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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单位:安龙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项目名称:安龙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三、服务人数:对16至59周岁就业年龄段内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不少于80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四、资金来源及标准: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12万元,标准为平均0.15 万元/人。
五、服务内容:依据《贵州省基层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黔残联发〔2022〕30号)、《贵州省基层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家政服务等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安龙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六、服务期限及服务方式:
1.服务期限:一人一档,服务期限为8个月,服务次数不少于 6次,单次服务时长不得少于1小时。
2.服务方式:上门服务为主(不少于6次),远程支持服务为辅。
七、各服务机构需提供的资质条件: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具备相关资质证书的医疗、康复、托养、家政服务等社会服务机构,均可为服务对象提供居家托养服务。机构(组织)应依法建立、合法运营,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审批与注册登记手续齐全。报名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八、询价方式:本次投标文件的报送采取各报名机构以密封袋装订封签(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开标时送达至会议现场拆封评审。会议开始后未到达现场的报名机构视为自动放弃。询价采取自行报价,根据投标人的服务组织架构、服务计划方案(人员保障、交通工具保障)、服务质量、服务保障、服务案例进行比选,综合评比得分最高者中标。
九、询价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节假日出外)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安龙县残联办公室
联系人:赵学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30)
地点:安龙县残联二楼会议室
附件:《安龙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安龙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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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
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残联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黔残联发〔2022〕30号)、州残联关于转发《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47)的通知要求,按照省财政厅 省残联《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社【2025】137号)指标要求,2026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12万元,实施不少于80名16-59 周岁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为平均0.15万元/人。
一、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解决急需,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健全制度、严格管理”为原则,着力改善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状况;阳光家园计划旨在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通过一定的组织或机构,主要通过上门、远程支持等适当方式为分散居住在家庭中的、需要长期照料或护理的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及其他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的托养服务,以提高服务对象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能力,减轻家庭及社会负担,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
二、项目实施范围、对象
1.范围:全县范围内。
2.对象:具有安龙县户籍,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 16 至 59 周岁就业年龄段内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三、居家服务的方式、机构(组织)确定和要求
1.方式:专业机构(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2.承接机构(组织)确定方式: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对3家以上服务机构的服务组织架构、服务计划方案、服务保障、服务质量、服务案例等进行询价比选,择优确定一家实施本项目。若2026年上级再下达该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指标,无特殊情况继续由本次确定的服务机构组织实施。
3.承接机构(组织)基本要求: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具备相关资质证书的医疗、康复、托养、家政服务等社会服务机构,均可为服务对象提供居家托养服务。机构(组织)应依法建立、合法运营,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审批与注册登记手续齐全。
四、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残疾人托养服务,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附表)。
2.服务形式:以上门服务为主(不少于6次)、远程支持服务为辅等适当方式为分散居住在家庭中、不适宜或不愿意到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生活自理、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功能训练、 职业康复、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3.服务要求:
(1) 服务人员要热爱工作,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有爱心、有耐心;在服务过程中,尊重、关心服务对象,不得有歧视服务对象的行为发生。
(2) 每次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必须得到残疾人当事人或残疾人的监护人签字认可,服务内容必须在阳光家园服务项目名录中有 3 个以上的服务项目。
(3) 服务人员对每次的服务记录要签字认可。
(4)服务结束后服务机构要对全年开展的服务针对每个服务对象写出服务小结,作为县残联验收每个服务对象服务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
五、项目实施要求
1.服务期限:一人一档、一人一策(服务计划、内容),服务期限为一年,上门服务次数不少于 6次,每次的服务时长不得少于1小时(需水印相机印证入户、服务过程和离开时间,图片采集注意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行业验收规范标准。
