水站排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除外)产生量约
116.43t/d;本项目实施
后企业含氰废水和综合废水(脱盐水站排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除外)量分别为
104.6t/d 和和 173.3t/d,仍在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处理能力范围内,因此,从处理规模
角度分析,本项目废水送改扩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时可行的。
需要说明的是,改扩建废水处理站考虑了后续建设项目的废水处理需求,因此,
含氰废水和综合废水的处理规模分别确定为
260m3/d 和 400m3/d,远大于本项目实施
后的废水处理处理需求。
●污水处理可行性分析。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
属矿物制品制造》(
HJ1119-2020)中附录 A—表 A.7 碳纤维生产排污单位废水污染
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本项目采用的废水处理技术均为可行技术,即废水经处理后可
满足纳管排放要求。
综上,本项目水污染物控制措施措施是有效可行的。
图
4.2-1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改扩建后废水处理站已建成投运,为了解废水达标运行情况,本报告收集了污水
76
站的在线监测数据,具体见下图。由图可知,污水站废水排放口
pH、CODCr、NH3-N
等指标均可满足纳管排放要求。
图
4.2-2 改扩建后废水处理站在线监测数据
(
2)依托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收集预处理达标后全部纳入污水管网,根据绍兴柯桥排水有限
公司出具的说明可知,项目污水具备接管条件,可接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
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根据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上查询上半年来绍兴水
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工业废水总排口流量数据可知,现状工业端废水处理量约
52 万 t/d,
尚有约
8 万 t/d 余量。
根据前述分析可知,本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约
216.7t/d,占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水
处理量的
0.27%,仍在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能力内;即污水处理厂可以接纳
本项目废水。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60 万 t/d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采用“高效沉淀+
水解酸化
+生物好氧处理+反硝化滤池+芬顿+气浮”。根据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
测信息公开平台摘录的数据,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出水监测数据见下
77
图,由图可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可满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送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集中处理,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图
4.2-2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出口)在线监测数据
4.3 营运期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3.1 噪声污染源强
78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主要为放丝机、预氧化炉、低温碳化炉、高温碳化
炉、电解机、水洗机、上浆机、干燥机、热定型机、收丝机及相关辅助设备运行时产
生的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详见表
4.3-1~表 4.3-2。
表
4.3-1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噪声源强(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
*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声压级
/距离dB
1
1#引风风机
20
10
4
85/~1m
选低噪设备、减
震、隔声
频发
2
2#引风风机
80
10
4
85/~1m
选低噪设备、减
震、隔声
频发
3
污水站风机
100 100
4
85/~1m
选低噪设备、减
震、隔声
频发
4
冷却塔
1
20
10
4
85/~1m
选低噪设备、减
震、隔声
频发
5
冷却塔
2
80
10
4
85/~1m
选低噪设备、减
震、隔声
频发
79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表
4.3-2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
(室内声源)
声源名称
声压
级
/dB(A)
声源
控制
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
/m
距室内边界距离
/m
室内边界声级/dB(A)
建筑物插入损失
/dB(A)
建筑物外噪声
X
Y
Z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建筑
物外
距离
放丝机
1
85
厂房
隔声
+基
础减
震
5
10
1
50
10
5
150
56.1 56.8 58.6 56.0 16 16 16 16 40.1 40.8 42.6 40.0
1
放丝机
2
85
65
10
1
50
10
65
150
56.1 56.8 56.1 56.0 16 16 16 16 40.1 40.8 40.1 40.0
1
预氧化炉
1
75
10
10
1
45
10
10
150
46.1 46.8 46.8 46.0 16 16 16 16 30.1 30.8 30.8 30.0
1
预氧化炉
2
75
70
10
1
45
10
70
150
46.1 46.8 46.1 46.0 16 16 16 16 30.1 30.8 30.1 30.0
1
低温碳化炉
1
75
40
10
1
15
10
40
150
46.4 46.8 46.1 46.0 16 16 16 16 30.4 30.8 30.1 30.0
1
低温碳化炉
2
75
100
10
1
15
10
100
150
46.4 46.8 46.1 46.0 16 16 16 16 30.4 30.8 30.1 30.0
1
高温碳化炉
1
75
45
10
1
10
10
45
150
46.8 46.8 46.1 46.0 16 16 16 16 30.8 30.8 30.1 30.0
1
高温碳化炉
2
75
105
10
1
10
10
105
150
46.8 46.8 46.1 46.0 16 16 16 16 30.8 30.8 30.1 30.0
1
电解机(槽)
1
75
50
10
1
5
10
50
150
48.6 46.8 46.1 46.0 16 16 16 16 32.6 30.8 30.1 30.0
1
电解机(槽)
2
75
110
10
1
5
10
110
150
48.6 46.8 46.1 46.0 16 16 16 16 32.6 30.8 30.1 30.0
1
水洗机
1
75
5
60
1
50
60
5
100
46.1 46.1 48.6 46.1 16 16 16 16 30.1 30.1 32.6 30.1
1
水洗机
2
75
65
60
1
50
60
65
100
46.1 46.1 46.1 46.1 16 16 16 16 30.1 30.1 30.1 30.1
1
上浆机
1
78
15
60
1
40
60
15
100
49.1 49.1 49.4 49.1 16 16 16 16 33.1 33.1 33.4 33.1
1
上浆机
2
78
75
60
1
40
60
75
100
49.1 49.1 49.1 49.1 16 16 16 16 33.1 33.1 33.1 33.1
1
热辊干燥机
1
80
25
60
1
30
60
25
100
51.1 51.1 51.2 51.1 16 16 16 16 35.1 35.1 35.2 35.1
1
热辊干燥机
2
80
85
60
1
30
60
85
100
51.1 51.1 51.1 51.1 16 16 16 16 35.1 35.1 35.1 35.1
1
垂直干燥机
1
80
35
60
1
20
60
35
100
51.3 51.1 51.1 51.1 16 16 16 16 35.3 35.1 35.1 35.1
1
垂直干燥机
2
80
95
60
1
20
60
95
100
51.3 51.1 51.1 51.1 16 16 16 16 35.3 35.1 35.1 35.1
1
热定型机
1
80
45
60
1
10
60
45
100
51.8 51.1 51.1 51.1 16 16 16 16 35.8 35.1 35.1 35.1
1
热定型机
2
80
105
60
1
10
60
105
100
51.8 51.1 51.1 51.1 16 16 16 16 35.8 35.1 35.1 35.1
1
收丝机
1
80
50
60
1
5
60
50
100
53.6 51.1 51.1 51.1 16 16 16 16 37.6 35.1 35.1 35.1
1
收丝机
2
80
110
60
1
5
60
110
100
53.6 51.1 51.1 51.1 16 16 16 16 37.6 35.1 35.1 35.1
1
80
脱盐水设备
80
10
110
1
45
110
10
50
51.1 51.1 51.8 51.1 16 16 16 16 35.1 35.1 35.8 35.1
1
空压机
90
20
110
1
35
110
20
50
61.1 61.1 61.3 61.1 16 16 16 16 45.1 45.1 45.3 45.1
1
制氮系统
80
30
110
1
25
110
30
50
51.2 51.1 51.1 51.1 16 16 16 16 35.2 35.1 35.1 35.1
1
冷冻泵
1
88
70
110
1
45
110
70
50
59.1 59.1 59.1 59.1 16 16 16 16 43.1 43.1 43.1 43.1
1
冷冻泵
2
88
80
110
1
35
110
80
50
59.1 59.1 59.1 59.1 16 16 16 16 43.1 43.1 43.1 43.1
1
冷冻泵
3
88
90
110
1
25
110
90
50
59.2 59.1 59.1 59.1 16 16 16 16 43.2 43.1 43.1 43.1
1
冷冻泵
4
88
100
110
1
5
110 110
50
59.4 59.1 59.1 59.1 16
16
16
16
43.4 43.1 43.1 43.1
1
叠螺机
80
110
70
1
5
70
110
90
53.6 51.1 51.1 51.1 16
16
16
16
37.6 35.1 35.1 35.1
1
低温烘干机
80
110
80
1
5
80
110
80
53.6 51.1 51.1 51.1 16
16
16
16
37.6 35.1 35.1 35.1
1
注:
*本项目以西南端作为原点,以东西向、南北向分别作为 x 轴及 y 轴;
**插入损失取值:车间围墙开大窗且不密闭,门不密闭,TL 值取 10dB(A),则 TL+6=16dB(A),基础减震降噪效果取 5dB(A)。
81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4.3.2 污染防治措施4.3.2.1 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实施后,为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企业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注意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2)对泵房、空压机房采取全封闭形式,可降低噪声源强约 15dB,以减轻噪
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设立隔声罩。(4)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4.3.2.2 振动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振动源为各类泵、风机、大型设备等,振动源强不大。环评建议
环境振动防治对策应该从源强控制和传播途径控制两个环节着手,具体防治措施
如下:
(1)根据各种设备振动的产生机理,合理采用各种针对性的减振技术,尽可能
选用减振材料,以减少或抑制振动的产生。
(2)高振动设备
(如大型设备、泵、风机等)应设置隔振装置(如橡胶隔振垫、减
振器、弹簧减振器等
)。
(3)风机与风管的隔振连接,宜采用防火帆布接头或弹性橡胶软管;并采用弹
性支吊架进行隔振安装。
(4)泵等管道系统的隔振,宜采用具有足够承压、耐温性能的橡胶软管或软接
头
(避震喉);输送介质温度过高、压力过大的管道系统,应采用金属软管。
4.3.3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1、预测模式
(
1)室内声源计算
对于相同的生产设备进行等效声级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N
i
r
L
A
pi
r
L
1
1
.
