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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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发布于
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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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安局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务

用车维修、保养、保洁服务采购项

采购文件

(2026 年 8 月)

项目序列号:

P52*开通会员可解锁*B0F

项目编号:

ZF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保养、

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编号:

P52*开通会员可解锁*B0F001

品目名称: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保养、

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类别:

服务类

采购人:

贵阳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

贵州华盾达招标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第一章

采购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第二节 □货物要求 ☑服务要求 □工程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第二节

商务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1

第三节

阐述、演示、样品展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8

第四节

图纸附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9

第五节

实质性要求明细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0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

第一节 评标办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

第二节 评分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

第三节 废标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4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4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6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7

第一节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7

第二节

采购文件获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7

第三节

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8

第四节

开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8

第五节

资审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

. . . . . . . . . . . . . . . 79

第六节

评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9

第七节

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 . . . . . . . . . . . . 81

第八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2

第九节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2

第十节

质疑和投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3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5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7

一、项目概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7

二、供货期期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7

三、合同文件构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7

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8

五、合同金额(中标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9

六、履约保证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9

七、订立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9

八、订立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9

九、合同生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9

十、补充协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9

十一、其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0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1

第 1 条 一般约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1

1.1 严禁贿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1

1.2 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1

1.3 保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1

第 2 条 包装、运输和交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1

2.1 包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1

2.2 运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2

2.3 交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2

第 3 条 货物检验和验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2

第 4 条 质量保证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3

第 5 条 合同价款支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3

第 6 条 履约担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3

第 7 条 不可抗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4

第 8 条 合同转让和分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4

第 9 条 节能环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4

第 10 条 合同解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5

第 11 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5

第 12 条 争议的解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5

第 13 条 违约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6

第 14 条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6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7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

一、项目概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

二、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

三、合同文件构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1

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1

五、合同金额(中标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2

六、履约保证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2

七、订立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2

八、订立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2

九、合同生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3

十、补充协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3

十一、其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3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5

第 1 条 一般约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5

1.1 严禁贿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5

1.2 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5

1.3 保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5

第 2 条 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5

第 3 条 工程质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6

3.1 工程质量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6

3.2 质量检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6

第 4 条 竣工验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6

4.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6

4.2 竣工和验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6

4.3 试运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6

4.4 竣工清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7

第 5 条 保修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7

第 6 条 合同价款支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7

第 7 条 履约担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7

第 8 条 不可抗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7

第 9 条 合同转让和分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

第 10 条 节能环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

第 11 条 合同解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

第 12 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

第 13 条 争议的解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9

第 14 条 违约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0

第 15 条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0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4

一、项目概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4

二、服务期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4

三、合同文件构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4

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5

五、合同金额(中标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5

六、履约保证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5

七、订立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5

八、订立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5

九、合同生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5

十、补充协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5

十一、其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6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7

第 1 条 一般约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7

1.1 严禁贿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7

1.2 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7

第 3 条 服务验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7

第 4 条 质量保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8

第 5 条 合同价款支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8

第 6 条 履约担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8

第 7 条 不可抗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8

第 8 条 合同转让和分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8

第 9 条 节能环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9

第 10 条 合同解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9

第 11 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9

第 12 条 争议的解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9

第 13 条 违约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0

第 14 条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0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1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2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3

第一节 编制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3

第二节 响应文件组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4

第三节 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5

第七章 远投网开注意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5

第八章 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6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一、项目及品目概述本项目主要满足我支队 280 辆公务用车 2026 年至 2028 年共计 24 个月(具

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的维修、保养、保洁服务。

二、采购预算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叁佰零陆万捌仟零贰拾

肆元伍角陆分整(¥小写 *开通会员可解锁*.560000 元)

其中(若有)品目名称: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保养、

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叁佰零陆万捌仟零贰拾肆元伍角陆分整(¥小写 *开通会员可解锁*.56 元)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叁佰零陆万捌仟零贰拾肆元伍角陆分整(¥小写

*开通会员可解锁*.56 元)

其中(若有)品目名称: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保养、

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大写叁佰零陆万捌仟零贰拾肆元伍角陆分整(¥小写 *开通会员可解锁*.56 元)

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

价。

(可在括号中进行补充说明)

计价单位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

得再次分包等内容)

、金额或者比例:/

四、本项目□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按照《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

他未列明行业”

。)

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十二条规定。

六、招标文件解释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七、采 购 人1.采购人名称:贵阳市公安局2.地址:贵阳市黔灵山路3.联系人:吴宏4.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5.电子邮箱:/

八、代理机构1.名称:贵州华盾达招标有限公司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融创数据小镇 A21 栋 13 楼 19 号3.联系人:王世林4.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5.电子邮箱:3344541036@qq.com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贵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金阳行政中心二期 C 区 340 室

第二节

□货物要求 ☑服务要求 □工程要求

一、□货物范围 ☑服务范围 □工程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服务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服务。二、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本项目须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规范、标准。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品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

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

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 2025 年 8 月至开标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承

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 2025 年 8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有效证明材料,无须缴纳税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格式

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

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具备

小型汽车、大型客车、大型货车三种相应车型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备案资质。联合体任意一方须具备二类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必须具备三种车型资质。

(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须

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投标文件范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分别独立提供全套资格审查资料)

(四)本品目☑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

业采购)(五)行业划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本项目

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满足我支队 280 辆公务用车 2026 年至 2028

年共计 24 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的维

修、保养、保洁服务。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一)车辆情况(详见附件 1):

总计有小型车 244 辆(其中 5 辆为待配备的皮卡车),

大型货车 19 辆,大中型客车 17 辆。

附件 1:

序号

品牌类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型号

初次登记时

使用里程

备注车型

1

江淮牌

J4026338

LJ11PBBC2J172082

9

HFC11041R93K1C2V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2210

大型货车

2

徐工牌

30020679

LWLDARHH97L03085

0

XZJ5060JSQ

*开通会员可解锁*

84256

大型货车

3

江淮牌

J4020713

LJ11PBBC6J171537

4

HFC11041R93K1C2V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9032

大型货车

4

江淮牌

J4020871

LJ11PBBC2J171537

2

HFC11041R93K1C2V

*开通会员可解锁*

61088

大型货车

5

帝豪牌

JBS100132

LB377Y2W9JA25634

3

HQ7002BEV15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8352

轿车

6

本田奥德赛

1839066

LHGRB3803A803906

6

HG6481BAA

*开通会员可解锁*

220186

商务车

7

宇通牌

J62YBA00151

LZYTDTD63A101698

5

ZK6899HA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2712

大型客车

8

宇通牌

J62YBA00149

LZYTDTD61A101698

4

ZK6899HA

*开通会员可解锁*

220547

大型客车

9

江西五十铃牌

AAG7286

LETAD3E17MH04737

9

JXW1032FSA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9753

皮卡货车

10

依维柯牌

08L0980

LNVU1CA358VL0055

1

NJ6593ER6

*开通会员可解锁*

30463

中型客车

11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94

L6T783EZ9PY03339

6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36175

轿车

12

江铃全顺牌

D5080541

LJXBHCHD7DT06411

6

JX6593D2-H

*开通会员可解锁*

53933

中型客车

13

东风牌

E36E3B00936

LGAX2A136B104233

5

DFL1120B12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260

大型货车

14

日产牌

91001364

LJNCMA534DX29042

3

ZN1062A5Z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99

大型货车

序号

品牌类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型号

初次登记时

使用里程

备注车型

15

日产牌

91001220

LJNCMA536DX29042

4

ZN1062A5Z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054

大型货车

16

东风日产牌

283321Z

LJNMDV1LXEN20754

4

ZN6444V1A4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356

皮卡货车

17

尼桑牌

834102X

LJNMEW1G5EN10102

4

ZN5024XZHW1G4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2552

皮卡货车

18

起亚牌

D5650294

LJDMAA228D010388

4

YQZ7169AM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869

轿车

19

吉利全球鹰牌

C7JD00520

L106D2A5XC101442

6

RX6453K02

*开通会员可解锁*

261360

越野车

20

帕萨特牌

093150

LSVEU69F4A260912

9

SVW7183TJD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6638

轿车

21

欧铃牌

1426634

LA71AKH5XE006474

6

ZB5072XXYLDD6F

*开通会员可解锁*

4943

大型货车

22

欧铃牌

01772209

LA71AMH56E004713

2

ZB5070XXYLDD6F

*开通会员可解锁*

6236

大型货车

23

传祺牌

M309520

LMGKC1S50S3A0232

7

CAC6491CHEVKBA6A

*开通会员可解锁*

5772

轿车

24

传祺牌

M309567

LMGKC1S50S3A0231

3

*开通会员可解锁*

5413

轿车

25

起亚牌越野

A744107

LJDFAC15XA013753

2

YQZ6431

*开通会员可解锁*

370504

越野车

26

帕萨特牌

X11263

LSVCH6A48EN02316

9

SVW71810HJ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5812

轿车

27

帕萨特牌

X16418

LSVCH6A4XEN03469

1

SVW71810HJ

*开通会员可解锁*

54229

轿车

28

传祺牌

H611659

LMGMU1G54P121730

5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8651

越野车

29

别克

5B020043

LSGUD82C86E00273

6

SGM6512 GL8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6197

商务车

30

奥迪牌

017286

LFV3A28K3A305187

0

FV7183TFCVTG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8772

轿车

31

五菱牌

8F20220162

LZWADAGA4FD02065

2

LZW6430JF

*开通会员可解锁*

89490

小型面包车

32

陆地巡洋舰

1GR0149790

JTEBU25J54003564

5

JTEBU25J030

*开通会员可解锁*

480103

越野车

33

五菱牌

8F11421580

LZWADAGA0F800959

2

LZW6430JF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1325

小型面包车

34

大众汽车牌

090079

LSVAC4BRXDN11847

8

SVW71612CS

*开通会员可解锁*

241779

轿车

35

吉利帝豪醇电

PAUBO202156

L6T783EZ5PY03477

2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830

轿车

36

吉利帝豪醇电

P9UB0202093

L6T783EZ7PY03477

3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845

轿车

37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73

L6T783EZ1PY03353

7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53

轿车

序号

品牌类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型号

初次登记时

使用里程

备注车型

38

江铃全顺牌

D5081620

LJXBHCHDXDT06410

9

JX6593D2-H

*开通会员可解锁*

88366

中型客车

39

雅阁牌

1610039

LHGCM46296200936

4

HG7201A(ACCORD2.0 i-VTEC)

