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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前公示】关于《安徽鑫建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工业刷环卫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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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鑫建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工业刷环卫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审批。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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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安徽鑫建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工业刷环卫刷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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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潜山经济开发区源潭园区源潭大道与大兴路交叉口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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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安徽鑫建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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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境美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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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位于潜山经济开发区源潭园区源潭大道与大兴路交叉口西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买潜山市建源建材有限公司国有建设土地、1栋标准化厂房及相关附属工程,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扩建标准化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拌料机、注塑机、烫丝机、卷圈机、植毛机等各式生产设备建设工业刷、环卫刷生产线,建成后,新增年产500万件工业刷、环卫刷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 雨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放口,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仅补充损耗量不外排;切削液配比用水部分在使用过程中损耗,定期补水,剩余部分全部进入废切削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源潭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执行源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采取分区防渗,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最大程度的减少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 加强车间通风,项目搅拌混料粉尘;机加工粉尘重力沉降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拉丝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通过风机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TA001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烫丝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通过风机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TA002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通过风机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TA003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VOCs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_4812.6-2024)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排放限值较严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_4812.6-2024)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中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机加工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边角料、不合格品及废过滤网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统一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沾染切削液的金属边角料采用压结机对其进行压结,压滤至静置无滴漏状态,采用三防密闭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冶炼厂用于金属冶炼;废容器桶、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转移、处置均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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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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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单位: |
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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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潜山市潜阳路09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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