0
0
0
10
lg
10
式中:
LA(r0)——参考位置 r0 处的 A 声级,dB;
Lpi(r0)——参考位置 r0 处第 i 频带声压级,dB。
(
2)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
6
1
2
TL
L
L
p
p
82
式中:
Lp2——靠近开口处室内某倍频带的 A 声级,dB;
Lp1——靠近开口处室外某倍频带的 A 声级,dB;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 A 声级的隔声量,dB。
(
3)预测点处声压级计算:
misc
bar
gr
atm
div
C
w
p
A
A
A
A
A
D
L
r
L
式中:
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w——由点声源产生的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 Lw 的
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
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隔墙或窗户的损失值及各种形式隔音罩降噪量见表
4.3-3~4.3-4。
表
4.3-3 隔墙或窗户的损失值单位:dB(A)
条件
A
B
C
D
TL 值
20
15
10
5
上表中,
A、B、C、D 的取值条件如下:A:车间围墙开小窗且密闭,门经隔声处理;B:
车间围墙开小窗但不密闭,门未经隔声处理,但较密闭
;C:车间围墙开大窗且不密闭,门不
密闭
;D:车间门、窗部分敞开。
表
4.3-4 各种形式隔音罩 A 声级降噪量单位:dB(A)
条件
固定密封型
活动密封型
局部开敞型
带有通风散热消声器
△
L 值
30~40
15~30
10~20
15~25
生产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放置于厂房内,车间围墙开小窗但不密闭,
TL
值取
15dB(A)。
为了简化计算工作,预测计算中只考虑各设备声源至受声点
(预测点)的距离
衰减、隔墙
(或窗户)的传输损失及降噪设备引起的噪声衰减;各声源由车间其他
遮挡物引起的衰减、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由干云、霉、温度梯度、风及地面效
应等引起的声能量衰减,其引起的衰减量不大,在本次计算中忽略不计。
2、噪声预测结果
本项目噪声预测结果见表
4.3-5。
83
表
4.3-5 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A)
预测点
位置
贡献值
标准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厂界东南
42.6
42.6
65
55
2#
厂界西南
40.5
40.5
65
3#
厂界西北
35.0
35.0
65
4#
厂界东北
42.9
42.9
70
根据噪声预测,经落实本评价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侧厂界的
昼夜噪声贡献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3.4 噪声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19-2017)中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噪声自行监测要求见表
4.3-6。
表
4.3-6 企业噪声自行监测计划建议
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率
噪声
厂界东南、西南和东北
昼夜间
LeqA、Lmax
1 次/季度
注:厂界西北紧邻柯海大道(主干道),噪声贡献主要来自道路交通噪声。根据《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19-2017)中 5.4 节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布点原则(厂
界紧邻交通干线不布点),故厂界西北侧不设置噪声监测点。
4.4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4.4.1 固体废物污染源强
本项目
1、副产物产生情况
(
1)废丝。主要产生于预氧化、碳化等工序,根据物料衡算,废丝产生量
约
1690.2t/a,可作为残次品外售资源利用。
(
2)废焦油/炭。产生于碳化设备和 RTO 设备清理过程,根据物料衡算,废
焦油
/炭产生量约 142.944t/a。
(
3)物化污泥。产生于含氰废水处理过程,污泥经采用叠螺+低温烘干机脱
水后含水率约
30%。根据废水设计方案中的参数核算,本项目物化污泥产生量约
50t/a。
(
4)生化污泥。产生于综合废水处理过程,污泥经采用叠螺+低温烘干机脱
水后含水率约
30%。根据废水设计方案中的参数核算,本项目物化污泥产生量约
84
12.8t/a。
(
5)一般包装材料。主要产生于原辅材料的包装拆封过程,类比现有企业,
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
2.6t/a。
(
6)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材料。主要产生于次氯酸钠、氢氧化钠和环氧
树脂(上浆剂)使用过程,氢氧化钠的包装袋和上浆剂的包装桶均设置有内衬,
类比现有企业,内衬产生量约
0.5t/a,次氯酸钠和上浆剂以吨桶包装为主,年损
坏量合计约
20 个,重量约 0.12t/a,则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材料合计产生量约
0.62t/a。
(
7)周转吨桶。主要产生于次氯酸钠和环氧树脂(上浆剂)使用过程,上
述物料以吨桶包装为主,药剂使用完毕后,由原厂家回收用于相应物料的包装。
(
8)废过滤材料。主要产生于脱盐水站的过滤材料更换,主要包括 RO 膜
组件和碳滤材料等,类比现有企业脱盐水系统运行情况,废过滤材料产生量约
1.0t/2a。
(
9)实验室废物。主要包括废试剂甁和化验残液,类比现有企业化验室运
行情况,废试剂甁产生量约
0.2t/a,化验残液产生量约 2.2t/a。
(
10)废滤芯及分子筛。主要产生于空气净化系统,其中废滤芯 1 年更换 1
次,更换量为
20 只/次;分子筛 10 年更换 1 次,单次更换量为 7t/次。
(
11)废矿物油和劳保用品。主要产生于设备维护保养过程,类比现有企业
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废矿物油产生量约
1.5t/a,废劳保用品产生量约 0.5t/a。
(
12)生活垃圾。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114 人,生活垃圾产生系数以 0.5kg/
人
●d 计,年工作时间 300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 17.1t/a。
综上,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见表
4.4-1。
表
4.4-1 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
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份
产废周期
产生量
(t/a)
废丝
预氧化、碳化
等
固态
碳纤维
每天
1476.732
废焦油
/炭
RTO 等设备清
理
半固
焦油
/炭
不定期
142.944
物化污泥
高浓废水预处
半固
污泥
每天
50
85
(30%含水)
理
生化污泥
(30%含水)
综合废水处理
半固
污泥
每天
13
一般包装材料
包装拆封
固态
包装袋
/箱等
每天
4.6
沾染危险品的包
装材料
危险化学品使
用
固态
次氯酸钠、氢氧化
钠内衬袋等
间歇
0.5
废吨桶
环氧树脂
/次
氯酸钠使用
固态
/
/
/
废过滤材料
过滤材料更换
固态
膜组件及过滤材
料
间歇
1.0t/2a
废试剂甁
药剂使用
固态
废试剂、试剂瓶等
间歇
1.2
化验残液
化验检测
液态
化验残液
每天
15.0
废滤芯
空气净化
固态
滤芯、灰尘
1 年
20 只/a
废分子筛
固态
分子筛、灰尘
10 年
7t/10a
废矿物油
设备维护
液态
矿物油
不定期
1.5
废劳保用品
设备维护
固态
劳保用品
0.5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有机物、无机物
每天
17.1
2、固废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34330-2025),本项目固废属性判定
结果见下表。
表
4.4-2 本项目固废属性判定结果一览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
固废
产生量
(
t/a)
判定依
据
1
废丝
退丝、预氧化、碳
化和卷绕等
固
废原丝、预氧化
丝、碳化丝等
是
1476.732 5.1
2
废焦油
/炭 RTO 等设备清理 液
焦油
/炭
是
142.944
5.4
3
物化污泥
高浓废水预处理 半固 氰化物、污泥等
是
50
5.2(k)
4
生化污泥
综合废水处理
半固
生化污泥
是
13
5.2(k)
5
一般包装材
料
包装拆封
固
木架、纸盒等
是
4.6
5.2(a)
6
沾染危险品
包装材料
危险化学品使用
固
沾染危险化学
品的包装袋
/桶
等
是
0.5
5.2(a)
7
周转吨桶
次氯酸钠
/上浆剂
使用
固
/
否
/
5.2(a)
8
废过滤材料
脱盐水装置膜组
件及滤材更换
固
RO 膜组件及其
它滤材
是
1.0t/2a 4.1(g)
9
废试剂甁
药剂使用
固态
废试剂、试剂瓶
等
是
1.2
5.2(I)
86
10
废滤芯
空气净化
固态
滤芯、灰尘
是
20 只/a 4.1(g)
11
废分子筛
固态 分子筛、灰尘
是
7t/10a 4.1(g)
12
化验残液
化验检测
液态
化验残液
是
15.0
5.2(I)
13
废矿物油
设备维护保养及
废水处理
液
废矿物油
是
1.5
4.1(d)
14 废劳保用品 设备维护保养
固
含矿物油的劳
保用品
是
0.5
4.1(c)
15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垃圾
固
生活垃圾
是
17.1
4.1(a)
3、固废危险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一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
进行判定,本项目固废的危险废物属性判定结果见下表
表
4.4-3 固废危险废物性质判定结果表
序
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危
险废物
废物代码
危险废
特性
1
废丝
退丝、预氧化、碳
化和卷绕等
固
废原丝、预氧化
丝、碳化丝等
否
900-099-S17
/
2
废焦油
RTO 等设备清理
液
焦油
HW11
309-001-11
T
3
沾染危险品
包装材料
次氯酸钠、氢氧化
钠等原料使用
固
沾染危险化学
品的包装袋
/桶
等
HW49
900-041-49
T/In
4
一般包装材
料
包装拆封
固
木架、纸盒
否
900-003-S17900-005-S17
/
5
物化污泥
含氰废水预处理
半固 氰化物、污泥等
HW49
772-006-49
T/In
6
生化污泥
综合废水处理
半固
生化污泥
否
900-099-S07
/
7 废过滤材料
脱盐水装置膜组件
及滤材更换
固
RO 膜组件及其
它滤材
否
900-009-S59
/
8
废试剂甁
药剂使用
固态
废试剂、试剂瓶
等
HW49
900-047-49 T/C/I/R
9
废滤芯
空气净化
固态
滤芯、灰尘
否
900-009-S59
/
10 废分子筛
固态
分子筛、灰尘
否
900-009-S59
/
11 化验残液
化验检测
液态
化验残液
HW49
900-047-49 T/C/I/R
12 废矿物油
设备维护保养
液
废矿物油
HW08
900-249-08 T,I
13 废劳保用品 设备维护保养
固
含矿物油的劳
保用品
HW49
900-041-49
T/In
14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垃圾
固
生活垃圾
否
900-001-S62
/
87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表
4.4-4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
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
态
主要成分
危废属
性
废物代码
危险特
性
产废
周期
产生情况
处置情况
处置方式
核算方
法
产生量(
t/a)
核算方法
产生量(
t/a)
1
废丝
退丝、预氧化、
碳化和卷绕等
固
废原丝、预氧化
丝、碳化丝等
一般废
物
900-099-S17
/
连续
物料衡
算
1476.732 物料衡算
1476.732
外售资源化利
用
2
废焦油
碳化
液
焦油
HW11
309-001-11
T
连续
物料衡
算
142.944
物料衡算
142.944
委托有资质的
单位处置
3
沾染危险品
包装材料
危险化学品使
用
固
塑料桶及沾染
的油剂等物料
HW49
900-041-49
T/In
间歇
类比
0.5
类比
0.5
委托有资质的
单位处置
4
一般包装材
料
包装拆封
固
木架、纸盒
一般废
物
900-003-S17900-005-S17
/
间歇
类比
4.6
类比
4.6
外售资源化利
用
5
物化污泥
高浓废水预处
理
半
固
氰化物、污泥等
HW49
772-006-49
T/In
间歇
类比
50
类比
50
委托有资质的
单位处置
6
生化污泥
综合废水处理
生化污泥
一般废
物
900-099-S07
/
间歇
类比
13
类比
13
无害化处置
7 废过滤材料
脱盐水装置膜
组件及滤材更
换
固
RO 膜组件及其
它滤材
900-009-S59
/
间歇
类比
1.0t/2a
类比
1.0t/2a
无害化处置
/资
源化利用
8
废滤芯
空气净化
固
滤芯、灰尘
一般废
物
900-009-S59
/
1 年
类比
20 只/a
类比
20 只/a
无害化处置
/资
源化利用
9
废分子筛
空气净化
固
分子筛、灰尘
900-009-S59
/
10 年
类比
7t/10a
类比
7t/10a
10
废试剂甁
药剂使用
固
态
废试剂、试剂瓶
等
HW49
900-047-49 T/C/I/R 间歇
类比
1.2
类比
1.2
委托有资质的
单位处置
11
化验残液
化验检测
液
态
化验残液
HW49
900-047-49 T/C/I/R 间歇
类比
15.0
类比
15.0
12
废矿物油
设备维护保养 液
废矿物油
HW49
900-047-49
T,I
间歇
类比
1.5
类比
1.5
13 废劳保用品 设备维护保养 固
含矿物油的劳
保用品
HW08
900-249-08
T/In
间歇
类比
0.5
类比
0.5
14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垃圾 固
生活垃圾
一般废
物
900-041-49
/
间歇
系数法
17.1
系数法
17.1
无害化处置
88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4.4.2 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和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暂存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仓库,其设置情况
如下。
1、暂存措施
(
1)危废暂存库。企业设置危废暂存库 1 座,面积 80m2,位置厂区东侧;危废暂
存库满足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要求。此外,危废库暂存库根据危废种
类设置了贮存分区,并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 1276—2022)设
置了标识标志。
(
2)一般固废仓库。企业设置一般固废仓库 1 座,面积 130m2,一般固废仓库满
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雨淋等环境保护要求,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
危废暂存库贮存能力依托可行性:危废贮存设施基本情况见表
4.4-5。由表可知,
现有企业危废暂存库能力约
33.6t,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危险废物产生量约 256.683t/a,根
据暂存周期分析,危废库月平均暂存量约
21.39t,低于危废库的暂存能力(33.6t),即
本项目实施后,危废暂存依托现有企业危废暂存库是可行的。
表
4.4-5 危废贮存设施基本情况表
