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
关于平乡县斑比自行车厂年产20万支打气筒配件项目等2个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已经对该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平乡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 平乡县斑比自行车厂年产20万支打气筒配件项目 | 邢环平审【2025】14号 | 2025.5.30 |
斑比批文.pdf |
| 平乡县东能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改建项目 | 邢环平审【2025】15号 |
2025.5.30 |
东能批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