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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椿木营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EPC)一期
招标文件提前公示
各潜在投标人:
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湖北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南》等相关规定,*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宣恩县椿木营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EPC)一期招标文件进行预公示;因本项目合同估算价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发生变化,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再次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预公示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可对公示内容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提出意见,及时反馈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人应注意及时收集汇总反馈意见认真研判。
预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根据预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将注明理由。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将作为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资料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宣恩县椿木营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宣恩县椿木营乡国知街26号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湖北省致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安置小区16栋201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意见反馈表.pdf
招标文件宣恩县椿木营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EPC)一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