*开通会员可解锁*

319801

轿车

40

粤海牌

11092103

LJ11KDBC2B101877

8

YH5063TQZ05P

*开通会员可解锁*

331138

大型货车

41

粤海牌

11099634

LJ11KDBC6B102473

1

YH5062TQZ05T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0525

大型货车

42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81

L6T783EZ6PY03363

2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8541

轿车

43

江铃全顺牌

D5081619

LJXBHCHD5DT06411

5

JX6593D2-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1895

中型客车

44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800

L6T783EZ4PY03338

5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74761

轿车

45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59

L6T783EZ9PY03352

7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84408

轿车

46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638

L6T783EZ1NY10024

6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96339

轿车

47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15

L6T783EZ2PY03339

8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50620

轿车

48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89

L6T783EZ7PY03352

6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68183

轿车

49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87

L6T783EZ8PY03363

3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87490

轿车

50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05

L6T783EZ9PY03353

0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73646

轿车

51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432

L6T783EZ1NY10018

2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5915

轿车

52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85

L6T783EZXPY03363

4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1682

轿车

53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34

L6T783EZ2PY03338

4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61238

轿车

54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85

L6T783EZ1PY03338

9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45730

轿车

55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20

L6T783EZ3PY03339

3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89160

轿车

56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00

L6T783EZ4PY03339

9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40982

轿车

57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87

L6T783EZ6PY03352

0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71092

轿车

58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84

L6T783EZ5PY03352

5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45617

轿车

59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13

L6T783EZ0PY03353

1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49303

轿车

60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94

L6T783EZ6PY03353

4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66183

轿车

序号

品牌类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型号

初次登记时

使用里程

备注车型

61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49

L6T783EZXPY03353

6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47886

轿车

62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412

L6T783EZ2NY10009

3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933

轿车

63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80

L6T783EZ2NY10012

6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221

轿车

64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430

L6T783EZ2NY10016

0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2896

轿车

65

吉利牌

M7GB0103510

L6T78F2Z0MY03643

2

MR6471DPHEV11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7370

轿车

66

陆地巡洋舰

A559944

LVGES46A39G00240

1

GTM6480GSL

*开通会员可解锁*

368619

越野车

67

粤海牌

11097240

LJ11KDBC4B102093

6

YH5063TQZ05P

*开通会员可解锁*

296969

大型货车

68

粤海牌

11099627

LJ11KDBC4B102473

0

YH5062TQZ05T

*开通会员可解锁*

26372

大型货车

69

起亚牌

D5650324

LJDMAA221D010391

9

YQZ7169AM

*开通会员可解锁*

268095

轿车

70

尼桑牌皮卡

814792X

LJNMFE2G1DN35110

6

ZN5024XXYH2G4

*开通会员可解锁*

224146

皮卡货车

71

帝豪牌

K8BB0808502

LB378F4Z9KH10277

9

HQ7152PHEV1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4588

轿车

72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66

L6T783EZ1PY03339

2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70540

轿车

73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08

L6T783EZXPY03362

0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976

轿车

74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80

L6T783EZ2PY03352

9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90778

轿车

75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74

L6T783EZ0PY03352

8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77678

轿车

76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62

L6T783EZ0NY10009

2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5213

轿车

77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99

L6T783EZ2PY03330

5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33540

轿车

78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07

L6T783EZ6PY03330

7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9410

轿车

79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78

L6T783EZ8PY03330

8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687

轿车

80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83

L6T783EZXPY03331

2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24586

轿车

81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04

L6T783EZ9PY03338

2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24977

轿车

82

江铃全顺牌

D6084656

LJXBHCHD9DT07011

3

JX6593D2-H

*开通会员可解锁*

32454

中型客车

83

尼桑牌

813249X

LJNTGU2G7DN25190

4

ZN1033U2G4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1874

皮卡货车

序号

品牌类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型号

初次登记时

使用里程

备注车型

84

尼桑牌

814803X

LJNMFE2G5DN35110

8

ZN5024XXYH2G4

*开通会员可解锁*

257343

皮卡货车

85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472

L6T783EZ0NY10012

5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5294

轿车

86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01

L6T783EZ0NY10015

6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4091

轿车

87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633

L6T783EZ0NY10018

7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8533

轿车

88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443

L6T783EZ0NY10025

4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1822

轿车

89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405

L6T783EZ1NY10009

8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9401

轿车

90

吉利牌

M7GB0103552

L6T78F2Z0MY03642

9

MR6471DPHEV11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4489

轿车

91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625

L6T783EZ1NY10010

3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6086

轿车

92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64

L6T783EZ4PY03353

3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58762

轿车

93

丰田牌

0446918

LVGDA46A6AG09451

2

GTM6480ASL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0145

越野车

94

丰田霸道

A271631

LFMGJE723BS02071

6

SCT6492E4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7458

越野车

95

红旗牌

006169

LFBIF068XL2L0168

1

CA6500T

*开通会员可解锁*

70923

越野车

96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97

L6T783EZ1PY03363

5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7215

轿车

97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63

L6T783EZ0PY03362

6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7859

轿车

98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65

L6T783EZ2PY03363

0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31301

轿车

99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14

L6T783EZ9PY03362

5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527

轿车

10

0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52

L6T783EZ2PY03374

2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954

轿车

10

1

江铃全顺牌

D5081615

LJXBHCHD7DT07011

2

JX6593D2-H

*开通会员可解锁*

88943

中型客车

10

2

起亚牌

D5650243

LJDMAA224D010392

9

YQZ7169AM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2150

轿车

10

3

大众汽车牌

091173

LSVAC4BR1DN11783

4

SVW71612CS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5625

轿车

10

4

红旗牌

003960

LFB1F0688K2L1066

7

CA6500T

*开通会员可解锁*

70370

越野车

10

5

起亚牌

A5060091

LJDFAC149A014729

6

YQZ6430WE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7279

越野车

10

6

传祺牌

H609038

LMGMU1G59P121622

9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2422

越野车

序号

品牌类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型号

初次登记时

使用里程

备注车型

10

7

红旗牌

082005

LFB1F0388N2L0252

8

CA6501HA6T

*开通会员可解锁*

41683

越野车

10

8

红旗牌

097063

LFB1F0388N2L2779

8

CA6501HA6T

*开通会员可解锁*

40204

越野车

10

9

红旗牌

080282

LFB1F038XM2L7650

2

CA6501HA6T

*开通会员可解锁*

41572

越野车

11

0

红旗牌

094809

LFB1F0380N2L2496

1

CA6501HA6T

*开通会员可解锁*

31263

越野车

11

1

丰田霸道

A545713

LFMGJE727CS05047

8

SCT6492E5

*开通会员可解锁*

96016

越野车

11

2

五菱牌

8F11421578

LZWADAGA7F800959

0

LZW6430JF

*开通会员可解锁*

76685

小型面包车

11

3

粤海牌

11092105

LJ11KDBC0B101877

7

YH5063TQZ05P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7040

大型货车

11

4

粤海牌

11099633

LJ11KDBC8B102473

2

YH5062TQZ05T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9474

大型货车

11

5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91

L6T783EZ4PY03362

8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93876

轿车

11

6

起亚牌

D5650290

LJDMAA228D010349

5

YQZ7169AM

*开通会员可解锁*

328865

轿车

11

7

江铃全顺牌

D5080539

LJXBHCHD7DT05574

1

JX6593D2-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7755

中型客车

11

8

尼桑牌

813250X

LJNTGU2G3DN25188

3

ZN1033U2G4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8042

皮卡货车

11

9

尼桑牌

814793X

LJNMFE2G3DN35110

7

ZN5024XXYH2G4

*开通会员可解锁*

287665

皮卡货车

12

0

吉利牌

M7GB0103548

L6T78F2Z0MY03644

7

MR6471DPHEV11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7002

轿车

12

1

4008

KA08334B11

VF3BAFZPXCZ80591

0

VF3BAFZP

*开通会员可解锁*

350578

越野车

12

2

传祺牌

C199628

LMGDK1322D106430

7

GAC6470D1A4

*开通会员可解锁*

242245

越野车

12

3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93

L6T783EZ8PY03462

2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40613

轿车

12

4

吉利帝豪醇电

P9UB0202150

L6T783EZ6PY03462

1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88152

轿车

12

5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497

L6T783EZ6NY10009

5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6058

轿车

12

6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48

L6T783EZ6NY10010

0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1227

轿车

12

7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491

L6T783EZ6NY10012

8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0092

轿车

12

8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580

L6T783EZ4PY03462

0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9875

轿车

12

9

吉利帝豪醇电

P9UB0202108

L6T783EZXPY03462

3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98592

轿车

序号

品牌类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型号

初次登记时

使用里程

备注车型

13

0

大众汽车牌

A97997

LSVNV4185D222136

2

SVW7167BMD

*开通会员可解锁*

308984

轿车

13

1

丰田霸道

A281749

LFMGJE725BS02329

3

SCT6492E4

*开通会员可解锁*

387190

越野车

13

2

粤海牌

11097233

LJ11KDBC6B102093

7

YH5063TQZ05P

*开通会员可解锁*

223249

大型货车

13

3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93

L6T783EZ2PY03353

2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7213

轿车

13

4

江铃全顺牌

D5081614

LJXBHCHD8DT06411

1

JX6593D2-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8932

中型客车

13

5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92

L6T783EZ9PY03363

9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67048

轿车

13

6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95

L6T783EZXPY03330

9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55860

轿车

13

7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88

L6T783EZ4PY03363

1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1403

轿车

13

8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66

L6T783EZ0PY03339

7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370712

轿车

13

9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16

L6T783EZ8PY03339

0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88695

轿车

14

0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71

L6T783EZ3PY03353

8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0764

轿车

14

1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18

L6T783EZ5PY03353

9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98565

轿车

14

2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88

L6T783EZ1PY03362

1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71917

轿车

14

3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32

L6T783EZ5PY03362

3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51721

轿车

14

4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353

L6T783EZ2NY10017

4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8635

轿车

14

5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41

L6T783EZ3NY10009

9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50857

轿车

14

6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620

L6T783EZ3NY10010

4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7833

轿车

14

7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615

L6T783EZ3NY10024

7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4685

轿车

14

8

陆地巡洋舰

1GR0154187

JTEBU25J24003602

5

JTEBU25J030

*开通会员可解锁*

369575

越野车

14

9

粤海牌

11094055

LJ11KDBCXB102473

3

YH5062TQZ05T

*开通会员可解锁*

224030

大型货车

15

0

大众汽车牌

A51312

LSVNV4182DN08761

8

SVW7167BMD

*开通会员可解锁*

246789

轿车

15

1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22

L6T783EZ2PY03362

7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41756

轿车

15

2

吉利英伦

E5JF04431

L108DBZ56E112810

2

RX6453B04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4024

越野车

序号

品牌类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型号

初次登记时

使用里程

备注车型

15

3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90

L6T783EZ5PY03363

7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65916

轿车

15

4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10

L6T783EZ1PY03352

3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65620

轿车

15

5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26

L6T783EZ4PY03330

6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58983

轿车

15

6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01

L6T783EZ6PY03338

6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59286

轿车

15

7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58

L6T783EZ1PY03375

0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870

轿车

15

8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50

L6T783EZ3PY03375

1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34690

轿车

15

9

江铃全顺牌

D4059131

LJXBHCHDXDT06411

2

JX6593D2-H

*开通会员可解锁*

92501

中型客车

16

0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83

L6T783EZ5PY03375

2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74389

轿车

16

1

尼桑牌

813421X

LJNTGU2G4DN25189

2

ZN1033U2G4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7260

皮卡货车

16

2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626

L6T783EZ4NY10012

7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1666

轿车

16

3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00

L6T783EZ4NY10013

0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86734

轿车

16

4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46

L6T783EZ4NY10023

9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2426

轿车

16

5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482

L6T783EZ4NY10025

6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57817

轿车

16

6

朗逸牌

257308

LSVAH4182B235902

4

SVW7167HSD

*开通会员可解锁*

275685

轿车

16

7

朗逸牌

246199

LSVAH4188B236287

9

SVW7167HSD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8252

轿车

16

8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71

L6T783EZ3NY10025

0

*开通会员可解锁*

50455

轿车

16

9

粤海牌

11097235

LJ11KDBCXB102093

9

YH5063TQZ05P

*开通会员可解锁*

65757

大型货车

17

0

帝豪牌

K9BB0803066

LB378F4ZXKH10279

1

HQ7152PHEV10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3149

轿车

17

1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48

L6T783EZ7PY03363

8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49650

轿车

17

2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09

L6T783EZXPY03352

2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5591

轿车

17

3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60

L6T783EZ6PY03362

9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39999

轿车

17

4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98

L6T783EZ0PY03374

1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7858

轿车

17

5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28

L6T783EZ3PY03331

4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9504

轿车

序号

品牌类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型号

初次登记时

使用里程

备注车型

17

6

江铃全顺牌

D5081613

LJXBHCHD3DT06411

4

JX6593D2-H

*开通会员可解锁*

91037

中型客车

17

7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53

L6T783EZ6PY03374

4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724

轿车

17

8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57

L6T783EZ8PY03374

5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51421

轿车

17

9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76

L6T783EZXPY03374

6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38937

轿车

18

0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56

L6T783EZ1PY03374

7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30438

轿车

18

1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55

L6T783EZ3PY03374

8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42509

轿车

18

2

起亚牌

D5650317

LJDMAA223D010390

6

YQZ7169AM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4674

轿车

18

3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02

L6T783EZ4NY10016

1

吉利牌MR7181DCHEV01M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6412

轿车

18

4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393

L6T783EZ4NY10009

4

吉利牌MR7181DCHEV01M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5361

轿车

18

5

丰田霸道

A281187

LFMGJE726BS02324

0

SCT6492E4

*开通会员可解锁*

338923

越野车

18

6

粤海牌

11095867

LJ11KDBC6B102094

0

YH5063TQZ05P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9180

大型货车

18

7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71

L6T783EZ6PY03331

0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61850

轿车

18

8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68

L6T783EZ8PY03353

5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86678

轿车

18

9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62

L6T783EZ4PY03374

3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81717

轿车

19

0

吉利牌

K9CC0712466

LB37742Z6KB05982

4

HQ6453D20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0005

越野车

19

1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61

L6T783EZ8PY03338

7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53901

轿车

19

2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02

L6T783EZ3PY03362

2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85384

轿车

19

3

吉利帝豪醇电

P9UB0202110

L6T783EZ1PY03462

4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75242

轿车

19

4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82

L6T783EZ3PY03462

5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77252

轿车

19

5

江铃全顺牌

D5081618

LJXBHCHD1DT06411

3

JX6593D2-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86558

中型客车

19

6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34

L6T783EZ6NY10022

6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352

轿车

19

7

吉利帝豪醇电

P9UB0202109

L6T783EZ1PY03477

0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671

轿车

19

8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73

L6T783EZ6NY10025

7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1094

轿车

序号

品牌类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型号

初次登记时

使用里程

备注车型

19

9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396

L6T783EZ7NY10009

0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8281

轿车

20

0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637

L6T783EZ7NY10010

6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3601

轿车

20

1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585

L6T783EZ3PY03477

1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741

轿车

20

2

大切诺基

AY107742

1J4PC4GK5AY10774

2

1J4PC4GK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1219

越野车

20

3

丰田牌

F897662

LVGBH51K7CG01569

7

GTM7201RB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9967

轿车

20

4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30

L6T783EZ3PY03352

4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9542

轿车

20

5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77

L6T783EZ7NY10024

9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8958

轿车

20

6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79

L6T783EZ8NY10018

0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576

轿车

20

7

大众汽车牌

A51480

LSVNV4189DN08763

3

SVW7167BMD

*开通会员可解锁*

224417

轿车

20

8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82

L6T783EZ0PY03338

3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98673

轿车

20

9

尼桑牌

814798X

LJNMFE2G5DN35108

9

ZN5024XXYH2G4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8585

皮卡货车

21

0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54

L6T783EZ3PY03363

6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68831

轿车

21

1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91

L6T783EZ9PY03374

0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73221

轿车

21

2

起亚牌

D5650362

LJDMAA225D010390

7

YQZ7169AM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7531

轿车

21

3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646

L6T783EZ6NY10017

6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7240

轿车

21

4

尼桑牌

813194X

LJNTGU2GXDN25191

4

ZN1033U2G4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9939

皮卡货车

21

5

雅阁牌

1608585

LHGCM46236200814

5

HG7201A(ACCORD2.0 i-VTEC)

*开通会员可解锁*

406874

轿车

21

6

雅阁牌

1608591

LHGCM46276200815

0

HG7201A(ACCORD2.0 i-VTEC)

*开通会员可解锁*

313875

轿车

21

7

江铃牌

SPD2041

LEFDJFBB6ETP3297

8

JX6471P4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9634

越野车

21

8

大众汽车牌

P40886

LSVXV25N7E212968

4

SVW6451YED

*开通会员可解锁*

268982

越野车

21

9

丰田霸道

A542748

LFMGJE723CS04998

8

SCT6492E5

*开通会员可解锁*

314789

越野车

22

0

五菱牌

8F11421570

LZWADAGA2F800959

3

LZW6430JF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2866

小型面包车

22

1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373

L6T783EZ7NY10016

8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377211

轿车

序号

品牌类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型号

初次登记时

使用里程

备注车型

22

2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60

L6T783EZ5NY10024

8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319620

轿车

22

3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64

L6T783EZ7NY10025

2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358526

轿车

22

4

江铃全顺牌

D5081616

LJXBHCHD6DT06411

0

JX6593D2-H

*开通会员可解锁*

310198

中型客车

22

5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06

L6T783EZ7PY03338

1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5886

轿车

22

6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378

L6T783EZ7NY10018

5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1939

轿车

22

7

吉利帝豪醇电

PBUB0200239

L6T783EZ1PY03677

6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5337

轿车

22

8

吉利美日牌

K8UA6311103

L6T7824Z1KW10302

2

MR7152D23

*开通会员可解锁*

340368

轿车

22

9

吉利美日牌

K8UA6310818

L6T7824Z9KW10301

2

MR7152D23

*开通会员可解锁*

380411

轿车

23

0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413

L6T783EZ8NY10010

1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361694

轿车

23

1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473

L6T783EZ8NY10012

9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356079

轿车

23

2

江西五十铃牌

AAG7444

LETAD3E13MH04738

0

JXW1032FSA

*开通会员可解锁*

283311

皮卡货车

23

3

江铃牌

SPD2035

LEFDJFBBXETP3298

3

JX6471P4

*开通会员可解锁*

351225

越野车

23

4

江铃全顺牌

87055427

LJXBHCHDX8T07254

1

JX6593D2-H

*开通会员可解锁*

333258

中型客车

23

5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644

L6T783EZ8NY10013

2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325891

轿车

23

6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429

L6T783EZ8NY10017

7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5915

轿车

23

7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99

L6T783EZ6NY10024

3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324694

轿车

23

8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380

L6T783EZ9NY10009

1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315382

轿车

23

9

吉利帝豪醇电

P9UB0202186

L6T783EZ2PY03477

6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2534

轿车

24

0

江西五十铃牌

AAG7300

LETAD3E11MH04737

6

JXW1032FSA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4819

皮卡货车

24

1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03

L6T783EZ5PY03339

4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7585

轿车

24

2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0751

L6T783EZ5PY03374

9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7489

轿车

24

3

东风日产牌

238732T

LGBM2AE67AY00619

3

DFL6460MECD

*开通会员可解锁*

434878

越野车

24

4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90

L6T783EZ9NY10017

2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319218

轿车

序号

品牌类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型号

初次登记时

使用里程

备注车型

24

5

东风日产牌

238542T

LGBM2AE63AY00619

1

DFL6460MECD

*开通会员可解锁*

422120

越野车

24

6

江铃牌

SPD1996

LEFDJFBB8ETP3297

9

JX6471P4

*开通会员可解锁*

374669

越野车

24

7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21

L6T783EZ8NY10009

6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50455

轿车

24

8

尼桑牌

814799X

LJNMFE2G2DN35110

1

ZN5024XXYH2G4

*开通会员可解锁*

358479

皮卡货车

24

9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596

L6T783EZ9NY10023

6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63896

轿车

25

0

东风日产牌

234278T

LGBM2AE67AY00615

9

DFL6460MECD

*开通会员可解锁*

577232

越野车

25

1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77

L6T783EZXPY03338

8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0820

轿车

25

2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67

L6T783EZ9PY03477

4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2358

轿车

25

3

吉利美日牌

K8UA6310813

L6T7824Z6KW10301

6

MR7152D23

*开通会员可解锁*

358711

轿车

25

4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73

L6T783EZ8PY03352

1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358

轿车

25

5

江铃牌

SPD1999

LEFDJFBB4ETP3298

0

JX6471P4

*开通会员可解锁*

362197

越野车

25

6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80

L6T783EZXPY03339

1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9606

轿车

25

7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24

L6T783EZ8PY03331

1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8817

轿车

25

8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79

L6T783EZ7PY03339

5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48452

轿车

25

9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400

L6T783EZXNY10009

7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49834

轿车

26

0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184

L6T783EZ0PY03477

5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4725

轿车

26

1

江西五十铃牌

AAJ4077

LETAD3E13MH05818

4

JXW1032FSA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5044

皮卡货车

26

2

吉利帝豪醇电

PBUB0200232

L6T783EZ4PY03677

2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59336

轿车

26

3

江铃牌

SPD2027

LEFDJFBB8ETP3298

2

JX6471P4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5687

越野车

26

4

吉利帝豪醇电

PBUB0200294

L6T783EZ8PY03677

4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66667

轿车

26

5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495

L6T783EZXNY10023

1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328

轿车

26

6

江铃全顺牌

D5080538

LJXBHCHD9DT05574

2

JX6593D2-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3232

中型客车

26

7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33

L6T783EZ7PY03362

4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3852

轿车

序号

品牌类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型号

初次登记时

使用里程

备注车型

26

8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428

L6T783EZXNY10016

4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218

轿车

26

9

江西五十铃牌

AAG7302

LETAD3E15MH04737

8

JXW1032FSA

*开通会员可解锁*

294587

皮卡货车

27

0

吉利帝豪醇电

PBUB0200236

L6T783EZXPY03677

5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1659

轿车

27

1

吉利帝豪醇电

PAUB0202235

L6T783EZ1PY03331

3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2032

轿车

27

2

吉利帝豪醇电

N5UB0006639

L6T783EZXNY10022

8

JLC-4M18H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9161

轿车

27

3

吉利帝豪醇电

PBUB0200291

L6T783EZ6PY03677

3

MR718DCHEV06M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1990

轿车

27

4

江西五十铃牌

AAG7446

LETAD3E15MH04738

1

JXW1032FSA

*开通会员可解锁*

302797

皮卡货车

27

5

江铃牌

SPD6572

LEFDJFBB6ETP3298

1

JX6471P4

*开通会员可解锁*

369670

越野车

(二)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车辆分布情况会不定时调整,分布情况如下:

贵阳东部 49 辆:三大队(乌当区新天大道)17 辆,高

速六大队(乌当定扒收费站)5 辆,十大队(南明区顺通路)