类别
固废名称
危废类别
危废代码
贮存
位置
占地
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
能力
(t)
贮存
周期
危废贮
存库
沾染危险废
物包装材料
HW49 其他
废物
900-041-49
厂区
东侧
80m2
防渗漏袋
/包装桶
1.5
≥4 周
废劳保用品
0.1
≥4 周
废试剂甁
900-047-49
0.2
≥4 周
化验残液
900-047-49
1.5
≥4 周
物化污泥
772-006-49
防渗漏袋
10.0
≥4 周
废矿物油
HW08 废矿
物油与含矿
物油废物
900-249-08
包装桶密
闭包装
0.3
≥4 周
废焦油
/炭
HW11 精
(蒸)馏残渣
309-001-11
防渗漏袋
/包装桶
20.0
≥4 周
2、运输转移过程环境管理要求
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办法》,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89
(
1)一般要求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时应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
特性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及标签。
(
2)收集要求
●危险废物收集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必须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防爆、防火、防中毒、防泄漏等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
●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
等因素确认包装形式,具体包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a.包装容器材质和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
b.包装容器应能有效隔断危险废物迁移扩散途径,并满足防渗、防漏以及相应的强
度要求,符合
GB612463、GB19432 和 GB19434 的有关规定。
c.硬质包装容器或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柔性包装
容器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
d.包装好的危险废物应设置相应的标签,标签信息应填写完整。3、废物处置及日常管理要求
项目固废处置时,尽可能采用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措施。委托处置的应与处置单位
签订委托处理合同,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危险废物转移需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各固废在外运处置前,须在厂内安全暂存,确保固废不产生二次污染。
(
1)一般固废
●台账管理。本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
南(试行)》等文件建立规范的一般固废管理台账,及时登记各种一般固废的产生、暂
存、转移、处置情况,台账至少保存
5 年。
●落实转移联单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
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转移联单管理要求,实现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
输、利用、处置的全流程电子联单管理。
(
2)危险废物
●建设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 制定技术导则》等文件建立规
范的一般固废管理台账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时登记各种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产
90
生、转移、处置情况,台账至少保存
5 年。
●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
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转移联单管理要求,危废转移应当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
管理系统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实现危险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
输、利用、处置的全流程电子联单管理。
●建设单位应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
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安装具备
AI 抓拍功能的在
线监控视频装置,以“浙固码”为载体,落实“有废必赋、无码不收”,实现危险废物
的“闭环管理、溯源倒查”。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应由具有从事危险废物运
输经营许可性的运输单位完成,运输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
HJ2025-2012)进行。
4.4.2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厂家综合利用或
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综上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
在落实各项固废暂存、转移和处置措施后,有效处置,可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
产生影响。
4.5 营运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经分析,
本项目土壤及地下水评价不需要设置专项评价,根据该编制指南要求,应“分析地下水、
土壤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按照分区防控要求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本项
目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如下:
1、源头控制
①厂区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
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②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
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
“可视化”
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
“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
道泄漏而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2、分区防渗
91
本项目对厂区可能泄漏污染物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水及
土壤,并及时地将泄漏
/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和持
久性有机污染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10-2016)中 11.2.2
章节关于防渗的要求,本项目各设施防渗技术要求具体情况见表
4.5-1。
表
4.5-1 本项目各设施防渗技术要求
分区类别
功能区域
防渗要求
备注
重点防渗区
危废暂存间、污水处
理构筑物
等 效 黏 土 防 渗 层
Mb≥6.0m ,
K≤1×10-7cm/s;或参照参照 GB18598执行
已落实
一般防渗区
2 号碳化车间
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
≤10-7cm/s;或参照 GB16889 执行
本次落实
其 他 车 间 及 辅 助 设
施
已落实
简单防渗区
原料及产品仓库、厂
区道路、门卫、变电
站、综合楼等
一般地面硬化
已落实
图
4.5-1 本项目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渗图
4.6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
75000 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 254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3.39%,
92
环保投资项目具体见表
4.6-1。
表
4.6-1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
类别
治理措施
投资额(万元)
废气治理
废气处理装置、通风装置等
1100
废水治理
废水处理系统及配套恶臭废气处理
1210
噪声治理
隔声、消声和设备基础减振等
30
固废处置
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建设等
/
地下水、土壤
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
200
合计
/
2540
4.7 现有构筑物退役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涉及现有污水站构筑物淘汰退役,根据《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之第二
十四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
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
施,保存拆除活动相关记录。本报告根据《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
提出以下污染防治要求。
1、原则要求
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拆除活动,应同时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拆除活动中施工安全、消防、人员人身安全与环境健康风险等的管理,应同时满足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47)、《绿色施工导则》相关要求。
2、制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
企业应组织编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和《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企
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以下简称
“污染防治方案”)需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
部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
3、拆除过程污染防治要求
(
1)防止废水污染土壤。拆除活动应充分利用雨污分流、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
对拆除现场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积水收集处理。物料放空、拆解、清洗、临
时堆放等区域,应设置适当的防雨、防渗、拦挡等隔离措施,必要时设置围堰,防止废
水外溢或渗漏。
(
2)防止固体废物污染土壤。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对遗留的固
体废物,以及拆除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暂
存区域应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对分别制定后续处理或利用处置方案。
93
(
3)防止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识别和登记拟拆除设施、设备、构筑
物中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妥善收集并明确后续处理或利用方案,防止泄露、随意堆
放、处置等污染土壤。
4、土壤等污染防治主要措施
(
1)识别土壤等污染风险点。通过资料收集和分析,以及现场查看等方式,识别
拆除过程中可能导致土壤等污染的风险点,包括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遗留设备、遗
留建(构)筑物等。
(
2)划分拆除活动施工区域。根据拆除活动机土壤污染防治需要,可将拆除活动
现场划分为拆除区域、设备集中清洗区、临时贮存区等,实现污染物集中产生、集中收
集,防止和减少污染物扩散。不同区域应设立明显标志标识,标明污染防治要点、应急
处置措施等,并绘制拆除作业区域分布平面图。
(
3)清理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拆除施工作业前应对拆除区域内各类遗留物料
和残留污染物进行分类清理;对于挥发性、半挥发性液体及半固态物质,须用密闭的容
器贮存。
(
4)拆除遗留设备。存有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的设备,应将可能导致遗留物泄
露的部分进行修补和封堵(排气口除外),防止在放空、清洗、拆除、转移过程中发生
污染物泄露、遗撒。拆除和拆解过程中,应妥善收集和处理泄露物质;泄露物质不明确
时,应进行取样分析。
(
5)拆除建(构)筑物。因沾染有毒有害物质而具有较高环境风险的建(构)筑
物,可结合拆除产物环境风险、处置去向等情况,确定是否需对有毒有害物质实施无害
化清理。高环境风险的建(构)筑物基坑拆除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干扰浅层带水,或采
取有效隔水措施,避免污染物地下水。
(
6)现场清理。拆除活动结束后,应对现场内所有区域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所
有拆除产物、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处置,不遗留土壤污染隐患。
4.8 “以新带老”削减源强
本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实施后原环评审批的项目“以新带老”削减,故削减
情况按照原环评进行确定。
根据原环评,本项目“以新带老”削减源强见下表。
94
表
4.8-1 本项目“以新带老”削减源强一览表
名称
污染物名称
“以新带老”削减量
废水
废水量
t/a
20311.3
CODcr
t/a
1.62
氨氮
t/a
0.20
氰化物
t/a
0.004
废气
VOCs
t/a
17.87
NH3
t/a
3.21
SO2
t/a
1.67
NOx
t/a
250.19
颗粒物
t/a
4.24
固废
废丝
t/a
(
2487.45)0
废包装材料
t/a
(
12)0
污泥
t/a
(
11)0
生活垃圾
t/a
(
27)0
95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
(编
号、名称
)/污
染源
产生工序
污染物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
境
DA003 排气
筒(
2 号生产线)
预氧化、碳
化、表面处
理
NH3
RTO/DFTO+氧化破氰(
1.5%次氯酸钠+1.5%
氢氧化钠)
GB14554-93
臭气浓度
HCN
GB16297-1996
NMHC
(焦油气)
颗粒物
SO2
NOx
DA004 排气
筒(
3 号生产线)
预氧化、碳
化、表面处
理
NH3
RTO/DFTO+氧化破氰(
1.5%次氯酸钠+1.5%
