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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弼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再生沥青混合料项目 |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榆西01区块A-01地块 |
浙江弼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计划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榆西01区块A-01地块建设自有厂区保证后续生产,地块总用地面积35007 m2,总建筑面积69953.19 m2,进行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30万吨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生产规模。 |
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2 |
浙江雨泽控股有限公司年回收15000吨快餐盒、15000吨吨袋循环利用再生项目 |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千亩工业园区B03地块 |
浙江雨泽控股有限公司 |
浙江雨泽控股有限公司年回收15000吨快餐盒、15000吨吨袋循环利用再生项目位于平阳县萧江镇千亩工业园区B03地块,为新建项目,所在地块现状为空地,本次拟建1幢十二层非生产性用房(宿舍)、1幢八层生产车间和1幢五层生产车间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约23077m2,总建筑面积约81596m2。项目设计年回收15000吨快餐盒、15000吨吨袋,年生产25000吨外售PP纳米非织造布、30000吨生态环保无纺布袋、12000吨外售PP再生粒子及1520吨外售色母粒子 |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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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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