11 辆,高速八大队(开阳龙岗收费站)5 辆,高速二大队(开

阳南收费站)6 辆,交通设施处(南明区葫芦山)5 辆

贵阳南部 48 辆:高速三大队(花溪收费站旁)6 辆,高

速四大队(花溪收费站旁)6 辆,七大队(花溪区田园南路)

19 辆;五大队(经开区南环线)17 辆。

贵阳北部 129 辆:机关大楼(含平台、四大队、九大队

车辆,观山湖区金朱东路)53 辆;六大队(白云区云环路)

20 辆;八大队(观山湖区区政府)18 辆;高速支队(含高速

支队机关,事故大队车辆,白云区贵遵高速收费站入口)10

辆;高速一大队(息烽南收费站)8 辆;高速五大队(修文

南收费站)5 辆,卫城收费站 5 辆;高速七大队(贵阳西收

费站及梨倭收费站)5 辆;已批待配 5 辆。

贵阳中部 54 辆:一大队(云岩区黄山冲)27 辆,二大

队(南明区龙家寨)27 辆。

(三)车辆使用年限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车辆使用年限 15 以上 32 辆,

10 年至 15 年的 43 辆,5 年至 10 年的 33 辆,5 年以下的 172

辆。

(四)车辆使用频率

我局交管支队车辆使用较为频繁。根据交管支队往年车

辆使用情况,约 2 万公里/车/年。

(五)车辆保险投保情况

我局交管支队车辆已经全部采购保险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包含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险。根

据现有保险服务,小型客车享受在非高速路上的免费救援服

务。

二、项目执行的相关标准

该项目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包含且不限于以下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

5.《汽车维修术语》

6.《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7.《新能源汽车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三、技术要求(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车辆维护保养

1.维护标准: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维护保养周期、规范进行检测维护,全方位

检测发动机、制动系、转向系、行驶系、传动系、灯光线路、

车架车身等,按需加注机油、更换老化部件,确保车辆效能

和安全。

2.维护周期:参照 GB/T 18344-2025 和车辆具体说明执

行,一级维护小型汽车为 10000 公里或 30 日,其他大中型

汽车为 15000 公里或 30 日;二级维护小型汽车为 40000 公

里或 1 年,其他大中型汽车为 50000 公里或 1 年。

3.维护材料:使用车辆原厂材料配件。如该款车型无原

厂配件材料的,中标供应商应提请采购人核实同意,并提供

性能优于原厂的材料配件。

4.主动维护:中标供应商应主动在每月 10 日左右向采

购人索要车辆里程,并根据车辆里程、期限主动维护保养车

辆并由采购人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5.合同首月,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车号、所属部

门、上次保养里程数和期限、联系人等,对采购人车辆进行

安全性能排查,按规定进行保养。

6.采购人车辆进行审验前,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故障

描述,对车辆进行全车检查,必要时进行修理,确保审验通

过。

7.中标供应商应每月制作车辆保养明细表给采购人。

8.合同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移交车辆维修

保养情况给下一维修保养保洁服务中标供应商。如下一中标

人对维修保养情况存疑,经核实供应商未按时维修保养的,

供应商应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并追究供应商未按期进

行维修保养的违约责任。

(二)车辆维修标准

1.人员技术要求:供应商应配备具有相应数量的资质人

员,并经常性对人员进行培训,通晓相关技术、法律。对于

维修采购单位新能源汽车、甲醇汽车的相关人员,应具有相

关专业资质,保证安全维修、技术到位。供应商应组建专门

或者相对固定的专业团队,在遵循相关法规标准及车辆维修

保养特殊要求的情况下,保证采购人车辆在发生故障能得到

安全、专业、快速的修理。

2.设施设备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资质的设施设备,

并保持设施设备的完好性。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根据采购人提

供的车辆品牌类型进行专业判断,预判进行采购人车辆维修

所需专业设施设备。我支队 150 辆醇电混动汽车,须有相关

检测设备及高压电相关设备。

3.质量管理

(1)服务方式:中标供应商修理厂距需要维修保养车

辆 10 公里内的,采购人民辅警自驾到中标供应商服务点。

如果车辆不能启动或者不能安全驾驶、服务距离至中标供应

商修理厂超过 10 公里的,中标供应商需到采购人的民辅警

指定的贵阳市内地点提供服务或免费安排拖车拖移至中标

供应商修理厂维修。

(2)维修程序:采购人车辆需要维修时,应由双方共

同对车辆进行维修前的检查、故障分析工作,由中标供应商

制定维修方案,计算出维修保养费用,经采购人确认后再进

行维修,并督促采购人的民辅警按规定向单位汇报。在修理

过程中要求更改、增加维修项目及修理材料,供应商应及时

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对新增项目进行维修。

(3)出厂验收:车辆维修结束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共

同对车辆试车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书面确认方可出厂并

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或在质保期限内需返回供应商进行返修的,不计返修费用。

(4)质量保证:供应商提供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质

量保证期应高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标准或配件质保期,

且不少于 20000 公里(或 1 年)。

4.材料管理

(1)维修材料:所有材料须为原厂机油、原厂配件,

不得擅自使用同质配件及修复配件、不得擅自使用非原厂机

油,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修理时需出示材料合格证等来

源凭证给采购人送修人员,能够当面维修的当场出示材料给

送修人员。

特殊情况其他材料使用同质配件的,必须提供各方面性

能优于原厂配件证明并经采购人后勤装备处签字同意。

(2)修复配件:如使用本车配件修复的,应向采购人

的送修人说明并不得收取材料费。

(3)配件鉴定:采购人将对维修保养材料不定时抽查,

可以查看供应商进货记录等原始凭证。如供应商对维修保养

材料提出存疑,可提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维修保养材料进行

鉴定。如鉴定结果为原厂配件,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如

鉴定结果为假冒伪劣配件、修复配件、同质配件的,鉴定费

用由供应商支付,供应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旧件处理:对于换下的发动机、总成、变速箱、

三元催化、轮胎及轮毂、机油盒及其他金属等可重复使用高

价值配件,应当使用粘贴纸记录更换车号、更换日期,当场

点交接车人;蓄电池、机油、冷媒、破损尾气处理装置等由

修理厂转交有资质环保企业合规回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

商出示回收台账;灯泡、玻璃等破损废料、无修复价值的普

通废料,由供应商统一作环保处理。

5.返修车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国家法规

和供应商制度严格使用原厂配件、原厂机油,严格按程序检

修,严格按程序检验;遇有车辆不明故障、较大故障的应全

车检修,避免维修车辆发生返修或者供应商人为新增故障,

否则由供应商接回返修,并计算相关违约金。返修后故障仍

未解决的,由供应商联系第三方解决,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并计算相关违约金。

(三)车辆洗车标准

1.接车验车:提示采购人保管贵重物品,提示采购人车

身划痕损伤并报警报险处理。

2.外观清洗:(1)车体:无泥沙、无污渍、无水渍、无

残留洗车液、漆面光亮;(2)车窗:明亮,无水印;(3)警

灯:干净、无污渍;(3)其他部位:底裙、轮毂内衬、轮胎

干净无泥沙,排气管无进水。

3.内饰清洗:

(1)地板: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渍;

(2)

仪表盘、车内门板、车内玻璃:无尘土、无污渍、无粘贴物;

(3)烟灰缸:无烟头、无污渍;(4)脚垫:无垃圾、表面

干净、无污渍。

4.后备箱:(1)后备箱应无垃圾无污渍。(2)后备厢物

品摆放整齐。

5.物品摆放:与民辅警清理车内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有

用物品。

6.洗车登记:洗车后,需按登记表登记车号、所属部门、

洗车时间、送洗人电话及签字。

7.洗车次数:按 4 次/车/月计,每月财务结算总数不超

过 1120 次且应保证所有车辆干净整洁。维修保养的车辆提

供免费洗车服务且不计入该次数。

8.结算依据:根据采购人送洗人签字、送洗部门核实盖

章和修理厂洗车工签字据实结算。

9.车辆精洗:交管支队车辆使用频繁,需要按采购人通

知单独登记进行每车一年一次深度精洗消毒,保证车辆外

部、内饰、发动机舱、座套、后备厢干净整洁,看起来整洁

明亮、闻起来无异味、听起来无异响堵塞、摸起来顺滑平整。

(四)服务管理

1.服务环境:中标供应商应达到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经营

业务条件,在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方面制度明确

执行到位,保证采购人交办事项有回复,保证车辆移交有记

录,保持服务环境干净整洁,保证车辆维修保养保洁达到标

准。

2.信息服务: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完成关于车辆修理信息

化方面的要求,完整录入保养、维修、洗车信息,按时按需

提供采购人需要信息,合同结束后应配合提供采购人需要的

信息。供应商必须按规定保存每次维修过程的音视频自验收

合格财务结算后至少 30 天。

3.诚信守法:供应商应树立遵纪守法、诚信营商的形象,

不虚假维修、不串通维修。

4.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服务人员、服务设备、服

务厂房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一致,不得随意更换。若出现人

员更换、设备更换、厂房更换,必须达到采购文件、投标文

件、合同标准,并报采购人备案。如有低于原有标准,视为

一般违约,中标供应商须立即整改;一个月内未整改的,视

为中标供应商重特大违约。

(五)安全管理

1.供应商应加强维修保养保洁的安全管理,不发生维修

保养保洁安全事故。

2.供应商应保证车辆在修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

损坏;保管好车内车外设备物品,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3.供应商应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等法规及采购人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保证在车辆

维修期间不随意驾驶采购人送修车辆(包含制式警车和民用

号牌车辆都不能驾驶)。中标供应商员工在厂内试驾车辆的,

应着工作服、携带工作证。车辆送修或者上公共道路试车,

应由采购人民辅警驾驶陪同,并着工作服、携带工作证。

(六)服务响应

1.服务规范:供应商接待人员应熟悉业务、积极响应、

热情服务。

2.响应时间:供应商应设立两个以上响应电话,实行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天 24 小时响应施救、维修服务,贵

阳市主城区(白云区、观山湖区、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

双龙区、经开区、花溪区)范围内自接到电话起 1 小时到达

指定地点服务,三县一市范围内的高速各单位自接到电话起

2 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服务。交管支队机关大楼有洗车维修场

地且附近车辆较多,供应商应在该场地配备洗车和维修设

备、人员。

3.免费拖移:供应商到达车辆故障地点后,车辆经现场

维修仍然不能驾驶或者不能安全驾驶的,除采购人保险公司

提供的拖移服务外,应提供免费救援、免费拖移服务。

4.投诉处理:供应商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接受采购人

对服务态度、配件质量、维修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投诉的

问题当天进行调查处理、反馈。

(七)维修时限

1.维修时限:供应商应确保维修材料配件充足或者可以

快速采购,并保证优先安排修理采购人车辆。原则上保养 2

小时完成;一般小修(更换配件)24 小时内完成;大修(喷

漆、发动机、变速箱等)7 天内完成。经采购人同意,整车

大修可延期至 14 天内完成。

2.事故车辆:参照一般维修执行,事故造成喷漆敲钣金

等需要延期的,需采购人同意,最长不超过 14 天。

3.维修延期:延期 3 天以下的需征得送修人员和大队公

务用车专管员同意;延期 4 至 7 天的需征得大队领导同意;

延期 8 至 14 天的,需征得后勤装备处同意;延期 15 天以上

的,需征得采购人单位领导同意;不允许延期超过 1 个月。

未经同意超期 3 天以下的,按一般违约处理;未经同意超期

4—7 天的,按较大违约处理;未经同意超期 8—14 天,按重

大违约处理;未经同意超期 15 天以上或经同意后仍超期 1

个月的,按特大违约处理。

(八)风险控制

为规范采购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保洁服务采购及履约

管理,防范采购风险、严控维修成本、规范服务流程、保障

资金使用合规,本项目采购全过程实行全链条风险管控,具

体采购管控内容及履约要求如下,中标供应商须严格遵照执

行:

1.招标履约风险管控(违约约束与保证金管理)

为规范中标修理厂履约行为,杜绝违规维修、虚假履约

等问题,明确项目违约追责及保证金管理要求:

(1)特大违约追责: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一

经查实存在虚假维修、串通维修等违规行为,直接认定为特

别重大违约,须向采购人承担合同总价 30%的违约金,采购

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进一步采取中止、终止合同、列入失信

供应商名录等处置措施。

(2)履约保证金管理: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

额 5%收取,用于担保项目全程履约质量、服务规范及合规性,

合同履约期满且无违规违约、无遗留问题后,采购人无息退

还。

(3)维修质量追责: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经专

业鉴定核实,若事故根源、车辆故障源于前期车辆保养、维

修不到位等供应商履职问题,将依法依规追究中标修理厂的

全部责任,承担相应维修损失及衍生损失。

2.维修事前审批管控(分级授权审批机制)

所有公务用车维修项目实行分级授权、限额审批制度,

所有维修作业未经对应层级审批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开

展,具体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1)单次维修费用 1000 元(含)以下:由采购人公务

用车专管员核实维修必要性、故障真实性后,上报大队领导

审批同意,由大队公务用车专管员通知维修。

(2)单次维修费用 1000 元至 5000 元(含):经大队初

步核实后,上报采购人后勤装备处审批同意,由后勤装备处

通知维修。

(3)单次维修费用 5000 元以上:经大队、后勤装备处

逐级核实后,上报分管后勤支队领导审批同意,由后勤装备

处通知维修。

3.维修现场过程管控(层级管理与流程规范)

明确各方现场管理责任,规范维修全流程操作,杜绝无

审批维修、虚假维修、超范围维修等问题:

(1)管理责任划分:大队为本项目公务用车维修保养

保洁服务的直接管理责任单位;各中队为车辆使用、现场管

理第一责任主体,承担车辆清洗、日常保养、故障维修、规

范使用的直接管理责任。

(2)维修前置核实流程:所有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作业,

须先经车辆挂包人(中队长)知晓并核实故障真实性、维修

必要性,上报大队公务用车专管员复核确认后,提交大队长

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送修施工。

(3)取车确认规范:维修完成取车签字环节,实行双

人确认机制,须由 1 名中队长(科长)及 1 名民辅警共同核

验签字;如只有 1 人在现场,由 1 人签字并记录另 1 人参与

共同核验情况。

(4)月度结账核验:每月月底,由大队公务用车专管

员、大队长共同对当月所有维修记录复核填写《公务用车维

修保养保洁服务确认及满意度调查表》并签字,统一归集后

提交后勤装备处办理结账手续,手续不全、核验不符的不予

结算。

4.维修事后监督管控(多维抽查与溯源管理)

采购人纪委监察室、后勤装备处为项目全程监督管理主

体,负责维修数据核验、现场检查、影像抽查、异常核查等

监管工作,重点针对维修频次过高、轮胎频繁更换、单车维

修金额及次数异常的车辆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具体监管要求

如下:

(1)分级现场监督:单次 1000 元以下维修项目,大队

公务用车专管员可以现场监督配件更换、施工流程等关键环

节;单次 1000 元以上维修项目,后勤装备处可以现场监督

核查。

(2)旧配件回收处置:对于换下的发动机、总成、变

速箱、三元催化、轮胎及轮毂、机油盒及金属件等可重复使

用、高价值配件,应当使用粘贴纸记录更换车号、更换日期,

当场点交接车人;蓄电池、机油、冷媒、破损尾气处理装置

等由修理厂转交有资质环保企业合规回收,采购人有权要求

供应商出示回收台账;灯泡、玻璃等破损废料、无修复价值

的普通废料,由供应商统一作环保处理。

(3)全程影像留存抽查:采购人纪委监察室、后勤装

备处实行随机抽查机制,不定期抽查当月维修车辆。

(九)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完全满足以下人员条件(承

诺函自拟):

1.技术负责人(1 人):具备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大专及

以上学历;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 人):应熟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并具备汽车维修安全生产作业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

力;

3.质量检验人员(1 人):熟悉汽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

掌握汽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维

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具有高中及以

上学历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4.技术人员团队:

4.1.机修人员(1 人):应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

操作规范,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并具有初中及以

上学历;

4.2.电器维修人员(1 人):应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

术和操作规范,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并具有初中

及以上学历;

4.3.钣金人员(1 人):应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

操作规范,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并具有初中及以

上学历;

4.4.涂漆人员(1 人):应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

操作规范,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并具有初中及以

上学历;

4.5.燃料供给系统专业的维修技术人员(1 人):熟悉燃

料供给系统,持有培训合格证或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4.6.电动汽车高压系统专业的维修技术人员(2 人):持

有培训合格证或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及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

作证;