氢氧化钠)
GB14554-93
臭气浓度
HCN
GB16297-1996
NMHC
(焦油气)
颗粒物
SO2
NOx
DA005 排气
筒
污水站废
气
NH3
碱喷淋
+生物滴滤
GB14554-93
H2S
臭气浓度
地表水
环境
废水排放口
DW001
综合废水
pH
综合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
400m3/d,采用
“水解酸化
+二级 A/O+
混凝沉淀”处理工艺
执行
DB33/887-201
3 和
GB8978-1996
CODcr
氨氮
TN
SS
氰化物
脱盐水站
排水
COD
纳管排放
循环冷却
系统排水
COD
纳管排放
废水排放口
DW002
水洗废水
废气系统
CODcr
含氰废水预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
260m3/d,
氨氮
96
废水
采用“铁碳微电解
+芬
顿”处理工艺,废水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站。
TN
氰化物
声环境
厂界
设备运行
等效
A 声
级
(1)注意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2)对空压站房采取全封闭形式,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设立隔声罩。(4)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348-200
8)
电磁辐
射
/
/
/
/
/
固体废物
危险
废物
①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库暂存。
②废焦油
/炭、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 制定技术导则》等文件建立规范的危
险废物管理台账,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工业
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转移联单管理要求,根据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
案的通知》的要求,以“浙固码”为载体,落实“有废必赋、无码不收”
,
实现危险废物的“闭环管理、溯源倒查”。
一般固废
①依托现有一般固废仓库暂存。②废丝、一般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等进行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置③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文件建立规范的一般固废管理台账,认真执行《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转移联单管理要求。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土 壤 及 地 下 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厂区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②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③本项目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各防渗区根据技术规范落实防渗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防范
企业应编制应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本单
97
措施
位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人员的应急能力,以保证若发生事故能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应急响应行动。
其 他 环 境 管 理
要求
1、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需要
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使用。”。因此,本项目在筹备、设计和施工、运行的不同阶段,应严
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
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
入生产或者使用。”因此,项目竣工后,企业应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自主开展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
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艺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
2022〕143 号)的
要求,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时应进行安全设计,并纳入安全评
价范围。
98
六、结论
项目拟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滨海工业园区建设实施,项目建设符合绍兴柯桥
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产业政策、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
方案要求,项目选址较合理。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
经采取废气、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
量控制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实施是
可行的。
— 99 —
专项评价: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1.1 环境风险调査
本环评事故风险评价不考虑工程外部事故风险因素
(如地震、雷电、战争、人为蓄
意破坏等
),主要考虑可能对厂区外敏感点和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的危害事故,假想事故
应当是可能对厂区外敏感点和周围环境造成最大影响的可信事故。
1.2 环境敏感目标概述
根据调查,本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特性一览表见表
1.2-1。
表
1.2-1
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特性一览表
类别
环境敏感特征
厂址周边
5km 范围内
序号
名称
相对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属性
人口数
环境风险
1
民围村
NW
~4345
行政村
/社区
~3929
2
兴围村
NW
~4450
行政村
/社区
~1535
3
马鞍街道周边社
区
SW
~5340
行政村
/社区
~20000
4
迎阳公寓
NE
~3970
行政村
/社区
~1500
5
迎阳幼儿园
NE
~3970
行政村
/社区
~100 余
6
规划商住用地
NE
~4000
行政村
/社区
/
厂址周边
500m 范围内人口数小计
人口
<500
厂址周边
5km 范围内人口数小计
人口<
50000
大气环境敏感程度
E 值
E2
地表水
受纳水体
序号
受纳水体
名称
排放点水域环境功能
24 h 内流经范围/km
1
曹娥江
Ⅲ类
其他
F2
序号
敏感目标
名称
环境敏感
特征
水质目标
与排放点距离
/m
S1
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
E 值
E2
地下水
序号
环境敏感
区名称
环境敏感特
征
水质目标
包气带防污
性能
与下游厂界距离
/m
G3/D2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E 值
E3
1.3 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1、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 P 等级判定
— 100 —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
B 中对应临界量
的比值
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
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
C.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
q1,q2,. .,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 .,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表
1.3-2
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在量辨识结果
危险物质名称
CAS号
最大存在
/在线量(t)
临界量
(t)
Q值
天然气
67-64-1
0.22(小时在线量)
10
0.02
40%硫酸*
*开通会员可解锁*
0.4
10
0.04
10%次氯酸钠*
*开通会员可解锁*
0.1
5
0.02
CH4
74-82-8
0.014
10
0.001
HCN
74-90-8
0.215
1
0.22
CO
630-08-0
0.083
7.5
0.01
NH3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81
5
0.02
其它危险废物
-
33.6
50
0.67
合计
1.00
注:硫酸、次氯酸钠为折纯量。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
1≤Q<10。
分析项目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按照表
C.1 评估生产工艺情况。具有多套工艺
单元的项目,对每套生产工艺分别评分并求和。将
M 划分为(1)M>20;(2)10<
M≤20;(3)5<M≤10;(4)M=5,分别以 M1、M2、M3 和 M4 表示。
表
1.3-4
行业及生产工艺(
M)
行业
评估依据
分值
石化、化工、医
药、轻工、化纤、
有色冶炼等
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
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
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
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
10/套
无机酸制酸工艺、焦化工艺
5/套
— 101 —
行业
评估依据
分值
其他高温或高压,且涉及危险物质的工艺过程、危险物质贮存罐区
5/套(罐区)
管道、港口
/码
头等
涉及危险物质管道运输项目、港口
/码头等
10
石油天然气
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
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油库)、油气管线
b(不含城镇燃气管线)
10
其他
涉及危险物质使用、贮存的项目
5
a 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
b 长输管道运输项目应按站场、管线分段进行评价。
本项目碳化生产线涉及高温工艺,且产生有毒有害物质(
HCN、CO 和 NH3 等),
项目涉及危险物质的使用和暂存,确定本项目的
M=10,以 M3 表示。
根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和行业及生产工艺(M),按照附表 C.2 确
定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
P),分别以 P1、P2、P3、P4 表示。本项目危险物
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判定表见表
1.3-6,本项目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为
P4。
表
1.3-6
本项目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判断(
P)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
比值(
Q)
行业及生产工艺(
M)
M1
M2
M3
M4
Q≥100
P1
P1
P2
P3
10≤Q<100
P1
P2
P3
P4
1≤Q<10
P2
P3
P4
P4
本项目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为
P4
2、环境敏感程度 E 等级判定
(
1)大气环境敏感程度
依据环境敏感目标环境敏感性及人口密度划分环境风险受体的敏感性,共分为三种
类型,
E1 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 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 为环境低度敏感区,根据附表
D.1 分级原则,本项目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见表 1.3-7。
表
1.3-7
本项目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分级
大气环境敏感性
E1
周边
5km 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 5 万
人,或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或周边
500m 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 1000 人;油气、化学品
输送管线管段周边
200m 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 200 人
E2
周边
5km 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 1 万
人,小于
5 万人;或周边 500m 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 500 人,小于 1000 人;油气、化学品
输送管线管段周边
200m 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 100 人,小于 200 人
E3
周边
5km 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小于 1 万
人;或周边
500m 范围内人口总数小于 500 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 200m 范
— 102 —
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小于
100 人
周边
5km 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大于 1 万人,小于
5 万人,本项目大气环境敏感程度为 E2
(
2)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
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
E 由事故情况下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受纳地表水体
功能敏感性(
F)与下游环境敏感目标分级(S)共同决定。根据附录推荐的分级原则,
本项目地表水体功能敏感性(
F)判定与下游环境敏感目标分级(S)情况分别见表 1.3-8
和表
1.3-9。
表
1.3-8
本项目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判定情况
敏感性
地表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F1
