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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山西博超电缆有限公司电线电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王答乡郝村208国道路西南2号
建设单位:山西博超电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太原绿佳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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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一、项目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王答乡郝村208国道路西南,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电线电缆生产,建设电线生产线一条,电缆生产线一条,拉丝生产线一条。购置安装拉丝机、框式绞线机、挤出机、摇篮型高速成缆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我局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411-14*开通会员可解锁*-25446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实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焊接烟尘经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拉丝油挥发的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后排放;喷码工序产生的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后排放。挤出绝缘、挤出护套产生的废气经过包围型集气罩含软帘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使用聚氯乙烯、聚乙烯进行挤塑加工,挤出工序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拉丝工序冷却水、挤出工序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废铜、废铝经收集后厂家回收。废塑料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电缆电线残次品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车间设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产生的废油墨瓶、废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用专用容器贮存并设立警示标识,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四周设围堰,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建立收集转运记录等相关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