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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龙川县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设施及设备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社〔2023〕80号)批准建设,项目统一投资代码:2309-44*开通会员可解锁*-937926。建设资金在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工程2025年第二批中列支,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龙川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1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河住建通〔2021〕5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2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为废标。
3.3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或银行转账。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4.1 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指定的账户信息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3.4.2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须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 (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3.4.3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鼓励招标人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规定:(1)投标人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获得AAA级信用评价的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免比例为50%,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间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投标保证金的证明资料。(2)本项目免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获得AAA级信用评价的中小微企业(指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间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人选择使用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各投标人可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保函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
(2)在投标时减免或免收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3.5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个别条款内容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中附件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2024年版)》规定,对“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投标企业,在最终总得分的基础上扣除10分,作为诚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