5.接待人员(1 人):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业务接待人员不少于 1 名。

注:上述所列人员均为本项目拟投入履约服务人员,投

标响应参评人员须作为本项目实际履约人员,人员不得随意

更换。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阶段及履约期间对全部人员资

料开展核查;若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配齐人员、履约人员与

投标响应人员不一致或提交虚假人员资料,采购人将认定其

构成虚假响应,并按规定报送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十)其他内容

1.合同金额:

(1)合同期因报废、划拨、老化停止使用、暂未配备

等原因导致实有车辆少于 280 辆时,按减少车辆数量相应减

少总合同金额;

(2)合同期更新车辆时,按更新车辆需要维修保养产

生的金额据实结算,单车费用控制,需从总合同金额单独列

支。

(3)如遇合同期采购人车编车辆调增,可在总合同金

额 10%以内协商处理。

2.整车翻新:属于车辆老化造成脱漆锈蚀的,整车外观

翻新,翻新费用由采购人按程序申请报修据实结算,在总合

同价列支,每年翻新车辆数不少于车辆总数的 2%计 6 辆。车

辆因自然灾害被风雨冰雹凝冻损坏等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

畴的,由采购人及时报警保险修理,修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不属于整车翻新,不占用总合同金额。

3.加装设备:车辆轻微改装加装的简单设备(含警灯警

报、中控、线路、钥匙等),属于车辆功能提升或者工作原

因改装的,属于车辆维修范围。加装设备不属于车辆功能提

升或特殊要求特殊资质的,如撒盐机、执法取证装备等,不

属于维修范围,但中标供应商应配合加装、修理。

4.事故车辆: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标供应商应配合

采购人对出险车辆的检查、定损、修复事宜。为保证质量,

原则上出保车辆维修的应在与采购人合作修理厂或 4S 店维

修,需使用原厂配件、如实更换定损配件,杜绝偷工减料、

多报少修、多报未修。

5.免费服务内容:

(1)提供车辆年审前检查;

(2)提供大型安保车辆应急保障;

(3)提供不能驾驶车辆的拖移至修理厂服务;

(4)提供车辆日常使用中的应急救援服务。

(十一)未尽事宜

采购文件中未提到的车辆维修要求统一按《机动车维修

管理规定》、《GB/T 16739.1-2023 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

第 1 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44510-2024《新能源

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核定方法》

(JT/T1525—2024 等国家法规、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

服务地方:采购人指定贵阳市内地点;如采购人车

辆偶尔因出差在外地需要修理的,由中标供应商联系出

差地修理厂修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二)项目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

1.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有关法规标准及采购

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执行。

2.验收规范:如果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

规定执行。

3.验收方式:本项目采用单车单次完工验收、日常

抽检加月度汇总核验相结合的验收方式,全程闭环核验,

具体流程如下:

(1)月度汇总验收:服务周期内每月月末,中标人

汇总当月所有车辆维修保养保洁服务清单、维修结算单

等资料,提交采购人进行月度整体核验结算。采购人核

对服务频次、服务内容、验收记录、工作量真实性,确

认当月全部服务履约合格、资料齐全无误后,完成月度

汇总验收,作为月度结算的核心依据。所有验收记录、

单据、台账均由双方留存归档,作为项目履约考核、费

用结算的有效凭证,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完成全周期验

收及资料归档工作。

(2)合同结束后的验收:采购人邀约中标供应商、

单位纪委、车辆管理部门、车辆使用部门代表、车辆下

一中标人对整个合同期间的车辆维修保养保洁内容进行

验收,包括车辆是否正常运行、轮胎是否正常更换、是

否按期保养,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遗留问题是否处理,

并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验收。

(三)售后服务

如果车辆出现故障需要救援时,中标供应商应在接

到通知后主城区 1 小时或三县一市高速公路 2 小时内无

偿提供救援服务。

(四)质保期

根据相关维修所涉及的零件(原厂配件)进行质保,

质保期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质保,且不少于 1 年或 2

万公里。

(五)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合同

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

2.金额:中标金额的 5%。

3.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4.退还:合同履行期间无任何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发生,合同期满后采购方将全额无息退还。

(六)付款方式

据车辆实际维修情况每月结算 1 次。中标人按车次

提供《机动车维修结算单》、按月提供《公务用车洗车

登记表》和《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保洁服务汇总表》;采

购人大队按月提供《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保洁服务送修确

认及满意度调查表》。

(七)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有效投标报价为总价包干价,投标总价作

为本项目最终结算依据。供应商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

目全部服务所需人工工资、工时费、零配件材料费、运

输费、各项税费、管理费、利润、各类服务风险及不可

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服务期限内,除合同明确约定特

殊情形、服务车辆数发生调整外,包干总价不予调整。

2.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工时定额标准、工时单价、

零配件材料加价规则一经中标,纳入合同作为履约期间

维修结算法定依据,供应商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3.采购人有权参照 4S 店定损价,根据中标级别修理

厂与保险公司无合作模式的定损价抽查中标供应商车型

报价情况,高于 10%的采购人有权按保险公司定损价调

整。

4.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机械故障需现场救援的,若现

场无法修复,由供应商无偿负责拖车进场维修,相关拖

车费用已包含在包干报价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八)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日历天。

(九)结算要求

1.结算约定:

1.1 本项目采用包干总价上限管控、投标约定单价据

实结算模式,合同包干总价(投标报价)为全服务周期

结算金额最高上限。服务期内,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投标

文件填报并固化的工时定额标准、工时单价、零配件加

价规则,结合当期实际发生的维保工作量,据实核算当

期应付服务费用。

1.2 服务期累计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包干总价

(投标报价);据实核算累计费用超出包干总价(投标

报价)的,超出部分采购人不予支付,相关费用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1.3 供应商不得以累计结算金额已达到或超出包干

总价(投标报价)为由,中止、中断、缩减或终止维修

保养服务,须全程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

约定完整履行全部维保服务义务。

2.送修凭据:A.保养费,由修理厂根据里程数主动

保养,民辅警签字;B.洗车费,由修理厂提供登记表,

注明洗车类别,由洗车民辅警和供应商洗车员工共同签

字确认;C.修理费,维修金额在 1000 元以下的,需要提

醒采购人按规定报公务用车专管员汇报大队领导同意后

修理;1000 元至 5000 元的,还需后装处签字同意;5000

元以上的,需交管局分管后勤装备处的局领导签字同意。

3.维修确认与评价:在每月填制《公务用车维修保

养送修确认单》及《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保洁服务反馈表》,

对各单位保养费、维修费、洗车费进行确认及反馈,作

为结算主要依据。反馈表需根据国家法规、标准、招标

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进行设定。

4.结算依据:中标供应商按车次提供《机动车维修

结算清单》、《公务用车洗车登记表》、《公务用车维

修保养保洁服务费用汇总单》;按大队提供《公务用车

维修保养保洁送修确认单》及《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保洁

服务反馈表》。

5.维修保养保洁服务费用按月、按年均衡结算,每

月、每年付款金额不超平均数。

(十)违约责任

1.一般违约:中标供应商企业形象、安全管理、接

待响应、洗车服务等方面达不到标准,如接待停车环境、

接待态度、响应时间、车辆拖移、维修金额计算错误、

未按规定提供车辆维修数据服务等被送修人员投诉,经

查实违反相关国家法规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

同规定的,发生一次承担当月服务费的 1%违约金,发生

多次累加。

2.较大违约:中标供应商技术方面达不到标准,如

修理后因螺丝未紧固等维修不细心或技术原因造成返修

或新的故障的、技术达不到标准无法修复并拖延超过维

修时限的、未按规范提供维修保养造成车辆故障等技术

方面原因造成违约的,发生一次承担当月服务费的 10%

违约金,发生多次累加。

3.重大违约:中标供应商未使用原厂配件或使用同

质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同一故障造成两次以上返修

的、应该更换原厂配件但未更换仍然使用原车修复配件

或者其他修复配件的、未按期保养车辆的、质保期达不

到时间或标准的、计算维修项目单价超过合同标准等重

大违约的,扣减已付服务费用总额的 30%,采购人可以解

除合同。

4.特大违约: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实质性违

约的、在场地面积和人员配备和设备配备方面降低投标

标准的、虚增维修项目数量金额的、与采购人送修人员

串通虚假维修计算维修金额的、返修重新计算费用的、

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的、因维修保养原因造成重大以

上交通事故的,扣减合同总金额 30%,采购人应解除合同。

5.赔偿损失:因维修保养造成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

采购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要求全额赔偿交通

事故造成的损失。

6.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

承担守约方为追究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差旅费、公告费、诉讼

保全责任保险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等

费用。

(十一)年度考核标准

根据采购人以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及国

家相关标准制定的相关条款清单式考核表为准。

(十二)其他要求

1.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

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查验,但供应商需确保

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无效。

2.供应商提供的应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中标后承

诺采购人有权实地考察,如与投标文件不一致,采购人

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节

阐述、演示、样品展示

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阐述内容要求: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演示内容要求:

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

样品展示要求:

特别提醒:

若项目存在阐述、演示或样品展示,将通过文字和图片不直接和评标委员会

接触的方式进行描述和展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要求的内容进行说明。供应商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资料文件应在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在“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材料”中上传。

第四节

图纸附件

1、

(如有可上传)

第五节

实质性要求明细表

序号

技术实质性要求

商务实质性条款

备注

1

完全满招标文件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2

项目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

3

售后服务

4

质保期

5

履约保证金

6

付款方式

7

报价要求

8

投标有效期

9

结算要求

10

违约责任

11

年度考核标准

12

其他要求

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项目中关注的必需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在上表中一一列明,便于供应商及评审专家理解采购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

第二节 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信用因素。具体内容

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二、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审查人负责资格性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的服务和货

物类项目)

1.资格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性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

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分支机构参与

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 2025 年 8 月至

开标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承

诺函(格式自拟);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25 年 8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有效证明材料,无须缴纳税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

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7

特殊资格审

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具备小型汽车、大型客车、大型货车三种相应车型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备案资质。联合体任意一方应具备二类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必

须具备三种车型资质。

8

本品目接受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投标

联合体投标

文件范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分别独立提供全套资格审查资料)

9

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

微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依据本项目采购标的行业划型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

文件。

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

序号

供应商名称审

查内容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商务实质性审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商务要求

2

技术实质性响

应审查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3

报价评审

异常低价审查: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

标(响应)报价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

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65%的,即投标(响

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注:

1.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 1

项至第 4 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

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其中,属于第 3 项情形,供应商已

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2.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

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

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4

无效标审查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

评标委员会(签字)

评 分 表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评分项名称

评分点名

评审标准

得分

价格分(30.00)

投标总报

投标总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20%)×100

0.0~20.0 分

甲醇车型综合单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

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5%)×100

0.0~5.0 分

大货车型综合单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

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1%)×100

0.0~1.0 分

大客车型综合单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

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1%)×100

0.0~1.0 分

其他车型综合单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

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3%)×100

注:除甲醇车、大客车、大货车外的其他车型,均按其他车型综合单

价作为结算依据。

0.0~3.0 分

主观分(10.00)

车辆维保服务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情况提供的

车辆维保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需求认知、维保难点分析及对应解决措施、维保管理制度、质量管控体系、车辆检验流程、安全生产管理、备品备件保障)

进行评审:

1.方案完整、适配性强、针对性突

出的得 4 分(评审标准如下):

1.1 项目需求认知:精准吃透本项目全部车辆规模、车型构成、使用场景、行驶工况、维保周期、运维时效、验收标准等全部需求,逐条对应解读,无遗漏、无理解偏差;1.2 维保难点与解决方案:结合本

0.0~4.0 分

项目车辆日常使用、长途出车、新

能源/燃油混合、高强度出勤、异

地应急、老旧车辆故障高发等实际痛点,梳理不少于 4 项专属难点;每项难点配套可落地、可执行、贴合项目场景的专项处置方案,具备

差异化保障措施;

1.3 维保管理制度:建立完整闭环维保管理制度,覆盖车辆进厂、派工、施工、交车、回访全流程,岗位职责划分清晰,匹配本项目运维

模式;

1.4 质量管理:具备全过程质量管控体系,明确各级技工、质检人员权责,建立维修质量追溯、返工整

改、质保承诺机制;

1.5.检验制度:设立进厂初检、过程巡检、竣工终检三级检验流程,明确检验项目、判定标准、检验记录留存要求,计量检测设备定期校

准; 1.6.安全管理计划:针对车

辆维修、上路出车、高压新能源作业、钣金焊接、危废存储等场景制定专项安全管控方案,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巡检、应急防护、培训机

制齐全;

1.7 备品备件:区分原厂件/同质

件备货标准,建立常用易损件安全库存,备件采购、入库、出库、溯源台账完整,应急备件调运渠道清

晰,满足项目随时维保需求;

1.8.整体逻辑:各章节内容紧密贴合本项目,无通用模板堆砌,措施具备可落地性,完全匹配项目运维

要求。

2.方案整体达标,部分模块存在短板,适配性中等得 3 分(评审标准

如下):

2.1 项目需求认知:能够覆盖项目主要车辆运维需求,仅少量次要需求未展开解读,核心要求理解无偏

差;

2.2 维保难点与解决方案:梳理

2-3 项项目主要维保难点,配套对

应解决措施,措施常规可行,但缺

少专项差异化保障手段;

2.3 维保、质量、检验、安全管理制度框架齐全,基础流程完整,但

部分岗位权责、管控细节描述简

略;

2.4 备品备件具备基础库存、供货保障方案,供货渠道、库存管理描

述较为常规;

2.5 整体以通用维保方案为主,少量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无明显脱

离项目场景内容。

3.方案框架齐全,关键内容缺失较

多,仅部分满足项目需求得 2 分

(评审标准如下):

3.1 项目需求认知仅解读核心硬性需求,对车辆使用工况、异地运维、新能源专属要求等内容分析不足,

存在轻微理解偏差;

3.2 仅梳理 2 项维保难点,解决方案通用性强,缺少分场景细化处置

措施,无差异化保障;

3.3 维保、质量、检验、安全、备件五大板块均有基础框架,但多个核心流程、岗位权责、管控标准描

述简略,部分管控环节未闭环;

3.4 备品备件仅简单说明常规备

货,无安全库存标准、备件溯源台

账、跨区域应急调运相关内容;

3.5 方案大半内容为通用模板,仅少量内容结合项目车辆基础情况,

部分措施落地性不足。

4.方案基本完整,适配性、针对性仅满足最低基础要求的得 1 分(评

审标准如下):

4.1 项目需求认知仅简单复述招标需求,未结合项目车辆使用特点展开分析,存在少量需求理解偏差;4.2 仅简单罗列 1 项维保难点,解决方案笼统宽泛,无分场景细化处

置办法;

4.3 维保、质量、检验、安全、

备件五大板块仅搭建基础框架,关键管控流程、执行标准缺失较多;

4.4 方案大量套用通用模板,极少结合本项目实际工况、车辆情况制定措施,仅能满足最低维保服务要

求。

5.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本项不得分:

5.1 未提供方案;

5.2 方案内容与本项目车辆维保服

务无关,完全不适用本项目。

应急处理

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

供的应急处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险全面防控体系、车辆各类故障分级处置流程、应急人

员配置与岗位职责、应急物资/设

备保障、应急响应时效、事后复盘

整改机制)进行评审:

1.方案完善合理、逻辑条理清晰、完全贴合项目实际的得 3 分(评审

标准如下):

1.1 风险防控:全面覆盖车辆行驶故障、交通事故、新能源高压故障、极端天气出车、夜间突发抛锚、零部件突发失效、维保车间安全事故等全部项目潜在风险,分级制定风险预判、前置防控、日常排查措施;1.2 车辆临时故障处置:区分短途城区、长途高速、异地出车、新能源车辆故障制定分级处置流程,明确现场抢修、拖车转运、临时替代车辆调配、现场安全防护全流程步

骤,响应时效清晰;

1.3 应急人员配置:配置固定专职应急抢修班组,明确抢修技师、驾驶人员、现场安全员、后勤调度人员数量、持证资质、轮班值守机制,

24 小时在岗排班清晰;

1.4 配套保障:配备应急抢修车辆、抢修工具、备用易损备件、应急救援物资、拖车资源,明确跨区域备

件调运渠道;

1.5 流程闭环:包含应急上报、现场处置、故障修复、客户沟通、事后复盘、优化整改全流程,时间节点、责任人清晰,完全匹配本项目

0.0~3.0 分

车辆出行、维保实际场景。

2.方案基本完善合理、条理基本清

晰、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的得 2 分

(评审标准如下):

2.1 风险防控覆盖大部分常见车辆故障风险,少量特殊场景(长途高速、新能源高压故障)防控措施简

略;

2.2 车辆故障处置有基础流程,但未区分城区/高速/异地不同场景,

响应时效、抢修步骤描述简单;

2.3 配备基础应急人员,明确值守安排,但人员分工、持证资质说明

不够完整;

