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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霞浦县第七小学广场及学生接送区改造修缮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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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霞浦县第七小学广场及学生接送区改造修缮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霞浦县第七小学广场及学生接送区改造修缮工程的现欢迎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霞浦县第七小学广场及学生接送区改造修缮工程 预算金额:18.849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9648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财库(2020)46 号)的规 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 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 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纸质投标文 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本单位员工以注册证书上所属单位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福建省宁德市 (3)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供应商应附件获取<<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并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账号汇款单>>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办理,否则参选将被拒绝。 (4)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机:185-1927-2310 邮箱:zbgxzc99@163.com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