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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 6463571(高新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新余市高新区渝东大道
邮 编:33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 1 |
江西大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亿平方米光学功能膜材料项目 |
新余市高新区赛维大道第四期工业地产厂房(原升阳光电厂房) |
江西大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清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江西大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亿平方米光学功能膜材料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