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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正式受理,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6463571(高新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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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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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锦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塑料电镀项目 |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大道1888号新余电镀集控区内西区3栋北一楼 |
江西锦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江西新咨华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大道1888号新余电镀集控区内西区3栋北一楼。 项目地理位置为北纬27°51′34.560″、东经115°1′17.20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2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722.39平方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拟租用集控区空置厂房建设1条垂直升降电镀生产线。主要购置垂直升降式塑胶电镀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过滤机、纯水机、冷冻机 、风机、水泵、废气塔等主要生产设备。主要工艺为:上挂→前处理(包括除油、粗化、中和、沉钯活化、解胶、碱解、化学镍等)→镀底色(镀焦铜、酸铜、光镍)→最终产品表面电镀(产品表层电镀包括铬色、枪色、珍珠镍、青铜仿金、玫瑰金仿金5种镀法)→电镀后处理(包括回收、水洗、电解保护、脱挂、烘干等)→下挂。该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加工1000吨塑料电镀产品的规模。 |
(1) 废水: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含铜锡废水、 酸碱综合废水、电镀混合废水、化镍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集控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集控区南部的生活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并汇入新余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产废水经分类收集后接入电镀集控区对应的废水专用收集管,然后通过专管进入电镀集控区内各类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尾水通过集控区北面的生产废水总排口排放,并依托高新区现有电镀废水专管排入新余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 废气:盐酸雾、硫酸雾采用吸风系统收集+碱液喷淋吸收+ 25m高排气筒(DA001);铬酸雾采用吸风系统收集+凝聚回收+碱液喷淋+25m高排气筒(DA002)。铬酸雾、盐酸雾、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措施、低噪声设备、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按要求设置固体废物储存场所及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各类废槽液滤渣、废槽液、废棉芯、废酸液、废碱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妥善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废包装袋、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妥善暂存,集中收集后供应商定期回收或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保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