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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小门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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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要求,建设单位自即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温州市小门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泵站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小门西污水处理厂拟选址于温州市洞头区小门岛海洋经济示范区石化产业基地A组团C07b地块,本项目用地面积27721.70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2920.88m2,总建筑面积为2767.01m2;B组团污水泵站选址于小门岛石化产业基地B-11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1126.62m2,总建筑面积为222.84m2;C组团污水泵站选址于小门岛石化产业基地C-02e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1075.80m2,总建筑面积为202.86m2。 投资:项目总投资21443.56万元人民币 建设规模:小门西污水处理厂总规模2.5万吨/日,其中一期工程1.25万吨/日,二期工程1.25万吨/日,分期建设(土建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设备分期建设),本环评针对远期总规模2.5万m3/d进行评价。B组团污水泵站设计规模为14000.00m3/d,C组团污水泵站设计规模为8000.00m3/d。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小门西污水处理厂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备注:以上距离以Google地球软件测量。 表2 B组团泵站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备注:以上距离以Google地球软件测量。 表3 C组团泵站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备注:以上距离以Google地球软件测量。 表4 区域主要养殖区调查情况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在切实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边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废水经自行处理后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等4项主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省级强制性地方标准,其它地方标准中未规定的污染物控制项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拟通过北二路北侧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放纳入周边四类海域。根据预测结果,对受纳海域水质影响较小,对周边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极小。因此,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北二路北侧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放纳入周边四类海域是可行的。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对厂界各预测点位的预测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对应标准要求。最近敏感点距离厂界410m,经过距离衰减本项目对各敏感目标的声环境现状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对固废分类、分质,严格遵守固废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5、地下水 企业在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之后,在正常状况下,不会有污水渗漏至地下水的情景发生。而在事故状态下,则有可能发生物料和废水的渗漏或泄漏,防渗措施破坏等现象。经地下水影响预测计算,如果及时采取措施,项目投产后事故性泄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范围限于污染源附近的较小范围内,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有限,处于可接受水平。 6、土壤环境 项目运营期间,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经过大气沉降进入土壤的含量很低,基本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事故状况下,液态物料、废水通过地面漫流、垂直渗入等形式输入周边土壤,可能会对局部土壤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受污染的场地范围基本可以控制在厂区内部。因此,企业须加强管理,杜绝非正常工况发生,发生污染情况后应及时对污染地块进行治理。项目运营期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后,能有效降低对土壤污染影响。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 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要求实施,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并接受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泥浆水不能任意排放,应经沉淀后其上清液可回用作为施工用水;设立集中的驻地,要求施工单位使用可移动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或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建筑垃圾按城市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应及时运到指定点或作铺路基等处置;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进入本项目垃圾处置系统。 (2)废气:施工现场只存放回填士方、弃土,建筑垃圾等应及时清运出现场,干燥季节应及时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以保持其表面湿润,减少扬尘产生量。据资料介绍,每天洒水1-2次,扬尘产生量可减少50-70%;施工现场道路经常清扫,及时洒水;运输白灰、水泥、土方、施工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要严密遮盖,避免沿途弥散;要对出工地车辆轮胎进行清洁和清扫,避免水、泥带入城市道路;在工程施工期,施工区域周边应用蓬布围栏,可减少渣土风干后造成的扬尘危害。 (3)噪声:原材料运输计划细致、避免影响市内交通;对交通路线进行合理规划,运输车辆穿越敏感区时要采取禁止鸣笛及低速穿越等措施,且减少刹车次数,避免急刹车等;对施工工地进行有效隔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4)弃土处置:按水土保持报告中有关规定执行。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废水经机械格栅+沉砂池+高效浅层气浮池+水解酸化池+一级A/O+MBBR+臭氧催化氧化+二级A/O+MBBR+二沉池+复合吸附反应+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后直排北二路北侧前沿海域;排放口采用连续排放方式。 (2)废气:要求对小门西污水处理厂各恶臭源密闭加盖处理,并通过风机输送到离子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另设8套微生物培养箱用于废水深度处理工段除臭。另外,B、C组团泵站各设1套离子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各类隔声、消声、减振设施、设备维护等。 (4)固废: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2013年第36号)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 项目废水管网、废水调节池、废水处理池、污泥贮池、污泥脱水间、危险废物贮存区、次氯酸钠储罐区等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及PAC和乙酸钠储罐区、综合附属用房、泵区、一般固废暂存点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需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经评价分析,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各污染物排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可达到环境质量目标。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维持环境功能区划现状要求。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它进一步的数据,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来人上门联系,数据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报告书简本放置于环评单位;项目报批前全本公示拟于在环评单位官方网站上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详见表1~表3)。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7月1日 (九)项目审批部门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联系人:曾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 E-mail:408707088@qq.com (十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二)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发布单位: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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