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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环政批字〔2026〕68 号
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年产 2000 吨小品种
氨基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格林勒斯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年产
2000 吨小品种氨基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
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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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对《年产 6000 吨 L-苯丙氨酸项目》进行变更,新建发
酵车间 1 座,占地面积 833.49 ㎡,新增 5 座 200m³ 发酵罐,不
再占用 120t 阿维菌素原药发酵产能;产品方案由原 6000t/a L-
苯丙氨酸变更为柔性生产苯丙氨酸、色氨酸、异亮氨酸三种小品
种氨基酸,最大产能 2000t/a,厂区阿维菌素原药产能仍旧保持
120t/a 不变。项目总投资为 4996.7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13
万元,占比 2.26%。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配料废气、发酵废气依
托现有 1 套“旋风除尘器+水喷淋+碱喷淋+生物除臭”处理,氨
基酸提取车间内过滤、脱色、蒸发结晶、离心分离工段废气以及
真空干燥、筛分、包装废气汇入 1 套“水洗+碱洗”系统处理,
菌渣气流干燥、筛分、包装废气依托现有“旋风除尘+水喷淋+
碱喷淋”处理,以上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HCl 有组
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 2 特别排放限值,H2S、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后通过符合高度的排气筒排放。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陶瓷过膜和超滤过膜反冲洗废水、
高效浓缩器冷凝水排水、罐、瓶清洗废水、地面及罐体表面清洗
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期排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压滤废水
等生产废水均排入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要求满足
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水水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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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管理。菌渣、废过滤膜、脱色废活性炭在投
入运行半年内进行固废属性鉴定,若属于危险废物则交有资质单
位转运处置,若属于一般固废则外运综合利用;废包装物、空气
净化系统废滤芯外运综合利用或填埋处置;废机油、实验室废液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桶装、盒装、袋装等可包装或可直接转运的一般固体废物,
应当粘贴二维码,确保一物一码、可溯可查。
在危险废物产废源头就近配置二维码打印机,配备智能称重
仪、视频监控(贮存区/产废点/称重区全覆盖)
、数据采集终端,
应当具备与全国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和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
物信息化监管平台链接的功能,且保证二维码信息符合危险废物
规范化管理标准,一物一码,可溯可查。
(五)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
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
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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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
施进行自主验收。
(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
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
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6 年 7 月 16 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托克托县分局、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蒙古格林勒斯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6 年 7 月 1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