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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项目&宜昌市大有国鹰(宜昌)无人机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EPC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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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项目&宜昌市大有国鹰(宜昌)无人机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ZB-2025-001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一、招标条件本大有国鹰(宜昌)无人机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合同估算价:9885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4386.4万元,工程设计费4464.5万元),招标人为大有国鹰航空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总建筑面积(一期一标段)193815.21m,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机制造车间、展示车间、新型材料、航空动力、零部件生产车间、毫米波雷达车间、仓储物流、办公楼、食堂、车库、设备用房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有国鹰(宜昌)无人机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EPC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有国鹰(宜昌)无人机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EPC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有国鹰(宜昌)无人机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EPC项目已由宜昌市夷 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2412-42*开通会员可解锁*-948105 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有国鹰航空科技(湖北)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夷陵区小溪塔街办仓屋榜村3 组。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一期一标段) 1 9 3 8 1 5 . 2 1 m^{2} ,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机制造车间、 展示车间、新型材料、航空动力、零部件生产车间、毫米波雷达车间、仓储物流、办公楼、 食堂、车库、设备用房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 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 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经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 内的工程施工,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项目 竣工结算审计、整体移交和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并对工程及设备的质量、 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3)采购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管理和售后服务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42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日365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9885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94386.4万元,工程设计费 4464.5万元) 2.3招标项目质量目标:①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合格标准,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 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③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 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2.4安全生产要求:建筑部分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 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市政部分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 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 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需提供联合 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 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 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 单位); 3.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 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彩 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 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 任。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 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 人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 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 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 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 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 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 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兼任)、 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3人) 不得互相兼任,当拟派专职安全员多于1人时,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 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 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 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 以上5类人员证书):上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 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 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 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 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 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 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 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 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 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 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 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 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 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拟派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有)、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现场专职安全 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设计负责人)应均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含) 以来任意其中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 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 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 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 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 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tchina. gov. 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 zxgk.court.gov.cn/ shixi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 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4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 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 中)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报名,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递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 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 不得改变;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 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时3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获取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宜昌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公司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20 日8点30分;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01月20日9时00分;湖北省宜昌市 七、其他 1、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 2、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