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潜山市舒州乡村发展振兴有限公司委托,就潜山市“和美舒州”乡村振兴(一期)项目-野寨至马祖道路路面改善工程(野寨-茶庄-马祖段)施工跟踪审计(二次)(项目编号:GN*开通会员可解锁*49)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本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举行,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潜山市“和美舒州”乡村振兴(一期)项目-野寨至马祖道路路面改善工程(野寨-茶庄-马祖段)施工跟踪审计(二次)
2、项目编号:GN*开通会员可解锁*49
3、采购主要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4、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潜山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公示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评审情况简述: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参与采购活动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潜山市舒州乡村发展振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