3.评估验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县残联组织项目实施的镇(街道)残联、村残协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项目实施综合评估,抽查比例不少于服务人数的20%,并填写满意度调查表。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锁定服务对象名单及拟定一人一策经县残联审核合格后拨付50%的启动资金(若一人一人策审核未通过,由县残联反馈给承接方进行整改,整改仍未通过的,即中止合同,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承接,依次顺延),项目实施完毕经评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乘余50%资金。
安龙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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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 类别 |
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项目总体要求 |
| 残 疾 人 居 家 托 养 服 务 |
1.生活照料 |
结合服务对象现状和需求:1.提供日常的饮食照料,确保营养均衡;2.协助进行日常清洁,如洗漱、沐浴等;3.定期进行居室整理和清洁,保持环境整洁;4.根据需要,协助进行如厕和穿衣等日常活动;5.对于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配备合适的辅助器具,如轮椅、助行器等。 |
1.保持室内通风,客厅、卧室、厨卫整洁,物品摆放整齐;2.做到居室整洁美观、目测无灰尘、空气清新无异味; 3.打扫过程中,如遇钱财等贵重物品,应提醒被服务人员妥善保管;4.助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两名以上服务人员在场,保障服务对象的安全。 |
1.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次数不得少于6次 ; 2.确定服务对象名单后要上门根据服务对象现状和需求制定一人一策(服务计划和内容),每次上门服务不得少于3个项目,服务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3.具体服务内容由服务机构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经同意后实施; 4.每次服务效果必须接受服务对象或家属的评价,电话回访必须做好记录; 5.服务机构应妥善保 管残疾人个人信息, 防止泄露、外传; 6.服务团队人员需持健康证并具有相应服务资质。 |
| 2.护理生活自理 |
结合服务对象现状和需求:1.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协助服务以及基本的健康护理知识培训,如量血压、血糖监测等;2.教授或协助进行日常的身体锻炼,增强身体素质;3.提供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帮助残疾人调整心态,增强生活信心;4.对于有特殊需求的残疾人,如需要尿管、胃管等护理的,提供专业护理和相关知识培训;5.根据服务对象需要,陪同到正规医疗机构开展常见病就诊、慢性病复诊、辅助性检查、门诊注射、换药等服务。 |
1.通过服务帮助他们实现最大限度的自主生活能力,让他们熟悉康复护理、预防保健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2..就诊和体检机构必须是国家正规医疗机构;3.就医和体检后及时向服务对象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3.定期间了解服务对象血压、血糖、血脂等健康指标情况;4.及时掌握服务对象思想动态,对其不良情绪开展正面引导和疏导;5.注意服务对象途中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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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社会适应能力训练 |
结合服务对象现状和需求:1.关注残疾人的心理健康,提供社交技能培训,如沟通技巧、人际关系处理等;2.组织参加社交活动,如社区聚会、残疾人团体活动等,提高社交能力;3.提供日常生活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建议,帮助残疾人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 |
1.通过训练帮助服务对象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增强信心,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减少适应障碍;2.通过训练,帮助残疾人更好地管理自己的情绪和时间,提高应对压力的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提高生活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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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功能训练 |
结合服务对象现状和需求:1.根据残疾人的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康复训练,如物理治疗、言语治疗等;2.提供日常生活技能训练,如购物、烹饪等;3.对于有特定障碍的残疾人,如听力或视力障碍,提供专门的辅助设备使用训练。 |
1.帮助他们建立积极的生活态度,增强自我认知和自尊心,提高生活自理能力;2.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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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 |
结合服务对象现状和需求:1.根据残疾人的兴趣和特长,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咨询服务;2.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如手工艺制作、计算机操作等;3.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或创业指导,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劳动市场;4.特别关注和指导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问题,结合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劳动计划并予以实施。 |
1.通过培训和指导帮助残疾人了解和使用合适的辅助器具和工具来辅助完成劳动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2.鼓励残疾人在家庭中参与家务劳动或者参加志愿者活动提升社会责任感和融入社会的能力等做法可以有机地融入整体康复计划当中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双重受益;3.对于康复成果要定期进行评估和反馈,并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来满足残疾人的具体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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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家政服务 |
结合服务对象现状和需求:1.提供相关代办手续、代缴费用、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等服务;2.帮助联系门窗、纱窗,热水器、净水器、洗衣机、电脑、灯具等相关安装维修人员上门服务;3.帮助联系换气扇、油烟机、煤气灶、空调等设备清洗,水池、浴缸、座便器、蹲坑等疏通服务。 |
1.代办、代缴、代购前后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并 妥善保管好;2.维修安装费用由维修安装人员按标准自行收取;3.对安装维修情况进行跟踪,确保维 (装) 修后无安全隐患,能正常使用;4.服务费用由专业人员按标准自行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