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
Ⅱ类及以上,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一类;或以发生事
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
24h 流经
范围内涉跨国界的
较敏感
F2
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
Ⅲ类,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二类;或以发生事故时,
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
24h 流经范围内
涉跨省界的
低敏感
F3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15 年版),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中心河,属于
钱塘
340(红旗闸江绍兴工业用水区),目标水质为 IV 类,地表水功能敏感性为 F3
表
1.3-9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敏感目标分级
分级
环境敏感目标
S1
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
10 km 范围内、近岸海
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
受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农
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
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
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
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区;或
其他特殊重要保护区域
S2
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
10 km 范围内、近岸海
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
受体的: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
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
S3
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
10 km 范围、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
离的两倍范围内无上述类型
1 和类型 2 包括的敏感保护目标
根据调查,建设项目下游
10km 钱塘曹娥河口湿地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重要区,地表水功能
敏感性为
S1
因此,根据附表
D.2,本项目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判定情况见表 1.3-10。
— 103 —
表
1.3-10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环境敏感目标
地表水功能敏感性
F1
F2
F3
S1
E1
E1
E2
S2
E1
E2
E3
S3
E1
E2
E3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
E2
(
3)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E 由地下水功能敏感性(G)与包气带防污性能(D)共同决
定。根据附录推荐的分级原则,本项目地下水功能敏感性(
G)与包气带防污性能(D)
分级情况分别见表
1.3-10 和 1.3-11。
表
1.3-10
本项目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判定情况
敏感性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G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
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
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G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
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
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热水、矿泉水、温
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a
不敏感
G3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根据调查,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性为
G3
表
1.3-11
本项目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
分级
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
D3
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D2
0.5m≤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Mb≥1.0m,1.0×10-6cm/s<K≤1.0×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D1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
“D2”和“D3”条件
Mb:岩土层单层厚度;K:渗透系数。
根据企业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本项目所在地分布的岩土层主要为砂质粉土、淤泥质粘土、粉砂等,岩土层单层厚度
Mb≥1.0m,渗透系数 1.0×10-6cm/s<K≤1.0×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建设项目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为
D2
因此,根据附表
D.5,本项目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判定情况见表 1.3-12。
表
1.3-12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包气带防污性能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
G1
G2
G3
D1
E1
E1
E2
D2
E1
E2
E3
— 104 —
D3
E2
E3
E3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
E3
3、环境风险潜势判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表 2,本项目环境风险潜
势划分见表
1.3-13。由表可知,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Ⅱ级,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
等级为
Ⅱ级,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Ⅰ级。
表
1.3-13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
(E)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
(P)
极高危害
(P1)
高度危害
(P2)
中度危害
(P3)
轻度危害
(P4)
环境高度敏感区
(E1)
Ⅳ+
Ⅳ
Ⅲ
Ⅲ
环境中度敏感区
(E2)
Ⅳ
Ⅲ
Ⅲ
Ⅱ
环境低度敏感区
(E3)
Ⅲ
Ⅲ
Ⅱ
Ⅰ
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
Ⅱ级(P4,E2)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为
Ⅱ级(P4,E2)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
Ⅰ级(P4,E3)
综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Ⅱ级,环境风险综合评价等级为三级,评
价范围为距建设项目边界
≥3km 区域。其中大气和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Ⅱ级,
评价等级为三级,应定性说明大气和地表水环境影响后果;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
级为
Ⅰ级,可开展简单分析。
1.4 环境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的内容主要为物质危险性识别、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以及危险物质向环境
转移的途径识别。
1.4.1 物质危险性识别
(
1)根据调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
原辅材料:天然气、硫酸、次氯酸钠等;
“三废”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危险固废等。
(
2)危险物质识别
本项目危险物质识别见表
1.4-9。
表
1.4-9
本项目危险物质识别表
序号
名称
类别
危险特性
存储位置
1
天然气、硫酸、次氯酸钠
原辅料
毒性、腐蚀性
生产车间
/化学品仓库
2
废气污染物
污染物
毒性、腐蚀性
废气处理设施
4
废水污染物
污染物
毒性、腐蚀性
废水处理设施
5
危废
污染物
毒性、腐蚀性
危废库
— 105 —
1.4.2 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根据本项目危险物质的贮存情况,结合各物质临界量数据,本项目的风险单元识别
见表
1.4-10 及图 1.4-3。
表
1.4-10
本项目危险单元辨识表
序号
危险单元
物质名称
风险类型
1
生产车间
/化学品仓库
天然气、硫酸、次氯酸钠
泄露、火灾
2
废气处理设施
HCN、NH3、CO、CH4 和 NMHC 等
泄露
3
废水处理设施
氰化物
泄露
3
危废库
危废
泄露、火灾
图
1.4-1
本项目风险单元辨识图
根据表
1.4-10 判别结果可知,本项目危险单元分别为化学品仓库、生产车间和危废
库。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涉及易燃可燃、毒性、腐蚀性液体,如果发生泄漏会对周边的
大气环境和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故障将会导致有毒有害物质超标
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危废库中危废泄漏会导致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环境,将对
人体和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106 —
1.4.3 环境风险类型及危害分析
根据调查,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存在潜在事故风险,主要表现为:
(
1)大气污染事故风险
贮存过程危险废物、液态原料储存桶密合度不够,导致废液的滴漏;设备输送管道
破裂,导致原辅料的泄漏;废气管道泄露,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导致有毒有害物质超标
排放;以上泄漏均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此外,生产过程中操作不当或装置超压运行
都将导致发生风险事故。
(
2)水污染事故风险
危废库内危废转运也存在转运物质泄露的风险;废水管道泄露,废水处理设施故障,
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排放;以上泄露均会对转运中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可
能。
(
3)伴生/次生环境风险辨识
最危险的伴生
/次生污染事故为泄漏发生后,由于应急预案不到位或未落实,造成泄
漏源长时间得不到处置,泄漏物料随细小的地面裂隙或防渗能力较薄弱的区域流失到地
下水系统,从而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此外,本项目涉及天然气使用,泄露遇明火发
生燃烧或者爆炸,炸事故对临近的设施造成连锁爆炸破坏,被污染了的消防水有可能通
过厂区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河道,对水生态环境造成突发性的污染影响。
1.4.4 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识别
火灾、爆炸和毒物泄露等事故下,毒物向环境转移的可能途径和危害分析见表
1.4-11。
表
1.4-11
事故毒物向环境转移可能途径和危害
事故类型
事故过程
毒物向环境转移途径
危害受体
环境危害
火灾
热辐射
大气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危害
物质燃烧产物
大气扩散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慢性危害
毒物挥发
大气扩散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慢性危害
伴生
/次生产物
大气扩散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慢性危害
事故消防水
水体输运、地下水扩散
地表水、地下水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事故固废物
土壤
地下水、生态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爆炸
冲击波
大气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危害
抛射物
大气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危害
毒物挥发
大气扩散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慢性危害
事故消防水
水体输运、地下水扩散
地表水、地下水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事故固废物
土壤
地下水、生态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毒物泄露
毒物挥发
大气扩散
大气环境
居民急性、慢性危害
— 107 —
事故喷淋水
水体输运、地下水扩散
地表水、地下水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事故固废物
土壤
地下水、生态环境
水体、生态污染
1.4.5 风险识别结果
综上,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见表
1.4-12。
表
1.4-12
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
序
号
危险单元
风险源
主要危险物质
环境风
险类型
环境影响途径
可能受影响的环
境敏感目标
1
原料仓库
/
生产车间
原料储存
天然气、硫酸、次氯
酸钠
泄露、火
灾、爆炸
空气、地表水、
地下水、土壤
周边居民点、水
环境、土壤环境
2
车间及废
气设施
废气处理
设施
HCN、NH3、CO、CH4
和
NMHC 等
泄露、火
灾、爆炸
空气、地表水、
地下水、土壤
周边居民点、水
环境、土壤环境
3
危废仓库
危废储存
危险废物
泄露、火
灾
空气、地表水、
地下水、土壤
周边居民点、水
环境、土壤环境
4