2.4 具备应急设备、备件基础保障

措施,无完善跨区域调运机制;

2.5 整体流程通顺,无逻辑冲突,能够满足项目基础应急处置需求,

但缺少精细化管控手段。

3.方案不完善、条理混乱、不符合项目实际 1 分(评审标准如下):

3.1 风险防控仅罗列少量基础故

障,未针对本项目长途、高频出车

等特有风险制定防控措施;

3.2 车辆故障处置流程模糊,无分级处置、无明确响应时限,现场处置步骤缺失关键安全、抢修环节;3.3 应急人员配置无明确数量、排班、岗位职责,未说明人员持证情

况;

3.4 缺少应急抢修设备、备用备件、

拖车资源等配套保障内容;

3.5 方案内容套用通用模板,与本项目车辆使用场景脱节,难以落地

执行。

4.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本项不得分:

4.1.未提供方案;

4.2.方案内容与本项目应急处理方案无关,完全不适用本项目。

人员管理

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情况提供的

人员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组织架构、岗位配置标准、持证资质管理、培训体系、绩效考核、行

0.0~3.0 分

为规范、人员储备及顶岗保障)开

展评审:

1.方案完整适配、针对性极强的得

3 分(评审标准如下):

1.1 人员组织架构:结合项目车辆

总量、燃油 + 新能源混合车型、

高强度出勤、异地运维需求搭建专属组织架构,设置维保主管、质检、高压技师、外勤抢修、备件管理、

安全管理员等岗位,人员配比科

学,岗位职责、管辖范围清晰无重

叠空白;

1.2 持证资质管理:建立全员资质台账,区分燃油维修、新能源高压操作、钣金焊接、特种设备操作、拖车作业等证书,明确持证上岗硬性要求,设置资质到期提前复审提醒机制,新能源高压人员专人专岗

管理;

1.3 分层培训体系:搭建岗前入职培训、月度常规技能培训、季度新能源专项实操、年度安全应急演练完整培训闭环,培训内容贴合本项目老旧车辆、长途故障、高压故障等高频问题,配套考核、实操演练、

培训记录留存制度;

1.4 绩效考核机制:制定贴合维保全流程考核指标,涵盖维修时效、一次修复率、质检合格率、客户回访满意度、安全生产、备件损耗管控、应急抢修出勤等维度,奖惩细

则清晰可落地;

1.5 现场行为与安全规范:明确车间作业、外出抢修、长途救援、高压作业全套人员操作规范,统一着装、工具摆放、现场防护、客户沟通标准,设立日常人员行为巡检;1.6 人员储备与顶岗保障:常备备用技师储备库,建立跨网点支援、

节假日 / 突发高峰期顶岗轮班机

制,明确人员请假、临时缺位替补

流程,杜绝维保人力断档;

1.7 整体逻辑:全部内容紧扣本项目高强度、异地、油电混合运维特

点,无通用模板堆砌,人员管控措

施可直接落地执行。

2.方案基本完整,适配性、针对性良好的得 2 分(评审标准如下):2.1 人员组织架构框架齐全,核心维保岗位均有设置,仅少量细分辅助岗位权责描述简略,人员配比基

本满足项目需求;

2.2 资质管理明确持证上岗要求,主要维修资质有所覆盖,但新能源高压、应急救援专项资质管控细则

不完善;

2.3 具备岗前 + 定期培训基础制

度,常规维修培训内容完整,针对本项目长途、老旧车辆、新能源故

障专项培训内容偏少;

2.4 绩效考核设置基础考核指标,覆盖维修质量、安全两大核心,时效、备件管控、应急出勤等考核维

度描述简单;

2.5 拥有基础人员行为规范、顶岗备用人员机制,但跨区域支援、高

峰期人力调配流程未细化;

2.6 整体以通用人员管理模板为

主,少量内容结合项目车辆运维实

际,无明显脱离项目场景内容。

3.方案框架残缺、仅满足最低基础要求的得 1 分(评审标准如下):

3.1 人员架构仅简单罗列岗位名

称,无明确人员配比、岗位职责划分,未结合本项目油电混合、外勤

抢修需求配置人力;

3.2 资质管理仅简单提及持证,无资质台账、复审、高压作业人员专

项管控相关内容

3.3 培训体系仅有简单入职培训说明,无常态化实操、安全、新能源

专项培训计划与考核机制;

3.4 绩效考核、人员行为规范仅简单提及,无量化指标、奖惩细则;3.5 无人员储备、顶岗、异地支援

相关保障内容;

3.6 方案大量套用通用模板,极少结合本项目高强度出车、异地应急

抢修工况制定人员保障措施,仅能

维持基础人员在岗。

4.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本项不得分:

4.1 未提供人员管理专项方案;

4.2 方案内容与本项目人员管理无

关,完全不适配本项目场景。

客观分(60.00)

人员配备

1.技术负责人:具有汽车维修或相

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得 2

分,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 4 分;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 1 名具

有安全生产培训证明或安全管理

工作经历说明(含培训证书或过往

安全管理履历或企业内部安全培训记录)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3.质量检验人员:在满足采购文件服务内容要求 1 名的基础上,每另外增加 1 名得 2 分,满分 2 分。基

础人员及增加人员都须持有相对

应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书等证件,

与本项目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

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注:本项目承修车型包含小型车,大型货车,大

中型客车,质量检验人员需提供

A1 准驾车型驾驶证;

4.技术人员团队:

4.1.机修人员:在满足采购文件服务内容要求 1 名的基础上,每另外

增加 1 名持有相对应资格证或技

能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得 2 分,满分2 分;(基础人员及增加人员都提

供相关证书)

4.2.电器维修人员:在满足采购文件服务内容要求 1 名的基础上,每

另外增加 1 名持有相对应资格证

或技能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得 2 分,满分 2 分;(基础人员及增加人员

都提供相关证书)

4.3.钣金人员:在满足采购文件服务内容要求 1 名的基础上,每另外

增加 1 名持有相对应资格证或技

能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得 2 分,满分2 分;(基础人员及增加人员都提

0.0~16.0 分

供相关证书)

4.4.涂漆人员:在满足采购文件服务内容要求 1 名的基础上,每另外

增加 1 名持有相对应资格证或技

能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得 2 分,满分2 分;(基础人员及增加人员都提

供相关证书)

本项满分 16 分。

注:①项目负责人:提供身份证、汽车维修工职称证书,以及供应商出具的劳动关系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括:已与对应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依法为该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身份

证、培训证书或过往安全管理履历

或企业内部安全培训记录证明材料及供应商出具的劳动关系承诺

函(承诺内容至少包括:已与对应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依法为该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均需加盖

供应商公章。

③质量检验人员:提供身份证、相对应的证件(如资格证或技能等级

证书等证件)、A1 准驾车型驾驶

证及供应商出具的劳动关系承诺

函(承诺内容至少包括:已与对应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依法为该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均需加盖

供应商公章。

④技术团队:提供身份证、相对应的证件(如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书等证件)及供应商出具的劳动关系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括:已与对应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依法为该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均需

加盖供应商公章。

⑥上述所列人员均为本项目拟投

入履约服务人员,投标响应参评人员须作为本项目实际履约人员,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采购人有权在合

同签订阶段及履约期间对全部人

员资料开展核查;若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配齐人员、履约人员与投标

响应人员不一致或提交虚假人员

资料,采购人将认定其构成虚假响应,并按规定报送财政监管部门依

法处理。

⑦联合体投标适用下述评审规则:联合体投标的,本项仅需提供任一最优联合体成员资料(该成员须具备小型汽车维修资质);联合体剩余成员须出具承诺函,保证配置标准不低于采购文件基础要求;超额提交相关材料不加分;未按规定出

具承诺函则本项不得分。

服务质量

根据投标供应商对售后人员接到通知后承诺到达用户现场的时间

进行评价。一共有四个片区,分别

是:

(1)贵阳东片区:三大队(乌当

区新天大道),高速六大队(乌当定扒收费站),十大队(南明区顺通路),高速八大队(开阳龙岗收费站),高速二大队(开阳南收费站),交通设施处(南明区葫芦山),

承诺到达用户各个现场的时间平

均时间≤60 分钟、到达高速二大

队和高速八大队的平均时间≤120

分钟的得 1 分;

(2)贵阳南片区:高速三大队(花溪区贵阳南收费站旁),高速四大队(花溪收费站旁),七大队(花溪区田园南路);五大队(经开区南环线),承诺到达用户各个现场

的时间平均时间≤60 分钟的得 1

分;

(3)贵阳北片区:机关大楼(含

平台、四大队、九大队车辆,观山湖区金朱东路);六大队(白云区云环路);八大队(观山湖区区政府);高速支队(含高速支队机关,事故大队车辆,白云区贵遵高速收费站入口);高速一大队(息烽南收费站);高速五大队(修文南收费站),卫城收费站;高速七大队(贵阳西收费站及梨倭收费站),

0.0~4.0 分

承诺到达用户各个现场的时间平

均时间≤60 分钟、到达高速一大

队和高速五大队和高速七大队梨

倭收费站执勤点的平均时间≤120

分钟的得 1 分;

(4)贵阳中片区:一大队(云岩

区黄山冲),二大队(南明区龙家寨),承诺到达用户各个现场的时

间平均时间≤60 分钟的得 1 分;

注:①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以上四个片区各个现

场的电子导航时间截图作为佐证

材料。本项满分 4 分,无电子导航时间截图作为佐证材料,得 0 分。②联合体投标的,各个成员提供的

电子导航时间截图均认可。

维修、计量设备配

1、仪表工具设备必备设备:a.气

缸压力表、b.燃油压力表、c.液压油压力表、d.真空表、e.空调检漏设备、f.轮胎气压表、g.扭力扳手、h.气体压力及流量检测仪、i.便携式气体检漏仪;缺一项扣 0.5 分,

扣完为止,满分 4.5 分。

2、专用设备:①a.废油收集设备、b.齿轮油加注设备、c.液压油加注

设备、d.制动液更换加注器、e.

脂类加注器、f.轮胎(轮辋)拆装设备、g.车轮动平衡机、h.汽车空

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设备、i.总成吊装设备或变速箱等总成顶

举设备、j.汽车举升设备或地沟、k.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l.蓄电池

检查充电设备、m.喷油器试验设

备、n.氮气置换装置、o.排气分析仪,缺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满分 7.5 分;

②a.四轮定位仪、b.打磨抛光设

备、c.除尘除垢设备、d.车身整形设备、e.车体校正设备、f.喷烤漆房及设备;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

满分 3 分。

3、电动汽车维修专用设备:a.绝

缘电阻测试仪、b.气密性检测仪、

0.0~20.0 分

c.动力电池充放电机、d.动力电池模组充放电机、e.动力电池均衡设备、f.动力电池诊断设备,每提供

一项得 0.5 分,满分 3 分。

注:上述设备须提供设备实拍照片并注明设备名称及设备清单表(至

少包含设备名称及数量))

4、配套专用车辆与信息化系统:

a.具备自有或租赁的抢修救援车

的得 1 分(自有车辆需提供权属人

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的机

动车行驶证;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

车辆租赁合同以及对应车辆行驶

证);b.完整电子化维修管理系统

(提供系统截图包括但不限于台

账、配件、结算,得 1 分),满分

2 分。

注:联合体投标适用下述评审规

则:联合体投标的,本项仅需提供任一最优联合体成员资料(该成员须具备小型汽车维修资质);联合体剩余成员须出具承诺函,保证配置标准不低于采购文件基础要求;超额提交相关材料不加分;未按规

定出具承诺函则本项不得分。

设施场地

要求

1、生产维修厂房面积(4 分):自有/租赁厂房面积>800 ㎡的得4 分;800 ㎡≥厂房面积>600 ㎡

的得 3 分,600 ㎡≥厂房面积>400

㎡的得 2 分,400 ㎡≥厂房面积

≥200 ㎡的得 1 分。生产维修厂房还须满足以下要求: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总成维修间或隔离工位,面积均应不小于 20m,并与其承修车型相适应;调试车间或调

试工位应设置汽车尾气收集净化

装置;涂漆车间:采用湿打磨工艺,

应设有专用的废水排放及处理设

施。采用干打磨工艺,应设置粉尘收集装置、除尘设备和通风设备;

针对电动汽车维修的专用维修车

间,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和必要的静电消除设施,车间内通风良

0.0~9.0 分

好,不得堆放可能危及安全的物

品,车间周围 5m 内不应有任何可

能危及安全的设施,并另设有动力蓄电池存放专用场地,且划分新、

旧件单独存放区。

注:厂房面积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自有厂房需提供体现面积的不动

产权证书;租赁厂房需提供体现面

积且租赁期限不少于本项目服务

期限的厂房租赁合同。此外还需提

供以下设施的清晰实拍图片作为

佐证:①预检工位、总成维修间或隔离工位;②调试车间(工位)及汽车尾气收集净化装置;③涂漆车间配套环保设施(采用湿打磨工艺提供废水处理设施图片,④采用干打磨工艺提供粉尘收集、除尘及通风设备图片);⑤电动汽车专用维修车间(含安全指示标志、静电消除设施);⑥动力蓄电池专用存放场地;⑦蓄电池新、旧件分区存放区域。未提供面积佐证材料的或未按要求提供完整对应 7 张图片的,

本项不予计分。

2、接待室(2 分):应配套客户

休息的设施,整洁明亮的得 2 分。注:提供接待室现场实拍图(含休

息区、监控大屏)。

3、停车场(3 分):地面应平整

坚实,停车场标志标线应清晰,分区划线、车辆分类停放,面积≥200

㎡的得 3 分,200 ㎡>面积≥150

㎡的得 1 分;

注:提供①停车场全景实拍照片;

②停车场面积证明材料。

4、联合体投标适用下述评审规则:联合体投标的,本项仅需提供任一最优联合体成员资料(该成员须具备小型汽车维修资质);联合体剩余成员须出具承诺函,保证配置标准不低于采购文件基础要求;超额提交相关材料不加分;未按规定出

具承诺函则本项不得分。

服务点

(包含联合体和分厂)分布

供应商拥有达到《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16739.1-2023 中的厂房场地要求的服务点的(维修厂房面积不低于 200 ㎡,含接待室(提供接待室照片),停车场面积不低于 150 ㎡),每提供一个得 1 分,

最多得 3 分。

注:证明材料要求如下:①自有厂

房需提供体现面积的不动产权证

书;租赁厂房需提供体现面积且租

赁期限不少于本项目服务期限的

厂房租赁合同;②各场地面积的证明材料;③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

可提供联合体任一成员的相关材

料。

0.0~3.0 分

服务承诺

1、维修时限,正常情况下,车辆

小修、维护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 7 天,整车大修不超过 14 天;

2、竣工车辆验收合格,在保修期

出现质量或者配件问题,必须免费予以维修和更换配件,由此造成的

经济损失或者出现车辆事故的均

由供应商承担;

2、急修、抢修的项目不额外收取

急修、抢修附加工时费;

3、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

服务。

注:①以上 4 项全部提供承诺的得2 分,每少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承诺函格式自拟。②若为联合

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承诺。

0.0~2.0 分

业绩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 2023 年 06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含车辆维修保养),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注: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章页)复印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不清晰无法辨

别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不能作为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②联合体投标的,本项仅需提供任一最优

0.0~3.0 分

联合体成员资料(该成员须具备小型汽车维修资质);联合体剩余成员须出具承诺函,保证配置标准不低于采购文件基础要求;超额提交相关材料不加分;未按规定出具承

诺函则本项不得分。

配件货源

溯源

供应商须具备正规的配件货源渠

道,提供配件购销合同及合同期内

的购销发票,厂家授权书的得 3

分。

注:联合体投标的,本项仅需提供任一最优联合体成员资料(该成员须具备小型汽车维修资质);联合体剩余成员须出具承诺函,保证配置标准不低于采购文件基础要求;超额提交相关材料不加分;未按规

定出具承诺函则本项不得分。

0.0~3.0 分

得分

100.0

100 分+政策性加分

信用分使用规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选用,信用分评价内容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信用相关材料。并根

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二十条(十五)款规定载明: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1)价格扣除政策(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则本品目不再享

受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

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 X%(联

合体

X%)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

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

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

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

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

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

知》国办发〔2025〕34 号的规定,对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

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

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

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

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备注:如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优惠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

志产品优惠政策、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新增)等)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

规定价格扣除顺序及计算方法:

扣除顺序: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规定)

计算方法: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

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

效。

(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

3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 10%。执行

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3)价格分值计算表:

价 格 分 值 计 算 表

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

20XX-ZFCG-XXXX

品目名称:

品目编号:

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

20XX.X.X

序号

供应商

名称

第一次报价

(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

计量单位为

准)

最终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

单位为准)

政策优惠

后价格(单位:以采购

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

评标基准

价(单位:

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

为准)

