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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路灯管理所市区部分到期景观设施及线路耗材采购项目原成交候选人扬州兴龙电器有限公司因未在公示期内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150W、300WLED投光灯光学测试报告和安规测试报告及合格样品,根据询价文件公示第二名成交候选人:
成交人为:盐城格林莱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壹拾捌万玖仟陆佰零肆元整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1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