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09
发布于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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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云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温州市龙港市电雕电镀小微园19幢

浙江云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企业将已审批未投产的1条滚镀铜电镀线改建成1条镀锌全自动滚镀线,其电镀槽容量(镀锌)为8778升不变,生产规模为电镀加工(镀锌)6000吨。项目改建后全厂共设2条镀锌全自动滚镀线、1条镀锌镍全自动滚镀线、1条全自动前处理线和1条全自动磷化酸洗涂油线和1条封闭线,总电镀液容量69924升(设计投产电镀液容量50768升,备用电镀液容量19156升,自动化率100%),项目改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电镀加工15600吨紧固件、前处理加工8990吨紧固件、磷化加工1500吨紧固件。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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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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