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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企业申请,现将部分医用耗材的申报企业变更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9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登录河北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ylbzj.hebei.gov.cn/pub),选择“耗材挂网管理—资质库管理—注册证转产结果公示”,点击“申诉/投诉”提交复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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