价格分值

得分

1

0.00

2

0.00

3

0.00

4

0.00

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标委员会(签字)

评 分 汇 总 表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序号

投 标 单位名称

价 格 分得分

主 观 分得分

客 观 分得分

信 用 分得分

政 策 性 加分得分

总分

排名

评标专家(签字)

5.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投标供应商的规定

5.1 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

5.2 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

第三节 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

(一)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

盖章的;

注: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

(二)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五)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

(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八)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九)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一)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使用远投网开系统解密响应文件成功的,视

为投标保证金已交纳)

(十二)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十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十四)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十五)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响应)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

一、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

(http://ggzy.guiyang.gov.cn/)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二、变更公告

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变更公

告。供应商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变更公告栏及其他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节

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23:59。二、获取方式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 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其下载采购文件。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

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项目延期(适用于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的项目)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

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3 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一并顺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三)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

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

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采购文件第十三节:质疑和投诉。

第三节

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

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系统)。

二、递交要求供应商需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根据《省

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 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上传。

备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时,若上传的资质证书或其他文

件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图片或者 PDF 等文件时,请将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文件或图片插入 word 中后上传 word,避免第三方电子签章数据不能正常加载,导致文件不显示第三方签章。请在转换 PDF 和签章时仔细检查对应内容,若因操作引起的第三方签章不显示,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撤回其响应文件。撤

回后重新编辑修改后生成新的加密响应文件重新上传。

(2)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按照最新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

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否则开标时未能正常解密,视为无效标处理。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使用专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通过 CA 锁生成加密响应文

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和重新递交响应文件。

第四节

开标

一、开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投网开系统进行开标。

三、开评标流程

1.会议准备: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

钟登录远投网开系统,检查设备和网络是否能正常使用。

2.解密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供应

商须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 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

3.开标唱标:系统自动对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进行唱标。4.开标记录:唱标完成后,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

5.会议结束:生成开标记录表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标结束,远程开

标会议结束。

特别提醒:使用远投网开系统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开标设备、软件、CA 应满足本次远程开标会议要求;2.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编制响应文件的 CA 解密时,设备正常,网络稳定,确

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活动;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视为未响应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 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

第五节

资审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

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组成的资审小组登录系统进行资格

审查,资审小组由 1 或 3 人单数组成,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项目作废标处理。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由资审小组通知其未通过理由。

第六节

评标

一、评标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登录在线评标系统,确认无需回避后,通过评标系统自动推选一

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工程类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依照《资

格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

(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

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采购文件符合性审查采

购人或代理机构规定的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情形,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

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其中,属于“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情形”的,供应商/投标人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

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压实评审专家的责

任。财政部门在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评审委员会未按规定对异常低价开展审查的,依法予以纠正并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

注意事项:评标(审)过程可能会出现需要供应商/投标人进行澄清,请密

切关注交易系统或短信(下载采购文件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澄清”。

评标(审)过程可能会出现需要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协助评标(审)委员会查

询相关信息,请密切关注交易系统或短信的通知,逾期视为拒绝提供协助查询。

(三)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

依据为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其中评分表中客观分、信用分以及政策性加分这三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分。

(四)评分汇总:评标组长负责最终的评分汇总,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最

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五)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

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

(六)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

告。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七)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后,评标组

长点击评标工作结束,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不得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评审费用由系统自动计算发放。

三、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一)享有的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担的义务: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

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响应文件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 开标一览表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 投标函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 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的前述内容为准。(4) 采购文件和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正文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以上述先后顺序为准。

第七节

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

(http://ggzy.guiyang.gov.cn/)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流程采购人应当通过系统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点击发布中标(成交)

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

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 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系统自动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

评分法评审的,由系统自动告知未中标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第八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

律法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黔价房[2011]69

号文计算后下浮 20%向中标单位收取。

由□采购人☑中标人支付。二、支付方式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采购人☑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

费。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

三、 账户信息户

名:贵州华盾达招标有限公司

号:5205 0110 1873 0000 029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北路支行

第九节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

一、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制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采购合同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签,若合同内容超出约定事项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点击退回并说明退回理由,无正当理由退回或超期未在系统进行操作的,采购人可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后,推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将政府采购合同自动同 步 在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贵 州 省 . 贵 阳 市 )( http://ggzy.guiyang.gov.cn/ ) 上 公 告 , 同 时 还 应 在 贵 州 省 政 府 采 购 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采购人可自行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

标系统打印《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

三、履约验收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供货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可向采购人提

交履约验收申请,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履约验收工作,

并将验收相关资料上传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

(http://ggzy.guiyang.gov.cn/)

、贵州省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

第十节

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一)质疑时效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

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受理条件

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

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三)质疑函内容:质疑函内容包含: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

的名称、项目序列号;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系统自动生成)

(四)递交方式

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

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质疑函,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五)质疑回复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经采购人确认后,系统自动将

质疑事项和答复内容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二、投诉(一)投诉时效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二)受理条件

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九条规定。(三)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限内发起投诉。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

辑投诉书,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监督部门。

(四)投诉回复供应商发起投诉后,监督部门应在 5 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监督部门应

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是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编辑投诉处理决定书,点击发布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后,系统自动将投诉事项和处理决定内容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政 府 采 购 合 同(货物类)

(试行)

采 购 人:

供 应 商:

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

签订时间:

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试行)由合同协议书、

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

设备、产品等。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简称甲方):

供应商(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序列号

号:20XX-ZFCG-XXXX,)的 (采购方式)

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

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

3、资金来源:

4、项目内容:

5、项目地点:

二、供货期期限

本合同从

日起至

日止。

三、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

(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

(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

(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清单:

(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

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

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

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

下列先后顺序为准: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10)相关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五、合同金额(中标价)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六、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元)

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

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

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

七、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日订立。

八、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采购人地址)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

统 订立。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

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

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

质性内容的协议。

十一、其它

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

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

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采购人:

(公章)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 1 条 一般约定

1.1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

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

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

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

监督处理。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

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

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

料。

第 2 条 包装、运输和交付

2.1 包装

2.1.1 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包装应采取防潮、防

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

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2.2 运输

2.2.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

输。

2.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

前,将合同材料名称、 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 m3 表示)

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

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

2.3 交付

2.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

时间和批次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

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

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2.3.2 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第 3 条 货物检验和验收

3.1 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

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

3.2 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

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下列一种方式进行:

(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

(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

材料进行检验;

(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

3.3 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

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

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

方支付补偿金。

3.4 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

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5 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

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第 4 条 质量保证期

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

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设备/材料验收之日起算。

4.2 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设备/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

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设备/材料

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4.3 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

内义务后,买方应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第 5 条 合同价款支付

5.1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

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

第 6 条 履约担保

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

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

第 7 条 不可抗力

7.1 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

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

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

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7.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

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

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

议。

第 8 条 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

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第 9 条 节能环保

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

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

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

备及材料。

第 10 条 合同解除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

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

自解除合同。

第 11 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11.1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11.2 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

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1.3 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

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 12 条 争议的解决

12.1 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

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2.2 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

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

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2.3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第 13 条 违约责任

13.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2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

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3.3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

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 14 条 其他

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

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

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的内容、特点及具

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细化、完

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款,但除通用条款明确规定可以

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条

款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合同条款由采购人和中标人自行协商签定。

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二)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三)标的;

(四)数量;

(五)质量;

(六)价款或者报酬;

(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其他

政 府 采 购 合 同(工程类)

(试行)

采 购 人:

供 应 商:

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

签订时间:

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

》(试行)由合同协议书、

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

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

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

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

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

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

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

政府采购政策。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简称甲方):

供应商(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序列号

号:20XX-ZFCG-XXXX,)的 (采购方式)

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

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

3、资金来源:

4、项目内容:

5、项目地点: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

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

(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

(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

(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0)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

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

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

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

下列先后顺序为准: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它合同文件

五、合同金额(中标价)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六、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元)

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

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

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

七、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日订立。

八、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采购人地址)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

易系统 订立。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

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

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

质性内容的协议。

十一、其它

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

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

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采购人:

(公章)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 1 条 一般约定

1.1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

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

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

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

监督处理。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

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

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

料。

第 2 条 工期

供应商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进度计

划。经工程师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供应商应当严格执

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工程师应当指示供应商对进度计划

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工程师审批。

第 3 条 工程质量

3.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3.2 质量检查

采购人有权通过工程师或自行对全部工程内容及其施工工艺、材

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

第 4 条 竣工验收

4.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供应商即可向工程师报送竣工验收申请

报告。

4.2 竣工和验收

工程师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采购人进行工程验

收。采购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工程师向供应商出具经采

购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4.3 试运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

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

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4.4 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供应商应对施工场地

进行清理,直至工程师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第 5 条 保修责任

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

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乙方所提供

的质量保修期不应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要求。

第 6 条 合同价款支付

6.1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

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

第 7 条 履约担保

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

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

第 8 条 不可抗力

8.1 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

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

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

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8.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

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

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

议。

第 9 条 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

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第 10 条 节能环保

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

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

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

备及材料。

第 11 条 合同解除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

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

自解除合同。

第 12 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12.1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12.2 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

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2.3 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

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 13 条 争议的解决

13.1 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

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3.2 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

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

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3.3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第 14 条 违约责任

14.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

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4.3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

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 15 条 其他

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

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

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的内容、特点及具

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细化、完

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款,但除通用条款明确规定可以

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条

款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合同条款由采购人和中标人自行协商签定。

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二)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三)标的;

(四)数量;

(五)质量;

(六)价款或者报酬;

(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其他

政 府 采 购 合 同(服务类)

(试行)

采 购 人:

供 应 商:

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

签订时间:

113

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

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14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简称甲方)

供应商(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序列号

号:20XX-ZFCG-XXXX,)的 (采购方式)

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

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3、资金来源:4、项目内容:5、项目地点: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从

日起至

日止。

三、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

(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

(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

(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服务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

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

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

115

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

下列先后顺序为准:

(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服务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

五、合同金额(中标价)

本 合 同 金 额 为 ( 大 写 ) 人 民 币

( 小 写

¥

元)。

六、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

写)(¥

元)。

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

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日订立。

八、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采购人地址)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

易系统 订立。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

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16

十一、其它

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

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采购人:

(公章)

采购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117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 1 条 一般约定

1.1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

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

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1.3 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

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第 2 条 质量要求

2.1 本项目服务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服务类别的相关质量

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有关服务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2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

有权要求供应商返工直至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 3 条 服务验收

3.1 供应商应对提交的项目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

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项目成果交给采购人。

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的最终用户应当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

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阶段验收,并出具阶段验收证明/书,以此作为付款阶段的凭证。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

118

第 4 条 质量保证

4.1 合同当事人应根据服务的功能、用途、特点等在专用合同条

款中单独约定质量保证的期限、范围等。

4.2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可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

4.3 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 5 条 合同价款支付

5.1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

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

第 6 条 履约担保

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

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

第 7 条 不可抗力

7.1 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

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7.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

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 8 条 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招标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

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或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19

第 9 条 节能环保

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

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

第 10 条 合同解除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第 11 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11.1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11.2 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

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1.3 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

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 12 条 争议的解决

12.1 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

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2.2 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

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2.3 仲裁或诉讼

120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第 13 条 违约责任

13.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2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

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3.3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

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 14 条 其他

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

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12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的内容、特点及具

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款,但除通用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条款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合同条款由采购人和中标人自行协商签定。

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采购人名称和地址;(二)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三)标的;(四)数量;(五)服务标准;(六)价款或者报酬;(七)期限、地点和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其他

122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23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

第一节 编制要求

一、格式

1.响应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

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由翻译机构盖章或翻译人员签名的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供应商应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

计量单位。

3.响应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内容

不得倒置、歪斜,由于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有重复或多余标记,未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产生影响的,不作无效标依

据。

二、制作和生成

响应文件需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专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

作和生成。

三、电子签章

响应文件中上传的复印和扫描件应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响应文件范本中注

明需要签章的地方,供应商均须进行电子签章。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

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

四、上传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采

购业务板块,选择已参与项目,点击进入“上传响应文件”模块中上传。

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

应)。

124

第二节 响应文件组成

一、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类别服务类响应文件。二、组成

各类响应文件由数据信息响应部分和佐证文件部分组成,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格式文本。

125

第三节 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126

XXXXX(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序列号: 20XX–ZFCG- XXXX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品 目 编 号 :品 目 名 称 :采 购 方 式 :

采 购 类 别 :

供 应 商 :详 细 地 址 :联 系 人 :

话:

20XX 年 XX 月

127

(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完善目录明细)

第一

报价文件

一、投标报价函

二、开标一览表(适用于公开招标)

三、报价明细表

四、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第二

资格性文件

(一)一般资格

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

5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 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二)特殊资格材料

(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附件

(五)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六)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第三

响应性文件

128

(一)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

(二)响应文件技术响应内容信息

(三)响应文件商务响应内容信息

(四)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

(五)其他技术和商务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四

主观评审内容

(一)主观分评审内容

第五

客观评审内容

(一)客观分评审内容

第六

其它补充材料

供应商认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文件、声明及承诺(格式

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

的证明文件,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评审其有效性。

(一)其他补充材料

129

第一

报价文件

(一)投 标 报 价 函

1.本供应商就

(项目名称)的

品目号/名称

投标报价:

(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

本投标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包含专利费、人力资源费、调研费、

专用工具价、培训费、税费等一切成本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服务期/交货期/工期:

(服务期/交货

期/工期:以采购文件约定的单位为准)

3.服务地点/交货地点/建设地点:

4.投标有效期:

5.质保期:

6.联合体投标:

7.其他:

二、递交资料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三、相关承诺1.本投标报价在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本供应商就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

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本供应商就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

和同意,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

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

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7.本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

若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 应 商 名 称 ( 盖

章)

投标日期:

130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

品目名称:

品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多种报价

服务期(交货期或工

期)

联合投标企业(若有)

注: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先后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131

(一)总价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

品目名称:

品目编号:

序号

服务项目内容

数量(单位)

单价

总价

服务标准

备注:1、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要求投标人提供《报价明细表》,明细表中的

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函一致。若参考上述表格,投标人根据采购文

件约定的报价方式选择对应的报价列填写投标报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132

(二)车辆维修工时费材料费报价明细表

2.1 甲醇车型综合单价明细表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

品目名称:

品目编号:

一、工时费

序号

维修项目类

维修项目名称

工时定额(小时)

工时单价

(元/小时)

工时费(元)

备注

1

常规保养

小保养(更换机油机滤)

0.5

含 28 项安全检查

2

常规保养

大保养(机油三滤+火花塞)

1.5

含全面检测

3

常规保养

空气滤芯更换

0.2

4

常规保养

空调滤芯更换

0.3

5

常规保养

燃油滤芯更换

0.5

甲醇专用滤芯

6

常规保养

刹车油更换

0.8

含排气

7

常规保养

变速箱油更换

1.5

循环机换油

8

常规保养

防冻液更换

0.8

9

常规保养

节气门清洗

0.5

含匹配

10

常规保养

喷油嘴清洗

1

甲醇专用

11

甲醇系统

甲醇喷油嘴更换(单只)

0.8

涉醇专用件

12

甲醇系统

甲醇喷油嘴更换(全套 4 只)

2

涉醇专用件

13

甲醇系统

甲醇燃油泵总成更换

2.5

耐醇泵芯

14

甲醇系统

甲醇燃油液位传感器更换

1.5

耐醇油浮子

15

甲醇系统

甲醇油箱清洗

2

含拆装

16

甲醇系统

甲醇燃油管路更换

3

耐醇橡胶管

17

甲醇系统

甲醇燃油滤清器更换

0.5

甲醇专用

18

甲醇系统

冷启动系统检测维修

1.5

汽油辅助启动

19

甲醇系统

甲醇控制器/ECU 编程

1

软件升级

20

甲醇系统

三元催化器清洗

1.5

甲醇车易堵塞

21

甲醇系统

三元催化器更换

3

22

发动机系统

火花塞更换(4 只)

0.8

23

发动机系统

点火线圈更换(单只)

0.5

24

发动机系统

正时皮带/链条更换

6

含水泵检查

25

发动机系统

发电机更换

1.5

26

发动机系统

启动机更换

1.5

27

发动机系统

水泵更换

2.5

28

发动机系统

节温器更换

1

29

发动机系统

气门室盖垫更换

2

30

发动机系统

气缸垫更换

8

发动机大修级

31

发动机系统

发动机大修

20

整机拆解

32

底盘系统

前刹车片更换

0.8

33

底盘系统

后刹车片更换

0.8

34

底盘系统

前刹车盘更换

1.2

35

底盘系统

后刹车盘更换

1.2

36

底盘系统

刹车分泵维修

1

37

底盘系统

前减震器更换(单侧)

1.5

38

底盘系统

后减震器更换(单侧)

