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通告*天津市儿童医院负极板回路垫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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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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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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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通告*天津市儿童医院负极板回路垫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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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儿童医院负极板回路垫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JYZB2025-ZH003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南开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儿童医院负极板回路垫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儿童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为天津市儿童医院负极板回路垫采购项目,具体数量及参数、简要规格描述等详见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儿童医院负极板回路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儿童医院负极板回路垫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并加盖公章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2个月内银行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是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6)所投产品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第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非医疗器械产品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2)网上获取:须明确提供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准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且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到账后,及时致电与我公司取得联系。我公司将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完成报名程序。网上获取: 须明确提供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准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且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到账后,及时致电与我公司取得联系。我公司将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完成报名程序。网上获取: 须明确提供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准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且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到账后,及时致电与我公司取得联系。我公司将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完成报名程序。网上获取须明确提供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准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现金),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与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子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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