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招标-辽宁省丹东市太阳商城露天智能停车场项目 (EPC+O)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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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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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辽宁省丹东市太阳商城露天智能停车场项目 (EPC+O)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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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辽宁省丹东市太阳商城露天智能停车场项目 (EPC+O)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nhy2025003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太阳商城露天智能停车场项目 (EPC+O)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标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丹东新区建设发展集团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建设规模:停车场场地面积 3555 平方米,规划布置标准车位 (3m×6m)90 个(具体面积及车位数以竣工后实际情况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太阳商城露天智能停车场项目(EPC+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太阳商城露天智能停车场项目(EPC+O))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投资能力;设计、施工资质及停车场 运营服务能力。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实施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停车场 运营服务相关经验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 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 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的组成不允许超过3家(≤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停车场运营服务能力的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 文件截止后不得变更。 5.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不良行为记录。联合体各方在招投标活动中 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整改期限未满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时3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丹东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丹东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阳商城露天智能停车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丹东,建设资金来自中标单位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太阳商城露天智能停车场项目(EPC+0)进行公开 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以东、文安路以北地块。 2.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1.2.1本次招标为太阳商城露天智能停车场项目(EPC+0)。项目建设规模:停车场场地面 积 3555 平方米,规划布置标准车位(3m×6m)90 个(具体面积及车位数以竣工后实际情况 为准)。 2.1.2.2挡土墙护岸工程:采用C30级毛石混凝土,工程量约1211.2立方米;地基承载力 要求不小于 180Kpa,施工前须经地质勘探设计部门验槽;挡土墙沉降缝采用沥青木板隔断 (厚2cm),每隔15m设置一道墙泄水孔采用A10cmPVC管,按梅花型布置(垂直、水平间 隔各 2m). 2.2.2.3停车场地面工程:对场地内洼地淤泥进行换填并回填土至路床,碾压密实度 K≥ 94%;结构层依次为30cm天然砂砾垫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cm混凝土地面;场地 硬化总面积约3500 平方米。 2.1.2.4停车场护栏工程:采用 1.5米高铸铁铁艺栏杆,面积430平方米 2.1.2.5 岗亭:安装成品岗亭 2 个。 2.1.2.6智能设备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道闸、电子显示屏、监控摄像头、服务器、交换 机等硬件设备,以及配套的智能停车管理系统软件和手机APP,以实现智能车位引导、车辆 识别与自动计费、车位预约、智能监控与安全管理和数据分析等智能化管理目标。 2.1.2.7停车场场地给排水系统工程 给水:从市政给水管网就近接入,管径 DN50,用于场地冲洗及绿化灌溉等用水需求;若周 边无市政管网可设储水箱。 排水:停车场地面采用横向0.5%的排水坡度,沿挡土墙护栏基础每间隔 3m 预留 1 个排水 口 (高 0.1m, 宽 0.2m), 向河内自然排放。 2.1.2.8用电与照明系统工程 用电 停车场用电设计需兼顾功能性、安全性、节能性与美观性,同时符合相关规范,由市 政电网接入。参考《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停车场照度要求(如一般区域照度≥101x, 出入口、通道照度≥301x). 照明:优先选择LED节能灯具,需配备智能控制(如光感控制、分时段调光等);一般区域, 同时做好防眩光处理。 2.1.2.9消防系统工程 停车场内设置环形消防通道,车辆停放间距≥0.5米;按中危险级配置手提式灭火器,每 50 辆车位为一个计算单元,每个单元至少配备 2 具 MF/ABC4 型灭火器。 2.1.3 工期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要 求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服务至工程竣工。施工:具体工期按照计划 工期时间顺延,*开通会员可解锁*前竣工,具体分项工程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运营期:39 年,自本项目约定的建设期满之次日(即运营起始日)起计算。 2.1.4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 关规定,并经招标人确认。(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3) 运营服务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对太阳商城露天智能停车场项目进行EPC+0招标,招标范围包括 项目投资; 服务范围内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程施工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后停 车场运营服务。 2.3 相关责任 ① 招标人负责提供项目用地,中标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建设运营的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责任。 ②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场地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且不得对该等场地及相关权益 以出租、出让、转让、抵押、质押或其他方式设定权利负担。 ③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自行委托监理单位,同时承担项目建设及施工中安全文明 施工管理和工程质量及成果质量等所有责任。 ④ 建设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质量、工期延误、设备故障、市场 需求变化、政策调整、社会矛盾以及其他非招标人原因产生的问题,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风险 及责任损失。 ⑤ 运营期内,中标人应定期对相关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改造、升级,由此所产 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运营期不因此延长。 ⑥ 运营过程中不得改变该项目建设使用功能及用途。 ⑦、未尽责任遵照招标文件中协议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投资能力;设计、施工资质及停车场 运营服务能力。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实施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停车场 运营服务相关经验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 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 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的组成不允许超过3家(≤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停车场运营服务能力的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 文件截止后不得变更。 3.5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不良行为记录。联合体各方在招投标活动中 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整改期限未满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8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下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 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 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4)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为联合体需提供)。到辽宁丹 东市领取招标文件。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 原件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辽宁丹东市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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