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招标+人保财险葫芦岛市分公司本部及下辖经营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01
发布于
辽宁葫芦岛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二零二六年招标+人保财险葫芦岛市分公司本部及下辖经营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打印公告

v 二零二六年招标+人保财险葫芦岛市分公司本部及下辖经营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7-04A-2025-D-F-E3063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人保财险葫芦岛市分公司本部及下辖经营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葫芦岛市分公司本部及下辖经营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周期为1年的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等。所采购食材包括水产类、畜禽肉类、蛋类、豆制品类、水果、蔬菜、调味品类、粮油、干货杂粮、饮品等其他食品,预算金额350万元(含税)。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货物。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交货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6号;葫芦岛市南票区龙首路46号;葫芦岛市建昌镇建凌街 21号;葫芦岛市龙港区新基地:兴城市温泉办事处弘熙园小区: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4号;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北路27-1-F号门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应具有1个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金额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相关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3.6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得转包、分包,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9其它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