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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乐清市金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
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清市环保产业园区C8幢 |
乐清市金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企业拟对各类镀种容量、生产线数量进行调整,南幢4楼拆除现有所有生产线,新增2条全自动化学镍电镀生产线,新增手动仿金、手动镀硬铬、手动镀化学镍,新增化学镍废水处理设备;北幢4楼拆除全自动化学镍2条、手动化学镍1条,新增镀锌镍合金线2条,调整后为8个电镀车间,设55条电镀生产线(其中38条自动电镀生产线共20条手动电镀线)。企业改建完成后形成年产电镀加工电子电器配件12000t、小五金5000万件、标准件5000t、磷酸铁152.17t的生产规模。 |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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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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