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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柯坦镇叶桥村柯院中心村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6ANNGZ50111
各投标人:
“庐江县柯坦镇叶桥村柯院中心村”(项目编号:2026ANNGZ50111)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提问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的人员业绩中: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下列业绩之一,每个业绩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1)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或环境整治类”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业绩的。请问我单位提供的**人居水环境综合整治(EPC)工程,响应资料均完整,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类型要求?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类型要求,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提问2:人员奖项荣誉: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获奖时间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设计的“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或环境整治类”项目(须在对应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岗位)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共4分。我单位提供的获奖项目名称为“某某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试点项目设计和施工一体化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农村户厕改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模块化人工湿地处理设施建设、村内水塘清淤改造,明渠排水沟渠、改造,村内配套道路、太阳能路灯、村容村貌环境整治提升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获奖项目类型要求,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3:本项目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人员业绩要求项目经理业绩为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或环境整治类”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业绩,我单位业绩为某某较大自然村庄整治提升施工总承包业绩,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施工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柯坦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柯坦镇人民路 26 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许主任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项目负责人:薛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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