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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国产喷雾造粒设备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国产喷雾造粒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1 项目名称: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国产喷雾造粒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
1.4 采购内容:采购离心式喷雾造粒设备两套,压力式喷雾造粒设备一套。
1.5 交货期:按采购人需求发货,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6 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7 质量及技术要求:
离心式喷雾造粒设备综合性能不低于以下要求:
1.进料固液比例25%~30%,出口温度、进风温度与进料速度联动设计;
2.罐体内层材质采用316不锈钢;
3.蒸发量不小于20kg/小时;
4.主塔内径不小于2500mm;
5.设备总高度不大于5900mm;
6.PLC控制器采用高质量产品,能够将喷雾造粒核心工艺参数发送至中央控制接收系统;
7.卸料阀采用气动阀控制,并通过管道传输至下一工序;
8.年产能满足20吨(以干粉计算);
9.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压力式喷雾造粒设备综合性能不低于以下要求:
1.设备形式:立式并流压力式喷雾造粒机,适配无机粉体浆料,可制备80‑100μm空心球形颗粒;设备总高度≤5900mm;
2.额定蒸发水量:≥25kg/h(水介质);
3.原料原生粒径适配:D50=0.2‑3μm;
4.进风温度范围:室温‑300℃连续可调,独立PID控温;
5.出风温度范围:室温‑160℃连续可调,独立PID控温 ;
6.适用进料固含量:10%‑50%宽范围,25%‑30%可长期稳定运行;
7.雾化适配浆料粘度:10‑1200 mPa·s,区间内稳定雾化、不堵喷嘴;
8.铁离子新增增量:≤5ppm;
9.塔体接触物料材质:316L不锈钢,内壁Ra≤0.8μm,钝化处理;禁止碳钢接触物料;
10.塔体结构:并流向下干燥;高径比3‑5:1,雾滴停留时间8‑15s;锥底60‑70°;塔顶均风导流,塔壁防粘振打;工作负压‑50~‑100Pa;
11.雾化系统:高压柱塞泵工作压力2‑15MPa,PID闭环稳压,压力波动≤±0.2MPa;碳化钨/陶瓷旋流喷嘴,配0.8/1.0/1.2mm可换孔径,雾化角60‑80°;进料配置150‑200目过滤器,连续无脉冲进料;
12.热风系统:变频风机,风量、干燥停留时间连续可调;
13.浆料进料系统:配套恒温搅拌浆料罐(25‑50℃可调),接触物料部位316L不锈钢;密封进料,无气泡混入;
14.回收除尘系统: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两级回收,收粉效率≥97%;配置细粉回流系统。
1.8 项目概算:【95】万元(报价为含13%增值税的到货含税价)。
2.1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及营业执照为准)。
2.2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近2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
2.3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与本项目采购内容(同类设备)相似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信息页)。
2.4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2.5 履约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完备的供货履约能力和技术实力,能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2.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磋商;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30(北京时间)。
4.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选择现场递交的供应商,因采购人需提前组织评审小组,请于截止时间前两个自然日通过联系方式确认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如后续放弃参与,请于截止时间前一个自然日告知采购人。
4.3 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万博二路广晟万博城A座36楼。
4.4 其他:逾期递交、未按照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1.供应商拥有二次报价机会;若第二次报价低于首次报价,以第二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首次报价已是最低,且第二次报价未更低(或供应商未在限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则以首次报价为准。以作报价计分。
2.本公司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各评分项占比:报价30分、技术性能指标50分、信用实力情况10分、售后服务10分。
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拟选定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以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基准价。若成交供应商确定不能以基准价供货,则视为弃权。当出现供应商弃权的情况时,将以综合评分排序顺延下一个供应商。
7.1 磋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30(北京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7.2 磋商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万博二路广晟万博城A座36楼。
7.3 参加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审计部)。
采购人: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万博二路广晟万博城A座36楼
联系人:张麓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