1.2

39

底盘系统

下摆臂/下支臂更换

1.5

40

底盘系统

平衡杆胶套更换

1

41

底盘系统

平衡杆拉杆更换

0.5

42

底盘系统

转向拉杆球头更换

0.8

43

底盘系统

四轮定位

1

FMC

44

电气系统

蓄电池更换

0.3

45

电气系统

起动机更换

1.5

46

电气系统

发电机更换

1.5

47

电气系统

氧传感器更换(前)

0.5

甲醇车易损

48

电气系统

氧传感器更换(后)

0.8

甲醇车易损

49

电气系统

大灯总成更换

0.8

50

电气系统

灯泡更换(单只)

0.2

51

电气系统

玻璃升降器更换

1.5

52

电气系统

中控锁维修

1

53

电气系统

空调压缩机更换

3

54

电气系统

空调冷媒加注

0.5

133

55

车身及其他

前保险杠更换

1.5

含喷漆另计

56

车身及其他

后保险杠更换

1.5

含喷漆另计

57

车身及其他

前翼子板更换

2

含喷漆另计

58

车身及其他

车门钣金修复

2

视损伤程度

59

车身及其他

全车喷漆

30

60

车身及其他

天窗漏水维修

2

疏通排水管

61

车身及其他

雨刮片更换

0.2

62

车身及其他

轮胎更换(单条)

0.3

含动平衡

63

车身及其他

四轮动平衡

0.5

64

车身及其他

全车检测诊断

1

电脑检测

小计

二、材料费

序号

材料类别

材料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报价单价(元)

备注

1

涉醇专用件

甲醇喷油嘴

甲醇专用,耐醇腐蚀

2

涉醇专用件

甲醇燃油泵总成

含泵芯、液位传感器

3

涉醇专用件

甲醇燃油滤清器

耐醇滤材

4

涉醇专用件

甲醇燃油管路

耐甲醇腐蚀

5

涉醇专用件

甲醇油箱

甲醇+汽油双腔

6

涉醇专用件

耐醇油位传感器

甲醇液位检测

7

涉醇专用件

喷油嘴密封圈

上下密封圈

8

涉醇专用件

甲醇控制器

甲醇喷射控制

9

涉醇专用件

冷启动喷油嘴

低温启动用

10

保养耗材

全合成机油

推荐 4L 装

11

保养耗材

机油滤清器

12

保养耗材

空气滤芯

13

保养耗材

空调滤芯

PM2.5 过滤

14

保养耗材

燃油添加剂/除碳剂

清理油路积碳

15

保养耗材

刹车油

16

保养耗材

防冻液

长效冷却液

17

保养耗材

变速箱油

循环机换油需 12L

18

保养耗材

火花塞

甲醇车建议 3 万 km 更换

19

保养耗材

雨刮片

20

保养耗材

玻璃水

21

底盘易损件

前刹车片

左右轮一套

22

底盘易损件

后刹车片

左右轮一套

23

底盘易损件

前刹车盘

24

底盘易损件

后刹车盘

25

底盘易损件

前减震器

26

底盘易损件

后减震器

27

底盘易损件

下摆臂/下支臂

28

底盘易损件

平衡杆胶套

29

底盘易损件

平衡杆小拉杆

30

底盘易损件

转向拉杆球头

31

底盘易损件

轮胎

视品牌而定

32

底盘易损件

刹车分泵修理包

33

电气元件

蓄电池

免维护

34

电气元件

发电机

35

电气元件

起动机

36

电气元件

前氧传感器

甲醇车易损

37

电气元件

后氧传感器

甲醇车易损

38

电气元件

点火线圈

39

电气元件

大灯总成

40

电气元件

空调压缩机

41

电气元件

空调冷凝器

42

电气元件

玻璃升降器

43

电气元件

中控锁电机

44

电气元件

喇叭

45

发动机冷却

水泵

46

发动机冷却

节温器

47

发动机冷却

水箱/散热器

48

发动机冷却

正时皮带套装

含涨紧轮

49

发动机冷却

气门室盖垫

134

50

发动机冷却

气缸垫

51

发动机冷却

进气歧管垫

52

发动机冷却

排气歧管垫

53

发动机冷却

三元催化器

甲醇车易堵塞

54

发动机冷却

节气门总成

55

车身外观件

前保险杠

不含喷漆

56

车身外观件

后保险杠

不含喷漆

57

车身外观件

前翼子板

不含喷漆

58

车身外观件

车门内饰板

59

车身外观件

后视镜总成

电动调节

60

车身外观件

门把手

61

车身外观件

门锁总成

62

车身外观件

天窗密封条

63

车身外观件

前挡风玻璃

含胶条

64

车身外观件

车漆(金属漆)

调色另计

小计合计

合计=一+二

注:本表工时费报价包括所有人工工资、材料费、税费、管理费、拖车费(如有)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135

2.2 大货车型综合单价明细表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

品目名称:

品目编号:

一、工时费

序号

维修项目类

维修项目名称

工时定额(小时)

工时单价

(元/小时)

工时费(元)

备注

1

常规保养

一级维护(5000km)

1

全车检查+润滑

2

常规保养

二级维护(10000km)

2.5

含油液检查

3

常规保养

小保养(更换机油机滤)

0.8

柴油发动机

4

常规保养

大保养(机油三滤)

2

含全面检测

5

常规保养

全车二保

3.5

重型货车二级保养

6

常规保养

空气滤芯更换

0.3

7

常规保养

柴油滤芯更换

0.5

含油水分离器

8

常规保养

机油滤芯更换

0.2

9

常规保养

变速箱油更换

2.5

重型变速箱

10

常规保养

后桥齿轮油更换

1.5

11

常规保养

防冻液更换

1

12

常规保养

刹车油/助力油更换

0.8

13

发动机系统

发动机大修

35

整机拆解

14

发动机系统

发动机中修

18

含活塞环更换

15

发动机系统

发动机小修

6

气门调整等

16

发动机系统

气缸盖拆装

8

17

发动机系统

活塞连杆组更换

12

18

发动机系统

曲轴瓦/连杆瓦更换

10

19

发动机系统

正时齿轮/链条更换

6

20

发动机系统

喷油泵调校

3.5

柴油高压泵

21

发动机系统

喷油器更换(单只)

0.6

6 缸发动机

22

发动机系统

涡轮增压器更换

4

23

发动机系统

发电机更换

1.5

24

发动机系统

启动机更换

2

25

发动机系统

水泵更换

2.5

26

发动机系统

节温器更换

0.8

27

发动机系统

风扇离合器更换

1

28

发动机系统

EGR 阀更换

1.5

废气再循环阀

29

发动机系统

尿素泵更换

2

SCR 后处理系统

30

底盘系统

离合器三件套更换

5

含变速箱抬装

31

底盘系统

离合器总泵更换

1

32

底盘系统

离合器分泵更换

0.8

33

底盘系统

变速箱大修

18

34

底盘系统

传动轴更换

1

35

底盘系统

后桥差速器维修

6

36

底盘系统

前刹车片更换(单侧)

0.8

鼓式/盘式

37

底盘系统

后刹车片更换(单侧)

1

38

底盘系统

刹车鼓更换(单侧)

1.2

39

底盘系统

刹车盘更换(单侧)

0.8

40

底盘系统

制动气室更换

0.5

气刹系统

41

底盘系统

空气干燥器更换

0.8

42

底盘系统

前减震器更换(单侧)

1

43

底盘系统

后减震器更换(单侧)

1.2

44

底盘系统

钢板弹簧更换(单片)

1

45

底盘系统

转向助力泵更换

1.5

46

底盘系统

转向机更换

3

47

底盘系统

四轮定位

1

重型货车专用

48

底盘系统

轮胎更换(单条)

0.4

含动平衡

49

底盘系统

轮胎动平衡(单条)

0.2

50

电气系统

蓄电池更换

0.3

24V 系统

51

电气系统

发电机更换

1.5

52

电气系统

启动机更换

2

53

电气系统

空调压缩机更换

3

54

电气系统

空调冷媒加注

0.8

55

电气系统

大灯总成更换(单只)

0.8

136

56

电气系统

雨刮电机更换

1

57

电气系统

仪表台拆装维修

3

58

电气系统

全车电路检测

1.5

电脑诊断

59

电气系统

ECU/电脑板更换

2

含编程

60

车身及其他

前挡风玻璃更换

2

含胶条

61

车身及其他

车门玻璃更换

0.5

62

车身及其他

驾驶室钣金修复

2.5

视损伤程度

63

车身及其他

全车喷漆

30

重型货车

64

车身及其他

货厢维修

3

65

车身及其他

后视镜更换

0.3

66

车身及其他

全车检测诊断

1.5

电脑检测

小计

二、材料费

序号

材料类别

材料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报价单价(元)

备注

1

发动机系统

柴油机油

大排量柴油机用

2

发动机系统

机油滤清器

3

发动机系统

柴油滤清器

含油水分离器

4

发动机系统

空气滤芯

大流量

5

发动机系统

喷油器

柴油共轨

6

发动机系统

高压油泵

7

发动机系统

涡轮增压器

8

发动机系统

发电机

28V

9

发动机系统

启动机

24V

10

发动机系统

水泵

11

发动机系统

节温器

12

发动机系统

风扇离合器

13

发动机系统

气缸垫

14

发动机系统

活塞环套装

6 缸

15

发动机系统

曲轴瓦

16

发动机系统

连杆瓦

17

发动机系统

气门油封

18

发动机系统

EGR 阀

废气再循环

19

发动机系统

尿素泵

SCR 后处理

20

发动机系统

尿素喷嘴

21

底盘系统

离合器片

430mm

22

底盘系统

离合器压盘

23

底盘系统

离合器分离轴承

24

底盘系统

离合器总泵

25

底盘系统

离合器分泵

26

底盘系统

变速箱油

需 18L

27

底盘系统

后桥齿轮油

需 30-36L

28

底盘系统

传动轴

29

底盘系统

差速器修理包

30

底盘系统

前刹车片

鼓式/盘式

31

底盘系统

后刹车片

32

底盘系统

刹车鼓

33

底盘系统

刹车盘

34

底盘系统

制动气室

气刹

35

底盘系统

空气干燥器

36

底盘系统

前减震器

37

底盘系统

后减震器

38

底盘系统

钢板弹簧

39

底盘系统

转向助力泵

40

底盘系统

转向机

41

底盘系统

转向拉杆球头

42

底盘系统

轮胎(转向轮)

真空胎

43

底盘系统

轮胎(驱动轮)

驱动花纹

44

底盘系统

轮毂轴承

45

电气系统

蓄电池

24V 系统需 2 块

46

电气系统

空调压缩机

47

电气系统

空调冷凝器

48

电气系统

空调蒸发器

137

49

电气系统

冷媒/雪种

50

电气系统

大灯总成

51

电气系统

雨刮电机

52

电气系统

仪表总成

53

电气系统

ECU/电脑板

54

电气系统

发电机皮带

55

车身外观

前挡风玻璃

含胶条

56

车身外观

车门玻璃

57

车身外观

驾驶室座椅

气囊减震

58

车身外观

车门总成

59

车身外观

后视镜

电动加热

60

车身外观

雨刮片

61

车身外观

防冻液

需 15-20L

62

车身外观

刹车油

63

车身外观

助力油

64

车身外观

车漆

金属漆

65

车身外观

尿素溶液

SCR 系统用

小计合计

合计=一+二

注:本表工时费报价包括所有人工工资、材料费、税费、管理费、拖车费(如有)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138

2.3 大客车型综合单价明细表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

品目名称:

品目编号:

一、工时费

序号

维修项目类

维修项目名称

工时定额(小时)

工时单价

(元/小时)

工时费(元)

备注

1

常规保养

一级维护(5000km)

1.5

全车检查+润滑

2

常规保养

二级维护(10000km)

3

含油液检查

3

常规保养

小保养(更换机油机滤)

1

柴油发动机

4

常规保养

大保养(机油三滤)

2.5

含全面检测

5

常规保养

全车二保

4

大巴全车二级保养

6

常规保养

空气滤芯更换

0.5

7

常规保养

柴油滤芯更换

0.8

含油水分离器

8

常规保养

机油滤芯更换

0.3

9

常规保养

变速箱油更换

3

大型变速箱

10

常规保养

后桥齿轮油更换

2

11

常规保养

防冻液更换

1.5

12

常规保养

刹车油/助力油更换

1

13

发动机系统

发动机大修

40

整机拆解

14

发动机系统

发动机中修

20

含活塞环更换

15

发动机系统

发动机小修

8

气门调整等

16

发动机系统

气缸盖拆装

10

17

发动机系统

活塞连杆组更换

15

18

发动机系统

曲轴瓦/连杆瓦更换

12

19

发动机系统

正时齿轮/链条更换

8

20

发动机系统

喷油泵调校

4

柴油高压泵

21

发动机系统

喷油器更换(单只)

0.8

6 缸发动机

22

发动机系统

涡轮增压器更换

5

23

发动机系统

发电机更换

2

24

发动机系统

启动机更换

2.5

25

发动机系统

水泵更换

3

26

发动机系统

节温器更换

1

27

发动机系统

风扇离合器更换

1.5

28

底盘系统

离合器三件套更换

6

含变速箱抬装

29

底盘系统

离合器总泵更换

1.5

30

底盘系统

离合器分泵更换

1

31

底盘系统

变速箱大修

20

32

底盘系统

传动轴更换

1.5

33

底盘系统

后桥差速器维修

8

34

底盘系统

前刹车片更换(单侧)

1

鼓式/盘式

35

底盘系统

后刹车片更换(单侧)

1.2

36

底盘系统

刹车鼓更换(单侧)

1.5

37

底盘系统

刹车盘更换(单侧)

1

38

底盘系统

制动气室更换

0.8

气刹系统

39

底盘系统

空气干燥器更换

1

40

底盘系统

前减震器更换(单侧)

1.5

41

底盘系统

后减震器/气囊更换

2

空气悬挂

42

底盘系统

钢板弹簧更换(单片)

1.5

43

底盘系统

转向助力泵更换

2

44

底盘系统

转向机更换

4

45

底盘系统

四轮定位

1.5

大型客车专用

46

底盘系统

轮胎更换(单条)

0.5

含动平衡

47

底盘系统

轮胎动平衡(单条)

0.3

48

电气系统

蓄电池更换

0.5

24V 系统

49

电气系统

发电机更换

2

50

电气系统

启动机更换

2.5

51

电气系统

空调压缩机更换

4

客车空调

52

电气系统

空调冷媒加注

1

53

电气系统

暖风锅炉维修

3

驻车加热器

54

电气系统

大灯总成更换(单只)

1

55

电气系统

雨刮电机更换

1.5

139

56

电气系统

车门泵/门泵更换

1.5

乘客门

57

电气系统

仪表台拆装维修

4

58

电气系统

全车电路检测

2

电脑诊断

59

车身及其他

前挡风玻璃更换

3

含胶条

60

车身及其他

乘客车窗玻璃更换

1

61

车身及其他

座椅维修更换

0.5

单座

62

车身及其他

车门钣金修复

3

视损伤程度

63

车身及其他

全车喷漆

40

大型客车

64

车身及其他

车顶漏水维修

3

65

车身及其他

行李架维修

1

66

车身及其他

全车检测诊断

2

电脑检测

小计

二、材料费

序号

材料类别

材料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报价单价(元)

备注

1

发动机系统

柴油机油

大排量柴油机用

2

发动机系统

机油滤清器

3

发动机系统

柴油滤清器

含油水分离器

4

发动机系统

空气滤芯

大流量

5

发动机系统

喷油器

柴油共轨

6

发动机系统

高压油泵

7

发动机系统

涡轮增压器

8

发动机系统

发电机

28V

9

发动机系统

启动机

24V

10

发动机系统

水泵

11

发动机系统

节温器

12

发动机系统

风扇离合器

13

发动机系统

气缸垫

14

发动机系统

活塞环套装

6 缸

15

发动机系统

曲轴瓦

16

发动机系统

连杆瓦

17

发动机系统

气门油封

18

发动机系统

正时齿轮

19

底盘系统

离合器片

430mm

20

底盘系统

离合器压盘

21

底盘系统

离合器分离轴承

22

底盘系统

离合器总泵

23

底盘系统

离合器分泵

24

底盘系统

变速箱油

需 18-25L

25

底盘系统

后桥齿轮油

需 30-40L

26

底盘系统

传动轴

27

底盘系统

差速器修理包

28

底盘系统

前刹车片

鼓式/盘式

29

底盘系统

后刹车片

30

底盘系统

刹车鼓

31

底盘系统

刹车盘

32

底盘系统

制动气室

气刹

33

底盘系统

空气干燥器

34

底盘系统

前减震器

35

底盘系统

空气弹簧/气囊

空气悬挂

36

底盘系统

钢板弹簧

37

底盘系统

转向助力泵

38

底盘系统

转向机

39

底盘系统

转向拉杆球头

40

底盘系统

轮胎

真空胎

41

底盘系统

轮毂轴承

42

电气系统

蓄电池

24V 系统需 2 块

43

电气系统

空调压缩机

客车空调

44

电气系统

空调冷凝器

45

电气系统

空调蒸发器

46

电气系统

冷媒/雪种

47

电气系统

暖风锅炉

驻车加热器

48

电气系统

大灯总成

140

49

电气系统

雨刮电机

50

电气系统

门泵/车门泵

乘客门

51

电气系统

仪表总成

52

电气系统

ECU/电脑板

53

电气系统

发电机皮带

54

车身外观

前挡风玻璃

含胶条

55

车身外观

侧窗玻璃

56

车身外观

乘客座椅

57

车身外观

司机座椅

气囊减震

58

车身外观

车门总成

59

车身外观

后视镜

电动加热

60

车身外观

雨刮片

61

车身外观

防冻液

需 20-30L

62

车身外观

刹车油

63

车身外观

助力油

64

车身外观

车漆

金属漆

小计合计

合计=一+二

注:本表工时费报价包括所有人工工资、材料费、税费、管理费、拖车费(如有)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141

