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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阳光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新能源变压设备关键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 |||
|---|---|---|---|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变压设备关键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镇蓬二路与紫三路交叉口西南角 | ||
| 建设单位: | 合肥阳光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合肥市肥西县紫蓬镇蓬二路与紫三路交叉口西南角,总投资512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53602.41m2。拟建设1栋综合性生产联合厂房,配套联合站房及库房、综合楼、门卫室及其他辅房,购置行业先进的激光切割成套设备、机器人折弯中心、片式散热片成型线、涂装线及自动化喷涂设备、机器人焊接工作站、测压试漏设备、振动时效及气密检测单元等检验检测设备,搭建高效可靠的生产测试体系,建成后形成年产17000台新能源变压器油箱的生产能力。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防大气污染。项目机加工切割粉尘由设备自带大包围收集装置收集后,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与由集气罩收集的机加工、组装产生的焊接烟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合并通过4根20m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风管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3根20m排气筒排放,抛丸预处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其中1根20m排气筒排放。前处理过程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片式散热器浸中间漆过程调漆、浸漆、流平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修补废气经清理室漆雾过滤纸盒预处理后经密闭负压收集,一同进入2#干式过滤+2#沸石转轮+2#RTO处理,烘干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2#RTO处理;油箱主体喷中间漆,油箱主体、片式散热器喷面漆过程调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喷漆废气经喷漆室漆雾过滤纸盒预处理后经密闭负压收集,流平废气、喷枪清洗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一同进入2#干式过滤+2#沸石转轮+2#RTO处理;烘干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2#RTO处理;喷粉线钣金件粉末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进入2#RTO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喷粉线喷粉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大旋风回收+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喷粉线除钣金件粉末固化以外的粉末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进入1#RTO处理,油箱主体、片式散热器浸底漆过程的调漆、浸漆、流平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修补废气经清理室漆雾过滤纸盒预处理后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一同进入1#干式过滤+1#沸石转轮+1#RTO处理,烘干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1#RTO处理,补漆过程调漆、补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1#干式过滤+1#沸石转轮+1#RTO处理,烘干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进入1#RTO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吊具烧结炉废气达标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热水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污泥池、污泥处理区域加盖密闭,废气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楼顶排放。 营运期切割、焊接、抛丸及喷粉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涂装及危废暂存过程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丁酯及异丙醇排放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排放限值;烘干炉、固化炉等工业炉窑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的要求;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要求;污水处理站NH3、H2S及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水污染防治。项目试漏废水、抛丸预处理废水、前处理废水、保洁废水及喷淋塔废水等生产废水收集后采用“综合调节+隔油池+气浮池+反应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气浮池”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水汇合进入生化系统,采用“水解酸化+缺氧池+好氧池+MBR”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水执行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接管限值未做规定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运营期合理布设厂房、加强厂区绿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定期进行维护,维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采取厂房隔声和加装隔声罩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和土石方清运到城市建设监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运行期脱脂废油、脱脂废滤袋、硅烷化槽渣、漆渣(含废薄膜)、废清洗剂、吊具清理废渣、废油漆包装材料、物化污泥、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过滤材料(纸盒、空气滤袋等)、废活性炭、废沸石转轮废物等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库,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金属料、废钢丸、废包装材料、废粉末、废滤筒、生化污泥、废除尘灰等收集后交物资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设置警示标志、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严防二次污染。 (五)严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前处理线、喷涂线、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其他区域、一般固废暂存场、库房等区域一般防渗,其他区域简单防渗。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按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控井、土壤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水质、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厂区建设1座400m3事故池,槽设施围堰、危废暂存间设置导流沟及废液收集池,雨水总排口设置总切断阀。按照《报告书》要求的执行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编制、更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县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八)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100m范围。你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不相容的建设项目。 (九)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受理部门: | 驻合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邮箱: | hfssthjjck@163.com | 通讯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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