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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FXDL-250076-重1
二、项目名称:埇桥区农产品品牌打造、产业升级、销量提升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京东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2号楼6层601
中标金额:叁佰伍拾万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埇桥区农产品品牌打造、产业升级、销量提升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全渠道供销管理平台、直播审核工具要求、农产品品牌打造、产业升级、销量提升体系建设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65日历天内进行服务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拂晓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埇桥区公园道一号商务楼二层,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智慧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智慧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黄淮海物流园内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拂晓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埇桥区公园道一号商务楼二层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