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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港核心港区深水进港航道工程疏浚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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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港核心港区深水进港航道工程疏浚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函》(浙环发[2018]10号)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温州港核心港区深水进港航道工程位于温州湾口外洞头洋附近海域,地理概位约为121°51′00″~121°35′33″E,27°38′43″~28°00′02″N。航道主要包括外航道、状元岙港区内航道以及大小门岛港区航道三段。外航道规模为5万吨级双线、26.6万m3LNG船(控制吃水12.0m)单线全潮通航、10万吨级船舶单线乘潮通航,状元岙港区内航道规模为5万吨级双线、21.5万m3LNG船舶单线全潮、10万吨级单线乘潮通航,大小门岛港区航道满足26.6万m3LNG船舶(控制吃水12.0m)单线全潮通航。项目航道总长度约42.1km,根据设计要求,疏浚航段长度约18km,疏浚面积约450hm2,总疏浚量1624万m3。本工程总投资估算约88032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析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本工程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海洋保护区、海洋公园、无居民海岛、养殖区、码头、锚地及海底电线电缆等,其分布情况详见表1。 表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和生态敏感目标
注:本项目航道建成后将对锚地进行调整,因此敏感点以调整后的锚地为依据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根据预测,项目疏浚完成后,流速变化范围主要集中在航道疏浚区内,对周边影响较小。航道疏浚工程实施后第一年航道南部疏浚区淤积为0.10~0.18m,状元岙附近航道由于挖深较大,第一年淤积为0.3~0.4m,疏浚区外侧有轻微冲刷,冲刷幅度为0.04~0.08m,其他区域由于疏浚量和疏浚范围小,淤积不明显,平均淤积量在0.03~0.05m。达到淤积平衡后,航道南部疏浚区最终淤积为0.35~0.45m,航道外侧淤积量较小,为0.03~0.05m。状元岙附近航道疏浚区淤积较为显著,最终淤积为0.8~1.2m,外侧冲刷为0.15~0.35m。其他区域最终淤积量为0.08~0.2m。整体而言,航道疏浚工程实施后冲淤影响范围较小,主要集中在航道疏浚区内,不会对周边航道和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台风骤淤对本工程的影响较小,不会对航道造成严重影响。 本次施工悬浮泥沙影响范围较为集中,除航道疏浚区域外,其他海域悬沙浓度较低,而且随着工程结束,悬沙影响也随着消失。因此本次施工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船舶含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均收集上岸、委托处置,对周围海域影响较小。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疏浚土待本项目纳泥区手续办理完善、取得倾倒许可证后再行施工倾倒。 施工期对海洋生态的影响主要为航道疏浚施工产生的高浓度悬沙,导致的渔业资源、潮间带和底栖生物损失。经过计算,本项目疏浚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对鱼卵、仔鱼、成体生物造成的损失量分别为16.826×107ind、34.383×107ind、2347.523kg。本工程疏浚施工造成的造成底栖生物一次性损失50.895t。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工程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汇总见表2。 表 2 生态资源赔偿、环境风险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温州港核心港区深水进港航道工程疏浚工程的建设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拟建工程实施对海洋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采取适当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基本控制污染,使工程对环境与生态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因此,在建设单位切实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温州港核心港区深水进港航道工程疏浚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范围及主要对象 征求意见的范围:本航道疏浚工程附近大门岛、小门岛、状元岙岛及洞头本岛。 征求意见的对象:以上征求意见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海域养殖、捕捞渔民。 (七)公众获取资料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网络方式直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为:http://www.siohz.com/default.aspx?pageid=34&pageType=detail&id=38 (八)公众反馈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或建议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情况。 环评单位: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来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kefu@siohz.com,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212号中联大厦2幢1204室 建设单位: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1586843265@qq.com,地址:温州市瓯江路1155号交通大楼704室 环评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址: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幢3楼229窗口 (九)公示起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日期:2019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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