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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2025年潼南中学智慧体育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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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2025年潼南中学智慧体育服务采购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1)采购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30.5万元(含税)。 (5)服务地点:重庆市潼南区。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质保期。 (8)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质量验收合格。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1)采购内容:2025年潼南中学智慧体育服务采购项目,本期项目主要提供潼南中学校智慧体育平台及配套设施设备安装及测试服务,并在业主方使用过程中定期维护,保障整套系统正常运行。 (2)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标包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2025年潼南中学智慧体育服务采购 按合同约定 规格型号 按合同约定 数量 交货地点 按合同约定 交货期 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接受代理商响应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案例与业绩:供应商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技术服务类)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5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2.1.5项目团队: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服务人员2人。(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和身份证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且必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2.1.6购买保险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 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2.1.7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XX月XX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XX月XX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XX月XX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己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己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响应文件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的; (3)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的; 4)响应供应商提交两份以上不同内容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询比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除外; (5)允许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响应协议: (6)响应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7)响应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响应供应商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8)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载明的询比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比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9)响应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或严重影响履约,且供应商不能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对其报价进行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0)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询比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的;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2)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询比文件的要求; (1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响应文件未能对询比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15)响应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6)响应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7)询比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7产品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集成服务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15万元(含税)。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4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00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00秒 联系人:徐先生 手机:185-1927-2310 邮箱:zbgxzc99@163.com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