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上海中医药大学宛平南路650号自助洗衣房合作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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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上海徐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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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上海中医药大学宛平南路650号自助洗衣房合作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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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上海中医药大学宛平南路650号自助洗衣房合作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本上海中医药大学宛平南路 650号自助洗衣房合作项目(第四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中医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中医药大学宛平南路 650号自助洗衣房合作项目(第四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中医药大学宛平南路 650号自助洗衣房合作项目(第四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 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5年 12月 29日 16时 00分到 2026年 01月 06日 16时 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1月 19日 10时 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 01月 19日 10时 30分开标地点:上海市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中标方向学生收取服务费用不得高于伍元每桶,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采购需求:上海中医药大学(宛平南路 650号)自助洗衣房合作(要求中标方自行出资在上海中医药大学宛平南路 650号学生公寓楼内开设自助洗衣房项目,并且承担机器设备的运营、维修维护等费用,以自助洗衣的方式收取一定服务费用。配置需求:洗衣机 10台、干衣机 2台)(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有效,分年度签订合同,每次签约有效 期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 1个月,由采购人(甲方)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如通过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不通过或项目内容变动较大等,须重新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4)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即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①提供投标人与之签订的聘用合同;②投标人为其办理有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 1套 进行邮件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投标人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说明: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对潜在投标人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投标人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投标人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3、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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