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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标~福建省安溪县湖头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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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标~福建省安溪县湖头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人: 安溪县湖头医院 安溪县湖头医院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安溪县湖头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安溪县湖头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 QZT2025ZC63 。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1 品目号:1-1 采购标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数量:1 ( 台 ) 品目号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 允许进口:否 合同包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 磋商 保证金:6000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特定资格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不 接受 5.供应商报名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节假日除外),每天 上 午 8: 3 0-12:00时,下午1 4 : 3 0-1 7 : 3 0时(北京时间) 。 5.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 . 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 6.2 . 获取地点及方式:泉州市 。 7. 采购文件售价: 3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 ( 安溪县) 9.磋商时间及地点: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 日 15 : 0 0( 安溪县 )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guoxin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