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云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电镀加工6480吨紧固件、酸洗加工8990吨紧固件、磷化加工1500吨紧固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02
发布于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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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电镀加工6480吨紧固件、酸洗加工8990吨紧固件、磷化加工1500吨紧固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20:49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修订),现对浙江云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电镀加工6480吨紧固件、酸洗加工8990吨紧固件、磷化加工1500吨紧固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云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电镀加工6480吨紧固件、酸洗加工8990吨紧固件、磷化加工1500吨紧固件新建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全厂设1条镀锌自动滚镀线、1条镀锌镍自动滚镀线、1条全自动前处理线和1条全自动磷化酸洗涂油线,总电镀容量31050升(设计投产电镀容量29993升、备用电镀容量1057升,自动化率为100%),投产后全厂达到年电镀加工6480吨紧固件、酸洗加工8990吨紧固件、磷化加工1500吨紧固件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m)

大气环境(D=2.5km)

龙港十四中学

西南侧

1810

永安村

西南侧

1955

泮河平安村

西南侧

2070

舥艚村

南侧

2110

七姓底村

西南侧

2310

中段村

南侧

2285

林家庄村

西南侧

2255

林家院村

西南侧

2560

华中村

西北侧

2275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AERMOD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氯化氢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现状浓度、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本项目污染物氯化氢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经AERMOD预测模式计算可得,本项目污染物可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非正常排放工况下(废气治理效率下降为50%)氯化氢的最大落地浓度将明显高于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的贡献值,由此可见,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

2、水环境影响

(1)地表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分为高浓前处理废水、酸洗废水、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和含铬废水,送至龙港电雕电镀小微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可知园区污水处理站剩余处理量可满足本项目日排水量,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园区污水处理站冲击不大。

本环评引用《苍南县电雕电镀小微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根据预测,本项目入海排污口污水排放需求,在环境可容纳范围内,满足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区、水环境控制断面水质、水环境保护目标达标要求,水环境影响评价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认为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下水

项目建设后各车间废水收集系统,均分开单独收集,避免管路交叉。同时厂区车间内不同的废水管都通过明管方式接入园区废水管网。生产车间地面基础做到水泥基础涂防腐涂料,地面用耐腐蚀花岗岩铺设树脂勾缝或采用其他防腐材料无缝铺设,做到防腐防渗。电镀园区应做好园区企业统筹管理,督促各企业落实源头控制及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后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正常工况下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标准,能实现达标排放。

4、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厂区各监测点土壤监测指标均不超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本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收集系统,采用明管铺设形式,仓库、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均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能有效降低对土壤的污染影响。此外,本项目评价范围及周边区域均为工业用地,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区域总体土壤污染敏感度较低。本项目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厂区及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对所有产生废气的工艺装置设立顶吸风或侧吸风式局部气体收集系统,经喷淋塔吸收后通过楼顶排气筒25m高空排放。

2、废水:车间安装槽边镀液回收装置;车间废水分类处理分流系统、分类分流接入不同管道排入园区废水处理站一并处理。

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车间和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浙江云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位于苍南县电雕电镀小微园19幢,拟投资建设浙江云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电镀加工6480吨紧固件、酸洗加工8990吨紧固件、磷化加工1500吨紧固件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后总镀容仍在原核定镀容范围内,投产后全厂达到年电镀加工6480吨紧固件、酸洗加工8990吨紧固件、磷化加工1500吨紧固件的生产规模。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经评价分析,项目各污染物排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可达到环境质量目标。建设单位应妥善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府路同人恒玖大厦20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浙江云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经理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www.zjzhonglan.com/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浙江云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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