废水处理
系统
废水管道
及废水处
理构筑物
CODCr、TN、氰化物
等
泄露
地表水、地下
水、土壤
水环境、土壤环
境
1.5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风险事故的特征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包括火灾、爆炸、液(气)体化学品泄露等几个
方面,根据对同类行业的调研、本项目生产过程分析,针对已识别出的危险因素和风险
类型,确定最大可信事故及其概率。
通过对本工程各装置和设施的分析,本项目风险物质为天然气、硫酸、次氯酸钠、
废气污染物、废水以及危废等,具有一定的毒性、易燃性和腐蚀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事
故有:
1、原料贮存区发生硫酸包装桶破裂,造成硫酸的泄漏。2、废气输送管道泄露,导致有毒有害废气污染物泄露进入环境空气;发生火灾爆
炸,二次污染物进入环境空气及周边水体。
3、在突发设备或操作事故状态下,造成设备运行时发生故障,废气超标排放。4、废水输送管道泄露,废水污染物通过雨水管道进入周边水体;污水预处理系统
处理异常,废水超标外排;火灾爆炸事故,消防废水未被收集进入周边水体。
5、危废库危废转运过程中包装桶破损造成危废泄漏。
1.6 风险预测与评价
1.6.1 大气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正常工况下,厂内有毒有
— 108 —
害物质一般不会进入大气环境。事故风险对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泄露事故影响
(
1)化学品泄露。原料贮存区发生硫酸包装桶破裂,造成硫酸的泄漏;根据原辅
材料消耗清单可知,本项目硫酸暂存量约
0.4t,在发生泄漏风险的情况下,泄露物质总
量较小,企业可及时截堵泄漏源。因此,泄漏事故对大气环境风险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
2)废气管道泄露。本项目工艺废气污染物包括 HCN、CO、NH3 等有毒有害物质,
废气管道泄露后,废气污染物会对厂区及周边企业的环境空气及职工健康产生影响,企
业针对泄漏、火灾事故设置应急预案,及时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减轻事故带来的不利
影响。此外,建设单位针对废气管道泄露和火灾事故制定人员疏散方案,及时对厂区内
的职工开展疏散,并根据风向确定适宜的输送路径(建议应急疏散路线及避难场所位置
见下图,具体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本为准)。
图
1.6-1
应急疏散路线图
(
2)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影响分析
项目采用市政电网供电系统,系统停电概率较小,一旦停电,生产设备及配套设置
的废气处理设备将立即停止运转,造成工艺废气无法处理直接超标排放,部分废气无组
织排放,但这种事故排放的影响时间较短,随着设备停止工作,废气超标排放或无组织
排放的现象将逐渐减少。一旦发生处理装置故障,企业将停止相应设备的运行,相应的
废气污染物亦不再产生,废气影响将随之停止。
1.6.2 地表水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汇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脱
— 109 —
盐水站排水一同纳管排放,送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事故
风险对水环境影响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
1)原料仓库原料包装桶发生泄露,泄露物料通过雨水管道流入周边内河水体。
(
2)当发生火灾等事故时,产生大量的消防废水,消防废水未被及时收集,通过
雨水管道流入周边内河水体。
(
3)危险品原料及产品运输过程途经河流旁侧道路等,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
地表水污染。
(
4)初期雨水未被有效收集,通过雨水管道流入周边内河水体。
(
5)废水处理设施突发故障,废水超标排放,对下游污水处理厂造成负荷冲击。
针对上述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建设单位应做好预防措施,争取从源头杜绝事故发
生,最大程度减轻对环境的影响。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如下:
设置事故应急池,一旦发生火灾、泄漏等事故,产生的废水收集于应急池,再分批
打入
“废水共享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
HJ69-2018)要求,建设项目应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尽可能以非动力自流方式)和应
急储存设施,以满足事故状态下收集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的需要。故本项
目应设置事故应急池。参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83-2019)、《石
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
Q/SH 0729-2018)等相关技术规范,结合项目特
点,经计算,项目事故应急池设置容积建议值为:
V 总= (V1+ V2- V3)max + V4+ V5。
注:
(V1+ V2- V3) max 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 V1+ V2- V3,
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项目不涉及罐组,
考虑暂存硫酸吨桶泄露,
V1 取 1m3。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室外消防水量为 q
室外
=15L/s,室内消防水量为 q
室内
=20L/s,火灾延续
时间以
1h 计,一次消防用水量 V2=126m3。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保守考虑,取 0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发生事故时,全厂停产,
— 110 —
本项目取
0。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qa/n
qa--年平均降雨量,mm,项目所在地区年平均降雨量为 1725.6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按 156 天。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约 2ha(按最不利事故单元核算);
V5=221.2m3
综上,本项目
V 总= (V1+ V2- V3)max + V4+ V5=348.2m3,现有企业已配备了一座事
故应急池,容积
400m3,事故应急池为半地下布置方式(地下部分池容 185m3),配套设
置一座地下式的事故废水提升池,容积
20m3 配备提升泵 2 台(1 用 1 备,流量 25m3/h),
应急池内配套设有污水提升泵并配备污水排放紧急切断阀门,可满足企业事故应急所
需。
现有企业已设置初期雨水池,并配备了管道、输送泵和切换阀,可以满足初期雨水
收集、输送要求。
综上,现有企业已配备了完善的事故废水、初期雨水收集、输送和切换设施,可以
满足事故风险应急需求,因此,地表水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1.6.3 地下水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废水在事故工况下有可能发生泄漏下渗,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本项目已针对土壤及地下水采取了源头防控和分区防渗措施,同时企业做好废水收集、
输送等措施后,本项目地下水环境风险可控。
1.7 环境风险管理
环境风险管理目标是采用最低合理可行原则管控环境风险。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
施应与社会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对环境风险进
行有效的预防、监控、响应。
1.7.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容易引发大气环境突发事件的环境危险源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危化品
— 111 —
仓库和废气处理设施等危险区域。可通过从生产过程、贮存过程、运输过程和废气处理
设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控防范,预防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
1)生产过程的风险防范措施
对生产原料的储存、输送、生产过程采用密闭的输送防护措施。
(
2)贮存过程风险防范
●项目涉及硫酸、次氯酸钠、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如管理不善,易造成火灾
或泄漏,危险品进入大气或水环境,造成污染。因此企业要做好如下几点:
①设立专门危化品贮存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采用隔离储存
,隔开储存,分离储存
的方式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储存;危险化学品贮存应做到轻拿轻放,不应拖拉、翻滚、撞
击、摩擦、摔扔、挤压等,应使用防爆叉车搬运装卸爆炸物及其他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危
险化学品。
②落实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六必须”要求。a)防爆设施:储存易燃易爆危
化品的仓库内电气设备、输配电线路和装卸搬运机械工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爆型。电
气线路使用金属管配线时,金属管和接线盒等螺纹旋合连接应紧固牢靠,布线弯曲难度
较大的场所可以使用防爆挠性软管连接。b)防雷防静电设施: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的
仓库入口处外侧,应设置接地的人体静电释放装置。仓库排风扇、金属货架等应设有导
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完好并定期检测合格。c)监测报警设施:库内
产生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探测器,并将报警信号发送
至有人值守的控制室进行显示报警,气体报警装置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定或
校准。d)通风设施:储存醋酸的仓库应设置应急强制排风系统,安装防爆排风扇,排
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e)防溢散设施:醋酸仓库应设置
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f)消防设施:危化品仓库应当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灭火器材,
不应遮挡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以及排烟口,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③天然气遇明火会发生燃烧、爆炸,因此,企业应特别重视对天然气管道的防泄漏,
应采取定期检查天然气管道,生产车间严禁明火等措施。
④要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
(
3)运输过程风险防范
●加强运输管理。本项目原辅料中硫酸、次氯酸钠和天然气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在
— 112 —
运输过程中应根据物料的理化性质做好运输管理,实现物料的安全运输。
●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运输车辆应在明显部位按规定粘贴《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
GB190-2009)规定的危险物资标记,同时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汽
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的相关要求,实现安全运输。
●配备相关应急设备和设施,并对运输人员加强培训,使其掌握相关事故的应急处
理方法,确保事故发生时,运输人员能够采取相关应急处理措施,降低事故造成的不利
影响。
●借助 GPS 等高科技手段,实时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动态,实现运输的全程
监督。
(
4)废气处理设施的风险防范
●废气污染治理设备必须确保正常运行,如发现人为原因不开启废气或废水治理设
施,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若末端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
则必须停止生产。针对
RTO/TO 焚烧装置,本评价提出以下要求:
RTO/TO 焚烧装置应设置燃烧室高温联锁保护系统和燃烧室超压泄爆装置,宜设置
进气浓度监控与高浓度联锁系统、废气管路泄爆装置。
RTO/TO 焚烧装置统应采用 PLC 自动控制,实现 RTO/TO 启动、工作、待机、高温
报警处理、紧急排放、降温、停机的自动运行,并对运行状态中的温度和压力、报警时
间有历史记录功能。设定安全联锁保护的功能。
RTO/TO 焚烧装置尾气管线设置双可燃气体浓度监测仪表,分别用于控制新鲜风进
风量和联锁控制,当可燃气体浓度超过
25%LEL 时,联锁关闭尾气进焚烧炉的控制阀,
打开放空控制阀;焚烧炉设置火焰自动检测仪表,炉膛设置在线氧含量检测。
●为确保处理效率,定期对废气处理系统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
●应定期检查废气处理装置有效性,保证处理效率,确保废气处理能够达标排放。
2、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企业事故水环境风险防范建立
“车间-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包括装置区导流沟、
储罐区防火堤、厂区事故应急收集系统以及园区防洪渠截断体系,以防止事故情况下泄
漏物料、受污染的消防水及雨水对外环境造成污染。项目事故水三级防控系统流程示意
— 113 —
见图。
图
1.7.1-1
项目事故水三级防控系统流程示意图
①第一级预防与控制体系:雨水收集
厂区已设置初期雨水池,并配备了管道、输送泵和切换阀,可以满足初期雨水收集、
输送要求;可以及时截流、收集物料跑、冒、滴、漏对外环境有污染的物料、废水
/废液;
将事故污染控制在厂内,防止轻微或是一般事故泄漏及污染雨水造成外环境污染。
②第二级预防与控制体系:全厂事故水的收集系统
现有企业已配备了一座事故应急池,容积
400m3,事故应急池为半地下布置方式(地
下部分池容
185m3),配套设置一座地下式的事故废水提升池,容积 20m3 配备提升泵 2
台
(1 用 1 备,流量 25m3/h),应急池内配套设有污水提升泵并配备污水排放紧急切断阀
门,可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流出厂外。
当发生火灾或泄漏等事故时,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及泄漏物料在装置区导流沟或
罐区防火堤内无法就地消纳,此时事故水将通过全厂雨水管网及截流、切换设施最终收
集到事故池内。继而根据事故水水质的检测情况,送污水处理站或是合格直接纳管排放。
图
1.7.1-2
事故水收集系统流程示意图
(
3)第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园区防控体系
建议利用园区周边现有河道,在两头设置闸坝,形成
“水环境安全缓冲区”,确保事
故废水不进入园区外重要敏感水体。事故结束后,对园区河道水质进行检测,若不达标,
则必须将河道河水分批次送至公共无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后续对受污染河
