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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项目
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采购项目直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
(三)本次采购范围:开展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咨询服务现行的标准、规范,按评估指南要求,对本项目桥梁、路堑高边坡等确定风险等级并提出降低风险及安全的应对措施,编制符合要求的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四)采购预算金额:32.00万元
二、直接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一)直接采购理由
北京市市政专业设计院股份公司为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单位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服务,价格公允,根据《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路桥发〔2024〕526号)第十二条第(四)款第(8)点,拟采用直接采购,采购对象为北京市市政专业设计院股份公司。
(二)直接采购对象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市政专业设计院股份公司
三、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与实验中学西巷交叉口西北80米嘉泰大厦三楼308室
联系人:明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1392205687@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与实验中学西巷交叉口西北80米嘉泰大厦三楼308室
联系人:
1.项目公司:明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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