2.4 其他车型综合单价明细表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

品目名称:

品目编号:

一、工时费

序号

维修项目类

维修项目名称

工时定额(小时)

工时单价

(元/小时)

工时费(元)

备注

1

常规保养

小保养(机油机滤)

0.5

电动车无此项目

2

常规保养

大保养(机油三滤)

1.5

含全面检测

3

常规保养

空气滤芯更换

0.2

4

常规保养

空调滤芯更换

0.3

三类车型均适用

5

常规保养

汽油滤芯更换

0.5

内置/外置

6

常规保养

变速箱油更换

1.5

汽油/混动/电动减速

器油

7

常规保养

刹车油更换

0.8

三类车型均适用

8

常规保养

防冻液更换

1

三类车型均适用

9

常规保养

助力油更换

0.5

电子助力无此项目

10

常规保养

火花塞更换

0.8

4 缸发动机

11

常规保养

正时皮带更换

3

含水泵

12

常规保养

全车检测诊断

1

电脑诊断

13

常规保养

电池健康检测

0.5

高压电池检测

14

常规保养

电机系统检测

0.8

驱动电机检测

15

发动机系统

发动机大修

25

整机拆解

16

发动机系统

发动机中修

12

含活塞环更换

17

发动机系统

发动机小修

4

气门调整等

18

发动机系统

气缸盖拆装

6

19

发动机系统

活塞连杆组更换

8

20

发动机系统

曲轴瓦/连杆瓦更换

6

21

发动机系统

气门油封更换

3

22

发动机系统

喷油嘴更换(单只)

0.5

23

发动机系统

节气门清洗

0.5

含匹配

24

发动机系统

进气道清洗

1

免拆

25

发动机系统

三元催化器更换

2

26

发动机系统

涡轮增压器更换

3

27

发动机系统

发电机更换

1

28

发动机系统

启动机更换

1.2

29

发动机系统

水泵更换

1.5

30

发动机系统

节温器更换

0.5

31

发动机系统

氧传感器更换

0.5

前/后

32

电机电控系统

驱动电机更换

6

高压系统需持证

33

电机电控系统

电机控制器更换

4

MCU/逆变器

34

电机电控系统

电机轴承更换

4

35

电机电控系统

减速器/差速器维修

3

36

电机电控系统

DC-DC 转换器更换

2.5

高低压转换

37

电机电控系统

车载充电机更换

3

OBC

38

电机电控系统

高压线束更换

2

含绝缘检测

39

电机电控系统

高压系统绝缘检测

1

安全检测

40

电池系统

动力电池包更换

8

高压系统需持证

41

电池系统

电池模组更换

5

单模组

42

电池系统

BMS 电池管理系统更换

3

含编程匹配

43

电池系统

电池热管理系统维修

3

液冷/风冷

44

电池系统

充电口更换

1

快充/慢充口

45

电池系统

电池均衡维护

2

容量恢复

46

电池系统

低压蓄电池更换

0.3

12V 辅助电池

47

底盘系统

前刹车片更换

0.8

含工时

48

底盘系统

后刹车片更换

0.8

49

底盘系统

前刹车盘更换

1

50

底盘系统

后刹车盘/鼓更换

1

51

底盘系统

刹车分泵更换

0.8

单轮

52

底盘系统

刹车总泵更换

1.5

53

底盘系统

ABS 泵更换

2

含排气

54

底盘系统

前减震器更换

1

单侧

142

55

底盘系统

后减震器更换

0.8

单侧

56

底盘系统

下摆臂更换

1

单侧

57

底盘系统

上摆臂更换

0.8

单侧

58

底盘系统

球头更换

0.5

横拉杆/下球头

59

底盘系统

平衡杆胶套更换

0.8

60

底盘系统

转向机更换

2.5

61

底盘系统

转向助力泵更换

1.5

液压助力

62

底盘系统

四轮定位

0.8

63

底盘系统

轮胎更换

0.3

单条含动平衡

64

底盘系统

轮胎动平衡

0.2

单条

65

底盘系统

离合器三件套更换

4

手动挡

66

底盘系统

传动轴/半轴更换

1.5

单侧

67

电气系统

低压蓄电池更换

0.2

12V 电池

68

电气系统

发电机更换

1

69

电气系统

启动机更换

1.2

70

电气系统

空调压缩机更换

2.5

电动压缩机另计

71

电气系统

电动空调压缩机更换

3

高压驱动

72

电气系统

空调冷凝器更换

1.5

73

电气系统

空调蒸发器更换

3

需拆仪表台

74

电气系统

空调冷媒加注

0.5

75

电气系统

大灯总成更换

0.5

单只

76

电气系统

大灯灯泡更换

0.2

单只

77

电气系统

雨刮电机更换

0.8

78

电气系统

玻璃升降器更换

1

单门

79

电气系统

中控锁维修

0.8

80

电气系统

仪表台拆装

3

81

电气系统

全车电路检测

1.5

电脑诊断

82

电气系统

ECU/电脑板更换

1.5

含编程

83

电气系统

VCU 整车控制器更换

2

含编程

84

车身及其他

前保险杠更换

1

含喷漆另计

85

车身及其他

后保险杠更换

1

含喷漆另计

86

车身及其他

前翼子板更换

1.5

含喷漆另计

87

车身及其他

车门钣金修复

2

视损伤程度

88

车身及其他

前挡风玻璃更换

1.5

含胶条

89

车身及其他

车门玻璃更换

0.5

90

车身及其他

后视镜更换

0.3

单只

91

车身及其他

全车喷漆

25

普通轿车

92

车身及其他

单块喷漆

3

保险杠/翼子板等

93

车身及其他

天窗维修

2

94

车身及其他

雨刮片更换

0.1

小计

二、材料费

序号

材料类别

材料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报价单价(元)

备注

1

发动机系统

全合成机油

SN 级以上

2

发动机系统

机油滤清器

3

发动机系统

空气滤芯

4

发动机系统

汽油滤芯

内置/外置

5

发动机系统

火花塞

铱金/铂金

6

发动机系统

喷油嘴

7

发动机系统

节气门总成

8

发动机系统

三元催化器

9

发动机系统

涡轮增压器

涡轮增压车型

10

发动机系统

发电机

11

发动机系统

启动机

12

发动机系统

水泵

13

发动机系统

节温器

14

发动机系统

正时皮带套装

含张紧轮

15

发动机系统

正时链条套装

143

16

发动机系统

气缸垫

17

发动机系统

活塞环套装

4 缸

18

发动机系统

氧传感器

前/后

19

发动机系统

进气歧管

20

发动机系统

排气歧管

21

电机电控系统

驱动电机总成

高压系统

22

电机电控系统

电机控制器/逆变器

MCU/IGBT

23

电机电控系统

减速器总成

单速变速箱

24

电机电控系统

DC-DC 转换器

高低压转换

25

电机电控系统

车载充电机 OBC

交流充电

26

电机电控系统

高压线束

含连接器

27

电机电控系统

电机轴承

28

电机电控系统

电机旋变传感器

位置传感器

29

电机电控系统

高压配电箱 PDU

高压配电

30

电池系统

动力电池包总成

按容量计价

31

电池系统

电池模组

单模组价格

32

电池系统

BMS 电池管理系统

主控+从控

33

电池系统

电池冷却板

液冷系统

34

电池系统

充电口总成

快充/慢充

35

电池系统

充电枪/线

便携式

36

电池系统

电池加热器 PTC

低温预热

37

电池系统

电池温控阀

热管理系统

38

电池系统

低压蓄电池

辅助电池

39

底盘系统

前刹车片

前轮一对

40

底盘系统

后刹车片

后轮一对

41

底盘系统

前刹车盘

单只

42

底盘系统

后刹车盘/鼓

单只

43

底盘系统

刹车分泵

单轮

44

底盘系统

刹车总泵

45

底盘系统

ABS 泵

含控制器

46

底盘系统

刹车油

47

底盘系统

前减震器

单根

48

底盘系统

后减震器

单根

49

底盘系统

减震器顶胶

50

底盘系统

下摆臂

单侧

51

底盘系统

上摆臂

单侧

52

底盘系统

横拉杆球头

53

底盘系统

下球头

54

底盘系统

平衡杆胶套

55

底盘系统

转向机

56

底盘系统

转向助力泵

液压助力

57

底盘系统

转向助力油

58

底盘系统

轮胎

普通家用车

59

底盘系统

轮毂轴承

单轮

60

底盘系统

离合器片

手动挡

61

底盘系统

离合器压盘

手动挡

62

底盘系统

离合器分离轴承

手动挡

63

底盘系统

半轴/传动轴

单侧

64

底盘系统

变速箱油

自动/手动/减速器

65

电气系统

空调压缩机

传统压缩机

66

电气系统

电动空调压缩机

高压驱动

67

电气系统

空调冷凝器

68

电气系统

空调蒸发器

69

电气系统

空调膨胀阀

70

电气系统

冷媒/雪种

71

电气系统

空调滤芯

72

电气系统

大灯总成

单只

73

电气系统

大灯灯泡

卤素/LED

74

电气系统

雨刮电机

75

电气系统

玻璃升降器

单门

76

电气系统

中控锁电机

77

电气系统

仪表总成

78

电气系统

ECU 发动机电脑

含编程

79

电气系统

VCU 整车控制器

含编程

144

80

电气系统

BCM 车身控制器

81

电气系统

发电机皮带

82

电气系统

雨刮片

83

车身外观

前保险杠

不含喷漆

84

车身外观

后保险杠

不含喷漆

85

车身外观

前翼子板

不含喷漆

86

车身外观

前挡风玻璃

含胶条

87

车身外观

车门玻璃

88

车身外观

后视镜总成

电动/加热

89

车身外观

车门总成

不含喷漆

90

车身外观

车漆

金属漆

91

车身外观

防冻液

三类车型均适用

92

车身外观

玻璃水

93

车身外观

天窗玻璃

94

车身外观

天窗密封条

小计合计

合计=一+二

注:本表工时费报价包括所有人工工资、材料费、税费、管理费、拖车费(如有)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145

(四)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参加贵方组

织的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

)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

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国徽)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人像)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印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146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

(投标单位全称或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

名(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

序列号:

)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

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国徽)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国徽)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人像)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人像)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印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147

第二 资格文件

(一)一般资格

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或扫描件

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供应商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

真实有效。

2.财务状况报告材料(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供应商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

容,且真实有效。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供应商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

容,且真实有效。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

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供应商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

容,且真实有效。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序列号

为:

,项目名称:

,品目名称为: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

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6.其他法规规定的需要提供的资料6.1 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148

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致: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序列号

为:

,项目名称:

,品目名称为: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

此郑重声明: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开标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

询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

149

(二)特殊资格材料(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50

(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若有)

1.供应商系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也要提供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书

致(采购人):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

(品目号/名称)的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履

约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废标

的,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共同签订和履

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成员单位合同金额比例分配情况。

5.1

(单位名称)

(是

/否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占总合同

%,合同分配内容:

5.2

(单位名称)

(是

/否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占总合同

%,合同分配内容:

5.3……6.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6.1(联合体牵头人)职责分工:6.2(联合体成员单位)职责分工:。6.3……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9.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称:

(盖章)

151

法定代表人:

(印章)

称:

(盖章)

152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53

(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

声明函及附件

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品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品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¹,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54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155

3. 监狱企业声明函及附件

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附件: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56

第三

响应性文件

(一)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

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符合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

品目名称:

品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商务部分实质性审查

序号

实质性条款内容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备注

技术部分实质性审查

序号

实质性条款内容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备注

供应商注意事项:1.本表采购文件具体要求对应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五节《实质性

要求明细表》内容,供应商必需如实填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157

(二)

响应文件技术响应内容信息

技术部分响应表

序号

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响应内容

备注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必需一致,不得随意减少采集内容。

158

(三)响应文件商务响应内容信息

商务部分响应表

序号

采购文件商务要求

响应内容

备注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注意事项:

本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必需一致,不得随意减少采集内容。

159

(四)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

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承诺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品目名称)

的投标,并慎重作出如下声明承诺: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

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

正当利益;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

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 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第七十三条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

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160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

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

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

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财政部 87 号令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政府采购针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其他规定

我公司声明承诺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以上政府采购相关法

律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规定,如声明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161

(五)其它技术和商务要求提供的材料(若有)

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相关的佐证文件、声明或承诺(格式

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

专家评标委员会评审其有效性。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

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

(财库〔2025〕30 号)的规定,在国内保税区、综合

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162

第四

主观评审内容(适用于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

商)

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主观评审内容相关的佐证文件、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专家评

标委员会评审其有效性。

163

第五

客观评审内容(适用于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

商)

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客观评审内容相关的佐证文件、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专家评

标委员会评审其有效性。

164

第九

其它补充材料

供应商认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文件、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复印

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专家评标委

员会评审其有效性。

165

第七章 远投网开注意事项

详见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操作手册。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操作遇

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处咨询,联系方式为座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6

第八章 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

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

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

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

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

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

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

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

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

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67

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

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

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

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

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

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

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

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

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

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

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

168

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

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

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

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

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 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

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

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

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

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

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废止。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169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

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附 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70

附 2

(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

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

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金额

合同链接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

目)

(填写“采购项目

整体预留”、“设

置专门采购包”、

“要求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或者“要

求合同分包”,除

“采购项目全部预

留”外,还应当填

写预留给中小企业

的比例)

(精确到万元)

(填写合同在中

国政府采购网公

开的网址,合同中

应当包含有关联

合体协议或者分

包意向协议)

……

……

……

……

部门(单位)名称:

日期:

171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

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民政厅(局)

、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

府采购法》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

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

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

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

172

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

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173

3.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

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

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

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

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 年 6 月 10 日

17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

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完善政府采购

制度,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本国产品标准

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

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

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

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

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

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

用于区别的标记;

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

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

(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175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

式为:

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

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

(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

对特定产品,在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条件

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

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 5 年内,在充

分征求有关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在出台具体产品相关要求时,设置 3—5 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

二、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

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三、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

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

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

176

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四、政策执行要求

(一)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规则。产品在中国境

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见附件 1)计算。

(二)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

明确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附件 2,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

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

(三)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

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不得出台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政策措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指定品牌或者限制品牌注册地、所有者,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政

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政策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条约、协定执行。

五、争议处理

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涉及本国产品标

准争议事项的处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执行,必要时由有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对相关事项予以核实。各有关部门、专业机

177

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产品或组件是否在中

国境内生产存在争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对于组装类产品或组件,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产品或

组件的采购合同,进货记录,制造、加工、组装记录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产品或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相关产品或组件即可视为在中国境内生产。

2.对于由原材料直接制造、加工形成的产品或组件,如钢材、陶

瓷制品、玻璃等,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产品或组件包装上依法标注的生产厂址等信息。生产厂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相关产品或组件即可视为在中国境内生产。

(二)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

的组件成本占比、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本国产品成本占比是否达到规定比例存在争议的,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组件或产品的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财政部门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相关规则予以认定。

(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

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存在争议的,按照本通知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对特定产品的关键工序是否在中国境内完成存在争议的,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的记录等材料予以证明。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未按上述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不应当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由此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处理。

本通知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1.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

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178

国务院办公厅

2025 年 9 月 28 日

179

附件 1

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

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

一、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

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

二、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

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三、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

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

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

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180

附件 2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

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

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

下:

1.

(产品名称 1)

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

(产品名称 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

3。(产

品名称 1)的(关键组件)

4 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 1)的(关

键工序)

5 在中国境内完成。

2.

(产品名称 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

(产品名称 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

品名称 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 2)的(关

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181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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