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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新河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055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项目名称 |
新河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 |
| 建设单位 |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邢台益有元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西流乡陈村、南马庄村、梨园村、西流村和仁里乡前沙洼村、张家尧村、南小寨村 |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基本情况 |
| 公示日期 |
2025.12.1-2025.12.5(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