道底泥进行修复。
— 114 —
在极端情况下,启动本项目应急预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重大事故情况下,
能够迅速有效获取、显示、传递有关信息,统一调配应急资源,从而实施有效行动以减
少风险事故的影响。
(
2)事故应急池设置。一旦发生事故,为保证废水(包括消防水、被污染的雨水
以及泄漏的物料等)不会排到环境水体当中,并避免对废水处理站运行造成冲击,本项
目需要建设有相应的事故废水暂存系统,并配套泵和管线等收集设施。
1.7.2 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规范
企业应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
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
[2022]143 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浙安委〔
2024〕20 号)文件要求,加强环保设施源头管
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
1、加强环保设施源头管理。
在建设和验收阶段,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环保设施进行验
收确保环保设施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并形成书面报告本意见印发前已建成的
重点环保设施且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设计诊断,并组
织专家评审。根据诊断结果,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制定并落实整改措
施,实行销号闭环管理。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要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
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
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要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
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
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
效运行。
3、重点环保设施安全评估要求。
根据前述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涉及
NH3、HCN、CH4、CO 和 H2,上述
物质均有燃爆风险;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涉及氰化物,为确保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安全运
— 115 —
行,本报告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加强工
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
[2022]143 号)的要求,委托
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废气、废水设计;同时加强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
工作任务分工
>的通知》(浙安委〔2024〕20 号),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
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
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确保
RTO/DFTO 装置安全运行。
1.7.3 现有企业应急设施、措施调查
1、应急组织机构
企业已成立专业、完善的应急组织机构,并以公司形式正式发布,落实各项应急工
作。具体应急机构包括应急指挥部及下设应急小组,应急总指挥部主要由总指挥、副总
指挥和现场指挥构成,应急小组主要有:抢险抢修组、疏散警戒组、医疗救护组、应急
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及通讯联络组等,各小组设组长一名。
同时,针对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办公室和应急咨询专家组。应急办公室设在董事
长办公室,由董事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应急咨询专家组由公司生产技术、设备等各相
关专业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应急机构图见图
1.7-1。
图
1.7-1 应急组织机构图
(
2)应急设施责任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现有厂区设有事故应急池、切断装置,应急管道、应急阀门
等,各应急防控设施责任岗位设置情况见表
1.7-1。
表
1.7-1 现有企业应急防控设施表
序号
物资名称
主要用途或技术要求
配备
位置
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1
事故应急池 储存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产
/
污水处理站
杨崇峰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16 —
生的废水
2
应急管道
输送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产
生的废水进入应急池
若干
机修间
张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3
应急阀门
雨水(清下水)水管关闭设
施;生产废水总排口关闭设施
设有雨水池阀
门和生产废水
排 放 口 阀 门
废水排放管道
项利民
*开通会员可解锁*
4
应急水泵
外排废水超标或产生废水超
出处理能力
排水泵若干
应急泵房
杨崇峰
*开通会员可解锁*
2、应急物资及设施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现有厂区已配备了预警及控制系统设施、消防物资、堵漏物
资、医疗物资、监测设施、标识、应急响应物资和其它(照明等)等应急物资和设备,
具体见下表。
表
1.7-2 现有企业已被配备应急设施及物资情况
物资类别
设施与物资
数量
用途
存放位置
责任人
消防物资
干粉灭火器
150
火灾抢险
碳纤维一厂
洪丁利
消防栓
52
火灾抢险
碳纤维一厂
洪丁利
消防龙头
52
火灾抢险
碳纤维一厂
洪丁利
水带
52
火灾抢险
碳纤维一厂
洪丁利
手推式
CO2 灭火器
20
火灾抢险
碳纤维一厂
洪丁利
干粉灭火器
34
火灾抢险
碳纤维二厂
沈海明
消防栓
14
火灾抢险
碳纤维二厂
沈海明
消防龙头
14
火灾抢险
碳纤维二厂
沈海明
水带
14
火灾抢险
碳纤维二厂
沈海明
手推式
CO2 灭火器
20
火灾抢险
碳纤维二厂
沈海明
通讯
手持扩音器
1 台
现场指挥
三防库
陈水娟
警戒
警戒带
10 盘
隔离警示
三防库
陈水娟
防护
安全带
2 根
防护
三防库
陈水娟
照明
(防爆) 手电筒
2 只
照明
三防库
陈水娟
堵漏
草包
/蛇皮袋
50 只
防汛堵水
三防库
陈水娟
灭火
灭火器
10 具
灭火
三防库
陈水娟
救生
逃生绳
2 根
救援
三防库
陈水娟
防护
防毒面具(双罐)
2 套
面、眼部防护
三防库
陈水娟
防护
防酸碱(浸塑) 手套
10 副
手部防护
三防库
陈水娟
防护
护目镜
10 副
眼部防护
三防库
陈水娟
其它
10#铁丝
20kg
绑扎固定
三防库
陈水娟
其它
12#铁丝
20kg
绑扎固定
三防库
陈水娟
灭火
消防战斗服、腰带
2 套
防护
三防库
陈水娟
灭火
消防战斗靴
2 双
防护
三防库
陈水娟
灭火
消防手套
2 副
防护
三防库
陈水娟
灭火
消防头盔
2 顶
防护
三防库
陈水娟
破拆
消防斧头
1 把
救援
三防库
陈水娟
— 117 —
3、事故应急池设置
现有企业已配备了一座事故应急池,容积
400m3,事故应急池为半地下布置方式(地
下部分池容
185m3),配套设置一座地下式的事故废水提升池,容积 20m3 配备提升泵 2
台
(1 用 1 备,流量 25m3/h),应急池内配套设有污水提升泵并配备污水排放紧急切断阀
门。
根据前述介绍可知,企业已建立法人作为负责人的组织机构,并于各应急设施明确
了应急责任人员,定岗定责;企业已配备了较为全面的应急物资(包括消防灭火、通讯、
照明、堵漏、警戒、逃生、破拆等),基本可以满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需求。此外,
厂区内配备了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及配套的管道、提升泵和切断阀门等,建立较为完
善的防控体系。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可以依托现有企业风险防控设施、设备和设施。
1.7.4 应急预案修编要求
本项目整体建成投产后,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发生了变化,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应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根据修编
后的应急预案进一步配备必要的风险防范物资、设施和设备,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
受的范围内。
日常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应急物
资储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防止影响扩散。
1.8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存在一定的废气及化学品泄漏事故风险,必须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建设过
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
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
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公司应按要求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并备案。
表
1.8-1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完成情况
风
险
调
查
危险物
质
名称
危险物质及存在量详见表
1.1-2
存在总量
/t
环境敏
感性
大气
500m 范围内人口数小于 500 人
5km 范围内人口数小于 5 万
每公里管段周边
200m 范围内人口数(最大)
/人
地表水
地表水功能敏感性
F1□
F2
F3 □
环境敏感目标分级
S1 □
S2 □
S3
— 118 —
工作内容
完成情况
地下水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
G1 □
G2 □
G3
包气带防污性能
D1 □
D2
D3
物质及工艺系
统危险性
Q 值
Q<1 □
1≤Q<10
10≤Q<100
Q>100□
M 值
M1 □
M2 □
M3□
M4
P 值
P1 □
P2□
P3 □
P4
环境敏感程度
大气
E1
E2
☑
E3 □
地表水
E1 □
E2
E3 □
地下水
E1 □
E2 □
E3
环境风险潜势
Ⅳ+ □
Ⅳ□
Ⅲ □
Ⅱ
I □
评价等级
一级
□
二级□
三级
简单分析
风
险
识
别
物质危
险性
有毒有害
√
易燃易爆
√
环境风
险类型
泄漏
√
火灾、爆炸引发伴生
/次生污染物排放√
影响途
径
大气
√
地表水
√
地下水
√
事故情形分析
源强设定
方法
计算法
□
经验估算法
□
其他估算法
□
风险
预测
与评
价
大气
预测模型
SLABR□
AFTOX□
其他
□
预测结果
/
地表水
最近环境敏感目标:
/,到达时间/h
地下水
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
/d
最近环境敏感目标
/,到达时间 /d
重点风险防范
措施
/
评价结论建议
可接受
注:
“□”为勾选项,“ ”为填写项。
— 119 —
碳排放核算
1.1 排放核算和预测1.1.1 评价依据
1、《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2021 年 7 月;2 、 《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核 算 与 报 告 要 求
第
47 部 分 : 化 纤 生 产 企 业 》
(
GB/T32151.47-2024);
3、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
1.1.2 项目概况
本次温室气体核算因子只涉及二氧化碳,不涉及其他温室气体。项目使用能源主要
为电及天然气,详见表
1.1.2-1。
表
1.1.2-1 企业能源使用情况表
能源名称
单位
数值
折标煤系数
折标煤(
tce)
电
万
kWh
8203.81
1.229 tce/万 kWh
10082.5(当
量值)
2.84 tce/万 kWh
23298.8(等
价值)
天然气
万
m3/a
220
13.300tce/万立方米
2926
当量值综合能耗
tce
13008.5
综合能耗
tce
26224.8
1.1.3 本项目碳排放核算
根 据 《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核 算 与 报 告 要 求
第
47 部 分 : 化 纤 生 产 企 业 》
(
GB/T32151.47-2024),化纤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等于企业核算边界内所有的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过程排放量、购入电力及热力产生排放量之和,扣除输出的电力
及热力产生的排放量,按公式(
1)计算。
E
温总
=E
燃烧
+E
过程
+E
购入电
+E
购入热
-E
输出电
-E
输出热
(
1)
化纤企业
CO2 排放总量等于企业边界内所有的化石燃料燃烧 CO2 排放量、碳酸盐使
用过程
CO2 排放量、及企业净购入电力和热力对应的 CO2 排放量之和,扣除输出的电力
及热力产生的
CO2 排放量,按公式(2)计算。
E
碳总
=E
燃烧
+E
过程
+ E
购入电
+E
购入热
-E
输出电
-E
输出热
(
2)
E
温总——燃料燃烧温室气体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tCO2e);
E
碳总——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 120 —
E
燃烧——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E
过程——过程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E
购入电——购入的电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E
购入热——购入的热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E
输出电——输出的电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E
输出热——输出的热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一)化石燃料燃烧
CO2 排放
(
1)计算公式
生产过程中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核算期内企业各种化石燃料燃
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总和,按公式(
3)(4)(5)计算。
(
3)
(
4)
(
5)
式中:
E
燃烧——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ADi——核算期内消耗的第 i 种燃料的活动数据,单位为吉焦(GJ);
