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公自然告字[2025]30号)
发布时间: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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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公自然告字[2025]30号)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政区:公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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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公自然告字[2025]30号)

公自然告字[2025]30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公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P(2025)57号 宗地总面积: 31920.01平方米 宗地坐落: 该宗地位于公安县章庄铺镇同心村。东抵章庄铺镇同心村,南抵207国道,西抵红东公路连接线,北抵章庄铺镇同心村。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26561.18
零售商业用地 5358.83
投资强度: 1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2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BA0159
起始价: 441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该宗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二类)+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中工业用地面积26561.18平方米、商业服务业(零售商业)用地面积5358.83平方米),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1.2,建筑密度≤57%,绿地率≥15%。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被列入信用平台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竞买) 竞买人必须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记录。 申请人须在报名有效期限内提供银行出具的竞买资金证明(竞买备用金)不少于221万元。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安县土地和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或湖北金龙湾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湖北金龙湾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开通会员可解锁* 11时00分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负责集中组织踏勘,申请人自行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二)其中工业用地产业准入类型为农副食品加工业,按照“标准地”“3﹢X”模式出让,其控制性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X”即单位排放标准、单位能耗标准、安全生产管控等指标按照相关行业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等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 (四)本次拍卖设有底价,竞买人最后应价未达到底价时,拍卖主持人终止拍卖活动; (五)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需付清全部土地价款; (六)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公城乡镇)规条字2025第14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土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公安县孱陵大道116号 联 系 人:刘主任 张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单位:公安县土地和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 开户账号:563857531466

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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