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ZDLZF20260611】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宿迁市凤凰美地小区一期北门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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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方承诺:本公告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由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承担。中国发展网及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现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宿迁市凤凰美地小区一期北门房产租赁权

标的详情

标的项下房屋位于宿城区凤凰美地小区一期北门(新爱婴幼儿园),面积共约3759.82平方米

租赁期限

2年

租赁用途

仅限普惠性幼儿园办学。

起拍价

35万元/年

增价幅度

1000元或其整数倍

竞拍保证金

30万元

备注

1、标的按现状拍卖,竞买人须自行至现场勘查。参与竞拍即视为对现状的完全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瑕疵为由悔拍或索赔。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2.1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

2.2拍卖地点: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江苏省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红海大道2号嘉实印象商务中心2幢312室);

2.3拍卖方式:现场举牌竞价,价高者得。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3.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2竞买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须取得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3.4拟派的园长须具有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证;

3.5拟派园长须为竞买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应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6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形,仅以最先报名(以报名资料签收时间或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的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其余关联竞买人的报名无效。

四、竞买报名及标的勘查

4.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止。

4.2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至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按下述4.3项提供),缴纳竞拍保证金及300元报名服务费,并签署拍卖会相关文件,逾期未完成上述事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具备竞买资格。

竞拍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宿迁市宿城区幸福街道办事处

开户行:工行江苏宿迁分行幸福路支行

账号:11*开通会员可解锁*094036

报名服务费专用账户:

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

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4596;

4.3竞买人须提供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③企业信用报告;

④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⑤拟派园长的《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证》;

⑥拟派园长的社保证明(本次拍卖会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一个月均可)。

4.4优先租赁权资格及行使方式如下:

具有优先租赁权人须按本公告要求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并缴纳保证金、报名费,并在报名时向拍卖人提交其享有优先租赁权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租赁合同等),由拍卖人及委托方共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具备优先租赁权资格,方可在拍卖过程中行使优先权;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无权行使优先租赁权。在拍卖过程中,优先租赁权人可以不参与竞价;当场上最高应价产生后,拍卖师现场征询优先租赁权人是否接受该最高应价及本次租赁全部同等交易条件。若当场接受全部同等条件,则由优先租赁权人竞得,其他竞买人无权再行加价;若不接受,则由最高应价者竞得。

4.5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现场勘查,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成交价款支付、租金支付方式及合同签订

5.1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履行以下事项:

①拍卖成交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②拍卖成交3日内向拍卖公司一次性缴清拍卖佣金1.8万元;

③拍卖成交3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一次性缴清标的物两年租金及5万元履约保证金,并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拍卖成交3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一次性缴清原承租人不可移动装修的补偿金额201.44万元,如本次拍卖由原承租人成交,此项金额无需缴纳。

买受人逾期未履行上述任一事项的,视为悔拍,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拍卖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继续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六、竞拍保证金退付

6.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为首期房屋租金,不足部分由买受人按本公告约定时限足额补齐;

6.2未成交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在其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无息退还。

七、其他约定事项

7.1本次公开拍卖的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本公告约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人、拍卖机构咨询标的相关情况,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权属、外观、范围、结构、面积、瑕疵及租赁要求等相关情况,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7.2本次拍卖会为现场拍卖。竞买人应于拍卖会正式开始前二十分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现场并领取竞买号牌。凡未能在拍卖会开始前进入会场的竞买人,视为自动放弃竞拍资格。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号牌,如发生号牌遗失、被盗或转借他人使用等情形,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3标的交付后,买受人可对标的项下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其主体承重结构,装修方案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合同到期后,属买受人装修的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搬离,固定装修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7.4租赁期内,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项下房屋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消防年检费、办学所需检测、改造、办证、经营税费等相关费用。

7.5租赁期内,买受人负责标的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并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标的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标的房屋原有的装修、装饰、设施设备等均由买受人使用并负责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的,由买受人负责维修或按市价赔偿。

7.6租赁期内,买受人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学前教育、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办园资质齐全、管理规范。

7.7买受人须依法聘用符合资质的工作人员(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各岗位人员资质应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

7.8租赁期内,因买受人经营行为或日常使用不当所引发的安全事故、经济纠纷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财物丢失、火灾、意外事故、人身伤亡、劳资纠纷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赔偿责任。

7.9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标的房屋或委托方内部决策不得对外出租而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7.10买受人不得将标的房屋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共享,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收回标的重新组织拍卖。

7.11买受人应于租赁期限届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含解除)后3日内,完成人员撤离及物品搬离,将标的项下房屋完整交还委托方,结清所有水电、物业等费用,且不得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按月租金标准的2倍支付房屋占用费;买受人未及时搬离的遗留物品,视为其自愿放弃所有权,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处置所得款项归委托方所有。

7.1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协议》《竞拍规则》《租赁合同》和拍卖师现场宣布的信息为准。

八、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红海大道2号嘉实印象商务中心2幢312室

宿迁市宿城区幸福街道办事处

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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