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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文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文昌生和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椰蓉烘干生产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3331186
通讯地址:文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5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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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海南文昌生和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椰蓉烘干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海南文昌生和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海南省省直辖文昌市东郊镇东郊村委会海南省文昌市东郊镇田尾坡(潘小红宅) |
| 环评单位: | 海南晨展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位于海南省文昌市东郊镇田尾坡(潘小红宅)。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640.27m2,建筑面积为2175m2。主要建设内容为:椰浆生产车间、椰子脱壳取肉车间、椰蓉烘干车间、办公室及其他配套设施,厂区内不设食堂及宿舍。生产内容及规模为:椰浆2400t/a、椰蓉327t/a、椰子水2700t/a。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为30万元,占总投资的30.0%。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选址合理,项目符合国家和海南省产业政策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采取有效措施后,均能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在充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前提下,认真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本项目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的椰子产品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属于限制类;“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属于淘汰类。本项目设有一台4t/h生物质汽水两用锅炉,不属于固定式炉排式,因此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琼发改产业〔2025〕203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是相符的。 |
| 选址合理性: | 项目用地已签订租赁合同,用地权属清晰。根据《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椰蓉烘干生产项目查询规划情况的复函》(文自然资函﹝2025﹞2918号)和《文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局部图可知,本项目申请地块位于文昌市东郊镇田尾坡地段,面积为2640.27平方米(折合3.964亩),该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发展区),不涉及占用耕地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为椰子加工产业,属于乡村振兴项目,符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符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琼自然资函〔2024〕432号)中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要求。 项目已与当地村民小组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将地块用于椰子加工。根据《文昌市东郊镇东郊村村庄规划》局部图(见附图4),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2640.27平方米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村庄规划要求。 根据《文昌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详见附图5),项目地块用地不涉及占用林地。因此,项目与《文昌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符。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文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琼自然资函〔2024〕432号)是相符的。 |
| 清洁生产水平: |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根据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量控制指标为COD、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结合本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情况,确定NOx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源强核算,项目NOx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0.622t/a。总量控制指标最终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并确定来源。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所在区域各常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NOX、TSP现状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根据噪声监测结果,N1项目东侧居民点、N2项目东北侧居民点、N3项目西侧居民点的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
| 环境风险控制: | ①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废物应配置火灾报警装置和导出静电的接地装置。 ②储存区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③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规范化废机油储运流程。 ④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⑤加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严格落实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加强人员疏散设施管理,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
| 公众参与意见: | / |