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关于《安徽汇科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套)矿用智能化带式输送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_潜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8-04
发布于
安徽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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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公示】关于《安徽汇科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套)矿用智能化带式输送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汇科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套)矿用智能化带式输送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审批。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股。

项目名称:

安徽汇科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套)矿用智能化带式输送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潜山经济开发区皖水路西99号

建设单位:

安徽汇科装备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中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赁潜山经济开发区皖水路西99号(原安徽凯龙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及配套办公生活设施,购进智能化生产设备约99台(套),建设安徽汇科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套)矿用智能化带式输送设备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雨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放口,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潜山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执行潜山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项目1#厂房下料粉尘经移动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1#厂房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2#厂房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9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NMHC、二甲苯、苯系物等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二甲苯、NMHC 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中相关排放限值。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废边角料、收尘灰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统一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废锂基润滑油脂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及废涂料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油铁屑、含油手套、漆渣等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转移、处置均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受理部单位:

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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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潜山市潜阳路09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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