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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TR2026SH10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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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10280.000000万元
转让单价:
计量单位: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
资产类别: 其他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 受托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时浩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34、*开通会员可解锁*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拟转让资产为博时资本-铂锭18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全部份额收益权,博时资本-铂锭18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为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基准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时资本-铂锭18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全部投资为上海幸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该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为2.27亿元(占上海幸合认缴出资的43.074%、实缴出资的50%)。
资产类别:
其他
主要功能用途:
拟转让资产为博时资本-铂锭18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全部份额收益权,博时资本-铂锭18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为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基准日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博时资本-铂锭18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全部投资为上海幸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该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为2.27亿元(占上海幸合认缴出资的43.074%、实缴出资的50%)。 上海幸合营业期限已到期尚未续期,目前状态为存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上海幸合实际投资于两个项目,大连合众船务有限公司88.5167%股权(后更名为大连京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44%股权。 大连京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投资控股平台,主体无实际业务经营,主要投资为上海三瀚船运有限公司50.4976%股权(现已更名为上海京瀚海运有限公司)和秦皇岛富祥海员管理服务有限公司60%股权。 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无
重要信息披露:
上海幸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幸合”)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仍无明确退出路径,资产端至今未产生投资收益,欠付合伙人实缴出资及8%/年的收益已逾期超过十年。 上海幸合工商登记营业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营业期限已到期尚未续期,目前状态为存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自*开通会员可解锁*,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上海幸合实际投资于两个项目,大连合众船务有限公司88.5167%股权(后更名为大连京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44%股权。 大连京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投资控股平台,主体无实际业务经营,主要投资为上海三瀚船运有限公司50.4976%股权(现已更名为上海京瀚海运有限公司)和秦皇岛富祥海员管理服务有限公司60%股权。 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为转让方所持的博时资本-铂锭18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收益权,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函文本详见公示附件)并遵守保密承诺的情况下,可以前往上海联交所查阅《博时资本-铂锭18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现状分配协议》《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其他材料如需尽调请与转让方联系,联系人:刘经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博时资本-铂锭18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对应底层资产为上海幸合优先级LP份额(实缴出资2.27亿元,占上海幸合认缴出资的43.074%、实缴出资的50%)。目前工商登记显示上海幸合优先级LP为20名自然人投资者,2016年自然人投资者已向博时资本-铂锭18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幸合投资份额,但合伙企业尚未在工商层面完成变更登记,本项目受让方存在无法办理上海幸合优先级LP工商变更登记的风险。 3、投资项目长期未产生回款,本项目具有较高投资风险,意向方需自行调查上海幸合经营管理情况、对外投资情况、收益分配情况、已付未付税负情况等,如上海幸合有未缴税费、或标的资产有其他瑕疵,均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风险。 4、本次资产转让受让方需另行支付上海幸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欠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136.2万元。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 ||
| 经济类型 | 其他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信息披露期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意向金人民币1100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国民生银行现金清收专户;账号:97*开通会员可解锁*68;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总行),经转让方资格确认后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意向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后,受让方交纳的意向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意向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回。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在5个工作日内自行与转让方签订《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自行与转让方签订《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在受让方付清本次资产转让全部交易价款并向转让方支付上海幸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欠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136.2万元后,向上海联交所递交《交易结果告知函》。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意向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上海幸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欠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136.2万元支付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将服务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交易结果告知函》、服务费后出具产权交易证明。受让方若逾期支付价款,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扣除受让方已交纳的意向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意向金或意向金转为的部分交易价款,扣除本项目挂牌转让底价的0.2%部分作为服务费支付给上海联交所,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1)已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2)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的; (3)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约定期限签订《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的; (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和上海幸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欠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136.2万元交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挂牌信息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上海联交所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其他主张。关于本项目的具体情况,需受让方自行尽调并进行价值判断,转让方对未披露的事宜不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署《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自愿放弃因上述风险导致受让本次转让标的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而对转让方的抗辩。 6、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0.2%向联交所支付服务费。服务费交纳账户名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97*开通会员可解锁*000258;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8、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做出书面承诺,以下承诺内容构成本项目交易条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请各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认真阅读,并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签章递交: (1)我方不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我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2)我方承诺与被投资单位上海幸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3)我方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我方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4) 我方符合受让方准入条件且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我方已知悉受让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自行核实并判断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意向金及交易价款为合法来源资金,不涉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且符合转让公告中第4点相关约定的,我方同意将已交纳的意向金或意向金转为的部分交易价款作为对上海联交所、转让方及其他相关方的赔偿,不予退还。 (6)我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同意接受《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全部条款的约束,承继转让方在前述相关文件项下的所有义务。 (7)我方同意另行支付上海幸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欠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136.2万元。 (8)本次转让我方同意转让方不与我方交割转让方取得博时资本-铂锭18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收益权的《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原件。若我方参与竞买,则视同接受,风险自担。 (9)我方承诺将自行调查上海幸合经营管理情况、对外投资情况、收益分配情况、已付未付税负情况等,如上海幸合有未缴税费、或标的资产有其他瑕疵,均由我方承担相应的风险。 (10)转让方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我方承诺将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自行判断资产的价值,独立地做出参与本次项目交易的决定,并未依赖转让方所做的任何声明或保证。我方承诺如参与受让,视同对标的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转让方及上海联交所对标的涉及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我方不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上海联交所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11)我方对本次受让的受让人身份、受让资格以及资金来源做如下承诺:1)我方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我方不属于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 因不符合上述1)2)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我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方交易资金来源不属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侵占挪用公司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4)我方符合信息披露公告中的受让资格条件,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5)我方已充分尽调并确保自身的受让方身份符合本项目上述受让资格条件,若因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我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需提供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二)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两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述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需提供近2年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或者近2年本人金融资产证明和近3年本人收入证明/工资流水。 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得与被投资单位上海幸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 信息披露期 | 20 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人 | 刘经理 |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附件 | |||||
| 序号 | 名称 | ||||
| 1 | 保密承诺函模板.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