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物冷却机、大米加工机器设备、米厂成套设备及扒粮机等24项报废设备资产(二次挂牌)
发布时间: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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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转让标的做报废处理,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运输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3、标的资产搬移、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 4、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搬移。 5、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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