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陶楼镇新丰社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EPCO)项目答疑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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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09
发布于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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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陶楼镇新丰社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EPCO)项目答疑公告2

(项目编号:2025ACCGZ50062)

各投标人:

问1:获奖项目颁奖文件中一般仅有设计负责人姓名,不会体现其在该获奖项目中担任的角色。此时如果获奖项目合同无法体现设计负责人在该获奖项目中担任的角色,能否提供该获奖项目的审图合格证作为有效证明材料,补充证明设计负责人在该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答1:投标人提供获奖项目的审图合格证,且审图合格证中能体现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与岗位的,予以认可。

问2:现就运营负责人业绩认定相关事宜提出答疑,招标文件明确业绩类型包括“美丽乡村或和美乡村或人居环境整治或乡村振兴或田园乡村或乡村文旅类项目”,我方拟指派的运营负责人所持有的项目业绩,以“国防教育+红色文旅+乡村服务”为核心定位,且该项目已斩获安徽省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中的“和美乡村典型案例”荣誉,核心属性与招标文件列举的“乡村振兴类项目”、“乡村文旅类项目”、“和美乡村类项目”高度契合。为确保投标工作顺利推进,现特向贵方答疑确认:我方拟提供的上述项目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P74页关于乡村振兴类、和美乡村类或乡村文旅类项目的业绩要求?

答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予以认可。

问3:根据招标文件P73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证明材料须能够反映设计负责人姓名,如无法反映另须提供能够反映设计负责人姓名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我方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所持有的业绩,合同文件中能够反映设计负责人姓名,并且也有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但竣工报告文件中的设计负责人为其他人,不能反应拟派设计负责人姓名。请问,此业绩是否符合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答3:不符合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长丰县陶楼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陶楼镇向阳社区

联 系 人:罗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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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孙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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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陶楼镇人民政府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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