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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C500FG117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税务2025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需求澄清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采购文件第31页,原文为:“2.9 要求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包组二、包组三、包组四的投标人具有的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Mbps)≤2,000,000M。2.10投标人在“线路清单”中终到端已有≤90%的线路终到端已有光纤资源接入。”修改为:“2.9 要求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的投标人具有的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Mbps)≥1,000,000M 。2.10投标人在“线路清单”中终到端已有≥50%的线路终到端已有光纤资源接入。”
采购文件第55页“3.详细评审”,采购包2、3、4中评审项“国际互连网出口带宽情况” 详细描述,原文为:“根据投标人具有的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Mbps)进行评分: 2,000,000M≤国际互联网出口,15分; 1,500,000M≤国际互联网出口<2,000,000M,10分; 1,000,000M≤国际互联网出口<1,500,000M,5分; 国际互联网出口<100,000M,0分。 (以国家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自2023年以来公布的信息为准,提供页面截图)”修改为:“根据投标人具有的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Mbps)进行评分: 2,000,000M≤国际互联网出口,15分; 1,500,000M≤国际互联网出口<2,000,000M,10分; 1,000,000M≤国际互联网出口<1,500,000M,5分; 国际互联网出口<100,000M,0分。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国家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自2023年以来公布的信息页面截图);2)提供承诺函,承诺提供相应的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承诺函须明确数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83187283(sczx3@gd.gov.cn推荐使用)
项目联系人:郑燕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3187283(sczx3@gd.gov.cn推荐使用)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广州税务2025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项目(GPCGD25C500FG117F2*开通会员可解锁*)-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