EFi——第 i 种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
(
tCO2/GJ);
i——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NCVi——核算期内第 i 中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
单位为吉焦每吨
(GJ/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吉焦每万标立方米(GJ/104Nm3);
FCi——核算期内第 i 种化石燃料的净消耗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吨
(
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万标立方米(104Nm3);
CCi——第 i 种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每吉焦(tC/GJ);
OFi——第 i 种燃料的碳氧化率。
(
2)活动水平数据
根据
GB/T32151.47-2024 表 C.1,天然气的低位发热量 NCV
天然气
=
389.31GJ/104Nm3
— 121 —
根据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资源消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涉及天
然气,
FC
天然气
=220 万 Nm3
EF
燃 烧 : 燃 力 供 应 的
CO2 排放因子暂按 21.6219tCO2/万 Nm3 计;经计算 E 燃烧
=4756.818tCO2
(二)过程
CO2 排放
(
1)计算公式
碳酸盐使用过程产生的
CO2 排放根据每种碳酸盐的使用量及其 CO2 排放因子计算,
按照公式(
6)计算:
(
6)
式中:
—核算和报告期内,原料碳酸盐分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
碳
(tCO2);
—第 i 种碳酸盐的消费量,单位为吨(t);
—为第 i 种碳酸盐以质量百分比表示的纯度,单位为%;
—第 i 种碳酸盐分解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 CO2/吨(tCO2/t);
44—二氧化碳的相对分子质量;
—第 i 种碳酸盐的相对分子质量;
i—表示碳酸盐的种类。
(
2)活动水平数据
根据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碳酸氢铵的使用,碳酸氢铵的化
学性质不稳定,受热易分解;在常压下有潮气存在时,
36℃以上即开始缓慢分解,生成
氨、二氧化碳和水。
碳酸氢铵的相对分子质量为
79.06,即 M 碳酸盐=79.06,EF 碳酸盐=0.56;
根据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资源消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碳酸氢铵,
F
碳酸
氢铵
=65t;纯度为 100%,即 f 碳酸氢铵=100。
经计算
E 过程=3617.5tCO2
— 122 —
此外,本项目还考虑废气中的
CO2 以及氧化废气经 RTO 装置焚烧处理、碳化废气
经
DFTO 炉焚烧处理、出口逸散的废气经 RTO 炉焚烧处理后,废气中的 CO、CH4 和焦
油气(
CmHn)经焚烧后转化为 CO2的量。根据前述分析,废气中的 CO2排放量为 1480.656t;
经焚烧后转化为
CO2 的量为 7049.69t。
综上,
E 过程=12147.8tCO2。
(三)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
(
1)计算公式
净购入使用的电力、热力(如蒸汽)所对应的生产活动的
CO2 排放量按公式(7)
和(
8)计算。
(
7)
(
8)
式中:
、
—为净购入使用的电力、热力所对应的生产活动的 CO2 放量,单位为吨
二氧化碳
(tCO2);
—分别为核算和报告期内净购入电量和热力量(如蒸汽量),单位
分别为兆瓦时(
MWh)和百万千焦(GJ);
=Mast×(Enst-83.74)×10-3
(
9)
—分别为电力和热力(如蒸汽)的 CO2 排放因子,单位分别为吨 CO2/
兆瓦时(
tCO2/MWh)和吨 CO2/百万千焦(tCO2/GJ)。
(
2)活动水平数据
:根据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资源消耗章节,本项目不涉及蒸汽使用。
:根据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资源消耗章节,项目净外购电量
82038.1 兆瓦时。
(
3)排放因子
EF
电力:选用国家主管部门最近年份公布的电网排放因子为
0.5153tCO2/MWh。
(
4)排放量预测
本项目净购入使用的电力的碳排放量见下表:
表
1.1.3-1 净购入使用电力对应的排放的排放活动水平数据
简写
活动水平数据
单位数值
数值
来源
— 123 —
净购入使用电力的
CO2 排放量
tCO2
4227.4
计算得出
AD
电力
净外购电量的活动数据
MWh
82038.1
工程分析
EF
电力
电力排放因子
tCO2/MWh
0.5153
标准推荐
(四)碳排放量汇总
根据公式(
1),汇总如下表:
表
1.1.3-2 本项目碳排放量汇总表(单位:tCO2e/a)
名称
E
燃烧
E
过程
E
净电
E
净热
合计
碳排放总量
4756.818
12147.8
4227.4
0
21132.018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4756.818
12149.4*
4227.4
0
21133.627
注: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还考虑废气中
CH4 的排放量。
1.2 碳减排措施及建议1.2.1 积极开展源头控制
优先选择绿色节能工艺、产品和技术。优化用能结构,鼓励余热废热回收再利用。
鼓励重点行业从技术和设备选型、节能技术、污染物治理及碳捕捉等方面,使用大气污
染物和温室气体正协同减排技术,替代或淘汰负协同减排技术,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
1.2.2 落实节能和提高能效技术
提高工业生产过程能源使用效率,对项目主体工程,提出降低能损,改进高能耗工
艺,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实施碳减排工程等;对其它辅助措施,可提出采用低碳建
筑等方式降低碳排放。
1、本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 PAN 基碳纤维生产技术,通过较为成熟的“多段预氧化
+低温碳化+高温碳化+电解+上浆处理”组合工艺生产高强度碳纤维。
2、预氧化工艺采用具有热交换器的热循环式预氧化炉,定量补充新鲜空气送到热
交换器中,室温新鲜空气与焚烧炉排除的高温废气,已与工艺废气进行热交换后的二次
余热废气
)进行热交换,预热后可将室温空气余热到 120℃以上,大大降低了预氧化炉电
加热负荷
:热风循环风机等辅助设备采用变频调速控制,根据工艺温度参数实时调节,在
保证温度参数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电力消耗。
3、低温炭化炉和高温炭化炉炉体陶瓷纤维保温材料进行多层保温,进出口采用氮
气进行密封,以减少热能损失。
4、垂直干燥机尾部安装空气余热装置,利用 140℃排气对新鲜热风进行预热提高进
风温度,根据设计参数预计提高至
80℃左右,温度提高后大大降低了垂直干燥机的加热
功率。
5、卷绕系统采用电子式碳纤维卷绕机,其主轴驱动电机采用变频控制,导丝驱动
— 124 —
电机采用伺服电机,通过每锭设有的张力摆动罗拉来实现稳定的纤维张力控制,该罗拉
按碳纤维生产线的线速度来适当调整所需的卷绕张力。即使张力有微小的变动,附带在
罗拉上的移位检测装置都能在损失对收丝张力进行调整
;当张力变化时,通过控制变速电
机的转速,控制收丝速度。这种方式既稳定了工艺控制,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节电效果。
6、本项目配置的废气焚烧系统,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通过直接燃烧加热方式对
废气进行无害化处理
;同时采用 RTO 热能回收方式,同时对排放废气进行二次余热回收
方式,最大限度回收废气中的余热。
7、安装余热发电机组,利用经换热后的低温焚烧废气进行发电,进一步节约能源。
综上,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主要注重节能、加强循环利用;优先选用高效节能生
产设备、节能灯具、节能器具等节能新产品。
1.2.3 碳排放管理方面
企业成立能源及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能源计量
/检测设备,开展碳排
放监测、报告和核查工作;结合区域碳强度考核、碳市场交易、碳排放履约、排污许可
与碳排放协同管理相关要求等设置管理措施。
(一)组织管理
(
1)成立能源管理机构
为规范企业碳管理工作,结合自身生产管理实际情况,建立碳管理制度,成立领导
小组、设置专职人员和专门岗位。建立企业碳管理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及权
限范围;明确战略管理、碳排放管理、碳资产管理、信息公开等具体内容;明确各事项
审批流程及时限;明确管理制度的时效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工作: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规章制度,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和
内容、工作周期和时间节点等;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源一览表,分别选定合适的核算方法,形成文件并存档;建
立健全的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耗的台账记录。
建立健全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参数的监测计划。具备条件的企业,对企业温室气体
排放量影响较大的参数,如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应定期监测,原则上每批燃料进企
业,都应监测低位发热量。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建立文档的管理规范,保存、维护温室
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文件和有关的数据资料。
(
2)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
— 125 —
为确保企业碳管理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能力,企业应开展以下工作:通过教育、培训、
技能和经验交流,确保从事碳管理有关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并保存相关记录;对
与碳管理工作有重大影响的人员进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企业可选择
外派培训、内部培训和横向交流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
(
3)开展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使全体人员都意识到实施企业碳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降低碳排放、
提高碳排放绩效给企业带来的效益,以及个人工作改进能带来的碳排放绩效;偏离碳管
理制度规定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二)排放管理
(
1)监测管理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生产工艺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47 部分:化
纤生产企业》(
GB/T32151.47-2024)中核算标准和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技术指南的有
关要求,确保对其运行中的决定碳排放绩效的关键特性进行定期监视、测量和分析,关
键特性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源设施、各碳源流数据、具备实测条件的与排放因子
相关的数据、碳排放相关数据和生产相关数据获取方式、数据的准确性。
企业应对监视和测量获取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应开展以下工作:
a)规范碳排放数
据的整理和分析;
b)对数据来源进行分类整理;c)对排放因子及相关参数的监测数据进
行分类整理;
d)对数据进行处理并进行统计分析;e)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并存档;f)定期
对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和测量仪表进行校验维护。
(
2)报告管理
企业应基于碳排放核算的结果编写碳排放报告,并对其进行校核。核算报告编写应
符合主管部门所规定的格式要求,对经过内部质量控制的核算结果进行确认形成最终企
业盖章的碳排放报告,并按要求提交给主管部门
1 份,本企业存档 1 份。
(
3)信息公开
企业应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和规定,核算并上报企业碳排放情况。鼓励企业选择
合适的自发性披露渠道和方式,面向社会发布企业碳排放情况。
1.3 分析结论
本项目以企业法人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
排放源为废水处理排放、净购入电力和其它温室气体排放。经核算,本项目碳排放总量
为
21132.018tCO2/a。
— 126 —
在工艺设计、设备选型、建筑材料、电气系统、节能管理等方面,本项目均采用了
一系列节能措施以实现生产中各个环节的节能降耗。
— 127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⑥
变化量
⑦
废气
工业烟粉尘
(t/a)
1.008
4.24
19.735
4.24
29.393
23.453
二氧化硫
(t/a)
1.42
1.67
7.776
1.67
12.652
9.562
氮氧化物
(t/a)
64.8
250.19
97.2
250.19
162.000
挥发性有机物
(t/a)
7.21
17.87
24.825
17.87
32.035
7.025
废水
废水量
(万 t/a)
26486.03
20311.3
65613.55
20311.3
92099.58
65613.55
CODcr(t/a)
2.119
1.62
5.249
1.62
7.368
5.249
氨氮
(t/a)
0.265
0.20
0.656
0.20
0.921
0.656
总氮
(t/a)
0.397
-
0.305
0.984
0.305
1.381
0.984
一般固废
废丝
(t/a)
-
-
1690.2
-
2210.3
1690.2
一般包装材料
(t/a)
-
-
4.6
-
6.016
4.6
生化污泥
(t/a)
-
-
13
-
13
13
废过滤材料
(t/a)
-
-
1.0t/2a
-
2
1.0t/2a
危险废物
废焦油
/炭(t/a)
-
-
142.944
-
195.144
142.944
沾染危险品的包
装材料
(t/a)
-
-
0.5
-
0.5
0.5
物化污泥
(t/a)
50
80.93
50
废试剂甁
(t/a)
-
-
1.2
-
1.6
1.2
化验残液
(t/a)
-
-
15.0
-
20.149
15.0
— 128 —
废矿物油
(t/a)
1.5
3.26
1.5
废滤筒(只)
20
20
20
废分子筛
(t/a)
7t/10a
7t/10a
7t/10a
废劳保用品
(t/a)
-
-
0.5
-
0.5
0.5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t/a)
17.1
42.9
17.1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在建项目排放量均扣除了原环评中的“以新带老”削减量,本表中的“以新带老”削减为现有企业原料调整时重新核算颗粒物和
SO2 后,现有工程
排放量全部“以新带老”削减。
— 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