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888-7022
| |
| 您当前位置: 宁晋县>采购公告>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告 |
|
|
| |
| 公告代码: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7002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采购数量: |
1 |
| 项目名称: |
宁晋应急广播运维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张彦冰 |
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代理机构: |
河北富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划名称: |
宁晋县 |
|
| |
| 宁晋应急广播运维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
| |
|
|
|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6062 采购人名称:宁晋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西关街6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宁晋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本级+*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富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63号世纪华茂B座111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力虎+*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采购网络传输服务、设备延保、维护服务,服务期限三年。#filename#单一来源公告#_#pdf#_#204fcc77-ddd2-4479-8171-b09f0a49b870 采购数量:1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三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宁晋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由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宁晋县分公司中标,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完成全县应急广播体系,该体系覆盖全县18个乡镇、364个村、200个重点区域,该公司建立了专业的维护团队,已运行维护该项目一年,具有成熟的应急广播维护经验,具备较强的应急广播运行实力。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248号)精神,应急广播是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意识形态阵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资源以确保安全可靠,依托新型广电网络构建上下贯通、综合覆盖、平急结合、安全可靠的应急广播体系。本次实施的宁晋应急广播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包括运维服务、网络服务等,为避免项目建设的重复投资、确保运维服务的连续性和应急广播系统的高效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故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宁晋县分公司承接宁晋应急广播运维服务。24978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宁晋县分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宁晋县凤凰路266号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00:00 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相关项目,免费自行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0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可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 公示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财政部门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天宝东街23号 项目联系人:王力虎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递交响应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3、编制响应文件递交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进行CA数字证书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有关事宜可咨询400-707-3355。4、潜在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若供应商在使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900-5886。5、采购人如有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遗等,相关通知资料会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请供应商及时关注并作出相应调整,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相关资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7、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
| 免责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页面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